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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選拔工作方案(精選9篇)

幹部選拔工作方案(精選9篇)

幹部選拔工作方案(精選9篇)

幹部選拔工作方案 篇1

為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選拔任用條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公務員法》和《選拔任用條例》為依據,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安監事業和諧發展的總體目標,以培養人才、提高素質、激發活力、推動工作、開創機關建設新局面為重點,堅持尊重個人意願與組織安排相結合、民主推薦與組織考察相結合、羣眾公認與注重實績相結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着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形象好的幹部隊伍,為我省安監事業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擬配備幹部職位

正處級領導職務4名:宣傳教育處處長1名、監督管理三處處長1名、紀檢監察室主任1名、監察專員1名。

副處級領導職務4名:監督管理二處副處長2名、應急救援辦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處副處長1名。

處級非領導職務6名:調研員3名、副調研員3名。

三、競爭上崗和推薦選拔人員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一)被推薦的人員須具備《選拔任用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等政治理論水平,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2.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愛崗敬業,在安全監管事業中艱苦創業,做出實績。

3.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4.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5.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堅持黨的羣眾路線,自覺接受黨和羣眾的批評和監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以及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6.堅持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顧大局識大體,善於集中正確意見,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與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職資格

1.身體健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2.正處級領導幹部,要求副處(含非領導職務)任職滿兩年以上;副處級領導幹部,要求主任科員任職滿三年以上;調研員,要求副處級(含非領導職務)任職滿四年以上;副調研員,要求主任科員任職滿四年以上。幹部任職截至時間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評為稱職等次以上。

4.選任正處級領導幹部的年齡為55週歲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後出生);選任副處級領導幹部的年齡為50週歲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5.特別優秀,符合《雲南省黨政領導幹部破格越級提拔任用辦法(試行)》規定的年輕幹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選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處級領導職務選拔除監察專員外採取競爭上崗、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處級非領導職務選拔採取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的方法進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開動員會,公佈職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處級領導職務競崗報名。凡符合任職條件,自願參加處級領導職務競爭上崗的人員,在此期限內到人事處領取《省安監局選拔任用幹部報名表》報名,每人只可報1個職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開全局職工大會,組織處級領導職務競崗演講和處級非領導職務會議投票推薦。

1.參加競爭上崗人員就本人情況、競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況進行演講,時間不超過20分鐘。

2.對競爭上崗人員進行民主推薦。

3.對非領導職務符合條件人選進行民主推薦。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個別談話推薦。談話範圍:副處以上幹部(含非領導職務)和部分職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幹部考察組綜合競崗演講情況和民主推薦情況後,提出處級領導職務和處級非領導職務幹部擬考察對象,報局黨組研究確定後發佈考察預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幹部考察組組織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議。

第七步,9月初,局黨組對幹部考察組提出的擬任職建議,進行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

第八步,對擬任職人員進行公示。在公示期內,幹部考察組受理羣眾的舉報和反映,對反映的問題,由幹部考察組進行調查核實並向署名或當面反映問題的羣眾反饋調查核實結果,由局黨組作出是否任用的決定。

第九步,任職。處級領導職務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享受試用前職級待遇。非領導職務不實行任職試用期。

五、組織領導

幹部選拔工作在局黨組的領導下進行,成立幹部考察組,組長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湯忠明同志擔任,成員由胡利平、何雲霞、牛坤華、楊耀東等同志組成。

幹部選拔工作方案 篇2

為了全面推進學院教育教學管理上水平,進一步加強學院的幹部隊伍建設,逐步實現科級幹部的合理配置和崗位交流,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臨發〔20xx〕12號、臨發[20xx]29號文件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力推進學院幹部隊伍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範化,逐步形成“人才脱穎而出、幹部能上能下,梯隊結構合理,隊伍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努力建設一支能夠適應高職教育教學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幹部隊伍。

二、基本原則

1、黨管幹部原則;

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3、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崗位設置及職數

根據《關於臨汾職業技術學院機構編制的通知》(臨編髮[20xx]31號)、《關於臨汾職業技術學院設置內部科室的批覆》(臨編辦發[20xx]127號)以及市委組織部《關於同意調整配備幹部的批覆》(臨組復字[20xx]17號),全院共設置科級崗位95個,其中:正科級崗位31個,副科級崗位64個。

1、學院黨政職能機構、教學輔助機構副職和直屬二級機構正職18個,為正科級領導職務;內設機構正職25個,為副科級領導職務。

2、教學業務機構副職13個,為正科級;專業教研室主任和辦公室主任共39個,為副科級。實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職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政治理論水平,具有堅定的政治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在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於改革,實績突出。

2、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與本部門的實際結合起來,創造性的地開展工作。

3、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部門管理的實踐工作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4、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團結同志,以身作則,能自覺接受黨和羣眾的批評與監督。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顧全大局。

5、一般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擔任教學業務機構正科級領導職務的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以上任職資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連續為稱職以上等次。

7、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沒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10、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任職資格

1、年齡要求:正科級幹部一般在50週歲以下(19xx年1月1日後出生)。其中,擔任教學業務機構領導職務的可放寬到52週歲(19xx年1月1日後出生)。

副科級幹部一般在40週歲以下(19xx年1月1日後出生)。其中,由一般幹部提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應在35週歲以下(19xx年1月1日後出生);擔任教學業務機構領導職務的可放寬到45週歲(19xx年1月1日後出生)。

2、資歷要求:提任正科級職務的,應當任副科級職務兩年以上;提任副科級職務的,大學本科畢業生應具有3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生應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3、優秀學科帶頭人(副教授以上任職資格)和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的年齡要求按有關規定適當放寬。

4、特別優秀的年輕幹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級提拔的,應當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六、組織領導

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在院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學院成立“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秦國傑

副組長:王福成

成 員:郭運德 武丙雲 周錦明 高運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和日常事務。

辦公室主任:周錦明(兼)

辦公室副主任:高運昌(兼)、馬温才

市委組織部將派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指導。

七、工作程序

1、公開崗位,全院動員。

召開全院幹部大會,公佈設立的崗位,宣佈實施方案,進行全院動員,充分調動符合條件的幹部積極報名。

2、個人報名,資格審查。

全院在編(含下屬兩所醫院)符合條件的幹部均可自願報名,由本人如實填寫《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報名表》。

資格初審合格,經院黨委集體研究後,名單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薦,確定對象。

分批次召開民主推薦大會,提供符合任職條件的幹部名冊。參加大會推薦的範圍為:正科級幹部推薦大會由學院副科級以上幹部及下屬單位班子成員參加;副科級幹部推薦大會由全院全體幹部及下屬單位班子成員參加。

民主推薦按職位等額設置,對不同職務層次人員推薦票分別統計,綜合分析。

民主推薦的結果將作為組織推薦參考的重要依據之一,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黨委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

4、組織考察,注重實績。

按正、副科級崗位職數設置,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者,崗位空缺,不再替補。考察組由學院組織人事、黨辦、紀檢監察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考察方案另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5、集體研究,提名報批。

按照有關規定,院黨委集體研究提出科級幹部擬任崗位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履行職數審批手續,並在全院範圍內進行任前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按有關規定,履行任職手續。

八、組織紀律

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紀律和監督的各項規定。提拔對象要自覺遵守幹部選拔工作的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不準搞非組織活動,不準請客拉票,對違反有關規定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選任資格。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幹部人事工作紀律,不準弄虛作假,封官許願,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迴避制度。對違反紀律的有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級職務的人員,沒有選拔任用到科級領導職位的,原則上保留原工資待遇,不再擔任原領導職務。

2、新任幹部必須按照黨委規定的時間到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本實施方案在院黨委統一領導下,由領導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僅適用於本次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4、未盡事宜,由院黨委集體研究做出決定。

幹部選拔工作方案 篇3

為推進市局機關中層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金華市市直機關科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選拔任用的原則

選拔任用幹部應當堅持黨管幹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辦事原則。

二、選拔任用職位、對象和任期

職位:這次選拔任用的科級職位共31個,其中正科職位15個(見附表),副科職位16個。條件暫不具備的,有的職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職職位可以配副職主持工作。

對象:選拔任用對象為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市局機關現任中層副職,分局班子副科職領導,市局機關在編在職民警和分局中層幹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幹部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轉為正式任職,不再重新公佈任命文件,任職時間從確定試用之日算起。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選拔任用的條件

選拔任用科級領導幹部除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組織紀律嚴明,作風正派,求真務實,廉潔奉公,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和勝任領導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提任正科級領導職務的,任副科實職時間需滿2年以上;提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應具有三年以上工齡和科員以上非領導職務,其中任科員級職務的需滿3年。

3、提任正科級領導職務的,男50週歲以下、女45週歲以下;提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男47週歲以下、女42週歲以下。

4、在政工、紀檢、機關黨委崗位任職的須是中共正式黨員;

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正在立案審查期間的人員不得提拔任用。

年齡、任職時間、工作年限均計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選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機關科級職位選拔任用幹部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自薦報名。在市局主頁上公佈《實施方案》,符合條件人員自薦報名,填寫《市局機關選拔科級領導自薦報名表》,在報名職位欄內填寫具體職位或正科(副科)職位。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將自薦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內。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徵得本人意願後代其填報。政治部和紀委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並將名單在網上進行公示,同時公佈民警日記。

(二)推薦測評。對近期可提拔正科職、副科職人員進行民主推薦,分會議推薦、談話推薦和部門推薦。

1、會議推薦。召開民主推薦會,公佈推薦職數、任職條件、推薦範圍,提供自薦人員名單,提出有關要求,按職位數1:3比例組織海推。根據海推結果,由市局黨委確定是否進行第二輪比推。第二輪比推按職位數1:1.5確定推薦人員名單,實行等額比推。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市局黨委班子成員,市局機關中層領導,分局黨委班子成員,市局機關調研員、副局(處)級幹部、副調研員,市局機關民主議事委員會成員,離退休老幹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薦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隊直屬一、二、三大隊和支隊其他部門分別作為單獨單位選派民警代表。老幹部代表3名)。

2、談話推薦。參加個別談話推薦的人員為市局機關中層正職領導和分局正職領導。談話推薦按職位數等額推薦。

3、部門推薦。組織正科級領導職位空缺部門的民警對提供的推薦人員名單按1:1比例進行推薦。參加部門推薦的人員為各空缺部門全體在職民警(交警支隊為參加會議推薦的人員、股級領導和考試中心全體民警)。

4、民主測評。市局黨委根據會議推薦和談話推薦情況確定正、副職民主測評對象。民主測評分綜合測評、部門測評二項信任度測評。參加綜合測評人員與民主推薦的人員相同,參加部門測評的人員市局機關為被確定測評對象所在部門的民警,分局為中層以上幹部。二項測評信任度(優秀票+稱職票)合計須達到60%以上(含本數)。

既是報名參加選拔的人員,又參加推薦和測評,推薦和測評結果均按基數減去同意推薦票數、優秀票數各一票。

(三)決定任免。根據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情況和崗位任職要求確定考察對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會議投票推薦和談話推薦得票均未超過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項測評信任度達不到60%以上(含本數)的,不列為考察對象。市局黨委根據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職位匹配性、崗位要求和部門班子結構狀況等,統盤考慮,集體研究決定任用名單,並按規定進行公示、談話教育,辦理任免手續。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級職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在市局黨委領導下,由政治部組織實施。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中組部《關於在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集中調整中加強監督認真治理拉票行為的通知》,嚴禁跑官要官,嚴禁搞各種形式的拉票等非組織行為,一旦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市局機關各部門和各分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負責解釋。未盡重大事項由市局黨委研究決定。

七、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幹部選拔工作方案 篇4

為推進市局機關中層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金華市市直機關科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選拔任用的原則

選拔任用幹部應當堅持黨管幹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辦事原則。

二、選拔任用職位、對象和任期

職位:這次選拔任用的科級職位共31個,其中正科職位15個(見附表),副科職位16個。條件暫不具備的,有的職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職職位可以配副職主持工作。

對象:選拔任用對象為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市局機關現任中層副職,分局班子副科職領導,市局機關在編在職民警和分局中層幹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幹部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轉為正式任職,不再重新公佈任命文件,任職時間從確定試用之日算起。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選拔任用的條件

選拔任用科級領導幹部除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組織紀律嚴明,作風正派,求真務實,廉潔奉公,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和勝任領導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提任正科級領導職務的,任副科實職時間需滿2年以上;提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應具有三年以上工齡和科員以上非領導職務,其中任科員級職務的需滿3年。

3、提任正科級領導職務的,男50週歲以下、女45週歲以下;提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男47週歲以下、女42週歲以下。

4、在政工、紀檢、機關黨委崗位任職的須是中共正式黨員;

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正在立案審查期間的人員不得提拔任用。

年齡、任職時間、工作年限均計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選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機關科級職位選拔任用幹部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自薦報名。在市局主頁上公佈《實施方案》,符合條件人員自薦報名,填寫《市局機關選拔科級領導自薦報名表》,在報名職位欄內填寫具體職位或正科(副科)職位。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將自薦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內。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徵得本人意願後代其填報。政治部和紀委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並將名單在網上進行公示,同時公佈民警日記。

(二)推薦測評。對近期可提拔正科職、副科職人員進行民主推薦,分會議推薦、談話推薦和部門推薦。

1、會議推薦。召開民主推薦會,公佈推薦職數、任職條件、推薦範圍,提供自薦人員名單,提出有關要求,按職位數1:3比例組織海推。根據海推結果,由市局黨委確定是否進行第二輪比推。第二輪比推按職位數1:1.5確定推薦人員名單,實行等額比推。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市局黨委班子成員,市局機關中層領導,分局黨委班子成員,市局機關調研員、副局(處)級幹部、副調研員,市局機關民主議事委員會成員,離退休老幹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薦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隊直屬一、二、三大隊和支隊其他部門分別作為單獨單位選派民警代表。老幹部代表3名)。

2、談話推薦。參加個別談話推薦的人員為市局機關中層正職領導和分局正職領導。談話推薦按職位數等額推薦。

3、部門推薦。組織正科級領導職位空缺部門的民警對提供的推薦人員名單按1:1比例進行推薦。參加部門推薦的人員為各空缺部門全體在職民警(交警支隊為參加會議推薦的人員、股級領導和考試中心全體民警)。

4、民主測評。市局黨委根據會議推薦和談話推薦情況確定正、副職民主測評對象。民主測評分綜合測評、部門測評二項信任度測評。參加綜合測評人員與民主推薦的人員相同,參加部門測評的人員市局機關為被確定測評對象所在部門的民警,分局為中層以上幹部。二項測評信任度(優秀票+稱職票)合計須達到60%以上(含本數)。

既是報名參加選拔的人員,又參加推薦和測評,推薦和測評結果均按基數減去同意推薦票數、優秀票數各一票。

(三)決定任免。根據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情況和崗位任職要求確定考察對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會議投票推薦和談話推薦得票均未超過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項測評信任度達不到60%以上(含本數)的,不列為考察對象。市局黨委根據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職位匹配性、崗位要求和部門班子結構狀況等,統盤考慮,集體研究決定任用名單,並按規定進行公示、談話教育,辦理任免手續。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級職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在市局黨委領導下,由政治部組織實施。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中組部《關於在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集中調整中加強監督認真治理拉票行為的通知》,嚴禁跑官要官,嚴禁搞各種形式的拉票等非組織行為,一旦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市局機關各部門和各分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兩不誤、兩促進。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負責解釋。未盡重大事項由市局黨委研究決定。

七、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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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選拔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銀川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着眼於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年輕幹部隊伍,不斷改善和優化全市領導班子結構,為加快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充足的幹部儲備。

二、條件和資格

銀川市市直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縣(市)區中符合條件和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參選。銀川市以外特別優秀的符合條件的年輕幹部也可報名參選。

(一)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敬業精神強,事業心、責任感強,勇於開拓進取,工作勤奮,樂於奉獻。

3、工作能力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文字綜合、語言表達能力,工作實績突出。

4、工作踏實,作風紮實,團結同志,廉潔自律。

5、身體健康。

(二)資格:

1、年齡要求:

副處級後備幹部公開選拔人選,年齡要求在40歲左右;

正科級後備幹部公開選拔人選,年齡要求在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副科級後備幹部公開選拔人選,年齡要求在30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外語特長人員公開選拔人選,年齡要求在35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學生村官培養數量為100名,人選由各縣(市)區經考核後推薦產生。

2、學歷要求:一般應當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3、任職要求:

副處級後備幹部一般從正科級幹部中選拔,要求任正科級職務滿1年;或任副科級職務滿4年;或任正、副科級職務累計滿4年。事業單位人員聘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年,或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或聘任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累計滿4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人員任縣(市)區屬企業黨政負責人滿1年;或地級市以上所屬企業中層正職管理人員滿1年。

正科級後備幹部一般從副科級幹部中確定,要求任副科級職務滿1年;或任科員職務滿4年;或任副科、科員職務累計滿4年。事業單位人員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年;或聘任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累計滿4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人員任縣(市)區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滿1年;或地級市以上所屬企業中層管理人員滿1年。

副科級後備幹部,從科員中確定,工齡應當滿1年。事業單位人員聘任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人員任縣(市)區屬企業中層管理人員滿2年。

外語特長人員要求外語水平達到以下要求:英語水平達到國家大學考試六級以上水平,其他語種要求語種專業全日制本科以上水平。外語特長人員不受任職資格條件限制。

三、公開選拔的程序

選拔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量化比選、組織考察、確定人選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採取個人自薦報名的方式產生參加公開選拔的人選。市直部門符合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初步審查後,可報名參加公開選拔。

參加公開選拔人選填寫《銀川市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市委組織部根據選拔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進行資格審查。

(三)筆試

筆試由銀川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按照副處級後備幹部、正科級後備幹部和副科級後備幹部及外語特長人員四個類別分別命題,統一考試。

(四)履歷表彰獎勵量化

對報名人員的履歷和表彰獎勵情況進行量化。

(五)確定考察對象

副處級後備幹部考察對象數量為100名左右。在全區、全市近兩年副處級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公推比選等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中,被列為考察對象的人員,不再進行筆試和考察,即可列為副處級後備幹部;各縣(市)區及市直單位推薦的可擔任副處級幹部中40歲左右的正科級幹部,參加筆試後,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不再進行考察,即可列為副處級後備幹部;其餘名額從參加考試的人員中,按照合計分數(筆試佔80%,履歷表彰獎勵量化佔2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副處級後備幹部考察對象。

正科級、副科級後備幹部考察對象數量各200名左右。按照合計分數(筆試佔80%,履歷表彰獎勵量化佔2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科級後備幹部考察對象。

外語專業特長人員考察對象數量為30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培養對象。

(六)組織考察

按照幹部考察工作程序,對差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重點了解近年來的德才表現、發展潛力和羣眾公認度。副處級後備幹部考察人選由市委組織部組織考察;科級後備幹部人選和外語特長人選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幹部)部門進行考察;大學生村官培養人選由各縣(市)區委組織部負責考察。

在考察中如發現考察對象存在違法、違紀、違規等不良行為的,民主測評中不同意列為後備幹部人數超過測評人數三分之一的或在幹部德的反向調查測評中分值較低的,取消後備幹部資格,同時將反映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空缺名額在同類別後備幹部人選中依序遞補。

(七)確定後備幹部人選

在全區、全市近兩年正處級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公推比選等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中,被列為考察對象的人員和在民主推薦正處級領導幹部中得票集中,名次靠前的,經組織考核、考察後,列為正處級後備幹部培養人選;在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和各類目標責任考核以及在重點工程、重點項目中,實績突出,表現優秀,列為正處級後備幹部培養人選。

副處級後備幹部由市委組織部提出建議,報經市委研究確定;正科級後備幹部經本單位黨組織研究報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副科級後備幹部由本單位黨組織研究確定,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各層級後備幹部均要注意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婦女幹部和黨外幹部,其中少數民族幹部和婦女幹部人數比例分別應達到同類後備幹部總數的25%和20%。

四、培養和管理

按照重點培養,同等使用的原則,對列入後備幹部名單的幹部,市委組織部將採取定期培訓、掛職鍛鍊、實踐鍛鍊等形式,不斷提高後備幹部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1、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後備幹部的教育培訓。針對不同對象舉辦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培訓班。後備幹部以黨校(行政學校)為主陣地,藉助市內(外)幹部教育培訓基地,每年舉辦後備幹部培訓班,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水平和業務能力;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後備幹部到境內外參加集中培訓;繼續修訂完善幹部參加繼續教育的有關激勵辦法和措施,鼓勵幹部參加研究生班學習,攻讀碩士、博士學位。選派外語特長人員到大、中專院校進行集中強化培訓學習,培訓結束後,考核合格人員安排到相關部門工作。大學生村官由各縣(市)區以黨校培訓為主,加強政治理論、行政管理、基礎法律知識等方面的培訓。

2、採取“一線法”培養鍛鍊方式,即根據後備幹部的知識、專業、經歷等方面情況,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在基層一線、重點項目一線、信訪一線、駐外聯絡處一線等多個崗位、多種環境的工作實踐中得到鍛鍊提高。

(1)選派一批缺乏基層工作經歷的副處級後備幹部到基層掛職鍛鍊,使他們親身體驗基層工作環境,掌握做好羣眾工作的方式方法。

(2)根據全市重點項目工程的實際需要,選派一批副處級後備幹部到全市重點項目工程掛職鍛鍊,幫助他們在服務全市中心任務的實踐中,進一步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選派一批副處級後備幹部到市直單位或信訪部門掛職鍛鍊,幫助他們在急難險重崗位上,提高應對複雜局面、解決複雜問題的實際能力。

(4)選派一批後備幹部赴外地掛職鍛鍊,學習發達地區的先進理念和經營方式,讓他們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鍛鍊成長。

(5)選派一批後備幹部到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掛職鍛鍊,幫助他們熟悉經濟工作,瞭解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選派的掛職幹部原則上按原職級安排掛任職務。

3、建立現職領導幹部聯繫後備幹部制度,充分發揮傳、幫、帶的作用。後備幹部所在單位和後備幹部培養鍛鍊接收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是後備幹部培養的主要責任人,要相應聯繫1-2名後備幹部,實行一對一幫教,結對培養,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談心、談話活動,及時掌握後備幹部的工作學習、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

4、後備幹部由所在單位黨組織商市委組織部後,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和後備幹部個人具體情況,分別制定具體的培養計劃,建立後備幹部培養鍛鍊工作檔案。要規範工作程序,堅持動態管理,定期考核,對經實踐檢驗不符合後備幹部條件以及不宜繼續作為後備幹部人選的,要按幹部管理權限及時進行調整;對實績表現突出、符合後備幹部條件的,要及時補充進後備幹部名單。市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監督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5、年底前,各單位黨組織要將後備幹部培養使用情況形成專題報告,報送市委組織部。此項工作作為領導班子考核的內容之一。

五、後備幹部的使用

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領導班子要以市、縣人大、政府、政協和鄉鎮人大、政府換屆為契機,逐步實現梯次配備,把年輕化作為班子配備的一項硬性要求加以推進,具體明確班子成員的年齡結構,使年輕幹部比重有較大提高,領導班子結構更加年輕化,整體功能和活力顯著增強。

各級黨組織要加快制定年輕幹部選拔、培養、使用的近期計劃,力爭在20xx年底前實現以下目標:

1、根據市直部門領導班子職位空缺和年齡結構等情況,選拔40歲左右實績突出、羣眾公認、敢於擔當的副處級幹部擔任市直部門一把手。

具體選拔、任用辦法另行制定。

2、結合市、縣人大、政府、政協和鄉鎮人大、政府換屆工作,公開選拔35歲以下的優秀年輕幹部充實到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中;根據全市26個鄉鎮黨政領導班子人員構成情況,對現班子中沒有30歲以下年輕幹部的鄉鎮黨政班子,都要進行補充配備。

具體選拔、任用辦法另行制定。

3、結合全市性的科級幹部競爭上崗、交流輪崗和公開遴選等工作,至年底前,市直部門內設機構中35歲以下正科級幹部和30歲以下的副科級幹部應占一定比例。年底前將本單位培養成熟的50%左右的科級後備幹部安排到正、副科級領導崗位。

4、對大學生村官中表現優秀的人員,鼓勵參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考試;鼓勵自主創業,在創業項目和貸款等方面給與支持;適時向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進行推薦就業,向非公經濟組織推薦擔任黨建指導員。

六、組織領導

市委組織部幹部二科增掛青年幹部科,負責年輕幹部選拔培養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縣(市)區黨委要參照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的工作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市委組織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到各地就選拔培養優秀年輕幹部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幹部選拔工作方案 篇6

為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選拔任用條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公務員法》和《選拔任用條例》為依據,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安監事業和諧發展的總體目標,以培養人才、提高素質、激發活力、推動工作、開創機關建設新局面為重點,堅持尊重個人意願與組織安排相結合、民主推薦與組織考察相結合、羣眾公認與注重實績相結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着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形象好的幹部隊伍,為我省安監事業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擬配備幹部職位

正處級領導職務4名:宣傳教育處處長1名、監督管理三處處長1名、紀檢監察室主任1名、監察專員1名。

副處級領導職務4名:監督管理二處副處長2名、應急救援辦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處副處長1名。

處級非領導職務6名:調研員3名、副調研員3名。

三、競爭上崗和推薦選拔人員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

(一)被推薦的人員須具備《選拔任用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等政治理論水平,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2.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愛崗敬業,在安全監管事業中艱苦創業,做出實績。

3.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4.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5.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堅持黨的羣眾路線,自覺接受黨和羣眾的批評和監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以及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6.堅持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顧大局識大體,善於集中正確意見,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與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職資格

1.身體健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2.正處級領導幹部,要求副處(含非領導職務)任職滿兩年以上;副處級領導幹部,要求主任科員任職滿三年以上;調研員,要求副處級(含非領導職務)任職滿四年以上;副調研員,要求主任科員任職滿四年以上。幹部任職截至時間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評為稱職等次以上。

4.選任正處級領導幹部的年齡為55週歲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後出生);選任副處級領導幹部的年齡為50週歲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5.特別優秀,符合《雲南省黨政領導幹部破格越級提拔任用辦法(試行)》規定的年輕幹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選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處級領導職務選拔除監察專員外採取競爭上崗、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處級非領導職務選拔採取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的方法進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開動員會,公佈職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處級領導職務競崗報名。凡符合任職條件,自願參加處級領導職務競爭上崗的人員,在此期限內到人事處領取《省安監局選拔任用幹部報名表》報名,每人只可報1個職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開全局職工大會,組織處級領導職務競崗演講和處級非領導職務會議投票推薦。

1.參加競爭上崗人員就本人情況、競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況進行演講,時間不超過20分鐘。

2.對競爭上崗人員進行民主推薦。

3.對非領導職務符合條件人選進行民主推薦。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個別談話推薦。談話範圍:副處以上幹部(含非領導職務)和部分職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幹部考察組綜合競崗演講情況和民主推薦情況後,提出處級領導職務和處級非領導職務幹部擬考察對象,報局黨組研究確定後發佈考察預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幹部考察組組織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議。

第七步,9月初,局黨組對幹部考察組提出的擬任職建議,進行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

第八步,對擬任職人員進行公示。在公示期內,幹部考察組受理羣眾的舉報和反映,對反映的問題,由幹部考察組進行調查核實並向署名或當面反映問題的羣眾反饋調查核實結果,由局黨組作出是否任用的決定。

第九步,任職。處級領導職務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享受試用前職級待遇。非領導職務不實行任職試用期。

五、組織領導

幹部選拔工作在局黨組的領導下進行,成立幹部考察組,組長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湯忠明同志擔任,成員由胡利平、何雲霞、牛坤華、楊耀東等同志組成。

幹部選拔工作方案 篇7

為了全面推進學院教育教學管理上水平,進一步加強學院的幹部隊伍建設,逐步實現科級幹部的合理配置和崗位交流,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臨發〔20xx〕12號、臨發[20xx]29號文件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力推進學院幹部隊伍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範化,逐步形成“人才脱穎而出、幹部能上能下,梯隊結構合理,隊伍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努力建設一支能夠適應高職教育教學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幹部隊伍。

二、基本原則

1、黨管幹部原則;

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3、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崗位設置及職數

根據《關於臨汾職業技術學院機構編制的通知》(臨編髮[20xx]31號)、《關於臨汾職業技術學院設置內部科室的批覆》(臨編辦發[20xx]127號)以及市委組織部《關於同意調整配備幹部的批覆》(臨組復字[20xx]17號),全院共設置科級崗位95個,其中:正科級崗位31個,副科級崗位64個。

1、學院黨政職能機構、教學輔助機構副職和直屬二級機構正職18個,為正科級領導職務;內設機構正職25個,為副科級領導職務。

2、教學業務機構副職13個,為正科級;專業教研室主任和辦公室主任共39個,為副科級。實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職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政治理論水平,具有堅定的政治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在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於改革,實績突出。

2、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與本部門的實際結合起來,創造性的地開展工作。

3、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部門管理的實踐工作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4、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團結同志,以身作則,能自覺接受黨和羣眾的批評與監督。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顧全大局。

5、一般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擔任教學業務機構正科級領導職務的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以上任職資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連續為稱職以上等次。

7、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沒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10、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任職資格

1、年齡要求:正科級幹部一般在50週歲以下(19xx年1月1日後出生)。其中,擔任教學業務機構領導職務的可放寬到52週歲(19xx年1月1日後出生)。

副科級幹部一般在40週歲以下(19xx年1月1日後出生)。其中,由一般幹部提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應在35週歲以下(19xx年1月1日後出生);擔任教學業務機構領導職務的可放寬到45週歲(19xx年1月1日後出生)。

2、資歷要求:提任正科級職務的,應當任副科級職務兩年以上;提任副科級職務的,大學本科畢業生應具有3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生應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3、優秀學科帶頭人(副教授以上任職資格)和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的年齡要求按有關規定適當放寬。

4、特別優秀的年輕幹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級提拔的,應當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六、組織領導

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在院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學院成立“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秦國傑

副組長:王福成

成 員:郭運德 武丙雲 周錦明 高運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和日常事務。

辦公室主任:周錦明(兼)

辦公室副主任:高運昌(兼)、馬温才

市委組織部將派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指導。

七、工作程序

1、公開崗位,全院動員。

召開全院幹部大會,公佈設立的崗位,宣佈實施方案,進行全院動員,充分調動符合條件的幹部積極報名。

2、個人報名,資格審查。

全院在編(含下屬兩所醫院)符合條件的幹部均可自願報名,由本人如實填寫《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報名表》。

資格初審合格,經院黨委集體研究後,名單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薦,確定對象。

分批次召開民主推薦大會,提供符合任職條件的幹部名冊。參加大會推薦的範圍為:正科級幹部推薦大會由學院副科級以上幹部及下屬單位班子成員參加;副科級幹部推薦大會由全院全體幹部及下屬單位班子成員參加。

民主推薦按職位等額設置,對不同職務層次人員推薦票分別統計,綜合分析。

民主推薦的結果將作為組織推薦參考的重要依據之一,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黨委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

4、組織考察,注重實績。

按正、副科級崗位職數設置,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者,崗位空缺,不再替補。考察組由學院組織人事、黨辦、紀檢監察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考察方案另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5、集體研究,提名報批。

按照有關規定,院黨委集體研究提出科級幹部擬任崗位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履行職數審批手續,並在全院範圍內進行任前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按有關規定,履行任職手續。

八、組織紀律

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紀律和監督的各項規定。提拔對象要自覺遵守幹部選拔工作的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不準搞非組織活動,不準請客拉票,對違反有關規定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選任資格。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幹部人事工作紀律,不準弄虛作假,封官許願,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迴避制度。對違反紀律的有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級職務的人員,沒有選拔任用到科級領導職位的,原則上保留原工資待遇,不再擔任原領導職務。

2、新任幹部必須按照黨委規定的時間到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本實施方案在院黨委統一領導下,由領導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僅適用於本次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4、未盡事宜,由院黨委集體研究做出決定。

幹部選拔工作方案 篇8

一、培養目標

通過加強學習、實踐鍛鍊、動態管理、科學考核等方式,實現年輕幹部在思想、政治、實踐、寫作、協調等方面能力的不斷提高,有效培養年輕同志成長為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撐得起、作風上過得硬的中堅後備力量,展示昂揚向上的精神風貌。

二、培養對象

鄉政府機關新參加工作的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公務員、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公益性崗位等人員,年齡原則上控制在35歲以下。

三、管理培養途徑

㈠實施五項培養計劃

1、學習教育制度。年輕幹部應努力自學,幹部之間多做交流,“比、學、趕、超”。⑴堅持週一晨讀制度,實行“輪流教學、共同探討”模式,讀書內容由各學習小組按需求制定,每月交流晨讀心得,並檢查讀書筆記;⑵開展週四夜學,邀請市、縣委黨校專業授課教師及各領域經驗豐富的知名人士進行授課;⑶月初制定學習計劃,結合年輕幹部的知識結構、工作閲歷、能力素質等情況科學制定學習計劃和內容;⑷月底進行總結,組織年輕幹部在月底總結會上進行學習心得交流,每人自制PPT彙報本月學習情況及心得體會。

2、“導師”幫帶制度。每名鄉科級幹部聯繫一名年輕幹部,注重年輕幹部能力的培養與素質的提高,按照“缺什麼、教什麼,需什麼、幫什麼”的帶徒原則,分步驟有重點地對徒弟進行傳、幫、帶。⑴傳授經驗。積極開展師徒技術業務培訓,加強思想道德品質培養,幫助徒弟調整發展方向,儘快熟悉並適應機關和農村工作,儘快開展手頭業務工作。⑵幫助解惑。認真履行談心説事制度,負責幫帶的領導每月必須找年青幹部談心一次,關注其心理動向和成長狀態,適時進行提醒和鼓勵,促其自我總結提高,針對情況及時修正幫帶辦法和計劃;年輕幹部每週嚮導師彙報一次生活學習工作情況,就存在的困難和疑惑及時交流請教。每年年底導師與徒弟均寫出書面總結一份,向鄉黨委彙報一年來的幫帶情況。⑶帶到一線。將年輕幹部有計劃地帶到“基層建設一線、信訪穩定一線、重點項目一線、搶險救災一線”等一線崗位進行實踐鍛鍊,全面提升年輕幹部的綜合素質。有計劃地安排年輕幹部到相應行政村協助做好村級工作,即在基層建設一線中協助做好黨建指導、政策宣傳、組織建設、活動開展等工作;在信訪穩定一線中協助做好糾紛調解、矛盾化解、不穩定因素排摸等工作;在重點項目一線中協助做好村經濟發展規劃制訂、特色經濟發展、村級項目推進等工作;在搶險救災一線中協助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搶險救災,提高應急事件的處理能力。

3、談心説事制度。定期與年輕幹部談心説事,工作、生活上為年輕幹部排憂解難,幫助健康快速成長。⑴幫帶“導師”談話。負責幫帶的領導每月必須找年青幹部談心一次,引導年輕幹部經常性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適時進行提醒和鼓勵,促其自我總結提高。⑵書記、組織委員談話。由書記或組織委員確定時間對每名年輕幹部談話,每年不少於兩次,關注其心理動向和成長狀態。

4、説寫提升制度。充分結合實際工作內容,提供平台讓年輕幹部多寫、多説,鍛鍊培養年輕幹部能幹、能寫、能説的能力。⑴寫作“兩定”。一是規定寫作內容,根據崗位職責,規定信息寫作及新聞報道的重點內容;二是定任務,每名年輕幹部每月至少撰寫信息4篇,每月至少在鄉級網站刊發2篇、縣級及以上網站或刊物發表信息1篇,每季度撰寫體會文章或調研文章1篇。⑵開展幹部交流論壇,採取上台演講述職的方式,總結自身學習和工作中的心得,全年在週四“幹部講堂”上製作PPT授課2次以上。

5、崗位鍛鍊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對經歷比較單一的年輕幹部進行輪崗鍛鍊。⑴輪崗交流。確定部分崗位進行輪崗(輪崗期間原則上以原崗位本職工作為主),使年輕幹部對鄉鎮工作儘快有全方位的瞭解。⑵重點崗位鍛鍊。對於缺乏重要崗位鍛鍊的年輕幹部,要有意識地安排到綜治信訪、農業農村等關鍵崗位跟班學習,全年參與矛盾糾紛調解不少於2起。讓年輕幹部在情況複雜、條件艱苦的環境中經受考驗,磨練意志、豐富經驗、熟悉程序、提高能力。⑶聯村值班制度。首先由年輕幹部自願申請,再由黨委研究綜合考慮決定,將所有年輕幹部分到聯村和值班崗位,培養其處理一線問題的能力。

㈡進行動態管理、科學考核

1、建立成長檔案。為每一名年輕幹部建立一本成長檔案,組織辦具體負責對年輕幹部的考核,重點圍繞年輕幹部任務目標完成情況、日常工作表現、參加集體活動、學習能力提升、承擔急難險重任務表現、民主評議、幫帶人點評等方面採用百分制量化考核,由鄉鎮黨委班子成員和隨機抽取的機關幹部評委進行綜合評議,每次評議結果將計入幹部成長檔案,以便全面掌握年輕幹部的成長情況。

2、評先表模優先制度。以年輕幹部成長檔案為依據進行量化記分,全方位掌握年輕幹部思想境界、政治素質、組織協調能力、工作實績、發展潛力、羣眾公認度等,結果向青年培養對象進行公開和反饋。同等情況下,年輕幹部享有優先權,對得分較高者實行年終評先表模優先制。

㈢拓寬成長平台

1、交流鍛鍊。與東西湖區、東湖風景區、民族工業園、新城管委會等建立長期的交流往來,讓年輕幹部加強聯繫,互相交流鍛鍊,分批參與到各項富有鍛鍊意義的工作中,一方面為積極支持民族工業園和縣城新區建設出力,另一方面以着力提高個人解決工作難題的能力為目的,使年輕幹部迅速成長起來,讓有能力、有幹勁、有激情的年輕人脱穎而出,施展才華。同時把條件成熟的優秀年輕幹部及時大膽地放在重要位置使用,讓他們用得其時、用得其所。

2、建立年輕幹部培訓基地。培訓基地為各村社區、鄉福利院、學校、衞生院、大龍坪村長巴聯線蘇維埃政府紅色基地。培訓形式由年輕幹部組織一期培訓活動,活動內容由當期負責人自行決定,內容選擇範圍寬泛,要豐富、健康、有深度,活動方式靈活多樣。通過深入農村、企業、社區,進行調研走訪基層,寫出詳實的調研報告等活動實現培訓目的,當年輕幹部通過培訓積累到一定的一線工作方法後,可適當安排年輕幹部獨立處理一線工作,提高其獨當一面的工作本領,展現培訓成果。

3、豐富年輕幹部的業餘生活。在充分利用鄉政府各項文娛設施的同時,增添必要的文娛設施,為年輕幹部的文體活動提供條件,用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充實年輕幹部的業餘生活,引導年輕幹部保持健康、積極的生活態度,創造機會與其他兄弟鄉鎮進行交流、聯誼,具體活動由年輕幹部每人輪流策劃、主持。

㈣經費保障與激勵機制

1、設立年輕幹部培訓基金。鄉機關財務室設立1萬元年輕幹部培訓基金,資金從鄉政府財政中支出,由年輕幹部推選專人負責,在鄉團委的指導下使用,保證各項培訓活動順利開展。

2、實行素質提升獎勵制度。凡在我鄉機關工作的年輕幹部(公務員除外),考上公務員的獎勵1000元(用於補助個人學習資料費、報名費、差旅費等);進行在職學歷深造的年輕幹部,可憑國家機關授予的學歷證書或證明等有效證件報銷學費。

3、落實一次性安家補助政策。凡在鄉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公務員、選調生、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公益性崗位等均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補助1000元。

幹部選拔工作方案 篇9

局各部門、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根據中共無錫市委組織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年輕幹部選拔培養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錫組發[]8號)和有關會議要求,現就做好局未來五年年輕幹部選拔培養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改革創新、注重培養的原則,緊緊圍繞市“十三五”及價格事業發展需要,統籌用好各年齡段幹部,加大優秀年輕幹部培養和使用力度,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年輕價格幹部隊伍,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無錫作出應有貢獻。

二、目標任務

通過加大年輕幹部培養選拔使用力度,創新工作機制,建設一支結構合理、數量適中、素質優良、能擔重任的年輕價格幹部隊伍。根據“市789”市級機關年輕幹部培養選拔計劃,局總體目標是“到20xx年40歲以下正科職幹部和35歲以下副科職幹部的配備,應占相應職務層次幹部的六分之一,80後正科職2-3名,85後副科職達到2-3名;90後鄉科級1名”。

三、工作舉措

1、統一思想,壓實責任。局黨組要站在政治責任、政治擔當、政治自覺和未來五年乃至更長時間無錫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認真履行主體責任,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把年輕幹部的培養選拔使用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落實到工作中。局黨組每年要將年輕幹部培養工作納入局總體工作專題部署,納入到科職幹部選拔任用職位配備中,納入到黨建成工作責任制考核、“一報告兩評議”監督中,努力營造關心、關愛年輕幹部和有利於年輕幹部成長和任用的良好環境。

2、結合選配,調整結構。結合局科職隊伍調整的時機,注重年輕幹部必要台階和遞進式培養,破除論資排輩的舊觀念,大力提拔任用年輕幹部。在幹部調整之前,要落實職數預審和幹部配備年齡結構的把關審核。對看準了的年輕幹部大膽使用,對錶現優秀的年輕幹部要敢於放到關鍵和重要崗位。統籌用好各個年齡段的幹部,調動全體幹部的積極性。通過幾年的不懈努力,力爭達到“到20xx年40歲以下正科職幹部和35歲以下副科職幹部的配備,應占相應職務層次幹部的六分之一,80後正科職2-3名,85後副科職達到2-3名;90後鄉科級1名”的目標任務。

3、搭好平台,注重培養。局黨組要多種方式加強對年輕幹部各方面能力素質的培養。一是結對培養。將新招錄(聘)、安置及調入的新進人員與所在處室負責人結對,從平時工作生活中瞭解其為人、能力和素質,並加以引導。在此基礎上,確定3—4名重點培養對象與分管局長掛鈎結對培養,並將現實表現及能力素質情況作出年度鑑定,建檔入庫。二是理論教育。局黨組、機關黨委要加強年輕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通過參加青幹班、中青班、黨性教育、理論教育、“三會一課”等形式,提升年輕幹部的黨性修養和理論素養。三是實踐鍛鍊。局黨組主動與市委組織部搞好溝通對接,儘可能地讓經歷單一的年輕幹部到基層一線掛職鍛鍊。同時,局在內部交流輪崗的制度落實過程中,要安排年輕幹部到多崗位鍛鍊、歷練,在重大任務和突擊性工作中,有目的地給年輕幹部交任務、壓擔子,檢驗和鍛鍊年輕幹部。四是清單管理。將從嚴管理年輕幹部貫穿培養選拔的全過程。通過考察考核、部門之間瞭解、來信來訪等途徑,建立年輕幹部缺點清單,並由黨組分管負責同志對其開展工作點評和約談提醒,提高年輕幹部培養的實效性和針對性。

4、拓寬渠道,儲備人才。加強年輕幹部來源方式探索,不斷優化來源結構和專業知識結構。一是在有限的空缺編制資源內,加大新招錄(聘)年輕幹部,始終是年輕幹部的比例保持在合理的區間。二是在接受軍轉幹部的安置任務過程中,充分利用好我市單位與個人“雙向選擇”的政策,儘可能地挑選年齡和專業需要的人才。三是積極參加市組織的公務員遴選(選調)工作,拿出一定的職位和職數從基層和企業遴選(選調)急需的人才。

標籤: 精選 幹部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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