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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安全保衞工作實施方案(精選3篇)

春節期間安全保衞工作實施方案(精選3篇)

春節期間安全保衞工作實施方案 篇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大型羣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5號)和省、市有關規定,為切實加強全市大型羣眾性活動安全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春節期間大型羣眾性活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春節期間安全保衞工作實施方案(精選3篇)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

20xx年春節將至,各類大型羣眾性活動明顯增多。各區(市)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大型活動安保工作的嚴峻性和複雜性,認真汲取“12·31上海外灘踩踏事故”教訓,強化底線思維,牢固樹立安全至上、依法管理的責任意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要求,深化人員密集、生產經營場所舉辦大型活動的審批報備制度,全面落實大型活動安保工作責任制。各區(市)縣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按“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精心籌劃、周密安排,認真組織開展大型羣眾性活動安保工作。凡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一律不得舉辦;對未經審批擅自舉辦活動的,要堅決取締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於羣眾自發組織的大型活動,各區(市)縣要制定應急預案,落實安全責任,提前排查,及時掌控人員易集中場地的情況,對場地和建築安全、氣象變化、人員容納、疏散等進行科學測定和研判,並按程序及時上報。

二、突出工作重點,強化現場監管

各區(市)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要把春節期間大型羣眾性活動的安保工作作為近期工作重點。一是要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嚴把審核關口,加強指導監管,有效整合資源,細化安全管理工作應急預案,完善應急聯動機制,提升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行業監管部門要督促活動主承辦單位實施場地臨時工程、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並加強活動期間現場監管。二是大型活動舉辦地要承擔起屬地責任,當地政府要制定完善安保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強化現場人力物力、交通、通訊等保障。三是要落實活動主承辦單位、場地所屬單位安全管理和保衞職責,認真開展商貿展銷、燈會、廟會等大型活動的風險評估,增強風險預判能力,加強現場安保力量和巡防力度,密切關注現場情況,防止出現人員擁擠和人員流量暴增等情況,及時預警,併科學實施分流疏導等措施,確保安全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三、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督導檢查

各區(市)縣、市級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職盡責,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大型活動安全管理的試行意見》(成辦發〔20xx〕9號)等文件要求,組織開展各類大型羣眾性活動的督導檢查,對因監管不到位、措施不力、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要嚴肅追究責任,特別是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春節期間安全保衞工作實施方案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有關會議精神和文件要求,全力做好本區20xx年春運各項工作,確保城區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和治安秩序的平穩有序,根據市局要求,分局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分局20xx年春運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中心城區新標杆、上海發展新亮點”的要求和“實現新作為、開創新局面”的擔當,超前謀劃、周密部署,通過規範整頓道路交通秩序,強化落實安全運輸措施,嚴厲整治治安頑症,加強危險物品管理,有效改善本區道路交通秩序和社會治安環境,嚴密防範各類重特大交通、火災事故及治安案事件,全力保障羣眾平安出行、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領導

分局成立由沈建勛副局長任組長,交警支隊主要領導任副組長,指揮處,督察、刑偵、治安及各相關派出所領導任組員的春運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並在交警支隊下設春運安全保衞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春保辦”),全面負責春運安保工作的指揮調度、組織協調、情況收集、信息彙總等工作。同時,各部門要明確專人(聯絡員)負責情況收集和數據統計報送工作(20xx年1月15日15時前,各相關部門要將聯絡員和分管領導名單報交警支隊郵箱)。

三、職責任務

(一)指揮處:根據轄區人流、治安等情況,視情指令特警、交警支隊和備勤警力機動支援;發現並妥善處置各類突發案(事)件。

(二)督察支隊:會同“春保辦”加強對各部門春運安保工作進展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和督導,牽頭治安支隊組成聯合檢查小組,以“兩天一查”的頻率,對各長途客運站點及重點部位開展安全檢查,並對派出所駐站民警口岸查控工作的履職情況進行督導。

(三)交警支隊:負責做好春運期間全區道路交通排堵保暢工作,加強對鐵路上海站、長途客運總站及南京西路沿線等區域、道路的交通疏導,一旦發生擁堵現象,迅速組織力量實施疏導、分流,嚴防發生大面積擁堵;結合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持續對“三亂一逆”、“五類車”、非機動車行人等突出違法行為開展攻堅整治;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和可疑車輛的執法檢查,嚴格落實設卡檢查、攔截臨檢等查控措施;嚴格審核春運車輛和駕駛人資格,全面開展投入春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工作;圍繞各重點交通樞紐,進一步優化交通組織措施,完善各類交通組織預案。

(四)刑偵支隊:結合“嚴掃淨保”專項行動,牽頭各部門嚴厲打擊整治“兩搶”、扒竊拎包及詐騙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快偵快破重大惡性案件;發揮牽頭引領作用,依法嚴厲打擊扒竊拎包、“兩入”盜竊等具有季節性特點的侵財類犯罪。

(五)治安支隊:會同屬地派出所,嚴厲打擊“黃牛拉客”等各類影響春運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並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人流疏導等工作;加強對重點場所的安全檢查,加大對嚴禁攜帶“三品”(即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宣傳教育力度,嚴防發生各類影響春運安全的治安案事件;會同屬地派出所,持續對各站點周邊“黑旅館”及非法“日租房”開展聯合整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對各類不安定因素的排摸,圍繞拖欠工資等容易引發事件的重點領域,開展滾動排摸,及時做好疏導、化解、穩控工作,嚴防發生羣體攔車堵路等事件。

(六)各相關派出所:按照“到達安檢”和“始發安檢”的要求配備駐站民警和巡邏警力;進一步加強鐵路上海站南北廣場、長途客運總站等4家長途客運站及靜安寺商圈等重點場所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管控工作;嚴厲打擊各站點周邊賓(旅)館、飯店、非法售票點及娛樂場所存在的“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會同交警、消防應急等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管控”、“五類車”非法營運打擊等重點任務的推進力度;督促各長途客運站點及客運車輛單位,認真做好安檢工作;安排足夠備勤警力,做好應對處置突發案(事)件的準備工作。

四、工作步驟

20xx年春運工作從1月10日開始至2月18日結束(今年春節為1月25日),共計40天。

(一)春運前期(即日起至1月24日):嚴格落實“定人、定崗、定時間、定任務”的“四定”工作責任制,按要求進入各站點值勤上崗,狠抓安檢措施和責任制的落實,確保各站點春運高峯期營運工作的安全順利進行。從即日起,交警、治安等部門要以聯合檢查的形式,每2天對全區各長途客運站點及重點部位開展安全檢查。

(二)春運後期(1月25日至2月18日):要加強節後控制,嚴密面上治安動態管理,全面落實安檢覆查措施,及時整改隱患漏洞、鞏固成果。特別要針對節後集中返滬“大客流”可能引發的各類問題,進一步完善人員疏散的應對措施,保持工作力度,確保善始善終地完成春運保衞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風險管控,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各參戰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思維,緊盯薄弱環節,全面整治隱患。一是加強內部安全管理。交警支隊要以4家長途客運站、公交、出租及貨運單位為重點,督促專業車輛單位落實內部責任制,重點檢查“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無關車輛不進站;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核簽字不出站、乘客和駕駛人不繫安全帶以及駕駛人不作安全承諾不出站)。二是加強源頭安全管控。交警支隊要通過隨機檢查、突擊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兩客一危”(長途客運、旅遊客運、危險品運輸)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各長途客運站點營運車輛安全性能、設施、安檢措施等方面開展專項檢查;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要堅決責令停業整頓;要對投入春運的車輛和駕駛人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嚴禁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的客運車輛參加春運,嚴禁超員、酒駕、毒駕等嚴重違法記錄和駕駛證記滿12分的營運駕駛人蔘與春運,依法從嚴核發20xx年《春運證》;要對專業客運單位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人組織一次集中教育,逐級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並對跨省市長途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做到100%檢查到車、教育到人。治安支隊要加強涉槍涉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實寄遞物流企業落實“實名收寄、過機安檢、駐企安監”新的三個百分之百制度。三是配合做好消防隱患排查。各派出所要按照措施不變、力度不減的要求,緊盯易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人員密集場所、大型活動舉辦現場、易燃易爆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築、“三合一”場所以及物流倉儲等單位場所,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繼續做好防火監督等工作。治安支隊、交警支隊要密切與消防救援部門的協作,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相關措施,堅持路上查與面上控相結合,全面排查清繳流入本市的煙花爆竹,切實管住源頭。

(二)強化精細管理,確保本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要發揚“繡花精神”,進一步細化落實道路交通排堵疏導、降壓事故、執法管理等措施,全力保安全、保暢通。一是優化道路交通組織管理。要圍繞春運重點道路、區域、時間,合力調整勤務管理模式,增加執勤力量,強化指揮疏導,確保安全有序。交警支隊要深入推進“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會同相關部門以各長途客運站點和鐵路上海站周邊道路、高架上下匝道、北橫通道施工道路、南京西路等旅遊熱點路線為重點,提前預判道路交通流量集中路段和交通擁堵易發節點,針對可能出現的“大客流”、“大車流”情況,細化制訂“一點一方案”,有效落實安全保障措施。春運高峯時段,交通流量集中和擁堵易發的路段要停止施工、清理施工現場,嚴防形成大規模交通擁堵。二是嚴查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要持續深入推進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工作,緊盯“兩客一危”、校車、麪包車、“營改非”大客車等重點車輛,嚴查“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違法停車(上下客)、客車凌晨2時至5時違規運行、違規載貨以及非法運輸危化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對超員、超載的一律卸客、卸貨轉運,對疲勞駕駛的一律強制休息。要以主幹道、長途客運站點、旅遊景點及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為重點,加大對機動車違法停放、滯留路口、“加塞”、亂變道、變道不打燈、駕駛時瀏覽電子設備、違法鳴號、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發生事故“應撤未撤”,社會車輛違法佔用公交專用車道、違法佔用應急車道,以及非機動車亂騎行、行人亂穿行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執法管理力度,嚴防因亂致堵、因亂致禍。三是全面做好應急處突準備。各相關部門要加大警力投入,切實提高重點道路、重點區域的見警率和管事率。指揮處和交警支隊要及時掌握惡劣天氣預報信息,預判和評估道路交通遭受影響的情況,並視情啟動應急機制;要積極協調應急辦、道路養護及清障施救單位,提前備足黃沙、草包、融雪劑、鐵鍬等應急物資,積極做好應對大霧、雨雪、暴冷等災害性天氣的準備;交警支隊要在主幹道、高架道路和交通樞紐周邊道路增配牽引施救車輛,對事故、拋錨車輛做到就近調配、就近施救。對不按規定自撤現場的事故車輛,要嚴格落實扣車等措施。

(三)強化整體防控,全力打造平安春運。各參戰部門要結合春運期間治安形勢特點,全面落實打防管控各項措施,並充分依託社會面智能安防、智能安檢、大客流監測預警等科技手段,全力確保春運安全。一是嚴厲打擊突出違法犯罪活動。刑偵、治安支隊要將打擊鋒芒指向易發多發的侵財類違法犯罪,嚴厲打擊惡意倒票、製售假票、“宰客”、“盜搶騙”,切實保障羣眾人身和財產安全。要依法嚴懲“車鬧”“霸座”、阻擋車門、影響安全駕駛等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不斷提高羣眾春運出行安全感。二是加大巡邏管控力度。各參戰部門要結合上海“兩會”、春節安保等工作,針對性提升社會面整體防控強度,尤其要以商業繁華區、旅遊景點、交通樞紐、大型活動現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加強巡邏防控,強化顯性用警,嚴格識疑盤查,增強震懾力和控制力。站區治安派出所要依託上海站地區一體化指揮平台,強化重點時段的人流監測等工作,做好大客流應對處置。三是嚴格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治安支隊要按照“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和“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督促主辦方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要堅持“一活動一方案、一點一方案、一日一方案”,嚴密安保措施,配足安保力量,確保萬無一失。四是加強安全防範宣傳。各參戰部門要充分依託“網、報、台、微、端”廣泛推送安全提示、傳播公益廣告、曝光安全隱患和典型案例。在重點商圈、旅遊景點、交通樞紐、大型活動現場等場所廣泛宣傳普及交通安全、消防宣傳、自身防護知識,不斷增強羣眾安全意識;要積極協調區屬新聞媒體,多渠道及時發佈公路通行信息和交通管制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時間和行駛線路;要結合“平安春運交警同行”主題活動,圍繞春運啟動日、節前出行和節後返程高峯等重點時段,做好“兩公佈一提示”,引導羣眾避峯錯時、安全出行。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20xx年春運工作從1月10日開始至2月18日結束(今年春節為1月25日),共計40天。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決勝之年,做好開年之初的春運安保工作,意義十分重大。總體來看,節前學生流、務工返鄉流相互疊加,客流高峯來得早、持續時間長,節後學生返校、來滬人員返崗、探親返城、遊客返鄉等多種客流交織,階段性保障壓力較大。另據氣象部門預測,春運期間本市平均氣温較常年略高,出現極端惡劣天氣可能性較小,但連續陰雨天氣較常年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壓力增大。加之歲末年初歷來是各類治安、刑事案(事)件高發期,春運期間又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上海“兩會”安保、春節安保等工作疊加,大型慶典、民俗活動密集,安保任務十分艱鉅。對此,各參戰部門要準確把握今年春運工作新形態、新特點、新內涵,清醒意識到做好春運期間全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持續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充分釐清工作思路,提前謀劃、密切協同、精準施策,全力實現安全效果與社會效果、輿論效果的高度統一,確保春運期間本市社會面持續安全、穩定、可控。

(二)完善措施,落實責任。春運期間,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要深入一線抓檢查、抓督促、抓落實,確保各項部署要求真正落實。各參戰部門要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充分準備,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備勤、領導帶班和重大情況請示報告等制度,備足應急處突力量,確保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能夠迅速響應、妥善處置;要細化完善應急預案,特別要進一步完善應對極端惡劣天氣、設備故障、延誤晚點等可能導致大面積客流積壓引發不穩定因素的應急預案,組織培訓演練,提升響應能力。政治處要組織宣傳好公安民警的先進事蹟,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兩微一端”等新媒體作用,通過專題節目、公益廣告、短視頻等形式,講好春運保安故事,並加強輿情監測,嚴格落實“三同步”要求,做好溝通解釋,迴應社會關切,贏得理解支持。

(三)嚴格制度,強化報送。各參戰部門要高度重視春運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明確專人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內容,及時、準確收集、彙總、上報有關情況信息,不得漏報、遲報、瞞報。

春節期間安全保衞工作實施方案 篇3

為切實加強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進一步鞏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成果,堅決預防和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大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切實做好滅火救援準備,有效降低火災事故危害,特制定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十八屆三中全會“兩節”、全國“兩會”消防安全保衞為重點,努力推動社會單位落實各自消防工作責任,強化消防安全措施。充分發揮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作用,切實提高全社會火災防控能力,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為全市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廣泛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全力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努力預防和減少較大亡人火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羣死羣傷火災事故,維護全市火災形勢總體平穩。

三、時間安排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底。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火災防範工作。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各縣區、各部門要結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自評驗收,對本地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冬季火災特點進行一次分析研判,找準火災防控薄弱環節,堅持“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什麼隱患嚴重就重點整治什麼隱患”的原則,部署開展有針對性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經驗,督促社會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常態化地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及時消除單位自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吸取火災事故教訓,對建築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人員密集場所通道堵塞、商場市場以店代庫違章施工、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室外廣告牌影響滅火救援、違規搭建彩鋼板建築、石化企業易燃易爆單位火災隱患突出等帶有普遍性的問題,聯合住建、規劃、經信、安監、等有關部門,制定統一標準,開展集中整治,確保每開展一次整治,就徹底解決一類突出問題。

2.各縣區、各部門要全力做好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消防安全保衞工作。要緊盯十八屆三中全會、全國“兩會”及聖誕、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切實加強重大活動和重要時段消防安全保衞工作。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兩會”前,要加強向北京供電、供油、供氣、供水以及交通、通訊樞紐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檢查。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各級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防火檢查,對煙花爆竹燃放區域以及重點區域實行“實名制”巡防看守。

3.統籌推進火災防控基礎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為抓手,推動黨委政府落實黨政同責、行業系統落實部門監管、社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已建立綜治平台的地區,要將消防安全納入綜治平台,尚未建立綜治平台的地區,要把轄區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確保今年全市100%的鄉鎮、街道網格化建設達標。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户籍化”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職、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安全自我評估“三項報告備案制度”,年底前,全市100%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户籍化”管理達標。

4.始終保持懲治消防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要嚴格履行職責,加大執法力度,對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依法採取臨時查封措施;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對建築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要依法從嚴處罰。冬防期間,各級政府要掛牌督辦一批重大火災隱患。

(二)強化滅火和應急救援準備。

1.加強實地熟悉演練。各級公安消防部隊要認真研究冬季滅火救援工作的規律和特點,強化“六熟悉”和實戰演練,不斷修訂完善各類應急預案。結合防護排煙裝備實際測試工作,組織官兵深入轄區人員密集、易燃易爆場所,特別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場和市場等重點單位進行實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春節前,各級公安消防部隊對轄區內大型商市場、節慶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和油、電、氣、暖等民生重點單位至少實地熟悉演練一遍。

2.改進訓練方式方法。要廣泛開展冬季練兵活動,不斷強化官兵體能和攻堅班組實戰技能。市公安消防部隊要加快完善綜合訓練樓、煙熱訓練室、化工裝置、油罐、建築倒塌、公路交通事故等模擬訓練設施和轟燃室、火幕牆等真火訓練設施,全面開展基地化、實戰化訓練。春節前,各級公安消防部隊要組織官兵、特別是新兵在投入執勤前要至少進行一次真火訓練,逐一考核、人人過關。結合本地災害事故特點和人員裝備實際,完善實戰訓練操法和等級作戰力量編成,進一步規範建築內攻、危化品處置等滅火救援行動程序和安全硬性要求,切實提高部隊科學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

3.做好戰勤保障。要結合消防水源調查測試工作,加強對轄區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維護保養,及時補充基層一線所需的滅火救援裝備器材和保障物資,落實防凍保暖措施,確保時刻處於完整好用狀態。市公安消防支隊每月要組織裝備巡查組對所有執勤部隊進行一次全面、細緻的裝備技術檢查、整改工作;各消防執勤部隊每週組織對車輛裝備進行技術檢查維護。積極開展裝備搶修業務訓練,提高滅火救援現場裝備技術應急保障能力。制定完善本地區和跨區域戰勤保障預案,組織實戰演練,落實社會聯勤保障機制,加強應急裝備物資儲備。4.嚴格落實戰備要求。春節和元宵節期間,我市公安消防部隊結合實際、分時段進入二級戰備;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兩會”期間,一律進入二級戰備。在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舉辦期間,各級公安消防部隊要視情提高執勤戰備等級,嚴格落實值班備勤和全勤指揮制度,提升初戰指揮層次,切實做好“滅大火、打惡仗”的各項準備工作。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要快速反應、及時調集充足的警力和裝備,指揮員要靠前指揮、科學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確保參戰官兵自身安全。

(三)強化消防宣傳教育。

1.廣泛開展媒體宣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針對冬季火災防範特點,採取有力措施,結合“119”消防日活動,圍繞“認識火災、學會逃生”主題,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學校、社區家庭、人員密集場所、農村單位專項宣傳行動。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門户網站,開辦專題專欄,報道工作動態,高頻次播出消防公益廣告,廣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同時,要發動新聞媒體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剖析典型火災案例,警示社會單位和羣眾。利用已經建立的市、縣兩級“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完善工作機制,廣泛發動羣眾舉報投訴火災隱患,對舉報投訴的隱患做到及時核查處理、及時反饋答覆、及時按標準獎勵。

2.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常識宣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以及户外視頻、樓宇電視、大型電子顯示屏等,針對冬季火災易發的重點時間、重點人羣、重點場所和部位,大力宣傳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識;聖誕、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要重點宣傳和提示公眾聚集場所火災預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等知識。製作羣眾喜聞樂見的消防宣傳品廣泛向社會發放,在車站、碼頭、機場、歌舞廳、影劇院、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全面落實消防宣傳“三提示”。所有消防隊站、消防教育館等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會開放,發動羣眾參觀、體驗和學習。

3.廣泛開展消防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組織講師團、技術服務隊等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培訓“下基層、進單位”服務活動,依託住建、人社、安監等部門培訓平台開展消防培訓;依託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教育。推進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督促單位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須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研判本地火災形勢,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制定可操作性強的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進行周密部署,切實抓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轄區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有關部門、行業系統要在政府的統一指揮協調下,組織領導本部門、本單位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對本地、本行業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各縣區政府、有關部門的主管領導要親自研究解決方案、親自檢查督導、親自抓好落實。

(二)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行業、本系統所屬單位開展督導檢查,加大對所屬單位和企業的`檢查和隱患整改力度,建立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強化責任落實,切實將本系統、本行業、本部門的行政管理工作與消防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同時,各部門之間要加強信息互通、聯動執法,對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相互抄告通報,綜合各方力量,聯合督促整改,確保火災隱患排查到位。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緊緊盯住涉及公共安全的領域和場所,把督導檢查作為推動工作落實的有效手段,全力推動工作落實。各級各部門要適時組織督導組對本地區本部門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進行明察暗訪,將督導的重點放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上,放在抓工作落實上。市政府將成立工作組適時對各單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暗訪督察,對於不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四)及時反饋信息。各級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為全面準確掌握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開展情況,請各縣區於20xx年11月6日前,報送今冬明春火災防控部署情況,20xx年3月底之前,報送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總結,重要情況要隨時上報。要求上報的內容統一報送至朔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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