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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精選9篇)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精選9篇)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 篇1

一、建立健全校園欺凌預防工作機制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精選9篇)

學校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由法制副校長警長和副校長擔任,副校長負責常務工作,成員有校行政人員和各班主任,構建校園防範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組長:(校長)

副組長:(新集派出所警官、法治副校長)

(副校長)負責常務工作

成員:全體行政人員(分管工作檢查、日常總值防欺凌檢查)

班主任(防欺凌安全教育、上報)

全體教師(課堂、課間預防)

二、加強預防工作

1、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強化校園網絡建設和管理,注意運用網絡媒體對學生進行教育。

2、完善門衞登記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加強行政值班制度,細化值班人員職責,及時發現瞭解校園發生的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做出應對。

4、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情況的摸排,並做好登記、觀察談話記錄。

5、與轄區派出所聯手預防和整治校園欺凌,開啟護校民警入校工作模式,並做好工作記錄。

三、嚴格處置程序

1、學校所有人員發現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必須立即報告校長室。

2、學校負責人接獲報告後,須先期對事件視情況作出處置,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

3、情況嚴重的立即將情況報告市教育局及公安部門,並配合立案查處。

4、保護好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5、在警方指導下維護秩序,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 篇2

排查整治行動,強化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嚴防發生重大涉校涉園安全案事件,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環境。

二、工作目標

落實《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要求,通過集中整治各級各類學校安全隱患,杜絕校園暴力案件發生,形成“校內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確保我縣校園安全穩定。

三、主要任務

(一)排查校園內部安全隱患。教育科技局負責對學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導和檢查。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校園內部安全負總責。學校要建立從校長、副校長到教師的層層負責的安全責任體系,加強校園內部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學校內部保衞力量、守衞防護裝備、安全防範設施和應急處置機制落實情況等進行自查。尤其是國中、高中、職中、民辦學校要加強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學生守法意識;加強家校聯繫,及時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和行為取向;對違紀的、思想壓力大的、行為偏激的和與校外不良青年聯繫緊密的學生進行摸底排查,採取一對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時化解生生、師生之間的`矛盾和糾紛;加強放學時間段對校門口、宿舍樓內的管理,有效減少學生的聚集;嚴查嚴管校園的管制刀具、劇毒化學試劑,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學校周邊治安秩序。各校要協同公安部門打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和校園及周邊存在的流氓團伙、黑惡勢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各類重點危險人員,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校園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是否落實,校園及周邊警務室或包校責任民警的履行職責是否認真。

(三)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學校要加強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寄宿制中國小的門衞值班、值班巡邏、外來人員出入登記查驗、宿舍管理、領導帶班、學校崗位安全職責等制度是否落實,台賬是否完備,信息反饋是否及時。

四、實施步驟

此次校園暴力排查整治行動從文件下發之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整治行動。

(一)排查摸底階段(5月20日-30日)

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本方案,圍繞工作任務和責任分解,確定排查重點,逐個學校進行排查摸底,要結合《學生校園暴力情況調查問卷》,徹底摸清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隱患和問題,廣泛接受家長和羣眾反映的建議,要分類整理、登記造冊,建立台帳,並且上報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30日-6月15日)

對排查出的問題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學校負責校園內專項整治工作,做到有機構、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導學校整治工作落實。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綜治牽頭,教育部門和學校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從快、從速、從嚴、從重打擊和整治。

(三)檢查驗收階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結束後,各學校要及時總結並向教育科技局上報整治情況。市綜治、公安、教育將聯合對校園暴力整治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和抽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縣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園暴力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督導檢查等工作。校園暴力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聯繫電話:。各級各類學校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具體方案,落實校園暴力專項整治,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新絳縣教育科技局校園暴力專項整治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級各類學校要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規定要求採取各項安全監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視、整改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園安全工作長期排名落後的,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和追責,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一票否決”,並在全縣通報。

(三)要嚴格信息發佈管控,防止產生負面效應。涉校涉園案事件發生後,學校、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凡未經市級行政主管部門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或泄漏相關涉校涉園和未成年人相關案件信息。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 篇3

各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導室: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c教督辦函〔〕x號)要求,各地積極採取行動,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工作有序紮實。為持續深入推進第二階段工作,確保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認真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月報工作

為及時掌握各地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建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制度。各地要及時瞭解本地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從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寫《9-12月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附件1),加蓋公章後,於次月10日前以電子版和傳真兩種形式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彙總後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積極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範圍。全省中國小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二)督查內容。專項治理第一階段開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強預防、及時處理、監督指導以及組織部署等情況。

(三)督查安排。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於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

2.縣級普查。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國小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於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送市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人民政府。

3.市級複查。市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複查抽取縣(市、區)比例不低於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於6所。複查結束後,於10月10日前將複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併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及本級人民政府。

4.省級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對各市治理情況進行抽查,抽取市級單位不少於3個,每個市級單位抽取縣(市、區)不少於2個,每縣(市、區)抽查學校數量不少於6所。抽查結束後,於11月10日前將專項治理報告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省政府。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2.為加強工作聯繫,請各市於9月12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聯絡員名單(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手機、辦公電話等)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3.請各市認真填寫《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9月12日前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 篇4

為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和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嚴防中國小生欺凌事件發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防範中國小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學校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國小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國小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為保障,確保中國小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組織機構

(名單見附件)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安全辦,辦公室主任由副局長張峯擔任(兼)。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中國小生欺凌的界定

中國小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普通中國小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羣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羣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加強組織領導和安排部署

各校園要高度重視學生欺凌的防範,將其作為安全工作、平安校園創建的重要內容。校園長是預防校園欺凌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好此項工作,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制定本校的預防學生欺凌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及學校或年(班)級反欺凌公約,建立師生聯繫、同學互助、緊急救助制度,全面壓實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和教職工各崗位責任。

(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導

1.加強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要通過思政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等,引導學生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二是聘請法治副校長進行宣講,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利用黑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2.開展專題教育。各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預防校園欺凌專題教育,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會隊會、主題活動等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

3.重視學生心理健康。各校園要認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綜合分析學生的家庭特點、成長過程、行為表現、情緒變化等,及早研判學生欺凌發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對有不良傾向的特殊羣體學生建立完善“五檔一冊”,即:《學生家庭成長檔案》《學生日常行為觀察檔案》《學生正向引導檔案》《學生行為矯正檔案》《學生整體發展檔案》《學生“反欺凌”行為手冊》,並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對教職工和家長的培訓

1.加強家庭教育的培訓和引導。通過家訪、家長學校、家委會、家長會、家校釘釘羣、致家長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導家長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家長的教育培訓,使家長增強對學生欺凌危害性的認知和重視,關注孩子的異常言行,不能忽視孩子個性中的偏狹、自私與冷酷,更不能縱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生。要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法治意識,增強監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強家校溝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家長座談會,舉行家長參觀、接待活動,積極開展家訪等工作,加強學校與家庭的聯繫,增進雙方管教和輔導學生的方式、理念的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共同防止和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防止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發生。

3.做好對教職工的培訓。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幹部專題培訓,組織教職工學習預案、處理學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範和巡查

1.加強安全防範。各校園要完善安全巡查機制,加強校園安全巡查,特別是對校園欺凌和暴力易發場所如宿舍、校園角落、廁所及隱蔽場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別注意巡視、查鋪。要及時收繳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種危險物品,堅決杜絕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相關管理人員應在學生放學或就寢後下班,避免因學生脱離成人監管實施欺凌和暴力。

2.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關注校園周邊閒雜人員,防範街角少年拐帶、欺侮在校生,善於發現苗頭性問題。發現閒雜人員在校園周邊抽煙、無故逗留、穿奇裝異服等情況時,提醒學生不與他們交往,做好安全防範,並向當地公安、社區等部門和單位通報,由公安部門、社區協助防範。

3.建立健全學校保衞組織,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上課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對同意入校人員及車輛進行登記,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主動保持與當地公安(派出所)部門的聯繫。

(六)拓寬學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過主題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勵學生講出自己實施、發現、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為。

2.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通過問卷調查,無記名舉報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調查的頻次應每學期至少1次。

3.通過教師日常與學生交流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教師通過學生的異常行為發現欺凌和暴力線索。

4.通過在班級、宿舍設置學生安全員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

5.通過對校園內外的監控視頻發現欺凌和暴力行為。

6.通過培訓家長,由家長髮現欺凌和暴力行為,提供相應線索。

7.通過學校公示欄及顯著位置公佈學校救助或欺凌治理電話號碼,明確責任人,鼓勵學生提前反映情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欺凌事件情況。

8.通過查看、走訪周邊商户、學生反映等辦法瞭解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七)規範欺凌報告制度,依法依規處置

1.公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教育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機構名稱:沁源縣教育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電話,接受媒體監督和羣眾舉報。

2.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l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3.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為準;確需複查的,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複查。複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

4.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5.及時上報信息。各校園要及時上報教育局辦結情況,嚴肅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做好輿論引導,堅決杜絕學生欺凌輿情信息的發生。

6.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領導包片、股室包校制度,機關工作人員要對學校預防學生欺凌工作進行追蹤督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縣教育督導室對各校預防和治理學生欺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領導重視不夠、組織工作不力、存在問題較多的學校進行通報,對失職瀆職的嚴肅追責問責。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 篇5

針對我市夏縣校外無業青年毆打在校學生的事件,被媒體網絡廣泛傳播,造成了不良影響。按照王清憲市長:“校園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現象並非個別案件,並非個別學校,某種程度上説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門對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在全市以夏縣的這一事件為鑑,開展一次普遍的校園暴力整治活動,建設文明、温馨、和諧、向上的校園。”的批示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決定在全縣中國小開展校園暴力專項整治行動。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關於全國中國小、幼兒園開展“護校安園”的行動方案》和山西省有關學校安全工作規定為依據,緊緊圍繞維護教育系統穩定大局,推動平安教育、平安校園建設,在全縣積極開展校園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 篇6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講話的主題是:“反對欺凌、構建和諧平安校園”。希望同學生認真聽講,並能用聽講所學到的知識,結合到實際生活、學習中,以此來提高自我保護的意識和增強自我防範的能力。同時形成在校園中積蓄關愛他人、自我保護的正能量,並積極參與到“反校園欺凌”的行動中來,營造和諧友善、平安的校園氛圍。

所謂“校園欺凌”就是在校內、校外的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強凌弱的,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的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校園學生的欺凌事件。校園欺凌行為以暴力攻擊為主要特徵,以欺壓、侮辱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權益,輕者嚴重違反校規校紀,重者構成違法犯罪。

老師們、同學們剛才我就“校園欺凌”的概念、欺凌行為的主要特徵和方式作了講解,想必大家對校園欺凌行為現象有了較深層次的認識,那麼如何預防校園欺凌呢?有這麼四點大家要記住:

1.學會寬容:同學間要友善相處,如果和同學發生了矛盾,要懂得寬容。

2.尋求幫助:如果看到或遇到校園欺凌行為,要及時地找師長幫助。

3.言語規勸:向施暴者説明他這種行為的不良後果,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讓對方主動放棄。

4.機智沉着:如果遇到欺凌危險不要慌,在保證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尋找機會撥打110報警。

老師們、同學們,文明和秩序是任何一個社會,任何一個學校所必不可少的,讓我們大家積極地參與到“反校園欺凌”行為的行動中來,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堅決與欺凌的人和事作鬥爭,做一個講文明、守紀律的、寬容友善的人,共同構建我們和諧平安的實小校園。

接下來希望各班利用這節班會課,進行“反校園欺凌”行為的班級班會主題教育。並把學校下發的“關於加強校園欺凌行為應急防範教育的辦法”進行認真傳達教育,強調學習完後將本辦法張貼在班級公示欄內,供學生平時學習,讓學生入腦入心。確保師生安全。我的講話結束。

謝謝大家!

煙筒山國小校安全辦公室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 篇7

班會重點:

瞭解校園暴力的實質和危害,掌握正確應對校園暴力的方法和策略。

班會過程:

活動一:走進校園暴力

這一環節讓學生就其平時聽到或遇到的校園暴力進行討論,然後,教師進行簡單的歸納,之後引出校園暴力的概念。

校園本是靜美之所,然而這片淨土也染上了血腥。如果任這種校園暴力發展下去,那無疑會在青少年中間造成一種不良的暗示:邪惡比正義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價值。這是相當危險的,所以要拒絕校園暴力。

校園暴力的最可怕之處在於其施暴者是孩子,而受害者也是孩子。對施暴者來説,其過早染指了不良惡習,日後的成長令人擔憂。而對受害者來説,這樣的經歷無疑是一場夢

2、國小生防暴力安全知識

一、敲詐、勒索

1、敲詐勒索的防範常識

①口頭威脅:有時在上學放學的路上,會被一些不法分子截住,威脅同學們給他帶錢帶物。

②帶條子威脅:有些違法分子,選擇好對象後,就寫條子讓其他同學帶給對方,條子上寫着要物品的名稱或現金的數目。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學生,不管是哪種敲詐勒索的方式,都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性質嚴重則構成犯罪。

2、遭遇敲詐、勒索怎麼辦?

遇到敲詐勒索時一定要保持冷靜,儘量説好話,穩住對方,説明自己沒帶錢,避免正面衝突。

①堅決拒絕其無理要求。一定要相信警方、學校和家庭都能為你提供安全保護。如果輕易屈服於對方,會助長他們的囂張氣焰,也會為你招來無窮無盡的糾纏。

②如果無法脱身,可以藉口身上沒錢,約定時間地點再交,然後立即報告學校和公安機關。警方會及時採取行動抓捕壞人,他就再也不能傷害你了。

③一定要向學校、公安機關報告。你越怕事,越不敢聲張,不法之徒就越囂張。

④發現其他同學補敲詐、勒索,要及時撥打110報警,並通知老師。

二、搶劫、搶奪

1、搶劫、搶奪的防範意識

①要有防範意識。

②上學或放學的路上,同學們最好結伴同行,相互幫助。

③身上不要攜帶太多的現金或貴重物品,女生不要配帶金銀首飾或玉器。

④平時,不要花錢大手大腳,以免引起不良行為表青少年或犯罪分子的注意。

⑤單獨在家,不要輕易為陌生人開門,更不要為不認識、並聲稱是家長的同事或朋友的人開門。如果發現類似情況,要立即撥打電話告訴父母。

⑥平時注意鍛鍊身體,有了強健的體魄,即使一時無法將犯罪分子制服,也可以快速逃避。

2、遭遇搶劫、搶奪怎麼辦:

①盡力反抗。只要具備反抗能力或有利時機就應發動進攻,以制服作案人或使其喪失繼續作案的心理和能力。

②儘量糾纏。可利用有利地形和身邊的磚頭、木棒等足以自衞的器械與作案人對峙,使其短時間內無法近身,以便引起人們的注意和援助,對作案人造成心理壓力。

③設法脱身。實在無法與作案人抗衡時,可以看準時機向人多、燈亮的地方或宿舍區奔跑。

④麻痺對手。當自己處於作案人控制之下而無法反抗時,可先按作案人的要求交出部分財物。同時要對作案人曉以利害,從而造成作案人心理上的恐慌,也可儘量緩和氣氛,使作案人放鬆警惕,看準時機逃脱。

⑤注意觀察。趁作案人不注意時在其身上留下記號,如在其衣服上擦點泥土、血跡,或在其口袋中裝點有標記的小物件等,在作案人得逞逃走時悄悄尾隨其後,觀察逃跑方向,為警方破案提供線索。儘量準確記下體貌特徵,如身高、年齡、體態、髮型、衣着、鬍鬚、語言、行為等。

⑥及時報案。脱身後要及時報案,儘量準確描述作案人體貌特徵,使犯罪分子儘早被繩之以法。

三、綁架、劫持

1、綁架的預防知識:

①平時養成樸素的生活習慣,不要炫耀自己或家中如何有錢,更不要隨便帶陌生人到家中“參觀”。

②外出、上學和放學要儘量結伴同行,外出時要告訴家長,並説明返家時間,不要隨意在外逗留。

③如果有人突然來找你以“你家中出事了”或“你父母生病、出車禍”等等為由,要你離開學校或家中時,應首先設法與家人聯繫查證,並將此事告訴你的老師或鄰居。

④如果在途中發現有人盯梢跟蹤,應設法將其甩掉並報警。

2、遇到綁架、劫持怎麼辦?

如果不幸被綁架、劫持,要保持冷靜,並想方設法擺脱歹徒的控制:

①遇到劫持,不要過分掙扎,以免犯罪分子對被綁架者進行身體傷害。要儘量拖延時間,記住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徵、車輛型號和牌照號碼等。

②如果被蒙上眼睛,要儘量將聽到的線索默記在心裏,如犯罪分子的談話內容、他們互相之間的稱呼等等,到達藏匿地點後,要儘量瞭解藏匿地點的環境特點,與犯罪分子周旋。儘量避免激怒犯罪分子。

③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尋求他人幫助,擺脱歹徒的控制。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 篇8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xx〕22號)和江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蘇教督委辦函〔20xx〕8號)要求,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切實遏制校園欺凌之風,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嚴肅校紀校規,規範學生在校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範圍

全縣中國小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黨委全體成員及各科室科長為成員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穩辦,主任由孫家峯兼任。各學校也要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機構,進一步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四、治理內容和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兩個階段。

(一)工作落實階段(20xx年6月—20xx年8月)

1.開展專題教育。各學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思想品德、行為規範養成、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紮實推進“法律進學校”工作,邀請公安、司法、法院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工作制度。各學校要加強學生管理,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德育教幹、安保人員、班主任、科任教師等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及時干預處置。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工作責任制,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二)監督檢查階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

1.學校自查。各學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認真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並於每月25日前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報教育局安穩辦131室陳欣同志。

2.縣級複查。縣教育局將採取督查組隨機抽查和責任督學逐校督查相結合方式,通過聽彙報、看台賬、查設施等形式,對全縣中國小校園欺凌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3.責任追究。縣教育局將校園欺凌治理作為長效機制一抓到底,對在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期間學校存在工作敷衍、制度不實、職責不明、措施不力、問題不清、處置不當、影響惡劣等問題,視其情節或所承擔責任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追責問責。

防治校園欺凌工作方案 篇9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在我縣時有發生,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縣教育和體育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在全縣教體系統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根據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進一步加強安全、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全縣中國小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縣教育和體育局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教體局局長譚子好任組長,原教育局副局長向子權、縣人民政府主任督學姚本桂任副組長,各股室站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安股,梅光發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章長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負責組織指導、督促、檢查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三、治理範圍

全縣中國小校

四、安排及要求

全縣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從20xx年6月上旬開始,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6月上旬)

各學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實際,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抓緊動員部署。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6月下旬—7月)

1.開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3.加強預防。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4.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5.監督指導。縣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各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校方溝通,做好記錄並及時向當地教育督導部門報告。

第三階段:組織檢查階段(9月—12月)

1.學校自查。各校要對校園安全隱患和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隱患和矛盾糾紛排查台賬;要對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於6月30日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縣教育和體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導室。

2.專項督查。縣教體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於9月1日至7日對全縣各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督查。督查後形成督查報告報送州教體局、州人民政府督導室。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究問責並督促整改。

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於10月—11月,組織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採取明察和暗訪的方式進行督查,12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組織督察組,對各地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請各學校務必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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