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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耦合思路

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耦合思路

下文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耦合思路

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耦合思路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近年來學術界的熱門話題,人們從不同的角度探討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人類文化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意義以及各種保護措施。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文簡稱“恩施州”)擁有獨具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對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梳理的基礎上,結合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現狀,筆者提出應採用民間藝術團、民族文化生態旅遊村、農家樂、歷史文化名城、博物館等形式,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旅遊開發結合起來,實現保護與開發的良性耦合與互動,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目的,同時也為恩施州旅遊業的發展提升文化品位,達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發展雙贏的目的。

一、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

(一)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恩施州位於鄂西南,地處湘鄂渝黔四省市交界的武陵山區,是土家族苗族等少數民族聚居地之2一。這個地帶被專家學者盛讚為“古老文化沉積帶”,沉積着豐富的土家、苗、侗、漢等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人類口傳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申報規定中闡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表現形式包括五大類的類別,①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可分類如下:第一類:曲藝。土家族有“南、堂、燈、儺、柳”五種地方戲劇劇種及儺面具的製作技藝。

第二類:舞蹈。土家族舞蹈很豐富,有著名的撒葉爾嗬、擺手舞、巴山舞、毛古斯舞、麻舞、八寶銅鈴舞、肉連響、地盤子、地龍燈、靠燈、草把龍、板凳龍、耍耍、猴兒鼓等,禮儀有過年過節禮儀、婚喪嫁娶禮儀、農事禮儀等。

第三類:音樂。土家族打溜子,薅草鑼鼓、情歌、哭嫁歌、兒歌、利川小調、②建始絲絃、民間宗教音樂、恩施揚琴、竹琴及其製作技藝等。

第四類:口傳文學。土家族的口傳文學有神話、史詩、傳説、故事、諺語、山歌、兒歌、笑話、兒童遊戲等。

第五類:工藝。土家族吊腳樓建築工藝、風雨橋建築工藝、石雕、木雕、竹編、藤編、棕編、民間各種工匠的技藝、髹漆工藝、刺繡、服裝、土家織錦(西蘭卡普)、剪紙、紙紮技藝、咂酒、藥酒製作技藝、各種土家族特色飲食品的製作技藝,如油茶湯的製作技藝等。

(二)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1.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存在的問題。(1)傳統戲劇失去文化生存空間。電視、音響、卡拉ok等現代娛樂設施普及後,人們的娛樂方式徹底改變,對傳統戲劇的需求消失,傳統戲劇失去了需求市場,其生存的文化空間隨之消失。故恩施州引以為豪的“南、堂、燈、儺、柳”五種地方戲劇,基本上處於瀕危狀態。(2)民間舞蹈及社會禮儀消失嚴重。恩施州民族民間舞蹈十分豐富,通過多年的搶救與保護,撒葉爾嗬、擺手舞、毛古斯舞等已經得到了相應的保護與利用,但是麻舞、地盤子、地龍燈、靠燈等舞蹈對人們來説已經很陌生。現今恩施州過年過節的禮儀意識十分淡薄,婚喪嫁娶的禮儀也正在發生着很大的變異。特別是具有豐富文化內涵的土家族哭嫁婚禮習俗已經漸漸退出了婚禮儀式,淪為景區表演化的項目。(3)土家族建築技藝生存告急。華中理工大學古建築學家張良皋教授認為,恩施州土家族吊腳樓是中華建築文化的重要源頭,在中國建築史上佔有崇高的地位。③土家吊腳樓飽含文化交融信息,具體説來,是巴楚兩大文化直接交融的結晶。楚建築曾深切影響漢以後中國官室傳統和生活方式,土家吊腳樓是楚建築的活化石,而且像遺存於巴人舊鄉號稱“活化石”的水杉樹④一樣,有潛在的強大生命力,值得人們另眼相看。[1]但是在現代化的衝擊下,恩施州境內吊腳樓建築技藝正在流失,它所承載的土家族傳統文化也將隨之消失。(4)土家族口傳文學瀕危。土家族有語言,無文字,早期的文學作品靠口耳相傳,文人文學用漢語記錄。

在遠古時代,土家先民創造了本民族的創世紀史詩《擺手歌》、大量的神話、傳説和歌謠。文人文學在中國文學史上也佔一席地位,最有代表性的是恩施鶴峯容美土司田氏詩人羣留下的大量優秀詩文。唐代劉禹錫創作的竹枝詞發端於土家地區建平郡民歌,此後在中國文學史上才出現竹枝詞曲牌。但是這些口傳文學已遠離當今恩施自治州人民的日常生活。

2.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舉措。恩施州州政府於xx年提出了建設文化大州的戰略構想,修建了“民族大觀園”,規劃了20個“恩施州民族民間文化生態保護區”,建立了民間藝術大師命名機制,制定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出台了《恩施州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實施方案》。雖然做了一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但力度不夠,成效甚微,致使恩施州沒有一項遺產列入xx年國務院頒佈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在第二、三批國家名錄中,才有相關的項目列入。

二、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結合的理論

依據旅遊開發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存在着多重影響:一是旅遊開發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旅遊開發為了獲取經濟效益的目的,致使非物質文化遺產表演化、商品化甚至庸俗化,其多樣性和文化空間遭到破壞;二是旅遊開發可以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地產業結構的調整,旅遊所帶來的實惠和經濟價值能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資金,同時旅遊開發帶來的市場價值可以激發相關人員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積極性,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傳承與創新。三是多姿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吸引遊客的重要文化旅遊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可成為文化旅遊業開發的重要目標。四是當今已進入遺產旅遊時代,凡進入世界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便具有了世界性或者國家性的“金字招牌”,文化品位隨之提升到國際的或國家的水平,將成為旅遊地的文化旅遊品牌,產生品牌效應,增強吸引力,促進旅遊發展。所以在原生態環境不斷受到衝擊、環境日漸多元化的當今社會,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在方式也必然多元化。探索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景區,不失為增加景區文化底藴的好方式,同時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有了生存土壤,最終將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景區發展雙贏的格局。在保護與旅遊開發之間把握好一個“度”,即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的關係中找到一個平衡點,趨利弊害,將保護與開發融為一體,開發與保護是一個過程的兩個方面,開發是手段,目的是為了保護;而保護是開發的目的。

三、恩施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結合的思路結合

恩施州實際,對該州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遊開發上的耦合互動作出思考,探索如何修復非物質文化遺產自然傳承鏈條,力爭做到既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力,又不至於流失其“真魂”。

(一)民間藝術團與旅遊結合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恩施州豐富的民間戲劇與民間音樂在傳承上存在着巨大的危機,而這些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創新主要應該依靠民間與民眾來進行,民眾替人類承載了整個人類文化的使命,民眾是文化遺產的創造者、傳承者,是文化遺產的真正主人,所以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時應該充分發揮民眾和民間社會的積極性,讓他們成為保護自己文化遺產的主人。更重要的是,讓資源地的民眾實現民族文化的自我傳承能保護民族文化根的純正性。恩施州對“南、堂、燈、儺、柳”等地方戲劇及民歌的傳承,除恩施州民族歌舞團的傳承與創新外,還應該大力發揮民間民眾的力量,鼓勵民間藝術團結合恩施州旅遊發展的實際對地方戲劇及音樂進行傳承和創新,借民間藝術團的力量打造恩施州民族旅遊演藝品牌。

(二)民族文化生態旅遊村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恩施州為了保護民族民間文化成立了20個民族文化生態村,但封閉的保護將難以為繼,必須開放式進行,既要達到保護的目的,也要實現發展。除了由各村寨確定自己的發展模式外,在離城鎮較近的地方可以進行民族文化生態旅遊村的建設,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結合起來進行,找到一條可持續發展之路。推行“土風計劃”⑤的陳哲認為“文化在勞動中生存,血脈便在其中傳遞。傳承必須社會化,通過社會化形成補血機制,這樣才能把傳承、人才培育、促成文化產業等聯繫在一起,並吸引相關利益羣體將這些‘品種’打造成品牌,加以利用,轉化成社會成果而惠利本土”。

(三)城郊農家樂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農家樂成了城郊新農村建設的發展模式之一,這無疑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結合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數千年農耕時代,農村是最基本的社會單元。廣大的農村至今還保存着極其豐富的歷史記憶和根脈,以及豐富的文化遺存,包括村落的規劃、各類建築、歷史遺址等物質文化遺產,也包括各類民俗、民族語言、生活民居、民間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武術、醫藥和各種傳統技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根基在農村,文化的多樣性在農村,民族之根深深紮在農村。由於各個民族各地域的文化都是那一方水土獨特的精神創造和審美創造,它又是人們鄉土情感親和力和自豪感的憑藉,以及永不過時的文化資源和文化資本。[2]恩施州各縣市城郊在制定農家樂發展規劃時,應該把恩施州農村鮮活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整理、展示出來,在農家樂旅遊中全面地展示農村的規劃、建築,在生活狀態中展示民俗、節慶、舞蹈、民歌及其各種民間傳統技藝,尤其是土家族、苗族、侗族和漢族的各種特色飲食技藝應充分挖掘和利用,這對遊客是最具吸引力的亮點。而民族風格的建築與自然環境的相得益彰與和諧也是農家樂發展規劃的一個重點。農家樂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結合能提升農家樂的文化品位,增加農家樂旅遊的吸引力。

重要的是,能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原生態保護,即在其生存的文化空間中傳承與保護。

上文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遊開發耦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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