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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反洗錢自查工作報告

信用社反洗錢自查工作報告

根據省聯社的工作部署,結合我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工作,為切實做好反洗錢工作,縣聯社決定於1月3日至1月10日這段時間對我社的反洗錢工作進行自查。通過這次自查,能充分讓我社所有工作人員貫徹落實《反洗錢法》及各項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時理順和改進在之前反洗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全面完善反洗錢工作措施,以提高反洗錢工作水平。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做以下彙報:

信用社反洗錢自查工作報告

一、機構組織設立反洗錢領導小組

自縣聯社設立安排反洗錢工作以來,我社成立了以主任為組長、副主任為副組長,我社員工為成員的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對反洗錢做了全面部署。在全社範圍內大力開展反洗錢工作,對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及其各具體崗位的職能、職責做明確分工,完善了反洗錢工作的進展,不定期組織檢查,確保反洗錢工作的深入開展,並於XX年11月市信用社網絡中心在綜合業務系統中新增反洗錢維護子交易,實現對反洗錢工作的實時監測分析和上報功能。

主任在每一次會議中強調了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與迫切性,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工作機構,配備必要工作人員專門負責反洗錢工作,能夠做到“三明確”、“二落實”,將反洗錢工作職責落實到崗,落實到人。由會計、出納專門負責收集全轄反洗錢工作及大額支付報告和可疑支付報告,再由專人打印整理按月報送縣聯社,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分社的反洗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我社加強了對全轄分社執行反洗錢工作盡職調查制度、大額交易報告制度、可疑交易報告制度、保存記錄制度等工作的監督檢查,同時要求我社內控小組把反洗錢工作列入日常檢查範圍,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將反洗錢工作落到實處。

二、組織員工培訓學習反洗錢宣傳工作

去年以來,我社全面開設了對反洗錢工作的學習和宣傳工作,組織反洗錢宣傳活動。通過張貼宣傳畫、分發傳單等輿論工具,結合存款利率上浮進行廣泛宣傳,加強反洗錢知識普及和相關金融法規的教育,提高客户的法律意識,積極配合我社開展反洗錢工作,形成良好的抵制、打擊洗錢活動的社會氛圍。

新一年到來之際,我社繼續開展對客户的反洗錢宣傳工作,並將反洗錢培訓擺上工作日程,開展反洗錢學習活動,讓所有工作人員進一步掌握有關反洗錢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增強反洗錢工作能力,制定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組織員工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XX〕第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XX〕第2號)、《金融機構外匯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XX〕第3號)、《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XX〕第1號)、《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XX〕第2號)及《反洗錢可疑交易報送錄入操作手冊》和其他法律規定,對本社反洗錢工作的基本原則、內控要求、組織機構、崗位責職、報告方式等做出全面規定。建立了反洗錢協調聯繫機制,每月按時召開反洗錢領導小組成員會議,交流溝通反洗錢工作信息,分析我社反洗錢工作形勢,研究解決反洗錢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協調落實各項反洗錢工作。

為提升員工反洗錢業務技能,我社組織了多次反洗錢業務培訓,培訓對象是全轄臨櫃工作人員、會計、網點負責人。通過組織多形式、多層次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了全轄負責人和反洗錢崗位人員的反洗錢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增強了反洗錢法律意識和職業操守,嚴格履行反洗錢職責和義務。

三、加強對可疑交易的識別報告

我社在總結和分析反洗錢工作存在問題的基礎上,加強了對可疑資金交易重要線索的蒐集、監測、分析,對資金交易的頻率和流向異常的賬户,及時填制可疑交易報告,並完善分析和報告要素,向聯社提供有力的識別資料。XX年11月至XX年12月期間,我社反洗錢錄入上報系統錄入筆數共184筆,交易金額6516萬元;存款業務84筆,金額2473萬元;取款業務100筆,金額4039萬元;其中對公存款3筆,金額185萬元;對公取款22筆,金額1545萬元;個人存款81筆,金額2288萬元;個人取款78筆,金額2494萬元。

我社基本能按照“一個《規定》、兩個《辦法》”的要求,加強對大額現金、轉帳支付交易的監測,落實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一是建立異常交易報告制度,制定《客户交易信息表》來加強對大額匯兑收付交易、大額現金收付交易、大額轉帳收付交易進行詳細登記、分析及保存情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信用社進行洗錢活動。二是按規定每月報送大額交易、可疑交易報告的相關資料及報表。三是狠抓落實大額現金支付審批制度,對出入我社的大額匯兑、現金、轉帳交易實行有效的監測,凡支付金額超出大額報送以上的交易,不論是否存在異常,都能夠主動上報。

四、精心組織自查工作

對XX年11月以來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要檢查項目通過賬薄原始記錄、客户交易信息表和綜合業務系統的大額支付進行逐筆審查。其中:

(一)大額交易方面檢查涉及項目

1、對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户(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

2、對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解付;

3、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户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户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户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二)可疑支付交易方面檢查涉及項目

對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户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户之間的以下項目進行分析和識別:

1、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2、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3、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4、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

5、週期性發生大量資金收付與企業性質、業務特點明顯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7、長期閒置的賬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8、短期內頻繁地收取來自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個人匯款;

9、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

10、個人銀行結算賬户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

11、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嚴重地區的客户之間的商業往來活動明顯增多,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支付;

12、頻繁開户、銷户,且銷户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13、有意化整為零,逃避大額支付交易監測;

(三)經自查,未曾發現開立有匿名賬户或假名賬户,沒有為身份不明確的客户提供存款、結算等服務;暫時未發現相關的企事業及個人結算賬户有可疑支付交易的行為。

五、通過本次自查發現的不足之處

我社基本上能按照反洗錢的有關規定開展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基層員工對反洗錢缺乏系統的理論知識和足夠的實踐經驗,有待進一步提高辨別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斷能力等。

今後,我社將嚴格按照“一個《規定》、兩個《辦法》”的要求,繼續深入開展反洗錢工作,重點做好:一是進一步貫徹落實“一個《規定》、兩個《辦法》”的具體規定,繼續加大反洗錢工作力度;二是不斷完善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事人員的整體功能,確保反洗錢工作的深入開展;三是要不斷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在自查中找缺陷漏洞;四是要繼續加強現金支付交易監測和轉帳支付交易監測,特別是加強對大額資金支付交易和可疑資金支付交易的有效監測,做好匯兑結算和大額現金收付的登記和分析工作,防止和打擊非法洗錢活動;五是進一步加強反洗錢的社會宣傳力度;六是嚴格保密制度,確保反洗錢工作的順利開展,一旦發現有涉嫌反洗錢行為的,將及時上報聯社反洗錢部門及上級領導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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