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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的分量——記模範法官宋魚水(下)

和諧的分量——記模範法官宋魚水(下)

1989年10月,宋魚水正式成為中國共產黨光榮的一員。作為一名黨員法官,在她的天平上,不但寫着公正,也寫着和諧:用法律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進社會的和諧。

和諧的分量——記模範法官宋魚水(下)

天平在肩,重任如山。

維穩

羣體性糾紛,件件難,法官面臨嚴峻考驗

大變革,大發展。

與之相應,各方利益衝突加劇,深層矛盾逐步顯現。羣體性糾紛,大量湧向法院:

企業非法募集資金案,讓一大批羣眾失去“血汗錢”;銀行不良貸款案,數額巨大,牽涉面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頻發,與村民利益息息相關……

一件一件,件件都難。

如何依法保護羣眾合法權利?如何妥善協調各方利益關係?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人民法官,面臨嚴峻考驗。

8年前,20多名司機來到宋魚水面前。

當時,北京市政府決定,在四環路內淘汰所有“面的”車。很多出租車公司向司機提出:解除承包合同,收回車輛更新。靠車吃飯的司機們,面臨暫時性失業。一些司機開始上訪,靜坐,圍堵交通。

身處矛盾中心,宋魚水清醒地意識到肩上的千鈞重擔:一頭挑着社會穩定,一頭挑着司機一家的口糧。

法庭外,一大批公司和司機翹首以待。

不能草率,不能延誤;既要真誠交流,又要細緻做工作。這場危及社會穩定的“面的”風波,最終化解於無形:多數司機與出租車公司達成協議;個別司機未達成協議,宋魚水及時裁判;觀望的公司和司機們,按法院確定的原則解決了糾紛。

審判技巧嫻熟高超,化解矛盾真誠執著。10餘年,宋魚水把判案的法庭,變成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調節器”。

止爭

“雙損”變“雙贏”,社會利益實現最大化

“案件審得多,下判筆越沉。”

老審判員的話,讓當時剛入行的宋魚水沉思。

一紙判決,有輸有贏。

一個企業因不懂法或小疏忽,甚至可能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有的元氣大傷,有的就此破產。

法官盡責,要通過判決引導市場主體走向規範,還要讓他們在訴爭中共贏共存,實現社會利益最大化。

“法官不僅要善於‘定紛’,更要‘止爭’,最大限度地化解社會矛盾。”寧可麻煩受累,宋魚水盡力幫助當事人打開“心結”。

律師十年,辦案數百起,接觸法官幾百名,北京中潤律師所何畏律師對宋魚水印象最深。

他代理了一起“老大難”案。

原告、被告本是同窗好友、合作伙伴。2003年3月,宋魚水接手這起案件時,雙方極為對立,拒不同意調解。第一次出庭,雙方一見面,就情緒失控,恨不能大打出手。對調解,雙方律師都徹底失去信心。

奇蹟發生了。

宋魚水不但讓雙方握手言和,還重新合作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握手背後,是法官的智慧、善良和執著:9次詢問、4次勘驗、4次開庭審理,入情入理的分析,設身處地的溝通……

不可能變可能,“雙損”變“雙贏”。

調解,宋魚水的“絕活”。

家長裏短的小額糾紛;公司企業之間的大額糾紛;侵犯商業祕密之類,被同事們認為非判不可的知識產權案件……服了宋法官這劑調解“特效藥”,當事人常以最小的代價、和平的方式,化干戈為玉帛。

獨立辦案11年,宋魚水審案1200餘件,其中調解結案達70%以上,還有一些當事人高興地撤訴。

攻艱

從無序到有序,法律説話最有説服力

案頭,一摞摞欺詐案卷。宋魚水心情沉重。

誠信危機引發的糾紛,涉及各個領域。保護誠信,懲戒失信,法官義不容辭。

1998年,沒有先例可循的“經銷權”案件,給宋魚水出了道難題。

外地某商貿公司傾銷過期啤酒,被媒體曝光,導致該品牌啤酒銷量鋭減。北京的總經銷商決定收回其經銷權,被這家公司告上法院。與迅猛的發展相比,立法往往滯後。對經銷權,當時法律未做規定。

案子剛立,已成焦點。

翻閲大量資料,查閲國外判例,向相關部門調查諮詢,竭誠請教專家學者……依據法律原理、商業慣例,宋魚水開創性地以“喪失商業信譽”為由,支持被告總經銷商解除經銷權。

這份判決書,被全國許多法院引為範例。

一年後,《合同法》頒佈實施。“誠實信用”原則列在其中。

法槌,威嚴、神聖。

黨員法官宋魚水,一次次舉起法槌,維護公平,倡導誠信,規範秩序,保障發展。

“市場秩序,從無序到有序,法律説話最有説服力!”提起宋法官,許多當事人坦言。

“法律也是生產力!”談及宋魚水和她知識產權庭的同事們,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法制處的楊東起滿懷謝意。

求精

爭當專家型法官,挑戰新案、疑案、難案

新案,疑案,難案。

新時期,新形勢,向法官提出挑戰。

一名新時代法官,既要有維護改革、發展、

穩定的大局意識,又要有駕馭複雜案件、解決實

際問題的司法能力。

僅靠過去的知識底子、辦案經驗,僅靠一張笑臉、兩袖清風,遠遠不夠。

“爭當專家型法官。”宋魚水為自己定下目標,既提高學術水平,又加強審判能力。

海淀區法院的同事們,幾乎都知道她的勤奮:

茶餘飯後,坐車上班,觀摩開庭,討論案件,考察交流……一切可能抓住的機會,她都用來學習。

周圍人,個個成老師,同事、律師、專家,甚至當事人。

功夫不負有心人!

幹審判員,宋魚水在庭裏結案最多;

當副庭長,她成了審判疑難案件、複雜案件的“專業户”;

任知識產權庭庭長,她要求自己和庭裏每一位同志:“力求每個案件的審理,都成典範;每份法律文書,都成精品。”

2003年,一家生產剪紙作品的公司焦急萬分來起訴:“花了很長時間,投入幾十萬元!盜版,讓我們面臨毀滅性打擊。”

審案要時間,公司的損失隨之一天天增加……

該案法官馬秀榮決定適用“訴訟禁令”,先行裁定被告停止製作、銷售,避免權利人損失擴大。

“訴訟禁令”,此時還是一項“紙上”的法律,無人使用。

作為庭長,宋魚水果斷支持。報請院領導同意後,“訴訟禁令”在我國首次適用。

確認網絡傳播權、部分判決……為了提供一個公平、優質的法制環境,宋魚水和同事們一道,創下了多個“全國首例”。

有能力,有責任感,有大局意識。

正是千千萬萬個宋魚水,在平凡崗位上,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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