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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統一管理請示(精選3篇)

工作統一管理請示(精選3篇)

工作統一管理請示 篇1

岳陽市市委、市政府:

工作統一管理請示(精選3篇)

全市23個鄉鎮經管站現有幹部職工55人,其中財政全額預算編制的經管員24人,自收自支編制31人(主要是原農村合作基金會人員),在這些人員中,除在職的經管員外,其餘人員全部下崗待業。

過來,鄉鎮經管站列入農技推廣體系,事業性質,經管員人事和人頭經費歸鄉鎮管理,市經管局只負責經管員的檔案管理和人事代理。隨着鄉鎮機構改革和人事改革的要求,鄉鎮經管員的人事檔案也移交到鄉鎮,經管員完全交由鄉鎮管理。目前,我市絕大部分鄉鎮將經管站從政府脱離,採取只撥人頭經費,其餘全部不管的改革方案,將經管站和經管員推入鄉鎮丟開不管而經管局想管又無法管的“兩不管“境地,經管員人心浮動,經管工作難以開展。鑑於當前鄉鎮經管站所處的現狀和目前國家對鄉鎮農經體系改革的要求,請求市委、市政府將鄉鎮經管員的經費和人事管理權收歸市經管局統一管理。其理由有二:

1、上有政策下有要求。中發[20xx]3號文件強調指出: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建立有權威的機構。20xx年農業部、中央編辦、科技部、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試點工作意見》,明確了“農村經營管理機構不再列入農技推廣體系,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管理、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管理指導等經營管理工作列入鄉鎮政府職責,機構性質從事業服務轉變為行政管理。”説明了農經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而目前我市鄉鎮的改革實際上是把經管站繼續列為農技推廣體系,作為事業性質的站所,削弱了農經機構和隊伍,是與中央政策不相符的。由於經管員處於“兩不管”的境地,其利益得不到維護,出現了經管員二次集體上訪事件。20xx年鄉鎮公務員過渡,經管員沒有列入其範圍,導致經管員集體上訪;20xx年鄉鎮實行工資統發,經管員又未列入其中,經管員又集體上訪。鄉鎮經管員強烈要求市委、市政府明確鄉鎮經管站的行政職能和經管員經費、人事管理權,將經費、人事管理權收歸市經管局統一管理。

2、有利於經管工作的開展和經管隊伍的建設。由市經管局實行經費、人事統管後,一是可以使其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利於經管隊伍的穩定;二是對一些工作不稱職的經管員採取末位淘汰制,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可以實行經管員鄉鎮之間的良性互動,改變過去經管員固定在一個鄉鎮工作而無法流動的狀況,有利於人員的正常交流,有利於促進工作的開展。

當否,請批示。

二0XX年三月五日

工作統一管理請示 篇2

國務院:

我部所屬的各地經貿企業、事業單位的業務管理一向是以部為主;財政上均由我部統一核算,一切開支、盈虧都由我部負責,財政屬中央。一九六九年以前,全國外貿企、事業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勞動工資也是由原外貿部統一管理的。十年動亂期間,因外貿部無法管理,經請示國務院領導同志,交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管理。實際上長期以來是由省、地(市)、縣各級自行管理。這些年來,各地勞動、編制部門雖對外貿企、事業單位的勞動工資和人員編制工作給了很大支持,做了很多工作,但由於我部對這方面的工作未能實行統一管理,形成了我部只管出錢,而無法控制勞動工資計劃的局面。從全局看,這種管理辦法存在很多弊病,主要問題是:

一、各地由於受行政區劃的侷限,對外貿企、事業的機構設置,不能根據商品的自然流向、任務的大小、按經濟區域合理布點,而是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機構。省、地(市)、縣同在一地,經營同類商品也設幾套機構,環節多,業務上扯皮,經營管理混亂,經濟效益差。

二、外貿企、事業單位的人員急劇膨脹,一九七六年職工總數為二十八萬人,到一九八二年底已增至四十九萬人,平均每年增加三萬五千人。一九八一年原外貿部曾向全國外貿系統發出了關於嚴格控制增加人員的通知,但人員還是在直線上升,一九八一、一九八二兩年,每年增加四萬五千人。人員的增長大大超出了業務工作的實際需要。有的地方由於人員過多,不得不實行隔日輪休。

三、由於人、財、物管理脱節,不少外貿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福利、勞動保護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挫傷了職工的積極性。

四、近幾年來,中央和國務院雖一再強調要整頓勞動組織,加強企業的定員、定額管理,但由於外貿企、事業單位的業務、財務管理和勞動工資計劃管理相分割,因此,這項工作也難以進行。

為便於我部對所屬經貿企、事業單位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央和地方財政“分灶吃飯”的原則,應當實行誰出錢,誰管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勞動工資計劃,以便和經貿業務、財務以部領導為主管理一致起來。為此,除了廣東、福建、上海財政上已與經貿部脱鈎者外,擬將我部所屬在各地的經貿企、事業單位(即由我部統一核算的企、事業單位,下同)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勞動工資計劃收歸我部統一管理。具體辦法由我部另行制發。有關勞動工資指標的劃撥,由我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制訂具體辦法貫徹執行。在我部未與各地劃撥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和未制發具體管理辦法之前,各地仍應嚴格按照經貿部和勞動人事部一九八二年十月六日、二十八日《關於凍結全國對外經貿系統人員的通知》和《關於凍結對外經貿系統人員工作中的幾個問題的答覆》兩個電報精神執行。

各地經貿企、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勞動工資計劃收歸我部統一管理後,各地勞動人事部門仍應繼續加強對經貿企、事業單位的勞動工資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協助解決人員調配、安置等方面的問題;各地經貿企、事業單位仍應及時向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反映情況、彙報工作,主動爭取其指導和幫助並接受其監督、檢查。

上述意見,我部於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五日向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彙報全國對外經濟貿易計劃會議情況時作了彙報。國務院領導同志已表示同意。

以上意見,已徵得勞動人事部同意,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執行。

對外經濟貿易部

一九XX年六月一日

工作統一管理請示 篇3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衞生局《關於加強我市衞生工作隊伍統一管理的請示》,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辦理。

醫療衞生事業在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重視這一工作,切實加強衞生工作隊伍的管理。各級衞生行政部門要把管理幹部當做自己的一項重大任務,積極協助黨委和政府抓好衞生工作隊伍的建設,嚴格控制增加行政後勤人員,努力提高衞生工作隊伍的質量,使我市醫療衞生事業得到更快的發展。

關於加強我市衞生工作隊伍統一管理的請示市人民政府:

近幾年來,我市醫療事業不斷髮展,衞生工作隊伍日益壯大。但是,由於對人員缺乏統一管理,有些非衞生技術人員大量湧進衞生事業單位,造成人員比例失調,衞生隊伍的總體質量明顯下降,致使國家撥給的衞生經費要拿出65%開支工資,嚴重影響了衞生事業的發展。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組通字(81)25號、中共衞生部黨組衞黨字(20xx)42號《關於加強與改進對全國衞生工作隊伍管理的通知》精神及市領導同志的指示,為了加強我市衞生工作隊伍的統一管理,搞好衞生隊伍的建設,有計劃按比例地發展我市各項醫療衞生事業,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衞生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根據衞生部門專業性、技術性比較強的特點,採取集中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區(縣)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市衞生局作為全市衞生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市衞生工作隊伍的培養、訓練規劃,對全市衞生技術人員的培養、調配、考核、晉升等工作做出統一部署,並監督檢查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情況;各區、縣衞生局及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市衞生局的統一規劃和部署,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計劃,保證總體規劃和部署的落實。

二、統一調配領導幹部衞生事業的管理是一門科學。各級衞生行政部門和基層衞生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的配備,應挑選懂得和熟悉衞生業務的幹部擔任領導工作,並逐步實現領導班子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凡市屬醫院及高等院校附屬醫院領導幹部的任免和調動,仍按現行審批制度辦理。各區、縣主管部門在任免調動各區、縣衞生局、防疫站和區、縣屬300張牀位以上醫院的領導幹部應事先徵求市衞生局的意見,然後再辦理手續。區、縣主管部門在任免調動其他各基層衞生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時,要事先徵求區、縣衞生局的意見。

三、分級管好衞生技術幹部各級衞生行政部門要認真管好衞生技術幹部。市衞生局負責管理衞生技術七級以上的幹部以及正、副主任醫師以上和相當職稱的技術幹部。其他衞生技術幹部由區、縣衞生局管理。屬於市衞生局主管的衞生技術幹部,各區、縣衞生局應當積極協助管理,主動提出建議。對衞生技術幹部的培養、調動、考核、晉升、獎懲等工作,按上述管理權限並事先徵求主管部門意見後辦理。

四、嚴格控制衞生事業編制為了提高衞生隊伍的質量,嚴格控制衞生事業單位人員增長,減少人員開支,保證衞生事業發展,市、區、縣衞生系統勞動計劃指標和工資基金總額,擬從一九八三年一月起由市衞生局統一管理。市、區、縣各基層衞生事業單位,要按市衞生局下達的勞動計劃指標嚴格控制,不得超過。

各級衞生機構在錄用人員時,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凡需要增加人員和自然減員的補充,均應以高、中等醫藥院校畢業生為主要來源,或在本系統內調劑解決,不要任意安排非專業人員(包括各工礦企業醫院和保健站),要嚴格控制增加行政後勤人員,堅決剎住走後門等不正之風。今後,凡屬於各區、縣衞生系統內部人員調動,可由各區、縣衞生局和有關部門直接辦理;凡屬跨系統(指非衞生系統)、跨地區(指郊、縣和外省市)的人員的調入,必須報市衞生局審核,並由市衞生局報請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後,方能辦理。如無市衞生局簽章,人民銀行不予辦理工資手續。對調出人員,也要嚴格按幹部管理權限,經審查批准後辦理手續。

各區縣衞生局對人員增減變化情況,應按勞動工資管理規定,按期綜合報市衞生局,並接受市衞生局的監督檢查。

五、搞好畢業生的分配在分配高、中等醫藥院校畢業生時,市衞生局應根據事業發展的需要和學生來源情況,同主管學生分配的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商定分配方案,並協助做好分配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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