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報告 >離職報告 >

財務人員離職注意事項

財務人員離職注意事項

財務人員由於其工作性質,辦理離職手續比一般人來説更為麻煩,需要交接的流程也更為繁瑣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財務人員離職注意事項。

財務人員離職注意事項

篇一

第一:交接表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

第二: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賬要與銀行賬相符。現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保管賬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

第三:有時間的話,單位往來賬要相核對。個人賬要核對。

總之,會計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則後果自負。所以不要怕麻煩。涉及會計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實。前任會計交接後沒有責任的。

財務人員離職前可能需要交接的資料、如果管理合同還要交接所有合同並核對金額、以前年度的所有憑證、所有賬本、財務章交接、將銀行對賬單和賬目上進行核對、交接發票並核對數量、交接最近年的納税申報底單、公司的進出貨往來有關的賬本有利於瞭解進貸成本和渠道路財務章交接。、交接現金並和現金賬進行核對、各類總賬、明細賬核對後填寫有關交接報告雙方、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簽字。交接時需做的其他工作、交接過程中有條件的話最好帶上錄音筆。、打印銀行對賬單、需向接收人員交代所有納税申報方式並逐一進行實驗注意事項、儘量在走之前的一個月內把以前賬核對一次。如出現差錯最好及時解決。、所有交接必須做好交接單交接時必須有第三人在場並簽字、由於雙方交接首要的你要找老闆説需要找會計師事務所做個税審這樣會計師事務所就會幫你查了、交接時交接人員需在交接單上簽字。(如日後他做的賬出現了問題的話在法律的角度來講還是由交接人負責。)、交接往來賬目時接收人員最好做好筆頭記錄。

篇二

交接時需做的其他工作:

1、打印銀行對賬單;

2、需向接收人員交代所有納税申報方式,並逐一進行實驗;

3、交接過程中有條件的話最好帶上錄音筆。

注意幾點:

1、由於雙方交接,首要的你要找老闆説,需要找會計師事務所做個税審,這樣會計師事務所就會幫你查了;

2、所有交接必須做好交接單,交接時必須有第三人在場並簽字;

3、交接往來賬目時接收人員最好做好筆頭記錄;

4、交接時,交接人員需在交接單上簽字。(如日後他做的賬出現了問題的話,在法律的角度來講,還是由交接人負責。);

5、儘量在走之前的一個月內把以前賬核對一次。如出現差錯最好急時解決。

篇三

專人負責監交

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通過監交,保證雙方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於形式,保證會計工作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保證交接雙方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一方以大壓小,以強凌弱,或採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

移交清冊應當經過監交人員審查和簽名、蓋章,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證件。

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

①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所謂必要時由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單位監交或者主管單位認為需要參與監交。

通常有三種情況:

一是所屬單位負責人不能監交,需要由主管單位派人代表主管單位監交。如因單位撤併而辦理交接手續等。

二是所屬單位負責人不能儘快監交,需要由主管單位派人督促監交。如主管單位責成所屬單位撤換不合格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所屬單位負責人卻以種種藉口拖延不辦交接手續時,主管單位就應派人督促會同監交等。

三是不宜由所屬單位負責人單獨監交,而需要主管單位會同監交。如所屬單位負責人與辦理交接手續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有矛盾,交接時需要主管單位派人會同監交,以防可能發生單位負責人藉機刁難等。此外,主管單位認為交接中存在某種問題需要派人監交時,也可派人會同監交。

標籤: 財務人員 離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baogao/lizhi/omm6x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