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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工作總結大綱

公證工作總結大綱

公證制度是法律制度一個組成部分。但我們進行的法制改革中,公證制度的改革較之審判制度,檢察制度的改革卻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了。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找來了公證工作總結,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證工作總結大綱
公證工作總結篇一

一、自覺加強理論學習,提高個人素質

在本年度日常工作中,本人能夠加強政治思想、政治理論的學習,堅定理想信念,做好個人工作計劃,積極保持奮發向上和與時俱進的精神狀態。本着要做好本職工作,就必須不斷加強學習的精神。工作以來,我能夠注意克服事務性工作多、靜不下、坐不住等因素的影響,抓緊點滴時間,學習新理論,不斷提高理論素養和政治覺悟,以積極的態度參加"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教育活動。

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的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及時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的精神上來,並以此指導個人的言行。樹立了"講工作、講團結、講奉獻"的個人工作信念,成為自己"基礎工作做牢、創新工作突破"的動力。通過堅持不懈地學習,使自己在政治上更加堅定、思想上更加成熟、業務上更加精進,為圓滿完成各項服務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今年以來,本人在處黨組的領導下,積極參與了“三項制度”建設、“創先爭優”活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等多項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通過上述活動的開展,我深有感觸,個人依法服務的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執法為民,公正廉潔的意識更加鞏固,我決心做一名無愧於時代的公證員,為崗位增輝,為工作添彩。

在“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三個想一想”,即想一想為什麼入黨、當公證員,想一想為黨和人民做了什麼,想一想今後應該怎麼幹,不斷增強黨性觀念。把小事放到大業、小節放到大局之中加以把握,真正做到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把好第一道關口,守住第一道防線。

二、踏實肯幹,努力完成好各項工作

本年度一至四月份,在各位公證員的悉心指導下,本人共辦理完

成公證270餘件,其中大多數為涉外公證。本人踏實工作,積極認真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公證機關是證明機關,是預防糾紛、化解矛盾,服務區域經濟發展,便民利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本人深刻的認識到公證證明行使的是國家的證明職能,所以公證工作是建立在極高誠信度的基礎上,所以本人每次在協助辦理公證案件的過程中,都一絲不苟地審查當事人提供的材料,認真引領當事人填寫表格,製作談話筆錄,做到實事求是,寧可自己多做職責外的解釋、引導工作,也不讓當事人多跑路、跑空路,力求做到證據鏈完整,材料無瑕疵。

五月份後,本人由業務一科調到三科,負責卷宗交接、公證書蓋章、副本製作、查卷等工作。卷宗交接是一項既細緻而又繁瑣的工作,需要熟悉公證工作的各個流程,仔細的將各個流程中的卷宗分門別類,分清輕重緩急,同時科學的安排時間,認真、準確地完成交接工作。在對公章的使用和保管上,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公章的使用,做到嚴格限制使用範圍,不亂用、濫用;公章的保管,做到妥善、安全,不隨意亂放,使用後立即上鎖。

在受理副本製作的申請中認真審核申請人的身份,尤其是關於財產的公證。由於當事人對我們的專業詞語並不熟悉,很多時候表述的不清楚,對此,我都會認真的查找,耐心的解釋。在此期間,本人還學習並嘗試了公證書的擬稿。

在工作中,本人積極維護單位形象,認真遵守有關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積極參與單位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努力完成單位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本人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注重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模範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具有奉獻精神,嚴格要求自己,低調做人,高調做事,求真務實,善於與人共事,團結合作,分工不分家,能主動配合其他部門的同事完成工作,服從領導和組織的安排,有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

回顧一年的工作,本人還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今後仍需不斷努力改進。

一是政治理論學習的系統性和深度還不夠,特別是具體事務性工作多的時候,對自己在理論提高方面要求的標準不夠高;

二是還缺少工作亮點,雖然每件工作都能盡力完成,但由於欠缺基礎知識,缺乏經驗,過去一年的工作一直沒有亮點,缺乏創新;

三是説寫能力有待提高,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要加強溝通交流以提高説的能力,利用網絡而不依賴網絡以提高書寫的能力。

一年的公證員助理工作,在領導的關懷和殷殷期盼中,本人在不斷成長。在新的一年裏,本人會繼續堅持"只為成功找方法,不為失敗找理由"的工作信念,不斷積累工作經驗。做一個能説會寫、有激情、幹實事的有為青年。我將會在自己崗位上揮灑更多汗水,盡心履職,勤奮工作,以做出更好的業績,來回報領導和同事的厚愛。在今後的工作中還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監督。謝謝!

公證工作總結篇二

我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指導下,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為己任,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健康的人生觀、正確的價值觀,力求做到與時俱進、求實創新、開拓奮進。

今年由於局機關輪崗,我先後經歷了兩個處室的工作,尤其是我輪崗來到了公證管理處,新的業務、新的知識、新的服務對象,讓我有了一次多崗位的錘鍊機會。為儘快適應了新的工作,我通過學習與公證有關的法律法規,查閲以前年度的業務資料,進行梳理、分析;利用下基層的機會,多聽多問。

對縣域公證發展現狀做調研,對市直公證處存在的問題進行思考,在短短的半年時間裏,我已能夠獨立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尤其是在政風行風民-主評議活動中,我積極為處長出謀劃策,實現了公證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和人性化的“四化”管理模式。具體來説,主要做到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素養

一年來,我自覺學習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共-產-黨員黨章、社會主義榮辱觀教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讀本等。在學習中,我認真閲讀理論著作,細心做好學習筆記,撰寫學習心得和體會,並多次向黨組織彙報工作和思想,積極要求進步。通過理論學習,進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質,增強了大局觀念和政治責任感、政治敏鋭感,堅定了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場,樹立了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執法為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在這一年,我光榮的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二、加強業務學習,提升業務水平

今年6月份,根據組織安排,我輪崗到公證管理處工作。面對新的工作環境、新的工作職能,新的業務知識,我認真學習了《公證法》、《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深入瞭解國家關於公證管理方面的政策精神,並積極學習公證業務知識,堅持以複合型人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從一個公證管理的“門外漢”變成了“行裏通”。

三、加強公證執業監管,提高公證質量,做好投訴查處工作

10月27日至31日,我積極組織並參與了對市直公證處和三縣公證處20xx年1月至8月份的公證卷宗質量檢查工作。按照《安徽省公證質量檢查評定標準》的要求,隨機抽取了1600多份公證卷宗,圍繞公證程序是否合法、證明材料收集是否齊全、公證文書格式是否規範、案卷裝訂是否符合規定等方面進行了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承辦公證員進行了反饋,並提出了改進措施。為年底迎接全省公證綜合實力評價檢查做好的充分的準備。

同時,我還配合處長加大對重大公證案件及投訴的查處,全年共參與公證事項的複查爭議投訴處理工作3起,嚴格按照中國公證協會《公證複查爭議投訴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辦理投訴案件的受理、處理,堅持了依法、客觀、公正的原則,均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結,結案率和反饋率均達100%。

四、積極拓展公證宣傳平台,加大公證宣傳力度

參與組織開展了多項專題諮詢活動,為人民羣眾提供公證法律服務。6月26日,與安徽商報聯合主辦了 “留學公證諮詢”活動,活動同時開通了服務熱線。8月28日,組織公證員進社區開展“宣傳貫徹《公證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為主題的宣傳活動,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頒佈三週年。

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的羣眾瞭解《公證法》。 10月18、19日,組織公證員參加了“婚姻家庭法律服務諮詢服務月”活動,通過專題諮詢活動,積極主動為人民羣眾提供了方便,擴大了公證法律知識的宣傳,擴大了公證影響力,為構建“和-諧合肥”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了公證法律服務。

五、積極開展公證政風、行風建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根據合政辦[20xx]53號《轉發合肥市20xx年度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和《合肥市司法局20xx年度政風警風行風評議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公證管理工作實際,深入開展公證行業政風行風建設工作,使公證管理工作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為全市工作的大局服務,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我們先後召開市直公證處公證人員座談會和三縣司法局長座談會、開展自查自糾、邀請省司法廳公證管理處領導點評以及發放《政風行風民-主評議問卷調查表》等多種方式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共向服務對象發出《政風行風民-主評議問卷調查表》200多份。從反饋的情況看,羣眾對我們在依法行政、廉政建設、為民服務、行業作風等方面的評價普遍較好,綜合評價滿意率達到了96.55%。

六、理順關係,夯實基礎,推動縣域公證工作

為了貫徹落實省廳皖司發[20xx]72號《安徽省司法廳關於推進縣域公證工作發展的意見》文件精神和市局關於縣域公證處發展的總體要求,推進我市縣域公證工作更好更快的發展,更好地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服務, 10月16日,經過精心策劃、部署,召開了市直公證處對口幫扶縣域公證工作會議,拉開了我市幫扶縣域公證工作的序幕。

11月18日、12月6日,先後組織兩次面向三縣公證管理人員及公證員舉辦的公證管理及業務知識、辦證技能培訓班,提高縣域公證管理水平,傳授公證業務辦理技巧,強化公證質量意識。整個培訓過程中,大家進行了互動式交流,取得了較好的培訓效果。

七、及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加快網站業務信息更新與維護

由於處室工作人員少,我既當內勤,又做宣傳,還兼司機,不僅做好公證管理工作,還擔負着我處業務信息的報送、司法行政內網法規處版面的維護以及合肥市政務信息公開網公證信息發佈工作,全年共報送業務信息近三百條,被省司法行政信息網採用72篇,撰寫了2篇業務論文,刊登在《合肥司法行政》雜誌。對每項工作都能做到積極、認真、高效,把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處理的井井有條,得到了處領導的充分肯定和好評。

雖然,一來我積極工作,嚴格要求,各方面都有了較大進步,工作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這與上級領導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今後,我將更加嚴格要求自己,開拓奮進、努力工作、廉潔自律、勤政守法、愛崗敬業、樂於奉獻,爭做一名政治堅定、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紀律嚴明、執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幹部。

公證工作總結篇三

,張先生以20萬的價格買下了李女士在京郊的一套二手房,雙方在賣房協議中約定:“在賣方交房屋鑰匙和房屋產權證時,買方交付房款。”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本是天經地義的事,但當雙方辦理完立契手續,到房管局辦理產權過户時,兩人發現上述約定只是一種美好的願望。因為辦理過户登記並非立等可取,根據規定在交易部門辦結買賣過户手續至少需20天,從登記部門拿到產權證最少也要30天。兩人在購房款何時交付上發生了分歧:張先生擔心在拿到房產證之前把20萬購房款交付給李女士,房產證過户登記手續辦不成怎麼辦?李女士則擔心交了房產證卻拿不到錢,自己也很被動。在這種情況下,兩人選擇了提存公證。兩人約定:“雙方到房地局交易所辦理相關手續後,買方先將購房款人民幣20萬元整提存於北京市公證處,待買方(張先生)領到房屋產權證後,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打開房門,賣方(李女士)將房子鑰匙全部交給買方之後,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取購房款交給賣方。”

通過提存公證,兩人都把懸着的一顆心放了下來。張先生把房款提存公證處後,只要滿足雙方約定的提款條件,李女士就可以持有關證明和張先生一起從公證處提取購房款,從而使李女士的債權實現得到了保障;從張先生的角度來説,辦理了提存公證後,由於房款交給公證處保存而不是由債權人李女士直接取得,李女士從公證處取得房款的前提必須是已經辦理完產權過户手續,使張先生實際拿到了產權證,否則,張先生仍可從公證處取回自己的購房款,保護自己的切身利益。提存公證起到了督促房屋買賣雙方按約履行合同的擔保作用,同時,也為房屋買賣雙方解決了產權證下發前的付款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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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證根據提存的目的不同,分為清償提存和擔保提存。根據《提存公證規則》第3條:“以清償為目的的提存公證具有債的消滅和債之標的物風險責任轉移的法律效力。以擔保為目的的提存公證具有保證債務履行和替代其他擔保形式的法律效力。”清償提存公證是為避免因債權人的原因或法定原因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受阻而制定的一種保護債務人得以履行債務的制度。擔保提存則是為防範合同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所承擔的“合同落空”風險,通過提存購物款或其它有價證券、權利憑證以督促合同雙方如約履行合同的制度。由於現代商業交往中的可變因素大量存在,如:意外、不可抗力及違約、毀約、欺詐等行為都是威脅當事人實現合同利益的不利因素,提存公證防範合同風險的擔保作用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特別是以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為給付標的的買賣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為防止自己先履行了合同義務後,由於對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得到完全、實際履行,往往先訂立一個提存協議,將買方(付款方)的貨款以提存的形式由公證處負責保存,並約定賣方提款的條件和買方取回貨款的理由。只有在滿足約定條件的前提下,才能使貨款的交付成為可能。

在私房買賣中運用提存公證做為合同履行尤其是房款交付的擔保有以下優勢:私房買賣對買賣雙方都是數額巨大的一次性交易,雙方由於互不瞭解,彼此之間缺乏信任的基礎,都想盡量降低自己的風險。在不動產的買賣中,運用公證機構的國家司法證明力、公信力,對雙方的買賣資格進行把關是十分必要的。由於購房行為不具普通商品買賣的即時性,而是一個相對持續的過程,在購房的各個環節中,只要有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可能影響房屋買賣的順利進行,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將購房款提存,既可以保證賣房人的債權得以實現,也可以使買房人避免承受不動產交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利益,對購房雙方都是一種保障,但雙方也要注意將提存協議約定得儘量詳細,以便在實務中可以順利執行。

公證處依據雙方共同訂立的提存協議對房款的交付實行監控,不偏袒任何一方,售房人只能以約定的憑證(如買方的親筆收據)並在買方的確認下從公證處取得購房款;而買方也只能在賣方未能如約完成合同義務的情況下,持相關證明取回房款。公證的這種公正性、公平性既是對房屋買賣雙方權利的保障,也是對雙方違約或不認真履行合同的制約。

當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現糾紛和爭議時,提存公證可以為法院或仲裁機構的執行提供保障。當出現提存協議約定以外的情況或發生其他合同糾紛而必須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爭議時,由於雙方在公證處辦理了提存,將貨款預先交由公證處保管,法院可以就公證處所保管的金額執行判決,使得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務追償能夠得以順利實現。

在實際操作上,提存公證簡便易行,安全可靠,符合現代交易對效率的要求,申請人只須提交各自的身份證明、房屋買賣合同(可以是複印件)、提存協議,無須提供其他財產上的擔保即可起到實際的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在費用上,公證處按提存價款的千分之三收取公證費。

標籤: 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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