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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關於農村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近年來,隨着城鎮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經濟蓬勃發展,農村人口特別是青壯年人口因大量外出而減少,農場出現了“留守現象”。留守婦女是指丈夫在外務工,留守家中,肩負起家庭全部的生活、生產勞動和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等責任的農村已婚婦女。留守兒童則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外務工,留守在家的18歲以下農村兒童,他們往往生活在由父母一方撫養的“單親家庭”裏,或由祖父母、親戚朋友代為撫養,有的孩子甚至獨自留在家中。目前,陳官鄉婦聯組織根據上級要求,深入到村,對農村留守婦女及留守兒童的生存現狀、權益保護、身心健康等進行了調研。調研情況具體如下:

關於農村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一、 基本情況

廣饒縣陳官鄉總人口2.3萬人,其中婦女9850人,由於陳官鄉以農業、畜牧業為主,長期外出打工人數比較少,據統計,全鄉留守婦女人數為74名,流動婦女人數為125名,18歲以下農村留守兒童4人,流動兒童為8名。

目前留守婦女有以下主要特點:一是在年齡特徵上,25--49歲的留守婦女比例較大,接近48%。30歲以下的大多因生育、照顧年幼子女而暫時沒有外出務工,或是夫妻雙方共同外出,45歲以上的一般因年齡較大、男性外出較少,留守比例較低。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留守婦女大多文化偏低。40歲以下的留守婦女中,國中文化程度者居多,41--50歲的以國小文化程度者居多。三是在職業技能上,絕大多數留守婦女沒有參加過職業技術培訓,有技術特長的很少。四是在留守原因上,客觀因素是需要在家務農、撫養子女和贍養老人,主觀因素是本人不想外出務工或家人不支持。五是在就業意向上,如果出去打工,均想就近轉移。

留守兒童有以下主要特點:一是留守兒童人數比例較小,統計數據顯示,陳官鄉國中階段留守兒童人數為4人,流動兒童國中階段為2人,國小階段為6人。二是留守兒童的監護情況主要有隔代監護和上代監護兩種類型。隔代監護,即由祖輩撫養的監護方式。只要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對留守兒童採用這種監護的方式比較多。這種隔代撫養的方式,除了“代溝”問題,還容易產生老人溺愛、嬌慣孩子的現象。上代監護,即留守兒童”由父母的同輩人,如叔、伯、姑、姨、舅等親戚或他人撫養的監護方式。由於監護對象並非己子,監護人在教養過程中難免有所顧慮,不敢嚴格管教。三是留守兒童的學習成績多為中等。

二、現狀及問題

(一)留守婦女

1、體力勞動加重。青壯年男勞力外出務工後,農村只留下婦女、兒童和老人,留守婦女甚至部分老人轉變為農業生產勞動的主力。在抓好勞動生產的同時,留守婦女還要教育子女、贍養老人,有限的精力與高強度的勞動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嚴重影響着她們的身心健康。在調查中,有半數以上的婦女表示“一個人難以單獨承擔農活”,“希望過上穩定的家庭生活”、“平日裏希望有丈夫的體貼幫助”等。

2、精神負擔加重。留守婦女除了長期承擔繁重體力勞動而健康堪憂外,還普遍存在精神負擔重,安全感低;夫妻交流少,婚姻關係脆化等。調查顯示,丈夫外出後,67%的留守婦女常常覺得沒有安全感,60%的留守婦女常常感到孤獨。留守婦女與丈夫主要的溝通方式是打電話。空間距離的擴大阻礙了夫妻情感的交流以及性交流,導致感情危機,久而久之婚姻難以維繫。

3、文化生活匱乏。留守婦女大多年齡在30歲以上,國中以下文化,同時又沒有一技之長,在城市難以立足,在流動競爭中被社會選擇留守鄉村。在農村閒暇時節,留守婦女的文化生活最多的娛樂便是串門聊天,看看電視,偶爾打打麻將,精神文化生活相對比較匱乏。

4、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識普遍提高。調查發現,丈夫外出務工,家庭收入有一定提高,生活質量提升不少。同時留守婦女的對自身的健康意識普遍增強,有72.3%的婦女大多能每年做一次體檢,少數也基本做到2-3年體檢一次。

(二)留守兒童

1、生活水平較低。據調查,留守兒童家庭生活條件困難。所調查的陳官鄉中心國中是寄宿制學校,留守兒童的每週生活費人均32元,除去吃飯花銷,留守兒童幾乎沒有零花錢。

2、家庭教育缺失。調查發現,留守兒童主要都是母親或祖輩進行隔代撫養,由於受到自身文化水平限制,無法對留守兒童的知識學習進行適當的輔導,無法擔負起撫育兒童健康全面成長的重責。

3、親情關懷缺失。多數留守兒童每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屈指可數,打電話成為留守兒童與父母聯繫的主要方式。由於缺乏有效溝通,導致留守兒童與其父母之間的親子關係淡漠,他們無法得到足夠的來自父母的關愛。據學校老師反映,學習不認真的往往是留守兒童,父母長期不在身邊,家長的監視力度不夠,他們的學習就無人過問,很容易成為差等生。

4、安全問題有待解決。留守兒童由於監護人對兒童監管不利,或顧不過來,或無人照管,而兒童又缺乏應變和自我保護能力,更容易遭受傷害或侵害他人。

三、建議及對策

(一)抓住機遇,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各項惠農政策。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大力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一是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特別是出台有利於農村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尤其是能使農民能夠實現就近勞務輸出,使“留守”現象從源頭上得到緩解。二是積極引進居家就業。黨委政府應加大對外界信息的吸納力度,多方尋找合作伙伴,努力引進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聯繫一些例如加工、編織等適合居家從事生產的產品訂單,使農村留守婦女能夠就近掙錢,有效減輕她們的勞動強度。三是出台有利於農村創業的政策。增設農民創業貸款項目,放寬限制,減化貸款手續,為農民自主創業提供資金支持。相關職能部門、羣團組織要用好用活政策項目,財政部門、金融機構要按照政策規定給予全力配合,使對農村自主創業的資金支持能落到實處,收到實效。從調研看,在家創業有資金、有路子,務工人員往往都會選擇結束在外務工,回鄉創業。

(二)充分發揮村級婦女組織在留守婦女、留守兒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婦聯組織能否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服好務,重點是要加強基層基礎工作。配齊配強農村婦女主任則是抓好基層工作的關鍵,抓住農村兩委換屆契機,確保婦女主任在村級組織換屆中100%進“兩委”,爭取政策,合理提高村婦女主任政治和經濟待遇,真正做到農村婦女工作的組織覆蓋、工作覆蓋和凝聚力覆蓋,把農村婦女組織建設成為“堅強陣地、温暖之家”。農村婦聯主要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要組織留守婦女開展豐富多彩的業餘活動。定期組織留守婦女,通過看農科片、組織農村娛樂隊、開展節日慶祝活動、依託農村陣地建立聊天室等,搭建留守婦女活動平台,把組織的温暖送給留守婦女。二是建立農村留守婦女互助組織。交換勞動是農村在農忙時節普遍採取的方式,針對某些留守婦女家庭勞動力短缺問題,村級組織應該組建互助組織,把農村自發交換勞動的行為轉化為有組織的互助行動,村幹部身先士卒,對一些家庭特別困難和勞動力特別少的留守婦女家庭給予幫助。三是開展科技知識培訓、創業技能等工作,如農業部門加強農技培訓,提高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減輕留守婦女的勞動強度。四是對有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的農村家庭實行檔案化管理。摸清工作對象,建立起相關資料檔案,聯繫經常化,及時反映和解決這些家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充當起黨和政府與這部分弱勢羣體聯繫的橋樑。

(三)建立農村婦女健康保健長效機制。加快農村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建設,特別是加大對鄉鎮衞生院和村衞生室的投入力度。財政、衞生、計生、婦聯等部門要整合項目經費,把農村婦女免費健康普查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多措並舉,確保農村婦女能夠至少每兩年接受一次免費的健康普查。在安排普查活動時,避免隨意性和選擇性,充分實現無縫隙覆蓋。同時,加大對農村婦女的健康知識宣傳,婦聯應聯合衞生、計生、社會健康公益團體等,經常性組織健康知識講座團深入到農村宣講,特別是加強對一些健康常識、婦科保健知識的教育,有效提升農村婦女的健康意識,使她們能夠主動關注健康、關愛自我。

(四)強化留守婦女維權意識。加強對留守婦女維權知識培訓,加大《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婦聯系統維權服務熱線12338的宣傳力度,為農村留守婦女提供較為專業的心理疏導和法律指導。婦聯要匯同勞動、農業、國土、司法、計生等部門,篩選農村適用的法律法規,通過組織宣傳隊宣傳、印製實用法律法規手冊等方法,將維權知識送到留守婦女家中。加大對農村典型案例的宣傳教育力度,製作以案説法、法律講堂等教材片送到農村,組織觀看學習。

(五)加大對留守兒童的心理疏導。第一,淡化“留守兒童”觀念。社會在關注和關愛留守兒童時,要採取“潤物細無聲”的方法,比如在農村學校要多開展各類交流互動活動,特別是利用各種節假日在農村要多舉行一些歌誦親情、感恩生活、人格教育、安全常識等方面的教育娛樂活動,由政府各個職能部門和社會組織共同參與,構建一個有利於留守兒童心理健康發展的大環境。第二,加大農村留守兒童心理問題的調研和針對性舉措。組織教育和心理學方面的專家,加大對本地留守兒童心理問題及成因的調研,並提出切實可行的、科學的心理介入和疏導方面的措施,避免關愛留守兒童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隨意性。

(六)充分發揮學校在留守兒童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學校肩負着未成年人教育的主要任務,我鄉在如何關愛留守學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並出台了八大舉措:一是全面掌握留守學生基本情況;二是大力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三是全力保障留守學生安全;四是強力推行留守學生教育矯正;五是積極開展志願服務關愛行動;六是設置親情電話;七是鋪設心理健康綠色通道;八是開展人文關愛活動。這些舉措非常全面,但是實施起來,肯定會有很多的問題。尤其是農村學校,師資力量相對薄弱,要將以上措施實施並落實,一是要着力加大對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建設和投入力度,改善其辦學條件、寄宿設施和容納能力;二是要充實農村教師隊伍,確定專門教師負責留守學生工作,加強農村教師心理疏導能力建設;三是要逐步規範完善工作機制,及時總結好的做法、經驗並加以推廣,有些還要以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

(七)引導農村家長強化家庭教育責任和義務。一是強化農村家長的責任意識。加大對農村留守兒童現狀及個案的宣傳,提升農村家長的責任感。二是利用農忙或者春節務工人員集中返鄉的黃金時節,由村委會聯合鄉鎮、村學校召開留守兒童家長會,要求父母要明確家長在家庭教育中的責任,外出打工要三思而後行,孩子的前途比金錢重要。如果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可讓文化程度稍高的一方留在家中監護子女。父母都外出務工的,如果條件允許,儘量將孩子帶在身邊,讓其在打工地接受義務教育。三是學校要與留守兒童家長建立聯繫平台。與留守兒童家長、監護人互留電話,經常交換意見。現在很多留守兒童的家長還會上網,可通過網絡建立qq羣,通過聊天、羣博客交流教育方法,報告孩子情況等,督促家長關注自己孩子的成長。

(八)加大社會關愛留守兒童體系的建設。一是繼續完善工作機制。形成黨委、政府加強領導,各個部門齊抓共管,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一整套工作體制。改變當前關愛留守兒童工作中各自為政的局面,由政府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定期交流、總結經驗,定期統籌部署,使這項工作長抓不懈,收到實效。二是在政策層面上給予支持,為解決留守兒童問題出台一些舉措。比如:可指導各地降低入學的户籍、成績、費用等門檻,讓務工人員的孩子能夠享受跟隨父母外出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這項工作很多地方已經在探索並實施,但與現實的需求還是有一定距離。三是實施好“關愛留守婦女兒童行動”,加大關愛留守兒童志願者隊伍建設,構建社會參與關愛行動網絡。繼續招募社會上的愛心人士,特別是可以發動退休的老幹部、老教師、老職工等參與這項工作。這些老同志思想覺悟高、時間充裕、精力充沛、熱心公益事業,可以成為關愛留守兒童的主要力量,讓他們充當愛心大使,與留守兒童牽手結對。對這些愛心人士,相關部門要對他們進行較為專業的教育學和心理疏導技能培訓,讓他們具備一定的教育專業能力和溝通技巧,關愛幫扶方式要從傳統的簡單給錢給物,向充當孩子心靈朋友的角色轉換。

(九)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各級政府在新農村建設中,應加大對農村文化設施投入,廣泛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和美德在農家創建活動,加大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大對傳統美德的宣揚,對農村家庭教育、農村創業發展、農村敬老愛親方面的優秀典型,要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引導農村社會羣體樹立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努力營造有利於留守婦女和留守兒童生存的和諧健康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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