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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自我總結範文

法院工作自我總結範文

今年以來,我院在縣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和市中院的監督指導下,在縣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以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帶好隊伍,樹立形象;狠抓審判,強化執行,促進公正;狠抓改革,規範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務,司法為民,確保穩定”的工作思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維護我縣政治安定、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535件,結案1299件,結案率86.63%,解決涉案標的額3918萬元,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 2560餘萬元。上訴案件81件,發還改判16件,案件發改率為1.23%,較市目標低1.77個百分點。總結今年上半年,我院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法院工作自我總結範文

一、以規範化管理為龍頭,狠抓隊伍建設

1、推行規範化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機制。院黨組深刻認識到,制度建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為此,今年年初,本着“五強”即強學習、強教育、強管理、強監督、強素質的目的,我院借鑑外地經驗,全面實施了規範化管理考核工作,努力構建一套科學長效的司法公正保障機制。規範化管理考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徹底解決“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問題,實現“人管人向制度管人、制度管人向自我約束”的轉變,從而確保司法公正。規範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實施,實現了使審判工作從立案到審結案都有章可循,使人員管理從一日生活到八小時以外的言行都有制度約束,進一步規範了各項工作。目前,我院的半年考核工作已全部結束。就考核情況看,規範化管理制度已初見成效,出現了“六多六少”的良好局面。一是講團結的多了,亂拆台的少了;二是幹工作的多了,看“熱鬧”的少了;三是甘於奉獻的多了,發牢騷的少了;四是協調聯動的多了,搞單幹的少了;五是敢於擔責的多了,互相推諉的少了;六是工作抓落實的多了,流於形式的少了。

2、在抓好規範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基礎上,着重加強班子建設。班子成員認真堅持了中心組學習及自學制度,並就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堅持“兩個務必”,如何體現黨員先進性等主題進行了深入的思索和討論,不斷堅定政治方向,提升領導素質。認真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做到了大事講原則、講黨性,小事講風格、講諒解。結合創建文明機關活動,於6月召開了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分別進行了自查自糾,並分別結合問題制定了整改措施。認真堅持了調查研究和決策論證制度,班子成員多次深入到各基層法庭、全縣各鎮和一些企業進行調研,並走訪了縣委、人大、政府、政協等部門,主動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

3、抓好學習、教育、監督和責任追究,努力抓好隊伍建設。一是抓穩學習這個根基,提高幹警兩個素質。年初制定了理論學習計劃,規定學習時間和內容,提高幹警政治素質。同時,組織幹警開展業務學習,鼓勵幹警參加學歷教育和各種培訓,今年以來共有50名幹警參加了英語培訓,52名幹警參加了法律本科的學歷教育,25名幹警參加了上級法院或政法系統組織的專項業務培訓,使幹警的業務水平有了較大程度提高。二是抓好教育這個關鍵,增強幹警服務意識。我院年初制定了行風評議實施意見,又開展了向全國法官十傑陳印田同志學習的活動,要求幹警向先進學習,克服衙門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時刻牢記胡總書記提出的“羣眾利益無小事”這一教導,真正落實“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同時開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特別要求幹警要以武漢中院法官集體違法違紀案件為警示教材,規範與律師和當事人的關係,確保公正執法,廉潔辦案。三是抓實活動這個載體,查擺問題搞好整改。今年以來,我院組織開展了“集中作風紀律整頓”、“民主評議行風”、“創建文明機關優化發展環境”、“司法公正樹形象”等一系列活動。在活動中,注重了狠抓落實,以此來提高幹警素質。全院21箇中層單位分別召開了有分管院長參加的兩次民主生活會,幹警全部進行了問題查擺,結合問題制定了整改措施並狠抓了落實。四是抓牢監督這個關鍵,確保隊伍純潔公正。在監督方面,除發揮本院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作用外,主要是抓好社會監督。首先,我院班子成員於5月至6月分別走訪了縣委、人大、政府、政協的部分領導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160餘人次,徵求他們對法院發展的意見建議。其次,發放徵求意見卡360份,並於6月11日邀請縣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縣各鎮的黨政“一把手”、我院聘請的31名執法監督員共計50餘人,召開了“創建文明機關暨民主評議行風”座談會,主動徵求意見建議,並於會後對意見建議進行整理總結,逐項研究了整改措施。第三,製作了審務公開欄,並通過電視台向社會做出了公開承諾。第四,認真開展案件“月評查”工作。今年以來已評查案卷938件,查找各方面問題78項,及時責成主辦庭進行了完善,提高了審判質量。第五,抓好信訪工作。按照信訪案件流程管理的要求,把省市縣交辦的30 件信訪案件全部分包到分管院長,使信訪案件全部提前辦結,並對所有案件當事人進行了回訪。通過以上幾方面的監督,我院發現了過去的兩起案件有執法過錯,經審判委員會討論後做出了再審決定,現在案件已以調解方式結案。另外,發現有2件案件應予賠償,分別做出了賠償決定。同時,為便於社會監督,將“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種行為”、“三章六禁”、“八個不準”等規章制度上牆公示,併為全院幹警製作桌牌、胸卡,要求幹警掛牌上崗。另外,準備創辦《灤州法苑》季刊,主要內容包括“工作動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論壇、調查研究”等,主要發放給縣領導、各位執法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方便社會各界的監督。五是抓嚴追究這個手段,增強幹警的壓力感和緊迫感。嚴格落實了各項制度和懲罰措施,半年來共對5人次幹警進行了誡勉談話,對2人給予了通報批評並責令做出深刻檢查。隊伍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培養了幹警良好的司法品質和現代司法理念,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高。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班子成員和全院幹警已累計拒禮拒賄拒請達到90餘次,金額達到10萬餘元。上半年我院共收到當事人和社會各界表揚信35封,錦旗20面,鏡匾2塊。

二、以優化發展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狠抓審判和執行工作

今年以來,我院以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法制環境為目標,全面開展各項審判和執行工作,為優化我縣發展環境,實現社會全面進步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

1、堅持“嚴打”不鬆懈。在刑事審判中,本着“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的原則,站在講政治的高度抓好“嚴打”整治鬥爭,確保我縣政治安定、社會穩定、人民羣眾安居樂業。共審結刑事案件82件,對101名被告人處以刑罰,其中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有力地震懾了犯罪分子。一是突出重點,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始終把涉黑、放火、搶劫、強*等暴力犯罪作為打擊重點,堅持依法從重從快的“嚴打”方針,重拳出擊,嚴懲不怠。如郝立軍搶劫一案,被告人郝立軍持刀搶劫,扎傷被害人,情節惡劣,我院依法判處郝立軍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XX元,並判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1.8萬餘元。二是確保質量,實施“鐵案”工程。在既堅持“兩個基本”原則,又保證“嚴打”聲威的同時,我院堅持實施“鐵案”工程,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適用法律關,今年以來已改變定性2案2人,確保了案件定性準確。三是提高效率,加大簡易程序適用率。在確保辦案質量和“嚴打”效果的同時,不斷加大簡易程序適用率,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審結的59件公訴案件中,適用簡易程序審結29件,適用率達到49.2%,較去年上升了14個百分點。四是維護穩定,提高自訴案件調解率。針對自訴案件取證困難、矛盾易激化的特點,本着減少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原則,對自訴案件開展了調解工作。截至6月底,審結的23件自訴案件中,調解結案的19件,調解率達到了82.6%,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2、服務轄區贏民心。針對縣委提出的“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發展理念和優化發展環境的要求,全院幹警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本着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優化發展環境的原則,既實現實體公正,又嚴格按照訴訟程序辦案,為進一步優化我縣的經濟發展環境、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半年來受理民商事案件1173件,審結979件,結案率達到83.46%,訴訟標的額3409萬元,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2160餘萬元。一是依法審理好商事糾紛案件,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共審結各類商事案件430件,為冀東機電設備公司、聯社、特水、熱力公司、電信等企業挽回經濟損失近XX萬元,有力地保護了公平、自由、有序的市場競爭,推動了我縣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促進了我縣經濟全面協調健康發展。二是依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維護社會穩定。把婚姻家庭、損害賠償、相鄰關係等熱點案件作為重點,並不斷加大調解力度,既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化解矛盾糾紛。已審結的278件該類案件中,調解結案的197 件,調解率達到70.9%。特別把羣體訴訟案件作為重中之重,不斷加大審理力度,確保社會穩定。如茨榆坨法庭審理的榛子鎮法庭於家營村李明悦等521名村民訴村委會及嶽某加油站買賣糾紛一案,幹警幾次到實地進行勘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先後四次開庭審理,做到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從而做出了實事求是的判決。案件審結後,於家營村521名村民聯名給我院寫來了表揚信。三是審理好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針對今年此類案件較多且容易形成集體訪的特點,我院辦案幹警以超常的工作方法,超常的工作精神,不斷加大審理力度,確保社會穩定。今年以來,共審結農村土地承包、土地徵用補償糾紛案件5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如安各莊鎮西安河村的9起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由於已形成了集體訪,我院受理後,結合鎮黨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開庭前,辦案幹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終使8起案件順利以調解方式結案,未形成越級訪。四是強化行政審判職能,為依法治縣提供服務。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審結2件;受理賠償案件4件,審結2件;受理審查非訴執行案件35件,審查結案25件,其中裁定不予執行1件,裁定不予受理16件。重點圍繞農業税、社會撫養費徵收、拆遷、清收財政欠款等縣委中心工作,強化了服務職能。截至目前,已執行農業税欠款案件3件,清收社會撫養費3.5萬元,收繳財政週轉金8.5萬元。另外,印製了《行政訴訟法規手冊》80餘冊,無償發放給公安、土地、環保、工商、計生等20餘個行政執法單位,受到了行政執法單位的好評。五是抓好立案和審監工作,解決羣眾“告狀難”問題。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審查立案1599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立案及時率、準確率均達到100%。同時發揮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共接待來訪人員1821人次,息訴6起。未發生因接待不周等問題而引起矛盾激化和信訪案件。同時,按照“有訴必理、有錯必糾”的原則開展了審判監督工作。共受理當事人申訴、檢察院抗訴、本院決定再審、上級法院指令再審案件15件,結案12件。其中審查駁回申訴和申請再審9件,依法改判1件,調解結案 2件。如縣環境辦督辦的鄭思芝與楊某某、王某某合夥糾紛一案,經過審判人員耐心細緻的調解,最終使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該案的審結,得到了縣委領導的肯定和當事人的好評。六是本着“司法為民”的要求,認真實施了司法救助制度。半年來,已為確實經濟困難的當事人辦理訴訟費緩、減、免案件105件,金額達到29.8萬元,實現了“讓有理沒錢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諾。同時,實施了各項便民措施,為當事人準備了休息椅、飲用水和訴訟紙筆,併為老年當事人辦理口頭立案6件。民商事審判的良好效果和司法為民措施的落實,使我院的服務職能得以更好地發揮,贏得了有關領導以及社會各界羣眾的好評。

3、加大力度強執行。為解決執行難問題,我院採取狠抓源頭、築牢根基、加大力度等多項創新性執行工作措施,有力地促進了執行工作的健康發展。共受理執行案件235件,執結218件,結案率達到92.8%,較去年同期增長了8個百分點,執行標的額達到499.3萬元。主要採取了以下強效措施:一是強化責任意識,高效執行。明確提出了“既要執行,更要高效執行”的目標,堅持“任務包乾,責任到人”的原則,採取“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員、定任務”的方法,不斷強化執行幹警和執行局領導的責任意識。今年以來,新收案件在三個月內即執結的達到了89件,佔全部執結案件的40.8%。其中對於申請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及拖欠民工工資等事關“弱勢羣體”的案件,三個月內執結率達到了70%以上。二是加強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措施的使用。該項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在判決、裁定生效後敗訴方當事人隱藏、轉移、變賣財產,為執行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今年以來,我院已採取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措施109次,金額達到1600餘萬元。三是加大對拒執人員的懲處力度。我院堅持用足用好法律,通過強制措施的運用和刑事審判職能的發揮,為執行工作“撐腰”、“作主”。今年以來,我院已對拒不執行及妨害執行公務的人員採取拘留措施64人次,罰款44人次。另外,採取搜查、查封、扣押、凍結等其他強制措施51次,並對4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情節嚴重的被執行人追究了刑事責任,對其中1人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另外3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通過上述強制措施的採取,共執結案件49件,部分執行25件,標的額達到56萬餘元。執行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使我院執行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正在逐步走上良性循環的發展軌道。

三、以創新司法理念為手段,狠抓法院改革

今年以來,我院不斷強化創新意識,特別是注重培養幹警的現代司法理念,不斷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求發展。

1、以增加審判工作透明度和提高訴訟效率為出發點,深化審判方式改革。一是進一步完善各項審判制度。在完善立、審、執分立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並完善了審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催辦制度和審限提示制度,從而增強了審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審判管理水平上了一個新台階,有效地防止了超審限案件的發生。上半年,我院各類案件審限內結案率達到100%。二是繼續推行簡便快捷辦案方式。為進一步提高審判效率,我院繼續推行簡便快捷辦案,不斷加大簡易程序適用率。半年來審結的979件民商事案件中,適用簡易程序的902件,簡易程序適用率達到92.1%,較去年提高10個百分點,平均審限同比縮短20天。三是嚴格執行法官迴避、公開審判等項制度。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法官迴避的相關規定,已執行法官迴避3次。同時,依法應當公開審理的案件,公開審理率達到 100%。並嚴格落實了訴訟證據制度,確保了當事人實現訴訟權利。四是不斷加大案件調解力度。為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糾紛,我院不採取多種方式,運用各種手段,努力提高案件調解率。半年來民事案件調解結案的637件,調解率為65.1%。

2、推行“三項制度”,深化執行工作改革。一是繼續推行了《申請執行人須知》和《被執行人須知》制度。把執行風險、執行義務、法律責任、被執行人的義務等整理彙編後形成《申請執行人須知》和《被執行人須知》,印發給每件案件的當事人,既強化了申請執行人的風險意識和協助執行意識,又增大了對被執行人的壓力,促使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半年共發出申請執行人須知和被執行人須知230餘份。二是大力推廣了《債權憑證》制度。今年以來已發出《債權憑證》9件,標的額5.2萬元,申請執行人比較滿意。此舉不僅使債權人降低了風險,增強了安全感,而且強化了對債務人的約束,減輕了執行工作的壓力。三是實施了“陽光執行”月通報制度。定於每月前五個工作日為向當事人告知日,通過電話或接待當事人等方式進行告知,告知事項包括被執行人償還能力及財產狀況、案件執行程度、執行款項是否到位、法院依法採取的執行措施等內容。此項制度不僅使執行工作的透明度進一步加大,執行工作更加規範,而且使當事人加大了對自己案件的瞭解程度,減少了來法院的次數,降低了當事人的開支,當事人對此舉非常滿意。

3、實施機構改革,完善機構配置。針對我院沒有專門的信訪解決機構,從而導致信訪案件較多,甚至引起越級訪等問題,經請示縣委和縣編委,擬設立信訪辦公室,以達到從根源上減少信訪案件,維護社會穩定的目的。

四、以保障審判工作順利進行為目的,抓好基礎工作

1、抓好信息宣傳和後勤保障工作。截至到6月底,我院共編髮《法院工作情況》41期,《法院調研》5期,在縣以上新聞媒體和有關部門發表各類稿件58 篇,較好地宣傳了法院,提高了我院的知名度。同時,我院的物質裝備建設有了新進展,新增辦公用車2輛,微機2台,打印機1台。另外,機要收發、財務管理、車輛用油、文書打印等後勤服務工作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為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提供了較好服務。

2、抓好法警工作,確保機關安全和審判秩序。今年以來,法警大隊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共動用警力552人次,其中提押人犯96人次,值庭86次,拘留 10人,協助逮捕8人。完成中院支隊調警16人次,參加中院大型公判會1次,執行死刑4人,未發生人犯脱逃、自殺、串供等任何事故。同時,協助執結案件 218件,協助扣押物品3萬餘件,未發生任何事故。另外,認真做好機關安全保衞工作,未發生任何事故,並登記來院人員514人次,使機關辦公秩序進一步好轉。

另外,黨建、共青團、老幹部、工會、婦女等各項工作都順利開展,得到了對口單位的肯定和好評。

五、下半年重點工作

XX下半年,我院的各項工作任務還比較艱鉅,特別是正在開展的“司法公正樹形象”活動,還需要進一步抓實、抓好、抓出成效。為此,我院將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結合規範化管理考核工作與各項活動的開展,繼續狠抓隊伍建設,強化審判職能,完善各項服務,為優化我縣發展環境做出更大貢獻。

1、繼續以規範化管理為切入點,大力加強隊伍建設。把規範化管理考核工作作為貫穿我院今後工作的主線,牢牢抓在手上,並以此為切入點,全面加強隊伍建設。一方面是強龍頭,狠抓班子建設。繼續落實好民主集中制、調查研究和決策論證制度,以班子的導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和爭創一流的意識來帶動隊伍建設。另一方面是強素質,努力抓好乾警隊伍建設。特別是要按照規範化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針對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三年文明創建和“司法公正樹形象” 活動,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一件件、一項項地把問題解決。

2、以保穩定、促發展為出發點,狠抓審判工作。一是堅持“從重從快”的“嚴打”方針不動搖,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行為,通過強有力的刑事審判來確保我縣的政治安定、社會穩定,經濟秩序健康良好。二是強化大局意識和公正效率意識,加強民商事和行政審判。進一步培養幹警的現代司法理念,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要審理好涉及“三農”的案件,力保農村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和農村穩定。審理好各類商事案件,進一步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優化我縣經濟發展環境和投資環境。同時,要發揮好行政審判職能,積極推進依法治縣進程。三是多措並舉強執行,努力實現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要不斷改進執行方法、轉變執行作風、講究執行藝術、加大執行力度,堅持文明執行、依法強制執行的有機結合,並積極探索新的更有效的執行途徑和措施,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實現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

3、以確保公正、提高效率為關鍵點,深化法院改革。一是進一步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制度,落實好案件催辦、審限提示制度,確保不發生超審限案件。嚴格依法公開審判,依法應當公開審理的案件,公開審理率達到100%。同時,按照院發關於提高當庭宣判率的意見的要求,努力提高案件當庭宣判率。二是繼續推行“簡便快捷辦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保持現有的簡易程序適用率,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減少當事人訴累,降低訴訟成本。三是落實好訴訟證據制度和迴避制度,保障訴訟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實現訴訟權利。四是深化執行制度改革,推進執行工作健康發展。繼續推行“債權憑證”制度,完善“申請執行人須知”、“被執行人須知”制度和“陽光執行”月通報制度,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促進執行工作健康發展。

4、以司法為民為落腳點,全面抓好服務。一是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進一步統一干警思想,增強主動服務意識,超前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二是抓好司法救助,實現司法為民。對於確實經濟困難的當事人,要依法進行訴訟費減、緩、免,讓有理沒錢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確保當事人實現訴訟權利。三是以信訪辦的成立為契機,認真抓好信訪工作。進一步強化幹警的宗旨意識,帶着感情做好羣眾工作。落實好信訪案件流程管理、院長包案、當事人回訪等各項制度,妥善解決各類信訪上訪案件,樹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5、以解決突出問題為突破點,認真抓好問題整改。要結合社會各界及幹警提出的意見建議,逐條逐項進行深入整改,努力解決,從而不斷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堅持公正司法,樹立良好形象。一是培養幹警“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獨立、文明”的現代司法理念,落實司法為民各項措施,努力在工作措施上體現“司法便民”,在工作態度上體現“司法親民”,在工作效果上體現“司法利民”。特別是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實現“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民有所求、我有所為”,實現“讓有理沒錢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諾。二是在嚴格依法辦案,保護婦女、青少年及兒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加強與婦聯、團委等部門的聯繫,並從中聘請人民陪審員,在重大案件和涉及家庭暴力、青少年犯罪、索要兒童撫養費等案件的審理中請他們進行陪審,努力保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三是針對人員較少的現狀,籌建“巡回法庭”,利用各鎮特別是未設派出法庭的鎮的集市等時機,進行法律諮詢、受理案件、現場開庭等業務活動,既解決人民羣眾“告狀難”的問題,又宣傳法律知識,提高羣眾的法律素養。四是加強與電台、電視台及報紙、雜誌等新聞媒體的聯繫,通過各種渠道宣傳法院、宣傳法律,既提高法院的知名度、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法院的公信度,又宣傳法律知識,增強全民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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