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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思想年終總結

法律顧問思想年終總結

【篇一】

法律顧問思想年終總結

在區司法局和良渚司法所的關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顧問工作在新農村建設上按期完成各項法律服務和法律活動,通過法律顧問這一平台,以運用法律知識為導向,盡心盡責為村民提供服務,實現依法治村,為本村新農村建設發展貢獻力量。現將20xx年度本村的法律顧問工作做總結如下:

一、認真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義務,積極參加村委組織的各項活動,以自身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盡心盡責地為本村的經濟建設和法制建設貢獻了一份重要力量。

二、在本村內建立法律服務諮詢接待站,開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務活動。針對不同案例,提供相關法律服務。開展普法宣傳,提高村民法律素質,增強村民法制意識。針對村民的實際法律需求,普及宣傳與村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免費為本村村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包含當面諮詢、電話諮詢等),對村民提出的各類法律諮詢認真解答;對家庭、鄰里間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耐心調解,使廣大村民提高了對法律知識的認知程度,增強了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不受傷害的常識。20xx年本村共舉辦法制講座(2場),解答各類法律諮詢(10次),參與調解各類矛盾糾紛(5起),代書各類法律文書(5件),為維護轄區社會穩定做出了努力。在總結成績的同時,我也認識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將不斷探索新農村建設中法律顧問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實現法律顧問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實事做實,積極發揮法律顧問這一平台,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多方協調,建立起一套適合本村新農村法律顧問運作的長效工作機制,為把本村建設成為“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發揮應有的貢獻。

工作內容:

參與村委民主法冶建設工作會議,討論如何實施普法宣傳。要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培育農民的現代法治意識,引導他們尊重法治的理念和價值取向,營造出崇尚法治的社會氛圍。

一、要加強村委幹部的法制培訓工作。可集中時間對農村幹部分期分批進行輪訓,也可以以會代訓,或結合工作實際舉辦相關的法制講座。要調動農村幹部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對農村幹部的學法培訓狀況進行考試考核,把學法成績作為基層農村幹部管理的重要依據,促使農村幹部掌握法律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並運用法律知識指導和管理村務,推動農村的民主法制建設進程。

二、要將限度地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作為當前面向農民普法的突破口。使農民懂得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是什麼,權利受到侵害後,救濟的辦法和保障在哪裏?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結合農村普遍存在的一些與村民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問題,如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婚姻法、勞動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為重點進行講座,提供諮詢服務,把民事糾紛往依法解決的軌道上引導,使廣大羣眾懂得如何依法維權。

三、從法律對農民的思維、道德、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影響入手,通過法律文化的傳播提高農民的法律文化素質。

工作內容:參與村委民主法冶建設工作會議,認為基層民主法制宣傳要緊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一主題,針對不同的對象,採取不同的方式,因地制宜,注重實效。

具體提出法制宣傳的幾點建議和方式:

一是充分利用村級黨員活動中心這塊陣地,對基層農村黨員幹部進行先專項培訓,再村級幹部帶領下面的組員進行培訓,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立村民法制學校,有計劃地對村民進行法律知識講座。

二是開展法制宣傳進農家。要編印法制宣傳資料,向農民免費贈送;創新法制宣傳櫥窗,結合本村實際,設立法制宣傳園地,使廣大村民抬頭見法,隨時學法。

三是開展法制文藝進農家。把抽象的法律法規編演為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藝節目;

四是開展法律服務進農家。通過法律諮詢和調解,解決農村日常生活中的涉法糾紛,引導農民依法解決各種矛盾和糾紛,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

【篇二】

法律顧問業務是我國《律師法》規定的律師首要業務,政府法律顧問業務又是法律顧問業務中的重中之重。以後,普及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從中央到地方,已有不同級別的規範性文件依據,體現了政府法律顧問存在的價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同時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迎來了新的機遇。結合半年多來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情況,談談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內容及個人體會。

一、目前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主要內容

1、參與地方立法的起草和論證

20xx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修改了《立法法》,授予設區的市的人大以地方立法權。雖然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僅限於“城市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但由於立法的起草及可行性分析等基礎工作大多要由政府部門來完成,因此地方立法少不了政府法律顧問的參與,以有效防範違反“法律保留”和“法律優先”情況的出現,但目前律師參與程序有限,主要是對草案提出法律意見。例如《威海市居民養老保險條例》

2、參與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制定

20xx年5月1日起實施的新《行政訴訟法》,新增了對各級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的附帶審查制度,行政相對人在對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時,有權要求人民法院對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為防止“紅頭文件”被確認違法,需要政府法律顧問在制定時參與“把關”,防止內容違法或者與法律法規衝突。

3、參與政府重大行政決策

根據黨的xx屆四中全會關於“健全依法決策機制”的要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必須遵守“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五個法定步驟,而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律師作為政府的法律參謀,參與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查的作用不可或缺。此外,律師參與風險評估的工作也會逐步增加。

4、參與疑難行政複議案件的處理

在依法行政的進程中,行政相對人依法維護自身權利的行為愈加普遍,各類行政複議案件將大量增加,並且當事人申請人進行公開審理的比例也在增加。律師作為政府法律顧問參與疑難行政複議案件的處理,在實踐中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作為複議委員會的非常任委員參與案件的討論和裁決;二是作為行政機關的代理人蔘加案件處理。無論從哪個角度參與,律師在這方面的工作都將大量增加。目前多數行政複議的案子交由法律顧問處理,最後法制辦審查無誤後,將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5、參與接待來信來訪和陪同領導“下訪”

近年來“信訪不信法”的情況比較普遍,信訪案件大量增加。國家對此也制定了一系列規定,對信訪案件的處理進行分流。律師作為政府法律顧問參與疑難信訪案件的處理也已成常態。除了參與“接訪”外,律師作為政府法律顧問陪同領導“下訪”,就地聽取羣眾意見,就地處理和化解社會矛盾,也已成為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而逐步推廣。

6、參與處理突發性羣體事件和社會公共事件

近年來各地因重大投資和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拆遷安置補償、環境保護等引發了一些羣體事件和突發性公共事件。律師熟悉法律,瞭解民意“接地氣”,有處理糾紛的經驗,作為政府法律顧問,往往能夠起到政府與羣眾之間的橋樑作用,有效地平息和化解矛盾。

總之,當前,律師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內容無論在深度和廣度上均在不斷髮展,需要不斷適應和提高參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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