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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協議書(通用20篇)

專利協議書(通用20篇)

專利協議書 篇1

協議一方是經_____省_____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法定地址在_____省_____縣_____鎮的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或被許可方);另一方是經__________市_____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法定地址在 _____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弄_____號的(以下簡稱乙方或許可方)。

專利協議書(通用20篇)

鑑於乙方擁有製造______產品的專利和與______專利相關的專有技術,同意並有權許可甲方使用。

鑑於甲方希望得到乙方上述______專利以及與之相關的專有技術,以開發新產品。

鑑於m是依法成立的法律諮詢服務(或技術諮詢服務)中介機構(以下簡稱丙方或中介方),願意為促成雙方簽訂本協議提供中介服務。

甲乙雙方認為,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對雙方都有益。願意在中介方的幫助下,本着自願、平等、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許可協議

本許可協議是指對______專利實施權和與之實施______專利相關的專有技術許可使用為內容的專利許可和專有技術許可混合協議。

1.2 普通許可證

普通許可證是指乙方普通實施其專利及其與之相關的專有技術,乙方除自己可以實施本專利外,可視市場需求情況,許可第三方實施本專利,而甲方不得許可他人實施本專利。

1.3  ______專利

本協議所稱之專利是指中國專利局依法授予乙方的______專利。創造發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證書號:_______________

專利有效期:_____________

1.4 專有技術

專有技術是指實施本協議專利以及與之相關的全部技術訣竅。

1.5 協議技術

本協議技術是指實施______專利以及與之相關的專有技術,以及關於本專利和專有技術的全套圖紙、技術資料還有本協議產品樣品二件。

1.6 協議產品

本協議產品是指實施______專利所生產的______專利產品,達到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技術考核指標的合格產品。

1.7 銷售額

銷售額是指甲方在協議產品銷售後的金額,其總額應與甲方向税務機關申報納税的銷售額一致。

1.8 後續改進技術

後續改進技術是指由甲乙雙方或其中任何一方,在實施協議技術中作出的可獲專利或具有商業應用價值的技術改進。

1.9 中介

中介是指為促成甲方與乙方訂立和履行技術協議而進行的聯繫和介紹活動。

1.10 協議期

協議期是指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至協議期屆滿之日止的有效期間。

第二條 許可證的適用範圍

2.1 甲方同意向乙方取得,乙方許可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使用協議技術。

2.2 甲方在許可使用範圍內實施協議技術,生產協議產品,在國內外銷售協議產品。

2.3 甲方使用協議技術生產的專利產品,應當在協議產品或者在協議產品包裝上標明專利號和專利標誌。

2.4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______專利如被宣告無效,本協議即作為非專利技術轉讓協議,繼續有效。

第三條 技術資料

3.1 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10天內將協議技術資料一式三份在乙方所在地交付給甲方。技術資料內容由協議附件規定。

3.2 甲方收到乙方技術資料後即應清點所交技術資料是否符合協議附件的規定,如發現短缺、差錯等情況,應及時要求乙方補交或更換。

3.3 甲方在收到技術資料並經核對驗收後,應出具註明收到資料的名稱、份數的收據交乙方。

第四條 技術使用費

4.1 本協議技術入門費_____元。

4.2 協議產品投放市場銷售後,甲方按銷售額_____%向乙方支付提成費,提成期限為_____年,從協議產品第一批銷售之日起算。

4.3 在協議有效期內,本協議______專利如被宣告無效,本協議改為非專利技術轉讓協議後,提成費降低為銷售額的_____%,提成年限縮短為_____年。甲方已支付的入門費和按原比例支付的提成費,乙方不予退還。

4.4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提成費的累計數最高不超過_____元,最低不少於_____元。

4.5 協議產品銷售額每季度超過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費比例相應遞減,每超過元_____遞減_____%。

第五條 支付方式

5.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後1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入門費,全部轉入中介方開户銀行賬號。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技術資料後,憑甲方出具的收據,中介方代甲方先付乙方入門費40%,協議產品驗收合格後再付其餘的60%。

5.2 甲方在產品開始銷售後支付提成費。甲方每年分四次支付,在每季度終結後的15天內,向乙方提供協議產品的銷售額清單,同時將提成費支付給乙方。

5.3 甲方對協議產品銷售情況應當有明細賬目,乙方有權自行或委託有關人員查閲甲方賬冊。

5.4 甲方未能按5.1規定按時支付入門費,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5.5 甲方未能按5.2規定按期支付提成費,每延期30天支付,應付延期支付提成費部分5%的違約金;不按期支付提成費如超過三個月,除補交提成費和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六條 税費

6.1 甲乙雙方依法應繳納的税金,按税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7.1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派出技術人員,協助甲方實施協議技術,使其生產的協議產品符合規定的技術規格。

7.2 乙方派出的技術人員必須是熟悉協議技術、能勝任技術指導工作的人員。

7.3 乙方派出的技術人員的費用已包括在本協議的入門費和提成費中,甲方不再支付技術服務和培訓費用。

7.4 乙方負責培訓甲方實施協議技術所需的技術人員和生產工人。7.5乙方對甲方人員培訓的範圍、方法和要求的計劃,在附件中加以規定。

第八條 試製與投產

8.1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協議技術,由乙方技術人員指導,最遲於本協議生效日起的天內開始進行試生產。

8.2試生產出第一批樣品後,雙方對樣品進行考核,如協議產品達到協議規定的技術參數,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產品合格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投產。

8.3如考核協議產品三次達不到協議規定的技術參數,如系乙方責任,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入門費;如屬甲方原因,甲方已支付乙方的費用無權請求返還;如屬雙方責任,則按各自的責任分擔費用。

8.4如本協議產品試製經三次考核不合格,在查明原因後,無責任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九條 保密

9.1 在本協議專利有效期內,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與之相關的專有技術予以保密。

9.2 本協議專利有效期滿,甲方對與之相關的專有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本協議專有技術部分或全部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開,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條 後續改進技術

10.1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的原則,在協議有效期內,互相告知後續改進技術。

10.2 雙方或一方對協議技術取得一般的改進和發展,向另一方予以免費提供。

10.3 雙方或一方對協議技術取得重大改進和發展,改進方以優惠價格優先向協議另一方提供。

10.4 技術改進的所有權和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主要改進方。

第十一條 保證

11.1 乙方保證自己向甲方所提供的協議技術是真實的、有效的,可據以實施的,並能夠達到協議規定的技術參數,能生產出合格產品的最新發明專利及與之相關的專有技術。

11.2 乙方保證自己是本協議技術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出售許可證,如有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向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經濟上和法律上的責任。

11.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協議技術在與第三方爭議中被禁止使用,致使協議終止,則根據造成的實際後果,確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11.4 甲方保證具有實施本協議技術的一切設備、資金和技術,如因甲方不具備實施協議技術的條件而盲目與乙方簽訂協議而造成不能實施協議技術,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對已收取甲方的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2.1 協議產品由甲方負責銷售,如市場需求發生變化,協議產品滯銷,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但甲方在提供確切證據後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協議。

12.2 協議技術實施後,生產成本達不到乙方提供的核算成本指標,造成銷售困難或利潤下降,屬甲方原因則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屬乙方提供核算成本指標不實,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屬市場原料價格變化,則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辦法。

第十三條 專利權的放棄及其轉讓

13.1 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以乙方的名義繳納維持專利權的年費,甲方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造成乙方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甲方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實際損失。

13.2 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放棄專利權,否則造成專利權終止,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引起的實際損失。

13.3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轉讓其專利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轉讓協議另訂。

第十四條 專利侵權訴訟

14.1 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第三方對本協議專利產品侵權,雙方有義務儘快告知對方。

14.2 在協議有效期內,發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權,由乙方進行交涉或訴訟,甲方給予協助。

14.3 訴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勝訴時的收益亦各半分享。

第十五條 中介方

15.1 中介方根據乙方的委託,將本協議技術的性能、實施條件、成本和價格、預計效益等告知甲方,並根據甲方的委託,將甲方實施本協議技術的能力告知乙方,促成雙方簽訂本技術協議。

15.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中介方參與協議產品的驗收工作,協助本協議的履行,促成雙方實現本協議的權利義務。

15.3 本協議中介費為_____元,其中甲方支付_____%,乙方支付_____%。

15.4 甲方在支付乙方入門費和提成費的同時,支付中介費。乙方在收到入門費和提成費的同時,支付中介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6.1 在協議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必須在一個月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具體的內容和有關的證明文件。

16.2 經雙方協商後,按照實際受影響的情況,可相應延長履行本協議的期限。

16.3 由於發生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可以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免除遭受事故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17.1 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地協商解決,在必要時可由中介方居中進行調解。

17.2 雙方爭議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8.1 本協議的有關附件是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18.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商定,簽署書面文件後生效。

18.3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_____年,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滿。

18.4 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中介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由乙方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交本協議文本兩份備案。

18.5 本協議簽訂地: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 (簽章) 法人代表:_____(簽章)

中介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簽章)

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_

附件:(略)

專利協議書 篇2

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實施專利技術的預期目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合同條文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

2.1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

2.2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

2.3 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許可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

5.3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4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第六條 專利實施狀況

6.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6.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許可範圍和方式

7.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實施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_________

7.2 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資料

8.1 讓與方向受讓方交付以下與實施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資料及樣品:_________

8.2 交付時間:_________

8.3 交付地點: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

8.5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 技術指導

9.1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_________

9.2 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

9.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相關技術祕密

10.1 讓與方是否允許受讓方使用與本合同專利相關的技術祕密:

(1)是

(2)否

10.2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與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祕密內容:_________

10.3 保密範圍:_________

10.4 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十一條 專利效力

讓與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有義務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 權利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發生第三方侵犯專利權,應由讓與方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責任承擔

13.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13.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_________

第十四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4.1 驗收時間:_________

14.2 驗收地點:_________

14.3 驗收標準:_________

14.4 驗收方法:_________

第十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

(1)專利實施許可費為_________元;

(2)技術指導費為_________元;

(3)技術祕密使用費為_________元;

(4)其他費用:_________。

15.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

15.3 讓與方有權查閲受讓方會計賬目,查閲時間、立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後續改進

16.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6.2 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c.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

(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出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_________。

16.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7.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九條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

19.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20.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補充約定

22.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協議書 篇3

序文

鑑於甲方擁有________專利(或專利申請)

申請日:__________,申請號:__________,授權日(公開、公告日):____________專利權法定有效期限:_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__,以及實施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並且甲方許可乙方實施該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對甲方專利技術的瞭解,願意實施和購買甲方的專利技術,並且具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技術力量、物質條件、法人資格和必要的資金,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正文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本協議中所指的專利是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已由中國專利局授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_申請日:__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_

1.2 專利申請:本協議中所指的專利申請是指甲方為申請人該專利申請已經或未經中國專利局公開(公告)的申請專利技,其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_申請號;__________公開(公告)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一般技術:指甲方擁有的與實施該項專利有關的未申請專利或已宣佈專利無效的技術。

1.4 技術祕密;指實施甲方專利所必須的、可行的、能夠達到預期效果的未公開的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

1.5 協議技術;是指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專利,(或專利申請)一般技術,和技術祕密以及有關專利和一般技術的全部資料。

1.6 全部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以及製造協議產品昕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7 協議產品:是指乙方使用協議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

1.8 技術服務;指甲方為乙方實施協議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甲方向乙方傳授協議技術和培訓乙方有關人員。

1.9 銷售額:指乙方銷售協議產品的總金額。

1.10 淨銷售額:指乙方銷售協議產品的總金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1.11 普通實施許可協議:指甲方許可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範圍內實施協議技術的同時,甲方保留使用該技術的權利,並且可以繼續許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該技術。

1.12 排他實施許可協議:指甲方許可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範圍內實施協議技術的同時,甲方保有使用該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該技術。

1.13 獨佔實施許可協議:指甲方許可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範圍內使用協議技術,甲方自己和任何乙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使用該協議技術。

第二條 實施許可的範圍

2.1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的專利技術、專利申請技術和與實施這種技術有關的技術祕密。

2.2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協議技術的全部資料(詳見附件1)製造、使用、銷售協議產品;協議產品的質量技術檢驗標準及產品的餒驗方法。(詳見附件2)

2.3 本協議為(普通、排他或獨佔)實施許可協議。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在________地區實施協議技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與第三方聯營擴大實施範圍,並無權將協議技術許可第三方使用。如甲方同意乙方再轉讓給第三方則另簽訂分許可協議。 第三條 技術資料

3.1 協議生效後,甲方(或中介方)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入門費人民幣________元后的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協議附件1所規定的技術資料。

3.2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當是完整、清楚的。圖紙資料的內容、規格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3.3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技術資料_________日內,應對資料認真仔細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甲方應在______日內予以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的,乙方應向甲方簽署技術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第四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4.1 本協議的使用費採用人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其中入門費為________萬元,提成費按協議產品淨銷售額的________%提取。

4.2 協議生效後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或中介方)支付本協議入門費(或定金) ________萬元。

4.3 乙方從協議產品銷售之日起,每季度結束後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提成費。

4.4 甲方有權查閲乙方實施協議技術的有關賬目。

(注:如採用一次總付或總付額內分期支付的方式,只需規定在協議生效後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第五條 技術服務

5.1 甲方在協議生效後________日內應負責向乙方傳授協議技術的有關內容,並向乙方解答有關實施協議技術中所提出的問題。

5.2 甲方在乙方試製協議產品期間,應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培訓乙方技術人員和試製人員,乙方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所具備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5.3 甲方派出到乙方技術服務的人員,如乙方不另支付技術服務費,則使用費宜適當增加,但乙方應對甲方人員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給予保證,有關差旅費、伙食標準等事宜,詳見附件3。

5.4 甲方完成上述技術服務後,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5.5 技術服務驗收後,如乙方需要,甲方人員到乙方現場指導,有關技術服務費及差旅費、伙食費標準等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第六條 協議技術的試製及驗收

6.1 乙方按甲方的協議技術製造、生產協議產品,如因乙方原因,試製不成功,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製,如仍不能生產出協議產品,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不退還使用費。如因甲方原因,發生同樣的試製不成功的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退還使用費,並賠償乙方應有的損失。

6,2 協議產品試製成功後通過對乙方使用協議技術製造的協議產品,按照協議附件2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進行驗收。

6.3 驗收協議產品由乙方委託國家認可的產品質量檢測部門進行,或者由乙方組織進行鑑定,甲方參加,所需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6.4 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6.5 如非乙方原因,協議產品第一次驗收不合格,責任在於甲方,甲方應負責找出原因並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

6.6 如經過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責任在於甲方而甲方又不能提出補救措施消除缺陷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甲方的使用費並視其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的部分損失。

6.7 如因乙方責任使協議產品驗收不合格,甲方應協助乙方分析原因,提出補救措施,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乙方確實無法實施協議技術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6.8 協議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當簽署協議技術驗收協議書。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協議技術資料的,每逾期一週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逾期兩個月未向乙方交付協議技術資料的,或資料補充更換後仍不符合要求時,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應當退還入門費並支付違約金。

7.2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應按照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額的千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乙方除補充使用費並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7.3 乙方擅自將協議技術許可或泄漏給他人使用的,應將非法所得全部交還甲方,或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還必須立即停止他人使用協議技術。

甲方擅自將乙方對協議技術的改進部分或將乙方的銷售祕密泄露給他人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7.4 獨佔實施許可協議的乙方,實施專利超越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並且乙方應即停止實施。

7.5 排他實施許可協議的甲方,在許可乙方實施協議技術的範圍內,又許可他人實施本協議技術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元,並應當停止許可他人實施協議技術。

第八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8.1 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協議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8.2 屬於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專利申請權歸改進方,改進方應優先向對方以優惠價格許可使用。

8.3 屬於原有基礎上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8.4 對協議技術的改進,改進方未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責任,並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8.5 雙方共同對協議技術作出的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向另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可單獨申請專利,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雙方應就專利申請權的轉讓簽訂協議,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

8.6 關於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第九條 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

9.1 在協議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實施協議技術侵權,甲方應負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9.2 甲方應在協議有效期內,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如果因甲方的過失使專利權失效的,本協議即告終止。

9.3 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專利權或申請(已公開或公告)被宣告無效時,按乙方實際損失情況酌情處理。

9.4 甲、乙雙方發現第三方侵犯甲方專利權時,應及時互相通告,由甲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訴訟,乙方協助。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0.1 乙方因協議產品滯銷,致使乙方無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提成費的比例;如乙方已造成虧損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

10.2 獨佔(或排他)實施許可協議的乙方,在協議生效後________月內不實施協議技術,或者在________月內,非甲方原因,乙方仍無法制造出合格的協議產品,本協議即自行變為普通實施許叫協議,甲方有權向第三方許可實施協議技術,並可單方面解除協議。

l0.3 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協議履行時,應在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並在________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提供給對方,雙方對協議的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終止協議。 第十一條 中介方的責任

中介方有義務監督甲、乙雙方,使本協議順利執行。若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有責任進行從中調解,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2.1 雙方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後,應按照協議分清責任,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自行解決。

12.2 雙方不能和解的,甲乙雙方商定提請當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如有中介方參加,可先由中介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時方提請當地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處)。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協議有效期為___年,協議到期自行終止。雙方要求延長協議期限的,在協議到期前三個月內另行商定。

13.2 本協議中提到的有關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都分,與本協議文本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讓與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技術資料清單及全部的資料圖紙(略)

附件二 協議產品的質量技術檢驗標準(略)

附件三 技術服務內容(略)

專利協議書 篇4

專利名稱: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被許可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

前言(鑑於條款)  --鑑於許可方(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專利,該專利為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號為(_________),證書號為(_________),申請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權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權公告號(_________),專利權期限為10年(從申請日開始計算)。該專利的實施不涉及技術祕密及工藝;  --鑑於被許可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屬於_________生產領域的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_________,_________設備,人員_________及其它條件,並對許可方的專利熟悉瞭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  --鑑於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1.1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名稱:_________。

1.2 技術祕密(know-how)--本合同不適用。

1.3 技術資料--指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給許可方的所有文件的複印件或掃描件(附件1),包括受理通知書、受理費用收據、年費繳納收據、專利證書、公告資料等。該專利的實施不存在相關的技術祕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4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

1.5 技術服務--本合同不存在技術服務內容。

1.6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的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1.7 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1.8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税金後的利潤額。

1.9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1.10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1.11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1.12 獨佔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技術。

1.13 分許可--被許可方經許可方同意將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許可給第三方。等等。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2.1 本合同約定該專利的許可方式是普通實施許可;

2.2 本合同約定該專利的許可範圍是某種品牌的_________使用其該專利方法提供_________,不包括被許可方現在生產或將來生產的其他品牌_________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3.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號為zl_________,專利名稱為一種_________的全部專利文件複印件(見附件1)。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4.1 技術資料為本合同的附件1部分的內容,隨本合同的生效同時交付給被許可方。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和專利使用費兩部分。其中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為人民幣0,000.00元(税後),專利使用費為每月人民幣0,000.00元(税後)。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30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均需要在每月對應的合同簽訂日之前支付當月的專利使用費,直至合同期滿為止。

5.2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以銀行轉賬方式匯至許可方銀行賬號。許可方提供二個不同銀行的賬號,由被許可方根據自身的方便程度酌情使用任意一個銀行賬號。

5.3 為了避免貨幣貶值或增值的影響,如果央行或國家發改委或統計局發佈的居民消費價格(cpi指數)波動幅度超過10%,則專利使用費需要按照cpi指數進行調整。

第六條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6.1 本合同不存在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7.1 本合同不存在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

8.1 本合同不存在技術服務與培訓內容。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9.2 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歸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9.3 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9.4 許可方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被許可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10.1 雙方約定違約賠償金相當於60個月的每月專利使用費的數額,即違約賠償金金額為 元人民幣。對許可方:

10.2 合同生效期間,許可方可以無理由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要提前2個月通知被許可方,並將違約賠償金(人民幣 元)轉賬到被許可方的賬户上。

10.3 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 元)。

10.4 在獨佔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對被許可方:

10.5 被許可方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個月沒有支付專利使用費的,或者不能出示專利使用費支付證據(例如銀行轉賬收據等),本合同自行解除,在合同解除之日開始直至專利失效前生產的產品中不得使用本專利技術。

10.6 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範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並賠償許可方的損失,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元);並且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

10.7 被許可方在合同解除之日開始直至專利失效前的時期內,如果生產的產品中使用專利技術,則被許可方需要向許可方支付雙倍的違約賠償金(人民幣元),同時支付專利有效期內的全部專利使用費(10年×12個月× 元= 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11.1 對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侵權,許可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11.2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可方的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可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可方協助。

第十二條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許可方無惡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則許可方不必向被許可方返還專利使用費。

12.2 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因許可方有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或明顯違反公平原則,許可方應返還全部專利使用費,合同終止。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13.2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13.3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____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13.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 税費

14.1 由被許可方代扣代繳本合同所涉及的實施許可入門費和專利使用費需納的費税(包括營業税和個人收入所得税等),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費用均為税後的金額。被許可方需要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後期限之前以郵遞的方式給許可方提供有關的納税證明資料。

14.2 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由許可方納税;

14.3 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由許可方納税;

14.4 對許可方是中國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税法納税。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5.1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15.2 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合同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5.3 向人民法院起訴時,計算的賠償金包括違約賠償金、專利使用費,還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交通差旅費用等有關的費用。

15.4 向人民法院起訴時,當被許可方單位可能無法支付賠償金時,許可方有權要求法院執行在本合同書上的簽字代表的私人財產。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6.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行終止,總計_________個月,(不得超過專利的有效期)

16.2 (對獨佔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16.2 由於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七條 其他前十六條沒有包含,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如:

17.1 許可方需要提供專利證書的複印件、身份證的複印件,並附到本合同書後。如果許可方提供虛假證件,則被許可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許可方支付賠償金。

17.2 被許可方需要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的複印件、簽字代表的身份證複印件,並附到本合同書後。如果被許可方或簽字代表提供虛假證件,則許可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許可方和簽字代表支付賠償金。

17.3 如果簽字代表不是企業的法人代表,則需要提供企業法人代表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原件由許可方負責保存,授權委託書的複印件附到本合同書後。如果被許可方或簽字代表提供虛假證件,則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和簽字代表支付賠償金,必要時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17.4 許可方可以不經過被許可方的同意、或者在不通知被許可方的情況下,可以將專利轉讓給任何單位或個人,專利轉讓的受讓方承擔本許可合同中原許可方的全部權利和責任,原許可方有責任在合適的時間期限之內通知本許可合同中的被許可方。

17.5 本合同的備案由許可方負責在法定期限內(許可合同簽訂3個月內)提出備案申請,被許可方協助提供備案所需要身份證明等材料。

17.6 本合同書一式三份,一份由許可方保存,一份由被許可方保存,一份交合同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保存。本合同書共_________頁,其中包括正文_________頁,附件_________頁。

17.7 其他特殊約定,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等,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許可方:_________(簽字)       被許可方單位:_________(公章)  被許可方法人代表: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利協議書 篇5

專利名稱: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被許可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協議備案號:_________

前言(鑑於條款)  --鑑於許可方(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專利,該專利為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號為(_________),證書號為(_________),申請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權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權公告號(_________),專利權期限為10年(從申請日開始計算)。該專利的實施不涉及技術祕密及工藝;  --鑑於被許可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屬於_________生產領域的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_________,_________設備,人員_________及其它條件,並對許可方的專利熟悉瞭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  --鑑於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協議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1.1 專利--本協議中所指的專利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_ 專利名稱:_________。

1.2 技術祕密(know-how)--本協議不適用。

1.3 技術資料--指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給許可方的所有文件的複印件或掃描件(附件1),包括受理通知書、受理費用收據、年費繳納收據、專利證書、公告資料等。該專利的實施不存在相關的技術祕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4 協議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協議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

1.5 技術服務--本協議不存在技術服務內容。

1.6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的銷售協議產品的總金額。

1.7 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税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1.8 純利潤--指協議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税金後的利潤額。

1.9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1.10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1.11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1.12 獨佔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技術。

1.13 分許可--被許可方經許可方同意將本協議涉及的專利技術許可給第三方。等等。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2.1 本協議約定該專利的許可方式是普通實施許可;

2.2 本協議約定該專利的許可範圍是某種品牌的_________使用其該專利方法提供_________,不包括被許可方現在生產或將來生產的其他品牌_________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3.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號為zl_________,專利名稱為一種_________的全部專利文件複印件(見附件1)。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4.1 技術資料為本協議的附件1部分的內容,隨本協議的生效同時交付給被許可方。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5.1 本協議涉及的使用費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和專利使用費兩部分。其中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為人民幣0,000.00元(税後),專利使用費為每月人民幣0,000.00元(税後)。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協議生效後30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均需要在每月對應的協議簽訂日之前支付當月的專利使用費,直至協議期滿為止。

5.2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以銀行轉賬方式匯至許可方銀行賬號。許可方提供二個不同銀行的賬號,由被許可方根據自身的方便程度酌情使用任意一個銀行賬號。

5.3 為了避免貨幣貶值或增值的影響,如果央行或國家發改委或統計局發佈的居民消費價格(cpi指數)波動幅度超過10%,則專利使用費需要按照cpi指數進行調整。

第六條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6.1 本協議不存在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7.1 本協議不存在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

8.1 本協議不存在技術服務與培訓內容。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協議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9.2 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歸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9.3 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9.4 許可方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被許可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10.1 雙方約定違約賠償金相當於60個月的每月專利使用費的數額,即違約賠償金金額為 元人民幣。對許可方:

10.2 協議生效期間,許可方可以無理由解除協議。解除協議需要提前2個月通知被許可方,並將違約賠償金(人民幣 元)轉賬到被許可方的賬户上。

10.3 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 元)。

10.4 在獨佔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 )。對被許可方:

10.5 被許可方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個月沒有支付專利使用費的,或者不能出示專利使用費支付證據(例如銀行轉賬收據等),本協議自行解除,在協議解除之日開始直至專利失效前生產的產品中不得使用本專利技術。

10.6 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範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並賠償許可方的損失,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 元);並且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

10.7 被許可方在協議解除之日開始直至專利失效前的時期內,如果生產的產品中使用專利技術,則被許可方需要向許可方支付雙倍的違約賠償金(人民幣 元),同時支付專利有效期內的全部專利使用費(10年×12個月× 元= 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11.1 對協議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侵權,許可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11.2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可方的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可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可方協助。

第十二條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12.1 在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許可方無惡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則許可方不必向被許可方返還專利使用費。

12.2 在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因許可方有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或明顯違反公平原則,許可方應返還全部專利使用費,協議終止。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協議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協議不能履行的證明;

13.2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協議延期履行;

13.3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____情況下,協議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13.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具體時間),本協議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 税費

14.1 由被許可方代扣代繳本協議所涉及的實施許可入門費和專利使用費需納的費税(包括營業税和個人收入所得税等),本協議所涉及的所有費用均為税後的金額。被許可方需要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後期限之前以郵遞的方式給許可方提供有關的納税證明資料。

14.2 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協議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由許可方納税;

14.3 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由許可方納税;

14.4 對許可方是中國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税法納税。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5.1 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協議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15.2 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協議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5.3 向人民法院起訴時,計算的賠償金包括違約賠償金、專利使用費,還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取證費用、交通差旅費用等有關的費用。

15.4 向人民法院起訴時,當被許可方單位可能無法支付賠償金時,許可方有權要求法院執行在本協議書上的簽字代表的私人財產。

第十六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6.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行終止,總計_________個月,(不得超過專利的有效期)

16.2 (對獨佔實施許可協議)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在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_(時間),本協議自行變更為普通實施許可協議。

16.2 由於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協議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協議的有關條款。

第十七條 其他前十六條沒有包含,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如:

17.1 許可方需要提供專利證書的複印件、身份證的複印件,並附到本協議書後。如果許可方提供虛假證件,則被許可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許可方支付賠償金。

17.2 被許可方需要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的複印件、簽字代表的身份證複印件,並附到本協議書後。如果被許可方或簽字代表提供虛假證件,則許可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許可方和簽字代表支付賠償金。

17.3 如果簽字代表不是企業的法人代表,則需要提供企業法人代表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原件由許可方負責保存,授權委託書的複印件附到本協議書後。如果被許可方或簽字代表提供虛假證件,則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和簽字代表支付賠償金,必要時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17.4 許可方可以不經過被許可方的同意、或者在不通知被許可方的情況下,可以將專利轉讓給任何單位或個人,專利轉讓的受讓方承擔本許可協議中原許可方的全部權利和責任,原許可方有責任在合適的時間期限之內通知本許可協議中的被許可方。

17.5 本協議的備案由許可方負責在法定期限內(許可協議簽訂3個月內)提出備案申請,被許可方協助提供備案所需要身份證明等材料。

17.6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由許可方保存,一份由被許可方保存,一份交協議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保存。本協議書共_________頁,其中包括正文_________頁,附件_________頁。

17.7 其他特殊約定,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等,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許可方:_________(簽字)       被許可方單位:_________(公章)  被許可方法人代表: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利協議書 篇6

轉讓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專利權人: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申請號: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

(注: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即在合同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佔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於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採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範圍:_________。

(注:授權的技術實施範圍、即授權的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後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

(3)(排它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②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③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④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⑤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⑥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專利協議書 篇7

本協議簽約各方就本協議書中所述實施專利技術的預期目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風險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協議條文的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協議性質

本協議屬於:

2.1 獨佔實施許可協議□

2.2 排他實施許可協議□

2.3 普通實施許可協議□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協議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許可實施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專利狀況

5.1 本協議涉及的專利權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

5.3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4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第六條 專利實施狀況

6.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6.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許可範圍和方式

7.1 讓與方許可受讓方在以下範圍內實施本協議涉及的專利技術:_________

7.2 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技術資料

8.1 讓與方向受讓方交付以下與實施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資料及樣品:_________

8.2 交付時間:_________

8.3 交付地點: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

8.5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 技術指導

9.1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技術指導的地點:_________

9.2 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

9.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相關技術祕密

10.1 讓與方是否允許受讓方使用與本協議專利相關的技術祕密:

(1)是

(2)否

10.2 讓與方向受讓方提供與專利技術相關的技術祕密內容:_________

10.3 保密範圍:_________

10.4 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十一條 專利效力

讓與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有義務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 權利保障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如發生第三方侵犯專利權,應由讓與方及時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讓方給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責任承擔

13.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13.2 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_________

第十四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4.1 驗收時間:_________

14.2 驗收地點:_________

14.3 驗收標準:_________

14.4 驗收方法:_________

第十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協議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

(1)專利實施許可費為_________元;

(2)技術指導費為_________元;

(3)技術祕密使用費為_________元;

(4)其他費用:_________。

15.2 本協議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

15.3 讓與方有權查閲受讓方會計賬目,查閲時間、立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後續改進

16.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6.2 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履行:

(1)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並且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c.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

(2)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於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出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後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_________。

16.3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協議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7.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協議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八條 協議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變更文本。

第十九條 協議的解除

19.1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協議:

(1)因對方違約使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

19.2 協議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20.1 簽約各方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協議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補充約定

22.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協議書 篇8

受讓方:_________(甲方)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乙方)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乙方將其_________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一)為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二)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三)專利權人:_________.(四)專利授權日:_________.(五)專利號:_________.(六)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七)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一)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二)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三)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_________

第五條

(一)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説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

2.中國專利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乙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6._________.

(二)交付資料的時間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甲方將轉讓費交付給乙方後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三)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甲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一)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條本合同簽署後,由_________方負責在_________日內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事宜。

第八條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權有關的技術祕密:

1.技術祕密的內容:_________. 2.技術祕密的實施要求:_________. 3.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和期限: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如果不如實向甲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乙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專利協議書 篇9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

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鑑於轉讓方是_______技術的持有者且同意將該技術的專利申請權轉讓給受讓方;鑑於受讓方希望擁有該技術且願意接受該技術的專利申請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有關技術協議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協議,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發明創造名稱、性質和內容

1.1 甲方持有的發明創造技術的名稱為:(用簡明扼要的語言概括髮明創造技術的名稱)

1.2 甲方持有的發明創造技術的內容為:(描述發明創造技術的技術特徵)

1.3 甲方持有的發明創造技術的內容為:(説明發明創造技術的主要內容)

1.4 甲方持有的發明創造技術的應用效果:(寫明應用該發明創造技術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發明創造技術的權屬狀況

2.1 甲方應當保證所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發明創造技術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外分權,如因該技術權屬引發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2 甲方持有的發明創造技術的完成情況以及發明人、權利人的基本情況:(明確該發明創造技術的發明過程、完成情況,發明人基本情況、權利人基本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等)

2.3 甲方同意將該發明創造技術的專利申請權轉讓給乙方,並且應轉讓與實施該發明創造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保證乙方能夠最充分地利用該技術以達到協議約定的預期效果。

2.4 本協議訂立前,甲方已許可如下單位實施該發明創造技術,(列舉甲方許可使用該技術的單位名稱、許可實施範圍、實施期限等內容)

2.5 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立即停止實施該發明創造技術,並且不得將該發明創造技術再許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使用。

2.6 甲乙雙方訂立的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的生效,並不影響在協議生效前甲方與其他方訂立的有關協議的效力。甲方在這些協議中的權利義務關係(應由甲方承擔的債權、債務關係除外),在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生效後,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3.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申請專利和實施發明創造技術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包括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等有關內容,雙方可以約定提交有關資料的清單和份數,以便於雙方共同監督、檢查)

3.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發明創造技術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3.3 甲乙雙方應明確約定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提交方式。雙方約定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支付專利申請權轉讓費後_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如3.1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情報和資料。具體交付方式和地點為:(明確甲方提交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3.4 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圖紙資料的規格及繪製符合國家的____________標準(或_______規定)。

3.5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後,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後的___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予以説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後,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3.6 與實施該發明創造技術有關的技術祕密的名稱或代號為:{寫明屬於技術祕密的技術名稱或代號)

記載上述技術祕密的資料為:(寫明技術祕密的載體)

3.7 乙方應保證不得泄露如3.6所述的技術祕密。

第四條 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4.1 乙方作為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的受讓方,是有一定風險的,即乙方受讓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可能會被專利局駁回。著專利申請在公開以前被駁回,該發明創造仍可作為非專利技術進行轉讓;但如果專利申請在公開後被駁回,則該發明創造成為社會公知的技術,不能再進行技術轉讓。

4.2 鑑於專利申請被駁回會給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的受讓方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故雙方當事人應在協議中約定專利申請被駁回後的損失承擔。雙方約定如下:(專利申請被駁回後的風險責任由誰承擔)

4.3 如雙方在協議中沒有約定專利申請被駁回的風險責任承擔,則視為甲方對專利申請被駁回不承擔責任,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價款或賠償損失,但因甲方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除外。

第五條 價款及支付方式

5.1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給甲方專利申請轉讓費為_______元人民幣。

5.2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約定的轉讓費:

(1)支付方式:乙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2)支付期限:乙方按約定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上述轉讓費;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具體期限。

(3)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每逾期一應向甲方支付以轉讓費的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轉讓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轉讓費的____%計算的違約金,並應返還專利申請權,交還技術資料。

6.2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以轉讓費的__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甲方逾期兩個月未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的、或技術資料補充更換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當退還轉讓費,並支付以轉讓費的______%計算的違約金。

6.3 若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實施甲方轉讓的專利技術侵權,則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並對乙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予以賠償。

6.4 若本發明創造專利申請被駁回的,乙方不得請求返還轉讓費,但甲方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情況除外。

6.5 若一方不遵守本協議保密條款的約定,將有關技術祕密泄露給第三方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7.l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協議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7.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7.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7.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八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8.1 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指轉讓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移交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訂立的協議。

8.2 技術祕密:指在實施發明創造專利時,為了達到最好的效果所使用的、轉讓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8.3 技術資料:實施發明創造專利所需要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8.4 轉讓費:指因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專利申請權,受讓方應當問轉讓方支付的價款

8.5 完整:指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協議中約定的全部技術資料。

8.6 清晰:指技術資料中的曲線、符號、數字、文字等足清。

8.7 其他技術術語(其他需要説明、解釋的相關技術術語)

附文

第九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協議生效日。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 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協議書 篇10

轉讓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人代表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編

受讓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人代表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編

中介方

單位名稱

(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編

印花税票粘貼處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協議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專 利 權 轉 讓 合 同 籤 定 指 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制

前言(鑑於條款)

--鑑於轉讓方(姓名或名稱 注:必須與所轉讓的專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名稱 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其專利號(九位),公開號(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公告號(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______,授權日______,公開日______ ,專利的有效期為______。

--鑑於受讓方(姓名或名稱)對上述專利的瞭解,希望獲得該專利權。

--鑑於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

雙方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 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

1. 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附件1),包括説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 中國專利局發給轉讓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 轉讓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書,包括協議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 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法律狀登記簿),在專利權撤消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 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第二條 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1. 交付資料的時間--協議生效後,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的轉讓費後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協議生效後,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受讓方將轉讓費交付給轉讓方後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2. 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轉讓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受讓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

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受讓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三條 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

在本協議簽定前,轉讓方已經實施該專利,本協議可以約定,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轉讓方可繼續實施或停止實施該專利。如果協議沒有約定,則轉讓方應停止實施該專利。  在本協議簽訂前,轉讓方已經許可他人實施的許可協議,其權利義務關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移給受讓方。

第四條 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 本協議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為(¥、$)______元,採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______日內,受讓方將轉讓費全部匯至轉讓方的帳號,或以現金方式匯至(或面交)轉讓方。

2. 本協議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為(¥、$)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______日內,受讓方即將轉讓費的______%(¥、$______元)匯至轉讓方的帳號;待轉讓方交付全部資料後______日內,受讓方將其餘轉讓費匯至(或面交)轉讓方;

或採用協議生效後______日內支付(¥、$)______元,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元,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元,最後在______個月內付清其餘轉讓費的方式。 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帳(或託收,現金兑付等),現金兑付地點一般為協議簽約地。

第五條 專利權被撤消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協議成立後,轉讓方的專利權被撤消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轉讓方無惡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則轉讓方不向受讓方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

如果本協議的簽定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轉讓方有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消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協議成立後,由受讓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

1. 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轉讓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1992年12月31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轉讓方支付。

2. 本協議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受讓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消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支付)

3. 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轉讓方或受讓方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即告解除。

第七條 税費

1. 對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協議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由轉讓方納税。

2. 對轉讓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由轉讓方向中國税務機關納税。

3. 對轉讓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讓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税法納税。

第八條 違約及索賠

對轉讓方:

1. 轉讓方拒不交付協議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的,受讓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轉讓方返還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2. 轉讓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受讓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作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週,支付違約金______元,逾期兩個月,受讓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返還轉讓費。

3. 根據第六條,違約的,轉讓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對受讓方:

1. 受讓方拒付轉讓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返還全部資料,並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2. 受讓方逾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______(時間)支付違約金______元,逾期兩個月,轉讓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 元。

3. 根據第六條,違約的,受讓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 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的,應按本協議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 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受讓方所在地或協議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 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 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請求某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條 其他

前九條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約定;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約定等

第十一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的雙方簽字後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自專利局對雙方所做的《著錄事項變更》進行登記並予以公告之日起,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專利協議書 篇11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__;

專利權人: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

申請號: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_。

2.本許可證協議的授權性質

_________。(注:許可證協議的授權性質,即在協議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佔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於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採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協議的授權範圍

_________。(注:授權的技術實施範圍、即授權的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協議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協議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協議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_。

(3)轉讓方在協議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協議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注:此為排它實施許可協議的。獨佔實施許可協議,應為:轉讓方在協議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_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協議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協議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協議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協議。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協議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獨佔實施許可使用或者排他實施許可協議)。

(4)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獨佔實施許可協議)。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協議。受讓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協議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協議,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12.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13.專利產品的質量驗收辦法以:_________。

14.本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

15.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協議書 篇12

甲方(受讓方):

乙方(轉讓方):

本協議乙方將其的專利權無償轉讓給甲方,轉讓後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協議轉讓的專利權

1. 為實用新型專利

2. 發明人:

3. 專利權人:

4. 專利授權日:20xx年8月20日

5. 專利號:

6. 專利有效期限:20xx年8月20日至年8月19日

第二條 專利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協議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由甲、乙雙方共同承受。

第三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説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4.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第四條 過渡期條款

1. 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後,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由乙方支付。

2. 本協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公告後,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3. 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即告解除。

第五條 專利問題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協議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協議成立後,乙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乙方無惡意給甲方造成損失,則甲方可不返還全部資料。

2. 他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協議成立後,由甲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第七條 後續成果分配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轉讓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該項專利權後,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第八條 爭議處理

1.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3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協議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協議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協議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協議產品指甲方使用本專利生產的符合企業標準或説明書的系列產品,簡稱產品。

2.企業標準或説明書指甲方制定的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説明書,其規定或説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標,必須至少能夠體現產品的實用價值。

3.專利權轉讓指乙方將本專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甲方,即甲方擁有接收專利資料(《專利證書》等)原件,設計、試製、生產、銷售協議產品,辦理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將專利權再許可,以及在此技術基礎上申請新的專利等全部權利。

第十三條 其他相關事項

1.本協議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協議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發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時,甲方以有效證明及時通知乙方,本協議終止執行。

3.本協議用中文打印,一式四份,乙方、甲方、協議簽訂地的技術協議登記機關及雙方所在地的專利管理部門各存一份。本協議及以後雙方的重要來往函件不論寄或發(掛號郵寄件、電子郵件發的掃描件、傳真件),以中文打印並簽字蓋章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協議書 篇13

轉讓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項目名稱: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專利權人: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申請號: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

2.本許可證協議的授權性質________。

(注:許可證協議的授權性質,即在協議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佔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於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採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協議的授權範圍:_________。

(注:授權的技術實施範圍、即授權的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協議生效後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協議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協議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協議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

(3)(排它實施許可協議的)轉讓方在協議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協議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獨佔實施許可協議的)轉讓方在協議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協議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②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③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④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⑤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⑥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協議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協議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協議。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3)(獨佔實施許可使用或者排他實施許可協議的)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協議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4)(獨佔實施許可協議的)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協議。受讓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協議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協議,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12.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13.專利產品的質量驗收辦法以:________。

14.本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

15.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

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專利協議書 篇14

協議編號:________科技合字(________)第_____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_______________(公章)(甲方)

技術轉讓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協議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協議履行期限: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研製單位(個人)

研製完成時間

年 月 日

主要研究人員

組織鑑定單位

成果鑑定時間

年 月 日

獲獎日期、等級

發獎單位

已應用單位

技術商品轉讓方法

專利申請號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專利申請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

五、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履行協議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法

1.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它有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轉讓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中介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帳  號

開户銀行

認定登記部門

意見:

經辦人:

(公章)

年  月  日

其他部門

意見:

經辦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1.專利申請轉讓協議的“協議類型”一項,應註明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根據專利法第10條的規定,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必須經過上級主管機關批准。單位、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時,均須經專利局登記並公告。因此,在“協議類型”一項應註明批准日期、登記號和公告日期。

2.“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一項應註明,在發生這種情況時轉讓方是否承擔責任。協議未註明,轉讓方不承擔責任。

專利協議書 篇15

協議編號: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讓與方(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項目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本協議乙方擁有_________的技術發明創造,甲方受讓該項技術發明的專利申請權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就此項專利申請權轉讓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項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

1.屬於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申請。

2.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3.專利申請人:_________。

4.專利申請日:_________。

5.專利申請號: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實施或轉讓本項發明創造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保證原技術轉讓協議的履行。乙方在原技術轉讓協議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技術轉讓協議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協議變更事項。

第四條 為保證甲方申請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_________;

2.提交地點:_________;

3.提交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專利申請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權的,乙方應當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_________;

2.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户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___方式查閲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八條 雙方確定,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專利申請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的,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轉讓費用;尚未收取的,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雙方對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九條 雙方確定:

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取得專利權的,乙方應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_________

2.本協議生效後,該項專利申請在專利公開前被駁回的,雙方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_________

第十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協議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協議簽署後,由_________方負責在_________日內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登記事宜。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交付專利申請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專利申請權後對此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_________方違反本協議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_________方違反本協議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_________。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協議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1.因發生不可抗力;

2.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本協議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八條 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本協議其他相關事項為: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印花税票粘貼處:_________

附件

(以下由技術協議登記機構填寫)

協議登記編號:_________

1.申請登記人:_________

2.登記材料:_________

3.協議類型:_________

4.協議交易額:_________

5.技術交易額:_________

技術協議登記機構: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填寫説明

一、本協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轉讓(專利申請權)協議示範文本,各技術協議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協議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協議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而訂立的協議。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協議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受讓人或共同讓與人。

四、本協議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協議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專利協議書 篇16

受讓方(甲方):

讓與方(乙方):

本協議乙方擁有_________的技術發明創造,甲方受讓該項技術發明的專利申請權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就此項專利申請權轉讓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本項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

1、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申請。

2、發明人/設計人:

3、專利申請人:

4、專利申請日:

5、專利申請號:

第二條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實施或轉讓本項發明創造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保證原技術轉讓協議的履行。乙方在原技術轉讓協議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技術轉讓協議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協議變更事項。

第四條為保證甲方申請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第五條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

2、提交地點:

3、提交方式:

第六條乙方應當保證其專利申請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權的,乙方應當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該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

2、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户銀行:

地址:

賬號: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___方式查閲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八條雙方確定,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專利申請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的,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轉讓費用;尚未收取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雙方對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特別約定如下:

第九條雙方確定:

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取得專利權的,乙方應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

2、本協議生效後,該項專利申請在專利公開前被駁回的,雙方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

第十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協議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第十一條本協議簽署後,由_________方負責在_________日內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登記事宜。

第十二條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交付專利申請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專利申請權後對此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_________方違反本協議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_________方違反本協議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雙方確定,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協議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1、因發生不可抗力;

第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雙方確定:本協議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十八條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範: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6、其他: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本協議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協議書 篇17

鑑於:本協議簽約各方就本協議書中所述專利申請權轉讓的內容,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第二條 協議性質

本協議屬於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

第三條 簽約時間和地點

本協議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_________(已提出專利申請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名稱全稱)

第五條 申請專利狀況

5.1 申請的專利技術屬於:

(1)發明□

(2)實用新型□

(3)外觀設計□

5.2 專利申請人:_________

5.3 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5.4 專利申請日:_________

5.5 專利申請號:_________

第六條 申請專利使用狀況

6.1 讓與方自行使用申請專利技術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

6.2 讓與方許可他人使用申請專利技術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原申請專利技術的使用

7.1 本協議生效後/專利權授予後,讓與方是否終止使用該項技術:□

7.2 本協議生效後受讓方取得專利權後,讓與方可以繼續實施該項技術,但雙方需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協議:□

7.3 讓與方保證已經將本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告知許可使用專利申請技術的協議對方當事人。□

7.4 在本協議生效後,讓與方許可他人使用申請專利技術的當事人應停止使用或與本協議受讓方另行簽訂使用協議。□

第八條 申請專利技術資料

8.1 讓與方應支付的技術資料內容:_________

8.2 交付時間:_________

8.3 交付地點: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保密條款

簽約各方在專利申請提出後,公開前,均負有對該申請專利技術的保密義務。

第十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協議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

10.2 本協議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條 費用返還

本協議生效後,專利申請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駁回,讓與方不退返已收取的轉讓費。但雙方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條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協議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2.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協議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13.1 簽約各方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3.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協議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十五條 補充約定

15.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5.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十六條 協議生效

16.1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經簽約各方籤蓋章後,由_________負責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的登記和公告事宜。

16.2 本協議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公告日為協議生效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協議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文本,作為技術協議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協議文本適用於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

三、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協議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協議條款中帶□的內容,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中打√或打×。

五、對於協議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協議中籤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協議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協議的,應將中介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九、本協議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協議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協議認定登記的憑證。

專利協議書 篇18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廠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轉讓方合法擁有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同意將已取得申請號的申請發明專利的專利申請權有償轉讓給受讓方_________。

鑑於受讓方_________願意接受轉讓方_________發明專利申請權,實施本協議已申請發明專利技術,並同意支付費用。

雙方認為,本協議專利申請權的轉讓,有助於發明專利的申請和已申請專利技術的實施,發揮其經濟的和社會的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下述內容達成協議:

第一條 轉讓方將_________發明專利申請權有償轉讓給受讓方。

發明創造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________申請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簽字後,雙方向中國專利局填報《專利申請權轉讓申報書》,申請本發明專利的權利歸k廠所有。

第三條 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簽字後10天內,轉讓方將_________發明專利申請文件全套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本協議簽訂後,專利發明申請後專利權授予前,一切申請專利事宜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協助。

第五條 本發明申請專利公告後,如第三方提出異議,由受讓方和轉讓方共同陳述意見,如因轉讓方無權申請專利而被駁回,則由轉讓方承擔申請專利所發生的費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駁回,已發生的一切申請專利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本專利申請不管何種原因被中國專利局駁回,則轉讓方退回已收取受讓方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本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權歸受讓方所持有,轉讓方是本專利的發明人,享有發明人的一切權利。

第七條 受讓方支付轉讓方發明專利申請權轉讓費_________元,於本協議生效後10天內一次付清。

第八條 本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後,由受讓方自己實施專利或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所獲得利潤或收取的使用費,按發給職務發明的發明人的獎金和報酬發給轉讓人。

第九條 本協議簽訂後,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已發生的專利申請和專利申請代理費用_________元。

第十條 受讓方如未能按期向轉讓方支付專利申請權轉讓費、專利申請費和專利申請代理費,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經中國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如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雙方各執三份,提交中國專利局一份。

第十五條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簽訂。

轉讓方: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受讓方: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

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是轉讓方將他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移交給受讓方,受讓方為此支付約定的價款而訂立的協議。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屬技術轉讓協議的一種。

簽訂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應着重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我國《專利法》對確定專利申請權的歸屬有如下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設計人。在中國境內的外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的工作人員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設計人。兩個以上單位協助或者一個單位接受其他單位委託的研究、設計任務所完成的創造發明,除另有協議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單位。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權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者。

第二、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原則上是自由的。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第三、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應採書面形式,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

第四、訂立該協議前,轉讓方已經實施該發明創造的,除協議另有約定外,轉讓方應在協議生效後停止實施。

第五、該協議不影響轉讓方在協議成立前與他人訂立的非專利技術轉讓協議的效力。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原非專利技術轉讓協議約定的原轉讓方的權利和義務轉由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的受讓方承擔。

第六、專利申請權轉讓協議的受讓方就該發明創造申請專利被駁回的,無權要求轉讓方返還價款,但轉讓方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情況除外。

專利協議書 篇19

鑑於轉讓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轉讓的專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_________(專利名稱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其專利號_________(九位),_________公開號(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公告號_________(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_________,授權日_________,公開日_________,專利權的有效期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對上述專利的瞭解,希望獲得該專利權。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附件1),包括説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中國專利局發給轉讓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轉讓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協議書,包括協議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文件。

第二條 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資料的時間

協議生效後,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的轉讓費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主交付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協議生效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受讓方將轉讓費交付給轉讓方後_________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2.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

轉讓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受讓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受讓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三條 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

在本協議簽訂前,轉讓方已經實施該專利,本協議可約定,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轉讓方可繼續實施或停止實施該專利。如果協議沒有約定,則轉讓方應停止實施該專利。在本協議簽訂前,轉讓方已經許可他人實施的許可協議,其權利義務關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移給受讓方。

第四條 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為(¥_________元),採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將轉讓費全部匯至轉讓方的賬號,或以現金方式匯至或(面交給)轉讓方。

2.本協議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為(¥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即將轉讓費的_________%(¥_________元)匯至轉讓方的賬號;待轉讓方交付全部資料後_________日內,受讓方將其餘轉讓費匯至(或面交)轉讓方;或採用協議生效後,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元),最後在_________個月內付清其餘轉讓費的方式。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賬(或託收、現金兑付等),現金兑付地點一般為協議簽約地。

第五條 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協議成立後,轉讓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陂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轉讓方無惡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則轉讓方不向受讓方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

如果本協議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轉讓方有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協議成立後,由受讓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

1.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轉讓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轉讓方支付。

2.本協議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受讓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轉讓方或受讓方不能履行協議的,本協議即告解除。

第七條 税費

1.對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協議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由轉讓方納税。

2.對轉讓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由轉讓方向中國税務機關納税。

3.對轉讓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讓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税法納税。

第八條 違約及索賠

對轉讓方:

1.轉讓方拒不交付協議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的,受讓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轉讓方返還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轉讓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受讓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做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週,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受讓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返還轉讓費。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轉讓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對受讓方:

1.受讓方拒付轉讓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返回全部資料,並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受讓方逾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_________(時間)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逾期兩個月,轉讓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根據第六條違約的,受讓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的,應按本協議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受讓方所在地或協議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請求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他

前九條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約定;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約定等。

第十一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的雙方簽字後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自專利局對雙方所做的《著錄事項變更》進行登記並予以公告之日起,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專利協議書 篇20

轉讓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項目名稱: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專利權人: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申請號: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

2.本許可證協議的授權性質________。

(注:許可證協議的授權性質,即在協議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佔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於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採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協議的授權範圍:_________。

(注:授權的技術實施範圍、即授權的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協議生效後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協議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協議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協議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

(3)(排它實施許可協議的)轉讓方在協議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協議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獨佔實施許可協議的)轉讓方在協議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協議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②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③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④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⑤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⑥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協議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標籤: 協議書 專利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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