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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年級入學須知

國小一年級入學須知

秋季國小一年級入學須知需要寫點什麼?家長們要注意哪些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國小一年級入學須知,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國小一年級入學須知

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確保廣大適齡兒童享受國家公平教育的權利,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區實際情況,現提出赤坎區20xx年秋季國小一年級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一、招生對象

赤坎區屬學校(含公辦和民辦學校)國小一年級招生對象是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滿6週歲)、具備以下資格之一的適齡兒童。

1.本區户籍適齡兒童。

2.法定監護人(根據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擔任監護人)為本區户籍,並在本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適齡兒童。

3.在本區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收入來源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4.符合省、市、區有關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

二、招生辦法

1.本區户籍適齡兒童按人户一致(户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則安排入讀對口學區學校。人户分離(户籍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不同)的,以實際居住地為主安排入讀對口學區學校。

2.法定監護人為本區户籍並在本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適齡兒童,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

3.異地務工人員在本區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含五年)、有户籍部門簽發的居住證(外市的須提供)、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並依法納税的隨遷子女,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

4.異地務工人員在本區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户籍部門簽發的居住證(外市的須提供)、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並依法納税的隨遷子女,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在公辦學位不能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的情況下,由民辦學校統籌安排解決。(“五年”、“半年”是指2019年6月30日止倒推連續計算滿“五年”或“半年”。)

5.軍人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軍分區政治部關於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政組幹[2019]8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6.法定監護人是烈士、在本區居住或工作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引進人才、華僑等優待對象的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省、市、區有關優待政策執行。

7.湛江鋼鐵和中科煉化基地搬遷户適齡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2019]34號)》和《關於湛江鋼鐵基地搬遷户子女入學安置工作的意見》(湛教[2019]61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8.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湛江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湛府[2019]16號),在本區內已經擁有房地產權證的,權屬人適齡子女入學,按照房產地址,安排入讀對口學區學校。

9.民辦國小招生方案(內容包括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招生辦法、諮詢方式和收費標準等)由各民辦學校制定,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後組織實施。

三、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9年7月18日--19日

補報時間:2019年7月25日--26日

四、報名辦法

家長鬚在指定時間內到居住地所屬的學校報名。家長只能選擇1所學校報名,不能多校報名,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報名時,家長鬚填寫《2019年赤坎區國小一年級入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按要求提交入學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一式兩份(材料用A4複印紙,按編排順序裝訂)。

本區適齡兒童户口掛靠在親戚或朋友户口上的,須回法定監護人户口所在地所屬的學校報名,否則不予以錄取。

五、入學證明材料

(一)本區户籍適齡兒童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户主、監護人和入學兒童頁複印件。

2.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3.如果户口地址與住址不一致,還須提交房產證或《商品房合同備案證明》和《廣東省房地產預告登記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二)法定監護人為本區户籍,其適齡兒童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户主、監護人和入學兒童頁複印件。

2.本區半年社保清單原件;或本區《營業執照》和税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3.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三)異地務工人員在本區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含五年)的隨遷子女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户主、監護人和入學兒童頁複印件。

2.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外市的須提供)

3.本區社保清單原件;或本區《營業執照》和税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4.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四)異地務工人員在本區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隨遷子女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户主、監護人和入學兒童頁複印件。

2.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外市的須提供)

3.本區社保清單原件;或本區《營業執照》和税務登記證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4.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五)在本區內擁有房地產權證的,其適齡子女須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户主、監護人和入學兒童頁複印件。

2.房產證或《商品房合同備案證明》和《廣東省房地產預告登記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3.兒童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審核後,提交複印件。

(六)符合有關優惠政策的適齡兒童

由家長攜帶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到赤坎區教育局教育股報名,教育股將證明材料報相關部門審核確認。

六、材料審核和責任追究

(一)學校審核

學校須分類整理入學證明材料,學校領導和經辦人審核原件後須在複印件上簽名、加蓋學校公章,在指定時間內上報赤坎區教育局教育股。同時,學校須填寫電子表格《2019年赤坎區國小一年級報名信息彙總表》和材料分類表格,並把完成的表格發送到赤坎區教育局教育股郵箱。

(二)相關部門審核

赤坎區教育局收集、整理、進一步審核報名證明材料後,送相關部門核實。

1.赤坎公安分局負責審核居住證和户口簿。

2.赤坎區組織相關人員審核房產證、《商品房合同備案證明》和《廣東省房地產預告登記證明》。

3.赤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核社保清單。

4.赤坎工商分局負責審核《營業執照》。

相關部門將審核結果報赤坎區教育局,由該局在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和學校公佈證明材料審核通過的名單

(三)責任追究

凡提供虛假入學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入學資格,並視情況將相關人員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紀查處。

審核材料人員在審核材料的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視情況將相關人員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紀查處。

七、錄取辦法和公佈方式

(一)第一批錄取:

本區户籍適齡兒童;

持有房地產權證權屬人的適齡子女,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按學區直接錄取。區教育局在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和學校公佈錄取名單和錄取學校,同時公佈“第一批錄取”後學校剩餘學位,開始“第二批錄取”隨機派位。

(二)第二批錄取:

法定監護人為本區户籍;

異地務工人員在本區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含五年),其隨遷子女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

家長在填寫《申請表》時,須從以下四個片區學校中選擇其中1個離居住地相對就近的片區學校參加隨機派位。如果被選擇的片區學校的學位已滿,系統將自動轉向其他學位未滿的片區學校進行隨機派位。

學校分片情況(“第二批錄取”學校片區選擇):

第一片區學校:二小 二十四小 二十九小

第二片區學校:三小 八小 十五小 十六小 十九小

第三片區學校:四小 六小 十七小 二十一小

第四片區學校:三十二小、十七中、二十八中

以上學校在第一批錄取後,還有學位剩餘的情況下參加隨機派位,錄取滿額則不再參加隨機派位,屆時以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公佈學校名單為準。

(三)第三批錄取:

異地務工人員在本區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五年以下,其隨遷子女採取隨機派位的方式抽取公辦學位。

家長在填寫《申請表》時,須從以下四個片區學校中選擇其中1個離居住地相對就近的片區學校參加隨機派位。

學校分片情況(“第三批錄取”學校片區選擇):

第一片區學校:二小、二十四小、二十九小、二十八中

第二片區學校:三小、八小、八小草蘇校區、十五小、十六小、十六小新坡校區、十九小、十九小福建校區

第三片區學校:四小、四小東山校區、六小、十七小、二十一小

第四片區學校:三十二小、十七中、十九中、二十五中

隨機派位由赤坎區教育局組織,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區檢察院派員現場監督、現場邀請若干名家長參與監督。當場公佈隨機派位入圍名單和錄取學校名單,同時也在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和學校公佈。

凡在公辦學校派不上學位的,由家長到民辦學校申請入學。

八、民辦學校招生

1.民辦學校須制定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並在招生前報赤坎區教育局審批。民辦學校可與公辦學校同時開始招生,也可提前進行,但不能突破招生計劃。

2.凡經家長確認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列入公辦學校招生對象。

九、入學通知

家長鬚在8月15日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並在指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註冊手續。

十、工作要求

1.全面實行陽光招生。招生工作開始前,赤坎區教育局將通過赤坎區教育信息網(網址)、報紙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包括學區劃分、入學條件、報名時間和地點、證明材料、招生程序、錄取辦法、諮詢電話等)。

2.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組織學習《義務教育法》,使廣大羣眾進一步明確實施義務教育的重要意義、責任與義務。各校要對國小一年級招生工作高度重視,動員本區所有適齡兒童入學,確保適齡兒童100%入學。

3.學位安排嚴格貫徹落實廣東省《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辦法》。

十一、工作機構

為使招生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運轉、公正透明,成立赤坎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組織。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和協調招生工作;各學校成立由校長負總責、本校人員組成的招生工作小組,落實相關工作。

十二、招生工作諮詢電話設在赤坎區教育局,電話號碼是3328494;招生工作投訴電話設在赤坎區紀委監察局,電話號碼是8208087。

十三、本實施意見由赤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本實施意見未涵蓋的情況,由赤坎區招生領導小組研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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