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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返校工作預案

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返校工作預案

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教職工返校工作預案

為全力落實四川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要求,堅決阻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傳播擴散至校園,切實保障廣大教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確保教職工平安返校,維護校園穩定和正常秩序,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統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確保開學安全的工作預案》和《四川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預案》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工返校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記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省經信廳黨組的統一部署,按照“控制傳染源,阻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羣”的傳染病防治工作原則,以對教職工高度負責的精神,科學有序的開展教職工返校工作,有效控制疫情在學校的傳播、蔓延,保障教職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學校的安全穩定。

二、總體目標

全面做好開學前教職工返校和上班後的疫情防控工作,全覆蓋做好教職工返校前後的摸底排查、宣傳教育與疫情防控,及時科學有效地採取各項預防措施,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在我校人羣中發生與傳播,保障教職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學平穩運行,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

三、組織機構

在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教職工返校工作小組,全面指導2020年春季學期學校教職工返校工作有序開展。

組 長:黃天貴

副組長:李建、鄧勇

成 員:各部門行政第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事教師處),人事教師處副處長鄧勇兼任辦公室主任,魏紅軍、魏明英、陳琪怡、吳勇為副主任,黨委組織部、人事教師處、總務處、教務處相關人員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教職工開學返校工作,保障教職工平安返校。具體事宜由人事教師處負責。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寒假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1.寒假期間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寒假期間,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學校各部門應與本部門教職工保持密切聯繫,摸清掌握教職工離都江堰返都江堰情況和身體健康情況,進行人員排查,收集教職工有無從疫區返回、與疫區人員接觸和有無發燒、乾咳、乏力等症狀的相關信息,第一時間報學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得漏報、瞞報、遲報、誤報。各系部需加強對兼職教師和校外兼課教師的管理,準確掌握人員動態信息。

2.加強返程途中的自我保護。教職工返都江堰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全程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品;返都江堰後妥善保存旅行票據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關密切接觸者調查。各部門要開展以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預防與應急知識為重點的健康宣傳教育,引導教職工減少外出,不參加聚會活動,增強公共衞生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從外地返都江堰者需按照都江堰疫情防控要求進行自我隔離、登記並上報。從疫區返回、與疫區人員接觸、有發燒、乾咳、乏力等症狀的教職工,需在家自主隔離14日無症狀後方可到校上班。

3.填報健康情況申報卡。寒假期間結束前,各部門要提前摸查本系部或本部門人員情況,要求教職工如實填報健康情況申報卡(詳見附件一),並告知不如實報告的法律後果。要重點摸排現居湖北等地區、14天內有過病例接觸史、14天內有過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旅居史、14天內與湖北等地區人員有接觸史等四類重點人羣。各部門要及時將重點人羣摸排情況及時報送至學院人事教師處,並按照籍貫、與疫情是否直接接觸等相關條件對返校教職工進行分類統計建賬)(詳見附件二),要精準掌握所在部門人員情況,做到全面覆蓋、無遺漏。

(二)做好開學返校前疫情防控工作

1.開學時間。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於調整全省大中國小幼兒園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學校不提前開學,具體開學時間由學校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經當地政府評估批准後報教育廳統籌後確定。具體開學時間確定後,學校會在第一時間發佈公告通知到每個教職工。

2.分批返校。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安排教職工分為兩批返校上班,行政坐班人員和輔導員第一批返校,專職教師第二批返校工作。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全校教職工要按照學校具體開學時間的通知和要求,合理安排好返校行程。

3.分類管理。寒假結束時,教職工如無可疑症狀,可正常返校上班。不允許帶病或未解除醫學觀察的人員返校上班;現居湖北等地區的人員和14天內有過病例接觸史的人員,暫不返校,聽從當地政府的統一安排;14天內有過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的旅居史、14天內與湖北等地區人員有接觸史人員,自返都江堰或最後一次接觸相關人員後,居家醫學觀察14天,無異常可返校上班。

(三)做好開學返校時疫情防控工作

1.全面做好健康篩查和監測工作。在正式開學前,各部門要做好留校和返校教職工的健康篩查和監測工作,全面瞭解返校教職工假期與相關人員接觸情況(尤其是對到過湖北和接觸過湖北人員的教職工到屬地服務中心登記報備的落實情況)。

2.教職工不得私自提前返校上班。教職工確因特殊情況需提前返校上班的,須通過所在部門報學校黨政辦公室同意,並服從學校統一安排,配合門衞室做好登記,測量體温正常後方可進入校園。

3.返校教職工要接受全面檢測。返校當天,人事教師處負責組織做好教職工開學到崗情況統計。對體温超過37.3攝氏度或有乾咳、乏力等症狀的教職工,部門需安排其到校醫務室進一步觀察,或安排送醫院進一步檢查,同時將患者情況及時報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做好上班期間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強上班期間的監測工作。各部門要做好教職工每日日常體温監測工作,若發現疑似症狀人員要及時報告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防控期間,學校交通車暫停運行,教職工上下班需佩戴口罩(教師上課期間除外),實行教職工分時用餐。各部門應加強考勤,關注本部門教職工健康情況,瞭解身體異常教職工密切接觸人員、行蹤等信息。教職工一旦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症狀,應及時就醫並請假,不得帶病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後方可回校上班。對被隔離治療或在疫區等不能按時到崗的教職工,人事教師處和教務處應根據工作需要做好人力資源配置工作,對教職工進行合理調配。

3.迅速及時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教職工在校內突發感染症狀,應立即向當日學校值班組長和帶班領導彙報,並逐級上報,值班組長立即通知其家屬護送去醫院。學校啟動應急處置,對密切接觸人員進行隔離觀察。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疾控中心報告情況。為避免病毒傳播,可臨時性關閉校門,在校門關閉期間,教職工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工作責任

1.提高政治站位。全體教職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執行中央、省、市和當地政府和學校有關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安排部署,確保通訊暢通,加強日常防範,做好科學自我防護,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攻堅戰。

2.統一思想認識。各部門要把保障師生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全校教職工務必充分認識疫情防控鬥爭的嚴峻性,切不可麻痺大意、掉以輕心,把疫情防控工作紮紮實實做好。

3.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各部門第一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部門返校工作制定預案,做出具體安排,系統佈置並檢查落實,全面詳實地做好摸排工作,開展重點抽查和日常檢查,抓好抓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實現工作領域全覆蓋。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瞞報、漏報、遲報、錯報、謊報等導致疫情蔓延的行為將嚴肅問責。

(二)加強宣傳引導,落實防護措施

1.加強宣傳引導。各部門要對本部門教職工做好宣傳和引導工作,及時將中央、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和學校的疫情宣傳信息傳遞給教職工,確保教職工疫情防控知識應知應會,引導教職工樹立信心,克服恐懼心理。

2.增強防護意識。學校總務處負責對教職工進行疫情防治知識、方法的分類培訓,使教職工瞭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傳播的特點和預防知識,提高教職工的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嚴控會議活動。疫情防控期間,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學校《關於疫情防控應急期間嚴控會議和大型活動的通知》規定,各部門不組織教師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不安排教職工外出參加教研、培訓和學術活動。

(三)加強人文關懷,強化技防管理

1.加強人文關懷。各部門負責人要切實關懷疫情防控重點地區返校人員,做到情況摸排到位,教育宣傳到位,工作安排到位,生活保障到位,讓他們感受到學校的温暖,感受到學校對他們的關愛和保護。心理健康中心要及時開展心理撫慰和危機干預工作,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傷害。

2.做好工作安排。各部門應及時掌握教師的健康狀況,若因身體狀況或在疫區、隔離等不能按時到崗,部門按應急預案妥善安排好教育教學和相關工作。各部門要關心患病和隔離醫學觀察人員,每日做好跟蹤隨訪。

3.強化技防管理。各部門負責人要將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強化底線思維和責任意識,根據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要加強上崗員工防疫工作。要做好體温檢測、工作場所通風、增加公共空間消毒頻次、配備洗護用品、加強垃圾分類管理等工作,加強廢棄口罩統一回收管理。

(四)強化信息報告,嚴格信息發佈

1.教職工發現疫情要及時報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四川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每位教職工均為法定疫情報告人,任何人發現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均有報告的責任和義務,可迅速用口頭、電話等方式向學校報告。

2.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日報制度。學校設立24小時值班及疫情監控和聯繫電話,全面落實好值班值守工作。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務必做到人員在崗、電話暢通,每天下午2∶00-3∶00向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彙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小組,並隨時與上級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保持密切聯繫。

3.嚴格執行疫情信息發佈制度。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內媒體有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信息的審核、發佈。與疫情相關的權威信息的發佈,須經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領導小組批准,並請示省經信廳、教育廳同意。校內各媒體不能隨意傳播、發佈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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