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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協議書(精選8篇)

眾籌協議書(精選8篇)

眾籌協議書 篇1

本眾籌協議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在漳州市簽署:

眾籌協議書(精選8篇)

甲方:漳州市遠大教育諮詢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漳州市薌城區湖內路7號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鑑於:1、甲方在咖啡管理運營方面有絕對能力,現擬出資百萬元並尋求長駐形投資客户進行長時間合作。

2、經過多方面考慮,乙方願意加入甲方本次眾籌項目,以便以後進行長時間合作。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1條 眾籌費用

在本眾籌協議下,眾籌資金先存於甲方的對公賬户上,之後轉入咖啡店專屬賬户進行管理(開業前不會調用眾籌資金)。

第2條:乙方享有的權利以及義務

權利:(1)5折會員金卡

(2)生日包場(需提前一週與管理員或店長商議)

(3)享有個人投入資金10%的每年保底收益或者年底淨利潤百分比給予分紅(百分比按您投入金額佔註冊資金比例而定)

(4)每月財務報表的查閲權利

(5)咖啡店建議權和會議投票權利

義務:(1)每月無償的做一天義工,可以學習自己製作咖啡。

(2)關於咖啡店的活動,積極進行宣傳以及參與

第3條

本次的眾籌總金額為15萬,註冊資金為100萬,眾籌總金額佔註冊資金的15%,乙方佔註冊資金的 %,我們將嚴格按照條例給予分紅,有異議可以與管理員財務處確認。

第4條 眾籌有效期和注意事項

有效期始於本店開始營業的當天,止於乙方放棄股份之日,請乙方注意: 若乙方未完成義務每次扣除5%的股份。

第5條 違約

甲方延遲或拒絕按照約定條件將分紅款匯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或匯款後又抽回出資的或怠於履行連鎖店的選址、策劃等義務或有其他損害植物美學咖啡店聲譽的行為的,視為甲方違約,則甲方除需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託管分紅額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眾籌總額的5%的違約金。

甲方承諾,為維持植物美學咖啡店的公信力,設立眾籌項目後,每個月的月度營業報表、分紅詳情於下一個月的第五個工作日做出,並接受每個股東的隨

時查閲。若出現大幅度紕漏,視為甲方違約,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眾籌總額的10%的違約金。

第6條 聲明與承諾

甲方承諾

(1),在有效期內遵守《眾籌協議》的所有條例,維護咖啡店的公信力,咖啡店所申報項目的所有信息真實、及時、有效,不存在虛假陳述、重大遺漏及誤導性陳述,並且項目信息不存在侵犯他方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的情形。

(2) 向乙方提供的為完成本項眾籌所需要的涉及經營和財務的重要信息和數據是真實、準確、完整的。

乙方承諾

(1)在委託有效期內,勤勉、盡責的履行職責,真誠合作。

(2若將其公開,按程度扣除至少30%的起始眾籌資金。

(3)生效期開始後一年內退股 扣除30%的投入金額 入股後一年若要退股 將扣除50%的投入金額

第7條 文本及生效

本眾籌協議範本是雙方關於本項委託的最新文本,將取代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書面或口頭的眾籌協議範本。除非在本眾籌協議範本生效後雙方以書面的形式簽訂補充眾籌協議範本,否則本眾籌協議範本所載條款不能更改。本眾籌協議範本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誠信原則友好協商並以簽訂補充眾籌協議範本的方式處理。

本眾籌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條 其他

本眾籌協議範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凡因本眾籌協議範本所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以下無正文,為《眾籌協議》的簽署頁)

甲方(蓋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眾籌協議書 篇2

合同由以下雙方於【 】 年【 】 月【 】 日在【 】 簽署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發起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鑑於:

1、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的企業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 椿萱樂中醫養生中心(以下簡稱“椿萱樂項目”)是乙方發起設立的投資項目,乙 方對椿萱樂項目的前期創意、融資、運營公司的註冊及後期運營管理全權負責。

2、甲方已經詳細瞭解與椿萱樂項目有關的信息和事宜,完全認同椿萱樂項目的 價值理念、運營模式及利潤分配機制。甲方願意在本協議及其他相關協議、章程、 承諾的約束下,參與椿萱樂項目的投資。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公正、誠實的原則基礎上,就甲方 參與認購椿萱樂項目股權協議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條 認股及投資目的

甲、乙雙方同意以充分發揮資源優勢,促進項目發展,在長期的合作中以推 廣健康生活理念和利益共享為目的。

第二條 椿萱樂項目投資額度

椿萱樂項目擬投資490萬元(人民幣大寫:肆佰玖拾萬元整)。 拾萬元每股,拾股起投。

第三條 甲方認購金額

甲方以現金方式認購萬元 (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第四條 甲方入資時間

甲方於年月日之前,將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認購資金一次性繳存於本協議

第五條所列示的賬户內。

第五條 入資賬户

户名:

開户行:

帳號:

第六條 到賬通知

甲方應在完成繳款後的 3 日之內,向乙方出具電子匯款收據,乙方簽字確認後,回傳至甲方。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在簽訂此協議時,已知悉認購股權的行為所帶來的風險和損益。

2、甲方用於認購股權的資金來源合法、正當。

3、遵守乙方關於認購股權的條件和要求,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創意椿萱樂的投 資及運營活動。

4、若甲方原因致使股權認購及設立登記手續無法完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對於甲方繳付的股權認購資金,除作為註冊資本繳存於擬設公司的賬户外,不得隨意動用。

2、在本次認購股權的資金全部到位後的60個工作日內召開股東會、制定公司章程、選舉公司執行董事和監事、聘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等。

3、由於乙方的原因致使股權認購及設立登記手續無法完成的,乙方應全額退還甲方的認購款,並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甲方利息(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計算)。

4、公司成立一年後,甲方有權將股權轉讓他人,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5、第一個經營年度完成時,如有虧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原價購買期初股權或由乙方補虧。

第九條 協議生效與變更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有管 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1、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3、乙方項目詳細計劃書。

眾籌協議書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微財(上海)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簡稱螞蟻天使平台)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平武路38號608室

電話:021-61520xx5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就螞蟻天使平台向甲方提供股權眾籌融資服務事宜,達成本服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擬募集資金計人民幣萬元並承諾以所募集資金增資擴股,出讓公司%的股權,乙方項目投後估值為人民幣萬元。

第二條委託期限

服務期限為3個月,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上述服務期限屆滿未達到募集資金額度或仍需融資項目眾籌的,雙方需另行簽訂融資項目眾籌協議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服務期限延長。

第三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1及時向螞蟻天使平台提供關於委託事項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文件資料。

3.2積極配合螞蟻天使平台、螞蟻天使平台委託的第三方機構以及投資人對甲方的盡職調查,保證所提供信息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3.3遵守螞蟻天使平台的會員規則及交易規則,維護螞蟻天使平台公信力,不得從事有損螞蟻天使平台利益的行為。

3.4應對螞蟻天使平台推薦的投資人的建議及時做出迴應,並安排與投資人進行會談(如投資人要求)。

3.5甲方應基於其獨立判斷做出融資決策,其融資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4.1螞蟻天使平台應全程參與甲方擬融資項目的信息發佈、融資指導、品牌宣傳等環節,並利用自身資源保障上述環節的順利實施。

4.2螞蟻天使平台應認真履行對甲方基本資料審核調查的職責,有權就甲方的所有信息進行詢問和調查。

4.3螞蟻天使平台按照螞蟻天使平台的交易規則及會員規則對參與承諾投資的投資人進行初步審查,但螞蟻天使平台不對審查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承擔責任。

4.4螞蟻天使平台應當協助甲方安排商務談判、設計融資方案等整體融資事宜;並促成甲方與螞蟻天使平台上參與眾籌的投資者成立合夥企業並簽訂投資協議書。

第五條排他性

5.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90日(以下簡稱“排他期”)內,螞蟻天使平台為甲方的獨家股權眾籌融資顧問

5.2在此期間公司乙方不能撤銷此次眾籌融資,並有義務接受投資人的認購投資,也不能在其它眾籌投資平台進行宣傳。在此期間公司如撤銷此次眾籌需賠償螞蟻天使平台人民幣壹拾萬元違約金。

第六條保密

甲方、螞蟻天使平台雙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員,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應予以保密。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和披露本協議及對方的項目材料、書面報告等相關信息與文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同意並承諾,對於因其違反本協議約定而使對方遭受的或/和與之有關的所有損失,其將向對方做出賠償,使之免受損害。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8.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與解釋。

8.2凡因本協議所發生的或/和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自一方提出協商,三十日內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或/和一方不願通過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向微財(上海)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的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9.1本協議自甲方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生效後,對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9.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和以確認函形式予以確定,所籤補充協議和確認函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所籤補充協議和確認函為準。

9.3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或/和終止。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20xx年月日

乙方:微財(上海)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20xx年月日

眾籌協議書 篇4

眾籌發起企業:

眾籌參與企業:

眾籌人及所屬企業: 有限公司

眾 籌 執 行 人: 項目聯繫電話:

項目場地地址:

時 間: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 四川陶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眾籌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第一齣資人:X有限公司 (相關資質附複印件)。

出資人: 身份證: 附複印件。

現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x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身份證號) 附複印件。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出資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貳佰萬整(RMB:2000000.000)。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出資人: 現金: 小寫:

依據出資人所入資金額所佔股比例: 附股權證明資質複印件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食品安全關乎道德品質 利益共贏協同發展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肉製品(常温及冷凍),方便食品(自熱米飯及自熱粉面類,膏狀調味品,固體飲料分裝,澱粉製品,再蛋製品生產銷售。

第六章 出資人和眾籌會 第一節 眾籌人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出資人。公司出資人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出資人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注:公司每月5日核算具體每位出資人利潤,以郵件方式發給各出資人,確認無誤後回覆3個工作日將利潤匯入指定賬户,公司保留相關票據,以備核查。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眾籌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注:各出資人享有對日常具體經營,生產監督之權採取郵件形式發送給具體負責人及各出資人,定期舉行眾籌會會議。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九)出資人均為獨立平台,區域保護,均享有公司產品單獨包裝及產品開發優先權。 第十二條 出資人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資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注;特殊情況除外,可進行眾籌會議説明情況,半數以上出資人佔成即可生效,並商議退股相關細節。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出資人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出資人向出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出資人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出資人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出資人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出資人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出資人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出資人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眾籌會

第十五條 眾籌會由全體眾籌出資人組成,眾籌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眾籌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生產產品類別及日常事務;

(二)選舉和更換會長,決定有關會長的報酬事項及資金使用;

(三)選舉和更換由出資人代表出任的監理人,決定有關監理人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眾籌會或會長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理會或監理人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及其他融資方式作出決議;

(十)對眾籌出資人向出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眾籌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出資人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出資人通過。

第十八條 眾籌會會議由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眾籌會會議每年召開 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出資人,三分之一以上出資人或者監理人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眾籌會會議由眾籌會召集,會長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指定其他出資人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眾籌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出資人。

眾籌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出資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一條 監理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會長、和其他部門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會長、和其他部門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眾籌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眾籌會議;

(五)列席眾籌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眾籌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二十三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六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眾籌會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二十五條 公司因前條第

(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眾籌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

(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

(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公司因前條第

(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二十六條 清算組成立後,眾籌會、監理人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二十八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二十九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三十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三十一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出資人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

(一)至

(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出資人。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三十三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眾籌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三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眾籌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五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合同修改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章 其他

第一條 眾籌會出資人所屬企業有對外各種宣傳使用X有限公司相關商標及實地考察,參觀,學習之權利,管理人員必須為以上相關事項提供便利。

全體出資人簽字:

第一齣資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出資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以上簽字完全出於本人真實意願,並願意為所產生得任何責任與風險承擔相應義務,並清楚知曉各條款內容。

x有限公司

眾籌探討+

眾籌協議書 篇5

在投資人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基礎上,經投資人協商一致,現達成以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訂立協議各方當事人:

公司名稱:廉江麥點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

股東投資人: 編號: 身份證:

二、投資

1、公司投資總額人民幣(大寫:※ 仟 百 拾 萬 元整(¥ 元)

2、股東投資情況:出資人民幣(大寫:※ 拾 萬 元整(¥ 元),持有公司 %股份

三、採用共同協商的經營形式

多人股份制公司以持股夠高的前七至十一位大股東分別負責不同的工作內容,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全體股東共同享有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公司的盈虧共同按照持股比例分擔責任。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把公司業務做大、做強。

五、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所有持股人共同參加,如果其本人實在不能到會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但會議決議必須經半數以上股東一致通過後,由董事會決策下達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會議和提出合理建議。

6、查閲權。為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狀況。

7、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例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

8、優先認繳出資權。公司新增資本或投資新項目,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動作的情況下有權查閲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狀況。

9、股東有臨時會議的提議召開權。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如有要求,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10、股份轉讓權。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必須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股份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

11、股份的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12、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公司清算完結後,公司財產在按照法定清償後,如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其股份比例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13、其他權利。如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賦予股東的權利規定。

(二)義務

1、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成立後,發現作為出資實物,其它產權功能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所定價額的,應由該出資的股東交補其差額。

2、壹年內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股東在協議簽訂後,壹年內不得退股或轉讓股份,壹年期滿後,股東有意要退股或轉讓股份的須得到其他原始股東同意,但股東要向原始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得全體原始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同意其轉讓的原始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如轉讓或退股原始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新投資人入股,經全體合夥人通過方可加入持股成為股東。在入股的第一年內不得退股及轉讓;

3、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股東大會半數以上公司股東同意方可退股。

4、遵守公司章程和義務。公司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為的準則,因此,公司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束力。

5、以其所交納的出資為限承擔公司責任的義務。

6、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7、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內容的義務。

8、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股東會職責

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最高權利機構,有權行使以下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投資項目,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等相關事項。

3、審議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修改公司的章程。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八、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股東大會表決採用一人一票和多數通過相結合的協商表決方式,有效表決按優先順序依次為:

在所佔股份等同的情況下,以人數佔多的股東一方通過為準。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才能形成決議:

1、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項目。

2、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3、轉讓或處分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增加新股東。

九、税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先後進行分配:

1、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上年的虧損。

3、發放員工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紅。

十、退股要求

1、聲名退股。即自願退股,要求是投資人在入股一年後如出現退股事由,應當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東,在客觀上不會給公司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經得全體股東同意後可以退股。

2、當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資人因某種客觀情況並非基於投資人自願而退夥。如投資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無民事能力人;個人喪賠償能力;被法院強制執行沒收在公司的全部個人財產份額。當然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將某一投資人從公司當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資,使其退夥的法律行為。將投資人除名的事由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執行公司經營事務時不正當行為;以公司經營事務的便利謀取私利;其個人行為給公司經營帶來很壞的聲譽影響;缺乏誠信並惡意詆譭和損害其他股東的正當利益。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負責賠償,並且視情節輕重經股東會討論,扣除其股資的50%(或全部股資)。

公司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除名的,必須以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還(或不退還)其股資後完成被除名人退夥形式。如被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在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保護。 退股(退夥)的結果是退股人脱離由原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不再參與分紅經營事宜,其他股東應當與退股人進行退股結算,根據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退還其財產份額(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如退股人退股時,公司財產少於公司債務的,退股人應當按照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分擔虧損部分。

十一、其他

本協議書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投資人自持一份,經全體投資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他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並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股東簽名:

年 月 日

眾籌協議書 篇6

由以下雙方於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簽署:

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電話: 鑑於:

1、甲方,x公司,在行業具有良好的運營能力(簡單介紹公司情況;比如,已經成功開辦總店,並主導家加盟店的設立),現擬出資xx萬元並尋求投資方融資xx萬元(最低融資額為xx萬元)在xx區域設立連鎖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連鎖企業”);

2、乙方,x公司,成功運營網站,能夠為甲方提供較為完備的技術支持,展示甲方的項目,發佈融資需求,以期實現互聯網便捷融資、投資、管理的目標。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委託融資服務眾籌協議範本》(以下簡稱“本眾籌協議範本”)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 委託事項及融資費用

1.1 在本眾籌協議範本項下,甲方委託乙方通過其管理的網站提供以下服務:展示甲方申報的項目、發佈融資需求等,並根據實際情況就交易的結構、定價、盡職調查及其它相關事情做出安排,具體內容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相關眾籌協議範本。

1.2 甲方就本眾籌協議範本項下的合作事宜在網站的推廣融資期為天,推廣融資期結束後,如融資額未達到甲方事先約定的最低融資額xx萬元的,視為融資失敗,否則視為融資成功。

1.3 本次融資費用為融資總額的,計xx萬元。甲方還需向第三方平台支付融資總額的,計xx萬元,作為資金託管費用。

第2條 委託有效期

本眾籌協議範本的委託有效期自甲方在網站發佈項目並通過網站的審核得以公開展示之日至甲方完成融資並設立新公司(店鋪、項目等)。若委託有效期屆滿而網站或本公司提供的融資服務仍在進行中,則委託有效期自動延長至該服務完成。

第3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應按照乙方運營的網站的規則,將出資款如期匯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融資成功後,甲方應按照為設立新公司(店鋪、項目等)所簽署的合夥眾籌協議範本的.約定,如期將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資款轉入合夥企業賬户,並支付融資費用與資金託管費用。

3.2 當項目推廣投資期結束後,如融資失敗的,此時甲方有權收回出資款,但須支付融資過程中發生的中介費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託管甲方及投資人出資額的費用。甲方同意前述費用由乙方從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資款中扣除。

3.3 甲方延遲或拒絕按照約定條件將出資款匯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或匯款後又抽回出資的或怠於履行連鎖企業的選址、策劃等義務或有其他損害網站聲譽的行為的,視為甲方違約,則甲方除需支付融資過程中發生的中介費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託管融資總額的費用外,還需向乙方支付融資總額5%的違約金。甲方同意前述費用、違約金等由乙方從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資款中扣除。

3.4 甲方承諾,在項目推廣融資期開始後不得越過乙方與網站的認證投資人就本眾籌協議範本項下的項目達成任何形式的合作,否則視為甲方違約,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資總額5%的違約金、融資過程中發生的中介費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託管甲乙雙方出資額的費用。甲方同意前述費用、違約金等由乙方從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資款中扣除。

3.5 甲方承諾,為維持網站的公信力,設立合夥企業後,應將每個月的月度營業報表、分紅詳情於下一個月的第三個工作日前上傳到網站,並接受網站的監督。如甲方連續兩個月未上傳前述信息,視為甲方違約,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資總額違約金。

第4條 乙方權利義務

4.1 在網站以適當的方式對甲方進行宣傳與推廣,通過網站為甲方尋找適合的投資者;

4.2 網站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有償為甲方提供相關融資資金託管、支付;

4.3 網站與專業律師事務所合作,有償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盡職調查、方案設計、交易眾籌協議範本等法律文件起草等專業法律服務;

4.4 網站提供信息交流和分享服務;

4.5 協助甲方通過相關眾籌協議範本的條款設定,保障甲方的經營管理權限,為甲方規範化管理奠定發展基礎;乙作為網站的運營方,有義務保證平台的正常運行。

4.6 乙方有權就甲方的融資事宜收取服務費用。如在雙方合作中,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拒絕為甲方繼續提供融資服務。

第5條 聲明與承諾

5.1 甲方承諾,在委託有效期內遵守網站的使用規則,維護網站的公信力,在網站所申報項目的所有信息真實、及時、有效,不存在虛假陳述、重大遺漏及誤導性陳述,並且項目信息不存在侵犯他方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的情形。

5.2 甲方承諾,向網站提供的為完成本項委託所需要的涉及經營和財務的重要信息和數據是真實、準確、完整的。

5.3 乙方承諾,在委託有效期內,勤勉、盡責的履行職責,為甲方提供便利的融資網站,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獲得融資。

5.4 乙方承諾,對於甲方明確的保密內容,沒有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

第6條 文本及生效

6.1 本眾籌協議範本是雙方關於本項委託的最新文本,將取代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書面或口頭的眾籌協議範本。除非在本眾籌協議範本生效後雙方以書面的形式簽訂補充眾籌協議範本,否則本眾籌協議範本所載條款不能更改。本眾籌協議範本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誠信原則友好協商並以簽訂補充眾籌協議範本的方式處理。

6.2 本眾籌協議範本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7條 其他

本眾籌協議範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凡因本眾籌協議範本所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頁無正文,為《股權眾籌協議範本》的簽署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眾籌協議書 篇7

甲方:杭州薩魯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恆生百川科技有限公司、雲咖啡楊加諾(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杭州市餘杭區文一西路1218號恆生科技園

乙方(微股東):姓名

ICO咖啡由杭州恆生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薩魯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雲咖啡三方聯手發起,目標是提供一個固定的有格調的創業主題社交場所,以創業咖啡館為載體圍繞互聯網產業打造包括創業項目篩選、初創企業輔導、優質項目創業投資的企業成長體系,輔以項目路演、主題沙龍、行業講座、政策輔導等系列活動。項目一樓建築面積255㎡,包括投資人專座、VIP包廂等,二樓作為創業工位免費提供給初創企業使用。出於打造互聯網創業圈子的目的考慮,發起方出讓20%股份,通過眾籌形式召集50-100位微股東,共同營造專屬於創業羣體的社交平台、信息發佈平台、資源整合平台、業務合作平台。

乙方(微股東)的權利:

1、每股一萬=0.2%的股權,每人限買二股;

2、對應股權的分紅權,12個月分紅一次(保留日常運作的資金後再分紅);

3、財務知情權,財務報表每月公開一次;

4、股東擁有至尊VIP卡消費特權(至尊vip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可外借、轉讓):享受所有咖啡、茶、果汁6.8折、其他8.8折優惠;

5、5000元消費券(含括:1000元餐券+20xx元下午茶券+20xx元會議券,按牌價消費,不享受折扣,且不兑換現金),可以送人或者自用;

6、ICO咖啡免費協助股東宣傳與籌備活動一次/年,至少提前15天預約。

7、優先參加ICO咖啡主辦的所有活動

8、針對ICO咖啡,股東推出的投資項目,股東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投資權。

9、參加定期舉辦的股東交流會。

10、微股東個人及公司優先在ICO咖啡展示牆上展示宣傳。

説明:

1、眾籌微股東首輪招募截止日期為20xx/10/20日

2、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寫入公司章程。

3、公司設立眾籌委員會監督管理公司日常運營。

4、甲方委託陽凌峯、嚴蔚芸、楊加諾、王媛四人作為甲方代表,全權代表甲方與乙方(微股東)簽定ICO咖啡眾籌意向書。

5、簽訂本説明書3日內請打款至如下賬號:

户名:嚴蔚芸

開户行:招商銀行杭州分行鳳起支行賬號:6225885713249878

6、本意向書僅作為確定(乙方)微股東眾籌意向之用,簽訂正式協議前微股東可無條件退出該眾籌計劃,所交定金如數返還。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眾籌協議書 篇8

鑑於:

1.甲方、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有關本合同項下投資項目的相關風險,並能夠承擔本投資可能帶來的損失;

3.甲方委託乙方從事本合同項下項目的投資,受託人予以同意。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雙方當事人本着自願、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原則,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甲方出資的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元)用於項目的投資。

1.2融資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

項目融資網站:

被投資項目主體:

1.3投資條件

本合同項下所投資項目由以下投資人共同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當且僅當表中所列投資人均簽署合同並將投資款項打入乙方指定賬號時,投資條件成就,甲

方對乙方的委託生效。

1.4在受託期間,乙方代理甲方所委託事宜時以乙方的個人名義進行,包括但不限於簽署合

同、打款、持股、行使投資人權利等。

1.5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且本合同第1.3條約定的投資條件滿足之日起,至乙方撤出項目全部投資資金之日止。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第1.1條中約定的款項打入乙方提供的賬號;逾期未打款的,甲方應按100元/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打款違約金;因甲方逾期打款使本合同第1.3條約定的投資條件在第1.2條中所列項目融資結束前仍未成就的,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打款違約金外,還應向其他投資人支付以下違約金:其他投資人的投資金額X央行規定的同期一年定存利息X4。

2.2本合同第1.2條所示融資項目為股權投資,在乙方未按照與項目融資方所約定的機制退出之前,甲方不得要求中途退出該投資;當該項投資按照乙方與項目融資方所約定的機制退出後,甲方有權根據所投金額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2.3因本合同第1.2條所示投資項目導致的個人所得税等税費由甲方承擔;

2.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披露其掌握的有關投資項目所有信息;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應本着審慎、負責的態度辦理甲方的委託事項;

3.2乙方在代理甲方委託事項的同時,應以其個人資金向本合同第1.2條所列融資項目投資人民幣萬元(大寫:元);因乙方未按第3.2條的約定進行投資導致甲方未成功投資第1.2條所列融資項目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下違約金:甲方投資金額X央行規定的同期一年定存利息X4。

3.3乙方應積極瞭解所投資項目的相關信息,並每月向甲方披露一次已掌握的信息;對於一些突發性的重大信息,乙方應在掌握的第一時間向甲方披露;

3.4乙方代表第1.3條中所列的投資人做出涉及股權退出事宜的決策或行使相應表決權時,應提前徵求第1.3條所列投資人的意見並經所有投資人過半數通過。

3.5退出第1.2條所列融資項目時,乙方應在收到相應退出資金後的5個工作日內,按照1.3條所列的投資佔比將資金退還甲方;乙方逾期未退還資金的,應向甲方支付以下違約金:甲方投資金額X央行規定的同期一年定存利息X4。

3.6代理費用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額度為甲方在1.2條所列融資項目中獲得的收益(含税)的5%;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的收益中扣除該筆費用。

第四條甲方指定帳户

賬户名:

賬號:

開户行:

第五條通知與送達

如致甲方:

地址:

移動電話:

QQ號碼:

郵政編碼:

如致乙方:

地址:

移動電話:

QQ號碼: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有變更時,須在變更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延遲通知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

甲方與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

7.1本合同約定履行地為乙方住所地。

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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