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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工作方案(精選5篇)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精選5篇)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篇1

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善全鎮環境質量,確保省級生態鎮創建成功。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創建省級生態建設工作標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精選5篇)

一、工作任務

按照創建省級生態縣指標的七項基本條件和三十六項建設指標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決環境安全,生態建設兩大方面的問題,環保信訪得到有效解決,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鄉一體化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大見成效,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加強,公眾環保意識得到增強,農村入居和生態環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組織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鎮長任組長。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長為轄區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主要領導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將環保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二)明確職責。環境保護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總支、村、企業,對本轄區內環保工作負總責,制定20xx年度環保工作實施方案,與轄區內有關單位、企業層層簽訂環保工作目標責任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黨政聯席會議分析研究環保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具體困難。指導、督促各村莊抓好落實,加快工作推進,確保完成任務目標。

(三)環保機構建設。鎮有專職環保機構並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村有環保監督管理員,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經費、工作設備等配備齊全,並配備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時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檔案資料規範、齊全;積極參加會議,按時上報各種材料。

三、環境安全

(一)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轄區內企業的管理。繼續搞好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鎮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帳,實行動態管理。對排查出的隱患企業,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轄區內出現企業偷排、超排,按照規定進行約談。轄區內企業達標排放100%,重點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達標率.>95%,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90%,確保無較大(III)、重大(II)、特大(I)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發生。

(二)加強對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對水、大氣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業、重點大氣污染企業全部安裝在線監測監控,並與環保局預警應急指揮中心聯網,確保正常運行。

(三)醫療垃圾、實驗室廢物處理工作。鄉鎮衞生院、計生辦把醫療垃圾、實驗室廢物全部集中收貯交有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

(四)關停、拆除的企業必須堅決關停、徹底拆除;嚴禁向河道直排選礦廢水,實施河道生態建設工程,恢復河道魚類生長;地表水環境質量達到環境功能區或環境規劃要求。

(五)大氣污染防治。負責轄區內燃煤鍋爐拆改、潔淨煤技術推廣工作的實施與監管;對轄區內飲食油煙、流動餐點、露天燒烤油煙污染加強整治規範,飲食油煙達標排放率.>95%;對轄區內的建築和拆遷工地、垃圾清運、堆場和露天倉庫等揚塵實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稈焚燒。空氣環境質量達到環境功能或環境規劃要求。

(六)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及處置。各負責組織轄區內企業建立風險源動態檔案,重點以存在高濃度廢水,督促轄區內風險源企業進行環境風險源隱患自查自糾,並加強督查,確保整改到位;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進行演練;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響應機構和信息報送機構;有固定經費、應急設備和隊伍;組織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確保轄區內無環境污染事件和生態事故發生。

四、生態保護與建設

(一)制定科學實用的生態、循環經濟建設規劃,積極創建生態鎮、生態村。重要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管理和建設不斷加強,生態農業建設加快推進,積極組織實施重大生態建設工程。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劃定飲用水源地並以政府文件發佈;制定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對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區內垃圾堆放場、畜禽養殖場;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立界碑、界樁、警示牌、圍護欄,建立標準緩衝、隔離設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農村飲用水合格率均達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點收集、鎮集中清運、縣統一處理”的垃圾管理體系,距縣城無害化垃圾處理廠較遠的鄉鎮設立衞生填埋場,衞生填埋場應落實防滲措施,或達到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按照“減量化、無害化”的原則,無機垃圾就地解決,有機垃圾製造沼氣、堆肥處理或資源回收利用。開展社會垃圾資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5%,生活垃圾定點存放清運率達到100%。

(四)大力推進鎮村生活污水處理站建設,鼓勵人口集中區建設污水處理站,對生活污水進行集中處理,已建污水處理站確保正常運轉。開展生活污水處理的行政村比例達到70%,建成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0%。

(五)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執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號),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執行環保廳規定。推廣生態環保養殖。畜禽養殖糞便實行綜合利用,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5%。

(六)倡導農民科學種田,加快農產品基地建設,提倡用土雜肥、有機肥,技術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農藥,主要農產品中有機、綠色、無公害產品種植(養殖)面積的比重大於60%。

(七)着力推進生態修復工程建設。積極推行荒山跨區域連片綠化工程;對破損山體實行有計劃的山體修復;在村莊、河道、公路等區域,實行美化、綠化工程。

(八)對轄區內農作物秸稈焚燒採取切實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廣秸稈粉碎還田、氣化、發電、飼料、食用菌生產等綜合利用技術。

(九)倡導農民使用水能、太陽能、沼氣等生物質能、風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氣)、清潔技術處理後的化石能源(如清潔煤、清潔油)等清潔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勵村、企業、單位,招引沼氣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建築節能等項目。

(十)環境信訪查處到位。從源頭上抓信訪,從根本上解決羣眾反映的環保問題,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減少到部、省、市信訪次數,杜絕重複信訪。羣眾反映的環境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堅決貫徹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大氣污染防治的有關指示要求,全面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始終把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作為環境治理的頭等大事,堅持科學治霾、協同治霾、鐵腕治霾,統籌推進壓能、減煤、治企、降塵、控車、增綠、護水、保土,堅持源頭治理,強化監管執法和監測,嚴格考核問責,穩紮穩打、攻堅克難,確保打贏藍天保衞戰。

二、任務目標

充分認識深化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目標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突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核心,結合本區實際,制定藍天保衞戰三年作戰計劃。深入開展環境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實摸清問題底數,分類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效果清單。持續發力,切實抓好燃煤散煤治理、清潔取暖、燃煤鍋爐、工業企業達標排放、揚塵治理、鑄造企業整改、散亂污”企業等重點工作。切實做好錯峯生產運輸和應急響應措施,實行清單式管理。按要求完成國標六參數空氣質量監測站建設運營工作,切實抓好大氣污染熱點網格工作。進一步落實“河段長制”,加大對涉水企業、沿線河流乾渠監管和治理,促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切實做好農村面源污染防治。

三、具體工作

進一步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責任體系,完善領導包聯制度。在“開發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上到下,全面建立健全片區、農村、相關行業領域的網格化管理模式,明晰職責,責任到人。

(一)全力推進鑄造產業整改提升

1.提高認識。開發區把“鑄造企業整改提升工作”作為20xx年度全區的“一號工程”、作為引領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工程”抓實抓牢,以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態度全力以赴推進鑄造整改提升工作。各鑄造企業須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在整改提升工作上做到頭腦清醒、信念堅定、行動有力。

2.明確目標。各局辦、各鑄造企業須嚴格按照我市關於開展“綠色鑄造雙創活動”(創建“綠色鑄造企業”“綠色鑄造鄉鎮”)的安排部署,根據《泊頭市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實施方案》規定,以6月底的時間節點為底線,高標準、嚴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科學有力的推進整改進度,徹底實現從外到裏的“洗臉”“抹粉”“換衣”“清肺”“止咳”的整治效果,實現“環境優化添人氣”“環保達標長底氣”“安全達標鼓士氣”“裝備智能提效率”“質量提升增效益”的轉型升級目標。

3.從嚴把關。各鑄造企業要嚴格按照《泊頭市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實施方案》中“污染物穩定排放達標標準、現場達標要求及標準”科學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有力的落實整改措施。開發區將嚴格按照驗收標準及驗收辦法實施驗收,對拒不整改且達不到排放標準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整治直至停業關閉。

4.加強保障。開發區將在鑄造整改提升工作中全方位做好專家指導、立項審批、協調跑辦等幫扶服務,以科級幹部包企為保障,引導一類企業爭先創優、二類企業提檔升級、三類標準企業整合重組、四類標準企業轉型改產,全力服務企業打造綠色鑄造企業,全力爭創綠色鑄造開發區。

(二)嚴控燃煤污染

1.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嚴格執行新上耗煤項目煤炭減量替代。通過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煤炭,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

2.加快清潔能源替代。繼續推進煤改氣(電),區內全部完成取暖散煤清潔能源替代,所有商鋪、作坊、洗浴、小攤點、小商販等一律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

3.嚴格治理燃煤鍋爐。區內6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6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裝置。

4.強化農村散煤替代。大力實施農村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工程,有條件的實施天然氣“村村通”工程,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鼓勵引導居民和農業生產單位使用潔淨燃料。

(三)嚴控企業排放

5.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按照國家、省落後產能淘汰目錄,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治理狀況,分區域明確落後產能淘汰任務,倒逼企業轉型升級。

6.持續整治“散亂污”企業。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分類治理、關停“散亂污”企業。對難以改造達標的污染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對可改造達標的企業限期整改提升。

7.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加快對區內新增VOCs排放企業的治理進度。嚴禁露天噴漆、噴塗、膠黏、烘乾、晾曬,經營單位一律進店密閉加工並安裝治理設施。推廣使用低VOC含量塗料、有機溶劑、膠黏劑、油墨等原輔材料,配套改進生產工藝,淘汰取締落後生產設備、工藝及產品。

8.開展企業達標治理。嚴禁批建新增煉焦產能項目。對“高架源”建立排放清單,實行在線監控,加強環保設施監管,完善運維台賬,開展數據有效性審核,確保自動監控數據真實有效。堅決打好鑄造行業污染防治攻堅戰,加速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按照《泊頭市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實施方案》的標準及要求,切實推進全區鑄造企業高標準、高效率整改。

9.嚴格執法監管。深入開展“利劍斬污”等執法專項行動,加強日常監管,強化購買第三方社會服務工作,加大專家排查、現場檢查、隨機抽查、區域互查力度,加大對重點行業企業的環境檢查頻次,對偷排偷放、超標排放、非法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依法採取高限處罰、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等措施,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控揚塵污染

10.強化各類施工揚塵管控。加強房屋建築、道路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揚塵管控,防止揚塵污染。嚴格落實《河北省建築施工揚塵防治新15條標準》,施工現場做到“5個100%”(圍擋100%、苫蓋100%、噴淋100%、運輸車輛清洗100%、路面硬化100%),零層以上高空作業必須規範施工,嚴格落實封閉、濕法作業、霧炮噴淋等有效抑塵措施,嚴防高空揚塵。

11.控制渣土運輸揚塵。未落實全密閉運輸的渣土運輸車,不得開展渣土運輸業務。所有建築工地不得使用不達標的渣土運輸車,違者查扣車輛並高限處罰用車單位。嚴厲打擊違規傾倒渣土行為,嚴厲查處未落實全密閉措施,未按規定時間作業,沿途渣土拋灑、車輪帶泥行駛污染路面的渣土車輛。

(五)嚴控煙塵污染

12.嚴管餐飲油煙。區內嚴禁露天燒烤,一律進店,安裝油煙淨化設施規範經營。開展夜間常態化巡查,並向背街小巷延伸,對露天燒烤和餐飲油煙排放實施常態化管理,嚴打反彈。

13.嚴禁露天焚燒。嚴格落實“分區化”“網格化”監管責任,強化監管巡查,清除秸稈、荒草焚燒隱患。全面清除區內垃圾,實現區內垃圾清零,完善垃圾收集、轉運、清除、處置機制,嚴禁區內露天焚燒,定期開展集中整治。

14.嚴控煙花爆竹燃放。嚴格落實《泊頭市人民政府關於20xx年度煙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泊政通告〔20xx〕34號)禁限放措施,對違規行為依法處置。

(六)加強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對

15.實施工業企業採暖期錯峯生產。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鑄造(不含電爐、天然氣爐)行業,實施錯峯生產。

16.強化應急響應措施落實。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和“一廠(場)一策”,減排措施細化到具體企業、車間、工藝、工序以及工地,明確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實現過程可追溯、效果可核定,確保可統計、可監測、可核查。嚴格按照應急響應的級別和標準,提前啟動響應措施,視情況及時調整預警級別,最大程度“削峯降速”。

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預案啟動和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確保開發區、企業工作鏈條無縫銜接,應急減排措施按標準落實到位。

(七)加強護水、保土治理力度

17.確保水污染治理到位。加大對涉水企業、區內河流乾渠的環境監管力度。全面改善河道水質,進一步推行“河段長制”,確保清涼江及其相連通的河渠進出口斷面達標,促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逐步完善農村環保工作長效機制,採取集中整治、長期保潔等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對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的污染防治監管,加大日常督察力度,確保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建設規範的污染治理設施,加強對畜禽養殖業的環境管理,指導綜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無害化處置畜禽糞便,減輕農業生產對水、土壤的影響。

(八)推進科學治霾、精準治霾

18.完善監測監管體系。按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進一步完善環保所建設,實現機構編制、所需人員、辦公條件、儀器裝備、保障經費、制度建設、網格化監管六個到位。加快推進國標六參數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建設,確保20xx年8月底前建設完成。加強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督察工作,對涉氣企業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懾效應。

(九)把關助力、積極協調,服務發展

19.積極引導企業綠色轉型發展。全力服務項目建設。繼續推行重點項目全程跟蹤幫辦機制,進一步暢通“綠色通道”,促進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早達效。嚴把項目環評審批關。嚴格立項文件、項目環評審批,嚴把准入關口,堅守生態紅線。加強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協調好環評審批與事中事後監管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環評制度的管理效能。推進全區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積極組織企業進行評估驗收。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篇3

為保護施工場地及周邊環境,防止環境污染及水土流失建設環保綠色工程,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標準》、北京市政集團公司ISO14001環境保護管理手冊、程序文件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環境保護管理目標

本着“高起點、高標準、高要求”的原則,嚴格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及設計要求做好環保工作,堅持“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防止水土流失和空氣污染,控制施工噪聲;採取高新技術措施以消除或減少噪聲污染,採取各種工程防護措施減少污染及可能對沿線生態環境的破壞。 二、組織機構

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環境保護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1、職責範圍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集團公司、業主、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有關文件要求,研究、決策、部署項目部 環境保護的重大事項。

(2)分析、部署、監督、檢查各作業隊、班組的工作或活動,聽取安全日常管理部門的環保檢查彙報,對破壞環境的作業隊及其相關個

人實施處罰;對生產過程中保護環境工作典型和突出貢獻的作業隊及其個人實行精神、物質表彰和獎勵。每月15日定時組織工程部、安保部、技質部、實驗室、物資部進行全面的環保專項檢查。 (3)任命環保管理人員。並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並配備項目相應的使其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和技術保障。被任命的全體管理人員須具備與本項目施工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和資質,且保持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兼職)的相對穩定。

(4)加大必要的經濟投入,保障生產環境保護條件;積極開展集團公司和業主組織的“安全質量標準(樣板)工地”創建活動,完成合同標書的安全管理目標的承諾。

(5)就本項目部安全環保生產情況與業主、監理單位、安全質量環保監督單位等部門進行聯繫。

(6)對本項目部相應等級的安全質量環保事故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職工羣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建議或意見。 3、辦事機構

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保部,負責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保部部長兼任。

職責:負責環境保護小組會議的籌備、組織工作;監督檢查環保小組會議執行落實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和實施材料向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提交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獎勵、處罰、審核事項及事故處理的初步建議和意見;負責起草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會議,按程序及時辦理事故

報告的上報工作;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召開責任單位環境事故交談會。

環境保護小組負責督促作業隊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合理安排有關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的施工,尤其對施工因素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或水土破壞,開工前均應制定可行、有效的保護防護方案,經審查後允許方可工程動工。影響環境及水土保持的特殊工程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編制監控、觀測方案,落實措施及人員。 四、本項目重要環境因素及其影響情況一覽表

神話四路橋樑工程在施工期間可能對環境造成不可預計的影響,針對項目工程施工可能出現的有關環境影響因素,項目分部制定相應的重要環境因素影響一覽表,以指導本標段現場施工管理。

重大環境因素及其影響一覽表

五、噪聲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應根據國家標準GB/T12524《建築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和GB12523《建築施工場地噪聲限值》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並對施

工現場場界噪聲進行檢測和記錄,噪聲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標準。 2、施工場地的高噪聲設備宜設置在遠離居民區的一側,並採取降噪聲措施。

(1) 為減輕噪聲對施工場地外的影響,可以對施工現場採取遮擋、封閉、綠化等吸聲、隔聲措施,從噪聲源減少噪聲。

(2) 鼓勵採取先進的施工工藝,選用噪聲低的施工機械、設備,對機械、設備採取必要的消聲、隔振和減振措施,同時做好設備日常維保工作。

(3)施工現場場界噪聲應符合下表規定:

施工階段噪聲限值表

3、運輸材料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應減少鳴笛。裝卸材料應首選機械裝卸,人工裝卸時嚴禁拋扔。 六、光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應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儘量避免夜間施工。夜間施工應合理調整燈光照射方向,在保證現場施工作業面有足夠光照的條件下,減少對周圍居民生活和過往社會車輛的影響。

2、在高處進行電焊作業時應採取遮擋措施,避免電弧光外泄。 七、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主要道路應根據用途進行硬化處理。 行駛重載車輛道路

可採用可重複利用的承重磚(構件)進行處理;一般走道,可鋪設可重複利用的滲水磚。

2、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採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3、施工現場應儘量減少土方開挖量和土方轉運頻次,有場地堆放條件的應提前進行挖填平衡計算,減少施工現場的土方存放量。 4、根據DBJ01-83-20xx《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標準》,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運輸,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 5、施工現場出入口處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出場時必須將車輛清理乾淨,不得將泥沙帶出現場。

6、施工現場易飛揚、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密閉存放。

7、遇有四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

8、應對施工現場、施工周邊環境(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適當的綠化和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

9、施工現場材料存放區、加工區及大模板存放場地應平整堅實。 10、施工現場進行機械剔鑿作業時,作業面局部應遮擋、掩蓋或採取水淋等降塵措施。

11、施工現場應建立封閉式垃圾站。建築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必須採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凌空拋擲。 八、有害氣體排放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2、施工車輛、機械設備的尾氣排放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規定的排放標準。

(1) 施工車輛、機械設備等應定期維護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2) 採取有效措施減少車輛尾氣中有害物質成分的含量,選用清潔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裝尾氣淨化裝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劑等。 3、施工材料應有合格證明。對含有害物質的材料應進行復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4、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劑、混凝土外加劑中氨的釋放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測定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18588-20xx《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的限量》的規定。 九、水土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攪拌機前台、混凝土輸送泵及運輸車輛清洗處應當設置沉澱池。廢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可經二次沉澱後循環使用或用於灑水降塵。

2、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應做防滲漏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應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3、食堂應設隔油池,並應及時清理。

4、施工現場設置的臨時廁所化糞池應做抗滲處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應設置過濾網,並應與市政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暢通。施工現場污水排放應達到國家標準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要求。 6、施工作業現場宜採用環保移動廁所。

7、有毒有害廢棄物定期委託清運單位及時清理。清運單位須持有相關部門批准的廢棄物消納資質證明和經營許可證。

十、施工固體廢棄物控制措施

1、施工中應儘量減少施工固體廢棄物。工程結束後,對施工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必須全部清除。

2、塔吊基礎是遺留在土地中的施工固體廢棄物之一,有條件的施工現場可採用可拆卸式塔吊基礎,以減少地下固體廢棄物的產生。 3、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1) 建築垃圾是主要的固體廢棄物,包括:土、渣土、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剔鑿產生的磚石和混凝土碎塊、打樁截下的鋼筋混凝土樁頭、金屬、竹木材、裝飾裝修產生的廢料、各種包裝材料和其他廢棄物等。 (2) 鼓勵將施工、拆除和場地清理中所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分類處理,將其中可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進行分類回收、再利用。 十一、環境影響控制措施

1、工程開工前,應對施工場地所在地區的土壤環境現狀進行調查,制定科學的保護或恢復措施,防止施工過程中造成土壤侵蝕、退化,減少施工活動對土壤環境的破壞和污染。

2、施工中涉及古樹名木保護的,工程開工前,應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施工。

3、施工中涉及古樹名木確需遷移,應按照古樹名木移植的有關規定辦理移植許可證和組織施工。

4、對場地內無法移栽、必須原地保留的古樹名木應劃定保護區域,嚴格履行園林部門批准的保護方案,採取有效保護措施。 5、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現文物,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並通報文

物管理部門。

6、施工現場內因特殊情況不能避開地上文物,應積極履行經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的原址保護方案,確保其不受施工活動損害。 7、對於因施工破壞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土壤侵蝕、流失。如採取覆蓋砂石、種植速生草種等措施。施工結束後,被破壞的原有植被場地必須恢復或進行合理綠化。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篇4

加強環境保護實施方案

一、實施原則

堅持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的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

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

堅持突出重點與整體推進相結合的原則。

堅持體制創新與科技創新相結合的原則。大力推進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市環境基礎設施投資多元化,運作市場化的新體制。

二、工作重點

三、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嚴格控制新增污染

實行嚴格的環境准入制度

區域內建設規劃和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對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產業政策的項目,對選址、佈局不合理的項目,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地區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項目,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地區的新增污染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保證金制度,確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致力推進節能減排

到20xx年,環境污染和生態趨勢得到基本控制,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鄉及礦山環境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基本形成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良好格局。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總量控制在7142.4噸以下,二氧化硫年排放總量控制在12384噸以下,比20xx年削減10%;鎘年排放總量控制在0.07噸以下;砷年排放總量控制在1噸以下。在全市經濟整體推進發展的同時,力求將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矛盾減少到最低。

建立節能減排評價監督體系,加強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節能減排監督管理。嚴格控制新、改、擴建使用高污染高能耗項目,積極推廣清潔能源。新建項目的技術條件要保證其完成節能指標,確保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的全面實現。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加快制定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相關標準和評價體系,抓好循環型社會、循環型區域、循環型產業體系、循環型企業、循環型經濟支撐體系等“五個建設”,建立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和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大力推進工業廢物、尾礦渣、餘熱餘壓和畜禽養殖業廢棄物等資源化利用,建立一批循環經濟示範企業。

加強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和營運

紮實推進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設施建設,確保項目完成後正常運轉。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中轉站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建設步伐。此項工作由市建設局負責,20xx年底前完成。

(二)加大環境整治力度

突出飲用水源保護

進一步加大飲用水源保護力度,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一律禁止新建對水體有污染的排污口,主要飲用水源水庫和主要河流水質達到規定的水質目標,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大於95%。

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生活垃圾的管理,確保水體不受污染。

堅決依法保護飲用水源,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水庫、河道禁止投肥養殖,

加強大氣環境治理

調整城市能源結構,逐步關停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逐步增加清潔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資源的使用比例,從源頭控制大氣污染。鼓勵和支持城市生活鍋爐使用管道焦爐煤氣。

加大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督執法力度,強化車輛的年檢制度,對尾氣超標排放的車輛實施強制治理,對治理後仍不達標的車輛實行強制報廢。到20xx年,全市機動車尾氣排放達標率達到90%以上,減輕城市交通污染。

加強工業燃燒廢氣污染控制,鼓勵企業使用低硫燃料和採取先進的脱硫、除塵和低氮燃

燒技術,防治大氣污染。

加強對飲食服務業燃油污染的整治,防治油煙對居民居住環境的污染。逐步在餐飲服務業推廣使用液化石油氣、管道煤氣、電等清潔能源,到20xx年,全市飲食服務業清潔能源使用率達到80%以上。

加強建設項目施工管理,規範施工現場,倡導文明施工。

加強環境噪聲治理

加強對建築施工和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重點整治學校、醫院、居民住宅附近超標擾民的固定噪聲源,為人民羣眾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對建築施工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依法徵用建築施工噪聲超標排污費。

加強對交通噪聲的管理工作,新建道路要採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對交通噪聲污染嚴重的地區,要逐步採取措施進行治理。

加快工業污染治理步伐

繼續鞏固工業污染治理成果,強化工業污染源的專項整治和監控。按照企業自籌與環保專項資金相結合的原則,加大環保設施投入力度。依法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嚴查無證排污、超標排污、超量排污行為。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核輻射的監管和防治。大力推進工業園區、重點污染企業的污染治理設施專業化運營,實行重點污染企業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臨控,嚴防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繼續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羣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嚴防“十五小”、“新五小”企業反彈。

深入推進城鎮環境綜合整治

編制和實施城鎮環境保護規劃,營造城市宜居環境,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科學配置城市綠地系統,改善城市生態質量。

要進一步落實轄區管理責任制,堅決清拆影響市容市貌的違章建築和窩棚。要加大執法力度,採取分片包乾、重點把守、全面巡查等措施,對亂擺賣、亂張貼現象進行徹底清理。推進物業管理,消除衞生死角。

加快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建設,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並投入使用。

大力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將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列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農業資源,依法保護基本農田。加大農村垃圾處理等環保設施建設力度,合理利用和妥善處理畜禽廢棄物,積極發展生態效益型農業和農村沼氣。指導農民科學使用化肥,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大力推進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控制農業面源污染,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示範工作,保護和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加快我市生態公益林的建設。

全市森林生態系統的生態功能和景觀功能。重點加強鐵路、公路、城市主幹道沿線的造林綠化和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設。

大力開展村鎮生態示範區的建設,探索解決農村城市化進程中的生態環境問題,以點帶面,創建一批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示範鄉鎮,促進村鎮生態環境的改善和特區內外生態環境的平衡發展。

四、組織領導

(一)健全科學決策機制

實行宏觀決策的環境影響論證制度,工業、農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遊、自然資源開發等各類規劃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立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公眾參與制度,對直接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環境與發展決策和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二)加強協調配合

各部門應共同擔負起保護環境的責任,充分發揮統一監督管理職能。各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進一步明確職責,嚴格執行保護環境的價格、税收、信貸、貿易、土地等政策。

(三)確保經費投入

財政部門加強排污費的專項資金管理。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充分發揮企業環保投入的主體作用。

(四)大力宣傳發動

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力度,加強環保基本國策和輿論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和監督作用,提高全社會環境意識。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升市民環境保護的自我組織和參與能力。

加強青少年的環境教育,繼續深入開展“綠色學校”創建活動。

環境保護工作方案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在20xx年開展創建縣級衞生鄉鄉攻堅活動的部署,加快推進“健康禾馱”建設,增強全民環境保護意識,促進人居環境和生活質量進一步改善,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居民健康素質、建設健康禾馱、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按照“政府組織、分級負責、部門協調、羣眾動手、社會監督、科學治理、分類指導”的原則,紮實開展全鄉環境保護工作,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廢水、噪聲、煙塵等污染源的規範治理,加強對水源、空氣質量等環保要素的日常監測和管理,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促進廣大市民積極參與,進一步提高城市綜合環境管理水平,進一步改善人居環境和生活質量。

三、重點任務

加大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保護力度,確保集中式公共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在94%以上;開展河流污染整治,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60%以上;開展創建煙塵控制區工作,大力推廣清潔燃料。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各成員單位召開環境保護攻堅動員大會,制定環境保護攻堅工作

實施方案;層層簽訂環境保護工作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完善創環境保護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部署境保護攻堅工作,廣泛宣傳發動,確保環境保護工作家喻户曉。

(二)集中開展階段(20xx年5月至20xx年8月)

環境保護職能組各成員單位按照相關要求,紮實抓好環境保護攻堅各項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照目標重點抓好階段性任務;認真開展自查工作,落實相關整改措施;強化日常管理,接受監督檢查;力爭在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環境保護重點目標任務。

(三)查漏補缺階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

環境保護職能組各成員單位進行自查,對環境保護效果進行初步評估,對尚未達標或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保證各項指標全面達標。

五、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發動

“環境保護職能組各成員單位要緊緊圍繞環境保護工作目標,運用羣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宣傳方式廣泛宣傳,重點加大對機關幹部職工、學校師生、農村居民等重點人羣的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環境保護輿論氛圍,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和觀念。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由鄉長任組長,分管任副組長,有關人員為成員的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環保辦,負責全鄉環境保護日常工作,並對環境保護工作全面達標負總責。環境保護職能組各成員單位要實行環境保護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全面落實本單位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職責;要建立相應的領導班子和工作機構,確保組織、人員、經費等及時到位,促進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三)全面落實責任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工作目標責任制;環境保護職能組各成員單位對所負責的工作要嚴格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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