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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執法人員工作心得體會文章

城管執法人員工作心得體會文章

城管執法工作開始逐漸被人們所關注、所提及,作為一名城管,他們在工作上有着這樣的心得體會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城管執法人員工作心得體會,歡迎參閲。

城管執法人員工作心得體會文章
城管執法人員工作心得體會範文篇1

三年來,局黨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一年打基礎,兩年見成效,三年大變樣”的工作思路,積極探索,創造性地開展城市管理工作已見成效。為進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和執法力度,打造一支綜合素質高,作風建設過硬,執政為民上水平的執法隊伍,近日市局組織各大隊、一縣三區區域大隊中隊長以上幹部進行了為期3天封閉式執法培訓。課上,局領導就目前城管性質、隊伍素質、作風以及新形勢下面臨的新問題,如何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作了詳細的闡述和深入的分析;市法制辦就執法權限與程序,通過案例分析,來幫助解決執法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受益匪淺,體會如下:

一、對城管工作有了更深的認識

城管執法是城—市歷史演變過程的產物。隨着城—市—經濟的發展,市民對自己的追求(衣、食、住、行)和城市環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這個代名詞就由此而生。一個城市的好壞,除了本身經濟發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城市管理水平。由於歷史原因,城管沒有一個行業指導部門,全靠隊伍邊管理,邊探索,能發展到今天,實屬不易。其次由於工作性質原因,城管管的事“多”“雜”,被管理對象層次不一樣(高層開發商、中層小店、低層小攤小販、弱勢羣體)。管理上涉及到違章建房,下到擺攤設點,特別是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後,部分職能是划過來了,但由於未能及時有效的與部門之間溝通協調,執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觀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沒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規、規章。隊員素質不高,執法觀念不強,服務部到位等。

二、加大執法力度,切實轉變執法理念

城市管得好不好,市民最有發言權了。這次執法培訓,首先從提高法律、法規、業務知識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全局上下轉變執法觀念,強化在“執法中管理,管理中服務”的理念。在大力開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動中,要大力推行文明執法,公平、公正、廉潔執法和嚴格執法。對“亂搭亂建、亂停亂放、亂塗亂畫、亂擺亂設、亂拉亂掛”等“十亂”行為,執法力度要大,執法觀念要轉變,服務要熱情。因為我們不是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為市民管理城市。

三、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爭創“市民滿意的城管隊伍”

我們要以學習科學發展觀為契機,緊扣“三保一弘揚”,打造一支市民滿意、高素質、作風硬、執法水平強隊伍,建設一支親民、愛民、一心為民的城管隊伍。我們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強工作責任心和社會責任感,以身作責。從身邊的事做起,從點點滴滴做起,以人為本,以爭創“市民滿意的城管隊伍”為目標,認真履行職責。

城管執法人員工作心得體會範文篇2

工作中,我們在注重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隊員執法能力的同時,積極建立四項制度,紮實推進大隊辦案工作上水平。

一、辦案業務培訓制度

加強執法辦案人員的教育培訓,定期組織具備報考條件的新招隊員參與全省執法資格考試,努力爭取實現人人持證上崗、人人執法辦案。同時,加強對各執法中隊的案件主辦人員進行法律法規、調查取證技巧、與當事人溝通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訓,通過典型案例分析提升執法隊員的辦案水平。

二、案件審核把關制度

在各執法中隊分別設立案件主辦人員和案件審核負責人,加強對各案件經辦人員的指導,並對擬上報局裏審批的案件進行審查核對,特別是嚴格審核相關證據資料。加強立案調查、行政處罰、案件終結等環節的審核監督,實行大隊分管領導定期抽查和中隊直接負責人日常審查的方式,對案件質量實行監管。

三、案情分析交流制度

在堅持重大案件集體評議制度的基礎上,要求各中隊定期召集隊員進行案件“會診”,對照標準,集思廣益,多想辦法,多出主意解決執法辦案實務。同時大隊不定期召開辦案工作經驗交流會,把具有推廣價值的典型性案例在大隊內部及各中隊相互之間進行交流和探討。

四、辦案考核獎懲機制

健全執法崗位責任、執法標準和執行力考評等精細化管理體系,將執法辦案的數量和質量等作為各中隊和執法人員個人的業績考核主要內容之一,與各類評優評先、職級晉升和績效獎金掛鈎。開展“辦案先進中隊”、“辦案能手”等執法辦案競賽活動,調動隊員的積極性,增強辦案人員的責任感。

城管執法人員工作心得體會範文篇3

成為一名城管執法隊員已經快一年了,在這段時間裏,我經歷了很多酸甜苦辣,對城管執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認識和看法。其中讓我感受最深,也讓我最為困惑的是:為什麼城管執法工作異常艱辛,卻得不到羣眾的支持和理解呢?經過認真的思考,我發現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動攤點的整治工作上,結合太倉市當地特點,我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初步的分析,產生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多數羣眾缺乏法制概念。流動攤點無證經營、佔道經營,屬於違規行為,我們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執法。但多數羣眾對相關的法規不瞭解,認為擺攤只是謀生手段,是個人自由,不是違規行為,限制流動攤點只是城管的單位行為或個人行為。

二是多數羣眾認識不到流動攤點的危害性。如:妨礙交通和周圍的環境衞生,對於合法的個體户造成不公平競爭,商品質量無保證,危害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等等。

三是多數羣眾對我們的執法程序不瞭解。在他們印象中,我們城管就是扣東西、罰款,覺得簡單、暴力,忽視了我們是在進行了大量宣傳和多次要求整改無果的情況下才實行暫扣、罰款。

四是流動商販中確實有部分是失地農民、下崗職工等弱勢羣體,沒有生活來源,處於貧困的境地,只能靠擺攤維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動攤點給當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帶來便利,隨時隨地能買到,便宜,因此得到當地羣眾的支持。

要改變這種現狀,要推動四個創新。一是創新工作理念。正確處理市容與繁榮的關係、執法與服務的關係、處罰與教育的關係,把羣眾作為城市管理的“主體”,努力形成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二是創新工作思路。轉變城管執法工作中粗放式、突擊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擊型向長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轉變,努力實現精細化、長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創新管理手段。改變過去重處罰、輕管理的工作方式,堅持堵疏結合、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圍繞解決民生問題探索市場化運作和社會化管理新模式,有計劃地放開地攤管理,有條件地增加彈性市場,不斷強化管理疏導,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創新工作機制。進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會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門一家“獨唱”變為“一家領唱、大家合唱”,有效發揮各級組織、有關部門和廣大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整合各種資源,形成管理拳頭,提高綜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調動社會力量和執法資源,實現社會化大城管的氛圍和格局。

針對以上幾點原因,我認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解決:

一是加強宣傳。一方面是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強化老百姓的法制觀念;另一方面是製作一些宣傳片,特別是從反面突出沒有城管的城市是多麼混亂,讓百姓感同身受,認識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舉辦一些由各行業志願者參與的系列活動,聯合電視、報紙等媒體進行報道,讓更多人認識城管工作的艱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執法。我們城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執法,同時在執法過程中攝像,執法過程和結果向公眾公開,一方面讓羣眾更瞭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讓我們接受羣眾的監督,以進一步提高我們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結合”。為了滿足當地羣眾購物方便的需要,同時也解決部分困難羣眾的生活問題,可考慮在局部地區設置疏導點,但是需要登記申領許可證,並在規定區域、規定時間內經營,同時搞好責任區內衞生環境。另一方面,對於無證經營或違規經營的攤點應加大查處力度,堅決予以取締。

城管執法工作非常的艱辛,也非常的重要。我們要在自身艱苦奮鬥的同時,積極通過各種方式爭取廣大人民羣眾的理解和支持,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諧城市,共同推進城市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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