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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還款協議書(通用20篇)

工程還款協議書(通用20篇)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

工程實施期間或保修期內發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當監理人通知承包人進行搶救時,承包人聲明無能力執行或不願立即執行,則發包人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該項工作。若此類工作按協議規定應由承包人負責,由此引起的費用應由監理人在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中扣除,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協商後將作出的決定通知承包人。

工程還款協議書(通用20篇)

42 發包人違約

42.1 發包人違約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包人發生下述行為之一者屬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未能按協議規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施工用地、測量基準和應由發包人負責的部分準備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協議規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應由發包人負責的施工圖紙。

(3)發包人未能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支付各項預付款或協議價款,或拖延、拒絕批准付款申請和支付憑證,導致付款延誤。

(4)由於法律、財務等原因導致發包人已無法繼續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42.2 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

(1)若發生第42.1款(1)、(2)項的違約時,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和監理人發出通知,要求發包人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條件和圖紙,並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和補償額外費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應立即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協商補救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的28天內仍未採取措施改正,則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並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2)若發生第42.1款(3)項的違約時,發包人應按第33.4款的規定加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28天仍不支付,則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並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42.3 發包人違約解除協議

若發生第42.1款(3)、(4)項的違約時,承包人已按第42.2款的規定發出通知,並採取了暫停施工的行動後,發包人仍不採取有效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解除協議的要求,並抄送監理人。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書面要求後的28天內仍不答覆承包人,則承包人有權立即採取行動解除協議。

42.4 解除協議後的付款

若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協議,則發包人應在解除協議後28天內向承包人支付協議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價款和以下費用(應減去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

(1)即將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應予接收的為該工程合理訂購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費用。發包人一經支付此項費用,該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即成為發包人的財產。

(2)已合理開支的、確屬承包人為完成工程所發生的而發包人未支付的費用。

(3)承包人設備運回承包人基地或協議另行規定的地點的合理費用。

(4)承包人僱用的所有從事工程施工或與工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在協議解除後的遣返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5)由於解除協議應合理補償承包人損失的費用和利潤。

(6)在協議解除日前按協議規定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其他費用。

發包人除應按本款規定支付上述費用和退還履約擔保證件外,亦有權要求承包人償還未扣完的全部預付款餘額以及按協議規定應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其他金額。本款規定的任何應付金額應由監理人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後確定,監理人應將確定的結果通知承包人。

43 索賠

43.1 索賠的提出

承包人有權根據本協議任何條款及其他有關規定,向發包人索取追加付款,但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28天內,將索賠意向書提交發包人和監理人。在上述意向書發出後的28天內,再向監理人提交索賠申請報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並應附必要的當時記錄和證明材料。如果索賠事件繼續發展或繼續產生影響,承包人應按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時間間隔列出索賠累計金額和提出中期索賠申請報告,並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後的28天內,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包括最終索賠金額、延續記錄、證明材料在內的最終索賠申請報告。

43.2 索賠的處理

(1)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意向書後,應及時核查承包人的當時記錄,並可指示承包人提供進一步的支持文件和繼續作好延續記錄以備核查,監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記錄的副本。

(2)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申請報告和最終索賠申請報告後的42天內,應立即進行審核,並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協商後作出決定,在上述期限內將索賠處理決定通知承包人。

(3)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收到監理人的索賠處理決定後14天內,將其是否同意索賠處理決定的意見通知監理人。若雙方均接受監理人的決定,則監理人應在收到上述通知後的14天內,將確定的索賠金額列入第33條、第35條或第36條規定的付款證書中支付;若雙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監理人的決定,則雙方均可按第44.1款的規定提請爭議調解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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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承包人不遵守本條各項索賠規定,則應得到的付款不能超過監理人核實後決定的或爭議調解組按第44.3款規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機構裁定的金額。

43.3 提出索賠的期限

(1)承包人按第35.1款的規定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請單後,應認為已無權再提出在本協議工程移交證書頒發前所發生的任何索賠。

(2)承包人按第36.1款規定提交的最終付款申請單中,只限於提出本協議工程移交證書頒發後發生的索賠。提出索賠的終止期限是提交最終付款申請單的時間。

十九、爭議的解決

44 爭議調解

44.1 爭議的提出

發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對監理人作出的決定持有異議,又未能在監理人的協調下取得一致意見而形成爭議,任一方均可以書面形式提請爭議調解組解決,並抄送另一方。在爭議尚未按第44.3款的規定獲得解決之前,承包人仍應繼續按監理人的指示認真施工。

44.2 爭議調解組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簽訂協議書後的84天內,按本款規定共同協商成立爭議調解組,並由雙方與爭議調解組簽訂協議。爭議調解組由3(或5)名有協議管理和工程實踐經驗的專家組成,專家的聘請方法可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協商確定,亦可請政府主管部門推薦或通過行業協議爭議調解機構聘請,並經雙方認同。爭議調解組成員應與協議雙方均無利害關係。爭議調解組的各項費用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擔。

44.3 爭議的評審

(1)協議雙方的爭議,應首先由主訴方向爭議調解組提交一份詳細的申訴報告,並附有必要的文件圖紙和證明材料,主訴方還應將上述報告的一份副本同時提交給被訴方。

(2)爭議的被訴方收到主訴方申訴報告副本後的28天內,亦應向爭議調解組提交一份申辯報告,並附有必要的文件圖紙和證明材料。被訴方亦應將其報告的一份副本同時提交給主訴方。

(3)爭議調解組收到雙方報告後的28天內,邀請雙方代表和有關人員舉行聽證會,向雙方調查和質詢爭議細節;若需要時,爭議調解組可要求雙方提供進一步的補充材料,並邀請監理人代表參加聽證會。

(4)在聽證會結束後的28天內,爭議調解組應在不受任何干擾的情況下,進行獨立和公正的評審,提出由全體專家簽名的評審意見提交發包人和承包人,並抄送監理人。

(5)若發包人和承包人接受爭議調解組的評審意見,則應由監理人按爭議調解組的評審意見擬定爭議解決議定書,經爭議雙方簽字後作為協議的補充文件,並遵照執行。

(6)若發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爭議調解組的評審意見,並要求提交仲裁,則任一方均可在收到上述評審意見後的28天內將仲裁意向通知另一方,並抄送監理人。若在上述28天期限內雙方均未提出仲裁意向,則爭議調解組的意見為最終決定,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45 友好解決

發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按第44.3款(6)項的規定發出仲裁意向通知後,爭議雙方還應共同作出努力直接進行友好磋商解決爭議,亦可提請政府主管部門或行業協議爭議調解機構調解以尋求友好解決。若在仲裁意向通知發出後42天內仍未能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仲裁。46 仲裁或訴訟

46.1 仲裁

(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簽訂協議書的同時,共同協商確定本協議的仲裁範圍和仲裁機構,並簽訂仲裁協議。

(2)發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在第45條規定的期限內友好解決雙方的爭議,則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仲裁協議中規定的仲裁機構仲裁。

(3)在仲裁期間,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應暫按監理人就該爭議作出的決定履行各自的職責,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仲裁未果為藉口拒絕或拖延按協議規定應進行的工作。

46.2 訴訟

發包人和承包人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任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風險和保險

47 工程風險

47.1 發包人的風險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發生以下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均應由發包人承擔風險責任。

(1)發包人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發包人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人遲延履行協議後發生的除外。

(4)戰爭、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人遲延履行協議後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47.2 承包人的風險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發生以下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均應由承包人承擔風險責任。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2

徵用土地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被徵土地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根據____(審批權力機關)批准的____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和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經甲方向徵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縣(或市、省)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經甲乙雙方實地查看、反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徵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甲方徵用乙方土地共__畝,其中,稻田__畝,水塘__畝,菜地__畝,坡地__畝,宅基地__畝,林木__畝,共有樹木__株。所徵土地東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

第二條 徵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關於徵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徵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徵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根據__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規定,所徵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補償,所徵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徵地方案以後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公斤,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__公斤計算,每公斤計價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徵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徵地數量計算,共計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徵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徵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徵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徵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市、自治區政府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實地勘驗徵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後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於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共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徵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過建設銀行轉帳託付。

第三條 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徵土地的畝數,向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餘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第四條 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徵用土地造成農業剩餘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繫,採取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准,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隊或並隊。土地已被徵完或基本徵完的生產隊,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遷隊;也可按照自願互利的原則,與附近生產隊合併,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隊或並隊創造條件。

(按照上述途徑確實安置不完的剩餘勞動力,經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勞動計劃範圍內,符合條件的可以安排到集體所有制單位就業,並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標,經__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選招其中符合條件的當工人,並相應核減被徵地單位的安置補助費。乙方的土地被徵完,又不具備遷隊、並隊條件的,乙方原有的農業户口,經省或自治區、或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查批准,可轉為非農業户口或城鎮户口,乙方原有集體所有的財產和所有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村商定處理,用於組織生產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

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鄉村能夠解決的,由鄉村自行解決;鄉村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的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後,由甲方隨同建設項目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徵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穫,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穫期內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2.甲方已徵用二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徵而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准徵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佔或處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徵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建設銀行從甲方銀行帳户內撥付,並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的責任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村民不得在徵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它附着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經甲方同意在徵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後需在徵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第七條 工程臨時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應當儘量在徵地範圍內安排。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項目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准後,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並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3

徵用地單位:福鼎市點頭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被徵用地單位:點頭鎮龍田村委會 (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

被徵用户:

根據點頭鎮總體建設規劃,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加大城鎮建設力度,加快集鎮建設步伐,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受福鼎市人民政府委託,擬徵用乙方部分農地。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原則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甲方徵用座落在點頭鎮龍田村柘頭洋的水田、農地摺合 畝,作為點頭鎮工業建設及公共建設用地。該地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詳見徵地平面圖)。

二、按國家徵地有關規定,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水田按每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計肆萬伍千元,青苗補償費:每畝叁千元,其他農作物另定。

三、房屋及墳墓的搬遷賠償標準參照福鼎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水田徵十留一作為徵地户安置留用地。

五、違約責任:

1、該地的補償費、安置費及青苗補償費,甲方負責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給乙方。

2、該地被徵用後,乙方應理順與各生產隊所徵用的的徵地關係,按期將被徵用的土地交付甲方。

3、被徵用土地及其地面上的房屋等附屬物存在的權屬爭議,由乙方負責處理,與甲方無涉。

4、為體現徵地的公平、公正的原則,鎮政府鄭重承諾,如徵地付款時或今後出現價格不平等,由鎮政府負責補平差價。

六、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及被徵用户各執一份。

甲方:點頭鎮人民政府 乙方:點頭鎮龍田村村委會

代表人: 代表人: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4

甲方(招標方):

乙方(投標方):

雙方就藥品招投標及中標後藥品購銷事宜經商定,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所列藥品通過集中招標採購以後,保證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會。甲方堅持藥品質量第一,確保滿足臨牀用藥需要為前提下,遵循優質優價優先、同質優價優先、同質同價本地優先並綜合其他因素確定中標產品。

二、乙方按有關法規規定,如實提供完整的相關合法資料給甲方,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三、乙方保證在投標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不進行非法競爭,不串標、不圍標,對中標品種不撤標。

四、乙方必須按甲方招標品種表所列項目填寫,保證投標書內容合法、真實。對中標品種撤標的、虛報零售價的、提供假證明材料的、非法競爭的、串標、圍標的、不按合同如實供貨等情況(除廢止其中標資格的),取消其在本市醫療衞生單位參與投標資格二年。

五、乙方對中標所供藥品的質量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甲方成員單位在使用中因藥品質量本身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就診病人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接到甲方成員單位通知應及時赴甲方處理。

六、乙方中標產品必須按中標的生產廠家、規格供貨,不得擅自改變生產廠家與規格,否則按撤標處理。生物製品、直銷產品、進口藥品必須同時提供該批號的質檢報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註冊證(均蓋有進銷單位紅章)。

七、乙方中標產品接到甲方成員單位要貨通知後,本地區二天內,省內三天內,省外五天內(搶救藥品本地區5小時,省內9小時,省外24小時)送貨到甲方成員單位藥庫。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成員單位必須做好計劃按月採購,確保滿足臨牀用藥;由於乙方供貨不及時影響甲方搶救病人造成後果的要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甲方成員單位在藥品驗收入庫時或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藥品質量問題提出退貨的,乙方必須予以接受,並及時將合格產品送至甲方調換,不得影響甲方臨牀正常用藥。

九、甲方成員單位在藥品驗收入庫或使用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損、短少,乙方應按實、及時調換、補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藥品有效期在六個月內的,送貨時必須告知甲方成員單位藥庫,雙方應協商藥品退貨辦法後,甲方才可入庫。對以入庫藥品,甲方如要求退貨應在有效期三個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應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藥品按照《藥品管理法》規定,必須標明有效期限,否則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產品在甲方成員單位存貨在二個月以上或餘量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餘量的,甲方提出退貨,乙方應予接受。

十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藥品購銷活動的有關法律和法規,甲方人員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難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員違紀、違規、違約的,乙方應向甲方成員單位、市衞生局或政府有關部門舉報。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當藥品促銷,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取消其三年內的投標資格。

十三、開標後甲方辦公室將中標品種分別通知甲方成員單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內分別與甲方二十四家成員單位聯繫,一個月內分別與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員單位簽訂購貨合同。

十四、甲方成員單位收到中標品種後,不得突擊進庫,但甲方成員單位的老庫存必須用完,乙方應予理解,或雙方協商解決。(自中標結果公佈以後甲方將開始正式執行新的零售價和中標價。甲方以前沒有使用完的庫存將全部按新的中標價處理,乙方應予理解,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付款方式:中標藥品的貨款,使用單位(甲方)在正式發票(國家税務發票)驗收入庫滿三個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六、如遇特殊情況(政府政策性藥品價格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七、參與投標的本市衞生醫療單位按本協議簽訂或雙方另行協商簽約,協議生效後雙方應切實履行。

十八、市藥品招標監督辦監督甲、乙雙方履行協議,對不履行協議方作出相應處罰措施。

本協議共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備招標監督辦一份,自簽約之日起半年內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簽約時間:

年月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方的經銷品種委託乙方參加《20__年安徽省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集中採購配送招標》事宜進行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1、協議產品:

2、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協議產品的資料申報、信息核對、信息澄清及藥品的報價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協議產品的產品競爭情況;產品的優劣勢;在全國市場與競爭對手的投標、中標情況以及與招標有關的學術資料、產品宣傳彩頁、宣傳幻燈片等;

3)、甲方的投標報價應和乙方充分協商後進行報價,由於甲方隨意報價或錯誤報價造成的產品落標,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產品中標後,甲方授權給乙方的銷售區域為: ;

3、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負責甲方協議品種的產品宣傳工作;

2)、乙方協助甲方做好產品的投標分析和報價工作;

3)、乙方做好甲方授權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

4)、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信息資料及報價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外透露;

4、雙方其他協議約定事項:

5、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仲裁。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簽訂人:

日期:

乙方(蓋章):

簽訂人:

日期: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牆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第三條、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_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後以審計為準)

第四條、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_______《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_____年,終身維修。

第六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

2、工程進展一半時,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即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_____%

4、乙方剩餘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內付清

第七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第八條、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後,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____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蓋公章)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蓋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 字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8

甲方(接管單位):

乙方(移交單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由市領導臨時交辦市統建集團承建的新政務中心兩個公交站點已順利完工,經雙方協商,現就設施移交達成如下協議:

一、移交項目

(一)移交數量:移交公交站兩座(詳見附表);

(二)移交範圍:公交站點及其附屬設施;

(三)交接條件:按設施現狀進行移交、接管;

二、甲方責任

(一)自設施移交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擁有該項目的產權,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改造權;

(二)依照相關規定,對移交設施實施佔有、使用;

(三)負責對移交設施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維護,保證移交設施完好、清潔;

三、乙方責任

(一)同意將移交設施的產權無條件地交給甲方(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改造權);

(二)負責對移交設施的在移交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以確保移交設施正常發揮其功能。

四、其他事項

(一)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並予以補充完善;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20__年_月__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9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之規定,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此協議,當事人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此協議規定的義務及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住宅房屋外牆滲水維修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工期要求:工期自XX年10月1日至XX年1月15日,施工期間逢雨天或惡劣天氣工期順延。

三、承包範圍:

1、材料乙方自購

2、使用材料: 彩色有機硅防水塗料、嵌縫帶、無色拒水溶液、速凝型堵漏劑 。

四、處理方法:

1、外牆裂縫滲水處理

①使用材料:彩色有機硅防水塗料及嵌縫帶。

②施工方法:以一布三塗法施工,第一遍有機硅塗料刷完裂縫後,將嵌縫帶沿裂縫處貼實,隨後塗刷第二、三遍塗料。塗料晾乾後與牆面牢固結合,嵌縫帶在塗料中起到抗拉作用,增強防水層彈性。

③工藝流程:用毛刷和膩子刀清理外牆基面上的灰塵及附着物,施工人員使用吊繩和吊板自上而下逐步刷裂縫。

2、外牆瓷磚裂縫滲水處理

①使用材料:無色拒水溶液和速疑型堵漏劑。

②施工方法:將瓷磚接縫處的細微小洞用堵漏劑填實後,將無色拒水溶液用毛刷塗刷到縫隙及瓷磚表面上,溶液在四小時後即形成一層透明防水隔離層,本溶液防水能保留原瓷磚顏色。

③工藝流程:用毛刷和膩子刀將外表面清理乾淨,施工人員用吊繩及吊板,自上而下逐步塗刷外表面。

五、質量要求: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書面或口頭交底,按照施工工藝進行規範施工,做到

確保優良工程。

2、保質期五年,保質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至合格;因人為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造成及乙方施工範圍以外的質量問題由甲方出資維修。

六、結算價格及付款方式:

1、施工價格及要求:根據雙方協商 勝大花a區一期住宅按住户簽字認可後的工程量維修費用貳佰貳拾(¥220)元每户;勝大花園c區一期住宅按壹仟柒佰陸拾(¥1760)元每單元計算(包括所有外立面防水處理)。施工要求須參照和依據《屋面防水工程技術規範》及《防水塗料技術規範》之標準進行施工。

2、付款方式: 維修施工時料費及人工費由乙方預支,工程結束後的兩個月後內結清維修工程款的90剩餘維修款做為維修保證金,在保修期結束後的兩個月內支付。

七、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必備工作。乙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出現任何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經雙方同意由東營市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 4 份,甲乙雙方各執 2 份。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0

業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定開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1、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______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___%;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___%;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___%。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___%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___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______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___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___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___方承擔)。

(3)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___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___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簽約人):______(或授權簽約人):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

設計單位:_________

設計編號: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協議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_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大型建築安裝工程,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協議,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詳見附件。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協議。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協議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協議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_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

八、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牴觸。

九、在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協議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___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略)

2.___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2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

總承包協議或專業承(分)包協議(以下稱為“總(分)包協議”),雙

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分包範圍: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結束工作日期:___年

___月___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___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協議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

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

達到質量評定____等級。

5、協議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協議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本協議;

本協議附件;

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協議;

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協議。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協議另有約定外,本協議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協議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協議(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

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

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協議或專業分包協議(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

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協議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

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___天前,向勞務分包

人提供圖紙___套,以及與本協議工作有關的標準圖___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協議的項目經理為

___,職務:____,職稱:____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協議的項目經理為

___,職務:___,職稱: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

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

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協議項

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

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協議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

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

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

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

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

活臨時設施: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

任為:_______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

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

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

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

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

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協議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

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協議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

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

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

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

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

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

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

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

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

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

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

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

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

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

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

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

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

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5)(6)(7)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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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

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協議約定的、與勞務作

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

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

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

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

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

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

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

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

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

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lo天

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

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

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

準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

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

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

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

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

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

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

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

為:_______________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

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__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

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

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後,工程承

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

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

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

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5】【6】【7】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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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

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

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

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採購材料費用為:___ (單價)

___採購材料費用為:___(單價)

___採購材料費用為:___ (單價)

___採購材料費用為:___ (單價)

16.4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

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___%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

算;

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

算。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協議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

包死,不再調整。

17.3採用第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元。

17.4採用第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17.5採用第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___,單價為___元。

17.6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以本協議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

%,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

的差額予以調整;

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

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

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

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

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l 9.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

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協議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元;

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___ 年___ 月___ 日,支付___ 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19.2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

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協議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

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

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

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5)(6)(7)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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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

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l、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

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

紙和説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

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增減協議中約定的工程量;

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

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

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

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

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

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質

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

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

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

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協議約定工作。但工程

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

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

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

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

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台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

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

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

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

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

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

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

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

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

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計價方式,進

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

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

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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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協議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協議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

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協議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

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

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

付每日___‰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協議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

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

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

包人支付___ 元的違約金;

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

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 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

的違約金;

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協議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

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 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

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協議時,違約方承擔

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協議。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協議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

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

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協議。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

據總(分)包協議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

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

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協議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

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

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

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協議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

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

通知;

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l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

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

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

證據;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

資料後2l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

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

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

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 規

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

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5》《6》《7》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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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

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

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___ 種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協議,保

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單方違約導致協議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協議;

調解要求停止協議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協議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協議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合理合法的原則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內容:

四、承包方式:

五、承包價格:

六、付款方式:

七、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

1、按照協議約定時支付工程款。

2、現場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進度、驗收等。

3、現場協調各工種之間的工作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矛盾。

4、給乙方及時提供在施工過程中滿足施工要求的條件。

(2)乙方: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協議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執行防水工程相關規範及標準。

2、提供防水材料的合格證和相關資料。

3、遵守甲方在協議範圍內的相關規定。

4、嚴格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員,不拖欠員工工資,乙方人員及設備、材料自行管理。

八、違約責任

如違約,造成的一切責任由違約方全權承擔一切責任。 本施工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相關工程款項結清時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4

協議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用中央空調系統安裝施工的特點,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施工家用中央空調系統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協議附件和所有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甲方聯繫人或委託聯繫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4.甲方所提供機組:

室外機:

二、工程施工週期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完成隱蔽工程安裝驗收。

待_________裝潢工程結束後,進行系統調試、竣工驗收。

三、施工管理

1.乙方按照已被甲方確認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2.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將與機組相匹配的水、電源接到乙方指定安裝室內外機組所需的位置。

3.甲方在乙方施工前,負責清除施工現場的障礙物,使現場具備施工條件。

4.施工圖和室外機安裝位置,如需得到消防、環保、物業部門認可時,由甲方負責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5.乙方施工期問應遵守消防、環保、保安、物業等有關部門的規定。

四、工程造價

1.本協議安裝工程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因甲方原因變更設計,需增減材料,總價應相應變動。因此而造成的未計價材料、人工費等均按增減帳按實結算。具體變動價格,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五、付款方式

1.協議簽定後,甲方即支付給乙方協議總價的l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材料進場,甲方即支付給乙方協議總價的4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隱蔽工程驗收合格,甲方即支付給乙方協議總價的4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協議總價的1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5.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應開具統一發票交甲方。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

1.乙方保證使用的銅管、風管材料、管材、保温材料及控制元件均附有企業的產品合格證書。

2.隱蔽工程安裝完成後,甲、乙雙方應辦理檢查與驗收手續,甲、乙雙方簽署《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單》。驗收時間,乙方應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天內驗收。

3.甲方在裝演工程結束後,應當在2天內通知乙方進行家用中央空調系統安裝工程竣工驗收;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天內組織驗收。

4.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簽署《竣工驗收記錄單》。乙方對安裝的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期1年,管道風口保修期2年,從竣工驗收結束、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5.工程竣工後,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l份。

6.施工規範及工程竣工驗收標準,按照上海家用電器行業協會家用中央空調專業委員會制定的相應規範進行。

七、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協議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上海家用電器行業協會家用中央空調專業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市或所在區、縣消費者協會投訴。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選定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變更設計或甲方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致使工期延誤的,每延誤l天,甲方應當支付誤工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給乙方。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已累計付款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竣工驗收不合格,如系乙方未按圖施工或施工質量達不到《家用中央空調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要求,乙方必須無償返工,並承擔返工所造成的損失及逾期竣工的責任;如系設計造成的原因,由甲方向設計方追究責任;如系設備原因,由甲方向設備供應方追究責任。

九、其它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5

甲方: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 年月 日簽訂的《___合同/協議》(下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

鑑於:

甲方和乙方於 年月日共同簽署了《___合同/協議》,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_合同/協議》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部分

其它事項説明

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___合同/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___合同/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6

以下簡稱總承包方:____,

以下簡稱分包方____。

雙方根據分工負責、配合協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築安裝任務,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____。

第三條 工程範圍____。(可用列附表辦法)

第四條 質量標準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説明書及《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範》列出)

第五條 承包方式____(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總承包人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分包方應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六條 工程總價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元整。

第七條 工程包價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方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 付款辦法第九條 工程期限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工程範圍自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年__月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 中間交工本工程項目範圍內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開工於__年__月__日開工於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 雙方聯繫制度及協作辦法______。

第十二條 關於工程保密辦法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______。

第十五條 協議有效期限,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六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正式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總承包方收執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份。

第十七條 協議附件總承包方:

負責人:____地址:____電話:____分包方:

負責人:____地址:____電話:______年__月__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農户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為了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公益事業建設,改善人民羣眾生活水平,依據(__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神,在_________鎮_________居委會______________部分農户,徵用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如下意見:

一、徵用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間為_____年;

二、被徵用農户面積為畝;

三、付款方式為一次性補償。按照_____省_____市(20_____年_____號)文件精神執行;

注:徵用土地為__________元每畝。

四、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後,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施工,不得無理取鬧,如甲方組止、破壞,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鑑證方一份,甲乙雙方同意後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鑑證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8

本協議由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共同簽署。

現乙方所承擔的所有電力設計工程已全部完工,甲乙雙方均履行了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為保證工程結算的準確性,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在雙方已經達成《工程設計技術合作協議》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甲乙雙方就20__年第四季度合作,_______的全部結算事項達成如下共識條款:

一、20__年第四季度,甲方共應向乙方支付設計費合計______元人民幣。

二、經甲乙雙方核對,扣除乙方依據雙方合同約定三個點的税費______元和管理費用____元。甲方實際應支付乙方設計費合計______元。

三、本協議訂立後,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的所有結算事宜已經處理完畢,所有權利義務已作最終處分,不再有其它爭議。

四、履行本協議產生的所有權利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移

五、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妥善協商解決。本協議若發生爭議,由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原合同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即刻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希共同遵守執行。雙方賬款結清後,本協議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19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協議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協議組成文件

組成本協議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協議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協議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協議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協議價款。變更協議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協議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協議已有的價格變更協議價款;

(2)協議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協議價款;

(3)協議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協議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協議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協議價款。

第八條 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 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協議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傢俱和陳設採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並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係;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税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説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範、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築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於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並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 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於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後,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並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 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協議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協議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協議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 關於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4)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3)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協議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 關於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 關於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後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2)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後

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後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關於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1)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大寫): ;

(2)其他方式: 。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金額

支付時間

第一次: %

大寫:

第二次: %

大寫:

第三次: %

大寫:

第四次: %

大寫:

工程驗收後 天內付清。

3、特別費用的約定:

(1)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2)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3)協議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税費,税費由甲方按實際徵收税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税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項目,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後,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項目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為增加項目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項目造價大於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 關於工程保修的約定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之日起 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項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 。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人不按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協議義務或不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為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為: 元,協議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金為 元。

3、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並經過承包方催告後仍沒有支付,並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為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協議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協議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協議義務或不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為應向發包人承擔 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協議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協議。簽訂本協議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協議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協議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協議,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協議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並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協議附件

1、工程施工項目確認書

2、施工圖紙或工藝説明確認書

3、項目變更單

4、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單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6、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7、工程驗收單

8、工程結算單

9、工程保修單

10、發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第二十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還款協議書 篇20

甲方: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有限公司

關於乙方訴甲方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及相關費用共計:550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分期付款,並約定根據2、3條款的完成情況於20__年9月10日前支付100萬元,20__年10月支付100萬元。從第三個月起甲方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50萬元,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款項止。甲方不能按時支付款項,支付所欠款項的20%的違約金。若因乙方造成的原因,甲方不支付違約金。

2.乙方在甲方開始付款第一筆100萬元款項後,應將涉及該工程的有關工程的所有技術資料轉交給甲方,甲方出具收到手續,否則甲方第二次付款時間將延至乙方交付材料時。

3.乙方在甲方開始付款第一筆100萬元款項前,應將涉及該工程的屋頂防水工程做完並驗收合格,否則甲方第一次付款時間順延至屋頂防水工程驗收合格時。

4. 乙方給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的所有工程款項的發票,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開具發票的費用10萬元人民幣。

5.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三日內,雙方應向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提交本協議一份,申請法院出具調解書。

6. 雙方關於該建設項目的糾紛至法院出具調解書後終結,今後互不追究。但乙方仍應承擔國家的建築物的保修、維修等義務。

7.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一份,同樣有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20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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