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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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後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由於我國規定職工每週工作時間不得高於40小時,因此一般用人單位實行每週休息兩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xx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xx〕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xx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節:2月18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補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五、端午節: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補休。
六、中秋節:9月27日放假。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衞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羣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xx年12月16日
標籤:
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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