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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法制工作總結

工商法制工作總結

一、抓長效管理,著力完善依法行政的相關機制

工商法制工作總結

1、編制職權目錄,推行行政權力網上公示制。

(1)清理行政執法依據,準確界定職能許可權。對全域性行政職權法律依據進行全面、細緻的梳理。一方面,堅持按照“職權法定”的原則,組織全系統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對現已行使的各項職權及依據進行及時申報登記;另一方面,按照“誰行使、誰清理”的原則,採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組織機關科室認真對本條線行使的職權依據進行全面清理。堅持做到沒有法律依據的職權要堅決停止,職權範圍與許可權不清的要明確,凡符合條件的准予備案。

(2)在清理的基礎上,對行使的426項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徵收等職權編制職權目錄和自由裁量權行使規範,對職權行使依據、承辦機構、服務指南、流程圖、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標準和職權行使過程中的風險點予以明確,並通過政府資訊網進行公開、公示。

2、健全規範性檔案辦理機制,強化規範性檔案辦理工作。一是專題行文,明確規範性檔案辦理要求。今年,省、市局出臺了規範性檔案都必須經法制機構稽核把關的相關規定,我局即制定下發了《如東工商局關於加強規範性檔案辦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凡縣局規範性檔案及與相關部門會籤檔案在報批簽發前,必須經過法制機構稽核。未經法制科稽核,辦公室不得承辦印發。二是外請專家,開展業務知識培訓。為了使規範性檔案制定合法、合規,舉辦規範性檔案辦理知識講座,邀請縣政府法制辦負責人現場授課,從規範性檔案的概念、特徵、制定原則、行文結構、常見問題和審查備案等六個方面作了闡述,局黨組成員和機關全體幹部參加了培訓。三是加強協調,規範內部操作流程。為使規範性檔案辦理工作不僅僅停留於檔案規定,法制科主動與辦公室、資訊中心協商,在辦公自動化收發文子系統中運用相關流程,實施規範性檔案的法制稽核,明確檔案流轉程式和操作方法。對未經法制審查的規範性檔案,由辦公室通過辦公自動化提交法制稽核或退回擬稿單位。四是關口前移,建立規範性檔案審查報備聯絡員。明確各業務科室兼職法制員為規範性檔案審查報備聯絡員,具體負責本部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初審和報審工作,將關口前移,提高文稿質量。

截至10月25日,法制科共對36份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審查、會籤,並及時向市局法制處和縣法制辦進行了報備,備案率均達100%。

3、規範執法程式及執法文書。一是根據28、29號令的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修訂了《如東工商局案件流程管理內部規程》,進一步規範辦案程式,對以縣局名義處罰的案件試行案件流程控制,從案前調查到立卷歸檔等十個環節進行全程監控,要求分局在報審每一案件時均附流程實時跟蹤單,對各個環節的起止時間、承辦人員、交接人、交接時間詳細記載,使每個環節的辦結期限和責任人一看就明瞭,有效杜絕了案件久拖不決、責任不明的狀況。二是全面推行XX年版執法文書。總局78種新版執法文書正式公佈執行後,科室迅速在全系統徵集意見,並根據各單位的修改意見,向全系統編髮了78種新版執法文書。並針對基層辦案人員資料不足的問題,蒐集整理了新版執法文書使用軟體,為執法人員規範執法、便捷執法提供了基礎保障。

二、抓制度創新,積極拓寬依法行政方式途徑

(一)進一步深化五項制度,拓展和諧監管領域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支援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各項舉措,謀求積極行政、和諧行政,深入推進“五項制度”,專題下發了《關於支援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深入推進“執法為民 和諧監管”五項制度的實施意見》,通過三項措施的落實,進一步豐富了“五項制度”的內涵。

一是拓展監管方式方法。在不違背“五項制度”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只要有利於和諧監管目標的實現,可以靈活選擇與運用相應的非強制性監管手段和方法。除書面通知外,還可包括口頭告知、公示公告、召集座談、開辦培訓等實施載體

二是延伸監管實施內容。結合省、市局支援企業發展的相關舉措,從廣宣政策法規、善施行政告誡、勤於行政指導、慎定行政處罰等方面入手,從以下幾個方面延伸監管實施內容:1、擴大宣傳教育內容。除《宣傳教育提示制度》中規定的九項內容外,凡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根據相對人的實際和需要,均作為向行政管理相對人宣傳教育的內容。2、拓寬行政告誡實施範圍。除《輕微問題行政告誡制度》中規定的十七種行為外,增加六種可給予行政告誡行為。3、增加行政指導的情形。除規定的三種情形外,對企業營業限期和戶外廣告登記、商標註冊證、動產抵押登記、股權質押登記有效期限即將屆滿、市場主體決定解散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等九種情形,實施行政指導建議。

三是強化監管保障機制。著重從監督、糾偏的角度,對是否超越工商職能,是否符合“五項制度”的原則,是否以實施“五項制度”代替依法應予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定期督查指導,防止出現偏差。

截至10月25日,全系統共對2156戶次的企業按照“五項制度”實施要求進行了監督管理。其中,發放宣傳教育提示書1890份、提出行政指導建議35起、輕微問題告誡149份、約見當事人36次、案後規範企業46家。

(二)進一步細化五項制度,創新行政指導體系

從把握五項制度的內涵出發,使五項制度更具指導性,與註冊條線共同制定了《關於推行登記註冊行政指導制度的實施意見》和《登記註冊行政指導實施細則》,將五項制度中的“宣傳教育提示制度”拓展延伸為市場主體准入前的投資引導制、准入中的登記輔導制、准入後的提示解難制及其包含的8項子制度。該項登記註冊行政指導體系已被市局在登記註冊條線進行了推廣。

(三)架設溝通橋樑,有效化解行政爭議

科室不斷優化工作方式,積極發揮“案件協調中心”、“法律諮詢服務中心”的作用,對內變被動送審為主動稽核,變案後核審為提前介入,及時掌握瞭解重大案件的真實情況和進展,對榮澤水產、恆通給排水等案件當事人申辯、陳述的意見進行及時的查證落實。做到“三個隨時”:即對上報的案件做到隨送隨審,對執法中遇到的問題,隨時諮詢和答覆,對分局要求現場指導的,隨叫隨到。此項制度的實施,為分局查辦案件確立了調查思路和方向,極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對外做到暢通縱橫溝通渠道。如在核審東大案件這一社會輿論較為關注的案件時,科室按照分管局長的要求,積極主動的向市局相關條線彙報案情,數次與法院、法制辦等部門協調溝通,兩次舉行聽證聽取當事人的意見,構建訴前調解銜接機制,有效化解行政爭議。

三、抓隊伍建設,全面實施精兵強基工程

1、調優隊伍結構,嚴把基層法制員進口關。

根據年度法制建設需要,著重在法制員隊伍建設上做好工作,一是嚴格把好基層法制員的進口關。要求各基層分局推薦三名法制員候選人,其中至少有一名非執法辦案專職人員,為推行基層法制員“ab”崗、徹底實現辦審分離做好準備。二是加強法制員的崗前考核。對推薦的法制員,通過“如東工商學習線上”資訊化平臺,以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為主要內容,進行大題量、短時間的網上崗前考試,根據考試成績擇優確定法制員,並由各單位書面報法制科備案後方可上崗。通過嚴格篩選,共有26名法制員通過考核,其中,新調整9名,佔34.6%,非執法辦案專職人員超過50%,平均年齡37.6歲,全部達到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佔73%。使業務精、能力強、作風好的年輕工商幹部充實基層法制隊伍,增強法制隊伍整體活力和能力,基層法制隊伍結構明顯改善。

2、注重實效,夯實基層業務基礎。

確立了法制培訓以執法需求為導向,貼近基層執法實踐的指導思想,堅持全員學法、分類培訓,倡導創新培訓方式,做到因人制宜、因需制宜,提高培訓的實效性和針對性。

1、加強全體幹部的執法培訓工作。積極融入“崗位能力達標”工程,以分崗達標、“紅盾課堂”和“工商網校”為載體,以國家工商總局28、29號令、《食品安全法》、《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等法律法規為重點,分層次、分批次、多形式的開展學法活動,為廣大幹部充電,精心組織全員業務培訓,促進履職能力提升。如以流動講座的形式進行28、29號令巡迴培訓,分設縣局機關、豐利分局、岔河分局三個會場,從修訂28、29號令的意義作用、主要亮點和新舊對照等方面,進行逐條解讀,並當場進行案例分析的課堂測試,檢驗全員學習效果。

(2)開展法制員核審練兵。定期抽選已結案歸檔的案卷,將其掃描文件下載至如東工商網校,採取網路競賽的方式進行核審競賽。競賽時參賽人員以本人名義登陸網校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答題、提交答案,超時答題網頁則自動關閉,同時將競賽成績在全系統進行公佈。賽後,法制科進行點評,評選出案件核審能手,以達到法制監督、培訓、服務三位一體的有機結合。案件網上核審競賽以其方式新穎、內容貼近實際,考試方便快捷、效果突出受到基層法制員的歡迎。

3、完善法制員業績考評管理機制,加大內部管理力度。

在去年建立法制員業績管理檔案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完善法制員業績考評管理機制,擴充業績檔案的內容,建立了 “三類檔案”,即個人學法檔案、個人核審檔案、執法監督檔案,使業績考評工作進一步量化、陽光化。

4、規範執法主體資格。針對許多執法人員因工作調動、執法證件遺失及新進公務員、軍轉幹部無執法證的情況,組織實施了執法資格考試及執法證換髮、補發工作,為規範執法提供了保障。

5、認真開展理論研討和資訊報道。針對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中出現的爭議和問題,我們及時組織調研,各分局兼職法制員均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撰寫一篇案例分析,並在法制網上進行公開討論,營造了濃厚的學習氛圍。另外,科室共上報資訊20篇,研討文章兩篇,其中市局法制網錄用資訊15篇,江蘇工商研究和南通工商各登載一篇研討文章。10月20日,法制科王娟同志作為南通局代表之一參加了第24屆沿海開放城市、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工作研討會,並就其撰寫的《海域使用權出資初探》一文在大會上作了交流發言。該交流文章以如東豐富的灘塗資源為切入點,從嶄新的視角對海域使用權這種新型財產權利進行了綜合分析,積極探索了一條公司出資的新途徑,得到了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及與會代表的高度關注。

四、抓法制監督,有效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法制監督是法制科一項重要職能,一年來科室力行舉措,重抓質量,鞏固成果,促進提高。

1、圍繞法制核審,加強法制監督工作的規範度。立足對行政處罰案件核審的基本職能,嚴格按照國家局28、29號令強化把關意識,全系統共核審一般程式案件280件,簡易程式案件364件,未發生一件因行政處罰而複議或訴訟的案件;經法制核審的案件,在市局組織的多次執法檢查中,全面達到了省局提出的“三無”法制工作目標。

2、突出執法監督,做到三個“定期”。一是定期檢查。對行政許可、行政執法行為每季度均通過自查、互查、抽查等形式至少開展一次執法檢查,做到重點檢查和全面檢查相結合,全年組織各類執法行為評查活動4次;二是定期點評。認真評析每一次檢查結果報告,並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收集,然後歸納出個性和共性問題,有針對性的進行指導,對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及時加以糾正;三是定期通報,利用會議、培訓、內網發文等形式,定期通報各單位執法質量,促使各單位爭先創優。

3、積極牽頭組織各類執法檢查。今年下半年,省市局相繼對我局進行了食品安全暨外資登記工作執法檢查和文明分局檢查,法制科作為牽頭部門之一,主動當好市局、機關各科室及分局的聯絡員,並多次到分局督查指導各類臺帳、檔案資料的建立健全,做到整體佈局、點面結合,為我局順利通過檢查提供了基礎保障。

4、推進依法行政考評體系的落實。《基層分局依法履職工作規範》及依法行政考評體系是市局今年的一項重點和亮點工作,也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載體。法制部門作為牽頭部門之一,及時制定了推進基層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程,出臺了工作方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指導、誰考評”的原則對考核評價體系進行細化分解,對每一項考核專案均落實了科室和分局的第一責任人和具體承辦人,建立了長效考評與重點考評相結合的依法行政考評機制,以確保十個基層分局在依法行政考核中全面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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