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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實務--五個工作日無約束接觸

招聘實務--五個工作日無約束接觸

招聘實務--五個工作日無約束接觸
如何招聘到合適的人,這應該是HR們最頭痛的事情之一,Lily小姐在她的《企業留人之道》中也描述了招聘到合適的人的重要性。

可是究竟怎樣才可以招聘到合適的人呢?崗位素質模型的建立當然是必須的,這在許多的文章中或者人力資源管理的書中都有介紹,相信很多HR也都瞭解,在此我就不班門弄斧了。

個人工作中總結了一點經驗,拿出來和大家分享,我把它叫做“崗前五個工作日無約束接觸”。

具體做法是要求面試認為合格的人員前來公司工作五個工作日,事先約定,這五個工作日雙方不簽定任何協議,只是作為相互進一步瞭解的一次機會。在這五個工作日當中,人事部門細心觀察,用人部門會給予相應的測試,五個工作日後,如果雙方都覺得合適,再正式進入試用期。這樣做至少有如下好處:

1、 可以考驗應聘者加入公司的誠意。

沒有誠意的人,一般不能認同這種做法。

2、 可以考驗應聘者的信心。

沒有信心的人,一般也不能認同這種做法。

3、 對應聘者比較公平

有些人在應聘的時候,還沒有離開原來的單位,如果正式進入試用期,勢必要求他先離職。結果進入公司沒幾天就發現不太合適,這時候再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對應聘者很不公平。

4、 雙方的選擇更慎重,對日後的人才穩定有好處

面試的時間畢竟很短,應聘者在面試期間最多隻能接觸人力資源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而且也是短暫的交流,對將來要一起共事,甚至可能要朝夕相處的人卻不能瞭解。很多事實表明,員工提出辭職有時候和待遇、工作內容沒什麼很大的關係,而恰恰是對自己上司或者合作人員不認同而導致離開。所以,五個工作日可以讓應聘者對公司、對上司和同事有更多的瞭解,公司也可以對應聘者瞭解多一些,通過綜合評介來決定是否正式進入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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