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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通用16篇)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通用16篇)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

老師們、同學們: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通用16篇)

大家早上好!

同學們,你們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正值花季,你們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識,有了一定的獨立意識,普遍希望得到社會的支援,理解,尊重讚揚。以體現自己在社會中的價值。但年齡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現象的發生。有些現象我們學校也曾發生過,比如:有的同學在我們學校上學的時候,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不摸,小到別人的一根筆,一塊橡皮,大到偷錢,偷其他財物等等。還有的同學有打架的不良行為,總之在他們的小小的年紀,就已經有了許多不良行為記錄。當他們走出我們的校園,或早或晚,有的可能就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最後走上這一步,並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實他們就是在你們這個階段,你們這個年齡開始一步一步不聽教育,漸漸變壞的。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也在漸漸地影響了我們,比如網咖,對你們的成長就極為不利,你們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甚至違法犯罪啊。因此,我們完全有必要一起來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來儘量減少直至完全避免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

藉此機會,我特別向大家提出幾點希望:

一、認真學習,貫徹和執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它是規範學生行為,提高學生素質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全按照《守則》和《規範》來做,就是一位好的學生。

二、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各班舉辦一次以“法律在我身邊”為主題的中隊會或班會。通過主題班隊會,喚起每位同學的法律意識,使同學們認識到法律無處不在,法律無時不在。遵法、守法應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總之,作為學生學法的主要目的就在於:

1、學法、懂法、守法、不違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受侵害。同學們,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祝願我們的廣大教師和學生一同舉起生命的盾牌。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個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這把雙刃劍,平安、健康、茁壯成長。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2

尊敬的各位、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首先我代表上莊中學全體師生對各位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中心的感謝。

同學們,天氣這樣冷,鄉政府、市局、中心校的各位還來參加我們的法制教育大會,充分體現出上級對我們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大力支援。

同學們,老師們,“加強法制重要的是要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國小、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瞭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徑,也就是加強教育,尤其是學校法制教育。

今年的“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也是__普法的的年。今年普法活動的主題是“弘揚法治,促進社會和諧”。關於學生工作的內容是“為了明天”。明天是你們的世界,你們是明天的主人,你們是明天的建設者,國家、社會需要你們成為德才兼備的人才。

經過今天的學習,我們每位同學都要深刻認識到學法、知法、懂法的主要性,在你今後的生活中遵守法律,宣傳法律,利用法律,創造屬於自己的幸福人生。

同學們,剛才派出所的同志,用詳實的資料、鮮活的事例、形象的語言給我們作了精彩的法制報告,給為我們全體師生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

同志的報告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既有理論又有事實,把枯燥無味的法律知識講得通俗易懂,聽後既讓人深思又令人警醒。同志的報告告訴了我們一個樸素的道理,就是怎樣做事如何做人。

同志列舉的案例,用活生生的事實,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這些犯法的人員,也曾和你們一樣有過美好的童年,高尚的理想也曾在他們心中紮下根。但是,由於他們平時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在青少年時期從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起,不注意小節,最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懲處,給社會帶來了危害,給家庭帶來了恥辱,也給自己帶來了終身的悔恨。同學們,案例是血淋淋的,教訓是慘痛的。

同學們,認真地想一想,我們坐在寬敞明亮的教室裡,承受父母無微不至的照顧,接受老師諄諄的教誨,大家不要辜負國家、父母、老師,而是要珍惜今天、努力學習。

我們學校始終注重德育工作,多年來始終注重養成教育,從入學那一天開始,老師們就在培養你們的良好行為學習習慣,要求大家有禮貌、愛學習、講衛生。

尤其是今年,我們開始了一系列的學習《弟子規》的行動,很多同學已經開始在自己的生活中實施。比如回家孝順父母,在學校尊敬老師、愛護同學,在外講誠信等等。我們在班會課、晨會課、學校大型集會一直在對同學們進行法制、德育教育,更是充分利用了每兩週一次的法制教育課。我們的德育處也加大了檢查、評比力度。

可以說,學校的校風校貌發生了很大變化,絕大多數同學都能遵守學校紀律,體現了良好的道德品行。但是還有少數學生的所作所為不盡人意。比如貪圖安逸抄作業、不完成作業,不熱愛學習等,這些都是非常危險的。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文化素質不高、分辨是非能力較差,經不起誘惑,很容易被別人拉攏、利用,以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不計後果等,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中學生,正是青春好年華,正是學知識的最好時光,也正是模仿能力強、易受各種誘惑的時候,很容易走錯路,那麼學生怎樣做才能避免走上犯罪道路呢?

1、要樹立遠大理想。

周恩來總理在13歲時就立志“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正是這個理想,它才以“面壁十年圖破壁”的刻苦,尋求救國救民的道路。有遠大的理想,才能拋除所有雜念,才能專心致志,才能在學習中尋找到樂趣,同學們就沒有時間去做壞事,沒有犯錯誤的機會,我們班級裡就會形成比學趕幫超的良好學習氛圍,我們學校就會呈現只聽到琅琅的讀書聲,只看見專注讀書身形的好局面。

2、選擇好品質的朋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問同學們:你是選擇好朋友還是壞朋友?相信不會有同學說選壞朋友。但是,當真正與同學朋友相處的時候卻常常是錯誤的。有同學傻乎乎跟在那些懶惰、欺負人、話謊的人後面,這些同學其實非常危險。請同學們相信:與出色的人為友,想不進步都難。同學間還要友愛。學校裡,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團結合作。如果意見不一致、出現矛盾,不可張口罵人,更不可揮拳打人,傷到自身或他人。

3、要從點滴小事嚴格要求自己。

有句古話是:“小時偷針,長大偷金。”意思是說小時候偷根針,這是很小的壞事,可是一旦小的壞事做多了,形成了習慣,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宋代有個縣令叫張乖崖,一天,他看見一個小吏從府庫中慌慌張張地走出來。張乖崖叫住小吏,發現他頭巾下藏著錢。那個小吏支吾了半天,才承認是從府軍中偷來的。張乖崖把那個小吏帶回大堂,下令拷打。那小吏不服氣:“錢算得了什麼!你也只能打我,不能殺我!”張乘崖大怒,判道:“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張乖崖當堂懲罰這個小吏。

還有一點是最重要的。在學校守法,也就是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是有條件的。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3

各位、老師: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養成良好習慣,自覺守法。

同學們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意思是說不要以為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為這件壞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涉及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麼樣過馬路,不能打擾別人休息,不能破壞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時要注意什麼等等。像隨地吐痰,亂闖紅燈,還有攜帶管制刀具,到了學校拿出來炫耀,實際上這樣做已經是違法了。因此大家要學習法律,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自覺遵守《條例》和其它法律法規。關鍵是要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從小事做起,遵守《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還有些同學會說我現在還不到十四周歲呢,在這裡我要告訴你們,如果你實施犯罪行為時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處罰、送勞動教養、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等等。為一個人常言道:千里之提,潰於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範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

幫助他人,抵制不良誘惑。

有的同學可能會說,我只要自己不違法,別人的事情與我無關。這是不對的。如果我們身邊的同學、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我們應當及時阻止,給他們講解法律,讓他們認識到違法的後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為社會做出了貢獻。比如:有的家長晚上喝酒回來,把音響開啟,乘著酒勁拼命地唱歌,影響到樓上樓下,你呢可以好好勸勸家長,告訴他夜深人靜的時候,這麼大的聲響會攪得鄰居不安的,同時也是違反《條例》的行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來處理多不好啊。這樣你的家長可能就會及時改正。

學會自護,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候會遇到各種各樣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麼辦呢?我們要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應變能力,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同學們在遇到侵害時入時擺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到違法人員的隨意侵害。

最後祝願所有同學們都能夠學法、懂法、守法,奮發向上、健康成長!謝謝大家!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4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早上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都知道這樣一句話,那就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裡的規矩是指什麼呢?我今天要說的就是指法制法規。因為有了法制法規,才對人們的行為有了約束,才有了所謂的規矩。在當今社會,法制法規已經進入了每一位老百姓的家,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離中學生的生活也越來越近。

首先,我想問的是,什麼是“法制”,法制法制,顧名思義,就是法律和制度的結合。對於中學生來說,或許只是一個正在叩響法制大門的學生,又或許對所謂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著時代的朝陽,法制也讓越來越熟知。法制影響了的生活,引導著的學習,著不斷向前進步。同學們,都是21世紀主人青少年,是未來祖國的主人,對於學習階段的來說,不斷要學習書本知識,還要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制知識。因為法制教育不僅影響著的學生時代,更影響著的終生。

今年是我國普法教育的第24年,而今天又是法制的宣傳日,此時此刻,我向全校師生提出倡議:讓一起來學法,守法,用法,宣傳法。

一個人只有學習了足夠的法制知識,才能真正邁出人生的第一步。每個人的人生道路還非常漫長,在這漫長的人生道路中法制知識起著關鍵的作用。因為,只有學習了法制法律知識,才能真正理解什麼是合法,怎樣做才能不違法,只有學習了法制知識,才能明辨是非,才能遵紀守法,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也只有學習了法制知識,才能夠真正懂得“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所蘊含的深刻道理。法制法規是神聖的,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21世紀的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而每一個公民必須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守護著法制這道神聖的圍牆。因為,法制法規它保障了生活的安全,讓享有公民所應有的權益。廣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辦事,遠離犯罪邊緣線。

同學們,法制法規無處不在。它就如身旁的騎士,時刻給保護,作為新世紀的青年,要合理運用手中的法制法規知識,學會保障自己以及身邊的人權,讓都加入學法守法用法的行列吧,讓的祖國在法制法規的保護下,變得更加繁榮富強。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5

尊敬的.各位老師、同學們:

你們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養成良好習慣,自覺守法。

同學們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意思是說不要以為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為這件壞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涉及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麼樣過馬路,不能打擾別人休息,不能破壞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時要注意什麼等等。像隨地吐痰,亂闖紅燈,還有攜帶管制刀具,到了學校拿出來炫耀,實際上這樣做已經是違法了。因此大家要學習法律,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自覺遵守《條例》和其它法律法規。關鍵是要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從小事做起,遵守《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還有些同學會說我現在還不到十四周歲呢,在這裡我要告訴你們,如果你實施犯罪行為時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處罰、送勞動教養、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等等。為一個人常言道:千里之提,潰於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範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

幫助他人,抵制不良誘惑。

有的同學可能會說,我只要自己不違法,別人的事情與我無關。這是不對的。如果我們身邊的同學、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我們應當及時阻止,給他們講解法律,讓他們認識到違法的後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為社會做出了貢獻。比如:有的家長晚上喝酒回來,把音響開啟,乘著酒勁拼命地唱歌,影響到樓上樓下,你呢可以好好勸勸家長,告訴他夜深人靜的時候,這麼大的聲響會攪得鄰居不安的,同時也是違反《條例》的行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來處理多不好啊。這樣你的家長可能就會及時改正。

學會自護,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候會遇到各種各樣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麼辦呢?我們要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應變能力,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同學們在遇到侵害時入時擺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到違法人員的隨意侵害。

最後祝願所有同學們都能夠學法、懂法、守法,奮發向上、健康成長!謝謝大家!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6

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今天的主題是“做遵紀守法的國小生”。

最近我們身邊常出現一些較嚴重的違紀現象,如有的同學私自離校、動手打人、罵人……種種現象,令人擔憂同時也催人深思。

什麼叫遵紀守法呢?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閱覽室,裡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說,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閱覽室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這靜心閱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我們國小生正擔負著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學校裡,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在做什麼事時意見不同、出現矛盾,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們學校有著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國小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接班人。對青少年進行法制宣傳和教育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新成立以來,和政府高度重視青少年的培養教育,為青少年成長了良好的條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長。但是,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近幾年來,侵害校園的案件以及學生犯罪時有發生,嚴重破壞了學校正常的學習、教學秩序。我們一方面對侵害校園的犯罪要進行嚴厲的打擊,另一方面,也要加強校園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衛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從主體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頭腦簡單,解決問題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貪圖享受。從客觀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誤區;二是學校教育的失當;三是社會文化氛圍消極方面的誤導;四是缺乏社會救濟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對滯後:六是受社會經濟負面效應的影響。

對學生來說,讓犯罪遠離校園,應從自身做起,加強道德修養,從而剷除校園犯罪滋生的土壤。許多案例表明,校園犯罪事件的發生有一定的條件,一定的氣候,越是政治工作薄弱,學生紀律差的學校,發生的事件越多。如果我們讓陽光普照校園,那麼參與犯罪者就不敢出現。陽光是什麼,陽光就是學校的正氣,就是全校同學的正氣。

我們在打擊侵害校園犯罪的同時,還應加強自我防衛能力:

1、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們要多學點法律知識,弄明白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

2、增強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為什麼侵害校園犯罪屢禁不絕,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同學們沒有團結起來,缺少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面對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脅,竟然會束手無策,讓他們得逞,原因是他們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衛方法。一是要嚴格門衛值班制度。禁止閒雜人員出入,防止犯罪分子襲擊;二是同學們應該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青少年在哪些方面應受到保護。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險或可能發生危險時,要主動、及時地與老師、家長、公安人員取得聯絡,積極爭取學校、社會和家庭的保護和幫助。發生事情後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要大膽揭發壞人壞事,不要姑息養奸。

總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國民素質的提高,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民主與法制的推進,這都寄希望於廣大的青少年。為推進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開展,全社會都應當行動起來,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7

一、學生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國小、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學生學習法律知識是當今法治社會的需要。首先,學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法商”,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自覺地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正確適用法律對待和處理自己周邊的糾紛,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止違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

其次,學好法律才能正確地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學生享有法律賦予的生命權、受教育權、繼承權健康權、名譽權、人身自由權等權利受法律保護,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例如:有的個別學生父母讓自己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輟學,學生:你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辦?你學了《義務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父母必須使適齡子女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定,可以向學校或有關單位報告,求得解決。再如:某家養的狗咬傷了行路的學生怎麼辦?你學習了《民法通則》等127條後,就知道: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總之,只有學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三、學好了法律才能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法律體現人民利益,違法就是違揹人民利益,損害了人民利益,國家的法律靠全體人民來維護,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學習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從而自覺遵守法律,正確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建設順利進。因此,中、國小生學習法律非常必要。

二、學生應當學習哪些法律

作為在校學生,你們的年齡基本都介於8至13週歲之間,這個年齡是心理成長,變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階段,用一顆平衡的、正直的心態沿著正確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條條大路通羅馬”!每個人都會在不同的事業中取得輝煌的成績。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錯了路也許會貽誤終身。我們應當瞭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麼樣的年齡段應當負責什麼法律責任,從而我們中國小生應當掌握的哪幾種法律常識。

(一)18週歲以下均為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我們首先應當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從而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當尋求哪些保護。

(二)14至16週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16週歲:完全行為能力人。《刑法》規定16週歲為刑事責任年齡;《治安管理罰法》(修改前為《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14週歲為治安處罰年齡,也就是年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對自己的違法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但認知能力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的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以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我們學習了《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就知道自己如果違了法犯了罪,將會得到什麼樣的處罰或刑罰,從而做到自覺守法、護法,請同學們注意的是:法律不因為你不知道法律的規定,而實行違法犯罪的行為而不追究責任,形象的說:“法盲”觸犯了國家法律同樣要追究其法律責任!這就是“法恢恢,疏而不漏”!

(三)、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於他們正處於成長髮育的過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穩定的,也是最容易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群體,應由本人及其監護人共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四)、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傷害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12週歲以上方能騎自行車上路,18週歲至60週歲允許駕駛機動車輛〈小客可至70週歲〉

《通路交通安全法》於XX年10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等五次會議通過,第六條第四次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1、學生乘車時應該注意的安全:

①頭部、手不要伸出車窗外;

②上、下車不要擁擠;

③不要強行搭乘機動車;

④乘車時不要向車外亂扔東西。

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與司機聊天,影響司機安全駕駛……

2、學生行走時應該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側靠邊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遊戲、打球等;

③橫穿公路時,要前後觀看清楚後,確保安全通行,有橫行斑馬線或天橋的地方,要走斑觀線或天橋,不要闖紅燈!

④不要向過往車輛拋雜物……

三、個別學生容易發生的不良現象

《未成年人保護法》列舉了九種不良現象,希望在坐的每個學生都要牢記在心,作為自己的一條警戒線!這九種不良現象最容易引發違法行為,甚至誘化走上犯罪的深淵!我們要時刻警惕它。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1、曠課,夜不歸宿;

2、攜帶管制刀具;

3、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6、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7、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8、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9、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同學們!讓我們利用團、隊活動時間,來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律學習,提高自己的“法商”,讓法律陪伴我們一起健康成長!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8

感謝12中的給我這次機會和同學們交流一下關於校園暴力的有關問題,下面我從以下三個方面:校園暴力的涵義、種類及巨大的危害;導致校園暴力產生的主觀(學生自身)原因;校園暴力的預防及處理方法。向大家彙報一下,在沒有彙報之前,我簡單向同學們介紹以下工讀學校——

錦州市工讀學校坐落在紫荊山腳下,成立於1979年8月,至今已經走過了30年的風雨歷程。為錦州市教育挽救3000多名問題學生。現有教職工29人,其中中學高階教師6人、中級教師10人。這所學校是對違法和輕微犯罪,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問題學生進行早期干預、早期教育、挽救的特殊學校,是九年義務教育的一種補充形式。它是一所包容“工讀教育、託管教育、職業教育、校外教育”等多位一體的綜合型學校。

一般情況下,問題學生通過以下渠道進入工讀學校學習。第一、由派出所、刑警隊等公安部門直接送到工讀學校學習。第二、由所在學校向工讀學校申請,教育局審批,進入工讀學校學習。第三、由學生家長同意,向工讀學校申請,直接進入工讀學校學習。

這裡我重點說一下第二個途徑即——由所在學校向工讀學校申請,教育局審批,進入工讀學校學習。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局年100號檔案,對那些小錯誤不斷,大錯誤不犯,屢次違反校紀校規,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同學,經原校教育不能改正錯誤,又不能開除的,由原校直接送工讀學校接受教育。

近年來,我們市的中國小教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勤奮好學,努力向上”正成為校園文化的主流,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與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園暴力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們所講的校園暴力,特指發生在學校及其周邊地區,由同學或校外人員針對學生生理或心理實施的、達到一定傷害程度的侵害行為。這也就是我們理解的通常意義上的“校園暴力”,我們稱之為狹義的“校園暴力”。由於時間關係我今天要向大家彙報的就是這種狹義的校園暴力。

我想用不著多舉例了,校園暴力這個毒瘤的確在給學生、學校和社會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給施暴者和受害者都帶來了巨大的傷害:

校園暴力在很多受害者的心裡都留下很深的烙印。但是,這種不良影響,不僅僅體現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靈成長和社會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施暴者的危害:

1、走上犯罪道路。那些常在中國小打架,特別是加入到暴力幫派的學生。很多都走上犯罪道路。學生李旭亮的例子。

2、社會遺棄。很難獲得社會(主要是學校和家庭)的認可,社會歸屬感長期得不到滿足,最後仇恨社會,危害社會,最終被社會遺棄。

3、“捷徑”意識。喜歡畸形發展道路,做人不會腳踏實地,難以感受到小成功的激勵。最後養成好逸惡勞的惡習。

受害者的危害:

1、肉體損傷或者殘疾、甚至付出寶貴的生命。

2、使受害者更加懦弱。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缺乏信心和勇氣。自卑。逃避。

3、痛苦。心靈的陰影和傷害。可能一輩子也揮之不去!

同學們,老師告訴大家,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法制的社會,我們的學校是一個神聖的殿堂,出現任何問題我們一定要及時的與家長、老師和學校溝通,如果這些都不能溝通,我們還可以訴諸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絕對不能產生以暴制暴的想法,這種想法不會解決任何問題!請同學們切記!

再有,同學們是未成年人,在遭遇校園暴力的時候,不提倡你們挺身而出,見義勇為,你們用特殊的方式一樣可以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那就是在你的身上或者在你的身邊發生類似情況首先不要慌張,不要害怕,要保護好自己不受肉體上的侵害,巧妙周旋,脫離險境,然後,及時的向學校的老師、家長等成年人報告或者撥打110求助,一定要說清人物的外觀特徵和地點!通過這些方式我們一樣可以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使這些犯罪分子沒有藏身之地、沒有可乘之機。只有這樣同學們共同努力我們才能創造一個安定團結的學習環境,使我們健康快樂的成長!

最後,如果感覺自己的心理受到了傷害,那麼一定要做心理調適。在教育心理老師的幫助下,消除心理陰影。

同學們:今天,我們一起了解了校園暴力的涵義、種類及巨大的危害;導致校園暴力產生的主觀(學生自身)原因;校園暴力的預防及處理方法。希能有所收穫。

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祝願我們的同學都能高高地舉起法律的盾牌,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個守法的中學生,加強防範意識,遠離校園暴力。平安、健康、茁壯的成長!最後,祝、老師們工作順利、闔家歡樂!祝同學們學習進步!健康快樂!謝謝大家!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9

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我叫,在信州區人民檢察院工作。今天我來給同學們講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識,以便同學們在今後學習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資訊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

那麼,什麼行為是犯罪的行為呢?要遠離犯罪,這是同學們首先要弄清楚的問題。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三)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今天在坐的都是國小生,也就是說你們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對未成年人犯罪,我國《刑法》第17條做了年齡及犯罪行為種類上的限制。《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週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充分考慮了他們的智力發展情況,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實上的識別能力,但由於年齡尚小,智力發育尚不夠完善,缺乏社會知識,還不具有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他們負刑事責任的範圍應當受他們刑事責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們對一切犯罪都負刑事責任,因此,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只有犯以上規定的八種犯罪,才負刑事責任”。由此可見,法律對未成年人加以保護的同時,也給予了一定的懲罰。那麼有些同學會說我現在還不到十四周歲呢,在這裡我要告訴你們,如果你實施犯罪行為時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處罰、送勞動教養、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等等。同時我認為一個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在這裡,我給同學們舉幾個說明未成年人由於不知道用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為、不懂犯罪概念而釀成大錯的真實案例:一個是發生在XX年的一名十四周歲的中學生投毒案,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該學生將自己買來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點老鼠藥,而後放入附近一國小的某教室的一張課桌抽屜裡,第二天,坐該課桌的國小生喝了這有毒的冰袋後,很快就死了。這起案件偵破後,該投毒的中學生後悔不已,他說自已沒有想害死人,以為國小生吃了只會拉肚子,但是嚴重的後果已經造成,該學生的後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懲罰,根據《刑法》的規定,投毒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後該同學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再給同學們講一個XX年發生的案件,被告人劉某年僅15週歲,原是四中的學生,在一次偶然的情況下進網咖玩了一下,覺得挺好玩,以後就經常到網咖玩,之後一直沉迷於玩網咖和遊戲機,但父母不給錢,怎麼辦呢,他想到了向同學下手敲錢,一天,他在四中操場玩時,看見同學方某,劉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給他錢,並威脅方某說,你以前跟別人打過架,被打的人叫我來拿醫藥費,自己認識許多社會上的人,不給錢就叫人來打死你,方某很怕,將自己身上僅有的五元錢給了劉某,以後劉某陸續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計六十餘元,其中有一次,劉某逼方某帶他到方某父親那騙借了三十元,最後一次,被告人劉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給,劉某便將方某帶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菸頭燙方某,並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錢交到劉某手中,在這種情況下,方某才將這件事告訴其父親,方某父親馬上到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人員將被告人劉某抓獲歸案,劉某在接受審判時說道:“我以為只是敲點同學的錢好玩,不知道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劉某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再就是一個發生在XX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歲,從一年級到五年級成績一直很好,在他國小畢業就要升入國中的那個暑假,在與同學玩時認識了在社會上混的李某等一夥人,他見李比自己才大兩歲,卻比自己瀟灑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經常帶杜到網咖、遊戲室等地方玩,他很羨慕李某,於是天天跟著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須要有錢,李某口袋中的錢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對杜說:“我們現在沒錢玩了,要玩就必須搞錢”,他們一合計杜某決定到一個他認為有錢的同學家去搶錢,杜某帶著李某等三人趁同學的父母上班、同學一人在家之時闖入同學家實施搶劫,同時還將該同學打成重傷。公安機關很快就破了案,將李某和杜某等人抓獲歸案。到了9月1號,杜某坐在牢房裡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開學的日子,我多麼想揹著書包去上學呀,當時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沒想到我的行為是犯法的,我後悔呀。”但是法律是無情的,誰觸犯了它就要受到處罰。

以上所列舉的例子只是較為典型的幾個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說你這一逞強就有可能將自己玩進班房。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特別是馬上暑假就要到了,什麼遊戲室、網咖、舞廳等地方,同學們千萬不要進去,因為那種地方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從我們辦案實踐中發現很多這樣的案例:有些平時表現較好的學生,就是由於在遊戲室、網咖、舞廳等地結識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後就被帶壞,最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同學們講一講如何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不法侵害,比如說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麼辦呢?我們要增強分辨能力,學會自我保護。國家的法律都是為保護一切合法權益、懲罰各種不法行為而制定的,也就是說在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時,我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面臨危險的時候,同學們要機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鬥爭。如果畏懼罪犯的話,就會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使他們有恃無恐地實施犯罪行為。

所謂犯罪的自我防範是指個人為減少被害的可能,進行自我保護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和方法,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的規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範。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範,遵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如我在99年辦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搶劫案,涉案人員有三人,其中年齡最小的王某年僅14週歲,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樓某與李某到我市甜夢歌舞廳找到王某,並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隨前往來到帶湖路一住宅區,樓某帶頭敲開被害人陳某家的門,後進屋要陳某拿錢,陳不從,李某便上前搶陳某脖子上的金項鍊,王某見狀退出房外,最後樓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辯是非,又沒有實施具體行為,為體現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我們對他作不起訴處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積極主動動手幫助實施搶劫,那麼王某也將被判刑坐牢。

(二)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於事的。

如我辦理的舒某搶劫、傷害案,案犯舒某原是我們信州區五中的學生,因從小養成了嬌生慣養的不良習慣,一直不好好讀書以至成績越來越差,他的母親把他轉到三中讀書後,他認為自己不是讀書的材料,還是自暴自棄,成天泡在遊戲機房玩遊戲,並結識了也是不讀書的劉某等人,後與劉某等人一同去打架傷人,搶計程車司機,墜落的無法自拔,最後被關進監牢,被判處七年徒刑。

(三)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四)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範,除以上講的,還必需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對於這一點,我們辦理的發生在去年十月份的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對同學們很有借鑑作用,那天住在北門村附近的小女孩娟娟放學後揹著書包獨自一人往家裡趕,罪犯王某看見娟娟脖子上掛著一把鑰匙往家趕的樣子,王某心想:這個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沒在家的,我就跟著她待她開開門後就衝進她家搶點東西。於是王某就一直跟著娟娟,走了一段路後娟娟發現後面有個男青年一直跟著她,心裡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門口時,她心想:如果我現在開門進房間的話,這個壞蛋一定會衝進我家幹壞事的,我不能開門。娟娟一直在家門前馬路上逛來逛去,王某見娟娟沒開門就躲在馬路對面等,過了一會兒,娟娟看見隔壁的張阿姨走了過來,就立即湊著張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況告訴了張阿姨,張阿姨叫娟娟去開門,她立即打110報警。在娟娟開門後,王某就衝上前將娟娟逼進一個小房間裡反鎖起來,並威脅娟娟不準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間裡翻東西,在王某翻東西時,由於張阿姨報了警,公安人員及時趕到將王某抓獲。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學樣、家庭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例如前面所舉案例中的方某,他當時就沒有通過正當的途徑保護自己,如果他被劉某第一次搶劫時立即向父母或老師報告,就不會三番五次地被劉某搶劫。此外學生之間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學們的注意,據調查,一些學生被同學毆打後並不是向家長或學校彙報,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來報復,要知道報復傷人也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是要構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給同學們講另一種自我保護的特殊情形,這也是我們在平時的辦案當中常常遇到的情況。舉一個案例說明:學生蔣某假期與鄰居李某及張的幾個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蔣某和李某等人坐計程車出去玩,在出租車上,蔣某聽李及朋友說:“等一下要將那人的手機搶來,另外還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沒有錢”,蔣某聽了這話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搶劫,他有點想不去,但礙於朋友情面,他跟著去了搶劫現場,實施搶劫時,蔣某站在邊上看,李某叫蔣某幫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蔣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並將搜到的錢全部交給李某,案發後,由於受害人及時報案,公機機關很快將李某及朋友、還有蔣某一併抓獲,蔣某歸案後一直辯解說他並不想搶別人的錢,他覺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規定:幫助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強行劫取公民財物的行為同樣構成搶劫罪。蔣某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舉這個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訴大家:當你開始與同伴在一起玩時發現同伴有犯罪意圖時,你應當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話,你就要趕快想辦法遠離他,千萬不能為了哥們義氣跟著同伴去搶劫,因為你一旦到了犯罪現場,即使你沒有動手,你也難脫干係。因為受害人不管你具體有什麼行為,他只說共有多少人實施了搶劫,你們這些去的人即使沒動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們的同學以後如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惹禍上身。

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幹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以上我給同學們講述了違法犯罪的一點基本知識和如何加強自我防範方面的問題,我所講的只是給同學們起個拋磚引玉的作用,同學們要真正做到遠離違法、犯罪,健康成長,還要靠同學自覺刻苦地學習文化、科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謝謝大家,祝大家過一個愉快的暑假。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0

各位、老師:

大家好!同學們,作為我們這個年齡段的學生,應如何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防範意識呢,這是我今天要講的問題。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條規定,“未成年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規範,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批判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這裡面用簡單的語言概括就是應該如何規範自己。比如說遵守法律、法規、社會公德,作為我們應該模範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來約束自己的言行。

如“尊敬教師,熱愛班級,努力為學校和班級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樹立起遠大理想,將來報效祖國。

一個人只有用知識武裝了頭腦,將來才能成為社會的有用的價值規律,一個沒有文化的民族,是一個沒有希望的民族。

縱觀世界,哪個國家知識強盛,哪個國家的綜合國力便強大,大家都知道,美國是世界上的霸權有,被稱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強大,是因為他的科技強大,科技強大是因為人的素質高,人的素質高是因為接受的教育層次高。

美國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們才剛剛建國,現在美國已經普及了大學教育,我們國家現在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並且相當艱難。

同學們,你們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是新世紀的主人,希望你們認真學習,遵紀守法,從小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立場成才,祖國的未來寄託在你們身上。

最後祝同學們幸福快樂,健康成長。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1

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今天講話的主題是“做遵紀守法的小同學”。

最近我們身邊常出現一些較嚴重的違紀現象,如有的同學私自離校、動手打人、罵人……種種現象,令人擔憂同時也催人深思。

什麼叫遵紀守法呢?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假如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只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假如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維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閱覽室,裡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說,這一片寧靜多麼珍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閱覽室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這靜心閱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

我們小同學正擔負著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學校裡,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在做什麼事時意見不同、出現矛盾,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和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們學校有著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小同學,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置問題,讓我們嚴格要求自身。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2

尊敬的領導、各位老師、同學們:

很高興與大家一起以這種方式迎接12.4法制宣傳日的到來。首先請允許我代表東西溪派出所向戰鬥在教育一線的園丁們致以由衷的敬意,並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學子們問好!我今天宣講的題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壯地成長》。

講到法,首先我們要明確:什麼是法?有句老話講:無規矩不成方圓。這規矩就是規範。這規矩往大里講就可成為法律。沒有規和矩就劃不成方和圓,有規矩就有了約束力。法就是具有約束力的規範。那法與道德、紀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約束人們行為的規範,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給人們行為提供了一個明確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優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違法。那什麼是違法呢?就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行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卻做了,這就是違法。違法可分兩種:一般違法和嚴重違法。一般違法指的是行為觸犯了法律但尚不構成犯罪的。嚴重違法指的是觸犯了刑律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就青少年學生而言,由於不懂法而違法的事時有發生。因此認真學習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我們的健康成長是非常有益的。

為什麼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呢?是因為一般違法的適用法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你認真學習、瞭解、領會了法律的內涵,就可使你的行為規範。從而避免違法甚至犯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八號釋出,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條,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是處罰的種類和運用,第三章是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處罰,第四章是處罰程式,第五章是執法監督,第六章附則。涉及違法行為名稱有151個。

同學們,你們恰同學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氣風發之時。未來是屬於你們的。由衷希望你們在成長的道理上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優秀公民。最後祝老師們工作順利,同學們學習進步!謝謝大家!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3

一、注意活動安全。

同學們生活在幸福、溫暖的環境裡,家裡受到父母的關心,校園受到老師愛護,似乎並不存在什麼危險。但是家庭和校園生活、學習活動中仍然有許多事情需要倍加註意和小心對待,否則很容易發生危險,釀成事故。

1、防磕碰。目前大多數家庭的居室空間不是很大,又放置了許多傢俱等生活用品,所以不應在居室中追逐、打鬧,做劇烈的運動和遊戲,防止磕碰受傷。

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傷;有些居室鋪上地磚,滑倒受傷很危險,上幾年就有戶人家小孩室內吵鬧滑倒,後腦碰撞在地磚上,而致死;特別是學校上下樓道、走廊都是堅硬的水泥或磚石,如果追逐、奔跑很容易跌倒受傷,發生安全事故,4年前,有位四年級學生受傷至今頭部仍疼痛,上學期,1號教學樓有學生在花壇上玩跳高,差點摔斷腿。

3、防墜落。住樓房,特別是住在樓房高層的,不要將身體探出陽臺或者窗外,謹防不慎發生墜樓的危險。特別在清掃教室衛生時,同學們不能在二層樓的後排窗戶旁停在桌子上擦玻璃。

4、防火災。居室和教室內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製傢俱、被褥窗簾、課桌、書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室內玩火,更不能在室內燃放爆竹。例舉大衢望潮賓館去年下半年火災事故。使用燃氣器具(如煤氣爐、燃氣熱水器等)時,應充分保證室內的通風,保持足夠的氧氣,防止煤氣中毒。有關煤氣中毒事件時有發生。

5、防意外傷害。錐、刀、剪等鋒利、尖銳的工具,圖釘、大頭針等文具,用後應妥善存放起來,不能隨意亂放,防止有人受到意外傷害。

二、注意飲食安全。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飲食衛生,否則就會傳染疾病,危害健康,“病從口入”這句話講的就是這個道理,所以我們要注意:

1、養成吃東西前洗手的習慣。人的雙手每天干這幹那,接觸各種各樣的東西。會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蟲卵。吃東西以前認真用肥皂洗淨雙手,才能減少“病從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淨。瓜果蔬菜在生長過程中不僅會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蟲卵,還有殘留的農藥、殺蟲劑等,如果不清洗乾淨,不僅可能染上疾病,還可能造成農藥中毒。

3、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食物腐爛變質,味道就會變酸、變苦;散發出異味兒,這是因為細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這些食物會造成食物中毒。

4、不隨意購買、食用街頭小攤販出售的劣質食品、飲料。這些劣質食品、飲料衛生質量往往不合格,食用、飲用會危害健康。

5、不喝生水。水是否乾淨,僅憑肉眼很難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開水最安全。

三、注意交通安全。

衣、食、注行是人們生活中最基本的內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問題。同學們平日裡上學、放學,節假日出、旅遊,除了步行以外,還要騎自行車、乘公共汽車,交通安全問題是我們必須重視的,要從小樹立交通安全意識,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確保交通安全。

同學們上學和放學的時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擁擠的時候,人多車輛多,必須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邊行走。

2、集體外出時,最好有組織、有秩序地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3、我們沒有交通民警指揮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輛,不與機動車輛爭道搶行。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4、不要乘坐拖拉機,殘疾車,特別是殘疾車,車身不穩,超載時容易翻車。

從保證交通安全出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而當你已經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準備騎車時,則必須認真地學一學有關騎自行車的規定,要掌握騎自行車的基本要領。要在非機動車車道內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騎車至路口時,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騎車轉變,要伸手示意。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更不準一手扶把,一手撐物騎車。

交通安全特別引起同學們關注,昨天下午有位幼兒園孩子,與他媽同行,就是小孩先下車被人撞倒,結果被車軋住致死。

四、注意社會生活安全。

國小生雖然年齡尚小,但已經不同程度地接觸了社會。目前社會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解決,社會上還存在違法犯罪現象,國小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提高預防各種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對危險的麻痺和僥倖心理。同時也要樹立自我防範意識,掌握一定的安全防範方法,增強自身的防範能力,使自己在遇到異常情況時,能夠冷靜、機智、勇敢地去應付。

1、獨自在家,要鎖好院門、防盜門等。

2、如果有人敲門,千萬不可盲目開門,應首先從門鏡觀察或隔門問清楚來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應開門。

3、不邀請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給壞人可乘之機。

4、外出或在公共場所,同學們遇到的社會情況會比較複雜,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如遇到特殊情況受到違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脅和侵害,僅憑同學們自身的力量很難防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門報告。

(1)報警電話的號碼是110。這個號碼應當牢記,以便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撥打。

(2)撥打110電話,要簡明、準確地向公安部門報告案件發生的地點、時間、當事人、案情等內容,以便公安部門及時派員處理。

(3)打報警電話是事關社會治安管理的大事,千萬不要隨意撥打或以此開玩笑。

同學們,安全工作事關我們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處處留意,事事小心,無論何時何地,都應對安全問題保持高度警惕。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4

尊敬的各位老師、同學們:

你們好!

感謝12中的給我這次機會和同學們交流一下關於校園暴力的有關問題,下面我從以下三個方面:校園暴力的涵義、種類及巨大的危害;導致校園暴力產生的主觀(學生自身)原因;校園暴力的預防及處理方法。向大家彙報一下,在沒有彙報之前,我簡單向同學們介紹以下工讀學校

錦州市工讀學校坐落在紫荊山腳下,成立於1979年8月,至今已經走過了30年的風雨歷程。為錦州市教育挽救3000多名問題學生。現有教職工29人,其中中學高階教師6人、中級教師10人。這所學校是對違法和輕微犯罪,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問題學生進行早期干預、早期教育、挽救的特殊學校,是九年義務教育的一種補充形式。它是一所包容“工讀教育、託管教育、職業教育、校外教育”等多位一體的綜合型學校。

一般情況下,問題學生通過以下渠道進入工讀學校學習。第一、由派出所、刑警隊等公安部門直接送到工讀學校學習。第二、由所在學校向工讀學校申請,教育局審批,進入工讀學校學習。第三、由學生家長同意,向工讀學校申請,直接進入工讀學校學習。

這裡我重點說一下第二個途徑即——由所在學校向工讀學校申請,教育局審批,進入工讀學校學習。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那些小錯誤不斷,大錯誤不犯,屢次違反校紀校規,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同學,經原校教育不能改正錯誤,又不能開除的,由原校直接送工讀學校接受教育。

近年來,我們市的中國小教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勤奮好學,努力向上”正成為校園文化的主流,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與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園暴力就是其中之一。今天我們所講的校園暴力,特指發生在學校及其周邊地區,由同學或校外人員針對學生生理或心理實施的、達到一定傷害程度的侵害行為。這也就是我們理解的通常意義上的“校園暴力”,我們稱之為狹義的“校園暴力”。由於時間關係我今天要向大家彙報的就是這種狹義的校園暴力。

我想用不著多舉例了,校園暴力這個毒瘤的確在給學生、學校和社會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給施暴者和受害者都帶來了巨大的傷害:

校園暴力在很多受害者的心裡都留下很深的烙印。但是,這種不良影響,不僅僅體現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靈成長和社會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施暴者的危害:

1、走上犯罪道路。那些常在中國小打架,特別是加入到暴力幫派的學生。很多都走上犯罪道路。學生李旭亮的例子。

2、社會遺棄。很難獲得社會(主要是學校和家庭)的認可,社會歸屬感長期得不到滿足,最後仇恨社會,危害社會,最終被社會遺棄。

3、“捷徑”意識。喜歡畸形發展道路,做人不會腳踏實地,難以感受到小成功的激勵。最後養成好逸惡勞的惡習。

受害者的危害:

1、肉體損傷或者殘疾、甚至付出寶貴的生命。

2、使受害者更加懦弱。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缺乏信心和勇氣。自卑。逃避。

3、痛苦。心靈的陰影和傷害。可能一輩子也揮之不去!

同學們,老師告訴大家,我們的社會是一個法制的社會,我們的學校是一個神聖的殿堂,出現任何問題我們一定要及時的與家長、老師和學校溝通,如果這些都不能溝通,我們還可以訴諸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絕對不能產生以暴制暴的想法,這種想法不會解決任何問題!請同學們切記!

再有,同學們是未成年人,在遭遇校園暴力的時候,不提倡你們挺身而出,見義勇為,你們用特殊的方式一樣可以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那就是在你的身上或者在你的身邊發生類似情況首先不要慌張,不要害怕,要保護好自己不受肉體上的侵害,巧妙周旋,脫離險境,然後,及時的向學校的老師、家長等成年人報告或者撥打110求助,一定要說清人物的外觀特徵和地點!通過這些方式我們一樣可以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使這些犯罪分子沒有藏身之地、沒有可乘之機。只有這樣同學們共同努力我們才能創造一個安定團結的學習環境,使我們健康快樂的成長!

最後,如果感覺自己的心理受到了傷害,那麼一定要做心理調適。在教育心理老師的幫助下,消除心理陰影。

同學們:今天,我們一起了解了校園暴力的涵義、種類及巨大的危害;導致校園暴力產生的主觀(學生自身)原因;校園暴力的預防及處理方法。希能有所收穫。

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祝願我們的同學都能高高地舉起法律的盾牌,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個守法的中學生,加強防範意識,遠離校園暴力。平安、健康、茁壯的成長!最後,祝、老師們工作順利、闔家歡樂!祝同學們學習進步!健康快樂!謝謝大家!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5

各位老師和同學們: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養成良好習慣,自覺守法。

同學們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意思是說不要以為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為這件壞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涉及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麼樣過馬路,不能打擾別人休息,不能破壞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時要注意什麼等等。像隨地吐痰,亂闖紅燈,還有攜帶管制刀具,到了學校拿出來炫耀,實際上這樣做已經是違法了。因此大家要學習法律,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自覺遵守《條例》和其它法律法規。關鍵是要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從小事做起,遵守《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還有些同學會說我現在還不到十四周歲呢,在這裡我要告訴你們,如果你實施犯罪行為時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處罰、送勞動教養、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等等。為一個人常言道:千里之提,潰於蟻穴。如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範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

幫助他人,抵制不良誘惑。

有的同學可能會說,我只要自己不違法,別人的事情與我無關。這是不對的。如果我們身邊的同學、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我們應當及時阻止,給他們講解法律,讓他們認識到違法的後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為社會做出了貢獻。比如:有的家長晚上喝酒回來,把音響開啟,乘著酒勁拼命地唱歌,影響到樓上樓下,你呢可以好好勸勸家長,告訴他夜深人靜的時候,這麼大的聲響會攪得鄰居不安的,同時也是違反《條例》的行為,如果人家打了110,民警來處理多不好啊。這樣你的家長可能就會及時改正。

學會自護,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候會遇到各種各樣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麼辦呢?我們要增強是非判斷能力,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應變能力,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同學們在遇到侵害時入時擺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到違法人員的隨意侵害。

最後祝願所有同學們都能夠學法、懂法、守法,奮發向上、健康成長!謝謝大家!

最新法制教育演講稿 篇16

尊敬的各位老師、同學們:

你們好!

我是二年級的崔豔軍。今天我的主題是“安全在我心”

我們的生活總是離不開安全兩個字。那麼安全究竟是什麼?安全就是愛護和保護人的生命不受損害。有了安全,家庭才會有歡樂和溫暖;有了安全,校園的幼苗才能茁壯成長。有了安全,社會才會更和諧。據調查顯示,我國中國小生因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起。

同學們,讓我們將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們自己的安全上吧。為此,要求每位同學時刻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同學們,在上學、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規則。違反了交通規則,可能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後果,你想過沒有?可千萬別存僥倖心理;我們中的個別同學,溺愛於進“營業性吧”玩遊戲,這不但把珍貴的時間和美好的青春浪費於遊戲中,同時你注意到了“吧”中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了嗎?在這人員複雜,烏煙瘴氣的環境中,各種傳染病、消防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相當凸現,難道你熟視無睹嗎?

另外,在日常生活中,若與他人發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靜清醒地思考該如何妥善處理,卻不可一時衝動而鬥毆。

讓這些無謂的“離去”少些再少些吧,讓“安全的承諾”多些再多些吧!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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