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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精選16篇)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精選16篇)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1

1、住宿登記押金單,證明王是在無脅迫的情況下自願開的房間;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精選16篇)

2、承諾書,系王與《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同時簽署,證明對當時簽署協議的認同及對所欠債務的確認,並且已經支付了部分欠款280萬元;

3、報警的110報警記錄,證明王對自己盜竊他人房產的行為是有所懼怕的;

4、揚州仲裁委員會受理通知書,證明《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已經按照當時雙方的約定被仲裁委依法受理;

5、《港機合作製造框架協議》,證明合同約定與雙方各自投資的動產和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土地按50%分割。

經申請,本院向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調取了下列證據:

1、終止偵查決定書三份;

2、蔣二權、胡軍訊問筆錄各一份、吳秀波訊問筆錄兩份;

3、張、王、洪金文、袁寶勇、黃士偉、邰紅霞、田麗麗詢問筆錄各一份。

本院經審查查明:20xx年1月21日,法定代表人王與法定代表人張簽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協議書第七條約定“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投資、建房等相關一切爭議均由揚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同時,王出具歸還所欠張XX公司貨款的承諾,載明“今日下午還貳佰萬,明日最遲下午再還三百萬元”。

20xx年1月22日,王向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正東路派出所報案,稱其受到非法拘禁,在張等人的逼迫下籤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20xx年2月18日,鎮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立案,20xx年1月12日,以構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對涉案的吳秀波、蔣二權、胡軍三人作出了行政處罰,該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吳秀波糾約蔣二權、胡軍等人與張一起將王叫出,將其非法拘禁,逼迫王與張簽下房產買賣協議及付款承諾,後張、吳秀波等人逼迫其在協議上蓋章等內容。

《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簽訂後,據此協議向揚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xx年4月28日,揚州仲裁委員會向送達(20xx)揚仲字第134號案件仲裁通知書。20xx年12月17日,向揚州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協議效力異議書》。該案仲裁庭尚未開庭。

本院經審查認為:雖已提起仲裁,但仲裁庭並未開庭審理,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提出異議符合仲裁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認為訴請沒有程式法依據的主張不能成立。

關於雙方簽訂的《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中包含的約定仲裁條款的效力問題,就法定代表人王簽字和蓋章是否受到脅迫,公安機關已經偵查並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確認了王系受到逼迫簽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及出具歸還貨款的承諾,該公文書證對於本案脅迫情節的確認具有較強的證明力。在《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系王受脅迫簽訂的情況下,該協議書中的仲裁條款也自然系受脅迫簽訂,根據《仲裁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應當認定為無效。雖然在《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和歸還貨款的承諾簽訂及出具的第三日及以後向支付了兩筆共280萬元,但未提供證據證明該兩筆款項與王出具的歸還貨款承諾相對應,因此尚不足以證明付款行為構成對簽訂《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的認可。

確認XX有限公司與xX有限公司20xx年1月21日簽訂的《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的第七條無效。

申請費400元,由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 判 長

代理審判員

代理審判員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書 記 員 封亞輝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2

仲裁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我們經過協商,願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第__________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並適用 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姓名):      當事人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3

仲裁協議書

我們雙方願意提請××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如下爭議:

一、(爭議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係

二、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  期             日  期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4

甲方:xx公司。

住所:x市西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男,45歲,系該公司總經理。

乙方:北京xx局xx公司。

住所:x市北路號。

法定代表人:李,男,38歲,系該公司經理。

雙方於xx年3月1日簽訂並經xx市公證處公證了鬆散型聯營汽車運輸煤炭業務的《聯營協議書》,聯營的1年期限已經屆滿,雙方未獲得利潤;又實際聯營半年多,仍未見利潤。有鑑於此,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仲裁委員會確認聯營業務終止,解除聯營協議,分割聯營投資購置的固定資產,分擔債務,分享債權,徹底清算雙方的聯營業務。雙方一致接受仲裁委員會依據我國《仲裁法》和國家的示範仲裁規則以及該會自己的仲裁規則,對上述糾紛所作的一次性終局裁決結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10月28日簽訂於xx市xx區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5

1、20xx年1月21日《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一份,證明法定代表人王被張等人脅迫簽署嚴重損害利益的不真實、不公平協議,協議將解決糾紛的管轄強行規定在揚州市仲裁委;

2、公安機關對王詢問筆錄一份,證明法定代表人王向公安機關控告自己被非法拘禁的事實;

3、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受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證明公安機關依法立案並進行了相關的偵查,最終認定三被處罰人對法定代表人進行非法拘禁,在此期間對法定代表人進行漫罵、毆打,並脅迫簽訂了所謂的房產買賣協議及貸款付款承諾書;

4、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證明與簽訂的所有轉讓協議中的資產,所有權本身就是所有,拿錢購買屬於自己的東西是不符合情理的,也充分證明《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是在受脅迫之下籤訂的。

被申請人答辯稱:1、《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是雙方自願簽訂的,稱此為脅迫所為違背客觀事實。《廠房投資轉讓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特別約定的糾正對於雙方20xx年8月8日合作協議中有關房屋產權的錯誤登記的合法行為,條款經過充分協商,沒有任何脅迫的因素和行為,第二天及日後的付款足以說明其對該協議及承諾的認可,且有法定代表人王簽名和加蓋公章,程式自願完備,而所涉王被非法拘禁案已被公安機關撤銷。2、對於向揚州仲裁委員會提起的仲裁,未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管轄權異議,仲裁程式未終結,同時向法院提起訴訟,無程式法依據。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6

仲裁協議書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係

仲裁地點在北京

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地址       當事人名稱、地址

簽字             簽字

一九××年××月××日

北京仲裁委員會推薦的仲裁協議如下:

當事人雙方願意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仲裁如下爭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事項)

當事人名稱、地址         當事人名稱、地址

簽字               簽字

××年××月××日於北京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7

甲方:福建省惠一建設有限公司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經濟適用房工程專案部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為_____工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在_____施工中,不慎受傷,事故發生後,甲方人員及時將本人送至醫療,並支付醫療費。現腳傷基本痊癒,為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後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合計壹萬捌仟元整(18000。00元);

2。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5、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6、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8

甲方:XX省XX市貿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 職務:經理

乙方:XX省XX縣路號

法定代表人:於 職務 :經理

當事人雙方自願提請XX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如下爭議:

雙方於x年3月簽定購銷鮮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買方對賣方提供的鮮蘑質量等級提出異議,導致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選擇XX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該會仲裁規則對雙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質量等級和雙方如何繼續履行合同作出裁斷。

甲方:貿易公司(蓋章) 乙方:XX縣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王 法定代表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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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的特點

仲裁協議,亦稱仲裁契約,是指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將已經發生或將來可能發生的一定實體法律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的意思表示。其法律特徵表現為:

1.自願性。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是他們將爭議提交仲裁的共同意願的體現。即仲裁協議的簽訂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2.廣泛性。在仲裁協議中,雙方當事人既可以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也可以事先約定將他們之間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

3獨立性。雙方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可以任意選擇他們共同認可的仲裁委員會,而不論該仲裁委員會是否與他們雙方及其所發生的爭議有任何聯絡。

4、仲裁協議具有要式性。即仲裁協議應以書面形式訂立。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9

仲裁協議書

甲方:(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乙方:(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仲裁的事由)達成仲裁協議如下:

如果雙方在履行________________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自願將此糾紛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其仲裁裁決對雙方有約束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一、仲裁協議的訂立

仲裁協議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達成的提交仲裁的書面協議。此協議可以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後達成。仲裁協議是當事人申請仲裁及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必備前提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六條之規定,有效的仲裁協議應包括以下三項內容:

1、仲裁請求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項

3、選擇的仲裁機構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及各分會根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仲裁協議和一方當事人提交的書面仲裁申請,受理仲裁案件。

二、仲裁與調解的關係

仲裁和調解相結合是中國海事仲裁的一個重要特點。

仲裁庭在仲裁程式進行過程中,可以對其審理的案件進行調解。調解在當事人完全自願、案件事實和責任基本清楚的基礎上進行,仲裁庭可以通過靈活的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協議,然後根據和解協議的內容作出裁決書。

如果調解不成功,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在其後的仲裁程式、司法程式和其他任何程式中援引對方當事人或仲裁庭在調解過程中發生過的、提出過的、建議過的、承認過的或否定過的任何陳述、意見、觀點或建議作為其請求、答辯及/或反請求的依據。

三、仲裁裁決的執行

當事人應當依照仲裁裁決書寫明的期限自動履行裁決,仲裁裁決書未寫明期限的,應當立即執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向中國法院申請執行,或者根據1958年《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或者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其他國際公約,向外國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

中國1987年加入1958年《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目前加入1958年《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國家和地區已達140多個。這意味著中國海事仲裁委員 會的仲裁裁決可以在上述140多個締約國得到相應的承認和執行。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10

當事人____與____同意將雙方之間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提交____仲裁機構(或者某仲裁員)按照____仲裁規則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表示自願將他們之間的發生的財產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裁決的一種書面意思表示。它是仲裁機構取得對該案件管轄權的依據,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轄權的依據。

仲裁協議的法律特徵是:一是雙方當事人的自願,如果是一方的意思表示,他方提出異議的,則協議仲裁就不成立;二是雙方當事人可以事先約定,也可以事後約定將雙方的爭議交由仲裁機構裁決;三是仲裁協議必須是書面的而不是口頭的。

仲裁協議的形式主要有三種,即合同中的仲裁條款、仲裁協議書和其他書面方式。

仲裁條款是比較普遍的一種方式,一般是在主合同中寫明合同發生糾紛提交某某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條款既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時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仲裁條款不因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而無效。即使合同無效,仲裁條款仍然是有效的。這就是仲裁條款的相對獨立性的具體體現。

仲裁協議書是指雙方當事人表示將糾紛交由仲裁機構仲裁的書面檔案。其他書面形式主要指雙方當事人的來往信函、傳真、電報等書面材料。比如,某企業與某公司發生經濟糾紛後,企業發出一份傳真告知公司,該糾紛可以向某仲裁機構仲裁。公司回電認為可以。則企業可以向某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一份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應當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的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依法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

第二,仲裁事項,即雙方當事人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的爭議範圍。仲裁事項的約定,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超出法律規定範圍的仲裁事項,仲裁機構不能受理。仲裁事項必須訂得全面、概括而且明確,不可遺漏。一方當事人實際提請仲裁的爭議和仲裁機構受理的爭議,都不得超越仲裁協議中所規定的提交仲裁的事項。

第三,選定仲裁委員會,即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協議中明確由哪個仲裁委員會來仲裁,不能選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仲裁委員會。涉外仲裁可以選擇中國的仲裁機構,也可以選擇其他國家的仲裁機構,比如倫敦仲裁院、斯德哥爾摩仲裁院等。

仲裁協議的效力

第一,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不僅及於雙方當事人,而且對仲裁機構行使仲裁權和法院對特定案件行使管轄權都產生一定的效力。對當事人來講,必須接受仲裁管轄;對仲裁機構來講,必須負責裁決協議規定的仲裁事項;對法院來講,不能行使對仲裁案件的司法管轄權。但是如果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範圍的,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或者一方採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則該仲裁協議無效,當事人一方仍然可以重新協商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例如,某機電公司與商貿公司在合同中約定:“如發生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或者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結果對雙方有約束力。”由於雙方約定了兩個仲裁機構,屬於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如不能從兩個仲裁機構中選定一個,則該仲裁協議就是無效的。

第三,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做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做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簽訂仲裁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1)仲裁協議的成立應包括以下一般要件:當事人應具締約能力,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仲裁協議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並應採取書面形式。

(2)仲裁協議的成立還應包括以下特別要件:協議約定的爭議具有可仲裁性,即仲裁協議約定提交仲裁的爭議須為法律規定可以通過仲裁解決的爭議,此類爭議多以當事人對其中所涉及的權益得為處分為特徵;仲裁協議內容有可執行性。

(3)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項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範圍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一方採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5)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6)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7)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9)仲裁協議包括合同別這樣瓣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後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經濟合同仲裁的原則

1、經濟合同當事人一方申請仲裁的原則。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無權主動提起案件,提案是由經濟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向仲裁機關申請。申請仲裁的期限是以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仲裁機關收到申請書後,經審查符合規定的,在7日內立案;反之,在7日內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2、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仲裁機關處理經濟合同糾紛,必須全面地調查研究,認定事實,以國家法律、法規作為區分是非的標準。

3、先行調解的原則。調解是經濟合同仲裁機關處理經濟合同糾紛的重要方法和必經程式。根據規定,仲裁機關在處理案件時,應當先行調解,調解不成時,才可依法裁決。仲裁調解必須雙方自願,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協議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仲裁調解達成協議後,仲裁機關即按法律規定製作調解書。調解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用調解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簡便易行,有利於及時、順利地解決糾紛。實踐中,絕大部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都是調解結案的。

4、仲裁合議原則。仲裁機關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除簡單的案件可指定一名仲裁員進行仲裁外,均由仲裁員若干人和仲裁委員會指定的首席仲裁員一人組成合議庭進行。合議庭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5、一裁終局原則。中國《經濟合同法》規定實行一次裁決制度,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即具有法律效力。

6、迴避原則。仲裁庭組成人員,如果認為自己辦理本案不適應,應當自行申請回避;當事人若發現仲裁庭成員與本案有關聯,有權用口頭或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仲裁機關查實後,應更換仲裁員;查無實據的,裁定駁回。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11

______目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委託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稱乙方)在天津地區代銷______國______公司的______商品,甲乙兩方於一九八一年三月六日簽訂了正式的經銷舍同。該舍同的第二條款中規定:“經銷時間:從x年3月20日至x年3月19日,為期一年。”在第三條款中規定:“經銷數是: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為甲方代銷a、b、c三種規格的______商品,總金額不少於______萬元(摺合人民幣)。”乙方接受甲方所提供的______商品,代銷五個月後,市場銷售實況說明b、c兩種規格的______商品不受使用者歡迎,因此致電甲方,要求將b、c兩種規格的______商品數量改換為a種規格的商品,否則將經銷時間推延到x年10月19日。後經雙方協議,甲方表示同意將b、c兩種規格的______商品數量改換為a種規格的______商品。但是,甲方提出,b、c兩種規格的______商品往返運輸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補償,乙方拒絕。雙方為此相持不下。因此共同表示將此案件提交中國北京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並商定下列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此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有關規定裁決。

二、仲裁庭的一切裁決是終局性的,甲乙雙方應無條件地共同服從。

三、本案仲裁手續費用,由敗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______目__________公司       中國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日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12

申請人:,男,漢族,19xxX年6月7日出生,住X省X縣X鎮X村號,系死者之子。

被申請人:X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與被申請人勞動關係一案,就相關賠償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為於x年7月3日在X省X市路X鎮X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叄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七條 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爭議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章 調解

第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聯絡群眾、熱心調解工作,並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擔任。

第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第十三條 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13

甲方:XX省XX市貿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王 職務:經理

乙方:XX省XX縣路號

法定代表人:於 職務 :經理

當事人雙方自願提請XX市仲裁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如下爭議:

雙方於1xx年3月簽定購銷鮮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買方對賣方提供的鮮蘑質量等級提出異議,導致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選擇XX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及該會仲裁規則對雙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質量等級和雙方如何繼續履行合同作出裁斷。

甲方:貿易公司(蓋章) 乙方:XX縣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王 法定代表人:於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14

甲方:張三,女,28歲,x年7月 日生。

乙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地址,xx市長江中路X幢X室。

法定代表人:李四,總經理,電話 。

甲方於x年11月進入乙方單位工作,於x年11月至x年3月期間擔任客戶經理工作,月薪20xx元並按合同款3%提成。x年3月至x年9月期間擔任演藝督導工作,月薪3000元並按合同款3%提成。甲方工作期間,從未享受過年休假和法定休假日。至今乙方沒有為甲方人購買過社保、沒有支付過合同提成款、也未簽訂過書面勞動合同。x年9月14日,甲方訴乙方勞動爭議一案被蜀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蜀勞仲案字第236號。現甲方張三與乙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經過友好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張三補償金等合計7500元,與 年 月 日當日一次性付清;

2、甲方張三自願放棄其他仲裁請求,以後不再提起與本案有關的其他仲裁請求;

3、雙方之間就本案無其他爭議;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仲裁委一份,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相關知識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請注意是“約束力”,那麼“約束力”是一個什麼樣的效力?調解協議是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相當於合同,應當具有合同的效力。但它又是在調解組織參與下達成的,調解員代表調解組織參與調解,幫助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調解員要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名,調解組織也得在調解協議上加蓋印章,調解協議才生效。因此,調解協議不同於一般的民事合同。調解是當事人自願選擇解決勞動爭議的一種形式,調解協議是雙方自願達成的,調解協議能否得到雙方的自覺履行,主要看調解協議的內容是否是雙方真實意思的反映,如果調解協議反映了雙方的真實意思和利益,協議內容公平合理,絕大多數情況下,協議是會得到履行的。本法確立著重調解原則,強化調解的作用,主要是從完善調解制度本身加強調解工作,而不是直接賦予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何理解調解協議的效力和性質,可以參考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對民事調解的相關規定。

該《若干規定》第一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也就是說可以理解調解協議具有勞動合同性質,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勞動爭議案件的重要證據,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調解協議無效或者是可撤銷的,可以作為仲裁組織裁決和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據。調解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式,調解的目的是要用一種靈活、簡便的機制,儘快解決勞動爭議,因此,調解要講究效率,要及時。為了防止久調不決,有的意見建議法律應當明確規定調解的期限。因此本條規定: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也就是說,調解的期限是十五天,在十五天內未達成協議的視為調解不成,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15

甲方:張三,女,28歲,x年7月 日生。

乙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地址,xx市長江中路X幢X室。

法定代表人:李四,總經理,電話 。

甲方於x年11月進入乙方單位工作,於x年11月至x年3月期間擔任客戶經理工作,月薪20xx元並按合同款3%提成。x年3月至x年9月期間擔任演藝督導工作,月薪3000元並按合同款3%提成。甲方工作期間,從未享受過年休假和法定休假日。至今乙方沒有為甲方人購買過社保、沒有支付過合同提成款、也未簽訂過書面勞動合同。x年9月14日,甲方訴乙方勞動爭議一案被蜀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蜀勞仲案字第236號。現甲方張三與乙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經過友好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張三補償金等合計7500元,與 年 月 日當日一次性付清;

2、甲方張三自願放棄其他仲裁請求,以後不再提起與本案有關的其他仲裁請求;

3、雙方之間就本案無其他爭議;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仲裁委一份,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仲裁協議書範文彙總 篇16

甲 方:(註明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乙 方:(註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等)

上列雙方因××××引起爭議,乙方××於×年×月×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現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同意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乙方於簽署本協議三日後(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撤回仲裁請求。

三、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核准乙方撤回仲裁請求後 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四、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已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A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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