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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牛虻有感650字(精選3篇)

讀牛虻有感650字(精選3篇)

讀牛虻有感650字 篇1

此書的亮點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諷刺話語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亞瑟之前的情感表達也十分感人,但是,情節似乎有些過於牽強了,主教並沒有出賣亞瑟,亞瑟從一個虔誠的神學院學生轉變為一個歇斯底里的反,他的本意其實是為了報復他的父親--那個愛他但又擔負社會責任的父親,這不能不讓人覺得這出發點有點孩子氣,不是嗎?那個父親又犯了多麼不可原諒的錯誤值得他那麼的恨呢?愛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為了心愛女人的一個耳光就自暴自棄,這是不是很有些“維特式”的衝動呢?我覺得作者在刻畫牛虻的內心方面缺少筆墨,刻畫的不夠生動,骨有餘而肉不足啊。

讀牛虻有感650字(精選3篇)

作者顯然是反基督的,但是並沒有給我們勾勒出教會的罪惡面,即便是那個把懺悔當作工具出賣亞瑟的神父也僅僅是一個特例而已,除此之外,這部作品再也沒有一個正當的理由來抨擊教會的罪惡了,這讓人感覺似乎有些證據不足,更何況蒙坦里尼這個角色是極其善良的,他把絕大多數的薪水捐獻給了窮人,把自己的住處也大部分當作了醫院,作者這樣描述他,然後又借用牛虻的話語猛烈的抨擊教會,感覺有點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當作一個特例的話興許說得過去,但是作者沒有這樣表達。在文章的結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眾面前公然攻擊信眾,這點也不是很恰當的,因為並不是人民把亞瑟推上斷頭臺的,真正把亞瑟推上斷頭臺的正是他自己,而這出發點恰恰是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盡然,他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犧牲了自己的兒子,但是最後的發言卻起到了極其負面的效果,挑戰的卻是“大眾的信仰”,這是很不恰當並不合情理的。更何況,作者安排槍斃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彈,這說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後卻惡狠狠的鄙視那些虔誠的信徒,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實在是懷疑這部小說應該不應該屬於經典文學範疇,在我看來,這部小說倒應該成為一部內容蒼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並不怎麼高明的宣揚“革命”的工具書---應該這麼形容。

讀牛虻有感650字 篇2

《牛虻》一書,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後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後,許多人都認為他已死,但他不顧家人的反對,又重新出現在眾人的面前,在勞倫佐·蒙太尼裡的幫助下堅持革命。他自己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這驚心動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賴的人欺騙過,被最愛的人傷害過,淪落到拖著殘廢的身軀在甘蔗園賣苦力,甚至當一名雜耍戲團的小丑。一個活生生,苦苦掙扎的人的靈魂,束縛在那個扭曲的身軀裡,被迫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難中,牛虻都選擇了勇敢地去面對,不曾退縮。在經歷種.種磨難後,他變得成熟,換言之,那叫成長

這本書讓我知道,成長,是艱難的。挫折中難免要流眼淚,但我們要擦乾它,並站起來,這樣才意味著我們長大了,堅強了。用牛虻的話說,他從死亡那裡走來,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對於牛虻來說,他所面臨問題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對權貴如飢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應該破除這層羊皮,直刺狼的心臟。牛虻是個強者,真正的強者,是值得所有人學習的楷模。

讀牛虻有感650字 篇3

牛虻出生在一個極為奢侈的家庭,曾經天真地人為這個世界是多麼地美好。但是,當他接觸了青年義大利黨人,看到了自己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後,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鬥爭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為他熱愛生活。他願活著。就是在妓院裡洗碗刷碟,在農場裡牽馬拉鐙,在雜耍班裡扮演小丑度日,在鬥牛場裡幹髒活雜活,在礦山當苦力賣命——經受了七劫八難,忍受了難以想象的勞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頑強地活著。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難、痛苦就萬念懼灰。

我們“輕視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間的對比那樣鮮明。美國教育家威廉——沃德說過:“生命並非一個發現的過程,而是一個創造的過程。

你並不是在發現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創造你自己。所以,別急於發現你是誰,而該急於決定你想做誰。”我們之所以一遇困難就有輕生的念頭,原因也在於我們太注重“結果”。其實做任何事情,“結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們忽略地那個“過程”。

愛情是人生最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來也從未有人否認過它。我也認為如果人生得不到愛情的滋潤,那麼這一生都將是枯燥而乏味地。本書主人公牛虻與瓊瑪之間的愛情,是那樣的致死不渝,視死如歸。可是不管愛得如何驚天動地,在國家利益面前再偉大的愛情也會變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選擇了放棄愛情。

雖然,愛情是那樣地重要,他也不願意捨棄他最愛的瓊瑪,可是為了革命他放棄了所有他應有的東西,甚至是人生最為寶貴的生命。

生命是寶貴的。他拋棄了自己寶貴的生命,拋棄了自己與瓊瑪之間寶貴的愛情,視死如歸。他說:他是為了人們能在陽光中漫步,為了那些 “正在拋撒玫瑰花的孩子們”,才飲彈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這時,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小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首詩是最貼切不過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誠可貴,但他對瓊瑪的愛情價更高,而為了個人和整個義大利的自由,他將生命和愛情都拋棄了。

他死得其所,死而無憾。正如他臨刑前所說:“他們處死我,是因為他們懼怕我。如是,我還有何求?”

牛虻對人民的熱愛、對敵人的憎恨、對朋友的坦誠、對愛情的忠貞、對生活的投入、對死亡的蔑視,永遠是我們可以借鑑的一個楷模。雖然生命已盡,但愛與希望永存!

標籤: 牛虻 有感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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