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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的合法性研究

執政黨的合法性研究

作為世界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執政合法性理論在政黨政治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執政黨的合法性研究,歡迎大家閱讀。

執政黨的合法性研究

執政黨的合法性研究篇一

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既要探索共產黨執政規律,又要探索政黨執政的一般規律。作為世界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執政合法性理論在政黨政治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就中國共產黨而言,科學對待和正確借鑑執政合法性理論,對於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有著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一、執政合法性的歷史源流

合法性是一個政治學概念,而不是法學概念。合法性與政治體系緊密相關,一個企業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合法與不合法問題,但不存在政治學意義上的合法性問題。政治合法性要指向法律意義上的合法,但又不僅僅指合乎法律。那麼,究竟什麼是執政合法性呢?這就要探究合法性理論的產生淵源。從歷史角度來看,在政黨產生以前的階級社會裡,執政合法性問題表現為政權更迭、王朝興替,在西方稱為政治合法性,在中國則典型地表現為/歷史週期律0。進入近代以後,合法性問題有了新的表現形式,這就是政黨政治的合法性,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執政合法性。尤其到了20世紀90年代,包括一些老牌執政黨在內的政黨對時代和環境的變遷反應相對遲緩,因而民眾質疑政黨的執政績效及其形象,結果出現了世界範圍內的政黨危機。執政合法性問題再度凸顯。

(一)西方早期的合法性理論

早在古希臘時期,亞里士多德就對城邦政治的合法性進行了研究,他認為:/一條適用於一切政體的公理,一邦之內,願意維持其政體的部分必須強於反對這一政體的部分。0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合法性是指政治體系客觀上獲得社會成員基於內心自願的認同、支援與服從。14世紀前半葉,威廉#奧卡姆認為,合法性就是指合乎普遍道德的公平與正義觀。18世紀,法國思想家盧梭在其名著5社會契約論6中明確指出,/即使是最強者也決不會強得足以永遠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強力轉化為權利,把服從轉化為義務0。/強力並不構成權利,而人們只是對合法的權力才有服從的義務0。盧梭進而提出合法性問題的解決辦法只有基於人民主權的公意,/約定才可以成為人間一切合法權威的基礎0[2]188-189。盧梭的人民主權說和公意說推翻了君權神授說,從而為現代民主國家奠定了合法性基礎。事實上,布丹的君主主權說、霍布斯的利維坦、洛克的契約論、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菲爾默的君權神授說等等都是對合法性問題的哲學探討。

(二)以韋伯為代表的合法性理論嚴格意義上來說,合法性分為政治合法性和政黨執政合法性。明確把/政治合法性0當做一個核心概念,是現代政治社會學的貢獻。這一貢獻可以追溯到德國著名政治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在韋伯看來,由命令和服從構成的每一個社會活動系統的存在,都取決於它是否有能力建立和培養對其存在意義的普遍信念。所謂合法性,就是促使人們服從某種命令的動機,故任何群體服從統治者命令的可能性主要依據統治系統的合法化程度。

韋伯從經驗事實的視角出發,認為合法性就是對既定政治體系的穩定性,或者說人們對享有權威者地位的確認和對其命令的服從。由此出發,韋伯提出,在現實政治中,任何成功的、穩定的統治,無論其以何種形式出現,都必然是合法的,而/不合法0的統治本身就沒有存在的餘地。顯然,韋伯是從經驗判斷的角度對合法性的概念作出界定的。與韋伯持相同看法的著名學者還有李普塞特、羅思切爾德、阿爾蒙德等。以韋伯為代表的合法性理論的貢獻在於,把合法性看做政治體制存在和持續發展的基礎,把公眾對政治制度的認同與忠誠的程度作為合法性評價的根本標準。

(三)以哈貝馬斯為代表的合法性理論

哈貝馬斯認為,合法性/意味著某種政治秩序被認可的價值0。在他看來,合法性危機並不是現代社會所特有的,在一切較早的文明甚至古代社會中,都可以發現合法性衝突的存在。實際上,合法性衝突是民眾與統治權威的衝突。這種衝突的根源直到資本主義社會的誕生才得以改變。然而,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特別是國家干預主義的興起,政治系統和經濟系統日益交融。比如,經濟危機往往訴諸直接的政治形式,民眾不是把克服經濟蕭條的希望寄託於經濟系統本身,而是寄託在政府身上,一旦執政黨不能在有限的條件下把資本主義功能失調的負面效應維持在選民所能接受的範圍內,那麼/不合法性0的出現就不可避免。哈貝馬斯的貢獻在於,從價值判斷的角度對合法性的概念作了界定。應該說,這一理論旨在對當代西方的政治社會現實進行批判,具有深刻的思想內涵。但正因為這一理論主要針對的是西方社會,因而其普遍適用性也是有限的。按照這一合法性標準,有史以來除極個別的社會外,絕大多數的政治體系都不具有合法性,即使這些政治體系在當時是穩定的和被民眾所忠誠的。這種價值上的絕對主義性質由於缺少歷史的和多元的文化視野,儘管其對合法性價值基礎的強調不無啟發意義,但難以作為一般的合法性的分析概念。(四)西方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的合法性理論

針對有的西方學者完全以歐美式民主的價值規範作為合法性的唯一標準,一些西方馬克思主義理論家進行了駁斥。他們關注的問題是,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為什麼沒有發生像馬克思所預言的社會革命。他們的研究結論是,資本主義社會形成了一種機制,通過擴大民主和社會改革,形成了/同意0和社會公認的原則,從而抑制了階級對抗。如,義大利共產黨人葛蘭西認為,當代資本主義國家是通過暴力強制職能和文化意識形態方面的控制、教育職能的有機結合實現其統治的,即資產階級以暴力強制為後盾,確立其在文化、道德、知識方面的統治權,同時又藉助/文化領導權0來消解革命意識併為其暴力強制提供合法性,使之成為被/積極同意的權力0。因此在發達國家中,奪取國家政權只是摧毀了統治階級的外圍塹壕,無產階級革命的更主要目標是通過長久的/陣地戰0,取得對於市民社會意識形態的領導權以獲得最終勝利。阿爾都塞試圖從對/再生產0概念的分析入手來揭示資本主義合法性的消極性質。他認為,一個社會為了維持其存在必須再生產出勞動力,而勞動力的再生產不僅意味著勞動技能再生產,也意味著勞動者對主流意識形態的/順從態度0即意識形態的再生產。後一種再生產是通過宗教、教育、家庭、法律、政治等一系列/意識形態的國家機器0實現的。從而意識形態是無法選擇的、被強加於人的東西,人在不可避免地成為/意識形態動物0的同時,也就喪失了真正的主體地位。

二、執政合法性的基礎來源

韋伯從經驗分析出發,提出了三種合法性基礎:(1)傳統基礎,即統治合法性建立在對於習慣和古老傳統的神聖不可侵犯性的要求之上,如統治者可憑其世襲地位享有令他人服從的權威;(2)個人魅力型基礎,即統治的合法性建立在某個超凡魅力人物的英雄氣質、非凡品質和超凡神聖性之上;(3)法理性基礎,即執政合法性建立在對於正式制定的規則和法律的正當行為的要求之上,人們服從依照法規而行使權力的統治者,如通過選舉任職的政府官員。需要指出的是,這三種合法性基礎都屬於純粹的型別,它們從來沒有在社會和歷史中以純粹的形態出現過,所有歷史上的統治形態都是這三種純粹型別的混合,但不同型別的因素的比重和組合方式可能有差異,因而某種現實的執政合法性可以非常接近某一型別。

當代政治學家戴維#伊斯頓對合法性的基礎型別作了進一步的探討,他把合法性的來源歸於意識形態、結構和個人品質三方面。意識形態是為政治系統的合法性提供道義上的藥方,有助於培養社會成員對於政治權威和體制的合法性情感;結構作為合法性的源泉則意味著通過一定的政治制度和規範,政治系統的掌權者即可獲得統治的合法性,即合法的政治結構能賦予其執政者合法的地位;而合法性的個人基礎是指執政者個人能贏得系統中成員的信任和贊同,這種個人合法性所包含的內容要多於韋伯所說的個人魅力型範疇,因為並非所有的執政者都真正具有超凡魅力,但通過表現出一種虛假的魅力他們也能夠操縱大批的追隨者。這三種合法性來源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共同為政治系統奠定合法性基礎。斯頓的合法性基礎理論不僅囊括了韋伯的分類,同時也更適合於當代的政治狀況,對於分析執政合法性的基礎具有一定的啟示作用。

帕森斯認為,合法性來自社會的價值規範系統,即社會的制度模式根據社會系統價值基礎被合法化。他認為,系統成員對政治系統的支援可區分為/特定支援0和/散佈性支援0。所謂特定支援,即由某種特定誘因所引起的合法性支援,如利益和需求的滿足可以帶來這種支援。而散佈性支援有所不同,它是與特定的政策輸出、成員的利益和需求無關的支援。散佈性支援主要來自成員對政治系統的合法性信仰,即相信政治系統的規範符合他們心目中的/道義原則和是非感0,因而覺得服從當局、尊奉規則的要求是正確的和適當的。在伊斯頓看來,執政合法性主要來自散佈性支援而非特定支援。 三、執政合法性的基本特徵

(一)合法性與有效性

馬克思把政治合法性比喻為給政治統治/蓋上社會普遍承認的印章0,從而使政府獲得統治的有效性。美國政治學家李普塞對經濟績效與合法性的關係有很好的闡述:有時經濟增長會帶來合法性,有時合法性會促進經濟有效性,有時經濟發展又不一定增強合法性(如/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筷子罵娘0)。因此,僅僅依靠經濟發展,不能成為合法性的維繫基礎。美國學者亨廷頓認為,單純依靠經濟增長會帶來/政績合法性困境0。例如,一些國家當經濟還在發展的時候,合法性沒有問題,而一旦經濟停滯甚至倒退,政權的合法性就容易出現危機,馬來西亞、日本、俄羅斯、阿根廷的政權更迭就屬於這種情況。由此看來,已經發展起來的經濟只能尋求繼續發展,否則便有可能出現執政的合法性危機;但是隻發展經濟而不推進民主,同樣可能導致合法性危機。不講合法性(如不發展民主),只講效率(如把議行合一體制變成黨政合一的相對集權制),民眾會質疑政治合法性;一味強調合法性(如在農村搞人民公社和大民主),結果可能沒有效率,合法性也會遭到削弱。所以,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同時,又要警惕民主迷信化的傾向。事實上,發展中國家帶來的繁榮與進步,在大多數/新興民主國家0裡,政府已表現出衰退跡象。很明顯,單靠經濟發展不行,單靠民主化也不行。

(二)合法性與合法化

就政治系統而言,其效力主要來自處理各種複雜利益關係,以緩解其對系統壓力的能力。法律制度作為政治系統的一部分,能不能及時有效地處理來自各方的利益要求,對政治系統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法律形式上的合理性對於政治合法性的獲得有著重要意義,對於一個正處於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時期的國家來說尤為如此。從經濟方面看,建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首先要建立規範的法律體系,以調整人們的經濟利益關係,保護人們的合法經濟利益,推動經濟的發展。經濟的發展將促進共同利益,從績效上獲得人們對現政權的承認和認可。從政治方面看,法律程式上的合理化會疏通人們政治參與的渠道,緩解由於過度政治參與給執政黨帶來的壓力,從而保持社會發展所必需的政治穩定。而且,法律的制度化和規範化會使人們由於習慣於遵從法律而產生對法律的合法性信仰。但是在這一時期,社會法制化最大的敵人來自舊有的道德傳統。傳統道德觀念的束縛阻礙了人們對新建立的法律制度的有效遵從。能否解決這個問題,不僅關係到社會的發展,更關係到社會的長久穩定。應該指出,對法律命令的預設並不等於就是政治認同。有時候人們遵守法律是出於對違犯法律的懲罰的恐懼,或是處於某種利益考慮,而不是出於自願。因此,不能簡單地把合法性歸結為合乎法律,因為合法律性構成的是合法性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三)合法性與合道義性合道義性是合法性的核心價值所在。人們通常所說的/合法的統治0、/合法的權力0首先是指被人們從內心中/認可0的統治或者權力。所謂/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0就體現了對執政合法性的一種道義判斷。古今中外無數政權興衰成敗的歷史都表明了這一點,社會主義國家也同樣存在合法性問題,中國共產黨執政亦不例外。儘管追求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但要真正在社會主義建設和發展中始終堅持這一合法性判斷的根本標準,是很不容易的。蘇聯和東歐社會主義政權的垮臺也正說明了走社會主義道路並不一定就會自動獲得執政合法性。正因為如此,中國實行改革開放後,鄧小平吸取社會主義國家的經驗教訓,針對國內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判斷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正確與否的/三個有利於0標準,這也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執政合法性存在的客觀標準和堅實基礎。事實上,三個代表0重要思想是對社會主義政治合法性標準的進一步深化。發展先進生產力,發展先進文化,最終還是要服務於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只有始終堅持這個標準,才能繼續得到最廣大人民對黨的執政合法性的認可。同樣,科學發展觀的提出,根本落腳點也在於防止片面發展而導致社會承受度降低、執政威信降低,通過以人為本贏得社會系統的持續支援。這是執政黨/治道0的深刻變革。這種合乎社會民眾內在道義的理念,能夠增強執政黨的政治合法性。

四、執政合法性的危機問題

所謂執政合法性危機,即執政黨的權威危機和政府的信任危機。嚴格意義上說,任何社會都有產生合法性危機的可能,只是發生危機時的程度有所不同。也許在有的國家會導致整個政權的崩潰和重建,而在有的國家則只須作出適當的改革或調整。如果一個政權的合法性基礎主要建立在短期的可變因素之上(如單純依靠執政成效而不顧執政作風和執政形象),而又不願轉變為制度性權威,那麼,它一旦出現合法性危機,其程度往往較為嚴重,其後果可能就是整個體系的崩潰,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上一些執政黨紛紛垮臺下臺就是一個典型例證。

一般來說,世界各國的執政合法性基礎或許各不相同,但無論哪一類國家,政治革命都是合法性危機的可能結果。馬克思主義認為,革命是階級矛盾激化到極點的產物,是被統治者忍無可忍的被迫行為。在現代社會,革命的形式不再拘泥於傳統形式(如起義),而表現為遊行示威、群體性對抗甚至區域性衝突。一個社會能否走出/不斷革命0的迴圈困境,關鍵在於能否構建一個富強、民主、文明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一般來說,正在社會轉型的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面臨合法性危機的機率要高一些,如拉美國家在向人均GDP1000美元至3000美元目標跨進時,出現社會動盪不安,繼而民眾憤憤不滿,以致出現執政合法性危機,導致執政黨垮臺。為什麼社會轉型中的國家容易發生合法性危機呢?

其一,發展中國家在向現代社會的轉型中經歷著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結構調整與重建,在這一過程中產生的現代性因素作為積極的力量解構著傳統合法性的來源和基礎。轉型社會中,公眾的價值觀念體系和利益標準在變革中發生了巨大變化,

自由、民主、契約、公正等價值觀上升為人們逐漸追求和信奉的東西。而許多發展中國家不能順應民主發展的潮流,並及時改革現有體制,因而埋下了合法性危機的隱患。

其二,執政黨與政府在社會轉型中擔負著促進增長、社會動員、公平分配、社會整合和政治參與等任務。執政黨在整個社會生活中的/家長式0角色使其常因/超載0、供給能力下降而面臨發生危機的風險,為了動員社會力量進行現代化建設,執政黨往往以加快經濟增長、促進社會變革來獲取民眾的認同。由於經濟起步初期的較快增長和社會變革在滿足公眾基本需求的同時也使其對政府的期望值不成比例地迅速膨脹,而後來許多執政黨不能很快地提高滿足需求增長的能力,以適應民眾期望的高漲,這樣就使政治體系陷於困難。

其三,社會轉型帶來了利益格局的變化,不可避免地出現弱勢群體和困難群體,許多實現了經濟增長的執政黨通常面臨著下層成員要求改變不公平分配的壓力,並且社會階層間經濟利益和政治、社會地位的變動帶來的摩擦與震盪在政治領域內會對政權產生威脅。

其四,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價值觀念等方面不斷髮生深刻的變化,當舊的體制逐漸失去約束力而新的體制尚未形成時,制度短缺會造成權力制約的真空。權力監督的弱化使腐敗呈迅速膨脹、廣泛蔓延的態勢。如在朴正熙、全斗煥統治時期的韓國,馬科斯統治時期的菲律賓以及蘇哈托統治下的印尼,腐敗成風,公共權力掌握者憑藉權勢聚斂錢財,瓜分公共利益。它使利益越來越集中在政府官員和他們的商業夥伴身上,政府代表公眾的形象大大受損。當腐敗的惡性發展到了國家無力遏制特別是政權的核心部分也陷入此道時,導致的是廣大社會成員的離心離德和強烈公憤,一旦出現導火索並適時引燃,政權便會迅速崩潰。

歷史表明,民眾對於掌權者的支援最為脆弱,要克服因掌權者失去民眾支援而導致的合法性危機,就應當保持掌權者與體制及共同體在合法化功能上的適當分離,避免因掌權者的政策失誤或不良行為而引起對現行體制乃至整個政治共同體的懷疑。這是西方國家在合法化方面的經驗,值得認真研究。

五、執政合法性理論對中國共產黨的啟示啟示之一:面對黨的歷史方位的變化,中國共產黨要強化憂患意識,防範執政風險。

我們強調共產黨執政的特殊規律,這是正確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政黨執政的一般規律就不重要。事實表明,共產黨執政與其他政黨執政一樣,都存在一個興衰成敗的問題,同樣面臨著喪失政權或被人民推翻的考驗。這是政黨執政的共性,是政黨政治的普遍規律。中國共產黨通過新民主主義革命取得了國家政權,使自己成為擁有公共權力的執政黨後,面臨一個拒腐防變的問題。一個政黨在爭奪國家權力的過程中以及在成為特定的政治權力主體後,並不必然地具有合法性。政治權力與合法性之間並非天然地存在邏輯關係,因為合法性意味著某種政治秩序被認可的價值,是社會公眾理性選擇的結果,含有普遍承認的內容。因此,某一政黨在成為政治權力主體前後,欲獲得廣泛的社會認同和支援,必須展開一系列的合法化過程。歷史表明,如果執政黨不重視執政合法性問題,勢必為歷史文明前進的步伐所拋棄。我們過去一直認為,對於共產黨來說,/不是什麼被推翻的問題,而是努力工作,創設條件,使階級、國家權力和政黨很自然地歸於消亡,使人類進到大同境域0。這無疑是正確的。問題在於,要實現這個目標是有前提條件的。執政的共產黨只有解決好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問題,才能防止執政危機。這是一個普遍的規律,不因為是資產階級政黨還是無產階級政黨而發生變化。所以,對政權更迭的憂患及對現代法治國家政權合法性交替現狀的警醒,理當成為我們黨鞏固執政地位的一個思考緣由。

啟示之二:正確看待紛繁複雜的政黨政治現象,不照搬執政合法性理論,堅持走政治上的自主創新之路。

每個國家的執政黨在歷史條件、制度體制和現實狀況上並不完全相同,有著各自的特點,合法性問題也不例外。特別是中國共產黨與資本主義政黨體制有著根本的不同,在指導思想和具體操作層面上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別國經驗和研究成果。在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由於實行的是兩黨制或多黨制,由一個政黨長期執政其實並不被認為是明智的選擇;探討鞏固一個政黨的長期執政地位,並不是學界或政界的熱門議題。相反,經常更換執政黨被視為正常之事。在這種情況下,資產階級政黨為了鞏固合法性,提出採取淡化意識形態,強化以政策和政績獲取民心,事實上他們淡化意識形態有著深刻的背景和原因,無論哪個政黨執政都代表資產階級的利益,他們淡化意識形態實質上是淡化無產階級的意識形態,淡化後面隱藏著/強化0的動機和目的,這是國情、黨情的不同,如果我們看不到中國共產黨與資產階級

政黨的這些區別,盲目照搬照抄其他資產階級政黨鞏固合法性基礎的做法,就會中/遏制與接觸0戰略的圈套。所以xx同志指出,我國的歷史文化、社會制度、發展水平與其他國家不同,對世界上其他政黨執政的一些做法和措施,我們不能照抄照搬。

啟示之三:實現長期執政的歷史使命,需要在憲政框架中堅持民主、科學、依法執政。民主執政的核心在於解決好為民執政、靠民執政的問題,處理好黨與民眾的關係。共產黨執政的實質是領導和支援人民當家做主,執政的根本目的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支援和保障人民當家做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科學執政,重點在於處理好黨與政府的關係。按照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確定政府運作的法理邊界,在公眾政治參與的條件下,構建現代政府的基本框架,規範政府的運作。在這個基礎上,一方面,黨通過對整個政府過程施加影響來體現領導,另一方面黨的活動不越過政府運作的法理邊界。

作為一級組織和政府及其部門發生行政從屬關係,或是代替政府行使任命、撤職、調動等權力,都是有違民主政府規則的。依法執政,重點要處理好黨與國家的關係。要依法區分黨的領導權、執政權和國家政權的關係,為黨依法執政提供製度和體制保障。我國是人民當家做主的國家,國家政權機關是人民行使當家做主權利的機構。因此,要正確處理好黨和國家的關係,黨領導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不代替它們的職能。對此,必須按照黨的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要求,增強共產黨員的憲法修養,保證黨組織和黨員切實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只有依照/法無規定不可為0的原則,改善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實現由主要依靠政策治國理政向主要依靠法律執掌政權的有效轉變,才能防止執政黨成為社會矛盾的焦點,最大限度地防範執政風險,增加執政安全,取得黨的領導和執政的最佳效果。

執政黨的合法性研究篇二

關於政黨執政的合法性問題,早已成為世界政黨研究的一個基本話題。然而,在我國,這一概念一直是人們難以理解和接受的詞彙,也是人們常常避諱的話語。其主要原因是錯誤地以為中國共產黨執政已經幾十年,沒有必要討論合法與否的問題。然而,這其實是對執政合法性問題的誤解。

執政73年的蘇聯共產黨於1991年被解散,執政我國臺灣地區51年的中國國民黨於20xx年喪失了執政地位,執政71年的墨西哥革命制度黨也於20xx年大權旁落。這些老黨丟失執政權的原因雖然各不相同,但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共同原因就是,它們在長期執政過程中,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執政條件的變化而及時變遷其執政的合法性基礎,因而最終失去了民眾的認同和支援,喪失了執政地位。

因此及時的釐清我們黨的執政合法性及其基礎,全面探討和認真總結黨在建國後合法性基礎變遷的歷史程序,對於繼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進一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具有極其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合法性的含義

(一)合法性的涵義

合法性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概念,它大體包括合乎法律性和合乎社會規範性。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合法性是指由道德、宗教、習慣、慣例和法律等構成的合法秩序,而狹義的合法性則是指政治合法性。

本文只就狹義合法性而論。而提起合法性,我們不得不先提馬克斯·韋伯,因為他是最早系統闡釋這一概念的人。馬克斯·韋伯根據政治合法性基礎的不同,把政治秩序分為三種理想型別:神聖魅力的統治、傳統的統治和法理型統治。所謂神聖魅力的統治,是指被統治者信奉某個聖人、英雄和不同尋常的個人以及那個人的“使命”;而所謂傳統的統治,是指被統治者服從傳統性的慣例權威;所謂法理型統治,是指現代型別的統治,是人們相信“法治”以及按照法律規範得到適當授權的人的權力。也就是說,馬克斯·韋伯眼中的現代合法性,就是人們對建立於法治基礎之上的權力結構的自覺服從。

哈貝馬斯則將馬克斯·韋伯的上述概念作了修正。在他眼裡,合法性應該體現為在一定的價值規範基礎上的支援和忠誠。從抽象的角度來說,政治合法性是指政治體系在價值和事實上得到社會積極支援、認同、同意,也就是“價值合法性”、“事實合法性”;同時,包括政治體系符合價值規範的“有效執行”,也就是“政績合法性”①

有些學者單純的根據馬克斯·韋伯和哈貝馬斯的政治合法性解析,對於政黨執政合法性作出了這樣的表述:“執政合法性是指執政黨的執政地位得到人民的廣泛認同、信仰、忠誠和服從,它是一個政權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②

這一表述的確涵蓋了“事實”與“價值”的含義。但我們細究發現,這一概念並不全面,與這種從純精神狀態所作的解釋不同的是馬克思主義關於合法性的理解。他對社會變革即合法性變遷是這樣論述的:“一切社會變遷和政治變革的終極原因,不應當到人們的頭腦中,到人們對永恆的真理和正義的日益增進的認識中去尋找,而應到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變更中去尋找;不應當到有關時代的哲學中去尋找,而應當到有關時代的經濟中去尋找。”③“一切歷史變動的最終原因,應當到人們變動著的思想中去尋求,並且在一切歷史變動中,最重要的、決定全部歷史的又是政治變動。可是,人的思想是從哪裡來的,政治變動的動因是什麼——關於這一點,沒有人發問過。„„在“人類的全部歷史” (從土地公有的原始氏族社會解體以來),在全部紛繁複雜的政治鬥爭中,問題的中心僅僅是社會階級的社會的和政治的統治,即舊的階級要保持統治,新興的階級要爭得統治。可是,這些階級又是由於什麼而產生和存在的呢?是由於當時存在的粗鄙的物質條件,即各該時代社會藉以生產和交換必要生活資料的那些條件。”④

這些論述實際上表明馬克思認為合法性最深厚的基礎存在於一定經濟關係以及受其影響的社會關係之中,對人類的需求的優先考慮必須成為判斷政策是否合法的最終基礎。所以政黨執政合法性不僅要強調被統治者對政治秩序的權威的服從以及對統治者的理性認同與信任,還必須要有作為基礎的經濟因素做支撐。

上述定義對處於統治地位的權力者強調得不夠,缺少必要的約束和較高的要求。因此我們不妨將其定義為:政黨執政合法性,就是指一個政黨取得執政權以後,在執政期間充分運用法律的手段來治理社會和管理國家,它的行為規範既符合法律,也更符合民意,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得到人民普遍認可、依賴、信仰與服從。

(二)執政黨執政合法性的基礎

綜合國內外關於合法性的論述,可以看出執政黨執政合法性基礎一般包括下述三個方面:

1.意識形態基礎:社會普遍認同的意識形態是政治合法性的理念基礎。價值理念的實現不僅取決於制度上的合理性,還在更深層次上依賴於人民內心的意識形態上的支援。在人類社會發展的各個時期,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都有被大眾所認可的價值理念,因而也具有同化大眾意識的凝聚力,使社會在統一理想、目標和方向中邁進。與此同時,政治權力也在其所倡導的意識形態的闡述和解釋中獲得合法性,被社會公眾承認和接受,進而確立其存在的合法性。

2.制度與規則基礎:現代理性統治觀認為,一種統治只有至少滿足兩個條件才可以說是合法的,一是必須從正面建立規範秩序;二是人們必須相信規範秩序的正當性。制度規範的核心是指執政權力的獲得和運作必須遵循符合社會價值觀念的法律和制度等規則,是政權的程式合法性和運作合法性。上升為法的制度與規範是公眾價值觀念符號化的產物,它在公眾普遍同意的基礎上設定了程式化的政治體制和政治行為準則,從而可以在穩定的制度框架內實現合法化。現代執政權力是一種受規則約束的政治權力,主要表現為:一是政治權力主體的產生方式與選舉制度相聯;二是政治權力的運作是嚴格受到憲法和相關法律約束的。在許多國家,正是“以憲法為基礎的‘法治’,由通過自由選舉產生的國民代表制定法規,通過自由選舉產生政府的體制,因而它才在價值尺度上被視為‘正統’”。在習俗、宗教、領袖魅力等傳統合法性衰落中,這種理性原則正逐步成為現代執政合法性的主要基礎。

3.政績實效或稱有效性基礎:這是指執政黨對社會進行政治管理或政治統治的實際作為和實際業績,即政治權力的效率。在一個政治系統中有效性一再喪失或長期喪失,則會危及系統的穩定性,但有效性不一定就能帶來政治穩定,它必須以合法性為前提。當然也不排除長期保持效率的政治制度可以得到合法性。實踐證明,以經濟發展為標誌的執政績效能給執政黨帶來特定支援,特別是在意識形態魅力缺失,而法理合法性資源也不足的情況下,政績的獲得對執政黨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因此,執政黨一般都會去謀求社會經濟發展,以此來提高普通民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以增加自身統治的政治合法性,從而延長其統治。

二、建國後中國共產黨執政合法性基礎的歷史變遷

(一)建國後到改革開放前夕(1949年—1978年)

建國後,我黨的執政合法性基礎資源可謂是多方面的,首先一條就是武裝鬥爭的勝利⑤和強大的國防軍事力量的存在,這也可以說是中國共產黨執政的最根本的合法性基礎。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建立了民主共和制的中華民國,現代法理型合法性已取代帝制傳統而成為中國政治統治必備的合法性因素。但是,民主的權威並不牢固,以個人魅力權威統治的孫中山下野後,軍閥紛爭成為中國政局的主要特徵,武力成了唯一的合法性基礎,“任何一個政黨要想取得全國性的統治,不僅要有現代合法性,而且必須具備軍事合法性”⑥。中國共產黨從“八七會議”和南昌起義開始走上武裝奪取政權的革命道路,經過漫長、艱苦而曲折的武裝鬥爭,終於取得了全國性的勝利。建國後,又打贏了幾次邊境保衛戰,不但保持了幾百萬常備軍隊的長期存在,而且在國防建設方面成就非凡,使國內外敵對勢力不敢覬覦人民政權。⑦

其次是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個人魅力,特別是毛澤東的魅力。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革命先輩一心為公、艱苦樸素的崇高風範給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黨的領袖毛澤東,從延安時期以來,在中國人民心目中享有崇高威望。這既是毛澤東個人權威的基礎,對於一個有幾千年封建帝制傳統的國家來說,也使執政的中國共產黨獲得了難得的合法性資源。⑧

再次是中國共產黨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積累了巨大的組織資源。這些組織資源包括完整的組織機構、龐大的黨員隊伍、大批踏實肯幹的幹部等。歷史悠久的中國具有德政傳統,遴選官員“其理論依據是,某些人由於自己

的德行並藉助所受的教育而有效行使政治權威;那些不具美德的人則理所當然地被安置在受統治者的地位上”⑨。黨員幹部的良好道德形象極其有效的充實了我黨的執政合法性基礎。成為我黨執政的一筆寶貴財富。

最後應該重點強調的是我黨在這一時期執政合法性基礎的重要資源即意識形態基礎。由於我黨在國家中的歷史地位和執政現實,馬克思主義上升為國家的主流意識形態。在對國家意識形態的持續有力的宣傳教育下,中國共產黨一方面證明了自己執政的正當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也使得我國社會各個階層的民眾確立了只有社會主義才能夠救中國,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夠帶領全體中國人民走向繁榮富強的社會主義等堅定信念。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順利地建立,使得中國共產黨在建國初期獲得了不可動搖的合法性地位和執政基礎。“但是,在取得初步的勝利以後,中國共產黨把已經建立起來的執政合法性主要維繫在意識形態基礎上,長期忽視社會的經濟發展,輕視民眾的生活改善。而且我黨對在一個經濟文化都非常落後的國家裡建設社會主義的長期性、艱鉅性認識不足,片面地理解馬克思主義,全盤照搬蘇聯的經驗,因而使得我們黨的意識形態變得逐漸左起來。這樣,到20世紀70年代末,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不但沒有得到改善,反而越來越貧困;人民群眾的精神生活不但沒有得到提高,反而越來越貧乏。特別是延續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不僅嚴重破壞了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的權威性,而且也使得依靠這一基礎維繫起來我黨的執政合法性開始發生動搖。”⑩中國共產黨人如果不重構一個新的合法性基礎,那麼自身的執政基礎勢必會受到極大的損害,整個中華民族的未來發展也將難以保證。

(二)改革開放之初(1978年—1992年)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以鄧小平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及時調整,擺脫了單純從精神層面建構意識形態合法性基礎的傾向,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改革路線,從而把合法性基礎的建構奠基於經濟發展和政績實效方面。應該說,鄧小平是社會主義國家最早認識到經濟發展對共產黨執政合法性有巨大歷史意義的領導人。他認為,社會主義雖然消滅了人剝削人的制度,但並沒有消滅貧窮落後;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雖然為社會主義生產力的快速發展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但社會主義優越性並末變

成現實。為此,他反覆地說:“國家這麼大,這麼窮,不努力發展生產,日子怎麼過?我們人民的生活如此困難,怎麼體現社會主義的優越性”。⑪在他看來,“社會生產力不發達,國家的實力得不到加強,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得不到改善,那末,我們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就不能充分鞏固,我們國家的安全就沒有可靠的保障 ”⑫很明顯,鄧小平看到我國經濟只有保持持續不斷地增長,才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而只有能夠給人民帶來實際利益的政黨和政府,才能最終得到人民的擁護和愛戴。在南巡講話中,他毫不含糊地指出,中國“不改革開放,不發展經濟,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條。”⑬因為“世界上一些國家發生問題,從根本上說,都是因為經濟上不去,沒飯吃,沒衣穿,工資增長被通貨膨脹抵消,生活水平下降,長期過緊日子。”⑭正是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導下,20多年以來,我黨始終堅持改革開放不動搖,使我國的經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人民群眾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不僅克服了文革造成的執政合法性危機,而且還使我黨經受住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國內外政治局勢動盪的嚴峻考驗。

當然,在這一歷史時期,我黨雖然把合法性基礎主要維繫於經濟發展的執政業績之上,但同時也沒有放棄對意識形態合法性基礎的建構。甚至可以說,面對蘇東劇變後國際上錯綜複雜的意識形態鬥爭形勢,正是由於我們黨根據客觀環境的變化而不斷髮展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才使我們黨在與資本主義國家的意識形態鬥爭中牢牢把握主動權,始終立於不敗之地;並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意識形態領域可能出現的合法性危機。

(三)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1992年—20xx年)

以xx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在繼承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路線的基礎上,又著重提出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治國方略,同時通過提出“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加強執政黨建設,以構建新時期的合法性基礎。因此這一時期的合法性建構是意識形態基礎與經濟有效性基礎齊頭並進的時期。

隨著市場經濟逐漸發育,個人利益的普遍覺醒,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日益世俗化和理性化,昔日意識形態所積聚起來的強大社會凝聚力受到極大的衝擊,意識形態為政權提供廣泛合法性支援的能力也已被逐漸削弱。某些黨員幹部的道德楷模作用降低,作為合法性基礎的道德力量逐漸減弱。一方面由於現代化程序中的科層化問題,會難以避免地產生官僚主義等負面效應;另一方面則由於體制轉換過程中的“制度空缺”使腐敗現象難以被有效遏制。改革開放以來,人們在經濟、政治、文化各領域的多樣化趨勢不可逆轉。政府所能夠掌握的經濟、組織和文化資源逐漸向社會流散,民間掌握的資源卻在不斷增長,這就使政府原先在資源壟斷方面的優勢逐漸喪失。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整合各種社會力量、增強黨的群眾基礎,如何滿足新興社會階層的政治要求,迫切需要我們予以關注。

“三個代表”的提出正是適應了這一需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最先由xx同志於20xx年2月提出來的。20xx年7月,xx在慶祝建黨八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對“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學內涵作了初步系統的闡述,全黨按照在“解放思想中統一思想”的要求,堅持理論創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取得了多方面的共識。20xx年5月31日,xx在中央黨校省部級領導幹部班畢業典禮上的重要講話,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經過xx大,人們進一步認識到,“三個代表”不是單純的黨建理論,而是堅持和發展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是立黨之本與執政興國二者統一的理論,既是治黨的理論武器,也是興國的先進思想,是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20xx年來黨和國家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是指導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工作的新的意識形態。

xx同志早在“三個代表”研討會上就指出,“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立黨為公表明了中國共產黨的先進性,體現了黨執政的目的;執政為民是共產黨執政的價值取向,回答了中國共產黨為誰執政的問題,是中國共產黨性質的體現,通過執政為民的價值取向進一步表明我們黨與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這也是我們黨執政合法性最主要的資源。

正如xx同志所說:“所有黨員幹部必須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權,用好權,而絕不允許以權謀私,絕不允許形成既得利益集團,在逐步實現全國人民共同富裕的過程中,黨員幹部必須正確處理好先富與後富,個人富裕

與共同富裕的關係。”列寧同志也說:“政權問題是不能迴避,不能撇開不管的,因為這是一個根本問題,”⑮只有首先解決好黨執政的合法性問題,也就是牢牢把握政權的問題,才能體現社會主義政權的本質要求,才能實現黨的最低綱領與最高綱領,才能完成無產階級的歷史使命。“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新時期,順應執政合法性問題而產生,既使我黨在新時期再次煥發出新的生機與活力,又為執政合法性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新的理論指南,具有巨大而深遠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三、新時期中國共產黨合法性基礎的建構

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黨執政的國內外環境和條件已發生了巨大變化。首先從執政的環境來看,當今世界的最主要特徵是經濟的全球化。隨著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世界環境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響將越來越廣泛,越來越深刻,再加上我國社會各個領域深層次矛盾的制約。我國的經濟發展的難度將會逐漸加大,經濟發展的這一趨勢會帶來極其深刻的政治、文化和社會效應。

其次“從執政的條件來看,中國共產黨經過長期發展,雖然已經由一個革命黨轉變為執政黨,但經濟市場化變革的深入推進,給我黨的執政和建設提出一系列新的挑戰和考驗。一是社會的貧富差距在持續拉大。使得那些被邊緣化的社會成員普遍存在著“相對被剝奪”的離心情緒;二是黨內的腐敗現象愈加普遍和嚴重,犯罪分子的級別越來越高,貪汙受賄的數額也越來越大。這一切不僅阻礙著我國社會轉型的順利實現,而且破壞著我黨政權合法性的傳統基礎。”⑯

因此,我黨只有在執政方式的層面上作出更大的改革才會延續自身的合法性傳統。改革的途徑就是要做到與時俱進,注入民主、法制、文明、現代化的理念,通過制度化來體現民主、實現民主、維護民主,使黨能夠最有效、最充分的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最大限度的滿足人民群眾的要求,把人民群眾的利益保護好、實現好、滿足好,做到“以人為本”。xx同志《在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深刻指出了以人為本的內涵和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謀發展、促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

物質文化需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讓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理解和堅持以人為本,就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xx同志的講話精神上來,堅定不移地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更好地完成新世紀新階段我們肩負的歷史任務。 為此,我們黨應從以下方面構建自身的執政合法性基礎:

首先是完善制度建設,構建制度合法性基礎。在政治民主化浪潮席捲全球的今天,中國共產黨必須通過制度創新來整合執政的政治資源,我們要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在政治運做中的地位,改進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機制,樹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政治權威,尤其要強化人大的監督功能,真正監督憲法和各項法律的實施,為保障公民政治參與渠道的暢通,真正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各項權利,人大要加強配套立法,如要完善和修改《選舉法》以及新聞立法等。

作為執政的中國共產黨,要適應新的形勢,強化和健全黨內民主和黨內監督機制,改革和完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要真正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支援人大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經過法定程式使黨的主張變為國家意志;我們黨還應該通過各種制度安排,提升、培養公民的民主意識和法制意識。

其次是完善理論建設,構建意識形態合法性基礎。在社會轉型期,任何致力於維護政治權威合法性的政黨和政府都必須在對現實批判反省的基礎上進行意識形態的創新。現代社會必須以公眾作為意識形態創新的邏輯起點,最大限度地囊括和整合社會成員的利益追求與基礎的價值取向,才能增強人們對意識形態的信仰與感情,最大可能地實現意識形態在政治合法性體系建構上的整合功能。現階段中國共產黨必須在充分攝取人類文明思想精華的前提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不斷地將市場經濟條件下形成的新的價值理念吸納到意識形態的創新中,才能為政治合法性基礎的建構提供新的資源。

再次堅決有效地開展反腐敗鬥爭,改善黨長期執政合法性的形象基礎:腐敗現象的實質,是對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漠視、侵害和掠奪。腐敗與無產階級政黨的性質以及黨的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是完全背道而馳的。對一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黨而言,腐敗如同毒瘤惡瘡,不僅嚴重侵蝕著黨的肌體,而且使黨和國家在政治和道義上蒙受極大傷害,嚴重損害黨的領導和執政形象。

全黨上下必須充分認識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形勢的嚴峻性和危害性,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重要性、緊迫性、複雜性和艱苦性,開展堅決有效的反腐倡廉鬥爭。所謂堅決,是指深入持久和不懈努力,即進行反腐敗鬥爭,決不能掉以輕心,決不能畏難卻步,決不能鬆懈鬥志。所謂有效,是指標本兼治,以治本為主,在堅決懲處腐敗行為的同時,更要理清思路,正確認識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原因,做到對症下藥,找到有效遏制、預防和清除腐敗現象的“良方”,建立起有效遏制、預防和清除腐敗的制度化的機制,不斷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取得穩定的、明顯的反腐倡廉的效果,取信於民。

最後要創造獲得民眾更充分認可的執政績效,為長期執政提供堅實的績效基礎:“黨的xx大明確提出要提高黨執政的五種能力,即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應對複雜局面的能力,依法執政能力,總攬全域性的能力,可謂是把執政能力的建設提高到了戰略的高度。我們認為,為了創造群眾更充分認為的執政績效,黨還必須提高兼顧和平衡社會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協調社會各利益群體的利益分配,建立公正合理的社會秩序的能力。即黨要在大力發展生產力,保證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基礎上,注意解決利益分配公平問題,充分考慮並滿足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要求,高度關懷弱勢群體的生存境況,讓廣大人民共享經濟繁榮和文化發展之利。只有經濟增長的政績充分體現出對民眾的關懷,使民眾受益,才能獲得人民的充分認同。”○

通過積極貫徹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我們面臨的各種社會問題,順利實現黨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把我國的現代化建設推進到一個更高的水平,而這些偉大目標的實現也必將為解決我們黨長期執政中的合法性問題提供堅實充分的績效基礎。

四、小結

歷史是最好的明鏡,中國共產黨走過的八十五年的歲月是經過腥風血

雨洗禮的八十五年,新的時期中國共產黨如何將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鞏固自身的執政合法性基礎是擺在所有共產黨員面前的問題。歷史只能用於借鑑,因為今日的環境已不同於往日。我們的黨如何在這新的環境下不斷總結歷史經驗,開拓新的合法性資源已經成為新時期擺在共產黨員面前的一個極具挑戰性的問題。當然中國共產黨鞏固自身的執政合法性基礎已不僅僅是一個政黨的問題,它更關係到我們國家的長治久安,關係到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中國共產黨對於自身執政合法性基礎問題的有效解決,也必將對社會主義中國乃至世界的發展產生極為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執政黨的合法性研究篇三

中國共產黨從誕生起就立志職掌政權,建設一個人民民主的新中國,共產黨現領導人民進行國家建設,早己經是執政黨了,但並不是共產黨人打江山,就要坐江山,現我就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研究。

一、共產黨執政的歷史合理性

1840年鴉片戰爭到1920xx年中國共產黨成立,是一部“救亡圖存”的鬥爭歷史,先後湧現出了洪秀全、康有為、孫中山等一批又一批的領袖。中國革命的鬥爭歷史反覆證明:儘管這些領袖人物及其領導的歷史活動都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促進了中國社會的發展,但是無論是舊式的農民革命,還是戊戌變法式的改良運動和資產階級領導的辛亥革命都沒有徹底的挖掉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統治中國的根基,因而無法真正實現“救亡圖存”的歷史史命。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深淵,在此後長達100多年的時間裡,中國民人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鬥爭一直沒有停止過。然而由於農民階級的侷限性,中國民族階級的軟弱性、妥協性,這些鬥爭都無一例外地先後以失敗告終。中國革命要勝利,必須由一個新的階級來領導,這個新的階級是與先進生產力相聯絡的、富有組織性紀律性、革命最堅決最徹底的階級,即中國無產階級。這一新的階級在五四運動中以獨立的姿態登上了政治舞臺,領導中國革命的責任也就歷史地落在這一新的階級及其政黨—中國共產黨身上。

二、共產黨執政合法性的理論依據

1949年各民主黨派向中國共產黨發出的一份賀電,代表全國人民的心聲:四萬萬人掙脫千年封建專制的枷鎖,洗刷一百年帝國主義欺凌的恥辱,這是一件無比痛快的大事„„假如中國人民沒有中國共產黨就不知道黑暗的日子什麼時候才能終了。各民主黨派人民投了共產黨的票,政協的《共同綱領》一致推舉中國共產黨為執政黨,其他民主黨派是參政黨,而不是在野黨,實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實際上體現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合憲性和合法性。共產黨由於先進性和代表性,領導中國人民打敗日本侵略者,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國,得到了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認同,成為執政政黨是合理和合法的。到1954年第一部《憲法》明確規定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中國不搞三權分立,不搞輪流坐莊。這種政治體制只能是多黨合作,政治協商,這是共產黨執政的合法性和合憲的理論依據,也是中國目前的國情所決定的。

三、共產黨執政的實質合理性和合法性

執政地位的合理性不是一朝確定便永遠不變的,在現代民主制度下,執政權力的合理性來自於人民的選擇,是否代表人民利益與能否保持執政地位存在正相關性。毛澤東和黃炎培先生關於週期率的著名談話即用人民民主專政形式,也就是要解決共產黨執政的合法性合憲性問題。七屆二中全會,毛澤東由於對共產黨長期執政的擔憂,所以提出“兩個務必”的告誡。實踐證明毛澤東同志對執政合法性問題也是很注重的,對憲政問題也是有考慮的,他曾發表《論聯合政府》、《新民主主義論》、《論人民民主專政》等名著,就是探索中國共產黨執政問題。

鄧小平上臺後,就把政治系統的經濟成果重新取代意識形態成為執政黨的主要合法性來源,而意識形態起到第二道防線的作用。鄧小平提出:以經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經濟工作是當前最大的政治,經濟問題壓倒一切政治問題。他強調:政治工作要落實到經濟上面,政治問題要從經濟角度來解決,以高超的政治技巧,提出停止以階級鬥爭為綱,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用經濟政策來解決政治問題。重視民生,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和支援,鞏固了中國共產黨執政的政治合法性的物質基礎和群眾基礎。

中國共產黨xx大提出黨必須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如果我們黨做到“三個代表”就能解決好執政的合憲性和合法性問題。因此,我們黨把始終做到三個代表看成是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做到三個代表,關鍵是與時俱進,核心在堅持黨的先進性,本質在堅持執政為民。這種歷史與邏輯相統一方法論,是保證共產黨長期執政的方法論,而要長期執政,首先要做到執政的合憲性和合法性。xx大明確提出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的社會,這也是憲政的要求。

xx屆三中全會提出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更是體現以人為本的民權思想、民本思想的憲政思想,是依憲執政的重要內涵。而xx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號召,更是要解決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的地位的合憲性和合法性問題。各級領導幹部要學會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要求,正是共產黨執政合憲性合法性的體現。

四、中國共產黨是一個先進的黨,代表人民利益,善於從歷史中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蘇聯曾經創造的的輝煌將永記於人類文明史上,但其解體的悲劇值得人們反思,中國作為曾經在國情、制度、模式都比較相似的國家,蘇聯的解體無疑會對其敲響警鐘,中國共產黨勇於正視歷史,並從歷史中吸取經驗教訓。

第一,正確認識社會主義,把經濟建設,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作為首要任務。生產力是決定一個社會發展水平的決定因素,人類歷史也說明勞動群眾的要求並不高,他們所需要的也就僅僅是一個安定的生活環境,用中國古語就是:飢有所食,居者有其屋,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而蘇聯在這一方面做的卻是差強人意,戰時共產主義是戰爭形式所逼,在戰時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斯大林為了儘快實現國家工業化,只有短暫實行了不到五年的新經濟政策考慮到了人民的需要。在經濟結構上蘇聯著重發展重工業而長期忽視輕工業和農業的發展,而與人民聯絡最密切德寶正是輕工業和農業,這一模式的結果就是經濟結構失衡,造成“國強民貧”的局面。聯解體時絕大多數的蘇聯人民是木然的,他們感覺不到這個國家所給自己帶來的福利,國家存在與否與自己無關。中國在文革後吸取建國後三十年的教訓和經驗,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並認識到人民群眾的需要才是經濟發展的終極目的,提出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的著名論斷。

第二,推進政治改革,改變僵硬的政治體制,增強國家的政治活力,發揚民主,推行法制。斯大林集權思想濃厚,在政治上創設了高度集權的體制,以黨代政,剝奪地方自主權,造成個人崇拜嚴重,僵硬的政治體制,使國家失去了政治活力。中國在實行改革開放以後在推行經濟改革的同時亦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改革的根本思想就是奉行民主,發揚法治,通過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健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恢復政治協商會議,給各民主黨派以參政議政的權利,改變文革中以黨代政的局面,恢復政治活力。

第三,加強黨自身的建設,增強黨的執政能力,進行反腐倡廉。有一句話能說明這一情況“蘇共在二十萬黨員的時候取得了十月革命的勝利,在二百萬黨員的時候取得了衛國戰爭的勝利,在兩千萬黨員的時候蘇聯解體了”。 前期蘇共的幹部革命意志堅定,沒有絲毫特權,能與群眾同甘共苦,而後期形成了一個脫離人民群眾的官僚特權階層,結果必然導致貪汙腐敗的盛行。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面對新的情況下,針對新的現象,中國共產黨加大了發腐倡廉力度,從近幾年落馬的高官級別就可以看出這一決心。只有清明廉潔的政黨,才能有較強的執政能力,能保持與人民群眾休慼與共的心態,獲得人民的支援,永立於不敗之地。

五、民主執政的科學提出

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進行國家建設,總結執政經驗,吸取歷史教訓,從長期執政實踐中努力探索執政規律,不斷提高自身的執政能力。20xx年10月《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社會和諧是我們黨不懈奮鬥的目標”,為了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遵循六條原則,其中最後歸結性的第六條就是“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維護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形成促進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這裡民主執政是黨的核心作用與人民群眾主體地位實現的重要原則和保證。xx大報告強調今後“深化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四條原則,其中一條就是“要堅持黨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可見,“民主執政”的提出,不僅表明我們黨執政理念的與時俱進,而且表明我們黨對民主與執政黨領導方式、執政方式、執政體制與工作機制的認識有了新的深化和拓展,對於我們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當今世界政治多極、經濟全球化,中國加入WTO,逐漸在經濟政治上與國際主流社會接軌。國內社會階層兩極分化步伐加快,新社會階層崛起,黨內腐敗日益增加,這對中共是一個嚴重考驗。因此,更要以政治、經濟、和先進文化成果來加強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基礎,增強執政的合理性、合法性、合憲性。

標籤: 合法性 執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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