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部門鑑訂安全責任書制度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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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部門鑑訂安全責任書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教育局關於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指標要求,進一
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
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訂學校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各部門鑑定安
全責任書制度如下:
1、原則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四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項會議。由學校分
管安全領導組織召集。記錄完整。
2、學校在校組長、行政及校務委員會會議上經常性提醒督促學校各部門進行安
全防範,佈置落實上級和學校相關安全工作。
3、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採取逐級鑑訂的形式。每學年初,學校安全工作責任人
與學校安全分管領導鑑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4、學校安全工作分管領導與學校後勤負責人及各年級組長鑑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
5、後勤負責人與學校食堂負責人和門衛負責人鑑訂責任書;年級組長與各班主
任鑑訂責任書。
泥城鎮中心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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