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網路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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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國小網路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學校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伺服器、工作站。
3、機房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防靜電等工作,防範措施應有效得力。
4、嚴禁任何人在學校網上使用來歷不明或有毒軟體。
5、禁止利用校園網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違犯國家法律法規、不利國家安全穩定的資訊以及黃色等有害師生身心健康的資訊。
6、網管中心的伺服器、工作站未經主管部門領導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幹服務系統發生案件,必須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和公安機關查處。
8、嚴禁火種進入室內,人離關窗鎖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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