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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祕基礎之決議的格式與例文

文祕基礎之決議的格式與例文

文祕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寫作,本文為大家提供寫作基礎指導,歡迎大家閱讀借鑑。

文祕基礎之決議的格式與例文

(一)含義、功用和性質

“決議”,是“用於經會議討論通過的重要決策事項”的公文文體。

“決議”是通過議決重要問題、重大行動決策的會議性(又稱“議決性”)下行公文。黨政等都用。必須經會議討論通過,以會議名義釋出,要求貫徹執行或知曉。

(二)類別

(1)統一認識的決議。

(2)認可事項的決議。

(3)作出決策的決議。

(三)基本格局和寫法

(1)標題:同於一般公文的三部分,即什麼會議關於什麼事項(或決策)的決議,第一部分有時可以省略。標題下加括號註明通過此決議的會議名稱和日期,不寫上下款(收文發文機關)。

(2)正文:陳述議決內容,隨內容而有變化。形式上也可分開頭、主體、結尾三部分,複雜的分層段、列條目,簡單的一段寫完。

決策性的,要寫依據、說明和決策,前二者一般作為開頭(有的可省略一項),主體是決策事項本身,可分段也可分條,可寫結尾,用來表達要求。法規性的類似條例的總則分別附則。

處理性的,要寫針對的人或事,說明其性質及事件因果,然後寫決定——看法和處理辦法,結尾也可寫此事這樣處理的意義。

人事性的,要寫依據(可極簡到根據會議通過)和決定(設何機構、誰任何職),組織機構設定要做說明,任免決議可以省略說明。

(四)例文簡析

統一認識的決議,最典型又寫得有功力有水平的,莫過於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那是要分開頭、主體、結尾的複雜結構,又有深刻理論、允當評價真正的說服力以及“堂堂之陳、正正之旗”的風格的。因篇幅不引了,但可找來參照。

例文1: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關於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報告的決議

(1997年9月18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批准xx同志代表十四屆中央委員會所作的報告。報告科學地總結歷史,規劃未來,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跨世紀發展作出全面部署,是我們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邁向新世紀的政治宣言和行動綱領。

大會認為,報告確定高舉鄧小平理論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的主題,完全符合時代的要求和人民的願望。大會強調,全黨要高舉鄧小平理論的旗幟不動搖,抓住機遇,開拓進取,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經濟體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政治體制改革要繼續深入,精神文明建設要切實加強,各個方面相互配合,實現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大會高度評價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十四大以來,以xx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繼續沿著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闊步前進,把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推進到新階段,取得了巨大成就。黨的十四大作出的決策是正確的,我們黨具有在國內外複雜形勢下駕馭局勢的能力。

大會一致贊同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我們黨的指導思想,明確寫進黨章。鄧小平理論是毛澤東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全黨一定要自覺地運用鄧小平理論來指導我們整個事業和各項工作,在實踐中繼續豐富和發展這個理論。

大會認為,報告進一步強調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同意報告提出的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綱領。全黨要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實施黨的基本綱領。

大會同意報告關於我國經濟、政治、文化領域改革和發展的部署。大會指出,從現在起到下世紀的前十年,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關鍵時期。必須積極推進經濟體制和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建立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下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必須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切實把科技和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積極發展各項文化事業。大會認為,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是國家安全和現代化建設的基本保證,同意報告關於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部署。大會強調,要堅持“一國兩制”的方針,最終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

大會同意報告對國際形勢的分析和提出的對外工作的各項方針,指出要始終不渝地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人類進步事業。

大會強調,實現報告確定的戰略目標和各項任務,關鍵在於堅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要努力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全面加強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不斷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持不懈地開展反腐敗鬥爭。

大會號召,全黨同志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在黨中央的領導下,團結和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滿懷信心地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

簡析:

這屬於認可事項的決議,即xx大通過xx同志代表十四屆中央委員會所做的報告。但它不像簡單地列出何會批准何人所作何報告,然後簡單地肯定一句提一點號召,而是著力地寫。標題三部齊全,用全稱,莊嚴。正文分開頭主體結尾。開頭一段屬導語式,只兩句,一句該大會批准報告;一句對報告做出3個總評價。主體分七段,按報告內容重要順序把代表們學習審議討論中的主要思想概括體現出來,是概括報告內容與概述討論心得的完滿結合,安排合理、敘說自然、語言掛彩。然後,用一段做結尾,只一句號召全黨舉旗幟、跟中央、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偉大事業全面推向新世界。語言新、思想新、富有鼓舞性。

例文2: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1997年9月18日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並一致通過十四屆中央委員會提出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決定這一修正案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大會認為,在黨章中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這對於保證我們黨領導人民堅定地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簡析:

這也是一則認可事項的決議。但只是認可一個具體方案,可是一個重要方案——黨章修正案。標題是規範的三部分組成。正文兩段有一點特色。開頭一段只一句概括何大會通過何修正案,何日生效。主體也只一段一句。突出一點即黨章修正案中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抓住了要害,點明其發展地位及此事的意義。此外不要結尾了。顯得中心突出,明確簡練。

例文3: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通過)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恢復《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撤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1978年3月5日通過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定。

簡析:

這是一則作出決策的決議,即恢復《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全文只一句,卻可看出用決議很得體,因為也可用xx令來更改決定,但那決定原是本屆人代會第一次會議決定的,用本屆本次會來更改恢復更妥當。

例文4(見下頁):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1996年10月10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

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定於199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開。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為2050名。

出席這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黨組織,按照黨章有關規定和中央的要求選舉產生。代表應是共產黨員中的優秀分子。代表的構成應具有廣泛性。

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是在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時期召開的具有重大意義的會議,是我們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向新世紀全面推進的歷史性會議。中央全會號召,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共產黨員,緊密團結在以xx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旗幟,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艱苦奮鬥,開拓進取,紮實工作,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勝利召開。

簡析:

這也是作出決策的決議,它是關於召開黨代表大會的,因而逐段寫了何會大約何時於何地召開,代表名額,代表產生及構成要求,最後用一大段講大會意義並號召如何迎接此次大會。內容周備,文字精練。

例文5(見下頁):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

(1997年9月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

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定於1997年9月12日在北京召開。

大會的主要議程是:

(一)聽取和審查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書面)。

(三)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

(四)選舉中央委員會。

(五)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簡析:

這是召開同一次大會更近期更具體的決策性決議。所以定下具體日期和主要議程。一個廢字沒有,卻又沒有一點沒想到說到的,可琢磨一番。

例文6: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建立XX經濟特區的決議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建立XX經濟特區的議案,決定:

一、劃定XX島為XX經濟特區。

二、授權XX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XX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關決定和國務院有關行政法規的原則制定法規,在XX經濟特區實施,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簡析:

這也是一則認可事項的決議,只是認可的事項是一項決策,由這裡權力機構釋出。一句是說會議審議了國務院有關議案,“決定:”就過渡到認可而決議的事項,一是劃定XX島為特區,二是授權下一級XX省人大及其常設機關制定法規和實施,並報人大會及國務院備案,許可權清楚。議決的事項是國家行政機關提出的議案,(可參閱“議案”部分的例文)決議一段只是照發,亦可串議中改動,這裡的兩點都刪去了議案的說明。作為決議認可釋出後才有效

例文7:

中共XX省委關於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議

(一xx一年十二月四日中共XX省委員會通過並經中共中央華北局批准)

劉青山,前任天津地方委員會書記,XX省安國縣人,僱工出身,現年三十五歲,一九三一年入黨。張子善,現任天津地方委員會書記,前天津專區專員,XX省深縣人,學生出身,現年三十七歲,一九三三年入黨。

劉青山、張子善參加革命鬥爭均已二十年左右,他們在國民黨血腥的白色恐怖下,在艱苦的八年抗日戰爭和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戰爭中,都曾奮不顧身地為黨的事業和人民群眾的解放,進行過英勇的鬥爭,樹立過功績。他們本是可以繼續給黨、給國家、給人民做更多的事情的。可是,他們卻在全國勝利後兩年多的和平環境中,經不起資產階級自私自利思想作風的侵蝕和引誘,墮落蛻化了。他們完完全全變成黨、國家和人民的無可饒恕的叛徒了。

劉青山、張子善為貪圖可鄙的不正當的個人享受,為滿足其極端腐化的生活需要,竟憑藉職權,不顧國法黨紀,不管人民疾苦,盜竊機場建築款、救災糧、治河款、幹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及剝削剋扣民工工資、騙取銀行貸款等共達一百五十五億四千九百五十四萬元的鉅額,藉機關生產名義,進行違法經營,並交送四十九億鉅款給奸商張文義倒賣鋼鐵木材,瓦解國營廠礦,任其投機倒把,擾亂金融,使人民資財損失達十四億元之多。

劉青山、張子善等在獲得非法暴利、大量貪汙後,則任意浪費揮霍,過著可恥的腐化生活。劉青山吸食毒品竟至成癮,據他們現在自供,劉、張二人開支及送禮即達三億多元。為消滅貪汙罪證,張子善並親手一次焚燬單據三百七十八張。

劉青山、張子善這種違法亂紀的非法罪惡行為,自然會遭到一切忠誠的共產黨員和正直的政府工作人員的指責和反對的,因此,這些人們就成為劉青山、張子善等貪汙罪犯極端痛恨的眼中釘。劉、張二人為遂行其貪汙揮霍的卑鄙企圖,就採取了敵對分子的手段來對待黨的組織和人民幹部。首先,他們在政治上極力造成一個“惟我獨尊”和“揮霍有道”的空氣。劉青山說:“老子們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麼樣!”“老子們打天下,小子們來享受!”張子善則說是天津地委內只能有“一個頭”、“一個領袖”。有一個無恥之徒竟在“七一”紀念大會上高呼“向我們英明的領袖張專員致敬”,“在英明領袖張專員領導下前進”,而張則對人說:“應向這個同志學習”。其次,他們在組織上除極力壓抑民主、取消批評與自我批評、施行其家長制的統治外,凡是堅持黨的原則,維護人民利益,對劉、張所為提出不同意見和反對他們的同志,莫不遭受其打擊與排擠;凡是意志薄弱和他們氣味相投、共同作弊的分子,則大肆拉攏,造成一個公然行盜的小宗派集團。這個小集團在思想上和組織上又是和資產階級分子千絲萬縷地結成了不解之緣。這就是劉青山、張子善等反黨的“組織”原則。再次,劉、張“作賊心虛”,為了掩蓋其罪惡勾當,則在上下左右之間公行賄賂,到處拉人下水,惡風所及,邪氣上升,以達其腐蝕黨的組織和人民幹部的目的。

由此可見,劉青山、張子善已不僅僅是兩個普通的貪汙罪犯,兩個普通的竊盜,而是像黨的二中全會所預見的,他們是經不起敵人糖衣炮彈的攻擊,向敵人投降了的,並很快地實際上成為反動分子在黨內的代理人,肆無忌憚地從內部來腐蝕黨和瓦解黨。劉青山、張子善公然責令幹部,要動員黨的組織——無產階級的先鋒隊,“保證完成”他們剝削民工三十億元的“任務”。他們要把天津地區的黨變成貪汙罪犯們的馴服的工具,這就是劉青山、張子善貪汙事件的特別嚴重的地方。這一點,也正是曾經是一個革命者的劉青山、張子善身敗名裂、背叛黨和背叛人民的根本原因,正是XX省的黨組織必須把劉、張貪汙事件作為重大教訓的意義所在,正是我黨必須堅決把劉青山、張子善開除出黨並交政府依法制裁的理由。

在黨中央和華北局的正確領導下,XX省黨代表會議終於揭發了劉、張的罪行,並把他們開除出黨,這是XX黨的組織的一大勝利!希望XX全省同志,接受這一痛心的教訓,為開展全省規模的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肅清資產階級的腐化影響,在黨中央和毛主席的英明領導下,為進一步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鞏固XX黨的組織而奮鬥。

簡析:

這是解放後不久個別高幹開始腐敗,經黨中央毛主席過問同意開除黨籍、並經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大案。

這一則決策性決議是其中的處分決議,這裡是黨組織對黨員的黨內處分,與行政處分有別,但寫法相同,與獎勵表彰決議的寫法也大體一致。標題三部分無省略,釋出時標題下括號註明何時何組織通過、經何上級批准。正文中開頭兩段,一是簡介劉青山、張子善基本情況,二是蛻變情況,是總體定性。主體四段,歷數和分析其罪行事實及性質程度。一是憑藉職權貪汙盜竊、違法經營所得贓款的情況及數量(當時在幣制改革前,當時的一萬元等於現時一元);二是揮霍浪費、吸毒送禮及消滅罪證等事實;三是他們政治思想腐化變質的嚴重問題,政治上唯我獨尊,組織上壓制民主、排斥異己、結黨營私,腐蝕黨組織;四是分析其罪行性質、嚴重程度,是開除黨籍並送交政府法辦的理由。結尾一段,指明在黨中央、毛主席的領導下,XX省委決定將張、劉開除出黨,並號召全省同志接受教訓,肅清腐化,為鞏固XX黨組織而奮鬥。寫法上是典型的,能說明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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