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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會制度範本(精選7篇)

例會制度範本(精選7篇)

例會制度範本 篇1

一、備課方式

例會制度範本(精選7篇)

各大學區必須進行集體備課。根據集體備課實施指導意見,具體安排集體備課的時間和備課的次數。參加集體備課的每一個教師要在集體備課的基礎上進行修訂,形成具有個人特色的教案。

二、備課內容

1、備課標,備教材,備學生,備教法,備教學過程,備作業。

2、確定科學合理的教學目標、教學重點和難點,選擇合適的教學方法。

3、交流突出重點、解決難點的教學策略,合理利用教育教學資源。

4、及時對上一階段教學情況進行集體討論和總結,推廣好的經驗,發現存在問題,找出改進措施,為下一階段教學工作的開展提供指導性思路。

三、備課要求

1、集體備課以大學區為單位進行,由學區長主持,教研組全體教師均應參加集體備課,也可以根據課程銜接問題靈活邀請其他學區人員參加。

2、集體備課一般每學期不少於4次,不得隨意取消。

3、各學區要制定具體的學區集體備課計劃,各學科也要結合本學科的.實際情況明確大學區集體備課的具體要求。

4、集體備課的內容要有針對性,形式做到多樣化,要充分調動所有教師的積極性,提高備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5、參與備課的教師事先做好充分準備,按時出席,主動發言。備課後及時反思,要結合自己所在學校和學生的特點,修改自己的個人備課方案,以更好的適應實際教學的需要。

6、進修學校的學科教研員可根據實際情況,深入到各大學區的集體備課,對大學區的集體備課給予具體指導,使大學區的集體備課的質量不斷提高。

7、各大學區要按時組織各學科的集體備課,確保其制度化和規範化。對於每次大學區的集體備課,各大學區要認真做好記錄,整理好相關的資料存檔。

8、大學區集體備課的具體安排應納入學期教學工作計劃。

9、集體備課工作的開展,具體由學區長負責組織、落實、檢查和督導。

例會制度範本 篇2

為加強和改進學校行政領導工作,保證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促進學校日常行政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提高領導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校長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成員

校長辦公會成員由校長、副校長、分管行政工作的班子成員、校長助理、校辦主任等組成。其他列席會議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二、會議主持

校長辦公會由校長主持召開。校長不能主持會議時,可委託一位校級領導代為主持。

三、召開時間

校長辦公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原則上定在每月第四周星期二舉行,特殊情況下可隨時召開。

四、議事範圍

1、傳達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上級重要指示決定,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2、討論落實校黨委決定的重大問題的實施意見和具體措施;

3、討論決定學校行政向上級行政部門的重要請示、報告;

4、 研究學校年度工作計劃的實施、學期工作安排;

5、組織實施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制定和實施教學計劃、科技規劃、科研計劃,檢查評估教學質量和科技成果,制定和實施師資隊伍建設規劃;

6、討論落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引導教職工結合本職工作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活動;

7、討論決定籌措經費、興辦產業,實施年度財務預算、落實大額資金使用和基本建設專案,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

8、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完善行政管理系統、設定和調整行政機構,健全教學、科研、行政與學生管理等規章制度,決定師生員工的獎懲;

9、審議決定學校召開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學生工作等業務性工作會議,協調部署全校性的行政工作,聽取行政部門重要工作彙報;

10、討論處理工會、教代會、團委等有關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關係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

11、處理、決定日常行政工作需要共同商定的問題,通報工作情況。

12、決定應該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五、會議議題

校長辦公會的議題由辦公會成員及有關職能部門提出,經學校辦公室彙總、報主持人批准後列入辦公會議程,根據其輕重緩急程度決定提交會議討論的具體時間。

六、會前準備

1、學校辦公室負責向辦公會成員發出書面會議通知,成員因故不能到會的,應在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並通知學校辦公室。如有可能,其意見應用書面形式表達。

2、列席人員名單由學校辦公室根據審議議題的需要提出,報會議主持人批准後發出列席會議通知。列席人員應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到會列席有關議題的審議。未經會議主持人同意不得隨意更換、增加列席人員。

3、除在辦公會上進行一般性情況通報的議題外,所有提交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應由有關職能部門將檔案送辦公會各位成員審閱,以便做好審議準備。

4、辦公會成員應在會前對議題的有關檔案進行審閱,準備意見。如對某個議題列入議程持有異議,應在會前向主持人提出並通知學校辦公室,由主持人決定是否對原定議程進行調整。

5、議題確定後由學校辦公室提前通知與會人員。提出議題的領導和職能部門必須在會前作充分準備,提供有關資料和政策依據,可供選擇的方案與建議。

七、議事規則

1、參加會議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會議發言,內容要具體,態度要明確,語言要簡練,不談與議題無關的問題。

2、在一般情況下,校長辦公會按照會議通知排定的議題順序對議題進行審議。除進行一般性的情況通報外,會議進行過程中不能臨時提出會前未列入議程的議題。

3、校長辦公會審議議題時,由主管校領導就該項議題做簡要說明。如需要,經會議主持人同意,可由列席會議的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做簡要補充。會議就該議題的主要原則和內容進行討論,由會議主持人對議題作出討論結論,有關列席人員即可退席。

4、校長辦公會審議檔案時,主要就議題及有關檔案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需決定或通過的事項等進行討論,提出意見。對基本成熟的檔案,可予以原則通過。會後由主管校長牽頭,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對檔案做進一步修改,最後報校長批准。

5、審議中如發現議題所涉及的問題較為複雜、提交的有關檔案不夠成熟、難以做出決定時,即中止對該項議題的審議,退回有關職能部門重新進行準備,待條件具備後再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

6、校長辦公會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記錄。記錄人應記錄會議的議題、與會人員發言內容和作出的決議,重要事宜應形成會議紀要,下發有關部門或人員。會議內容應按統一規定進行部署或公佈,會上的發言,會後不得自由議論;會議討論的問題,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得洩露。

八、會後落實

1、有必要形成會議紀要時,學校辦公室負責在會後三日內整理出《校長辦公會會議紀要》,由該次會議主持人審定後,在一週內送辦公會全體成員(包括出席的和未出席的)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2、辦公會後,學校辦公室負責根據會議通過的各項決議,與有關職能部門聯絡,對落實決議的工作進行督辦,並及時向校長彙報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3、有關校長辦公會的所有檔案,包括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要妥為儲存。

例會制度範本 篇3

一、工會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1—2次例行會議,並由工會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

二、工會委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期間不得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積極發言討論,發言實事求是、有針對性,真實反映所瞭解掌握的情況和教職工的心聲;

三、會議不準遲到、早退,因事不能到會,須向學院工會主席請假;

四、每次會議除貫徹執行上級工會的決策部署和安排的工作任務外,應根據學院具體情況增加議題;

五、每次會議召開,事先要有會議議程,做好會議前的準備,做到開短會又解決具體事情。

例會制度範本 篇4

校工會辦公室會議一般一週舉行一次,必要時可以臨時召集開會。工會辦公室會議由常務副主席主持。

(1)執行和組織實施工會主席會的決定。

(2)通報近期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研究下階段工作。

(3)組織傳達、學習上級工會和學校重要會議和檔案精神。

(4)建立通報、督察制度。凡工會辦公會議的有關決定,應及時通報,以便執行。定期聽取並檢查基層工會落實校工會佈置工作情況及開展工作情況,切實保證資訊暢通。

例會制度範本 篇5

一、開學前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校委會公佈學校發展改革方案,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校委會宣佈本學期工作計劃。(校委會)

二、學期初、末召開兩次全校師生大會,分別進行開學典禮、期末總結表彰。(校委會)

三、校務會議:由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主任、等參加,由校長主持。會議於學期初、中、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上級教育部門及校委會所佈置的工作,討論修定校委會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四、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及班主任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大周第二週的週三舉行,主要聽取各部門、各班級本週工作總結,校委會安排下週工作。

五、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處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六、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級班主任參加,由政教處主任主持,每月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管理工作。

七、學生、家長座談會:由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委會召集,每學期召開一次,主要彙報學校工作情況,討論需要學生及家長協助解決的教育教學問題,聽取學生、家長的意見建議。

八、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年底舉行,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展望未來,提出意見建議。(黨支部、工會)

說明:學校的各種會議,校委會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分頭參加。

校務會議是學校管理中民主集中化的重要形式,是領導貫徹民主集中制、交流資訊、協調關係、優化決策、推動工作、促進管理的重要手段。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為增強校長決策的科學性,學校的重大問題需由校務會討論和審議。

校務會議由校長主持,副校長 、工會主席及各科室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參加。

校務會每週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臨時召開和調整。 校務會議的任務和議事範圍:

1、審查和討論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2、研究各項行政工作的貫徹落實和工作計劃的實施;

3、審議學校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報告;

4、討論學校的師資隊伍建設;

5、總結佈置各部門分階段工作任務,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6、研究學校招生、教育教學、教科研等各項工作;

7、討論學校重大專案投資、基建、裝置購置等;

8、討論學校重大的改革方案、機構設定、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案的制訂修改和實施;

9、討論教職工的工資、獎金和福利分配方案的制訂和修改,研究對教職工的重大獎懲事宜;

10、審議其他全域性性的問題。

校務會議的準備工作由校長辦公室負責。會議前兩天,各科室必須將需提交校務會討論的事項列成提綱交辦公室彙總,辦公室按事情的輕重緩急初步擬定《校務會議議程》,交校長審定。議程確定後,由辦公室通知有關科室做好彙報及材料準備工作,必要時應列印有關材料供與會者討論,會議中途一般不能變更議程。校務會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記錄,重要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人核對後列印下發。與會者應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遲到、早退,屬於保密的內容不得外傳,違者將追究其責任。

會議形成的決議由辦公室整理成文,對校務會研究決定的事情,各科室必須堅決照辦,並及時彙報執行情況,校辦公室對會議作出的決定、佈置的工作負有督查責任,有權對實施單位或個人進行檢查、督促,並及時將工作進展和完成情況向校長彙報。

例會制度範本 篇6

為及時傳達和貫徹執行學校、學院和上級工會組織的。有關指示和決定,開展好學院工會工作,特制定本工會委員會例會制度。

1、工會委員會例會由工會主席主持召開,出席物件為工會主席、工會委員和工會小組長。

2、會議內容有:學習有關檔案,傳達有關精神,研究和部署有關工作,聽取各工會小組工作情況彙報,聽取反饋上來的教職工意見、建議等。

3、例會時間原則上每月月初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或重大事項可視具體情況隨時召開。

4、每年初工會委員會例會,主要是根據學院和校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制定院工會工作計劃。

5、每月例會,總結佈置工會階段性工作,同時檢查工會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

6、每年末工會委員會例會,進行工會工作總結,並進行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

7、每次會議均由工會組織委員予以記錄。

例會制度範本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工會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民主化,提高會議質量、議事效率和決策水平,更好地發揮工會委員會在學校權益維護、民主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章會議制度

第二條工會委員會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必要時可召開擴大會議。

第三條工會委員會會議由工會主席主持。會議召開前,由工會辦公室負責將會議時間及地點、主要議題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如有相關文字材料,原則上提前三天發給與會人員。

第四條工會委員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應在會議召開前向工會辦公室請假。

第五條工會委員會會議根據研究議題內容和工作需要,由會議主持人確定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列席會議的人員沒有表決權,但可以就會議討論的有關問題發表意見。

第六條工會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如需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經工會主席簽發後,由工會辦公室統一對外傳達公佈。

第七條凡內部掌握未經批准不宜傳達、不宜公佈的事項,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如有違反者按組織紀律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章議事範圍

第八條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工會的重要事項。以下重大問題須經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

(一)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的工會工作報告、財務工作報告;

(二)工會工作計劃、總結;

(三)確定工會經費預算、決算及重大經費支出。

(四)有關教職工權益的重大問題和向行政、教代會提出的重大建議。

(五)工會委員會和專門工作委員會人事安排以及工會換屆安排等有關事項。

(六)工會先進集體或個人評選推薦,以及確定出席上級工會代表會議的代表人選等。

(七)由工會委員會討論和決定的其他問題。

四章會議表決

第九條會議如有表決事項,應當在表決前進行充分討論,達成基本共識後再行表決;表決事項應當由應到會人員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過。

第十條表決可以採用舉手、無記名投票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由會議主持人根據情況或在徵求與會委員的意見後決定。表決結果由會議主持人當場宣佈。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規則由學校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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