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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化管理制度十一篇

資訊化管理制度十一篇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資訊化管理制度十一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資訊化建設,規範資訊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和發展戰略,以資訊化帶動管理現代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資訊化硬體、軟體、耗材、系統、資料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路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範裝置和耗材採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資訊化系統健全完善和資料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有效的方案。

第三條公司資訊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職責

第四條綜合部是公司資訊化管理常設機構,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擬定公司資訊化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二)承辦公司資訊化裝置的採購、調配與回收;

(三)組織資訊化裝置的安裝、除錯及技術支援;

(四)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0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資訊資源管理工作;

(五)統籌公司資訊保安管理,組織公司資訊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六)負責公司硬體、網路裝置維護維修工作。

第五條各部門的職責是:

(一)保證公司資訊化工作任務在本部門的執行;

(二)上報本部門年度資訊化需求;

(三)負責本部門所使用的資訊化設施日常維護和保管工作。

第六條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資訊化管理工作。

第七條資訊化人員管理:

(一)對資訊科技管理機構實行定崗、定編、定責,明確各崗位的人員素質要求;

(二)建立重要崗位的雙人負責制,並加強對單人單崗的監控;

(三)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重要崗位應簽訂保密協議書;

(四)建立資訊科技人員定期培訓和考核制度。

第三章資訊化系統管理

第八條伺服器管理

(一)公司所有資訊化系統涉及到的伺服器主機應按照國家伺服器裝置的管理標準,保障伺服器主機在合適的環境中執行。

(二)資訊化管理員對伺服器主機的執行進行監控,依據伺服器資源的佔用情況,及時對伺服器進行調整。在必要的情況下,資訊化管理員對伺服器主機的作業系統、應用軟體進行升級,安裝補丁程式。

第九條計算機管理

(一)綜合部負責公司各類計算機、工作站及相關裝置的維護、升級管理。

(二)綜合部每年初應根據需求,對存在故障無法解決、裝置老化、市場無配件更換的老舊計算機裝置進行集中統計並上報備案。

(三)在未經綜合部許可的情況下,各計算機使用人不得隨意更換、拆卸計算機內的零部件及網路裝置。

(四)計算機裝置出現故障,相關知情人員必須及時報告綜合部,由綜合部安排人員進行現場技術處理並修復,對不能進行現場處理並修復的裝置,由技術人員明確故障原因,出具鑑定結果,送相關外部機構進行維修處理。

第十條網路管理

(一)綜合部負責公司網路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與管理。公司網路線路和網路裝置均要由綜合部統一組織安裝、管理、維護。

(二)公司所有網路使用者應對公司網路的安全、完好負責。未經允許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更換線路和裝置,不得擅自拆卸網路裝置、改變裝置配置。

(三)資訊化管理員應定期對網路線路和裝置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當出現網路中斷故障、網路傳輸速度異常、裝置或線路出現問題時,要及時上報公司綜合部,由專人負責解決。

(四)任何本公司人員不得向其他外部人員洩漏公司網路結構、網路佈局、佈線系統及軟體結構、程式碼、軟體註冊碼或序列號等有關網路方面的任何機密。

第四章辦公系統平臺管理

第十一條組織管理與職責

一、綜合部負責OA伺服器的管理維護和日常執行。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管理OA軟體的開發升級管理;

2、制定、落實OA有關規章制度;

3、組織公司各部門及員工的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

4、負責伺服器、作業系統和硬體的維護,確保伺服器安全執行;

5、保障公司各部門和各使用者與伺服器網路的正常連通;

6、負責OA系統使用者註冊管理,包括現有使用者、新增使用者的開通和使用許可權及對需登出的人員及時辦理登出。登出前應備份使用者OA內的檔案;

7、負責日常執行的技術維護、系統功能的不斷完善;

二、其他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負責制定本部門OA相應管理制度;

2、負責本部門OA的日常維護、人員培訓等技術支援工作;

3、負責本部門參與OA人員許可權變更時,及時提供給公司行政部申請調整。

4、負責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提出優化需求。

第十二條OA的使用

一、公司各部門的公文原則上統一採OA傳送,對於未經OA傳送的檔案,原則上不予書面審批。

二、如因出差而無法及時處理待辦事項的,可通過簡訊、郵件方式等方式先行辦理,出差任務完成回到公司後需及時將待辦事項辦理完成。

三、檔案傳送後,傳送檔案的人員要對傳送的檔案情況要進行檢查、催辦、督辦,確認發出的檔案已落實到位。

四、嚴禁利用OA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未經許可,嚴禁管理員利用管理員許可權私自檢視他人檔案。

第十三條登陸規範

一、系統正式執行後,系統所有使用者原則上必須在每個工作日保持線上狀態,以保證公文的正常流轉和資訊的及時傳送。

二、多人共用一臺計算機,如暫停使用時需及時登出或退出管理協同模組,以免他人介入工作環境。

三、登陸OA使用者口令應經常更改並保守祕密,以防他人有意或無意開啟系統獲取資訊。

四、涉及公司祕密以及其它密級檔案不在管理協同模組上進行工作流轉。

第十四條應急處理

一、對公司制度、報告、公文、檔案等有價值的.內容、資訊,在釋出的同時,釋出人還應進行備份,以避免資訊丟失;

二、需要進行歸檔管理的資料、資訊由綜合部指定相關人員進行備份;

三、系統出現故障,導致公文與資訊無法在系統中進行正常流轉的,應及時通知系統管理員。系統管理員應儘快組織相關單位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並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相應。

若24小時內仍未排除故障,可報請公司總經理同意,採用紙質檔案進行處理。

第五章資訊網路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公司網路使用人員要加強自身修養,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要從主觀上避免可能造成資訊洩露的行為,提高安全意識。

第十六條網路操作人員要熟練掌握網路管理操作,根據公司網路相關制度與手冊,保證資訊化網路暢通。相關操作人員要遵守工作紀律,嚴格按工作許可權進行操作,嚴禁利用計算機技術超越許可權訪問或私自修改他人資訊。

第十七條各部門(單位)計算機操作人員應經常進行病毒檢測。發現病毒應立即採取措施進行病毒清理,新發現的病毒型別和重大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

第十八條資訊化管理員要堅持原則,遵守國家保密法和資訊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工行職責,確保不洩密。對於掌握公司核心祕鑰和超級許可權的管理人員,要定期對其祕鑰和許可權進行備案和測試,確保祕鑰及許可權的安全。

第十九條如公司員工的崗位變動、離職等情況,要提前上報綜合部備案,收回其掌握的祕鑰和許可權,重新修改後方可下發。

第二十條資料安全

各部門(單位)對計算機資料及儲存資料的載體必須進行安全、妥善地管理。OA辦公系統、用友NC財務管理軟體等核心業務系統的資料,必須定期、定時進行資料庫的備份和資料下載,予以儲存。綜合部負責組織各類資訊系統的備份工作,保證系統故障後能及時恢復。

第六章機房管理

第二十一條凡涉及部署資訊化機房和裝置的部門須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防範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並負責對使用和管理資訊化機房和裝置的人員進行教育管理。

第二十二條嚴禁非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特殊情況需資訊化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批准,並認真填寫登記表後方可進入。

外來人員未經綜合部負責人同意嚴禁擅自進入資訊化機房並操作相關裝置。

第二十三條加強資訊化機房室內火種、電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動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電源必須保證安全。資訊化機房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參照國家相關標準予以配備完善,人員正常操作後應及時離開,並確保門禁系統安全。

第二十四條資訊化管理員應每日檢查計算機房集中監控系統執行情況,保證計算機房溫度、溼度等環境符合資訊裝置正常執行的要求。定期檢查硬體線路,排查線路隱患並予以及時處理。

第二十五條建立機房裝置除錯登記機制,對本地區域網絡、廣域網的除錯,建立檔案。未發生故障或故障隱患時相關人員不可對中繼、光纖、網線及各種網路、系統裝置進行任何除錯;若有故障應對所發生的故障、處理過程和結果等做好詳細登記。

第七章涉密資訊及密碼管理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類資訊化裝置和系統應嚴格依據公司保密管理制度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十七條公司OA、各部門等核心資訊化管理系統,網路裝置、安裝有涉密軟體的計算機終端裝置、移動終端裝置,必須設定符合要求的賬號和密碼,並由綜合部統一管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制定和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2

一、資訊化裝置由市、縣(區)統一配發,為學校教育教學專用。

二、所有裝置由學校統一負責管理,學校要成立管理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分級管理。

三、建立裝置登記和固定資產管理檔案,按型號分類入賬、入櫃,妥善管理,不得丟失、損壞,保證配套使用。

四、建立軟、硬體使用登記簿,對使用和執行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五、熟悉、瞭解裝置的規格、效能、基本結構和操作使用方法,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做到規範操作,正確使用。裝置使用後必須斷開電源和接收訊號源。

六、做好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雷、防潮、防塵、防靜電。定期檢查裝置完好率,保持裝置良好效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需要。

七、學校要建立故障登記薄,做好故障原因、責任、處理和維修等記錄。禁止帶故障執行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機並及時請專職技術人員處理。

八、不得以任何藉口將裝置出借、轉讓、調撥或變賣給非專案單位,也不允許個人佔用。

九、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拆卸裝置或安裝其它硬體、軟體;不得隨意移動裝置,不得進行與教育教學無關活動。

十、做好網路安全、保密工作,嚴禁違法活動。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3

現代遠端教育裝置是學校進行現代化教學的常用裝置,為了確保裝置的完好率、提高裝置的`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任何教育資訊化裝置,上班時間不能擅自用於娛樂。

2.未經校長簽字同意,任何教育資訊化裝置均不能外借或挪作他用。

3.教室、辦公室用計算機由教育資訊化裝置領導組統一安裝作業系統、相關軟體及還原系統,不得私自更換作業系統,下載或安裝任何遊戲軟體及來歷不明的軟體,不允許設定任何密碼,由領導組統一設定上網IP,不得私自亂設IP。

4.教室裡電子白板、網路教室、電子備課室的裝置使用完畢後,必須按相關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凡放學以後(上午或下午)在無人使用的情況下必須正常關閉教室內、網路教室、電子備課室的資訊化裝置(故障除外)。

5.保持所有裝置清潔乾淨,教育資訊化裝置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定期進行檢查保養,保證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磁、防潮、防震、防高溫、防雷擊、防腐蝕等工作。

6.電教裝置發生丟失、損壞後,責任人應立即查明原因,進行登記,並及時將事故經過報告教育資訊化裝置領導小組。由學校組織有關部門調查,確認事故責任人。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4

一、 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資訊化工作規範管理,促進學校資訊資源的交流與共享,保證資訊化建設的時效性和可持續發展,真正發揮數字化校園平臺在學校教學、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撐作用,根據大連市加強教育資訊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學校資訊化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籌規劃、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原則。

二、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制度

1、資訊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的資訊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審議學校資訊化建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與經費預算;制定審議學校資訊化建設、執行管理及校園網安全的規劃制定;明確在推進高資訊化建設程序中各部門的責任分工、資源分配以及考核機制;對我校資訊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性問題進行決策。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及時交流和反饋。

2、學校資源開發小組具體負責分期實施學校資訊化建設規劃,負責對資訊化相關專案進行評估和管理,負責資訊化建設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援,負責資料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資訊化工作管理體系。學校各資訊化建設小組具體負責本小組系統建設和資訊保安工作,保證資訊的準確性、實時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實做好與本職相關的各項資訊化建設工作,完成好資訊化建設任務。

三、資金保障制度

學校設立資訊化管理經費,用於支付資訊化專案在實施管理、系統功能改進和資料維護、部門資訊化技能培訓等方面產生的費用

1、資訊化建設專案包括班班通系統、廣播電視系統、專用教室資訊化建設系統、校園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基礎應用、學校資訊化資源系統建設、資訊科技與學科整合建設系統等。

2、學校資訊化建設專案中的網路裝置、伺服器、儲存裝置等硬體設施均由資源開發小組統一管理和分配。

3、學校各開發支援小組負責本小組所建的應用系統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證對系統資料的及時更新維護,並配合資源開發小組做好資訊系統的備案工作,及時做好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好系統的推廣使用。

四、定期反饋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饋和交流制度,學校資源開發小組具體負責分期實施學校資訊化建設規劃,負責對資訊化相關專案進行評估和管理,負責資訊化建設中的技術指導和支援,負責資料標準的制定和公共平臺應用的推廣與培訓,負責健全和完善資訊化工作管理體系。學校各資訊化建設小組具體負責本小組系統建設和資訊保安工作,保證資訊的準確性、實時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實做好與本職相關的各項資訊化建設工作,完成好資訊化建設任務。

2、每學期組織一次本學校資訊科技建設工作檢查,形成檢查報告。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內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經驗推廣方案,做好年度總結。

五、資訊化工作激勵機制

1、資訊化工作將納入部門工作考核範圍;

2、學校設立資訊化管理經費,用於支付資訊化專案在實施管理、系統功能改進和資料維護、部門資訊化技能培訓等方面產生的費用

3、學校每年進行資訊化工作的評優工作,對資訊化建設工作中成績優秀的部門和資訊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20xx年9月1日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資訊化建設,規範公司資訊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資訊化硬體、軟體、耗材、系統、資料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導公司的網路使用管理和維護工作,規範裝置和耗材採購配置引進流程,為公司的資訊化系統健全完善和資料安全工作帶給切實有效的方案。

第三條:公司資訊化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項負責、職責到人的管理機制。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職能管理系統資訊化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系統資訊化管理參照執行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及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及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成立資訊化管理小組(以下簡稱資訊小組),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資訊化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資訊化管理的規章制度;審查《資訊化工程方案》,稽核《資訊化裝置的配置計劃》,監督、檢查、指導公司各部門資訊化建設、執行維護及管理工作。

第六條:辦公室是公司資訊化管理常設機構。負責組織擬定公司資訊化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辦公司資訊化裝置的採購、調配與回收,組織資訊化裝置的安裝、除錯及技術支援,負責公司辦公自動化系統(以下簡稱0a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和資訊資源管理工作,統籌公司資訊保安管理,組織公司資訊化管理的知識培訓。

第七條:公司各部門分別負責許可權內資訊化裝置設施的日常使用、維護管理和軟體系統維護及資訊收集、彙總、整理、申報及資訊保安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各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資訊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軟硬體管理

第九條: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計算機及其他裝置,應先根據專案狀況和公司計劃管理規定編寫《資訊化配置需求計劃》,計劃應詳細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軟體狀況、配置計算機及外設數量、裝置設施配置標準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及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安全管理常識。提交到辦公室稽核後,履行公司及中煤龍化公司採購計劃審批程式。

第十條:需求計劃經批准後,公司許可權內採購依據公司管理分工和採購規定,硬體設施採購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軟體由申請部門會同辦公室辦理,所有資訊化裝置設施的型號、效能資料、廠商、供貨商、購買日期等詳細資料及軟體資訊,各使用部門均應以書面的形式帶給給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各使用部門應加強資訊化裝置設施(含軟體)的管理,落實專責制,嚴禁私自處置。

第十二條:公司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計算機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裝置在使用期內正常使用。

第十三條:計算機及輔助設施在使用中由於人為原因造成損壞,損失由當事人所在的科室進行賠償或由當事人賠償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及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公司資訊化管理制度及公司資訊資源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公司各個科室因工作需要,新增或更換裝置,應向辦公室提交《資訊化配置申請》,經辦公室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後,辦公室負責組織購置或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室的`計算機及輔助設施變更後,辦公室應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公司計算機裝置的日常維修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維修和更換部件相關費用列入申請部門費用。

第十七條:辦公室應維護計算機及裝置的註冊資訊和分佈資訊,確保每一裝置的資訊真實可查。

第十八條:資訊裝置的淘汰、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稽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辦公室負責淘汰或報廢裝置的回收、處置。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6

一、資訊系統安全包括:軟體安全和硬體網路安全兩部分。

二、計算機中心人員必須採取有效的方法和技術,防止資訊系統資料的丟失、破壞和失密;硬體破壞、失效等災難性故障。

三、對系統使用者的訪問模組、訪問許可權由使用單位負責人提出,交資訊化領導小組核准後,由計算機中心人員給予配置並存檔,以後變更必須報批後才能更改,計算機中心做好變更日誌存檔。

四、系統管理人員應熟悉並嚴格監督資料庫使用許可權、使用者密碼使用情況,定期更換使用者口令或密碼。網路管理員、系統管理員、操作員調離崗位後一小時內由班組長監督檢查更換新的密碼;廠方除錯人員除錯維護完成後一小時內,由系統管理員關閉或修改其所用帳號和密碼。

五、計算機中心人員要主動對網路系統實行監控、查詢,及時對故障進行有效隔離、排除和恢復工作,以防災難性網路風暴發生。

六、網路系統所有裝置的配置、安裝、除錯必須由計算機中心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卸和移動。

七、上網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計算機及其他相關裝置的操作規程,禁止其他人員進行與系統操作無關的工作。

八、嚴禁自行安裝軟體,特別是遊戲軟體,禁止在工作用電腦上打遊戲。

九、所有進入網路的軟盤、光碟、u盤等其他存貯介質,必須經過計算機中心負責人同意並查毒,未經查毒的存貯介質絕對禁止上網使用,對造成“病毒”蔓延的有關人員,將對照《計算機資訊系統處罰條例》進行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十、在醫院還沒有有效解決網路安全(未安裝防火牆、高階防毒軟體、入侵檢測系統和堡壘主機)的情況下,內外網獨立執行,所有終端內外網不能混接,嚴禁外網使用者通過u盤等存貯介質拷貝檔案到內網終端。

十一、內網使用者所有檔案傳遞,一律通過網上辦公系統和ftp伺服器專門的上載、下載區進行,不得利用軟盤、光碟和u盤等存貯介質進行拷貝。

十二、保持計算機硬體網路裝置清潔衛生,做好防塵、防水、防靜電、防磁、防輻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計算機中心人員有權監督和制止一切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7

一、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和使用者必須遵守《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使用者守則的規定。

二、校園網由計算機網路中心負責執行、維護,各部門不允許與其它互聯單位私自連網,不允許各部門和使用者發展校外使用者連入校園網,不允許利用校園網進行經營性活動。個人使用者要求入網統一由計算機網路中心負責管理。學校對網路執行過程中一切非管理人員人為過錯造成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三、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和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計算機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使用者帳號,不得轉借、轉讓和盜用,由計算機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檢查。

四、連入校園網的部門必須指定一人協助網路管理員管理本部門網路執行,並負責相應的計算機及周邊裝置日常保養、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及時登記並儲存有關記錄。網路管理員要指導其對各自負責的計算機系統、網路系統和上網資源進行管理。

五、校園網上所有工作人員和使用者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對所釋出的資訊負完全的政治和法律責任。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六、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網路裝置以及私自修改網路配置等活動;不允許通過網路傳播計算機病毒、釋出虛假和涉密資訊;不允許利用網路侵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和冒用他人身份從事網上活動;不得在網路上利用各種手段非法竊取他人資訊和侵犯他人的正當權益。

七、校園網管理工作小組應定期對各處室機戶進行有關的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凡涉及國家祕密的資訊嚴禁上網釋出。

八、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並有義務向網路管理員和有關部門報告違反本管理條例的行為。

九、對於違反本條例的部門和個人使用者,學校將依照情節輕重對其相應採取警告、停止網路連線、訴諸法律等懲罰措施。

十、凡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和個人使用者必須接受並保證遵守本條例各項條款。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1.1為提高企業資訊化水平,規範辦公系統的使用管理,進一步整合辦公資源、提高工作效率、優化辦公質量,制定本標準;

1.2為了規範企業區域網內計算機操作,確保計算機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制定本標準;

1.3企業範圍內的網路伺服器、交換機等裝置係為工作需要而配置,其配置對企業的各項工作起到應有的促進作用,並得到日常系統的維護,制定本標準;

1.4對計算機的配置、使用、安全、維護保養等進行有效的管理,確保公司質量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執行,制定本標準;

1.5對軟體的購置、發放、使用、保密、防毒、資料備份等進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確保生產及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制定本標準;

2範圍

2.1本標準分七大部分:辦公自動化、ERP管理、計算機資訊保安管理、網路機房與網路裝置管理、計算機裝置管理、網路與網路安全管理、電話和虛擬網管理;

2.2企業資訊文件的上傳、釋出與協作(資訊文件特指企業或部門之間交流與釋出的各項規章制度、通知、請示、報告、檔案、工作聯絡、通報、簡報、會議紀要、計劃、資訊傳遞、報表等);

2.3ERP管理

2.4企業計算機資訊保安管理;

2.5網路機房與網路裝置管理;

2.6企業計算機裝置的購置、管理與操作;

2.7網路與網路安全管理;

2.8企業電話和虛擬網管理;

3.職責

3.1資訊中心負責計算機及計算機軟體的配置、購置、使用的統一管理工作;

3.2資訊中心網路管理員負責計算機網路機房與外圍裝置的日常管理與維護;

3.3資訊中心網路管理員負責計算機網路裝置的採購計劃的編制;資訊中心主任負責各部門計算機配置的批准;中心主任負責各部門計算機軟體購置的批准;

3.4各計算機配置部門負責計算機的正確使用及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各計算機配置部門負責計算機資訊的安全與保密工作;

4.辦公自動化

4.1企業辦公自動化的主要執行單位各部門、生產車間等相關有電腦的部門;

4.2企業辦公自動化的主要載體

企業OA系統辦公,辦公系統主要用於資訊文件的傳遞、交流與協作、企業內部郵件的收發;

4.3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操作要求

4.3.1OA系統賬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將姓名及職務告知資訊中心,資訊中心統一建立賬號和分配許可權;

4.3.2辦公系統由各部門使用人操作,每天上班後保持辦公OA系統處於線上狀態;

4.3.3個人密碼由自己掌握,資訊中心分配給使用者的初始密碼,第一次登入後,應將初始密碼修改,如有不改密碼者或把密碼告訴他人造成的後果自負;

4.3.4各部門在接受、處理下必的通知、工作聯絡及檔案時,重要的檔案和通知應及時儲存到本機,以便使用;

4.3.5部門按要求進行資訊瀏覽,對公司釋出的制度、通知、公文協同等,應及時進行處理或回覆,以便於公文發起者和辦公室及時瞭解各相關部門的處理情況;

4.3.6在擬定公文時,應按相關要求填寫,再提交相關部門傳閱和領導核批,並且一定要註明主送部門和抄送部門,最後由送部門簽發檔案;

4.3.7各部門上傳的附件資料、資訊用word文件和Excel電子表格的格式傳送(文案類一律用word文件,表格類一律用Excel電子表格),不得采用wps、cced等格式;

4.3.8嚴禁在系統中釋出非法言論或圖片,違者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4.4辦公自動化系統的使用程式

4.4.1公告通知、新聞、工作流、待辦事宜、內部郵件、便籤、常用網址、檔案櫃等在辦公網首頁中釋出,部門負責人以個人密碼進入,對釋出的資訊點選【發表評論】進行閱辦和處理,或下載學習;

4.4.2辦公自動化系統內部檔案共享在“資訊交流模組”,裡面的“公共檔案櫃”裡面,各個部門、各個人員都只能有權訪問自己部門或自己有許可權訪問的資料;

4.3企業資訊中心負責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技術保障和培訓工作;

管理

5.1ERP主要執行單位各部門、生產車間等使用ERP系統的相關單位;

5.2各部門負責人對所在部門ERP管理負全責;

5.3ERP系統所涉及到的人員許可權分配、密碼分配、密碼變更由資訊中心掌控,並由資訊中心備案,員工初始密碼由資訊中心統一設定、第一次登入後員工必須修改ERP系統密碼,如不修改初始密碼產生的後果由使用者負責;

6.計算機資訊保安管理

6.1各部門負責人對所在部門資訊保安管理負全責;

6.2資訊保安管理所涉及到的人員許可權分配、密碼分配、密碼變更由資訊中心掌控,並由資訊中心備案,員工可設定、修改計算機作業系統密碼(不包括管理員密碼),系統設兩個賬號,一個是管理員賬號,密碼只有網路管理員知道,一個普通使用者賬號,密碼由使用電腦人員自己設定。

6.3嚴禁員工在公司區域網內擅自共享文件,並嚴厲禁止使用完全訪問許可權,確需共享的文件一律採用只讀訪問;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全訪問,設定完成訪問密碼,該密碼只能告知訪問人員;

6.4營銷、財務、外貿等部門所涉及到的商業資料,禁止共享;特殊情況下應設定訪問密碼後共享;

6.5使用win20__和winxp作業系統的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設定系統登入密碼,密碼由操作人員本人設定,但應通知部門負責人;一般情況下,網路管理員可修改本密碼,但必須通知操作人員本人;

6.6員工不得向未經授權的第三人提供密碼,一旦發現密碼洩露,應當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以更新密碼;

6.7員工發現計算機有異常情況,比如檔案丟失、檔案被刪除、密碼失效、資料被指定以外的其他人員加密、修改等,應立即通知資訊中心;

6.8嚴禁員工私自連線網際網路,員工在連線網際網路時不得從事與公司生產經營無關的事情,比如看電影、遊戲等,違反本規定將進行考核;

6.9嚴禁在未得到授權的情況下私自傳輸公司檔案到第三人;傳送至分公司或辦事處含商業機密資訊的文件必須使用密碼進行加密,密碼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任何人員未經公司許可,嚴禁洩露公司資料資料;因操作不當或失職造成損失的,按公司經濟賠償管理制度執行賠償;

6.10嚴禁員工利用計算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嚴禁員工對公司區域網進行攻擊和破壞,擅自更改公司區域網網路設定的行為視為對公司區域網的破壞和為;管理員在不影響其他部門工作的前提下,有權對區域網設定進行修改,但必須保證不會造成裝置和軟體故障;影響其他部門工作的大範圍的網路維護工作,需報資訊中心負責人審批;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9

一、明確一名具備計算機操作技能,負責資訊化系統應用的計算機操作人員。

二、資訊化人員每年都要進行專業培訓,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素養和應用水平,使自己能跟上時代資訊科技的變化。

三、把資訊化培訓作為年度工作計劃中的重要內容,認真組織落實。分批、分層次對師生進行培訓,追求培訓實效。

四、負責資訊化的主要領導應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有關計算機和網路知識培訓,提高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計算機的法律、法規;網路中心、計算機室基本功能;網路安全基本常識等。

六、積極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活動,主動與師生交流,解決其實際操作過程中的問題,積極向學校提出合理化建議等。

七、按要求參加上級組織的計算機培訓班,並負責對全校師生進行計算機基礎知識培訓。堅持在崗自學,鼓勵加強自修,不斷提高崗位技能。

八、定期對村級資訊採集人員進行培訓,對村級資訊質量進行檢查和督促。

九、資訊工作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確因工作需要變動的,應先辦理資訊化建設文件資料、資料庫、應用軟體、系統軟體、裝置等的移交,做好人員及各項銜接工作。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股權投資業務的安全運作和管理,加強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風險管理,規範投資行為,提高風險防範能力,有效防範和控制投資專案運作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制度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股權投資業務是指使用自有資金對境內企業進行的股權投資類業務。

第三條 風險控制原則

公司的風險控制應嚴格遵循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覆蓋股權投資業務的各項工作和各級人員,並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審慎性原則:內部風險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範各種風險,公司部門組織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範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

(3)獨立性原則:風險控制工作應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並貫徹到業務的各具體環節;

(4)有效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章,具有高度的權威性,成為所有員工嚴格遵守的行動指南;執行風險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員工不得擁有超越制度或違反規章的權力;

(5)適時性原則:應隨著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變化,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風險管理理念等內部環境的改變,以及公司業務的發展,及時對風險控制制度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

(6)防火牆原則:基金與公司之間在業務、人員、機構、辦公場所、資金、賬戶、經營管理等方面嚴格分離、相互獨立,嚴格防範因風險傳遞及利益衝突給基金帶來的風險。

第二章 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第四條 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公司應根據股權投資業務流程和風險特徵,將風險控制工作納入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之中。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共分為五個層次:董事會、董事會下設的風險控制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控制部、業務部。

第五條 各層級的風險控制職責

董事會職責:

(1)審議批准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基本制度,決定風險控制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聽取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報告;

(2)審議單筆投資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40%的股權投資專案;

(3)決定公司內部風險管理機構的設定;

(4)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董事會下設風險控制委員會,其職責包括:

(1)組織擬訂公司的風險管理基本制度;

(2)對單筆投資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40%的,應當提交董事會審批的股權投資事項進行合規性稽核;

(3)監督和評估風險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等。風險控制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報告。

投資決策委員會職責:對單筆投資額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的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不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40%的股權投資專案的投資和退出作出決策。

風險控制部是公司內專職的風險管理部門,其職責包括:

(1)獨立於業務部開展風險控制、合規檢查、監督評價等工作;

(2)在專案決策過程中出具合規意見;

(3)對投資協議進行稽核;

(4)在出現重大問題時及時向風險控制委員會報送相關專項報告。

業務部職責:具體負責專案開發、執行、退出過程中的風險控制。業務部負責人作為股權投資專案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部門內部的風險控制執行工作,並負有及時報告、反饋專案投資過程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和風險問題的職責。一般情況下,專案組配備一名具有專案公司所屬行業相關背景的人員。

第六條 為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公司設立獨立於專案組的後臺管理和監督部門。

綜合管理部負責股權投資專案的文件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董事會和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會議籌備,以及相關會議資料的管理等。

財務部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財務核算和資金劃撥,為股權投資專案分別設定賬戶、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第三章 風險控制流程

第七條 風險管理的業務流程由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控制和風險報告五個步驟組成,是制定風險管理戰略及防範措施的重要基礎。

第八條 風險識別指對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內部及外部風險的來源進行辨別。

第九條 風險測量是對風險的嚴重程度及發生概率進行科學合理的量化。

第十條 風險分析主要對風險的驅動因素進行歸因分析,並評估其影響,提出避險建議和措施。

第十一條 風險控制是對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制定風險防範和處理措施。 第十二條 風險報告是指業務部、風險控制部根據職責範圍和報告體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領導提交的與風險評估分析相關的報告。

第四章 風險識別與評估

第十三條 股權投資業務面臨政策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合規風險等多種風險。

公司運營過程中,相關部門應當在職責範圍內對各種風險進行必要的識別、評估及分析,履行相關的風險控制職責。

第十四條 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專案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並且會影響專案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實施,從而轉化為投資失敗風險。專案公司所屬行業的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稅收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專案投資前後技術、市場、產品、客戶發生不利變化,並導致專案公司偏離投資方案、估值整體下降,造成無法退出或虧損

第十五條 合規性風險

專案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證監會的監管要求,對法律法規等理解有誤、故意違反則將出現合規風險;專案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的要求,對法律法規等理解有誤或故意違反則將出現合規風險。

第十六條 法律風險

與被投資方、合作方、專案管理人之間的合同協議存在缺失導致出現不利於我方的訴訟。

第十七條 操作風險

股權投資業務包括投資專案的選擇(即專案開發、初步審查、專案立項、盡職調查、投資決策、專案實施)、投資專案的管理和專案退出等業務環節,在上述每個環節均存在操作風險。主要可以歸納為決策失誤、投資失控、員工內部欺詐、被投資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詐、盡職調查存在缺失、資金劃撥差錯、專案公司經營管理不善、專案跟蹤缺失、專案公司報告不暢等風險,其中,決策失誤、投資失控是重大風險。

第十八條 市場風險 由於股權投資業務從專案投資到投資退出往往要經歷巨集觀經濟、專案所屬行業、產品市場、證券市場等的波動,導致專案公司估值、專案退出的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從而造成退出方案無法實施或投資目標無法實現的風險。其中,對以上市為退出方式的專案,證券市場整體下行的系統性風險是難以控制的。

第五章 風險控制

第一節 合規風險的控制 第十九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專案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全面和重點分析和檢查,控制投資業務的合規性風險。

第二十條 公司通過以下手段對合規風險進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為保證股權投資業務合法、合規,制定、審查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二)制訂、審閱股權投資業務的相關合同、協議,確保合同的規範性和合

(三)監督股權投資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地執行;

(四)確保股權投資業務投資決策服從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第二十一條 公司通過以下手段對投資專案進行事後控制。

(一)制定股權投資業務的合規檢查制度;

(二)對股權投資業務運作和內部管理的合規性進行檢查,並向公司通報;

(三)檢查相關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確保資產管理業務遵守公司內部制度。

第二節 市場風險的控制 第二十二條 市場風險的控制措施主要體現在投資立項環節上。 第二十三條 公司制訂專案立項標準。立項標準應該參照國家產業發展規劃,符合公司關於投資範圍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業務部應當根據立項標準和投資範圍,對備選企業進行篩選形成專案池。專案人員應當在廣泛收集專案方提供的商業計劃書及其他相關資訊材料的基礎上,對入選專案池的專案進行初步評估和風險收益分析。符合立項條件的,根據公司規定申請立項審批。

第三節 法律風險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風險控制部應當對公司簽定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書進行稽核,防範法律風險。

第二十六條 在專案運作過程中,風險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專業支援。必要時,可申請引入外部中介機構提供法律服務,防範法律風險。

第四節 操作風險的控制 第二十七條 公司制定專門的專案管理和投資決策制度,明確專案投資的業務流程和具體要求。

第二十八條 為維護公司的權益,專案投資的範圍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不得將公司資產用於資金拆借、貸款、抵押融資或者對外擔保等用途;

(二)不得將公司資產用於可能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三)單筆投資額不得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股東審議;;

(四)單一投資股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40;

(五)不得將公司資產投資於股東或其控制的企業;;

(六)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約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投資;第二十九條盡職調查的風險控制;

(1)公司建立盡職調查制度,規範盡職調查的工作內;

(2)專案組開展盡職調查工作期間,專案負責人必須;

(3)專案組應當對盡職調查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

(4)專案組認為必要時提交股東會審議;

(四)單一投資股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40%,如果突破40%,需提交股東審議;

(五)不得將公司資產投資於股東或其控制的企業;

(六)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約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投資; 第二十九條 盡職調查的風險控制

(1)公司建立盡職調查制度,規範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專案組在盡職調查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工作程式,記錄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形成相關報告。

(2)專案組開展盡職調查工作期間,專案負責人必須對擬投資企業進行實地考察。

(3)專案組應當對盡職調查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負責。

(4)專案組認為必要時,可申請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參與或獨立進行調查工作。 第三十條 投資決策的風險控制

(1)投資決策委員會對專案投資或退出的相關材料進行稽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獨立發表稽核意見;

(2)投資決策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委派專人或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進駐現場進行獨立的盡職調查,提交獨立的調查報告;

(3)公司股權投資業務的專案投資和專案退出必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單筆投資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40%的專案,應當經過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審議,並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提交股東審議。

第三十一條 專案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建立對已投資專案的跟蹤管理機制。

(1)專案組負責專案投資後的跟蹤管理,具體包括:定期實地回訪專案公司;定期收集專案公司財務資料、行業發展情況、企業財務狀況;定期對專案公司進行重新估值;定期對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進行重新評估等。

(2)專案組負責每月度、每半年度完成專案公司一般估值工作和全面估值工作,編制《月度專案情況報告》和《專案股權價值評估報告》(每半年),並向主管領導提交估值報告。

第三十二條 公司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和應急處置機制,對投資專案重大風險事項的處置進行決策。專案組在跟蹤過程中發現公司在專案公司中的權益發生變動、或者專案公司的財務指標惡化、虧損等重大事項的,專案組應當及時報告。相關規則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條 公司建立專案退出審批機制,對專案退出進行決策。 當專案達到預期投資目標或出現重大緊急事項需要退出時,專案組根據具體情況,制定退出方案,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單筆投資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的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40%的股權投資專案,應當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審議。

退出方案未通過審議的,專案組應當研究並重新設計退出方案,直至專案實現退出。

第五節 其它環節的風險控制 第三十四條 對財務與資金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制定規範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配備專職的財務核算人員。

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要求使用資金、單獨開立銀行賬戶,不得與母公司共用銀行賬戶。

第三十五條 對人員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應當專職,不得在母公司擔任職務。 公司董事、監事、投資委員會成員存在由母公司人員兼任情況的,公司建立專門的內部控制機制,解決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

第三十六條 公司建立專門的內部控制機制,對公司與母公司之間的風險進行隔離,防範利益衝突,規範關聯交易。

第六章 風險控制報告

第三十七條 風險控制報告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性報告兩類。 第三十八條 風險控制部定期對公司業務運作、日常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風險評估與評價,在每年度4月底、8月底前向公司領導上報年度或半年度風險控制報告,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十九條 公司發生或可能重大事項的,風險控制部接到報告後,根據重大事項報告的相關規定向公司領導報送臨時性報告。

第四十條 風險控制報告中應明確風險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應對或補救措施等內容。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風險控制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資訊化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公司在管理上跟上時代的發展,藉助網路及計算機等現代化的環境及工具,創造及鞏固企業資訊化發展的軟環境及硬環境,提高工作及管理效率,特制定《資訊化管理制度》。

第二條資訊化工程是一個長期的系統管理工程,必須做好系統測試、執行及維護工作,系統持續改善。

第二章資訊化工作管理

第三條嚴格按企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資訊化發展計劃開展工作。

第四條協助宣傳部門搞好企業資訊化宣傳材料的準備工作,針對不同層次做到由淺入深。

第五條搞好企業資訊化發展的外部環境,與各級政府及組織保持良好的關係,盡力爭取經濟政策上的支援。

第六條搞好公司各應用系統的選型、採購工作,軟體的選型要從公司實際需求出發,強調軟體原廠商及實施商的技術實力與發展軟體產品的適應性,追求軟體的價效比。實施時,與軟體原廠商、實施商、技術依託單位保持密切聯絡;發揮各業務部門的主觀能動性,樹立服務思想。硬體採購追求價效比、實用性、安全性及擴充性等,並做好驗收等把關工作。

第七條系統的軟、硬體維護、管理及調配由資訊中心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維護工作做到系統正常執行,管理工作做到賬物一致,調配工作做到按需分配,充分發揮系統軟、硬體的效率。

第八條辦好企業網站,維護企業網頁,保障網路安全。第九條嚴禁拆換網路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的.零部件。第十條搞好網路管理工作,公司內部網必須把好使用者及密碼關,合理分配IP地址,搞好虛網劃分及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各部門對硬體裝置的使用,必須按相關裝置操作規程進行;軟體的使用嚴格按操作指南進行,不得任意刪改系統檔案及他人檔案。

第十二條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保密管理實行領導負責制,指定專人管理,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對涉密的計算機要嚴格審查。

第十三條網路及其他單元系統用機的軟體安裝及維護必須由資訊中心相關管理人員確認以後進行。

第十四條資訊系統要儘量減少資訊孤島,開發的平臺應結合網路系統實際來定,避免孤立行事,將開發納入資訊化發展正常渠道。

第十五條資訊中心負責和協助搞好企業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的調研、選型、採購、實施、管理、維護、調配等工作。

第十六條資訊中心負責和協助處理各部門在使用網路及計算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第十七條嚴格按需求或計劃採購計算機及相關裝置,驗收時嚴格按合同裝置配置清單執行,認真作好驗收記錄,對不合格品負責退換。

第十八條主管部門負責做好裝置的入庫或轉固定資產工作。

第三章內部計算機安全防範管理

第十九條凡配有計算機的部門須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防範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並負責對使用和管理計算機的人員進行教育管理。

第二十條計算機管理和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完善計算機臺帳,計算機軟體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出和外借,自覺做好保密、防盜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計算機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第二十一條加強計算機室內火種、電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動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電源必須保證安全。

第二十二條計算機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完善,人員離開後關窗鎖門。

第二十三條外來人員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進入計算機室或操作計算機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重點檢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員是否落實,防範措施是否完善,對存在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

第四章資訊保密管理

第二十五條依據公司保密管理辦法,公司計算機管理應建立相應的保密制度,應採取以下計算機保密方法:

1.同密級檔案存放於不同計算機中;

2.設定進入計算機的密碼;

3.設定進入計算機檔案的密碼或口令;

4.對計算機檔案、資料進行加密處理

5.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換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碼口令。

6.經申請並獲得批准,才能查詢、列印有關計算機保密資料。

第五章資訊化網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條電腦保安管理由主管部門負責。

第二十七條計算機操作人員要加強自身修養,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

第二十八條計算機操作人員要熟練掌握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措施的方法和步驟第二十九條各部門計算機操作人員應經常進行病毒檢測。第三十條發現病毒應立即採取措施進行病毒清理,新發現的病毒型別和重大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

第三十一條操作人員要遵守工作紀律,嚴格按工作許可權進行操作,嚴禁利用計算機技術超越許可權訪問或私自修改他人資訊。

第三十二條嚴禁利用計算機技術製造和傳播病毒,嚴禁攻擊和非法訪問伺服器。

第三十三條在網路通訊和系統內部互相傳遞媒體介質時,進行病毒檢測後方可傳送,對於外來的、未經檢測的軟體和資料一律不準上機和上網。

第三十四條計算機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遵守國家保密法和資訊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工行職責,確保不洩密。

第三十五條對需要長期儲存的資料,應做雙重備份,以防止資料丟失。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管理辦法由資訊中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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