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報銷管理規定(精選29篇)

報銷管理規定(精選29篇)

報銷管理規定 篇1

一、目的

報銷管理規定(精選29篇)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計程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檔案影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籤批。

2、備用金借支後應及時沖帳,備用金佔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後交由出納稽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貼上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貼上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貼上,並在貼上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

等(不含差旅費)。

b、貼上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報銷管理規定 篇2

為規範公司員工的費用報銷標準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明確稽核籤批職責,加強預算的執行力度,監督控制費用支出,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費用管理細則

(一)差旅費、交通費

1、出差申請與批准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按要求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見附件2)和《借款單》,分別按要求註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線、預計時間、預借款額及預計還款日期,由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簽字批准後,分別轉交公司人資行政部及財務部作為員工出勤以及差旅費借款、報銷的依據。

2、出差借款

2.1 出差人員憑批准的《借款單》作為差旅費借款依據。

2.2 財務對個人出差借款的執行原則為: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項,待結清後才允許再次借款。

2.3 個人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度工資;新員工(處於見習期的員工)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須經總經理簽字特批。

3、費用報銷

3.1 銷時間:原則上每週一、週六報銷(特殊費用隨時報銷)。 市場人員因出差產生的相關費用要求一週一報。

3.2 報銷標準:見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

3.3 票據的管理:

3.3.1 出差人員憑取得的車票(含船票、機票)、住宿或會務發票、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報銷;取得的票據須為本次出差實際發生的,並且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

3.3.2 出差人員在報銷時,票據貼上要規範整齊,貼上順序為:車(船、飛機)票、住宿發票或會務票據、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並註明單據張數;車票有日期、起始地點的可直接貼上,無日期、起始地點的要註明。報銷時須後附經公司人資行政部標註具體返回時間的《出差申請單》,以便計算相應出差補助。

3.3.3 公司駐外辦事處人員往返總部,參照出差人員的報銷規定外,需另在車票後註明往返是由。

3.3.4 下列單據不準報銷:白條、收據、大小寫不符、字跡不清、時間不符的、不合法的單據、塗改的單據、未蓋章的發票等。

3.3.5 出差人員住宿費標準按《差旅費報銷標準》規定執行,發生的住宿費在標準範圍內據實報銷,超標準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特批);如出差單據丟失,責任自負。

3.3.6 購買車票、飛機票、船票發生的訂票費,憑合法有效票據據實報銷;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特批。

3.3.7 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標準根據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特殊情況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執行,否則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費用標準報銷。

4、出差補助:

根據出差天數,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中的補助標準執行,超過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

4.1 伙食補助:

4.1.1 出差(市區以內不按出差計算)來回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只報車票,不享受伙食補助,但可以按公司規定的午餐標準(10元/日)領取補助。

4.1.2 出差人員外出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時,如會議(培訓)費中包含食宿費,則不再報銷住宿費及會議(培訓)期間的伙食補助。

4.1.3 差人員出差期間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減半天的伙食補助,招待費用與差旅費同時報銷。

4.1.4 無特殊原因不得單獨報銷異地招待費用。

4.1.5 未出差期間,相關人員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補助(10元/日)。

4.1.6 出差人員連續乘火車超過12小時或夜間(晚八時至次日凌晨七時)連續乘火車超過6小時且未坐臥鋪者,補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4.1.7 員工10:00以後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計算當日補助。

4.1.8 享受出差伙食補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補助。

4.2 交通補助

4.2.1 出差人員帶車出差,報銷時不計算市內交通費。

4.2.2 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發生交通費,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的交通補貼額在標準內據實報銷,超標準的不予報銷;若未發生交通費則不予享受交通補貼。

4.2.3 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需要報銷出租車費的,在單據後附由單位負責人批准的《計程車費報銷審批單》。

(二)業務招待費與外聯費

1、業務招待費是指各單位為滿足經營或管理需要而發生的業務招待支出。

2、招待費開支標準

2.1 渠道客戶只提供工作餐,按20元/人標準控制;上游供應商一般按50元/人標準控制,重要客戶按80元/人標準控制;

2.2 所有招待與外聯費用,需事前以書面或簡訊形式向總經理申請同意,不得擅自決定;

2.3 招待前,自購煙、酒、茶葉,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在酒店消費煙、酒、茶葉。

2.4 招待金額超過200元的,需提供酒店選單。

3、單據稽核

3.1 招待費報銷須取得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發票抬頭需填制公司全稱);如就餐地點無法提供有效發票,需提供收款收據,若合理合規,報銷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規招待發票抵頂但同時附就餐說明。

3.2 報銷時要後附公司總經理籤批的《招待費用審批單》(見附件3)。

3.3 對丟失發票或取得假髮票的一律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三)手機電話費

1、報銷範圍:手機費只報銷正常的月租費、包月費、市內通話費、長途電話費、漫遊費、簡訊費、功能費(含來電顯示費)等,除此以外,如:SP資訊費,互動視界費、滯納金等其他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經批准報銷手機費的人員,所報手機費發票顯示的姓名應與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須事先在財務部門備案,否則不予報銷。

報銷手機人員因換號一個月發生兩次交費時,除按規定在財務辦理變更備案手續外,兩號相加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預算規定的標準。

3、手機話費單據必須為正規的話費發票(採用預付費方式交納話費的單據不作為報銷的憑據),手機費報銷額度以話費發票顯示的實際發生費用為準,繳費額度不作為報銷額度。

4、報銷額度的管控:

業務人員的手機費報銷額度按“預算額度*上月度指標完成比例”進行管控;職能部門人員的手機費用以預算額度進行管控。

5、報銷人員使用的手機,不得與家庭電話和親友電話捆綁消費,一經發現將其所有報銷的話費全部收回,並處以20%的罰款。

(四)車輛費用

按《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二、費用報銷流程

經辦人填寫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審批——>會計主管稽核報銷憑證——>財務負責人審批——>總經理審批——>出納稽核並付款——>經辦人簽字領款

三、費用預警的管控

公司財務部門對超預算費用的支出與報銷實施預警服務,對於違反財務紀律以及相關制度的費用支出與報銷,公司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並向公司總經理彙報,由公司總經理安排調查核實,並依據調查核實結果做出相關處理。

對有質疑的單據,財務可請示總經理後視情況處理。 四、罰則

1、對違反招待相關規定的,將由公司總經理視情況具體處理;情節嚴重者將給予消費金額20%的處罰。

2、對違反報銷時限規定的,按20元/單處罰;累計三單以上無特殊情況者將不予報銷。

3、市場崗位不提交市場週報者,將不予簽字報銷。

4、報銷人無視公司報銷制度,弄虛作假,虛假報銷,除不予報銷外,另給予100元處罰;其業務上級受連帶責任,給予50元處罰。

五、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他與本規定相牴觸的條款廢止。

報銷管理規定 篇3

為規範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費用報銷業務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以前制定的與本規定不相符合的條款一律廢止,以本規定為準。

一、費用報銷票據要求

1、費用報銷應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發票及行政事業單位收據。

2、發票抬頭必須填寫公司全稱,即“xx有限公司”,不得多字、少字或錯字。若是定額發票,票面上要求填寫單位名稱的也應填寫完整。

3、發票日期與費用報銷日期應大體一致,一般不得跨年度報銷。

4、發票內容應與真實的業務一致,不同型別的發票應按經濟業務的型別分項整理填寫在費用報銷單上。

5、發票所開具貨物或者勞務名稱應與銷貨單位的經營範圍一致,且貨物或者勞務名稱一般應為具體商品名稱或者勞務,不能開具概括性的商品或者勞務名稱,如宣傳用品、辦公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宣傳用品、辦用品等。若具體的商品比較多,可以如上述開具,如“材料一批”、“辦公用品一批”,但應付“明細清單”,詳細羅列具體的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並加蓋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並不得出現“衣服”、“皮包”、“手錶”、“禮品”等個人生活用品。

6、發票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數量、單位、單價必須匹配。

7、所取得的發票上的印章應為“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用票單位、收款單位、供應商單位三者應保持一致,並與相關附件的單位名稱相符。

8、發票不得塗改或者在其表面亂寫亂畫,有實物需要驗收的應由驗收人在申購單上簽字確認。若需要其他備註的可以再其它單據上註明。

9、除財務部門監製的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收據外,其他收據原則上不能作為報銷憑證。

10、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票據,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當事人,並要求其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

11、發票必須真實有效,不得虛開、代開發票或有意取得假髮票、作廢發票及失效發票。

二、憑證填寫及票據貼上要求

1、各部門應根據經濟業務型別選擇使用公司財務部統一訂製的差旅費報銷單、費用報銷單、付款單、代墊費用單等。付款單一般在需要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的情況下使用。

2、報銷單與付款單應一律用黑色或藍色鋼筆或者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填寫。

3、報銷單或者付款單應按照專案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報銷金額必須保持大小寫一致,填寫大寫金額時應在最高位的上一位封頂(符號為“”),其餘位置(包括角、分位)陸沒有數字必須填寫“零”。不能用“”、“——”、“0”、“另”等符號表示。

4、費用報銷所附票據(面積小於報銷單)應從右到左貼上在貼上單(白紙也可)上,不得直接貼上到費用報銷單上,不得以印製的未報廢報銷單據作為貼上單。

自制貼上單大小與報銷單一致,上面不得載有保密資訊。票據四邊不能超過貼上單寬度,並且平鋪貼上,具備層次感,不得將大量票據重疊貼上。票據較多時可以多使用幾張貼上單,每張貼上單上單據數量要適度,並保持單據平整,厚度均勻。票據過大時應按費用報銷單大小摺疊好,個票據不得突出於貼上單和費用報銷單之外。

5、寬度、長度不一致的票據儘量分開貼上,不同金額的票據分類貼上,便於核實。

6、小型發票不得貼上在票據的左上角(左上角2釐米範圍內不得貼上有實質內容的票據),一方便裝訂後查閱。

7、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公司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重新貼上或者填報,且不論是否通過相關審批流程。

三、報銷費用時間規定

1、一般性的費用報銷,原則上在業務發生後1個月內到公司財務報賬。

2、原則上當月的費用應在當月報銷完畢,不得無故將費用延後。所有費用用在年度終了(12月31日)前報銷完畢,一般不得留待在第二個年度結算。凡是以前年度的費用在第二個季度報銷的,如無特殊原因公司財務部有權拒絕。

四、費用報銷所需附件

1、辦公費用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普通發票

(3)申購單

(4)如果彙總開具辦公用品發票,必須附詳細清單

(5)大額採購需要附採購合同,定點採購可簽訂期間合同,合同應交公司財務部備案

(6)驗收單或入庫單

2、通訊費

(1)費用報銷單

(2)通訊發票

3、差旅費

(1)差旅費報銷單

(2)出差的交通發票、住宿發票、通訊費發票等

(3)出差申請單

4、車輛費用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的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保險費、車船稅等於車輛有關的發票。

(3)車輛維修需維修申請單和車輛結算單。

5、業務招待費

(1)費用報銷單

(2)正規的餐飲業或者服務業普通發票。娛樂行業發票不得作

為業務招待費報銷

(3)按月結算的需附消費清單(備案)

6、其他費用報銷

(1)費用報銷單

(2)相關業務證明

(3)與經濟業務吻合的正規票據

上述費用報銷金額超過2萬元(含2萬元)以上的,一般應附相關合同等資料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五、本規定自發行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報銷管理規定 篇4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

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計程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檔案影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籤批。

2、備用金借支後應及時沖帳,備用金佔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後交由出納稽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貼上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貼上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貼上,並在貼上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

等(不含差旅費)。

b、貼上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範文

報銷管理規定 篇5

為加強公司對費用的管理和控制,使日常開支的各種費用納入即定軌道,使各項開支合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費用預算制度

1、董事長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提出公司一定時期的總目標,並下達各機構指標;

2、各機構自行根據下達的指標編制本機構預算(含資金預算、成本預算、管理費用預算),編制的預算應在以收定支的前提下做到可控、符合實際、全面完整;

3、預算指標報財務總監、董事長,董事長召集有關人員討論通過或駁回修改;

4、批准後的預算下達給各機構執行;

5、各機構應於次月5日之前將上月預算的執行情況報財務總監、董事長;

6、根據公司資金的實際情況,適時修改預算,以便更好的控制資金,避免公司陷入窘困;

7、財務部門核算、監督各專案預算執行情況,避免不必要的超支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

二、費用報銷的基本程式

1、每項經濟活動發生後的三天內,由經辦人將發票與單據分類進行貼上,填制報銷單;

2、單據交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對費用的發生給予證明後交各機構負責人審批;

3、交財務部主管稽核(稽核重點:①預付及應付款項應與合同相核對,看是否與合同相一致。②該項費用是否在預算範圍之內,是否超支。③有關金額是否計算正確。),如經稽核費用在預算範圍之內且無超支,可以批准報銷付款。(各機構負責人發生的費用必須報財務總監審查簽字);

4、單次金額超過限額(bbb超過150000元、ccc公司超過1000000元、ddd超過60000元、採購單次金額超過1500000元)交財務總監審查簽字後方可報銷;

5、單次金額超過限額(bbb超過300000元、ccc公司超過20xx000元、ddd超過100000元、採購單次金額超過20xx000元)經財務總監稽核後交董事長審查簽字後方可報銷;

6、凡現金支付超過100000元、轉賬支付超過1500000元的事項,必須經財務總監稽核後交董事長簽字後方可報銷;

7、預算外的開支經財務總監稽核後交董事長審查簽字後方可報銷;

8、有規律性報銷如稅金、養路費、車輛保險費等國家明文規定的開支,經各機構負責人審批後,財務部門可受理。有明確制度規定的報銷如業務招待費、差旅費、通訊費參照附件執行;工資性支出應報財務總監審批後,財務可受理;

9、費用報銷必須是誰發生誰報銷,嚴禁代報,對發生的代報費用財務部門應拒絕辦理;

10、費用報銷中報銷人、審批人應堅持分權原則,對報銷人、審批人為同一人簽字的費用財務部門應拒絕報銷。

三、財務部門的職責和權利

1、財務有權拒絕報銷任何不真實的原始單據;

2、財務人員應根據國家的制度和公司的規定,以及合同、協議、董事長批示的報告進行稽核,對手續不完整的要求給予補充完整,對不合規的報銷憑證予以拒絕並退還報銷人;

3、財務每月應彙總各機構費用明細、費用開支實際情況明細表報董事長、財務總監、各機構負責人審閱;

4、對各項報銷憑證,財務總監可再次審查,對可疑經濟業務提出質詢,拒絕不合理、不合規、不合法的報銷憑證;

5、出納應對已按規定程式審批的報銷憑證,進行最後一次全面的把關和稽核,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憑證應予以拒絕;

6、對各機構的正常性開支實行財務主管負責制,財務人員必須做到一週內處理,不得無故拖延各機構的票據報銷,否則給予公開批評和罰款;

7、財務部將定期對各公司費用情況進行審查,對錯報費用進行糾正,並分別向董事長、總公司總經理、各機構負責人提交相關報告。

四、單筆支付金額在150000元以上(含150000元),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門,以便提前做好資金的籌集和準備。

五、本制度附件與本制度具同等效力。

六、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由財務部執行,修改權由財務部修訂後報董事長審批後執行。

附件一:關於業務招待費的規定

一、業務招待費:包括因生產經營和業務的需要,用於招待相關人員而發生的接待費、餐費等費用;

二、業務招待費各機構內部應實行限額使用、不得超支的的原則;機構內部有關部門實行“先申請,後執行”的原則,申請時應說明招待客人的級別、人數、預算標準等;

三、各機構業務招待費的預算限額:各機構應結合本機構的實際情況按年度經營經營指標收入(不含折扣、折讓)的1%為限額預算業務招待費並將其分解到各月(鑑於ccc公司於本年剛設立,其本年業務招待費的限額定於按經營指標收入的5%為限額;2x年1—6月按經營指收入的2、5%為限額;2x年7月起按公司業務招待費的預算限額執行);各機構業務招待費限額中的20%由董事長使用;

四、業務招待費按董事長批准的預算規定的數額開支,由各機構負責人決定執行。各部門發生的招待費,由各機構負責人簽字,財務部審查後報銷。各機構業務招待費不可突破預算指標。預算外支出部分一律由各機構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向財務總監、董事長彙報後,按董事長批示執行;

五、一般情況下,只有各機構負責人、招待事項所涉相關人員有權出面接待客戶。如遇特殊情況:如各機構負責人、部門領導均不在的情況下,需經辦人員接待的,應先向各機構負責人提出口頭申請,經同意後方可接待;

六、業務招待費發生後,必須及時報賬,並在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此單僅作內部核算使用,不對外)上註明接待理由、明確接待物件、時間、地點、參加人數、接待規格,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

七、財務部門應在每月底彙總各機構業務招待費發生明細表,報財務總監、董事長審閱;八、各機構負責人對業務招待費使用的合理性、真實性承擔責任。財務人員對費用標準的執行及票據的真實性承擔連帶責任。

報銷管理規定 篇6

第一條 目的:為規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費報銷制度,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各種交通工具費及附加費用、住宿費、生活補助費等。

第三條 公司員工出差實行差旅費“定額包乾、超標準自負”的報銷原則;交通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乾。出差包乾費用的住宿費的計算天數採取算頭不算尾的辦法執行(如1月11日至1月18日出差只能算18-11=7天),在出差完畢後憑出差單及報銷發票進行報銷.

第四條 公司員工出差分別按以下定額標準報銷差旅費。

4.1.1、部門總監及其他職務人員出差,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乘坐飛機:當出差任務需要時;當陸地交通工具行駛時間達24小時(含)以上時;當機票折扣後票價與陸地交通工具票價差價在10%以內(含10%)時;

4.1.2、乘坐飛機的,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4.1.3、市內交通費憑票每人每天分別按上限:省會(區)城市上限60元/天;地、市(區)城市及以下地區40元/天;縣(市)城市30元/天;鄉鎮10元/天,據實報銷。隨公司車輛出差,只報汽油費、過路費、停車費,不報銷其他交通費;

4.1.5、票據丟失或無票據者,一律按定額標準的80%報銷(需提供同類性質發票);

4.1.5、所有因公需報銷交通費用的員工,必須在交通票據背面註明事由及往返地點(票據正面已註明了往返地點的除外)。

4.2、出差住宿費標準(上限):

單位:元/天

4.2.1、特別地區:指北京、上海、廣州、大連、深圳、青島、珠海、廈門、汕頭、寧波、海南;

4.2.2、省會、直轄市及沿海城市:指各省會城市(成都除外)及天津、重慶、煙臺、溫州、湛江、中山、佛山、蘇州、揚州、北海、無錫;

4.2.3、省外一般地區指上述二類以外的地區;

4.2.4、公司人員出差,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住宿費按其協議價格憑票報銷。如果沒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其住宿費報銷標準按省內地級城市及以下標準報銷。

4.3、生活補助費標準: 4.3.1、地區劃分同上第4.2條;

4.3.2、員工出差期間從事業務應酬的,業務招待、應酬等需用餐費應以郵件、簡訊等書面形式提前向直接上級予以報批,經同意方可進行,否則不予報銷。在公司報銷了業務應酬費用的,對參加人員每參加一次招待用餐扣除當天生活補助費的50%。

第五條 員工外出參加會議,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的,員工只能對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按照差旅費規定進行報銷。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或駕駛員外派等情況參照此規定執行。

第六條 員工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費按此規定執行。

第七條 員工出差途中,經批准可繞道回家探親,其繞道車船費扣除直線單程車、船費後全部自付,在家期間不享受生活補助、住宿補貼和交通補貼。

第八條 車船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必須與出差時間、地點、途經路線一致,繞道、到不屬出差地、借出差旅遊、辦私事的車船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生活補助費不予報銷。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 出國人員差旅費的報銷標準公司另行規定。

第十條 公司因經營需要臨時聘用外部人員(簡稱臨聘人員)發生出差事項的,如臨聘工資中不含出差費用的,可參照上述公司人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以上差旅費報銷均需提供有效發票。

第十二條 各部門應加強差旅費的財務管理,各級稽核人員應嚴格按規定稽核差旅費,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對未按規定程式審批的出差事項以及不真實、不合法、記載不完整、不準確的票據,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 第十三條 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出差人數、次數、天數、路線。對不合理出差現象,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出差費用。

本制度從20xx年5月起開始執行

報銷管理規定 篇7

一、 目的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規範公司差旅費開支的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全公司 三、 職責:

1、 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公司各部門實施本制度。

2、 各部門主管領導為本部門所有費用支出稽核的第一責任人。 四、 各級別人員開支標準出差期間的報銷標準,按職員、主任(區域經理級)部長級(含部門主管)總監級四級報銷標準。

B類城市(61個):

1、省會、直轄市(29個)

天津、重慶、哈爾濱、長春、瀋陽、呼和浩特、石家莊、烏魯木齊、蘭州、西寧、西安、銀川、鄭州、濟南、太原、合肥、武漢、長沙、南京、成都、貴陽 、昆明、南寧 、杭州、南昌、拉薩、福州、臺北、 海口。

2、其他地區(32個):寧波、溫州、台州、金華、泉州、佛山、東莞、中山、湛江、北海、汕頭、蘇州、無錫、常州、臨沂、洛陽、曲靖、桂林、延安、遵義、九江、宜賓、青島、威海、煙臺、濰坊、日照、唐山、大連、鞍山、大慶、鄂爾多斯。

C類城市:其他城市

五、 伙食補助規定

1、 本市所轄市/區及周邊城市出差,當日往返補助20元/天。市內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補助15元/天。

2、 市外省內出差,當日往返的,補助40元/天,當日不能往返的參照外省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3、 辦事處人員出差到附近地區,當日往返的40元/天,當日不能往返的參照外省出差補助標準。

4、 出差伙食補助實行包乾辦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不需出具補助票據。

六、 差旅費報銷的一般規定

1、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按實際出差自然天數計算報銷。

2、 業務人員出差借款,要事先還清借款,前不清後不借。由本部門總監籤批,部門借款彙總表由總經理批准並交財務部備案。其他特殊費用須提前申請特別說明後由總經理批准。

3、 出差期間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4、 按規定在公司工作實習期滿,正式錄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未婚大學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待遇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車船費標準參照出差標準。其餘費用不予報銷。

5、 因公乘坐飛機的,由機場到市內,如果在晚上10點以後降落的,可以乘坐計程車,否則一律報銷機場巴士費用。

6、 票據必須按時間先後順序貼上,每張貼上單最高粘18張票。並在票據右上角註明時間、地點、金額。

7、 出差回公司七日內將貼上好的票據交給財務稽核報銷。否則按佔用公司資金處理每天收取佔用費5元。

8、 任何人不得隨便接受客戶的吃請及其他禮物。

七、發票報銷規定:

1、 車票:50元以上的車票一律憑機打票,如果是手撕發票,只按票價8折給予報銷。

2、 購票或退票手續費報銷限額30元/次/人,超出部分自理。

3、 住宿發票和市內公交發票,必須是到達目的地的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4、 計程車票需註明出發地,目的地及乘車日期、時間、金額。

5、 不是合格發票和連號車票一律不予報銷,包括住宿發票和計程車發票。

6、 因票據丟失的,不得用其他票替代,需先提供文字報告說明情況報總經理批准後,按票據金額報銷80%,自己承擔20%,經財務稽核後另行報銷。

八、 住宿費報銷規定

1、 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超過規定標準個人自理。情況特殊需電話請示分管總監批准方可住宿。回公司後出具書面報告經分管總監籤批後方可報銷。

2、 出差人員有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用。

3、 凡同性出差同一地點的,兩人只能報一個人的住宿費用,費用限額按級別實行就高原則。總監級以上根據情況可以單獨住宿,但注意節儉費用。

4、 同時出差在同一地點的所有人的發票在回公司後必須同時報銷,否則,一經發現相關責任人包括分管領導各自罰款50-200元不等。

5、 在辦事處所在地出差的,一律吃住在辦事處。不能在辦事處吃住的特殊情況需請示總經理,回公司後出具書面報告經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報銷。

九、 交通費報銷規定

1、 火車:可以乘坐普快、特快及動車、高速鐵路的普通硬座,乘坐普通火車6小時以上的,或者乘坐不超過6小時但在0點以後下車的,可購相應的硬座臥鋪票。

2、 無臥鋪票坐茶座40元以下的憑票實報。

3、 輪船:任何人不得乘坐二等(含二等)以上倉位或豪華遊艇。可以乘坐硬座快艇。

4、 汽車:在出差目的地計程車限額30元/天。出差當日及回來當日允許報一次營口市內計程車票。銷售總監計程車費實報。

5、 短途出差費用只報銷客車票,下午5點以後允許坐穿線車。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請示總經理批准。

6、 飛機:乘坐普通火車或汽車需10小時以上的,可以選擇乘坐飛機:(1)公司總監級機票須9折及以下,部長級8折及以下實報。(2)主任(含區域經理)7折及以下,業務人員6折及以下實報,無打折機票須提前請示總經理並出具書面報告批准後方可乘坐,否則一律參照目的地普通火車硬臥同等價位報銷。

7、 特殊情況需請示總經理後再定。本標準實施以後,對特殊費用不是特批的不給報銷。

十、 帶車出差報銷規定

帶車出差除交通費外其餘按正常出差標準執行。

十一、本標準自20xx.5.1起執行,由財務部負責解釋。此前所有相關標準一律作廢。

報銷管理規定 篇8

一、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費用的使用、報銷、控制管理,本著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的原則,規範公司費用報銷標準。特製本制度。

二、報銷專案

日常報銷費用主要包括:差旅費、通訊費、交通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交通費用、培訓費等。在一個預算期內,各項費用的支出原則上不超出預算。

三、費用報銷標準:

1、差旅費:

2、通訊費

2.1、手機話費標準為月度話費上限金額,直接補助到工資中。

2.2、享受公司通訊補助的手機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

2.3、公司根據崗位工作需要,設定不同的月度補助標準,具體如下:

3、辦公費用

3.1、辦公費用主要包括:房租、水電、低值易耗品及備品備件等,原則上辦公用品實施專人採購、保管、發放等,負責人根據辦公需要,實報實銷,水電、房租、備品備件由公司財務人員統一處理。

4、招待費

4.1、一般工程費用在30000元以下的,業務招待費用不超過300元,30000元以上的。業務招待費用不超過500元,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准。

4.2、公司招待費報銷時憑餐飲、副食等發票報銷,寫明時間、地點、人數、事由等。

5、交通費

5.1、公司車輛產生費用:

公司因工所配車輛,實行專人管理制,責任人負責該車的維護保養、保險費用交辦、油費管理等工作,具體費用實報實銷。

5.2、公司所配車輛加油,統一實行充值卡操作,一車一卡,隨車攜帶。原則上不在採取現金加油。

5.3、因公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報銷時須註明時間、地點,事件等。

5.4、其它人員交通費用報銷標準:

5.4.1、市場營銷人員因業務需求產生的交通費用統一在業務提成中體現,不單獨報銷。

5.4.2、其它崗位人員因公產生的交通費用,註明時間、地點、路線、事由後統

一貼票報銷。

6、培訓費:

公司的培訓費用統一由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的發展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具體費用實行實報實銷。

7、其它費用

7.1、午餐補助:午餐補助統一發放到工資中,不單獨報銷。

7.2、公司一般員工午餐補助為100元∕月,在外施工人員為150元∕月。

四、本制度從簽字日開始生效,未盡事宜參照公司其它標準執行。

報銷管理規定 篇9

本制度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將報銷分為辦公費、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以下分別說明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一條、 報銷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報銷單據(發票)。

第二條、 費用報銷單填寫及票據貼上要求:

1、報銷單據填寫應力求整潔美觀,不得隨意塗改;

2、報銷單封面與封面後的託紙必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於封面和託紙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封面大小摺疊好);

3、各票據應均勻貼在報銷單封面後的託紙上,整份報銷單各部分厚度應儘量保持一致;

4、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5、報銷單據金額、型別相同的(如車票等),應儘量張貼在一塊,並按金額大小排列;

6、報銷票據在貼上時,確保稽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7、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8、報銷單各專案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並經部門領導有效批准;

9、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後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第三條: 在一個預算期內,各項費用的累積支出原則上不得超出預算,超出預算納入對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特殊情況需公司負責人審批並執行追加預算程式。

第四條:費用報銷基本流程:(公司現況:經辦人填寫報銷單-公司負責人審批-財務複核付款)

第五條:辦公費報銷

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統一採購,填寫購買辦公用品借款單,後附“辦公用品請購單”,執行公司借款流程。

第六條:業務招待費

1.公司級招待費用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結算。

2.部門因公需招待時,應事先申請,經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招待。

3.進行招待申請時應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應詳細註明招待時間、地點、對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資訊。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個人承擔

第七條:交通費

原則上應儘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以上(含)事先批准,可以乘坐計程車。報銷憑證上需註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出工作內容。

第八條:通訊費

1.普通員工手機通訊補助每月通過工資發放,不再報銷;

2.凡由公司委託銀行代扣手機費的,由行政部按照實際金額填寫費用報銷單報銷;

3.固定電話實行定額制,由行政部統一報銷。

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第十四條:為了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根據實際情況在每月30日集中定時進行財務報銷。費用報銷20xx以上均不當日結算,需經財務稽核之後,第二日結清。

2.借款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借款標準及流程

第十五條:借款標準

1.員工借款須確有公務需要,個人借款一般不超過其半個月工資額,超過時須有公司擔保人(未特別指明擔保人時,現金借款單上的部門負責人為預設的擔保人,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由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2.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不允許借款,確需借款的由主管領導擔保,方能辦理手續,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主管領導應負連帶責任。

3工程借款,不得超過該工程金額50%,應合理預計所需金額並填寫借款單,經有效批准後

到財務部支取現金。

4.辦公人員借用公款,在原有借據未辦理報銷手續或未還清欠款的不得再借。

5.借款人員完結事務,在報銷時扣回借款,交回剩餘現金。因特殊原因當時不能扣回借款或交回現金的,在本月發放工資時扣回。

6.個人非公原因一律不得向公司借支。

第十六條:借款流程 (公司現況:借款人填寫借款單-公司負責人審批-財務稽核並付款)

第十七條:費用審批管理。

1.公司所有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許可權原則上由公司負責人統一審批。

2.公司負責人外出時可以指定授權人(電話授權),報財務備案,由公司財務負責人進行復核,對不符合公司財務制度的單據,財務有權拒絕辦理,公司負責人回來後要立即補辦批准手續。

3.審批人應當根據上述貨幣資金授權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嚴格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範圍。

4.貨幣資金支付的批准方式為書面方式。

5.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 “誰批准,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稽核人、批准人要對由本人稽核、批准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範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於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准支付的單據,各相應稽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並對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負連帶責任。

6.報銷人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律開除並做進一步處理。

7.稽核人、審批人在資料不全、原始憑證不充分、專案不真實的情況下簽名准予報銷的,對稽核人及審批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10%--50%的罰款。

8.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後應稽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貼上規範,是否經過有效批准,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製作報銷憑證並交與出納處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並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9.出納收到報銷單後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於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第六章:附 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報銷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公司費用報銷流程,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將費用報銷分為行車費、市內(郊縣)差旅費、通訊費、住宿費、客情費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 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四條:原始憑證有效性的規定

1、報銷人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

(1)、有效發票至少需要印有兩個章:國家或地方稅務局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如少其中一個章,發票無效。

(2)、財政機關批准並統一監製的行政事業性收據;

(3)、郵政、銀行、鐵路系統的各類帶印戳的收據、支出證明單;

2、發票的真假辨別:發票章的單位名稱需要和網上註冊的名稱一致,可以登入發票上提供的查詢網址進行核實,但是在出差中也不太方便隨時核對發票的資訊,建議大家到正規的地方消費索取發票,避免出現假票現象。

3、經辦人員因特殊原因確實不能取得合法憑證時,允許以普通收據報銷(總額不超過報銷金額的5%);對於既沒發票,也沒收據的,一律不予報銷; 第五條:費用報銷單填寫及票據貼上要求:

1、報銷單據填寫應力求整潔美觀,不得隨意塗改;

2、業務員差旅費報銷單與後面的原始憑證貼上單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於報銷單和貼上單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報銷單大小摺疊好); 3、各票據應均勻貼在報銷單封面後的貼上單上,整份報銷單各部分厚度應儘量保持一致;

4、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5、報銷單據金額、型別相同的(如車票等),應儘量貼上在一塊,並按金額大小排列;

6、報銷票據在貼上時,確保稽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7、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8、報銷單椐各專案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要一致,並經部門領導批准才有效;報銷單據

不得塗改,貼上好後請仔細核對金額,票據金額與填寫金額不符,財務不予報銷。

9、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後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2.2、出差期間招待客戶需要事先經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報銷招待費,回來後補辦申請手續。

2.3、出差時由對方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2.4、不同級別的人員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級別所使用的工具。

2.5、部門經理以下(含部門經理)出差確需乘坐飛機的,一律先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2.6、到達目的地後,除總經理外其他員工原則上(市內)不得乘坐計程車,應乘坐公交汽車。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計程車的,應在出租車票背面詳細註明時間、起止地點及事由。

2.7、住宿費標準為一個標準間標準。同性兩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宿的僅享受一個標準間住宿標準

2.8、出差人員報銷差旅費時,需附出差清單(註明出差日期、事由、地點、到達時間、報銷金額),同時註明有無住宿費,貼上住宿票費用包乾部分憑發票報銷(發票金額大於費用包乾標準的按標準報銷,發票金額小於費用包乾標準的按實際金額報銷)。

2.9、報銷差旅費必須在回公司3天內辦理報銷手續,繳還預支差旅費,否則作為挪用公款處理。

第十條:辦公用費用管理

1、辦公費用包括印刷各種帳表、列印紙、辦公用品、筆墨、印製名片、郵寄、書報等費用。各部門總監對所屬單位發生的辦公費負責,經營管理部對整個公司發生的辦公費用負有監管和控制責任。

2、辦公用品採購和印刷各種帳表等由行政負責採購、印刷。

3、各部門工作所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部門領導審批後,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廣告公司印製。

4、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在每月5號前編寫“辦公用品計劃書”,經部門和公司領導審批後交由行政統一採購;

5、 各部門所需購置的辦公用品,統一到行政部領用,並辦理領用登記,同時記入部門費用;

6、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7、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工刃量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8、公司辦公費用報銷必須嚴格按公司費用審批程式執行,對各部門每月超出預算的所有辦公費用將不予審批;

第十一條:業務招待費管理

1、招待費包括因公請客的餐費、禮品費、旅遊費、贈送商品、贈送返利卡開支等。

2、各部門因公招待必須事先申請總監批准,如有特殊原因,必須事先電話請示批准,原則上不允許先斬後奏。參與招待活動的人員中(總經理除外),以最高級別的人員為報 銷申請人,不得指定下級人員提出申請並自已審批報銷。

3、招待費發票日期欄必須填寫清楚並說明招待事由,應詳細註明招待時間、地點、對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資訊。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個人承擔 。

第十二條:交通費

1、市內辦理業務人員原則上應儘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下需要乘坐計程車的,必須事先取得部門經理的批准,報銷憑證上需註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出工作內容。

2、業務員自駕車因公外出辦事,不得超過公司核定標準,超支部分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通訊費

1、員工因公發生的通訊費用實行限額內實報實銷制度:總經理及公司辦公行動電話的通訊費用實行實報實銷制;總監通訊費用最高限額是300元/月;業務人員通訊費最高限額是200元/月;後臺主管通訊費100元/月,其它後勤人員根據崗位需要報銷標準50元/月,超出限額的部分一律自行承擔;

2、報銷人員在進行話費報銷時,必須提供正規的、實名通訊繳費發票,充值卡發票一律視為無效發票;

3、各部門要嚴格控制辦公室電話的使用情況,員工除了因公業務需要之外,不得使用公司電話另作他用。

第十四條:配送費用

1、配送費用包括:送貨車輛的通行費、停車費、燃料費等;外叫人力車、機動車費用;僱傭搬運工人工費用以及其他有關倉儲支出等。

2、由於配送費用受銷售情況影響較大,公司對配送費用依據銷售變化情況實行定率管理,計劃物流負責管理所屬配送費用,應提高效率,有效降低配送費用。

3、長期外叫車輛應簽訂合同,預收一定數量的押金,並交公司財務部備案。

4、自營貨車、電瓶車以及外叫車輛的運費報銷,附“配送費用明細表”、“送貨單”和費用報銷單,同時提供相應有效票據。

5、託運費報銷,附上物流處託運登記表託運回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賣場原則上顧客自提和公司統一配送,確需導購自行送貨的,需請示物流批准,同時備案後,方可報銷送貨費用;報銷時需提供“配送費用明細表”、“送貨單”;

7、計劃物流因工作確需僱傭搬運工的以及其他有關費用支出,按公司費用審批程式執行。 第十六條:培訓費

1.培訓費用由行政部統一進行預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2.費用發生前使用部門應向人事行政部門申報員工培訓計劃、培訓時間、所需經費,經人事行政部門稽核總經理審批後送一份至財務部門。

3.費用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在申請範圍內使用費用。

第十七條:會議費

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參加各種會議的,應寫申請報告,詳細註明會議性質、內容、目的、會議地點、參會人數、會議天數及所需經費,後附“會議邀請函”,經部門負責人核實、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前往,會議結束後應及時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2.參會人員應嚴格控制費用開支,不得無故超支和浪費資源,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3.會議結束後5日內按規定辦理費用報銷手續,報銷單據後附經審批的申請報告及“會議邀請函”。

第十八條:倉庫、辦公室租賃費、水電費、社保等固定費用,由行政部根據真實合法單據申請報銷。

第四章 費用審批管理

第二十條:費用審批管理

1、公司所有貨幣資金收付審批許可權屬公司總經理。

2、總經理外出時可以指定授權人(或電話授權),經公司財務負責人稽核後予以支付,對不符合公司財務制度的單據,有權拒絕支付,總經理回來後要立即補辦審批手續。

3、審批人應當根據上述貨幣資金授權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嚴格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範圍。

4、貨幣資金支付的批准方式為書面形式。

5、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准、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稽核人、批准人要對由本人稽核、批准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範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於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准支付的單據,各相應稽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並對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負連帶責任。

6、報銷人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1—5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律開除並做進一步處理。

7、稽核人、審批人在資料不全、原始憑證不充分、專案不真實的情況下簽字准予報銷的,對稽核人及審批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10%--50%的罰款。

8、因稽核過失造成借款人未在規定期間內報帳沖銷借款,或者無法從工資扣回逾期借款者,經辦責任人(含:各級審批人)應承擔不低於流失款總額50%的經濟責任。按責任人基本工資比例分別承擔相應損失金額,並在壞帳當期應發工資中扣還。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後應稽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貼上規範,是否經過有效批准,所附單據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稽核並經總經理審批後交與出納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並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後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總經理、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於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從宣佈之日起生效,解釋和修改權屬公司經營管理部。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公司制度的框架內,制定本部門費用報銷制度,但需報送總經理審批備案後方能生效。

報銷管理規定 篇11

為了使各項財務支出有章可循,各級人員對各種開支的審批及許可權心中有數,同時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並做到各項收支嚴格遵循財務制度,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費用支出的前提及審批許可權

1、費用支出的前提是該費用必須是實際支出並列入預算,對未列入預算的費用,由公司總經理提出調整預算,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2、費用審批許可權:一般費用20xx元以下,部門負責人審批;20xx元以上由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總經理審批;業務費1000元以下部門負責人審批,1000元以上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購置、員工出國考察、進修學習等費用在一萬元以上由董事會研究審批。

4、為加強預算控制,同時保證費用支出及報銷單據的合法性,公司的各種報銷單據需經財務部經理稽核,並簽字。未經財務部經理稽核、簽字的單據,不得報銷。

5、公司下屬各控股公司的各種費用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

二、各種費用列支規定

1、普通辦公用品根據本公司一個月需要量購入,由經手人和驗收人簽字後報批。

2、大宗辦公用品、生產資料,必須簽訂購銷合同,方可購置。為減少資金佔用,在可能情況下力爭零庫存。

3、差旅費報銷,按<浙江華匯建築設計諮詢有限公司差旅費報銷辦法>執行。

4、計劃生育等費用,由計生員籤具意見後再報批。

5、各部門需訂報刊、雜誌,先報綜合部平衡,經總經理同意後,由綜合部統一辦理。

6、資料檔案室購置資料情報書籍,年初需列出購置預算,報技術發展部審定,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7、職工所購業務書籍,應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到資料室登記,並辦理借閱手續後,方可報銷,職工離開本單位必須交還所借書籍。

8、職工因工作需要配置的低值易耗品(如計算器、繪圖儀、裝訂機等)由綜合部統一購置,在財務部辦理登記手續,再報批,職工離開本單位必須交還所領工具。

9、職工參加各種培訓學習班及職稱職務考試,事先應徵得所在部門及公司的同意,在成績合格後,其費用方可報銷。

10、職工按規定報銷的書報費,只能報銷業務書籍,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11、通訊費報銷按<浙江華匯建築設計諮詢有限公司通訊費用報銷辦法>執行。

12、各部門使用臨時工,每月報綜合部,由綜合部報市人事局,市就業管理局批准後再用工。各部門應嚴格控制臨時工數量,儘量節約費用。

三、各種費用報批程式:各種費用報銷需填寫<浙江華匯費用報銷單>,有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基層費用承擔部門負責人同意(證明),財務部經理稽核,預算部門負責人審批(20xx元以內)或總經理審批(20xx元以上)簽字。

四、為簡化手續下列費用在正常開支範圍內無須報批,但當費用開支異常時必須向總經理彙報。

1、各種應交稅金(不包括印花稅、車輛使用稅);

2、各月發放工資;

3、各月應交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等;

4、向金融機構辦理結算業務時發生的郵電、手續費、貸款息。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以上各種報銷發票,必須為國家統一發票,經營 性收款收據一律不能報銷入賬。

2、發票上抬頭必須和報銷單位一致,否則不能報銷。

3、各種開支必須符合國家財稅法規,報銷時經辦人員應儘可能註明用途。

4、超過現金結算限額(1000元)的費用,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要使用現金必須由使用人提出申請,財務部經理同意後方可支付,對數額較大應提請總經理審批。

5、對各種報銷單據,財務部必須進行稽核,對不符合報銷規定的單據,財務應要求更換。無法更換的,財務可拒絕報銷。

6、自制報銷單據,由財務部統一設計格式,做到規範、整潔。

7、報銷單據一般不得塗改,如有改動,外來發票應由對方單位加蓋公章,自制憑證應由經手人蓋章,否則不得報銷。

8、當年費用必須當年報銷,如:通訊費、核定的業務費、書報費、核定的汽車費等,當年不報銷視作自願放棄(12月份通訊費除外)。

9、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及內部職工與公司簽訂的各種協議需送財務部一份,作為財務收、付款依據,對無依據的支付款項,財務部應拒絕支付。

六、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此前制訂的公司報銷制度同時廢止。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規範公司財務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統一公司的報銷程式及規定,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費

辦公費主要是指維持日常辦公工作需要而發生的辦公用品方面的支出。

⑴辦公用品由經辦人員填寫物資申購單交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報行政部,行政部審批後交財務部審批。

⑵經辦人將審批後的物資申購單交公司行政部統一購買。

⑶行政部購買人憑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驗收人簽字,並附購買辦公用品清單後報銷。

二、差旅費

差旅費開支範圍為因公出差期間的住宿費、車船費(含飛機費用,下同)、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零星雜支等費用。

⑴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見附表1),並按規定程式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借款金額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⑵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⑶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①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②出差地點區分為1類區,2類區,港澳臺地區三種,即:

一類區:特區、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廣州及省城市;

二類區:除一類區以外的地區。

③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職務一類區二類區港澳臺地區

董事長實報實銷

總經理30020xx50

部門經理20xx50250

一般職員15080200

④出差補助:指公司員工到深圳以外地區出差,每天給予50元補貼。

報銷管理規定 篇12

為了規範出差行為,提高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合公司所有員工。

1、差旅所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a) 公司員工出差乘坐火車(高鐵,動車),公司所有人員出差在600

公里(含)以內的,按照動車二等座或高鐵二等座標準的實際票價予以報銷,如果員工換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600公里以上按照硬臥級別票價予以報銷,換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選擇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飛機,做情況說明請總裁(委託人)特批後,可以報銷。

(b) 自駕車報銷標準

為防止出現安全隱患,公司不鼓勵駕駛汽車出差,在總裁特批許可的情況下,員工出差可以選擇自駕。

自駕車報銷標準:150公里內每車每次補助 150元, 150- 300公里內每車補助往返油費過路費 500元, 300—600 補助 700 元, 每次不限時間。 600公里以上 至1000元封頂。

2、差旅住宿、補貼標準:

員工同性雙人出差按住標準間進行報銷,報銷標準等同於住宿單人住宿標準,住宿標準單人出差每人住宿費,一線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每天300元,二線城市260元(省會級城市),三線城市200元(普通城市)。出差補貼每人每天60元補貼,一律按發票(收據)報銷。 連續出差7日以上按40元/天補助。公司除交通工具、 住宿費、補貼,不再報銷其他費用。

3、出差日期的計算

員工出差可以按所乘交通工具日期計算出差天數,出差天數(24小時)算頭不算尾,但一天(24小時)超過8小時,可增加一天補助;自駕車按公里計算,補助按4-1(b)執行。

4、員工出差前,到財務處辦理出差借款手續,回來後,差旅費由出差人本人將票據分類彙總,包括出差申請,各類票據,按差旅費報銷制度規定,在結束出差一週內到財務報銷費用,過期不予報銷。 4-6.員工報銷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由出差人填寫簽字,(多人出差要寫明人數),出差起止日期必須和火車票一至,住宿日期要和該發票一致。補貼按住宿日期發放。報銷單由經理簽字,人力、財務部經理審批簽字,特殊情況總裁(委託人)簽字後,出納核實後辦理。

備註:

以上費用必須在實際發生後按標準報銷(必須提供正規發票,並註明起始和終止時間、地點、內容)。公司舉辦的會議和活動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安排食宿。

5、本制度自發布日執行。

報銷管理規定 篇13

1目的

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清晰員工費用報銷手續。

2範圍

適用於大地通訊及大地集團職能部門、分部職能部門人員借款及報銷,服務店借款及報銷適用《服務店費用支付管理辦法》。

3檔案執行者

3.1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制定與修正本制度。

3.4會計中心:為費用報銷的監控部門。

4定義

預算外事項:是指未經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的,但因內部或外部因素導致的、必須執行的事項及超過預算金額的部分以及不包括在預算專案內的新增事項。

5正文

5.1借款規定

5.1.1借款是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出差備用、日常採購、固定資產採購及各種臨時性借款。

5.1.2借款原則:當月借款當月報銷,前一次借款在約定還款日期未衝賬或還款的,不得另行借款。

5.1.3起借額度規定:申請借款金額在1000元及以上時,方可借款。

5.1.4借款人規定:

(1) 對於需頻繁借支的崗位及部門,可設立崗位或部門週轉備用金,崗位備用金由該崗位人員負責保管,部門備用金由部門負責人負責保管,使用此週轉備用金產生的業 務需依照報銷制度按時報銷,否則按報銷制度給予處罰;日常辦理業務時,設立崗位備用金的,該崗位工作事項內,原則上不得再另行借款,設立部門備用金的,部 門不得再另行借款。如遇特殊事項,需借款金額超過核定的崗位或部門備用金額度1000元時,方可申請借款。

(2)職能部門人員需對外支付非商品採購款項時,未取得原始發票而要先付款時,可由業務人員先到財務部辦理借款,但試用期員工不得借款。

(3)其他部門的臨時借款只允許部門經理產生,部門其他人員均不得借款。

5.1.5還款期限規定:備用金還款日期為當年末12月31日,其他借款事項借款期不得長於15日,原則上不得跨月,跨月借款的,必須於次月2日前至財務部衝賬,衝賬日期以交單至財務部日期為準。

5.1.6任何個人不得私借或私用公-款,公司不辦理任何性質的私人借款,特殊情況需借款的,需公司總裁審批同意或授權審批同意。

5.1.7借款時須按“借款單”要求填列各項欄目,出差備用、交際應酬、日常採購、其他等,並按規定審批許可權審批後,由財務部付款。

5.1.8出差借款,需註明出差目的地及出差期間;按出差申請單審批金額申請借款。

5.1.9借款額度超過5000元以上,須提前1天申請。

5.1.10借款對賬單確認:除備用金借款外,每月8-10日為借款確認時間,各借款人必須親至財務部確認上月對賬單,否則視為預設財務賬面餘額。

5.1.11借款籤批流程:見《借款及報銷流程》。

5.2報銷規定

5.2.1報銷時間:每週一、週四提交報銷單據,週二、週五銀行轉賬,週三、六現金付款。

5.2.2報銷時限:所有報銷應於業務發生後一週內提交,特殊情況下超期限借款的,須於約定的借款還款日期前報銷;月底發生的費用務必在次月初2號前到財務部門報銷,不受前款規定的報銷時間限制。超過報銷期限按約束辦法中的規定給予相應處罰,重大節假日順延。

5.2.3報銷單籤批原則:任何人不得自審、自批自己的開支費用,嚴格按照審批流程執行。

5.2.4報銷票證要求

(1)所有費用單據原則上是稅務局統一印製的正式發票且須加蓋開出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方為有效。

(2)發票必須是發票聯和報銷聯,用複寫或計算機列印,不得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存根聯、發貨聯、記賬聯不能作報銷單據。

(3)凡是購買物資或物品的發票或清單上要有明確的數量、單價,否則不予報銷。

(4)內容要齊全抬頭、日期、品名、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要填寫齊全,字跡要清楚,金額要準確,大、小寫一致,塗改無效。

(5)根據稅務規定,禮品發票不可入帳,因此,自20xx年8月1日起,禮品發票不予報銷。

(6)發票須寫公司名稱,機打發票一律不準手寫。

5.2.5下列票據不得報銷

(1)無正規的發票或收據;

(2)審批手續不全的票據;

(3)內容填寫不全、字型無法辨認或有明顯塗改跡象的票據;

(4)無公章、無私人簽章(字)的白條收據;

(5)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的票據。

5.2.6費用報銷的其他注意事項

(1)報銷憑證必須註明本人所在部門、工作地、及費用歸屬、產品名稱、事由、發票張數;

(2)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3)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貼上填制;按發票內容歸類進行貼上,發票應與報銷單向左對齊魚鱗狀貼上(除特小的發票之外);

(4)報銷單用電腦列印或鋼筆、簽字筆填寫完整,並用楷體書寫;報銷單據下面的簽字欄不能列印,須手籤;

(5)費用報銷單上的摘要及原始發票上不能隨便填寫,不得將說明原因寫於發票上,詳情說明寫在<<使用者訪問工作記錄單>><<支出證明單>>上,如替客戶辦什麼事或因什麼原因無發票,用什麼發票代替等,同時注意編號要對應;

(6)公司發生經濟業務活動,凡與相關單位簽訂正式合同的相關費用的報銷,報銷單據後須附合同影印件;

(7)個別報銷專案在經財務部核實確無發票的特殊情況下,可以找其他發票代替,但填寫費用報銷單時,須根據實際支出專案在單摘要欄如實填寫,並在備註欄中註明發票與支出專案不符的原因。

5.2.7報銷使用單據規定

(1)差旅費:使用《差旅費報銷單》,後附《出差申請表》;

(2)市內交通費:使用《差旅費報銷單》,後附《派工單》,如為到服務店辦事需加蓋服務店銷售章;

(3)日常招待費:使用《費用報銷單》,後附《使用者訪問工作記錄單》;

(4)凡需事先審批再開支的事項:報銷時需附事項申請單;

(5)凡預算外或超預算報銷的事項:報銷時需附預算外事項申請單。

5.2.8各項費用報銷內容及標準

(1)招待費:見《招待費管理辦法》;

(2)差旅費及交通費:見《差旅費管理辦法》;

(3) 採購人員外出零星採購的物資:凡屬固定資產、低值不易耗品,均需先入庫後報銷,填寫物料採購報銷單,後附倉庫入庫單,採購發票及採購申請單。採購進來立刻 被相關部門全部領用並一次性消耗的低值易耗品,則不需入庫,直接做為費用報銷,填寫費用報銷單,後附經使用部門簽收的發票及採購申請單;

(4)其他費用:按預算額度或申請額度在合理範圍內報銷;

5.2.9報銷流程:《借款及報銷流程》。

5.3約束

5.3.1報銷時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除退回所報銷金額外,對當事人處報銷金額3倍罰款。部門經理或上級領導對報銷單的真實性負責,並對其部門經理或服務店主管處50元/次罰款並通報;

5.3.2借款超出時限,無正當理由不報銷又不還款的,超出時限的天數處借款人20元/天的罰款。在OA上通報批評並可通過工資扣回;且給予全公司通報批評,並給予50元/次罰款,

5.3.3越權批准用款的,處以批准人當月工資3%的罰款,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相關會計不抵制,不彙報,或流程未完即出憑證要求出納付款的,同時處50元/筆罰款;

5.3.4報銷超過報銷期限在一個星期內的,對當事人處20元/筆罰款,超兩個星期的,處40元/筆罰款超過20天的不予報銷;

5.3.5需事先申請再執行的事項,或預算外的事項,不得先斬後奏,否則可給予每筆50-500元的罰款;

5.4該規定經公司領導批准發文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集團財務管理部。

6相關檔案

《差旅費管理辦法》

《招待費管理辦法》

《預算執行與控制制度》

7附件

職能部備用金申請流程

借款及報銷流程

報銷地點及審批許可權表

8表單

《借款單》

《差旅費報銷單》

《費用報銷單》

《支出證明單》

《派工單》

《使用者訪問工作記錄單》

報銷管理規定 篇14

為規範公司外派培訓管理,保證員工外出培訓質量,有效管理外出培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試用範圍新管理崗位、新技術、新裝置引進等所需外派培訓外派培訓:指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指定員工派遣參加公司外部培訓、學習活動

2.培訓費用

2.1培訓費用指在培訓活動中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食宿費、交通費總和。

2.2培訓費用的報銷應出具相應、有效的發票,並於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如遇以下情形,則不予報銷費用:員工在外派培訓期間因私人原因發生的食宿、交通等費用員工在培訓(理論)結束後沒有通過考試或未獲得相關證書,實際操作中沒有達到獨立操作上崗能力的

3.外派培訓出勤及薪酬福利管理出勤

3.1培訓時間在工作日進行的,按正常出勤計算,培訓時間在休息日(含下班後的延長工作時間)進行的,不計加班3.2受訓人應遵守培訓方的時間安排和管理規定,按時參加培訓,不得缺勤;無故不參加培訓的,經查實後按曠工處理,自動扣除工資3.3外派人員因重大事宜,無法參加培訓時,因提前向培訓方管理部門說明薪酬福利

3.4員工外派培訓期間按在本公司正常出勤計算,原有工資獎金正常發放

3.5員工在參加理論培訓期間出勤參照3.1執行;在實際崗位操作期間,如遇夜班、法定假日上班的,員工應保留出勤記錄,公司根據出勤予以發放津貼

3.6員工培訓期間由公司補貼伙食費(30元/天)

4.員工責任與義務

4.1員工需認真參加學習,順利完成培訓專案,定期上交培訓小結;學成回公司後,負責整理相關培訓資料等送行政人事部存檔

4.2若培訓專案有畢(結)業證書或證明檔案,結束時受訓結業證書由受訓員工獲得,在公司工作期間證書或證明檔案正本由公司保管;需實際進行操作的,培訓結束後應有獨立上崗能力

4.3員工培訓完成回公司後應就受訓內容給予公司其他員工進行傳授,不得藉故推諉,認真負責公司該項工作,承擔相應的內部培訓和輔導工作

4.4員工在培訓期間應遵守培訓方各項管理制度,應注意言行舉止,形象妝容,以維護公司之形象

5.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外出培訓,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報銷管理規定 篇15

為加強公司廠區夜間安全保衛工作,使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夜間值班人員為公司管理人員。

二、公司值班領導作為夜間值班的主要領導,負責夜間廠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廠夜間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夜間安全生產情況。確保夜間值班人員無違犯勞動紀律現象,對夜間出現的違紀現象負主要的管理責任,對出現的物品被盜、流失現象負有領導和直接的工作責任。

三、值班人員應加強工作責任心,增強夜間巡視的力度,所有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巡檢三次以上。

四、在值班期間若遇緊急事務,必須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值班 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如需離開必須找同級別人員替崗。

五、 所有值班人員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要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脫崗、睡崗。

六、 後勤管理人員值班期間要檢查公司保安人員、執行人員工作紀 律狀況,公司各功能區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照明、空調、飲水機、

計算機影印傳真機等辦公電器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鎖好。

七、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連續性。

八、值班期間必須24小時開機,保持通訊暢通。

九、值班人員在崗期間不準飲酒,不準容留非本單位人員逗留、下棋、玩撲克,甚至留宿等。

附則

1、 值班人員均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如有違反,將嚴肅處理。

2、 值班時間:當日20:00到次日8:00

3、 值班地點:所在部門辦公室。

4、 本制度頒佈之日執行。

報銷管理規定 篇16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計算機軟體使用的管理,保障資訊保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關於印發〈關於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體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公務活動中使用、購置和日常管理計算機軟體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將不定期公佈在公司內取得合法授權的計算機軟體。

第四條 各單位應當制定計算機軟體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計算機軟體購置、安裝、保管、使用、升級、版權保護、廢棄等工作,確保本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公務活動使用的計算機軟體均應具有合法授權。

第五條 各單位應設立計算機軟體管理臺帳,對每套計算機軟體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計算機軟體名稱和版本、來源型別、許可證(授權書)編號、有效期、供貨商、價格、購買日期、安裝情況等。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妥善儲存計算機軟體介質、說明書、使用許可證(或合同)等相關資料。

第七條 各單位或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擅自複製和銷售計算機軟體產品的複製品;

(二)在購買計算機時,要求或者默許銷售商安裝非正版計算機軟體;

(三)超越授權使用許可,擴大使用範圍;

(四)未經授權把計算機軟體放在網上供他人下載;

(五)明知是未經授權的計算機軟體而從網上下載;

(六)故意規避或者破壞軟體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著作權而採用的技術措施;

(七)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計算機軟體權利管理資訊;

(八)在單位計算機上擅自安裝與工作無關和未經合法授權使用的計算機軟體;

(九)在重大資訊系統中使用未經測評或者有關部門依法認可的計算機軟體。

第八條 各單位或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其計算機上安裝非正版計算機軟體的,應當立即予以刪除;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公司資訊化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計算機軟體管理工作。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報銷管理規定 篇17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各類資產安全,避免個人在非允許條件下攜帶公司資產離開公司,提高保安人員檢查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資產出門的管理,公司員工及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

3.職責

3.1 經辦人負責填寫合乎要求的《物品出門條》,並留存《物品出門條》第一聯。

3.2 經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物品名稱、數量、物品類別、出門事由資訊的準確性及合宜性進行稽核。不符合準確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

3.3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物品的出入進行檢查,辦公區的物品外出由稽核批准,與生產有關的物品由車間負責人進行稽核批准,稽核批准後方可將相關物品帶出公司。

3.4 當班保安員需要做好嚴格檢查,所攜帶物品必須與《物品出門條》的填寫內容相符,才可放行。

3.5 針對貴重物品及發貨《車輛放行單》的外出,保安人員必須要儲存相關材料,並交回公司(具體按照之前的方案執行)。

4.管理規定

4.1公司範圍內各類資產出門,經辦人須填寫資訊完整的《物品出門條》。

4.2《物品出門條》簽字、審批基本步驟:

當班安全員檢查確認所攜帶物品與《物品出門條》上所註明資訊一致,予以放行。 經辦人完整填寫部門、物品名稱、數量、物品類別等相關資訊。 根據物品所屬部門分別由行政部負責人(辦公區物品)或生產部負責人(生產相關物品)簽字確認。

4.3保安員發現所攜帶物品與《物品出門條》上所註明的資訊不相符(物品名稱、數量等)或者《物品出門條》填寫、審批不規範時,有權不予放行,其物品予以扣留。 5.處罰規定

發現違犯本制度的行為,給予當事人每次20元的處罰。 本規定從20xx年5月1日開始實行。

報銷管理規定 篇18

1.全年招收新生,額滿為止。新生報名入學,立即填寫新生登記表,並交納學費。

2.每學期初應及時繳納學費,逾期不交者,不保留學籍。學費標準不擅自變更,繳費後,不退費。(特殊情況待定)

3.為了規範教學,學生進入課堂須統一著裝,不佩戴任何飾物,女生需結紮頭髮。

4.學生上課,家長不準進教室,保證課堂教學,在窗外觀看也請不要講話,保持安靜的學習環境。

5.學生請假應向老師提前請假,請假超過學期的1/4課時,不允許參加考級。

6.學生報名參加考級,比賽,表演需在規定時間內到任課教師處報名,若過期未報則以自動放棄。

7.考級時間在每年7月,證書頒發在3個月後,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將發給“結業證書”,但不能升級,可以留級。

報銷管理規定 篇19

目的:為了加強並完善內部管理,監督夜班生產單位的生產情況,保

障公司夜間安全,遇盜竊或其他突發事件能迅速處理及時記錄並彙報真實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人員:各部門主管。

要求:責任心強,有應變及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責任:1.對夜班生產單位進行督察;

2.處理夜間突發事件;

3.督察門衛人員值班情況;

制度細則:

1. 除法定節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日,都必須按規定夜間值班。

2. 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值班時間,晚7:00-早7:00。

3. 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準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脫崗、不漏人、不擅離職守。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誌上做出書面說明。

4. 值班人員夜間對公司進行全面巡查,巡查範圍包括:倉庫、車間、辦公室、工廠周邊等。每晚不少於4次,其中下半夜巡查不少於2次。

5. 注意防火、防盜、防破壞。對巡查時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在值班日誌上記錄,重要情況及時彙報公司。

6. 遇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應及時處理並撥打相關公益電話,

重要事件及時彙報公司領導。

7.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電話要保持全程暢通。

8. 值班人員如遇重要情況不能值班時,必須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人員必須恪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現空崗情況。

9. 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夜班生產單位的督察及公司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脫崗、睡崗。

10.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的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11. 本制度頒佈之日執行。

報銷管理規定 篇20

為了徹底解決廠區禁菸難的問題,切實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減少吸菸造成的危害,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禁菸工作實行“分層負責、加強引導、嚴格管理”的原則,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禁菸規定。

二、公司範圍內所有場所(除公司接待室、吸菸室內)、單位車輛內等均為公司禁止吸菸區域。

三、在公司禁菸區域內吸菸屬於嚴重違紀行為,公司全體員工有權利制止禁菸區內吸菸行為,並有義務向外來人員說明有關禁止吸菸的相關規定,做到不向來人敬菸和拒絕別人敬菸。

四、員工嚴禁把打火機、火柴、香菸帶入生產車間、倉庫等公司高火災隱患的區域,如發現有員工帶打火機、火柴、香菸進入公司高火災隱患的區域的,一律視為在公司內吸菸。公司特殊作業人員所使用的點火工具自己保管,特殊作業人員不準把火種借給他人使用,如有發現把火借給他人使用,對該員工也做連帶處理。

五、公司禁菸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小組會定期(每週一次)和不定期地組織檢查巡視。

六、公司員工有監督所有外來人員在公司吸菸(除公司接待室)的權利。

七、本公司員工在禁菸區內(除公司接待室、吸菸室內)吸菸的處以每次200罰款,在高火災隱患區域內吸菸者每次罰款300元,並處以記過處分,多次發現後可予以開除處分,把打火機、火柴、香菸帶入公司高火災隱患區域內的每次罰款200元。如果有危害公司安全生產的人員,公司將提交公安機關處理。

行政保障部

報銷管理規定 篇21

1.目的

為保持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及內部經營管理活動中廉潔自律,加強企業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概念

3.1.1本管理制度所稱禮品,指禮物、禮金(貨幣)、有價證券及其它形式的禮品。

3.1.2本管理制度所稱對外交往,指與公司以外的單位(含國外)的經濟交往。

3.2禮品登記部門

3.2.1公司禮品登記管理部門為總裁辦法律部。

3.2.2法律部對於收交的禮品,應當登記造冊,妥善保管、及時處理、並定期向登記上交禮品的單位和員工通報處理情況。

3.3禮品登記範圍

3.3.1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響公司經濟利益或聲譽的禮品饋贈,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

3.3.2 公司員工代表公司參加各種會議,會議贈送的禮品也須登記上交。

3.3.3 公司員工在去銷售處、維護處、研究所及公司其它駐外地機構或關聯公司執行公務,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取禮品,也不得變相收受禮品;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

3.3.4 各銷售處、維護處、研究所及公司其它駐外地機構或派駐關聯公司人員來公司辦事,不得向公司領導、各部門及有關員工贈送禮品;公司領導、各部門及有關員工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

3.3.5 公司員工贈送或收受與公司對外交往或內部經營管理活動沒有聯絡的禮品,不在本管理制度登記上交範圍之內,否則也須登記上交。

3.4 禮品上交範圍

3.4.1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中接受的禮物,價值按市價摺合人民幣500元以上的,登記後要將禮物上交法律部;不滿500元的,登記後禮物歸受禮人。

3.4.2 禮物價值雖不滿500元的,但有儲存和紀念意義的,需要陳列或由公司保管的,登記後經法律部決定,禮物須上交法律部。

3.4.3 禮物價值雖不滿500元的,但與工作、人事安排,工資、獎金、解決戶口、親屬聘用、問題調查處理等有聯絡而贈送的禮物,登記後上交法律部。 3.4.4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中,如果對方贈送禮金(貨幣)、有價證券的,所受禮金、有價證券登記後一律上交法律部。 3.5 禮品登記、上交的時間

3.5.1 按照本管理制度須登記的禮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禮品,自回公司之日起)一個月內由本人如實填寫禮品登記表,並將登記表交法律部,法律部可將禮品登記情況定期在公司內部公佈。

3.5.2 登記的禮品按規定應上交的,與禮品登記表一併上交法律部。

3.5.3 各銷售處、維護處、研究所、公司其它駐外地機構及派駐關聯公司的員工登記禮品,可先將禮品登記表傳真給法律部。不需要上交的禮品由法律部將處理意見傳真給受禮人的部門領導,委託其按本管理制度處理;需要上交公司的禮品,先由受禮人所在部門保管,待有人來公司出差時上交法律部。 3.6 上交禮品的處理辦法

3.6.1 貴重禮物,高階工藝品,有儲存和紀念意義的禮物,由法律部交公司陳列展覽。

3.6.2 專業用品,裝置器材和具有科研價值的禮物,由法律部交企管部按固定資產登記後,分配給有關部門使用。

3.6.3 食品、水果類禮品,可以歸受禮人所在部門使用。 3.6.4 菸酒可以歸受禮人所在部門作為禮品饋贈客戶使用。

3.6.5 黃金、白銀、珠寶製品,高階耐用品、汽車、摩托車、電視機、攝像機、組合音響、微波爐、VCD、高檔照像機等,由法律部交企管部按固定資產登記後分配給有關部門使用,或者由法律部處理。

3.6.6 高中檔實用物品,如鐘錶、收錄機、家用電器、衣料、服裝等,按照國內市場折半價給受禮人,每人一年以兩件為限。

3.6.7 禮金、有價證券由法律部交公司財務部門登記入帳。

3.6.8 其他禮物,由法律部處理。

3.7 禮物變賣收入一律上交公司財務部門。 3.8 違反本制度的處理:

3.8.1 不按時登記禮品,由法律部責令其及時辦理手續,禮品收繳,取消3.6.6優待,並給予批評教育。

3.8.2 登記禮品價值不實,由法律部責令其更正;屬惡意的,禮品價值由法律部估算,所收禮品一律收繳,取消3.6.6優待,對收禮人給予通報批評。

3.8.3 應登記、上交的禮品而不登記或不上交的,由法律部責令其補辦登記手續,禮品由法律部收繳,取消3.6.6優待,對受禮者給予通報批評。

3.8.4 違反本管理制度,有其它嚴重情節,或給公司經濟、聲譽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人按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9 對於收受禮品後隱瞞不登記的,知情者應向公司領導或法律部舉報。公司歡迎署名舉報,對署名舉報法律部將反饋處理情況,並根據情況給舉報人以適當獎勵。舉報人需要保密的,法律部將為其保密。

4.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中,需要向對方饋贈禮品的,另行規定。

5. 本管理制度由法律部負責解釋。

6. 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7. 附件:《禮品登記表》

報銷管理規定 篇22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各小區,小區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一、小區內各業主(使用人)入住小區後,凡飼養犬或其他需辦證飼養的寵物的住戶須辦理與住所地址一致的登記證明、防疫證明、年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併到物業管理處登記備案。

二、小區內各業主(使用人)飼養的寵物(包括犬和貓),應按市獸醫防疫部門的規定定期到市獸醫防疫部門或授權的下屬市獸醫防疫機構為寵物注射疫苗。

三、小區內各業主(使用人)不得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

四、小區內各業主(使用人)攜帶犬隻、貓等寵物到戶外活動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攜犬出戶時,應當束犬鏈,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注意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2、攜犬或其他易對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寵物乘坐電梯應避開乘梯的高峰時間,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以保證其他乘梯人的人身安全。

3、寵物不可隨處大、小便,寵物飼養人應文明遛寵物並攜帶寵物糞便袋或垃圾袋,及時清除寵物所排洩的糞便。

五、小區內居民養犬、養貓及鳥類等寵物不得妨害他人,犬吠、貓叫、鳥鳴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時,飼養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六、寵物咬傷或抓傷他人時,飼養人應當立即帶傷者到附近的衛生防疫機構或醫院進行治療和注射狂犬病疫苗,並承擔相關責任。

七、在本物業區域內,物業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滅鼠藥投放、蟲害噴藥等工作,請各寵物飼養人留意您的寵物安全,以免發生意外事件。

八、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將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報銷管理規定 篇23

一、目的:

為規範員工考勤,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範圍:

公司所有員工(董事長、總經理、顧問除外,以下類同)

三、打卡要求

1.公司統一實行電子打卡考勤制度,所有員工上下班上

狀態:

分發號:

下班必須按規定打卡(含早、午、晚,每日四次)。未打卡者,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2.新員工入職當日須辦理磁卡並註冊,打卡考勤。

3.打卡時間規定: 製造本部:

上午上班打卡時間8:00前,下班打卡時間11:30-12:00,

下午上班打卡時間12:10-13:30(五一至十一期間12:10-13:00),下班打卡時間17:00後

後勤部門:

上午上班打卡時間8:00前,下班打卡時間12:00-12:20

下午上班打卡時間12:30-13:30(五一至十一期間12:30-13:00),下班打卡時間17:30後(五一至十一期間17:00後)

請各部門遵守中午打卡時間,兩次打卡時間間隔不得少於規定時間(一般不少於10分鐘),以免資料丟失。

4. 考勤打卡機安裝在門衛,由保安負責監督打卡。

5.員工考勤以手工記錄和打卡並行。如因停電或其它異常情況無法打卡,以各部門手工記錄為準。

6.一線部門延時加班及管理部門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以加班審批為準,無需加班打卡。

7.員工請休假或出差須事前審批,經許可權批准人批准後,轉交人力資源部考勤管理員,以便做考勤單據錄入。

8. 凡異常情況未打卡的(外出辦事,卡未帶、丟失、損壞等)須於當日或次日內填寫刷卡異常記錄表,經直接上級(課長以上)核准交人力資源部。

9.嚴禁月底一次性提交出差審批單、請假單或異常打卡記錄表。

10.上班期間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須向主管領導或指定負責人提出申請,填寫《出入證》經總監批准後轉交門衛,門衛將記錄出入時間,每天下班前轉交人力資源部。

11.員工應妥善保管考勤卡,如有遺失、損壞補辦新卡,制卡費本人承擔。

12.人力資源部定期下載、彙總考勤刷卡資料,並將刷卡異常情況(含漏刷、遲到、早退和曠工等違紀行為)通報各部門,由各部門做異常處理,作為月度考勤依據。

13.考勤卡應隨身佩戴,嚴禁請人代打卡、替人打卡或打卡後未到崗上班。

四、打卡紀律

1.員工考勤以系統資料和手工考勤記錄並行,經核對一致無誤後為其最終考勤資料。

2.員工違規、違紀嚴格按《員工禁忌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3.門衛有權監督員工考勤代打卡、被代打卡(每人僅限一次有效打卡,且只打一張卡)

4.如有代打卡,發生一次,對打卡者與被打卡者同時處理。

5.員工未及時辦理磁卡或隨意不打卡考勤,除不計算其考勤外,屬嚴重無視紀律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五、附則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執行,7月1日起正式執行。

2.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3.本規定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六、附件

1. 刷卡異常記錄表 2.請假單 3.出差單

報銷管理規定 篇24

第十九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因崗位變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並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後方可辦理調崗或離職。

保管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包括支票、印鑑等內容。在辦理移交時,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核對點收。同時,接收人應根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辦理印章領用手續,區縣支公司還應向分公司財務會計部更新保管人的報備情況。

交接應有監交人蔘與,監交人的指定應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原則上監交人應由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或區縣支公司經理擔任。

移交清冊應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條 財務專用章如因公司規定、機構變動等原因停止使用時,各級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權,並將原印章按照申領登記數量交回上級辦公室封存或歸檔,不得私存或私自銷燬。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更換、離任時,各級財務部門須及時會同辦公室(綜合管理部)按照相關規定完成原財務人名章的上繳、換髮等手續,並及時辦理銀行預留印鑑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 銀行預留印鑑因丟失、磨損嚴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發,各級財務部門應按照印章制度規定提交申請,並辦理原印章交回手續,經審批後重新制發。

第五章 支票作廢、遺失管理

第二十三條 簽發出的支票因某種原因作廢,須根據收回的作廢支票重新開具正確支票,用正確的支票存根從會計核算人員換回作廢的支票存根。

第二十四條 對於作廢支票,須由支票簽發人員加蓋作廢戳記或手寫“作廢”字樣。支票保管人應完整保管作廢支票(支票存根不得與支票分開保管),不得對作廢支票進行遺棄或撕毀等不當處理。

第二十五條 支票作廢時須及時進行核銷。省公司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地市分公司資金管理崗人員和區縣支公司櫃面主管人員應在支票作廢時核對作廢支票和《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一致後以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進行簽名確認。

第二十六條 開戶銀行規定收回作廢支票的,支票保管人應將已核銷的作廢支票交回開戶銀行。交回銀行前應編制《作廢支票清單》或填制銀行要求的相關表格,經省公司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地市分公司資金管理崗人員或區縣支公司櫃面主管人員核對後方可交回銀行。

開戶銀行未要求收回作廢支票的,支票保管人應將已核銷的作廢

支票按季度分賬戶裝訂並編制《作廢支票清單》,與其他會計檔案一起妥善保管,保管期限為20xx年。

第二十七條 對於支票遺失,各級分支公司須根據當地銀行規定及時通知開戶銀行掛失止付,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並登報說明。

第二十八條 支票作廢、支票遺失須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進行登記。支票作廢須登記簽發人、複核人並於備註欄寫明作廢原因等;支票遺失須登記簽發人並於備註欄寫明遺失原因以及保管後續處理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各級分支公司因撤銷、合併或其他原因需結清賬戶時,須將剩餘未用的空白支票經相關人員複核後全部交回開戶銀行,由開戶銀行切角作廢。如開戶銀行不接受由公司自行處理的,由複核人員與出納崗人員共同清點後切角作廢,後續視同一般作廢支票處理。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複核;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進行復核;在區縣支公司應由櫃面主管人員進行復核。

第六章 支票盤點及檢查

第三十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按月對支票的購領、使用、作廢、遺失、庫存情況進行盤點。盤點人員原則上不能少於三人,盤點後必須

要填制《支票盤點表》。

在省公司由資金管理部經理、資金結算管理崗或複核會計崗人員、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在地市分公司由財務會計部經理或主管、資金管理崗人員和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在區縣支公司由櫃面主管人員和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

第三十一條 盤點人員應根據上月盤點結果、購領登記、《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和《作廢支票清單》填制《支票盤點表》,將盤點結果與庫存數量進行核對。對於核對不一致的情況,出納崗人員必須在《支票盤點表》進行差異說明。

第三十二條 各級分支公司應加強與開戶銀行支票購領和使用情況的核實,定期從開戶銀行取得賬戶支票的購領和使用情況記錄與《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進行核對,確保兩者一致。

年度終了,地市分公司應派資金管理崗人員到開戶銀行實地核實支票購領及使用等情況。

第三十三條 地市分公司須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以上全轄分支公司支票、印鑑管理檢查,填寫《銀行預留印鑑檢查表》等相關表格,並上報檢查結果。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須進行相應的整改。對於重大違規須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省公司財務管理中心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章 資金核對

第三十四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根據現有銀行賬戶對應設立銀行日記賬,以反映每個賬戶的收付和結存情況。

第三十五條 出納崗人員須根據稽核後的銀行回單、支票存根等收付款原始憑證逐日逐筆分賬戶如實、完整地登記銀行日記賬。日記賬的登記要做到內容完備,數字真實、準確,摘要清楚、簡潔,登記及時。

第三十六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定期核對支票收付的記錄和銀行對賬單流水,確保兩者的記錄一致。應檢查、監督各種款項的收付,並核實未達賬項。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由省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如匯票的管理參照本細則進行。本細則如有未盡事宜,可參照省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如既往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報銷管理規定 篇25

為了進一步強化生產處裝置管理,及時發現並採取有效措施來解決生產執行中出現的裝置故障和缺陷,努力促進向計劃性和預防性檢修轉變,儘量減少裝置故障率和經濟損失,切實保障生產平穩、安全執行。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產處裝置檢修管理。

二、管理職責

(一)生產處負責制定裝置管理制度,並監控、指導和考核日常執行情況;

(二)執行班組負責所使用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時報修;

(三)維修班負責生產處裝置管理,定期點檢和巡檢,及時修復故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裝置點檢目的:通過點檢準確掌握裝置執行狀況,維持和改善裝置效能,預防故障發生,減少裝置故障率。

1、崗位點檢

(1)裝置執行中的異響、振動、異味;

(2)裝置潤滑系統工作情況(油溫、油質、油壓、油位、冷卻等);

(3)目測裝置零部件是否開裂、變形、開焊;

(4)檢查裝置的地腳螺栓、緊固螺栓是否鬆動;

(5)裝置零部件是否齊全、可靠;

(6)裝置負荷大小;

(7)裝置運轉過程中的溫度、壓力、電流等;

(8)裝置其它特殊要求的情況。

2、維修點檢

(1)監督、指導崗位的日常點檢,複核各崗位的日常巡迴點檢記錄;

(2)檢查生產處線上裝置的執行技術狀態,及時發現異常和隱患。在做好記錄的同時,確定裝置應修理的部位及更換零件情況,及時組織維修;

(3)檢查生產處裝置衛生狀況。

3、生產處點檢

(1)監督、檢查生產處裝置巡迴點檢制度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各崗位日常點檢質量、巡迴點檢記錄;

(3)檢查主體裝置的執行技術狀態,對有異常的裝置進行精密點檢和診斷,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來解決問題。

(二)裝置巡檢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況檢查等內容。

(1)裝置、系統的執行、備用是否正常;

(2)執行裝置、系統的有關引數指標是否合格(如:聲音、振動、壓力、溫度、液位等);

(3)裝置系統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4)裝置、系統附件是否齊全完好;

(5)建築物和構築物及其他現場設施的完好情況;

(6)生產現場和裝置、系統的衛生狀況;

(7)有關防暑度夏、防寒防凍設施的完好情況。

(8)常用工器具的數量和完好情況。

(9)有關記錄、指示的情況及變化趨勢。

(10)原則上重要執行裝置和系統每1個小時檢查一次;輔助裝置和系統每2個小時檢查一次;執行裝置和系統有缺陷時在原規定檢查時間上可縮短一半時間。

(三)裝置維護保養

1、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裝置,要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結構、懂效能、懂用途;全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2、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

(1)正確使用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覆巡檢,停車後妥善處理,執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指標,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執行;

(2)精心維護,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裝置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裝置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3)經常保持裝置和環境清潔衛生,做到溝見底、軸見光、裝置見本色、門窗玻璃淨;

(4)搞好裝置潤滑,堅持“五定”和“三級過濾”(五定:定點、定時、定質、定量、定人;三級過濾:從領油大桶到崗位儲油桶過濾,崗位儲油桶到油壺過濾,油壺到加油點過濾)。同時對潤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進行清洗換油。

3、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4、維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裝置,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5、生產處所有裝置、管線等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6、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檢查人員應根據有關規程規定和具體情況予以處理,並及時彙報;

7、檢查中對裝置遇有疑問或不明白的問題,必須及時上報,不得隨意亂動裝置或將其退出執行狀態(緊急特殊情況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停車後及時彙報);

8、巡檢中發現裝置著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持滅火器實施搶救。對於現場無法停電的裝置,應及時彙報,聯絡拉閘停電再行處置。

(四)裝置維修

1、裝置出現故障必須嚴格履行報修制度,應由崗位操作人員向當班維修人員申報故障,並填寫好《裝置故障報修單》;

2、維修人員接到裝置報修通知後,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檢查,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切實的解決措施來修復裝置;

3、裝置修復完成,維修人員應監督不少於半小時,確定真正滿足裝置正常執行要求後,方可在《裝置故障報修單》上簽字認可;

4、裝置維修時,應懸掛醒目狀態標識,以防止誤操作而發生安全事故;

5、嚴禁對裝置故障隱瞞不報和無故推諉、拖延維修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生產處相關制度從嚴處置;

6、裝置修復後,維修人員應及時填寫《裝置故障檢修記錄》,詳細說明故障原因、處置結果,當班執行班應對維修質量進行確認,當班班長應在《裝置故障檢修記錄》上簽字認可。

報銷管理規定 篇26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 考勤方式及物件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鍾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物件。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並備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 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 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 因卡鍾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後,由本部門文員於每週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後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週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於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於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並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稽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打造成長型企業的創業精神

報銷管理規定 篇27

為加強工廠安全的管理,保護員工福利設施合理使用,現就員工儲物櫃管理規定如下:

1、公司向每位員工提供儲物櫃。

2、員工的儲物櫃由行政部及部門主管/經理負責管理。

3、入職十天後,由行政部發放,離職時退還行政部。

4、員工需保持儲物櫃的清潔與整齊,儲物櫃只能放衣物、工作所需物品、餐具等,不得存放貴重物品、現金、食物、腐爛品、危險品等。

5、公司可隨時指派保安人員及主管/經理檢查儲物櫃的清潔和安全。

6、鑰匙要妥善保管,如遇丟失及時與行政部聯絡。未經行政部批准,不得私自加鎖或換鎖。

7、儲物櫃外面不得亂掛、亂貼其他雜物。不得故意損壞儲物櫃,故意損壞者,按破壞公共財物論處,必須照價賠償,並予以紀律處分。

8、嚴禁私自調換儲物櫃,每人的儲物櫃編碼與姓名相吻合,已在行政部登記備查。如特殊原因需更換,可到行政部申請。

9、物櫃不得藏有任何屬於公司的物品,否則公司有權沒收,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10、嚴禁私撬他人儲物櫃,一經發現視為偷竊,按公司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

11、離職時需到行政部辦理退櫃手續,並把鑰匙交回,不及時交回的從工資中扣除20元賠償金。

12、違規處罰細則:①私自更換儲物櫃,處罰xx元;②丟失鑰匙,扣取配鑰匙費xx元。③存入危險物品,按情節輕重處罰xx元-xx元;④私自加鎖或換鎖處罰xx元;⑤檢查發現不符合衛生規定,處罰xx元-xx元;⑥私藏公司物品處以xx元-xx元罰款;⑦故意損壞櫃子處以-xx元罰款;⑧發現偷盜儲物櫃財物者,除賠償財物損失額外,處以xx元-xx元罰款。

報銷管理規定 篇28

為了加強就餐管理,保證就餐秩序,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做好公司伙食及用餐後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第一條、 公司為員工定時供應午餐,就餐時間統一規定為:

午餐時間:12:00—13:00 (就餐時間隨季節調整再行通知)

第二條、 嚴格遵守就餐時間,不得提前或滯後用餐,保證在規定時間段就

餐完畢,超過規定時間,食堂不再提供用餐,避擴音早用餐或佔用辦公時間用餐等不遵守時間秩序的情況出現。

第三條、 自覺維護就餐秩序,按照先後次序排隊取餐。取餐時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禮讓。

第四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統一配備餐具一套(飯盒以及飯勺一個),自行保管,也可放置茶水間的餐具櫃統一保管。若有遺失,自行負責購置新餐具。

第五條、 公司指定就餐地點為洽談室、司機休息室,所有員工均只能在此

兩處就餐,(董事長、總裁除外),違者罰款50元/次。

第六條、 用餐時要注意保持安靜,禁止高聲喧譁、起鬨、敲碗等不文明行為,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直接罰款罰款50元/次。

第七條、 用餐提倡節約,支援光碟行動,反對浪費。就餐時所有員工,視自身情況而定,吃多少飯菜打多少量。用餐結束後,米飯多於20粒,菜品殘羹多於餐具容量四分之一的,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直接罰款罰款50元/次。

第八條、 用餐時,不得將飯菜殘羹隨意丟棄在餐桌上,同時,不得隨地亂扔亂丟。用餐後,各人員必須將自己所坐位置衛生清理好。每天實現輪班清點衛生檢查制,一旦檢查不合格,第一次口頭警告,

第二次直接罰款50元/次。

第九條、 用餐結束後,殘羹倒入垃圾桶內,所有人員自行清洗各自餐具,必須在茶水間清洗餐具,不得在其他地方清洗餐具,以免堵塞下水通道。

第十條、 對食堂的飯菜質量有意見者,可向辦公室協商解決和完善。辦公室整理後及時對好建議進行採納、改進。促進食堂的健康運營,切實為員工做好後勤保障。

第十一條、 就餐登記和外來人員就餐規定

一、 員工憑工作證用餐,外來人員就餐憑臨時就餐卡;

二、 公司各部門每天上午10點前,必須將本部門當日就餐人數報至前臺;

三、 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外來人員就餐,一律實行登記報批制度,由相關業務部門申請報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安排就餐。

四、 公司員工親屬在公司就餐,由員工本人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其就餐費用從該員工工資中扣除。

第十二條、 食堂物品採購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辦公室安排人員進行定期不定期市場詢價,安排採購人員進行採購,食堂負責人進行質量和數量的驗收,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監督。

報銷管理規定 篇29

一、為創造一個整潔、乾淨、安全、舒適的就餐環境,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包括員工就餐管理及食堂衛生環境管理。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工食堂及全體員工。

二、員工食堂就餐時間為早餐:7:00--7:20 午餐:11:30--11:50 晚餐:18:00--18:20,就餐時間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請所有員工按時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遲就餐時間,應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準備。

三、距家3公里以內的員工除工作需要外,原則上不得在食堂吃午餐。

四、就餐人員必須按需盛飯打湯,以吃飽為原則,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五、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得在食堂隨意亂放,食堂工作人員清洗完餐具後方可下班。

六、食堂內不準抽菸,不隨地吐痰,不準大聲吵鬧,請文明用餐。

七、講文明、講禮貌,尊重食堂人員,對食堂管理服務有意見,可向辦公室提出,不能與食堂人員爭吵。

八、愛護食堂的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外來人員、訪客等就餐需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食堂。

十、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行政辦公室

20xx年6月14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tw/wenmi/guizhang/eyx0z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