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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管理制度(精選3篇)

簡訊管理制度(精選3篇)

簡訊管理制度 篇1

為確保我單位簡訊平臺安全執行,特制訂下列管理辦法,請相關部門嚴格遵照執行,並建立本部門相關管理規定。

簡訊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條 簡訊平臺申請使用程式

申請使用簡訊平臺的部門必須詳細填寫《操作員申請表》(見附件3)主管經理批准簽字後交由綜合管理部留存。簡訊平臺使用時要認真填寫簡訊群發表(見附件1),經有權人逐級審批同意簽字後才能傳送,傳送資訊內容及範圍必須紙質版留存,並按季度彙總交給綜合部保管備案。 簡訊群發審批許可權如下:

一、對我單位傳送資訊客戶的業務提示

向我單位客戶傳送收息提醒、生日提醒、會議通知等資訊,需業務部等部門經理稽核批准,授權本部門操作員操作即可。

二、對我單位業務進行宣傳推廣

對我單位業務進行宣傳和推廣使用簡訊平臺,須經主管經理、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提交申請表和簡訊內容、通訊錄電子版至綜合部,由綜合部操作員傳送簡訊。

三、其他需使用簡訊平臺情況

其他需使用簡訊平臺的情況,須經經理審批同意後,提交申請表紙質版同時將簡訊內容、通訊錄電子版傳至綜合部,由綜合部操作員傳送簡訊。

第二條 簡訊平臺的維護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簡訊平臺的技術支援和日常維護; 使用簡訊平臺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簡訊內容、通訊錄等稽核以及監督職責。業務部、綜合部各設一名操作員,由部

門經理授權該操作員負責簡訊平臺日常維護和簡訊傳送及統計工作

第三條 簡訊平臺的管理規定

簡訊平臺實施專人管理,所有使用簡訊平臺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起草簡訊內容、確定傳送範圍,填報申請表。

使用簡訊平臺的部門要自行建立通訊錄,格式必須為TXT格式檔案或者EXCEL20xx格式檔案,每行一個號碼(英文狀態下的數字),只錄入手機號碼即可。

第四條 簡訊平臺的安全保密條例

任何人不得使用簡訊平臺系統傳送涉密資訊、不良資訊和垃圾資訊。未經行內批准不得開展簡訊經營、廣告發布等業務。

用於傳送簡訊的系統賬號及密碼應由專人保管,如遺失應及時與綜合部聯絡,並由所在部門出具證明,儘快聯絡服務商進行補辦。

第五條 相關法律法規

使用資訊平臺需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傳送資訊不得違反政府相應規定以及資訊產業部的相關規定。

附件1:簡訊群發申請表

附件2:在簡訊平臺上進行手機簡訊釋出服務的過程中,保證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附件3:操作員申請表

簡訊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為保證公司簡訊傳送內容符合要求,簡訊傳送審批程式有章可循,發揮宣傳企業

二、為做到在合適的時間在合適的地點將合適的資訊傳播給合適的群體(讀者) ,資訊傳送前 應遵循以下原則: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確定要傳送資訊的目的,為什麼傳送資訊。 確定向誰傳送資訊,誰是收信人,資訊的讀者(那些人群) 。 確定要傳送資訊的時機(時間) 。 確定資訊傳送頻率,類似的資訊不宜在較短的時間內頻繁傳送。 確定要傳送資訊的內容和形式,想要表達的意思。 資訊內容要求簡潔精練,修詞恰當,符合企業當前及未來發展需要,資訊要具有一定的

創新、創意精神,對企業文化有一定的建設性和輔助性。 ⑦ 確定由誰傳送資訊。

三、資訊接收物件及傳送次數:

A 類:公司在職員工,公司在職員工親友,公司離職員工;傳送次數:最多每週傳送一條, 最少每月傳送一條,由各部門負責人起草擬定簡訊。

B 類:公司客戶,代理商,公司業務團隊;傳送次數由營銷部和總經辦結合需要確定。

C 類:供應商;傳送次數:最多每月傳送一條,最少每三個月傳送一條,由採購部、客服中 心、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起草擬定簡訊。

四、公司簡訊傳送平臺負責人:

A 類簡訊:由網路銷售主管傳送

B 類簡訊:由客服中心主管傳送。 C 類簡訊:由採購部主管傳送。

五、資訊起草與審批負責人: ① ② ③ 起草擬定簡訊,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 稽核修改簡訊,由總經理助理負責。 複核批准簡訊,由總經理負責。

六、公司簡訊審批發送流程:

①資訊接受物件屬 A 類的,部門負責人擬定資訊內容後,親自將《公司手機簡訊傳送審批單》送交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後親自將稽核通過的《公司手機簡訊傳送審 批單》送交總經理助理審批,總經理助理審批通過後即可確定傳送資訊。

② 資訊接受物件屬 B 類或 C 類的,部門負責人擬定資訊內容後,親自將《公司手機簡訊傳送審批單》送交總經理助理稽核,總經理助理親自將稽核通過的《公司手機簡訊傳送審批單》送 交總經理審批。

③ 公司簡訊傳送平臺負責人按要求選擇正確的接收資訊的物件,再發送資訊。

七、嚴守紀律條例: ① ② ③ ④ ⑤ 嚴格把關資訊的質量和數量,維護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嚴禁任何人未經審批擅自發送資訊。 嚴禁傳送影響企業聲譽和形象的資訊,如有違者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拷貝簡訊平臺的電話號碼及名單。 若出現事故,將追究拷貝人與提供簡訊平臺電話號碼及名單的人員的相關法律責任。

八、公司簡訊傳送一律使用統一的《公司手機簡訊傳送審批單》操作。 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簡訊管理制度 篇3

為確保我單位簡訊平臺安全執行,特制訂下列管理辦法,請相關部門嚴格遵照執行。

第一條 簡訊平臺申請使用程式

申請使用簡訊平臺傳送簡訊的部門必須填寫《簡訊批核表》(見附件1)經單位領導批准簽字後交由綜合部留存。傳送資訊內容及範圍必須按照《簡訊批核表》的批核要求來進行傳送,並按季度資訊內容彙總交給祕書處備案。注:若單位領導外出不在協會,則需通過簡訊、QQ、微信等通訊工具將簡訊內容報至領導批核,經領導確認同意後才可傳送。 簡訊群發審批許可權如下:

一、對會員單位傳送簡訊通知及提示

向會員單位及個人傳送媒體報道提示、會議活動通知、節日祝福等資訊,需綜合部分管領導稽核批准,授權本部門操作員操作。

二、對協會副會長以上領導傳送簡訊通知及提示 向協會副會長以上領導傳送簡訊內容,須經綜合部分管領導、祕書長審批同意後,由綜合部操作員傳送簡訊。

三、其他需使用簡訊平臺情況

對涉及協會利益、財務匯款等簡訊,須經分管領導、祕書長審批同意後,上報會長審批同意後,由綜合部操作員傳送簡訊。

第二條 簡訊平臺的維護職責

綜合部負責簡訊平臺的技術支援和日常維護以及通訊錄的更新;

第三條 簡訊平臺的管理規定

簡訊平臺實施專人管理,申請傳送簡訊的部門需負責起草簡訊內容、確定傳送範圍,填報《簡訊批核表》。

第四條 簡訊平臺的安全保密條例

任何人不得使用簡訊平臺系統傳送涉密資訊、不良資訊和垃圾資訊。未經協會領導批准不得開展簡訊經營、廣告發布等業務。

用於傳送簡訊的系統賬號及密碼應由專人保管,如遺失應及時向祕書處報備,並由單位出具證明,儘快聯絡服務商進行補辦。

第五條 相關法律法規

使用資訊平臺需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傳送資訊不得違反政府相應規定以及資訊產業部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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