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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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地方的防暑降溫標準是不一樣的,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了一篇“北京市2019年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2019年北京防暑降溫費發放時間: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在6—8月份發放高溫補貼。
2019年北京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高溫補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33℃以上室內工作月補120元
根據北京市安監局、衛計委、人力社保局和市總工會聯合釋出的相關檔案規定,北京市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間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
此外,用人單位應當為從事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相關負責人介紹,“錢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也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北京市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露天作業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溫津貼。
不發津貼最高可罰1萬元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對於企業在發放高溫津貼時出現標準低、打折扣,或者以飲料代替津貼或以津貼代替飲料等情況,北京市相關部門表示,將加大檢查力度。同時,職工如果未按規定領取到高溫津貼,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直接撥打人力社保舉報熱線投訴。
據悉,各地高溫津貼的標準有所不同,發放的月份也有所區別。上海為每年6月到9月期間發放,具體為每人每月200元。年平均溫度較高的廣東每年6月至10月期間發放,具體每人每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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