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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通用23篇)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通用23篇)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

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通用23篇)

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機構與職責

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髮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資訊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並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裝置、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裝置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十三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正確進行使用並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十五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

十六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十九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電梯

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條禁止中國小生和年齡不滿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教育與培訓

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於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於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經費專案中列支。獎勵與處罰

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四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並可進行行政處分。

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裝置、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萬元,不滿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萬元,不滿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0萬元的事故。

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個工作日以上,但低於國際標準的05日,並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並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2

1、對班長負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安全生產責任,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及時按照巡迴檢查路線進行裝置巡迴檢查,發現缺陷及時向班長彙報。按時結算電量,並保證其準確無誤。

3、負責正確填寫各種記錄、報表,保管好崗位工具、儀器、儀表、器材、鑰匙和備品備件的責任移交工作;

4、作好後臺機、綜保裝置、事故照明,所用交、直流系統的按時檢查和衛生清掃,室內、外場地清潔衛生和文明生產;

5、認真學習崗位技術,儘快達到對新裝置、新系統的.“三熟三能”。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3

一、組織管理

1、施工現場(工地)應成立以工地主任(或專案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管安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工地主任(專案經理)對工程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施工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安全負技術責任。

2、工地應建立由工地領導成員(包括施工員、工長等)輪流安全值日製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並檢查監督班組安全制度的執行。同時還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3、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4、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應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監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現簡述關於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現場(單位工程)安全技術管理基礎資料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術交底書。

安全設施任務單(複雜或特殊要求的設施,還應有設計圖紙、計算書)。

安全設施驗收書。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安全交底書和安全操作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驗證記錄。

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

經審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應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安全設施要列入任務單,佈置落實,責任到人。

完成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處;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鉤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施工現場特別需重視並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二是各種氣瓶的正確運輸、存放、使用。氣瓶放置地點應距明火作業點10m以外,要防曝晒,氣瓶防振圈、瓶帽等保護裝置必須齊全。瓶閥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時,不準開啟瓶閥;

三是對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都必須熟悉其運輸、儲存、使用要求,並根據其效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在運輸、儲存、使用時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4

1、三級教育資料

(1)公司級教育資料

①各級政府部門頒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急救措施。

(2)工程專案(施工隊)級教育資料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

②在施工程基本狀況和務必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施工用化工產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及防煤氣中毒如識。

(3)班組級教育資料

①本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範圍;

②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裝置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效能和作用;

③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④本工程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專案中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制。

2、轉場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1)施工人員轉人另一個工程專案時務必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2)轉場教育資料

①本工程專案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

②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專案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3)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①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務必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②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小時,教育考核合格後方準上崗。

③教育資料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5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對車輛執行動態進行監控,以提高行車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企業《行車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購車輛必須安裝行業管理部門認可並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其中GPS必須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794-20xx)的衛星定位裝置要求,並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保證車輛監控資料準確,確保裝置正常執行、監控有效。

2.行車記錄儀、GPS系統裝置的選型、審批、安裝、管理統一由安全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使用、維修、管理工作。

3.公司應實行二級監控管理制度,一級監控中心由本市有資質的資訊服務公司負責監控。

4.公司應加強對車輛的動態管理,記錄執行過程中駕駛員的操作和車輛的執行情況,以提高駕駛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安全責任心,從而降低事故率,確保運輸生產安全有序。

5.一級監控中心負責對公司所有車輛的執行情況進行監控、抽查,以監督各車輛的工作有效性。

6.通過GPS系統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車速、執行情況、行駛線路等動態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車輛取得聯絡,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7.二級監控中心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資訊管理員,具體負責實時監控、資料採集、整理、記錄、分析工作,並建立基礎臺帳。根據現場檢查、抽查、駕駛員報告的故障資訊,督促、指導駕駛員及時維修。

8.經常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監控部門聯絡,及時掌握操作要領和更新相關的軟硬體,促使裝置不斷升級優化。及時培訓駕駛員掌握操作要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9.公司每月對車輛行車記錄儀進行一次資料採集,並填寫車輛行車記錄儀檢查情況,對車輛最高車速、平均車速、停車記錄、超速記錄、疲勞駕駛等記錄進行檢查、等級,發現異常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動態監控工作臺帳。

10.為確保GPS車載系統通訊、定位始終有效,GPS車載電話費、資訊服務費應及時支付,以防欠費而造成停機。

11.公司將GPS車載電話設定內部互通,報警裝置確保有效。無故不得撥打GPS車載電話,不得佔用GPS監控系統從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過GPS監控對車輛車速、執行情況、行駛路線等進行監控,定期傳送有關安全行車、天氣變化、道路狀況等簡訊訊息,並填寫車輛GPS系統監測情況。發現車輛超速、偏離正常行駛路線等現象的,立即以簡訊提醒,及時糾正、消除交通違規違法等異常現象。

13.在GPS“日查”、行車記錄儀“月採”中發現駕駛員有違規、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報告,如連續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要書面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教育、處理工作。車輛發生事故應及時分析車輛行車記錄儀“事故疑點”和GPS系統的有關資料,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學依據。

14.通過裝置查詢、現場巡查等方式經常性地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始終保持裝置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和監控中心聯絡,並做好維修記錄。特殊情況未能及時修復的須在維修記錄上書面說明原因,並儘快拿出處理辦法。

15.公司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裝置主要連線線介面處封上標籤,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毀封籤,因維修保養需要損壞封籤的,資訊管理員應在裝置維修保養完成後及時重新貼上標籤。

16.車輛轉讓過戶、報停、報廢,資訊管理員將做好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拆機保管工作,長期報停車輛,及時辦理GPS車載電話停機手續,車輛啟用時及時予以恢復。

二、車輛駕駛員應履行的職責: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行駛中按照《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範》的要求安全駕駛,杜絕各類違規違法現象。

2.駕駛員必須在“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後”經常性地對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確保裝置執行正常,發現故障或工作不良,應立即報修,一時無法修復的,應向資訊管理員反映,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3.嚴禁駕駛員私自修理、故意破壞和拆、撥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裝置各部件;嚴禁擅自修改有效引數值;嚴禁它物覆蓋GPS天線;嚴禁重物堆壓裝置;清潔時使用乾毛巾、防止儀器受潮損壞。

4.駕駛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注意觀察車輛行車記錄儀及GPS顯示器,及時瞭解各種資訊,調整駕駛操作,嚴禁利用車載電話與外界人員聊天、說笑及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如需使用車載電話時,駕駛員應選擇安全停車區域,待車輛停放安全後,方可接聽和撥打電話。

5.車輛在維修保養過程中需要電焊等作業的,駕駛員須關閉電源開關,切斷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供電電源。因車輛維修需要將GPS終端裝置、行車記錄儀拆裝時,駕駛員有義務提醒修理人員輕拆輕放,必要時報告資訊管理員和監控中心由專業人員拆裝。

三、處理辦法:

1.公司將確保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正常工作,列正當理由停機的,公司將書面向上級監控中心說明情況,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管理責任。

2.公司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管理、檢修、資訊管理員、車輛駕駛員、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納入考核範圍,對造成系統無法正常工作運轉的責任人,在批評教育的同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不按時“日查”、“月採”的,接報或發現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未能及時聯絡維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內發現車輛行車記錄儀內在故障及其它有無上述辦法規定的行為,應對責任人給與警告,按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給與一定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調離崗位。

4.不按規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除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外,還要相應經濟處罰。

5.遲到,瞞報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的駕駛員,故意使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處於間斷失效狀態的,對負有責任的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

6.因故意損壞而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無法正常工作的,發生事故導致責任認定被動,加重公司損失的部分由責任人承擔,對負有責任的車輛承運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裝置受損的修復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7.車輛發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受損失時,駕駛員按“行車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車輛的GPS系統、行車記錄儀故障或事故修復費用均由駕駛員承擔。

8.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在監控時,發現駕駛員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按有關規定處罰。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6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批、釋出、使用、評審、修訂、檢查落實方法,確保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和執行。

2.0範圍

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所有部門(車間)及崗位。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編制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批准釋出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3.2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組織每年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及執行情況、適用情況檢查、評估,編制評審(估)報告。

3.3辦公室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彙總清單後,負責檔案的發放。

3.4各部門、車間、班組及時宣貫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將本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傳達給相關方。

3.6各部門負責修訂意見的提出,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修訂,修訂後由總經理批准釋出,併發放到相應的工作崗位。

4.0程式

4.1編制程式

4.1.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編制程式:由安全主任協同各辦公室門、車間進行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稽核,經總經理審批後釋出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1.2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程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門、車間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稽核,經總經理審批後釋出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2內容

4.2.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至少包括目的、職責、工作內容或程式、記錄等。

4.2.2安全操作規程內容應包括:

正常開、停裝置操作程式;

各種操作引數、指標的控制;

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接觸化學品的危險性;

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風險分析、評估、控制內容。

4.2.3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4.2.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釋出。

各部門編制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交安全管理辦公室稽核,稽核後,由總經理批准,併發布實施。

4.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使用。

4.3.1批准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辦公室發放到相關的部門、崗位,各部門及各級人員應遵守、使用。

4.4評審。

4.4.1由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由辦公室、安全管理辦公室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檔案和資料。

4.4.2由安全主任記錄評審結論。

4.4.3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4.5修訂

4.5.1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裝置發生變更時;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根據評估、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績效評定結果;

其他相關事項。

4.5.2檔案修訂形式。

根據檔案修改通知單(內容),持有檔案者進行手改,並填寫修改記錄;

根據發放的檔案修改頁,持有檔案者進行換頁,並填寫修改記錄;

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檔案,持有檔案者憑原檔案進行更換;

對於改版、發放新檔案,原檔案收回,廢止。

4.6宣傳培訓。

4.6.1安全管理辦公室及時組織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後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0關聯表單

5.1《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5.2《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安全培訓記錄表》

5.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考核試卷》

5.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5《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檢查評估報告》

5.6《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7《檔案發放記錄》

5.8《檔案修訂計劃》

5.9《檔案修訂記錄》

6.0附則

6.1本制度解釋權歸辦公室。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7

為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針對性的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地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例會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問題,安排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集公司有關部門管理人員參加。會議應當做出決定並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嚴格實施。

三、為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會議分日常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安全生產日常工作例會由分管安全領導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由公司第一負責人召集,對會議議定的事項,要明確具體單位負責落實,落實情況要在下一次會議上報告。

四、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參加人員:

1、安全機構各成員及安全員;

2、公司各部門的負責人;

3、必要時可以擴大有關從業人員。

五、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主要任務:

1、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 4、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六、根據需要,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的重要事項。

七、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通知,會議的相關材料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組織。

八、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要求:

1、各類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應建立專門臺帳,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會議記錄;

2、會議實行簽到制,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到會的必須向公司主要領導請假,摘自不參加會議的人員,每次處以50元以上罰款,連續三次未參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會議記錄、紀要將作為對相關部門崗位、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4、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溜崗,嚴肅會議紀律。

九、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做出的決議、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領導機構負責督辦、檢查。

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的工作實施情況,由公司安全科彙總上報。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款 基本原則

第一條 企業單位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工作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產負責。

第二條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單位的每個員工,都應在各自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第二款 各級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總經理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全面負責。

2、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目標,保障本單位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規定要求。逐級簽訂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工作責任書,並落實其中的相關條款,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批准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切實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防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的條件。

4、負責組建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健全充實安全管理人員。

5、聽取各級各部門安全工作彙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事項。

6、每月主持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形成記錄檔案。

7、每月組織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並檢查考核同級副職和基層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發現隱患,應下達整改指令,審批整改經費和整改措施,督促複查整改到位。

8、組織開展全員性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對新員工實施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9、組織開展全員預防性的安全演練制定應急措施預案,提高員工在緊急狀態下的應變能力和技能。

10、發生事故應立即向上級報告,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儘量減少損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展開調查,處理好善後工作,落實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複發生。

第四條 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職責

1、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是安全生產的直接指揮者,對單位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單位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工健康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總目標要求,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條款要逐條抓好落實工作。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制定、修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總經理審批後組織實施。

4、帶領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管理機構人員開展工作。

5、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關情況,實施安全工作的獎懲事項。

6、每月召集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安全生產內部資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帶隊進行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發現的隱患,應認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工作,直到隱患消除。

8、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對新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檔案工作。

9、組織安全演練的具體實施工作,考核員工的應變能力和技能,對應急措施預案進行演練實施。

10、對現場安全生產進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發生。對外包或單位內臨時施工專案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防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 公司其他副職安全生產職責

1、公司其他副職要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各自分管的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責。對所管轄的生產、經營、裝置、物資、員工以及供銷、後勤等工作的安全問題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

2、在生產經營中遇到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速度、安全與任務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講時效。

3、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等,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生產經營中的違章行為。

4、組織對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防火工作檢查,每月至少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一時無法解決的應報告、研究解決。

5、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對員工的應知應會事項要落實到每個人。

6、每月召開的安全例會,應分析管轄範圍內的安全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與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對臨時性的任務,一定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項,要親自指揮指導實施於全過程。

8、負責管轄範圍內一般安全問題的審批,重大安全問題應提交安全分管或總經理審批。

9、管轄範圍內安全狀況與個人經濟收入掛鉤,具體辦法另訂。

10、管轄範圍內發生事故,應積極參與搶救,並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治安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企業內消防、交通、門衛、要害崗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2、貫徹執行安全保衛的規定,維護企業治安秩序。

3、每天對本單位各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巡查,發現內部治安保衛隱患,督促其限期消除,並向領導報告。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培訓演練。

5、負責滅火器材的計劃編制,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協助當地派出所加強單位流動人員的管理。

7、對本單位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及生產事故,應按規定向單位領導報告,並積極參與搶救工作,保護好現場,協助事故調查。

8、忠於職守、履行職責、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護廠。

第七條 車間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1、車間負責人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負總的責任。在組織管理車間生產過程中,具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法規、標準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車間員工的安全和健康負全面責任。

2、在佈置生產工作任務時,一定要對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對員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異分配工作,確保安全與效益同步。

3、經常檢查車間內建築物、裝置、設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況,檢查有否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時排除隱患。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立即下令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4、經常向職工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操作技術教育。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項應留檔。

5、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協調各部門之間的人員關係,對各班完成的產量、質量進行記錄跟蹤。組織建立工人的技術檔案。

6、參加安全例會,應及時報告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對制定的對策應負責抓好落實工作。

7、教育職工愛護裝置,每天要組織進行裝置檢查,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狀態。搞好安全生產記錄,每個月與職工進行一次座談,分析在生產中的問題,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8、對檢修和臨時任務要交待有關安全事項,負責現場指揮。

9、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和防火責任書中相關條款,落實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對遵章守紀者提出獎勵意見,對違章蠻幹者提出懲罰意見。

10、發生事故立即報告,並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對造成事故承當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條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對新入公司的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業參加生產實習的人員和參加勞動的學生),在沒有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生產、防火知識教育。入廠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①本企業安全生產總體要求,介紹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一般情況,學習有關檔案,講解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②介紹企業內特殊危險地點;③一般電氣和機械安全知識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火災、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訓,從正反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產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廠級教育應進行考試,並予以記錄留檔。

2、車間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經過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車間後,還必須經過車間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組。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員與安全員負責進行。車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①本車間的概況、生產性質、生產任務、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裝置的特點、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規程;②本車間的危險區域、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防火工作的重點,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③本車間的安全生產情況、問題,以及好壞典型事例等。

3、崗位教育

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調動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崗位後開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內容包括:①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性質、生產責任、防火事項;②將要使用機器裝置、工具的性質、特點及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效能、作用和維護方法;③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應遵守的紀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場地整潔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應注意的事項;⑤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訓;⑦單位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技術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受教育人員經考試合格並經實際操作技能熟練後方可獨立操作。

第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制度

1、從事電工、鍋爐司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包括升降機、貨梯、桅杆吊等)、金屬焊接(氣割)、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建築登高架設作業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知識的教育和培訓,經過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特殊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從事作業。

2、對特殊工種人員,每兩年應組織複審一次。

3、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時,應隨身攜帶“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單位應影印存檔。

4、特種作業人員應努力鑽研,熟練操作,對安全技術及緊急狀況能有過硬的處理技能。對外僱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等)應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要吸取血的教訓,未遂事故等都要作為教訓,牢牢記住,防止類似事故重演。

第三條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領導和車間管理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組織紀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各崗位應充分結合業務工作,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後、會議各種形式廣泛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每月應組織開展一次以上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活動。

4、檢修時,公司、車間領導應進行停車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檢修。

5、對電器維修、電氣焊接作業等重大危險作業,在作業前,檢修或施工的負責人必須按規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檢修或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

6、職工違章以及未遂事故責任者,由所屬車間或公司領導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進行離崗安全教育。復工人員,要經車間管理員進行復工安全教育,並將有關違章事項記入安全檔案。

第三章 安全檢查制度

第一條 安全檢查基本要求

1、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督各項安全和防火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防範和整改隱患。

2、檢查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領導檢查與群眾自查相結合;綜合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3、安全檢查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

4、各級安全檢查都要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5、推廣使用《安全檢查表》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條 安全檢查組織與形式

1、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各車間和人員進行,每月一次。

2、車間安全檢查,由車間管理員組織,安全員、崗位負責人蔘加,每週進行一次。

3、崗位、班組每天都要進行檢查。

4、企業每年應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起重機械、廠房建築物、運輸車輛、防火防爆和防塵防毒工作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5、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以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颱風、防雷電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6、專業檢查和季節檢查,可與公司級普通檢查結合進行;單獨進行專業檢查或季節檢查時,由該項公司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要上報。

7、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整改。

8、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務範圍內進行每日巡迴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應記入巡迴檢查記錄內。

第三條 隱患整改制度

1、每項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時間、定人員負責、定整改措施。凡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由公司領導進行驗收。

2、對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於當時的條件無法解決的,應訂出計劃,定期解決,並報告,還要有應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業對隱患專案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通知書》制度。

《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包括:隱患專案、整改意見和解決的期限。通知書由安全員或公司領導填寫,經分管安全的經理簽署後發出。屬於車間整改的交由車間管理員簽收並負責處理;屬於崗位的交崗位負責人簽收並負責處理。

4、整改結果要反饋,通知書要留檔備查。

第四章 安全檢修制度

第一條 檢修前準備工作的規定

1、編制檢修計劃,應專案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檢修專案,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2、檢修單位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並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任務,交待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備,安全可靠。

4、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裝置(煤氣發生爐等)清洗置換和分析檢驗工作,由裝置所屬車間負責進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物質裝置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並在管道入口處加盲板。

6、生產車間管理員要對移交檢修的裝置置換處理負責,移交併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置換情況,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第二條 檢修安全規定

1、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本工種安全規程。

2、高空作業,要按登高作業規定執行。凡離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均要系安全帶。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業施工規定執行。

4、吊裝作業,要按吊裝作業規定執行。

5、凡是機電傳動裝置檢查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要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轉動裝置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進口處掛設“禁止活動”警示牌。

7、檢修中對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撐的),必須嚴格控制,不經主要負責人批准,有關人員不到場,不得獨自一人拆除。

8、檢修用的臨時照明燈必須採用低壓24伏。池槽、溝道、潮溼場所必須使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作應急之用。

10、檢修人員對檢修專案全面檢查符合檢修規定後,危險場所現場必須有人監護進行檢修作業。

第三條 焊接(氣割)作業安全規定

1、焊接氣割動火,必須按“防火防爆”有關動火規定執行。

2、電氣焊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能上崗。臨時外僱的焊接人員必須是有證的。否則不得使用。

3、乙炔器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少於5米,距離明火不少於10米。

4、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裝置要符合標準:

(1)電焊機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並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裝置。

6、電焊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溼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靴,並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7、焊接作業時,要配帶好個人防護面具和口罩、護目鏡。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採取防護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從事電焊作業,要設有防護遮板,防止電弧和焊渣傷害。

第四條 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1、電氣檢修,要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2、凡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

(1)供電車間導電裝置、線路檢修,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後方可進行作業。

(2)車間所屬電氣檢修,工作票由車間電工辦理,電氣負責人審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導電裝置、線路上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並在電源開關上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誌牌,除專責掛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誌牌或送電。

4、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認無電方可裝接。

5、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後,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6、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7、禁止帶電檢修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企業電氣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擔任。

8、外線、杆、塔電纜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

(1)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並掛好接地線後,在停電線路的杆、塔下面設定標誌,並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杆、塔。

(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必須採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臨近電纜。

(4)遇五級以上大風,嚴禁在同杆、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業時,必須認真檢查並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拆除後,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登杆、塔,並按工作終結,辦理彙報手續。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9

1、目的

為落實安全生產有關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規範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提高廣大員工安全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保證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類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3、三級安全教育

新入廠人員(包括新工人、臨時工、外包工及外來培訓、實習、參觀人員等),必須進行公司、車間(部)、班組(工段)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1公司級安全教育(一級)

由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知識;職業衛生知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識。經考試合格後,方準分配到各車間、部門。

3.2車間級安全教育(二級)

由生產裝置部經理及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教育內容包括:本車間生產特點、工藝流程、主要裝置的效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制度;本車間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例案等知識。經考試合格後,方準分配到班組。

3.3班組級安全教育(三級)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生產裝置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其預防和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識。

4、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4.1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公司級由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施工現場安全教育由專案負責單位和專案所在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同新入廠職工;

4.2進入公司參觀、學習、檢查等人員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其進行入廠安全注意事項教育,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有專人陪同,以保證安全;

5、特殊教育

5.1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市/區安監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後,方可任職並按時參加複審;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環保質監部組織實施,考試合格方可任職。

5.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證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應定期複審。

5.3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必須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準進行獨立作業。

5.4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各部門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以防止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

6、考核方法

6.1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由市安監局組織進行。

6.2其它管理層的安全技術考核,由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組織進行考核。

6.3職工的安全技術考核,由部門領導負責組織實施。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0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領導帶班作業、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獎懲、教育培訓、安全投入及安全費用提取、安全設施“三同時”、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員職責、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裝置管理制度等,此外還有

1.職能部門及其車間、班組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其他崗位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

2.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5.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6.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8.企業內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還應當制定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1.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職業危害告知和申報制度。

3.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4.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和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5.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6.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

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1、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並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並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小零配件必須用蘭色膠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膠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於工作臺面的左手邊。

6、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範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7、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裝置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8、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並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9、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

11、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2、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3、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採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1

調運科安全生產責任制科長對全科室安全負總責,副科長協助科長工作,並對各自分管的業務負責,如出現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全部由個人承擔;1000-5000元之間的,個人承擔50%;超過5000元的,除承擔2500元外,再按損失增加額的10%進行處罰。副科長承擔分管範圍內責任人罰款的20%,科長承擔全部責任人的`10%。

1、安全用電,防火防盜。調運現場任何人、任何場合不準使用電暖氣、電熱爐。發現有上述行為的,一次罰款200元,再次待崗。

2、收發人員每天早晚上下班前,把各自貨位檢查一遍,看是否有被盜、雨溼等現象,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並採取補救措施。如不及時檢查、上報,造成損失的,由個人進行全額賠償。

3、火車調運員要準確填報計劃報表,嚴格按調車作業有關規定操作,及時看車、對車、裝車。如錯裝、錯發,除火車運費由個人承擔外,扣發本人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造成重大損失的,待崗三個月。

4、收發人員在現場科長的直接領導下,嚴格收發制度,不準多發或少發。如出現長件或短件現象,要及時查詢原因。凡屬收發人員責任的,按貨物價值進行賠償,並扣發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

5、搬道人員要嚴格按照規章操做,擅自離崗的,一次罰款100元。造成損失的,在1000元以下的,扣發一季度效益工資和獎金,損失重大甚至人員傷亡的,除按規定處罰外,交司法機關處理。

6、會計、統計人員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如實反映所發生的一切業務,認真做到帳務清楚,帳實相符,報表及時。如出現遲報、漏報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再次扣發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造成損失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效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後,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紮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解除安裝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後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從事集裝箱運輸或是其他型別的運輸,則需按實際的情況編制這一章節。(此為註釋性內容,企業實際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不需此內容)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資訊後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資訊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後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資訊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範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專案,結合二級維護一併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專案和週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效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3

保護和改善礦區環境質量,維護草原生態平衡,防治汙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促進礦區環境建設與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機構與職責

第一條生產技術科為礦環境保護業務管理部門,對全礦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生產技術科設一名專職人員負責礦環保管理。

第二條礦環保部門的環境保護業務職責為: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上級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法規、標準,制定礦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及有關標準;負責編制礦設計中環境保護篇章;參與審定礦各類汙染物防治措施。

2、監督與管理礦建設專案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落實情況。

3、監督管理各基層單位汙染源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轉與汙染物的達標排放。

4、組織開展采區表土回收及排土場復墾規劃。

5、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做好汙染物治理技術改造。

6、組織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第三條各基層單位環保管理工作的主要職責:

1、各有關單位要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建設管理工作,要把環境保護做為日常工作的考核內容,確保汙染物達標排放。

2、組織貫徹落實礦環保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任務,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環保及汙染物治理設施執行管理制度。

3、各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汙染物排放與治理情況,協助礦環保部門加強對環保設施的`執行、保養、操作的管理,確保環保設施的運轉率和完好率,使汙染物達標排放。

4、及時向礦環保部門反映環境保護出現的問題。

二、生產建設專案環境管理

第四條礦新建、必建、擴建與技改工程,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汙染防治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貫徹落實初步設計中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五條採區腐殖土要單採單放。

第六條對達到設計高度的排土場逐步復田。

第七條生產作業區粉塵做到灑水車定時灑水降塵,以減少揚塵對環境的危害。

第八條加強廢油回收及集中管理,提高生活汙水質量,保證達標排放。

第九條儘量爭取內排。

三、環境綜合治理

第十一條環境綜合治理是環保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礦環保部門與有關單位協作,做好綜合規劃與治理工作。

1、合理規劃礦綠化、美化設施,建設清潔優美的現代化露天礦。

2、垃圾定點排放,嚴禁在工業廣場內隨意排棄垃圾。禁止焚燒廢棄的橡膠、瀝青、廢紙等。

四、獎罰

第十二條在礦環保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

第十三條礦環保部門在請示礦領導後對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加倍處罰。

1、造成汙染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事故發生後不及時向環保部門和礦領導通報的給予加倍處罰;

2、對限期治理的專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

3、在工業廣場內焚燒廢棄的垃圾、瀝青、橡膠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建教[1997]83號《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中的有關要求,搞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務必經常抓、重點抓、反覆抓,才能使職工在思想上重視安全生產,在技術上懂得安全生產的基礎知識,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產的要領。為了保證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產。

2、工程管理部對公司員工要進行不少於8學時的集中統一安全生產教育時間,學習有關建築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和交通法規,做到安全生產、安全行車,結合公司實際,有針對性進行安全和勞動保護的'思想進行教育,抓好安全生產;

3、公司要根據施工任務和特點,利用安全廣告、展覽、板報、經驗介紹、現場分析、班前班後會、知識競賽等形式,適時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負責對特殊工種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一般應不少於8學時。架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機械操作手等工種的考核檢查,未領取上崗合格證書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對持有合格證書的人員,上崗前要組織對其實際操作、理論、安全生產等進行綜合考評,合格者上崗;

5、各專案經理部、分公司對工人上崗前要針對不同工種,有目的、有重點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求工人熟記所從事工種的操作規章和安全生產製度,上崗前要進行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

6、各專案經理部、分公司應堅持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堅持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人員要進行檢查,發現事故苗頭,要及時糾正,消除事故隱患。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5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生產安全領導小組職責範圍

1、制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和任務。

2、研究、分析總結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

3、擬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

4、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5、組織處理企業的工傷事故。

6、將企業的安全生產投入落到實處。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8、確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場所的監控與整改工作。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級領導幹部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的責任及全體職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一)編制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2、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實現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名職工都必須制定本崗位安全責任履行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管理部門的崗位責任制

1、生產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①編制和落實生產計劃,要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

②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消除事故隱患並負責督導檢查。

③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或事故時,要果斷採取處理措施,並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發現職工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及操作規程,應立即制止。

④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①負責制定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職工的操作是否規範。

②負責單位特種裝置的檢查,審驗及備案。

③新型裝置(包括自制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負責投產前的鑑定和驗收工作。

⑤生產排程會議應有安全生產方面內容,並定期分析安全生產情況。

⑥參加單位安全檢查並提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及時報主管部門。

⑦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2、辦公室安全職責

①落實安全生產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做好有關資料的保管、留存和傳達工作。

②組織並檢查單位值班制度的落實情況。

③負責制定、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年終考核。

(4)制定並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工作計劃。

(5)組織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制止,同時上報主管領導處理。

⑤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對特種作業證的影印件進行歸檔。

⑥負責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及資料的歸檔。

⑦負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與演練工作。

⑧負責擬定發放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監督職工使用情況。

①負責制定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職工的操作是否規範。

②負責單位特種裝置的檢查,審驗及備案。

③新型裝置(包括自制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負責投產前的鑑定和驗收工作。

5、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產經營和勞動保險費用,監督專項經費的使用。

②負責按規定撥付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費用。

(三)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生產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崗位責任制

①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②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③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⑤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⑥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⑦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副組長安全職責。

①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②認真組織好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生產安全工作,負責研究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生產問題。

③負責安排編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④負責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安全教育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⑤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及經費的使用。

⑥組織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3、其它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①根據本單位職責分工對主管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人員領導責任。

②做好分管部門安全教育工作。

③負責督促檢查分管部門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和事故隱患的排查與消除。

④負責落實安全技術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⑤負責檢查分管部門的裝置、設施的維修工作,嚴格控制危險部位動火操作,組織完成分管部門安全生產計劃的落實。

4、車間主任崗位責任制

①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部門的職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制定事故隱患排查,解決辦法。

③組織並參加本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④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⑤及時發現、糾正、處理違章操作行為。

⑥負責本部門生產流程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整改措施,監督班組長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⑦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安全主管部門,採取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漫延。

⑧負責監督檢查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6、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①負責領導本班組職工嚴格執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班組職工的生產安全。

②負責落實本班組職工安全教育內容,對新上崗的職工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③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制止,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立即採取措施。

④負責本班組裝置、設施的安全巡視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⑤發現工傷事故應立即上報,並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

7、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①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②正確操作,精心維護和使用裝置。

③及時、正確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④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滅火器材。

⑤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有權向上級報告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件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①為確保安全生產,增強本單位職工安全生產知識,結合本單位實際,積極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

②凡新入廠的管理人員和職工,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後方可上崗工作。

③轉崗職工、重新上崗職工的.安全教育由車間安全責任人完成。

④特種作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應持證上崗的須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上崗。

⑤所有授課人員應作好教育記錄,保證教育內容和時間符合法律規定。

⑦安全生產教育後,由辦公室將授課資料歸檔。

⑥凡發生工傷事故後,主管部門要根據事故原因對職工進行教育。

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①本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應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製度的落實、安全教育培訓、重大危險源及重要危險部位,開展檢查、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②各車間每週進行了一次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檢查機器裝置、設施的安全生產狀況,排查事項隱患。

③班組每日進行了一次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檢查職工是否遵守操作規程,是否按規定佩帶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糾正違章現象。

④單位安全員定時巡檢及時發現事故隱患。

⑤所有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或違反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立即排除。

3、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有事故隱患而隱患所在車間未上報整改的,追究其車間安全責任人的責任。

對排查出或未及時整改的事故隱患,追究主管生產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對裝置、設施中存有事故隱患的,追究其車間安全責任人及崗位操作員的責任。

4、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處理制度

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上報上級安全部門,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②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部門或個人要保護好現場,不得將事故現場隨意變動或恢復。

③發生事故部門或事故當事人要積極協助調查分析,不得隱瞞事故真相。

④對發生事故的各類工傷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接受教育,提出處理意見,建立防範措施。

⑤對違反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事故,對直接責任人處以調離工作崗位、開除、行政處分、經濟處罰。

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為確保企業生產的安全進行,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對在職職工按不同工種的勞動防護要求發放。

①職工每人發放工作服1套、工作冒一頂、膠鞋1雙,使用期限2年;手套按需要領取。

②勞動防護用品由財務科組織採購、發放。

③勞動防護用品未到發放期丟失的,按購買價格的50%收取費用後補發;未到發放期損壞的,按購買價格的30%收取費用後補發。

④職工領取勞動防護用品後,必須穿戴整齊方可上崗,如發現一次穿戴不整齊的,扣款10元。

6、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①裝置的選購滿足安全技術要求,不採購落後的、國家禁止使用的裝置。

②裝置應具有可靠的安全防火、防漏電裝置。

③對電器裝置的電源、插座、開關應經常檢查,以免發生短路、漏電現象,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④裝置運轉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凡屬操作人員不能排除的故障,不得私自維修。

⑤不得拆除裝置上的安全防護裝置,維修時要正確使用工具,嚴禁亂敲、亂拆。

⑥生產過程中,發現生產裝置、設施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切斷電源,保修。故障排除後,才可再開工。

7、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①行吊崗位操作員應培訓後上崗。

②鍋爐工應參加培訓後持證上崗。

③廠內車輛無駕駛證人員不得開動,車輛出行應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不得隨意開車出廠。

8、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①發生火災事故後,應及時撥打119電話求援。

②在事故發生初期,應及時切斷電源,並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③在事故發生中,首先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財產,將損失降到最低。

④在事故中,各車間員工應服從車間領導指揮、安排。

9、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制度

①對廠區內的電源、電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每月排查一次,及時更換老化的電源、電線。

②車間內的電器設施插頭、插座要每天檢查,按規定操作。

③電器損壞,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應由專業人員維修,無故障後方可開工使用。

④每天下班後,車間內要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⑤辦公室要關閉空調、風扇、電燈、電腦等用電設施電源。

⑥鍋爐工在開爐過程中,不得擅自離崗,不得交於無證人員操作,不得違規操作。

10、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①各崗位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說明規範化操作。

②開動裝置接通電源前,應清理工作現場,檢查裝置各操作部位是否靈活、位置是否正確,安全裝置是否齊全。

③檢查裝置不得有其他異物,螺絲是否牢固,以免鬆動造成事故。

④開動裝置時,必須檢查是否有異物、水、油等進入電機或電器裝置內。

⑤裝置外露面或滑動面上,不得堆放工具、產品,以免碰傷裝置,影響裝置狀況。

⑥嚴禁超效能、超負荷使用裝置。

⑦裝置執行中,操作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現裝置異常,應停止操作,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通知維修人員。

⑧操作員離開裝置或對裝置清洗、維修時應切斷電源。

⑨維修、調整裝置時,要正確使用拆卸工具亂敲、亂拆。

11、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①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積極協助調查取證,不得隱瞞事實。

②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努力保持事故現場,不得故意破壞,以免給調查取證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③事故調查處理中,任何人都應積極協助調查、提供線索,以便最短時間內排查出事故原因,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2、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25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缺席。

②各生產車間每月28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缺席。

13、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①財務部門每月會計核算中按月計提500元安全生產費用,用於安全生產專案的支出。

②安全生產費用要做到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再此列支安全生產專案以外的費用。

本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適用於全廠職工及所有崗位,自下發之日執行。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6

一、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火負第一責任;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負責制定學校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措施,並負責落實;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環境治理整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負責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校舍和運動器械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學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災;

7、制定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員緊急疏散和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二、支部書記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安全消防的方針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及安全防火起保證監督作用,並負有領導責任。

3、負責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計劃的檢查執行情況。

4、加強對黨員的安全教育,組織黨員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活動。

5、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積極會同行政領導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三、教學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負責組織教導處、年級組長、班主任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課堂教學和課間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加強對教師、學生的安全培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在年級量化考核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四、總務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實施緊急情況疏散計劃,並在每學期初進行演練。

3、加強對體育器械、微機室、主控室、財務室、門衛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負責對教師和重點部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經常檢查提出消除事故隱患措施和改進意見。

5、負責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器材設施完好,並負責培訓員工會使用消防器材。

五、年級組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年級組長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年級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負責對本年級的教師和學生進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

3、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年級教師執行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情況,對一切違犯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現象及時制止。

4、負責將本年級組內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並組織對受傷者進行救護,提出整改意見。

六、教師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班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結合學科、班級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3、上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對無故不到者應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課堂上教師不得中途離開教室。

4、課間要注意觀察學生行為動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5、在實驗室、微機室、電教室、語音室及教室上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防止學生觸控電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課要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7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公司的經理未履行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法律,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由於公司各個主管安全的責任人管理失職的,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開除或降職處分。

3、公司員工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人員傷亡或公司損失的,將按照公司有關規定根據造成受傷害程度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二、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2、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三、建設專案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和河北省有關規定,廊坊市建設專案環境管理執行如下管理制度:專案可行性研究階段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設計、施工、試執行和竣工驗收階段執行“三同時”制度。

四、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裝置維修分為日常維修、大中修兩級管理,日常維修由裝置所在地車間負責,大中修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編制計劃,按時進行大中修。

2、嚴把裝置故障的確認關。對於出現故障的'裝置,要認真進行檢測,在送修或自修之前,責任人應向指定裝置維修負責人提交故障診斷書。

3、對於在免費保修期內的裝置故障。各責任人可及時、直接與廠家(公司)聯絡,或轉告裝置維修負責人聯絡。

4、對於在免費保修期外的裝置故障。在維修之前,責任人應會同維修人員進行認真檢測,然後填寫維修申請卡,連同診斷結果、維修方案等一併提交實驗室(中心)。

5、對於人為造成的裝置故障。該裝置在管理上歸屬的責任人應責令肇事人員承擔必要的維修費用及其它費用。嚴格執行“損壞公物要賠償”的原則。

6、凡是進行了維修的裝置(無論何種維修),都必須進入裝置維修臺帳。對於新購置的重要配件(進固定資產的)必須到裝置管理員處登記和簽字後,方可報銷。

五、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的生產區域、生活區域、儲存區域之間應當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2、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和倉庫周邊的安全防護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與員工宿舍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3、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閉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堵塞員工宿舍的出口。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1、危險源(點)具體責任人,是該點作業的操作者及班組長、班組安全員。

2、各級危險源(點)所屬班組和責任人,應按管理標準要求,進行日常檢查,保障安全生產。

3、公司對一、二級危險源(點)作業人員,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4、各級危險源(點),由規定的檢查部門定期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必須遵循的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基建與改建工程消防稽核申報制度》、《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值班制度》、《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消防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八、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指導職業衛生工作,企業應有領導分管職業衛生工作,公司的安全部門是本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主管機構。

2、公司內部建立職業衛生“管理網路”,負責各級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3、建立職業衛生工作例會制度。制定計劃,研究工作,佈置任務,通報公司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監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及勞動防護檢查考核、職業衛生隱患檢查及治理等情況。

4、公司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職工能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的有關待遇。

5、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包括健康監護費、職業病診療康復傷殘費、塵毒監測儀器裝置購置費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8

公司各部門:

為了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進一步提高企業,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適應安全生產新形勢要求,實現安全生產的科學化、法制化、規範化、特制訂以下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進員工(含外單位調入的、短期合同工、代培人員均為新進員工)進入企業,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即:企業組織的公司級教育、部門教育、班組教育。

(2)廠級教育培訓

由基層單位申報培訓人員名單,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教育,同時通知安全保衛部門,並將所有參訓人員基本情況報安全保衛部門備案。培訓內容如下:

1、介紹和講解黨和國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2、介紹本單位的生產性質和安全生產情況、典型事故教訓。

3、介紹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操作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4、介紹本單位內特別危險的區域和裝置及其防範的一般知識、安全用電、防火、防爆、防機械傷害、防塵、防毒以及急救知識。

5、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6學時。

(3)部門教育培訓

由部門或生產副經理負責,部門專職安全員協助,並同時做好培訓記錄。其教育培訓內容如下:

1、針對性的介紹車間的生產特點、機械狀況、危險區域及其標誌和防範知識。

2、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

3、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文明生產勞動紀律。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4)班組(崗位)教育培訓

由班長負責,並同時做好班組培訓記錄。其教育培訓內容如下:

1、介紹本崗位生產特點和安全裝置、防護設施的效能、作用和使用、維修方法。

2、介紹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和保管。

3、介紹崗位發生的事故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措施以及發生事故後應如何採取緊急措施、報告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學時。

(5)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

1、對於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領取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後,方可分配到相適應的特殊工種崗位上工作。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考核和發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3、對於已取得合格證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按國家要求,由人力資源部定期組織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5、各部門的特殊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從事該工種的人員調入、調出必須報經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同意,方可進行。

(6)崗位異動要求

1、部門之間調動的職工,由接收部門和班組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其教育內容同於三級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分配工作。

2、部門內崗位(工種)上的工人調換,其崗位安全教育由班組進行,未經教育者不能上崗工作,安全員

要監督檢查。

3、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專案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專案部實施。

(3)根據施工方案、工作環境、季節特點、工程特點和施工人員素質等情況,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要向施工班組作文字交底,填寫《安全技術交底》。

(4)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交底人),班組(被交底人)必須在書面交底上簽字,各持一份。專案負責人、安全員也應在文字交底上簽字。必須是本人簽字,不得代簽。

(5)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專案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後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三、防火制度

(1)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菸;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失火。

(3)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範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並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後應切斷電源閘刀。

(5)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採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後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專案部做出處罰,直到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木工間、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訂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並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佈局,對油庫、油漆庫、木工間、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禁吸菸,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器裝置。

(11)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條希望人人遵守,違者給予必要的處罰,直至提請追究法律責任。

四、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作業範圍:

1、電工作業;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2)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3)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方可從事特殊作業。

(4)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19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安全科辦公室主任或安全科組長委派人員主持公司級會議。

2、安全科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並對各部、室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各部門、班組(車間)負責本部門、班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並對所屬班組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各班組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

三、控制程式

第一條、會議分類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科會議,安全生產監督、環保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2、部門、班組(車間)級安全會議:部門、班組(車間)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班組(車間)的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班組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第二條、會議內容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部門、班組(車間)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部門、班組(車間)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班組(車間)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三條、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形成決議的問題要由相關部門迅速付諸實施。

4、會議組織單位應邀請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列席參加安全工作會議。

5、公司安全科、各部門、班組(車間)、班組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例會。公司安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部門、班組(車間)每月召開一次,班組每週召開一次,部門、班組(車間)和班組的安全工作例會可以和其他會議合併召開。

6、會議主持人由主管生產的人員擔任。公司級安全會議和排程會議主持人由生產副總經理擔任,部門、班組(車間)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分管領導擔任,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班組長擔任。

7、安全科、各部門、班組(車間)及各班組應作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產會議的記錄。

8、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有事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開會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在會議室舉行會議應有考勤,由會議組織部門進行考勤。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及集團有關要求,結合國內建築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適合本規定。

第二章安全組織機構

第三條、公司在安全生產上實行三級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其安全組織機構由總公司、分公司、專案部安全管理部門組成。

(一)總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落實國家、行業和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與要求,指導、協調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總公司設專門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處),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並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二)分公司也設安全生產委員會,落實上級機關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協調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並設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科),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

(三)專案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並設安全辦公室,負責本專案經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辦公室人員(安全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抓好專案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巡迴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第四條、安全隊伍建設

每個工地最少必須設定1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應設定2~3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2014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機械、消防等專業設定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安全工作。

第五條、現場安全員要選擇責任心強,並有相應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並經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安全員要按規範要求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檢查記錄。

第六條、安全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並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構不得隨意撤併,基層安全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企業內部應實行安全管理人員委派制,基層安全員的調動要得到上一級安全管理機關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企業在安全生產上實行黨政工團齊抓共管體制。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要充分支援、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工作。各級工會組織應對本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條、公司經理、分公司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經常對各級領導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注重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彙報,研究解決本企業、部門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四)組織並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落實防範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對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獎懲。

第九條、公司副經理、分公司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主管領導責任,協助經理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制度;

(二)領導編制和稽核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體施工方案、工程生產建設專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三)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交流會、現場會;

(四)領導組織進行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五)負責並主持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特殊複雜工程的施工方案時,明確提出指導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嚴格審查施工中各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四)採用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組織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效能、特點、安全技術等作業交底,指導主管職能或安全管理部門制訂相關操作方法或規程;

(五)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技術性調查,並要求有關部門制訂技術防範措施。

第十一條、安全科(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有關部門制訂、修改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制度、規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指導、督促基層企業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對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安全檢查,指導並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隱患進行整改。發現重大事故險情時有權停止作業,令職工撤離現場,並及時上報;

(五)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對基層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獎勵和處罰;

(六)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七)做好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公司辦公室、工程部、技術部、科教室、物資供銷部、裝置動力部和財務部等職能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並認真執行,對各自管轄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十三條、專案經理安全職責

(一)對本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經營承包的重要指標;

(二)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專案、班組安全保證體系;

(三)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努力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並予以解決;

(五)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現場組織調查、並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六)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後,要按通知書有關要求對隱患進行整改,並將整改完成情況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

(七)支援安全員工作、積極發揮其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條、專案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要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資料,交工段長和安全員,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三)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從技術上提出解決方案。

第十六條、施工員和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對本工段、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負責組織本工段、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三)堅持開展班組安全活動,認真進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幹;

(四)經常進行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第十七條、職工安全生產守則

(一)認真執行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自覺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

(三)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四)工作前對所用的裝置和機具要進行認真檢查,遇有故障、排除後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和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水上作業必須穿救生衣;

(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設施、安全標誌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動。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

第十八條、總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條、總公司根據工程需要不定期組織分公司主管生產領導、有關技

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或培訓;每年組織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訓。

第二十條、總公司要監督檢查各分公司對新參加工作職工及轉崗、復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其培訓資料要齊全、完整,籤認記錄要由有關部門歸檔。

第二十一條、總公司、分公司和專案部應利用各種形式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並留有記錄備查。

第五章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第二十二條、現場綜合安全管理

(一)確定工程後,專案經理部要根據工程現場環境,首先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合理佈局;

(二)施工現場要根據所承擔的工程合理佈置,並按要求設定“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體平面圖;

(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消防、交通、環境保護等法規和相應技術規範,制定專案的有關規定並採取具體措施予以落實;

(四)在市區主要路段、人車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莊施工時,現場應設圍擋,並對施工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

(五)現場物料要按規定碼放和保管,並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嚴禁靠近圍護牆及建築牆壁堆放。大型模板應按施工平面圖指定位置分類存放;

(六)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卸料平臺架等設施搭設完成後,必須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進行經常檢查維修,保證安全。並必須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並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搭設;

(七)高處作業的施工裝置和防護設施要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和要求,作業人員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和防滑鞋等防護用品;

(八)做好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上崗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第二十三條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一)開挖土方前,必須掌握地質和地下設施等情況,並由技術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員監督下方可開挖施工,地下各種管線應採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挖壞;

(二)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

(三)在進行拆除工程時,必須要制定操作規程和採取安全措施,拆除範圍大、危險程度高的要指派專人指揮和安全監護,並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告標誌;

(四)深槽和較深溝坑施工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如施工機械確須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範圍內的地面採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條、現場運輸道路管理

(一)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二)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自卸車斗內不準載人;

(三)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訊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行車時嚴禁載人。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四)使用手推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裝物要牢靠、適度。

二十五條、機械裝置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裝置,如捲揚機、塔吊、外用電梯等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其安全裝置要齊全有效;

(二)清洗、維修機具和裝置時,要停車打掩,切斷電源,採取安全保護措施,並要設專人看管電閘;

(三)使用蛤蟆夯、震搗器及其它電動工具裝置,必須有防觸電措施或裝置。操作人員配戴防護用品;

(四)使用卷場機、提升機操作前要檢查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錨是否牢固;

(五)挖掘機、吊車等機械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臂杆回轉半徑內和吊鉤下嚴禁站人;

(六)圓盤鋸、木工平刨等裝置必須設有安全防護裝置,否則一律不準使用;第二十六條、安全技術交底

(一)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按下列程式執行:由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專案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徵求安全部門意見後,經專案技術負責人簽發後實施;

(二)安全交底具體步驟: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專案部和班組各執1份。班組長組織全體參與該項施工的職工接受專案技術負責人進行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講解,並履行交底的籤認手續。專職安全員應現(敬請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場監督交底工作,並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做書面記錄備查。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一)現場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和電氣防火措施;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三)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採用tn-s(三相五線)接零保護系統。臨時線路的架設要符合有關要求。配電箱要按集團規定要求設定,用電裝置要採用一機一閘,電氣開關、插頭、插座應完好,加箱上鎖,且有防雨、防漏電裝置。熔斷器按額定負荷裝設;

(四)高壓輸電線與建築物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規範要求。;

(五)施工現場動力、照明線路的架設及使用的電器裝置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線路跨越道路時,應架空或埋入地下並做穿管保護;

(六)移動式電動機具,應用橡膠電纜供電,並配置防漏電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類手持電動工具並裝漏電保護器,初次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者要在有經驗人員監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第六章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企業堅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並及時採取整改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十九條、企業每年組織2次由總公司主要領導帶隊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分公司在建專案部。

第三十條、分公司應每季度由分管生產副經理組織安全科人員對分公司所屬專案部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十一條、專案部應每月由專案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小組成員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並要有檢查記錄。

第三十二條、作業班組應每旬自行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值日員應堅持每日的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三十三條、檢查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基礎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各種事故隱患等。

第三十四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由檢查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有關責任人員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七章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職工在從事用人單位指派的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專案部、分公司、總公司應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事故所在地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和其他相關部門,按規定填報"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報表",並做好事故善後處理。

第三十六條、企業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應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後,對事故責任人要進行處理,對隱患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十七條、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式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總公司會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會、檢察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三十八條、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牴觸的,以國家或行業規定為準。

第四十條、各分公司(專案部)可根據各自具體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並報總公司備案。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4日起執行。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21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並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專案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對於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專案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並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定照明裝置,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定通風裝置,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誌,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9、專案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週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專案上的機械裝置、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裝置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11、訊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訊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訊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14、各專案部要建立內部每週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15、工程專案出現安全死亡事故,專案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__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22

(一)目的

為確保本企業各級人員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實現安全目標,促進公司持續和諧健康發展,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核等環節,適用於水泥有限公司所有部門/人員。

(三)規範性引用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四)職責

1、職責

1.1總經理組織制定、審批安全生產責任制。

1.2安全生產處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編制、評審、修訂,並上報主管領導稽核。

1.3各部門、工段負責對本單位下屬班組及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制定、溝通、培訓、實施及考核。

1.4生產技術處、行政人事處負責各部門和工段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評審和績效考核。

(五)管理要求

1、制定

1.1公司生產技術處負責組織各部門、處室編制安全責任制,並予以指導、稽核。

1.2必須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按照公司的機構、人員設定,所有部門、人員都要制訂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留死角。

1.3各部門在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時,必須要結合崗位工作的實際情況及兼顧可操作性。

2、溝通

2.1在制定過程中與各部門、處室加強溝通,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反映及時修改安全責任制。

2.2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經總經理審批後,以公司正式檔案下發到各部門。

3、培訓

3.1安全生產責任編制完成後,應組織相應各級人員進行培訓學習。

3.2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動時,各部門、處室負責人應及時組織變動人員進行安全職責和許可權的培訓。

3.4所有培訓記錄應存檔備案。

4、評審

4.1生產技術處每年組織一次對安全責任制適宜性的評審工作。

4.2評審應根據法律法規、組織結構、安全健康管理的特點以及是否適應環境變化的情況。

4.3評審應形成報告,並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定。

4.4評審報告應上報領導審批。

5、修訂

5.1當評審報告的結論為不適宜時,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及時修訂。

5.2當發生以下情況時,要及時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修訂:

5.2.1當外部環境或安全標準化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

5.2.2通過績效評定報告要求進行修改時。

5.2.3發生嚴重的安全事故時。

5.2.4當發生相關方重大投訴時。

5.2.5目標、指標未完成時。

5.2.6產品變更、工藝變化、引進新技術或新裝置時。

5.2.7公司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

5.3修訂參照相關檔案管理規定執行,生產技術處保留相關材料備查。

5.4修訂後的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經總經理批准後以檔案形式重新發布,並將舊制度收回。

6、考核

6.1生產技術處不定期檢查、瞭解各部門、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責任的掌握、落實情況,包括責任制是否缺失,責任制內容與崗位工作實際是否相符。

6.2對各部門、處室負責人的考核依照《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安全考核,一般年底進行,考核過程參照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制度。

(六)記錄

6.1《目標管理責任書》

2023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篇23

第一章用工制度

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實際需要,呈報《招聘需求表》,經批准後,方可進行招聘。應聘者須部門主管考核、經廠長及人事稽核合格後方可錄用。辦公室人員需經副總經審批。

一、應聘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工作表現突出者經副總經理批准後可考慮提前調整薪金。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僱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的可按本廠有關規定辭職。試用期未滿5天,且自願離職的,不發放工資。

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後,親自到指定時間、地點辦理相關手續,並提交下列資料:A:填寫好的個人資料表,B:學歷證件,C:居民身份證影印件,D:一寸彩照兩張。

二、員工錄用後,須辦理進廠手續即領取廠牌。廠牌遺失補辦收工本費10元/人;需領飯卡者於當月工資中扣取20元押金,退還飯卡時退還押金於當月工資中;鑰匙遺失自配。

三、廠裡提供中餐、晚餐,員工就餐3.5元/餐,於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離職時,所領辦公用品應及時歸還給公司,不能交還的照價賠償。

第二章工作時間

車間工作時間:

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加班:18:30開始

辦公室工作時間: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全廠所有員工上、下班每天必須打卡四次,車間員工加班打卡兩次。如不打卡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請假:

1、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要求請假,均要向本部門管理人員提交書面請假條,車間員工需報廠長簽字批准後方可離廠。凡電話,口頭,他人代請一律無效,視曠工處理。

2、工廠每月在出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員工可以請假一次(每天只限一名),請假超過一天還須上報廠長同意,請病假者超過一天以上須提供權威醫院診斷書。凡未按此要求做的視為曠工處理。工資隨請假期順延領取。

3、未請假或假至未辦理續假手續擅自不到工的,視為曠工。曠工一日,扣除三日工資。超出三日的視為自動離職

4、若要辭職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廠長提出辭職要求,口頭無效。獲准後,辦理離職手續,工資隨糧期領取。離廠將要把工作移交清楚。

第三章工資制度

生產人員本著多勞多得,按勞分配的原則,按件計酬。每月20號發上個月工資。特殊情況下,廠方可提前或順延5日發放員工工資。

(一)車位人員計件工資+加班費

(二)計件加班費:加班一小時每人補助一元錢.

(三)計時加班費:加班一小時四元+補助一小時一元。

(四)未依規定申辦離職手續,一律不予全部結算工資。

(五)自動離職者,不予結算工資。

第四章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認真負責,要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減少損耗、提高質量。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二、反應情況應逐級而上,不得越級上訪。緊急或特別情況除外。

三、未經本廠授權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經營與本廠相同的專案,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能收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四、上班期間嚴禁員工私下會客,非工廠公事來訪者請員工自行逐客出廠。

五、未經廠方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履行檢查手續,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攜帶出廠。

六、上班時必須佩帶廠牌進入車間,不準在車間內抽菸。

七、設施裝置要按要求擺放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裝置設施,不得亂竄車位。

八、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裝置,一經發現罰款50元。造成裝置損壞或其它後果的,自行承擔責任。

九、機械裝置必須每天保養,車臺要保持整潔。開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後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晚上下班時要蓋好機頭。如果機械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任何人不能私自亂動。

十、車間備有飲水機,員工可自帶飲水杯。飲用水不得做它用,不得浪費飲用水及破壞飲水裝置。

第五章辦公室制度

一、辦公室人員必須儀表端莊、整潔,不準拖鞋上班。

二、辦公室內禁止喧譁、說笑、打鬧、說髒話、吃零食、早餐、吸菸。

四、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睡覺,不準幹私事或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正確使用並愛惜辦公室物品和裝置,不能隨意損壞或挪為私用。

六、節約辦公資源,杜絕不必要的紙張、水、電的浪費。

七、下班後必須關掉辦公電腦、印表機等耗電裝置。

八、辦公室電腦專人專用,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他人電腦。電腦使用者有保護電腦及資料安全的責任。

九、下班後辦公檯面要保持乾淨整潔,不可有亂擺亂放現現象。

十、飲水自備水杯,不可使用一次性不杯,杜絕浪費。

第六章生產製度

一、全廠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客戶下達的生產任務,保證質量保證準確數量按期交貨。

二、全體生產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生產工藝要求進行生產,各部門要做好緊密配合。

三、凡在生產中未聽從領導安排,未按生產要求製作,而造成的事故均由其個人負責。

四、生產中任何人員必須以急趕貨的款式為主,所有員工有義務支援管理人員儘快完成最急出貨的生產任務。

五、管理人員首負其責,管理人員有權開除本部門不稱職的員工(由廠長調查情況後批)。

六、全厂部門員工必需服從廠長或經理臨時或永久工作調動,不得有任何藉口拒絕調動,否則示為曠工處理,情況嚴重者開除處理。

每七章獎勵和處罰

(一)全勤獎:每月遲到累計15分鐘以內,無早退,當月無請假的。每人獎勵100元,作為全勤獎。

(二)遲到:每月累計遲到超過15分鐘,每分鐘按1元扣除當月工資。

(三)普通員工每月生活補貼300元;不在本廠住宿的員工每月可有200元的租房補貼。當月請假超過十天無租房補貼,當月有享受保底工資待遇的無生活補貼。

(四)超產獎:車位員工的計件工資達到5000元以上的獎300元,4500元以上的獎200元,4000元以上的獎100元。

(五)上下班代人打卡者處罰100元。

(六)亂寫工序,亂剪菲,記數不真實者通告處罰,不予結算票菲。

(七)要文明用語,不搬弄是非、大聲吵鬧。對打架鬥毆的,參與人員每人罰款200元,並視情節輕重開除出廠或送移公安機關。

(八)偷盜廠方或他人財物,故意損壞生產機器及工具者開除處理,不予結算工資。

(九)趕貨時不按規定做貨者,通告,從重處罰。趕貨時不按規定上班者,處罰100元。

(十)怠工、誤工,不服從領導者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罰款。

第八章飯堂、宿舍制度

一、講究衛生,嚴禁亂丟垃圾,嚴禁隨地吐痰、亂倒剩菜剩飯,不得從樓上往樓下亂拋雜物,節約用水用電。互相監督,每天抽查。

二、宿舍物品、床上用品要擺放整齊,地面、床鋪保持整潔乾淨,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衣服要在指定的地方晒晾。

三、嚴禁賭博、打架鬥毆,不得男女同宿,不得隨便使用他人物品及衛生浩具,不得有傷風敗俗和不雅行為。

四、管理人員安排好床位後,不得私自搬移。晚上12:00前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12:00後不得進出廠門。

五、工作時間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出、留宿宿舍外,其餘人員一律不準進出和停留宿舍。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後,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後,搬離宿舍。

六、必須注意保管好個人物品,因個人保管不當而被盜的,後果自負。

七、廠方的集體宿舍,只允許本廠員工居住,非本廠員工不得入住。(含員工親屬)

八、保管好食堂飯卡,如遺失應該立即到行政部掛失,否則造成損失由遺失者自己承擔。

九、宿舍嚴禁明火,嚴禁使用電器、煤氣煮飯燒水,以確保安全。

十、宿舍水、電費,按房間實際人數平攤。

十一、自覺遵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檢查和衛生監督。

未盡事宜,廠方將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或修改,補充規定和修改條文與本規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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