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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我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我國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問題已經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社會問題。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了一篇“我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歡迎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我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一、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必要性

1.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是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由之路 縱觀世界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歷程,追求經濟發展的速度或效益是市場經濟發展的永恆主題,但片面追求速度或效益而不重視經濟發展的質量又會反過來影響經濟發展的速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國民經濟連年保持較快增長,在“快”與“數量”做足了文章。根據世界銀行每年釋出的世界各國GDP總量的排名,從2019年到2019年,中國經濟總量大幅增長,陸續超過法國、英國、德國等發達國家。據有關研究機構預計,2019年中國的經濟總量可能超越日本、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位。但是,我們同時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經濟發展的質量並不高,在“好”字上還大有文章可做。據聯合國《2019/2019年度人類發展報告》公佈的資料,我國的基尼係數已經達到0.47,不僅大大高於發達國家,也高於廣大發展中國家,甚至高於肯亞、馬拉維等最不發達國家。收入不公平加劇,可能影響甚至吞噬經濟發展的成果,進而成為經濟增長的絆腳石。胡xx同志在黨的xx大報告中,明確提出了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任務。為了實現這一偉大目標,必須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為收入分配領域提供更有力的政策保障。

2.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是充分體現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必然選擇

社會主義的本質在於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於資本主義制度的本質特徵之一是以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為奮鬥目標。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基礎相適應收入分配製度基本建立起來並逐步走向完善。然而,由於種種原因,收入分配中仍然存在著居民收入差距過大等問題。合理的收入差距有利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為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奠定基礎。收入差距過大,則會損害一部分勞動者的利益,影響低收入者勞動積極性的發揮,不利於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當前我國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差距,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甚至是非法的。對於合理的收入差距必須保護和鼓勵,對於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必須加以限制,必要時堅決予以打擊或取消。因此,敢於正視現實、不迴避矛盾和問題,加大力度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是充分體現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必然選擇。

3.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在和諧社會的六大內涵要求中,公平正義是其核心內涵,它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石。沒有社會的公平正義,和諧社會的其它特徵根本無法充分體現出來。目前,我國經濟領域中的分配不公平已演變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影響了構建和諧社會的程序。居民收入差距過大已經成為產生社會矛盾的源頭之一,解決收入分配問題是當前擺在中x政府和人民面前的一項緊迫工作。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理順收入分配關係,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對於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現實意義。

二、收入分配不公平加劇的原因分析

1.對生產要素佔有的巨大差異是導致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基本原因

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與之相適應,我國逐步實行了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基本分配製度,允許各種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這種分配製度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但由於缺乏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以及對低收入者的有效保護等收入分配製度的配套改革,在人們對資本、技術、勞動力、土地和管理等生產要素的佔有狀況存在巨大差異的情況下,收入差距不可避免地會進一步拉大。

2.法律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力是收入分配不公平加劇的重要因素

當前,我國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相配套的法律制度還很不完備,存在不少漏洞和空白,許多經濟法規和制度尚待建立和完善。在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完善的過程中,各種非法收入悄然出現甚至大行其道。有人憑藉經營管理國有企業之便利,大肆牟取個人私利;有人利用國有企業轉制之機,通過MBO(管理者收購)等方式變相侵吞國有資產;有人大搞貪腐、權錢交易、走x販私、偷稅漏稅、非法生產、非法交易等活動,通過非法形式獲得高收入。有學者指出,非法、隱蔽生產等地下經濟活動,通過逃避稅費、壓低工人工資、非法銷售等途徑,獲取了比正常經營高出數倍的利潤。就稅收法律制度而言,由於法律制度本身仍然存在種種缺陷和漏洞,加之執行不力、缺乏監管,並沒有在收入分配中發揮應有的調節作用,致使高低收入者之間承擔的稅負不均、高收入階層逃稅、漏稅等現象普遍發生,嚴重干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加劇了社會收入分配不公平。

3.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擴大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20世紀50年代以後,我國在農村和城市經濟發展上採取了不同的政策:在產業政策上,實行“農業扶植工業”的發展戰略;在產業佈局上,把工業主要放在城市;在資金流向上,優先安排工業發展資金,並且通過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將農業創造的部分價值轉移到工業;在社會保障上,把農村排除在各種保障之外。這些政策使中國經濟逐漸形成了“城鄉分治,一國兩策”、“兩個經濟單元,兩種發展水平”的二元結構。這種城鄉分割的二元格局,致使城鄉之間在資金、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上發展失衡,造成農業與非農業、農村工業與城市工業發展機會和條件的不均等,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出現巨大差異。

4.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擴大了不同地區間居民收入的差距

由於空間分佈差異和生態環境差異等自然地理環境的差異、國家區域發展政策的差異、產業結構的差異、人力資源的差異、產業叢集的差異、基礎設施的差異、城市化水平和工業化水平等方面的差異等,我國明視訊記憶體在著東部、中部和西部三個不同地區間的差異。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不同地區間經濟發展的相對差距不僅沒有縮小,絕對差距反而在加速擴大。經濟發展水平是收入分配水平的基礎,經濟發展不平衡擴大了不同地區間居民收入的差距。

5.壟斷行業的存在擴大了不同行業間居民收入的差距

壟斷行業是指那些依靠國家特殊政策或專有技術壟斷整個行業生產與經營的行業。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壟斷行業開始出現並在經濟生活中發揮了巨大的影響作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完善的過程中,政府採取一系列措施試圖改變壟斷企業或部門壟斷整個行業生產與經營的局面,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石油、石化、電力、電信、菸草、航空、鐵路、鹽業、金融、供熱、自來水、煤氣等部門仍然形成了事實上的壟斷地位。這些行業所取得的壟斷地位,不是依靠技術創新,也不是依靠資本投入,而是依靠行政權力阻撓市場競爭的結果。某些壟斷行業憑藉其壟斷地位獲得了數量巨大的超額利潤,並且將其作為為其職工提高收入的基礎,這樣勢必造成行業間收入分配的不合理。

三、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對策

1.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

傳統的改革思路是把對收入分配調整的重點放在國民收入再分配領域,通過國民收入預算和轉移支付等方式來實現。但是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社會成員對生產要素的佔有差異巨大、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完善、法律體系仍不完備、城鄉之間以及地區之間差異明顯,僅僅將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寄託於國民收入的二次分配是難以實現的。實際上,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出現的居民收入差距過大是國民收入二次分配產生差異的源頭。當初次分配因為各種因素導致差距過大時,僅僅通過再分配措施實現收入分配合理化的目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為了處理好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必須做到:(1)提高低收入者擁有的生產要素的價格,保證其生產要素在市場中自由流動。對於低收入群體來說,其所具有的能夠用來獲取財富的全部手段,幾乎只有他們的勞動力。因此,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就必須創造平等競爭的就業機會,使其能夠充分就業,並享有與其他勞動者具有可比性的合理的生產要素價格;同時,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扶貧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2)加快發展農村經濟,徹底解決“三農”問題,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3)大力發展中西部地區經濟,縮小地區差距,實現均衡發展。(4)打破壟斷經營格局,建立行業間公平競爭的機制。

2.在國民收入再分配中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

黨的xx大報告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係,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與國民收入初次分配相比,再分配不必過多關注效率問題,而應當將關注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為此,必須做到:(1)完善法律制度,依法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稅收作為政府巨集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國民收入再分配領域理當承擔起干預、調節收入分配,維護社會公平的重任。針對我國法律制度體系不健全的現實,必須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收入分配法律制度體系,適時開徵物業稅和遺產稅,將收入分配納入法律制度的嚴格約束之下。目前,俄羅斯的遺產稅最高稅率為40%,美國為55%,這意味著一半左右的遺產要歸國家所有。國家通過開徵遺產稅對這些財產進行再分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實現社會公平,防止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最終實現共同富裕。(2)擴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建立和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讓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低收入者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

3.搞好國民收入第三次分配,進一步促進收入分配公平

國民收入第三次分配是指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過個人收入轉移和個人自願繳納以及捐獻等非強制方式對經過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收入再一次進行分配,其主要內容是慈善捐助,包括各種形式的扶貧、濟困和救災等,也即人們通常所說的慈善事業。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第三次分配存在許多問題,比如:社會成員的慈善意識薄弱,慈善機構少、行政色彩濃,慈善機構扶貧濟困水平低、能力有限,制度缺失、公信度不高等。第三次分配雖然不是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根本途徑,只能作為縮小收入差距的補充手段,但它對於減緩轉型期的社會震盪、扶貧濟困、幫助弱勢群體解決燃眉之急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應該大力提倡並採取措施促使其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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