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書記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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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 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 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委會和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2 .瞭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 決,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按時向支部委員會、 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 經常同行政以及工會和共青團等群眾組織保持密切聯絡,交 流情況,支援他們的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5. 抓好職工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6.組織黨員開展“黨支部工作上等級”、“黨員議事”、“黨員責任 區”、“創先爭優”等活動。
7. 抓好支部委員的學習,按時召開支委民主生活會,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支委會的集體領導作用。
8. 支部副書記協助書記進行工作。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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