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運營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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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的問世,點亮了移動互聯時代的前行燈。微信公眾平臺及訂閱賬號的出現,對內對外都帶來了前所未有的互聯新體驗。下文是微信運營細則,歡迎閱讀!
微信運營細則一一、目的
為加強我司微信公眾賬號的良性、可持續的發展與完善日常圖文釋出的稽核監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內容選材
1、資訊準確無誤、積極向上,傳播力強,選材“生活、集團、名車、房產、休閒、物業管理等
2、行業資訊、實時動態、及時報道,可添加註解權威評論;
三、目數:是指每日微信平臺分享資訊的條數
每日固定3條以上資訊分享;(固定的條目數形成習慣,可傳達視覺統一、內容簡潔,可讀性高);
四、傳送時間:是指在微信平臺上資訊傳送到手機客戶端的時間
1、週一至週五,傳送時間下午16:30分至17:30分,此時段傳送,上班一族在下班的途中會檢視微信內容。
2、週六、週日,傳送時間上午10點左右,按休息日的習慣,晨起不會過早,所以10點左右的時段,即不會打擾到受眾,又可及時送達資訊。
五、管理責任人
1、釋出人:企業文化建設專員
職責:對文章素材選取、文章排版、文中錯別字負有釋出責任,因為微信公眾賬號群發後不能修改,所以要嚴格做好自審工作。
2、稽核負責人:
普通訊息: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重大資訊:公司領導
職責:對釋出人文章素材的選取、釋出有否決權。對文章素材的內容修改有指導、建議權,對近期營銷活動的新增、排位有執行權,釋出人應提前提交自己的文章素材以供稽核。
3、相關責任及考核標準
(1)排版問題;語句、語序不連貫;文章內容段落明顯顛倒;內容缺失等問題,每篇每次對釋出人處以10元處罰。 稽核負責人(當日稽核負責人)處以10元處罰。
(2)文章內容出現錯別字(除網路用語外)的明顯錯誤,處以釋出人2元/字處罰。 稽核負責人(當日稽核負責人)處以2元/字處罰。
重慶XXXXX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0日
微信運營細則二一、總則
更好的利用現代化網路資訊科技,加強溝通聯絡,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二、微信群設定
1)微信群名:ART精英交流群。
2)公司全體管理人員(總監、店長、部門主管、行政區域)必須加入本群 。
3)所有群員在進入本微信群后,一律以姓名為群暱稱。具體操作步驟: 進入微信群后,點選螢幕右上角的圖示,在開啟的選單中選擇“詳細設定”對“我的群暱稱”進行修改即可。
4)所有群員需使用本人頭像。
三、 微信群內容
1)釋出正面、積極的內容。
2)樹立正確的工作方向和目標,分享好的經驗,讓大家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明確需要改進的方向。
3)本群交流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網路資訊管理規定,禁止出現不良政治傾向、 宗教、色情、暴力等內容。
4)嚴格保守公司機密,對業務通報、群內資訊、工作內容等嚴禁轉發給非相關人員,一經發現給予嚴重警告。
5)嚴禁在群內釋出色情、賭博、病毒連結,一經發現,一經發現給予嚴重警告。
四、微信群管理要求
1)群中只用於公務,不得作其他私密交流。
2)領導人在群裡下達的當天需要完成或者解決的問題,相關部門責任人必須在網路暢通時馬上予以回覆確認 ,即使當時難以解決,也要及時在群裡做些迴應或給出可解決的實施辦法,如超過30分鐘依然沒有迴應或者解決的,負責此項問題的人員將承擔100元的罰款。
3)群裡要集中下發的通知要及時做回覆,比如收到、執行、馬上執行之類的回覆語言,不可見之資訊淡漠視之。
4)群裡其他同事分享的資訊,獲得大家認同或者不認同,可以展開討論,不可以矛頭指向他人,要多些感謝、鼓勵或讚美的語言。
5)正確對待群裡不能及時解決的問題,各部門一定要及時傳達到,以落實到工作中快速解決;對群裡能夠解決的問題絕不推諉、拖延,以至於不了了之。否則每次罰款50元。
五、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遵照執行。
微信運營細則三為更好的利用微信群進行部門管理,現制定如下微信群管理制度:
1、 群成員把群暱稱改成真實姓名,方便工作交流和部門通知的傳達,保證群內人員管理。
2、 群成員有義務將符合條件且沒有進群的同事拉進餐飲部管理人員微信群,保證各班組負責人都能在群裡,方便工作交流和任務下達。
3、 群成員不得隨意將不符合條件的人拉進餐飲部管理人員微信群,有義務監督微信群的日常運作。
4、 為保證微信群的日常執行,群成員不得隨意在群裡釋出廣告、虛假資訊等內容。
5、 為保證微信群不影響群成員日常工作和休息,無特殊情況不得在晚11:00後、早7:00前釋出資訊。
6、 群成員不得在微信群內無故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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