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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精選5篇)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精選5篇)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1

按照重慶市農委、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20xx年陽光工程培訓專案實施方案》(渝農發〔20xx〕149號)的要求,根據我縣畜牧產業從業人員的實際情況,結合今年畜牧產業發展和畜牧專案實施,以實現提升農業勞動者素質和技能為培訓目標,雲陽縣畜牧獸醫局擬舉辦“畜禽養殖員”職業技能及“肉羊驅蟲補飼、仔豬早期誘食”專項技術的陽光培訓,並制定年度培訓活動的實施方案如下。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精選5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現代畜牧業發展為重點,以提高農牧業科技創新能力和農牧業先進實用技術普及應用為目標,切實轉變農牧業科技培訓方式,集中優勢力量,逐步形成農牧業科技培訓長期、高效、規範的執行模式和培訓機制。加強對管理者、生產者和科技服務人員的農牧業科技培訓實施力度,全面提高畜牧從業人員的農牧業科技素質,為我縣現代畜牧業的快速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二、培訓目標

通過培訓,讓參訓人員進一步樹立科學發展觀,學習現代畜牧產業發展理論和政策法規,掌握現代畜牧業新技術、新知識,更好地發揮推廣技術、促進生產、傳播畜牧業科技知識的作用,著力提高參訓學員的畜禽養殖技術水平,促進畜牧業向圈舍標準化、養殖設施化、品種良種化、管理規範化、防疫程式化方向發展,推動畜牧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三、培訓物件、任務與時間

20xx年度陽光工程培訓受訓學員選擇年齡在16-55週歲,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雲陽縣豬牛羊發展重點鄉鎮的農民技術骨幹,共計850名。20xx年我縣畜牧業陽光工程分為農業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業專項技術培訓。

農業職業技能的培訓物件:一是畜牧生產服務人員即畜禽養殖員100名;二是針對雲陽縣4個市級畜牧專業合作社培訓社員150名;其中:雲陽縣農壩鎮富農山羊專業合作社50名、雲陽縣巨集發肉牛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30名、雲陽縣農壩鎮富農山羊養殖專業合作社40名、雲陽縣愛華養殖專業合作社30名。

農業(畜牧)職業技能培訓250人,分為4期6個培訓班,每期培訓時間為4天,每天淨培訓時間不少於6小時。

農業專項技術培訓的主要物件是從事畜禽養殖的從業人員。農業專項技術培訓600人,主要是對廣大畜禽養殖戶進行實用技術普及性培訓,以主推品種、配套養殖技術、側重肉羊驅蟲補飼技術、仔豬早期誘食技術為主要培訓內容。採用理論教學和實踐操作相結合的集中培訓方式,每班培訓2次。全部培訓任務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

20xx年陽光工程培訓在開展技能培訓的同時,輔助開展以國家畜牧產業政策法規、現代畜牧業發展和畜牧業產業化發展等畜牧業新知識、新資訊為主要內容的引導性培訓,提高農民科學養畜技術水平和解決畜牧生產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培訓機構與師資隊伍

根據《重慶市20xx年陽光工程培訓專案實施方案》(渝農發〔20xx〕149號)中對陽光工程培訓機構的要求,雲陽縣畜牧獸醫局確定雲陽縣畜牧技術推廣站為雲陽縣20xx年度(畜牧業)陽光工程培訓機構。

雲陽縣畜牧技術推廣站是雲陽縣畜牧獸醫局的直屬事業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公辦機構,具有雄厚的教學師資力量,現有職工17人,其中有研究生4人、大學學歷7人、專科學歷8人;現有高階畜牧師3人、中級畜牧師6人。畜牧技術推廣站主要負責全縣畜牧技術的推廣和實施,熟悉全縣各鄉鎮的畜牧養殖業的發展特點,又有鄉鎮畜牧獸醫站配合,可以根據各鄉鎮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畜牧技術培訓,達到良好的培訓效果。

五、教學班設定與教學安排

(一)20xx年畜牧業陽光工程職業技能培訓擬在雙江街道、農壩鎮、票草鎮、路陽鎮---共四期設定教學班6個,合計培訓250人。

(二)20xx年畜牧業陽光工程農業專項技術培訓擬在票草鎮、雙龍鎮、南溪鎮、清水鄉、水口鎮、高陽鎮6個鄉鎮12個村開展肉羊驅蟲與補飼和仔豬早期誘食專項技術培訓,培訓以村為單位,每村培訓農民不少於50人,培訓時間累計1-2天,全年不少於2次,根據農時季節分段培訓,培訓方式以面對面、手把手現場示範指導為主。

六、培訓方式與方法

集中培訓與現場觀摩二位一體,採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實際操作相結合,教師講授與學員討論相結合,主要採取課堂講授、研討交流、現場教學、實際操作等多環節教學法,堅持集中統一培訓與現場實習指導,確保教學質量。

七、培訓考核與發證及檔案管理

學員需參加全程各環節教學活動,遵守校級班規,按規定考試考核合格的學員,可獲得由重慶市農委統一印製的培訓結業證書。積極開展農業(畜牧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按市裡對陽光培訓的職業技能鑑定不低於受訓學員10%的要求,我局今年對生豬人工授精員培訓開展技術鑑定,其鑑定量為25人以上。

檔案是陽光工程檢查驗收的重要依據,是陽光工程管理的重要環節,要對培訓檔案進行整理、歸檔和保管,做到陽光工程培訓各個環節的資料完整齊全,各任課教師要有教學日誌,每個教學班的班長要負責寫班志,並將這兩份材料放入檔案中。

八、培訓資金的使用

中央財政對農業職業技能培訓補貼資金600元/人,對農業專項技術培訓補貼資金為150元/人,20xx年我局有農業職業技能受訓學員250人,農業專項技術受訓學員600人,20xx年雲陽縣畜牧業陽光工程培訓合計補貼資金240000元。計劃用於學員教材及資料費等27500元,學員組織費用37000元,學員食宿(補貼)費用108000元,教師授課費用及食宿費30000元,油料費20xx0元,培訓檔案、審計及雜支費用15000元,學員技能鑑定費2500元。

九、陽光工程培訓保障措施

培訓資金嚴格按照《專案資金管理辦法》使用資金和接受監督,嚴格按照《重慶市20xx年陽光工程培訓專案實施方案》(渝農發〔20xx〕149號)的要求,將陽光工程培訓經費用於用於:學員食宿及誤工補助費、教室租金、教務雜支費、教材費、證書費、教師講課費及食宿費、檔案製作費、培訓所需的交通費等開支等方面的支出,做到專款專用,專賬專戶、實行財政報賬制。

根據渝農發〔20xx〕149號陽光工程培訓要求,建立建全六項制度,嚴格開展陽光工程培訓監管:

(一)公示制度

將我局20xx年度承擔的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掛在雲陽縣畜牧獸醫局網站,向全縣公佈陽光工程培訓任務、陽光工程培訓機構、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和聯絡電話等內容,並通過全縣各鄉鎮畜牧獸醫站廣泛宣傳,方便群眾就近參加培訓。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二)臺帳登記制度

按20xx年陽光工程培訓臺賬建立每期培訓班的培訓臺帳和按回收數量超過學員數量50%的參訓學員滿意度測評表,在每次培訓結束後由培訓學員和班主任老師分別簽名,報縣主管部門稽核合格後,作為檢查驗收培訓情況的重要依據。

(三)培訓監督形式

農業職業技能培訓要實行“二堂課”監督制度,上好開班第一堂課,到班上核實學員身份,講解國家實施陽光工程的重要意義;中間抽查一堂課,主要了解學員變動情況及受訓農民對培訓的評價,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建議整改。要在認真執行“二堂課”制度的基礎上,一式兩份填寫陽光工程培訓“二堂課”登記表,一份帶回陽光培訓歸檔,一份交培訓機構與該班其他培訓檔案一併歸檔備查。

農業專項技術培訓要有村領導和鄉鎮農業服務中心領導籤批單,每個培訓班要有開辦和結業的合影照片,對農業專項技術培訓要做到雙重監督。

(四)資訊報送制度

每月10日前,培訓機構要完成各地培訓資訊的稽核工作,隨時報送培訓工作簡訊、先進典型等宣傳資訊。7月份31日前報送半年工作總結,年底報送全年培訓工作總結。培訓機構在11月30日前必須完成報送。

(五)檢查驗收制度

雲陽縣農業和財政主管部門負責陽光工程專案日常監督檢查。利用陽光工程監管系統,通過網路、電話和實地調查等多種方式強化監管,確保培訓專案規範實施。陽光工程檢查小組要對各班次進行檢查驗收,並檢查培訓檔案,核實培訓臺賬,對受訓學員進行不少於5%的人數進行面對面抽查,不少於10%的人數進行電話抽查,並出具檢查驗收報告。

(六)總結報告制度

陽光培訓完成培訓後,及時提交正式的工作總結,並請縣級審計部門或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並向市農委上交一份審計報告原件。

十、強化組織領導

根據20xx年陽光工程新的培訓內容和工作需要,為加強對陽光工程工作的組織領導,組建雲陽縣畜牧獸醫局陽光工程檢查驗收小組,由縣畜牧獸醫局局長謝光明任組長、分管副局長周祚平和縣畜牧技術推廣站負責人為成員,並落實助理獸醫師萬向具體負責陽光培訓工作。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2

為積極響應中央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下發的《 關於印發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專案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的精神,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關於做好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的總體部署,強化我市農業現代化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面向農業產前、產中和產後農機化技術專業技能培訓,從而加快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今年,我校申報並獲准成為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專案實施基地,根據我校實際,結合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實施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農民收益”的原則,圍繞本地農業發展方向轉變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配合國家在農業領域和農村地區實施的重大專案,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創業培訓和農村帶頭人短期農機化技術技能培訓,引導農民轉變觀念,提高農民創業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促進農業勞動力向農業產業延長鏈轉移,拓寬農民的致富增收渠道,為我市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人才支援。

二、培訓目標任務

我校按照國家“關於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的通知精神,採取集中培訓與專項指導相結合,突出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大力拓展農機化技術培訓範圍,努力實現定點、定向培訓,以農機操作駕駛技術、農機維修培訓為重點,以增強農機化多領域服務能力為目標,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專業技能培訓,實現我市農村勞動力由體能型向技能型轉移的目標。充分發揮我校的教學資源和職業技能培訓優勢,並積極與農業專業合作組織聯絡,採取“訂單教育”的培訓摸式,實行“短期培訓、長期跟蹤指導教授”。以定點培訓和定向培訓為重點,針對農村剩餘勞動力和農村新增勞動力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和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資格證書培訓,實現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專長,以適應市場的選擇,為阜康農業經濟發展服務。安置學員實習推薦就業的“訂單”(協議)有:阜康市九運街鎮九龍農機專業合作社、阜康市滋泥泉子鎮天山農機專業合作社、阜康市水磨溝鄉柳城子西村農機專業合作社等農機經營實體開展委託培訓、聯合辦學,解決學生實習(實訓)、安置培訓實習與就業問題。

20xx年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對我校下達的工作任務指標,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現擬製定我校本度年農村勞動力培訓的工種和人數:農機駕駛操作員技能培訓100人、農機維修員技能培訓100人。為更好的實施陽光工程培訓計劃,我校積極響應國家的相關政策,對接受培訓的農牧民實行收費補貼制度,使他們真正從經濟和物質上得到實惠。為減少我校在培訓過程中的各項損失,現申請培訓補助金人民幣8萬元。

三、培訓物件、內容及形式

(一)、培訓物件。在本市各鄉、鎮、場、站範圍內招收學員,年齡在18週歲以上,55歲以下,身高不低於150釐米,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兩眼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無紅綠色盲,兩耳能辨別聲源方向,四肢運動功能正常道德品質好,持農村戶口的青壯年勞動力。

(二)、培訓內容。20xx年我校培訓工種農機駕駛操作、農機維修技能培訓。培訓內容涉及農機構造原理理論基礎、農機的技術維護和安全使用技術、農機田間場地作業安全技術、機具保養和田間作業、農機現代化發展方向、場地訓練、道路駕駛、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政策等。通過培訓提高農民農業機械操作和維修專業技能,讓他們掌握一技之長,能夠順利實現致富增收的願望,是我們開展陽光工程培訓的根本目的。

(三)、培訓形式。採取全日制脫產培訓學習,每天培訓6課時,其中理論課佔60%,實際操作佔40%。培訓時間為每期7天。本著方便農民,減輕農民負擔的原則,在農歇期就地就近集中培訓。

(四)、收費標準

按照自治區大中型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培訓收費標準800元、小型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培訓收費標準400元的有關檔案執行,報名培訓的學員按照自治區“關於做好20xx年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實施工作的通知”的培訓補貼標準每人400元的補貼政策為準。

四、培訓實施步驟

20xx年3—6月為籌備期,成立陽光工程培訓領導小組,制定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分解細化培訓任務,確定培訓計劃、內容、工種。

20xx年9—11月初為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期,根據制定的培訓計劃,具體組織實施,開展招生、培訓、考核、推薦就業等各項工作,同時接受陽光工程辦定期不定期督查。

20xx年11月為總結驗收期,整理完善陽光工程培訓資料。全年總結匯報材料,先期自查自糾,接受市陽光工程辦檢查、驗收和評估。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部門配合。

為了切實抓好陽光工程培訓的組織實施,成立以局委領導班子及農機化技術學校教職工為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陽光工程農機駕駛操作、農機維修培訓專案的指導、協調及實施。

陽光工程培訓領導小組如下:

(二)、加強專案資金管理,確保農民受益。

在中央財政補貼基礎上,積極爭取我市財政支援,以保證陽光工程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高度重視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做到專款專用,把補貼資金通過培訓收費補助補貼(培訓券)的形式補貼給農民,使參加陽光工程培訓的農民真正減輕經濟負擔。

總之,為確保陽光工程培訓的質量和效果,我們將滿懷信心,以最大的熱情,全面認識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黨的各項政策,圍繞“三農”問題,加強農牧實用技術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促進農民增收,組織實施“農牧民素質教育工程”和“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加強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做到責任到人,分工明確。努力做好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為農牧民增加收入、實現共同富裕做出應有的貢獻。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3

為全面實施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生產經營能力和服務水平,根據省農委、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安徽省20xx年農村勞動力培訓陽光工程專案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科[20xx]153號)和《安徽省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專案及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皖農科[20xx]5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承擔任務,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科技需求為導向,以提高農民對現代科技的吸納轉化應用能力和綜合發展能力為重點,以培養職業農民為目標,按照“政府推動、部門實施、機構培訓、農民受益”的要求,充分利用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開展農民教育培訓,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為加快農業轉型升級,促進我縣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推進農業產業化、農村社群化、農民現代化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援。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全縣承擔陽光工程培訓1697人,其中職業技能農藥經銷人員97人,農民合作社骨幹成員50人,美麗鄉村建立培訓50人,農業專項技術培訓1500人。

三、組織實施

(一)確立培訓機構。按照省農委、省財政廳《關於組織申報20xx年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專案的通知》(皖農科函[20xx]138號)要求,確定濉溪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總站、濉溪縣農業執法大隊、濉溪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3個培訓機構承擔陽光工程培訓任務。對照各培訓機構職能(資質)及申報情況,現將全縣陽光工程培訓任務量化分解實施(見附件1)。培訓推行動態管理,對培訓工作開展不力的,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二)制定培訓計劃。培訓機構要根據農業主管部門下達的培訓任務類別、專業和任務數量,精心編制培訓計劃,報農業主管部門審批後按計劃實施,確保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落到實處。

(三)選強師資。培訓機構要根據工作需要,選聘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熟悉“三農”工作且具有較強的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的業務技術骨幹作為培訓教師,也可聘請省、市、縣新型農民培訓講師團成員擔任教師。聘請教師要簽訂聘用合同,同時填寫《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教師登記表》(見附件2)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每個教師要根據農時和培訓內容制定詳細的教學計劃及課程安排,教師教案留存入檔被查。

(四)確定培訓學員。對照下達確定的培訓物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採取自願報名的形式確定培訓學員。原則上要求參訓學員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6歲-60歲之間。

(五)教材選用。規範選用培訓教材,以省統編培訓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配套使用,也可以適當選用正規出版的相關培訓教材。培訓機構也可組織培訓教師按照培訓內容,編印通俗易懂、簡明實用,適合農民技能培訓、經營管理、政策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教材,教材封面統一印製“濉溪縣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培訓教材”字樣。務必確保一個產業一套資料,一個學員一套實用教材。每次培訓必須要結合所講知識要點、農事季節和管理環節給所有參訓農民發放一張“技術明白紙”。

(六)培訓內容。陽光工程培訓內容按照農業部制定的分類培訓規範執行。

(七)培訓方式。因地因時制宜,分類辦班,組織教師集中授課。原則上每班(期)集中授課人數不得超過100人。各類培訓都要在開展理論知識培訓的同時,安排學員到實訓基地實習,並進行現場講解與指導。每期培訓結束後,培訓機構安排參訓農民進行考試,有條件的鼓勵進行現場測試,鼓勵引導參訓農民接受職業技能鑑定,切實提高培訓質量。

(八)建立班級管理制度。農業職業技能培訓要建立規範的班級管理制度,各培訓班要選好配強班主任,負責班級日常管理,成立班委會,加強學員之間的相互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證培訓工作順暢有序,結業時要組織學員填寫《陽光工程參訓滿意度調查表》(附件4)。

(九)培訓時間。陽光工程培訓培訓時間累計為4天。按照我縣20xx年新型農民培訓工作計劃安排,20xx年9月底培訓任務全面完成,11月初進行檢查驗收,11月底完成年度總結報告。

四、培訓管理

(一)實行目標責任合同制度

為確保專案實施,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書,明確責任、權利和義務。培訓機構與聘請的培訓教師簽訂工作合同書。培訓機構也可與培訓學員簽訂培訓合同。培訓機構負責具體開展培訓,法人對培訓的真實性負責。

(二)建立專案實施公示制度

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社會公佈培訓機構、培訓任務、培訓內容、培訓教師及有關培訓政策,公佈舉報電話:0561—6082419;

(三)堅持開班報告制度。

培訓機構每期培訓班開班,必須向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提出開班申請(包含開班時間、地點、專業、人數、完成時間、授課教師等),上報當期培訓計劃和課程安排,經批准後組織開展培訓。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安排有關人員上好“第一堂課”,逐班次宣講陽光工程相關政策和專案實施有關要求;會同財政部門人員核實學員身份、參訓人數等情況,並做好開班情況記錄。

(四)建立臺帳管理制度

培訓機構要建立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培訓臺帳(見附件5、附件6),記錄培訓時間(天數)、從事產業、培訓專業、學員個人資訊和學員簽字等。建立學員簽到制度,由學員本人簽名,陽光工程培訓每天簽到一次。

(五)建立培訓進度報告制度

培訓實行月報告制度。培訓機構按培訓進展情況每月25日前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培訓辦班情況(辦班次數、天數、培訓人數等情況)和培訓資金支出情況,縣專案辦公室彙總後通過陽光工程監管資訊管理系統,報送上月培訓進展情況,定期公佈培訓任務完成進度。

(六)建立100%電話回訪制度

各培訓機構上報培訓臺帳前,要做好培訓學員的電話回訪工作,建立電話回訪記錄表(見附件7),確保培訓學員的真實性。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根據培訓機構上報的培訓臺賬,對已培訓學員進行100%電話回訪,並做好學員的核定確認工作,不符合培訓要求的,全部刪除。

(七)建立檔案管理制度

按照專案檔案管理辦法,建立專案資質培訓檔案和補助資金使用的會計憑證、賬簿、財務報告,專案總結驗收材料、公開發表的宣傳材料及需要歸檔的其他文字材料等。同時,建立學員電子影像資料,每個培訓班次留下開班、結業等培訓過程全員覆蓋電子影像資料,保證所有學員有電子影像備查。做到檔案資料完整,文字和影像資料清晰,案卷規範整齊。具體見(附件12)

(八)執行檢查驗收制度

培訓機構完成培訓任務後,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財政局依據批覆的培訓方案、簽訂的培訓合同,採取檢視培訓臺賬、檔案資料和財務憑證、電話回訪等方式,逐期(班)對培訓機構的培訓情況進行驗收。合格的出具檢查驗收報告,培訓機構憑檢查驗收報告和培訓臺帳按專案資金支出渠道的要求到縣財政部門撥付餘款。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目標責任合同制、培訓機構法人負責制及管培分離、專案公示、臺賬管理、月度報告、資金管理、監督檢查、專案驗收、檔案管理等各項制度,重點落實第一堂課及100%電話回訪要求,推動培訓工作規範化和制度化。

(二)構建培訓體系。一是發揮農技推廣服務體系作用。鼓勵農業技術推广部門發揮科技推廣前沿陣地的作用,牢牢把握市場和效益這個主題,從主導產業、農民家庭重點經營專案和農民實際需求入手,開展針對性的培訓。二是發揮縣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作用,充分利用產業技術體系綜合試驗站的人才和技術資源優勢,開展農民科技培訓。三是發揮社會各方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充分利用縣職教中心、農業部門的資源開展農民培訓。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政府激勵機制,鼓勵農業科研單位、涉農企業、農業科技示範園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各類社會教育機構等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新型農民培訓。

(三)加強培訓能力建設。一是嚴格基地認定。切實按照基地認定條件,面向社會擇優認定培訓基地,確保認定的培訓基地具備資質要求以及與培訓內容相適應的教學場地、設施裝置、師資力量、實習實訓基地等培訓條件。二是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培訓機構要與現代農業示範區、農業產業化示範區、糧食高產建立示範片和農業科技示範園等聯辦、合辦培訓,構建農民培訓實訓實踐基地。三是強化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建立充實新型農民培訓講師團,實現優質培訓師資資源共享,保證培訓師資質量。建立以省統編教材、地方特色教材相配套的教材使用和管理機制,保證培訓教材質量。

(四)強化專案監管。按照專案管理辦法要求,縣新型農民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縣財政局隨時進行培訓過程檢查,發現問題,現場反饋。根據審定的培訓計劃和內容,隨時電話回訪、進村入戶走訪農民,系統評論培訓工作開展情況、農民技能掌握情況和農民培訓後滿意程度等;年度內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將會同財政、監察等部門開展3次以上的全面督查,重點監督培訓開展情況及專案資金使用;對不合格的,培訓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補助資金的培訓單位,取消繼續實施的資格,並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五)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嚴格執行《安徽省新型農民培訓民生工程專案及資金資金管理辦法》(皖農科[20xx]58號),培訓任務下達和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按50%比例預撥培訓機構補助資金(陽光工程培訓人均約為650元),保障培訓工作順利開展。嚴格專案檢查驗收,對驗收合格的及時全額撥付專案資金。培訓機構必須建立資金使用明細賬,規範使用資金,足額用於培訓,保障專案資金髮揮最大效益。

(六)創新培訓模式。積極推行多樣化培訓模式。一是“校企聯合”培訓模式,根據企業對職業崗位的技術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二是“校社聯合”培訓模式,依靠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農技協等組織,解決農戶在實際生產中遇到的關鍵技術問題。三是現場推廣模式,組織農技人員進村入戶,深入田間地頭、魚塘圈舍指導服務,組織生產大戶、示範戶對左鄰右舍現身“說法”,示範引導。四是現代遠端培訓模式,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網路,通過舉辦農情報道、科普專欄和諮詢熱線、農技110等,大範圍開展農業政策法規、農業科學技術、生產經營資訊等培訓服務,提高培訓效率。

(七)做好總結宣傳。重視加強新形勢下新型農民培訓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發現、總結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問題辦法。切實做好月度統計和總結報送工作,分別於7月20日、10月20日前將專案實施半年和全年工作總結報縣新型農民培訓辦公室。加大宣傳力度,在淮北日報、農業資訊網等媒體上,推出農民培訓的一些標誌性活動專題,注重對典型經驗和培訓成效的推廣和宣傳,通過多途徑、廣覆蓋、高頻率的廣泛宣傳,努力營造新型農民培訓良好氛圍。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4

問:《細則》對藥品的儲存與養護作出了哪些具體規定?

答:《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藥品儲存時,應有效期標誌。對近效期藥品,應按月填報效期報表。

第三十九條規定:藥品堆垛應留有一定距離。藥品與牆、屋頂(房樑)的間距不小於30釐米,與庫房散熱器或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於30釐米,與地面的間距不小於10釐米。

第四十條規定:藥品儲存應實行色標管理。其統一標準是:待驗藥品庫(區)、退貨藥品庫(區)為黃色;合格藥品庫(區)、零貨稱取庫(區)、待發藥品庫(區)為綠色;不合格藥品庫(區)為紅色。

第四十一條規定:對銷後退回的藥品,憑銷售部門開具的退貨憑證收貨,存放於退貨藥品庫(區),由專人保管並做好退貨記錄。經驗收合格的藥品,由保管人員記錄後方可存入合格藥品庫(區)、不合格藥品由保管人員記錄後放入不合格藥品庫(區)。

退貨記錄應儲存3年。

第四十二條規定:不合格藥品應存放在不合格品庫(區),並有明顯標誌。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燬應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第四十三條規定:對庫存藥品應根據流轉情況定期進行養護和檢查,並做好記錄。檢查中,對由於異常原因可能出現問題的藥品、易變質藥品、已發現質量問題藥品的相鄰批號藥品、儲存時間較長的藥品,應進行抽樣送檢。

第四十四條規定:庫存養護中如發現質量問題,應懸掛明顯標誌和暫停發貨,並儘快通知質量管理機構予以處理。

第四十五條規定:應做好庫房溫、溼度的監測和管理。每日應上、下午各一次定時對庫房溫、溼度進行記錄。如庫房溫、溼度超出規定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並予以記錄。

問:《細則》對藥品的出庫與運輸作出了哪些具體規定?

答:《細則》第四十六條規定,藥品出庫時,應按發貨或配送憑證對實物進行質量檢查和數量、專案的核對。如發現以下問題應停止發貨或配送,並報有關部門處理:

(一) 藥品包裝內有異常響動和液體參漏;

(二) 外包裝出現破損、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嚴重損壞等現象;

(三) 包裝標識模糊不清或脫落;

(四) 藥品已超出有效期。

《細則》第四十七條規定:藥品批發企業在藥品出庫複核時,為便於質量跟蹤所做的複核記錄,應包括購貨單位、品名、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質量狀況和複核人員等專案。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配送出庫時,也應按規定做好質量檢查和複核。其複核記錄包括藥品的品名、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出庫日期,以及藥品送至門店的名稱和複核人員等專案。

以上覆核記錄按《規範》第四十五條的要求儲存。

《細則》第四十八條規定:藥品運輸時,應針對運送藥品的包裝條件及道路狀況,採取相應措施,防止藥品的破損和混淆。運送有溫度要求的藥品,途中應採取相應的保溫或冷藏措施。

問:藥品批發及零售連鎖企業對藥品銷售記錄應如何進行管理?

答:《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藥品批發企業應按規定建立藥品銷售記錄,記載藥品的品名、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購貨單位、銷售數量、銷售日期等項內容。銷售記錄應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3年。

問:藥品批發及零售連鎖企業對於售出藥品的不良反應情況,應做哪些工作?

答:《細則》第五十條規定:藥品批發和零售連鎖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的規定和企業相關制度,注意收集由本企業售出藥品的不良反應情況。發現不良反應情況,應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問:《細則》對藥品零售企業的質量管理機構有何規定?

答:《細則》第五十二條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按企業規模和管理需要設定質量管理機構,其職能與本細則第七條相同。小型零售售如果因經營規模較小而未能設定質量管理機構的,應設定質量管理人員,其工作可參照管理機構的職能進行。

問:《細則》對藥品零售企業及藥品零售連鎖門店質量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有何規定?

答:《細則》第五十四條規定:藥品零售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大中型企業應具有藥師(含藥師和中藥師)以上的技術職稱;小型企業應具有藥士(含藥士和中藥士)以上的技術職稱。

藥品零售連鎖門店應由具有藥士(含藥士和中藥士)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細則》第五十五條規定:藥品零售企業從事質量管理和藥品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具有藥師(含藥師和中藥師)以上技術職稱,或者具有中專(含)以上藥學或相關專業的學歷。

藥品零售企業從事藥品驗收工作的人員以及營業員應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為國中文化程度,須具有5年以上從事藥品經營工作的經歷。

《細則》第五十六條規定:藥品零售企業從事質量管理、藥品檢驗和驗收工作的人員以及營業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並經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崗位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從事質量管理和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在職在崗,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細則》第五十七條規定:藥品零售連鎖門店質量管理、驗收人員和營業員應符合本細則第五十五條和五十六條中的相關規定。

陽光工程培訓實施方案 篇5

為進一步推動部門間政務服務相互銜接,協同聯動,打破資訊孤島,變“群眾跑腿”為“資訊跑路”,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形勢和要求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積極探索創新,不斷改進政務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2個部門組織實施資訊惠民工程,取得初步成效。福建省建成了電子證照庫,推動了跨部門證件、證照、證明的互認共享,初步實現了基於公民身份號碼的“一號式”服務;廣州市的“一窗式”和佛山市的“一門式”服務改革,簡化群眾辦事環節,優化服務流程,提升了辦事效率;上海市、深圳市通過建設社群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和資料共享平臺,基本實現了政務服務事項的網上綜合受理和全程協同辦理。

但是也應看到,困擾基層群眾的“辦證多、辦事難”現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群眾重複提交辦事材料、往返跑腿,給群眾辦事創業帶來諸多不便。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服務型政府,亟需進一步加大力度總結和推廣試點區域的成功經驗,借鑑發達國家依託公民號、社會安全號等開展面向公民社保、醫療、養老、納稅、信用等“一號”管理服務的經驗,加快推進部門間資訊共享和業務協同,簡化群眾辦事環節、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暢通政務服務渠道,著力構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

二、總體思路

(一)基本原則。

1.問題導向,創新服務。以解決群眾辦事過程中“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為核心,運用網際網路、大資料等手段,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增強政務服務的主動性、精準性、便捷性,提高群眾辦事的滿意度。

2.資訊共享,優化流程。充分利用已有設施資源,推動平臺資源整合和多方利用,避免分散建設、重複投資。加強政務資訊資源跨部門、跨層級互通和協同共享,發揮資訊共享支撐多部門協同服務的作用,簡化優化群眾辦事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3.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充分調動地方人民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援,促進各層級、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和業務聯動,強化制度銜接,構建跨部門、跨層級一體化的聯合推進機制。

4.試點先行,加快推廣。充分結合正在實施的資訊惠民工程以及不同區域的資訊化發展基礎,選擇條件成熟的區域和領域先行先試,完善標準體系和政策制度,分階段分步驟實施,確保總體工作有序推進。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兩年左右時間,在試點地區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目標,服務流程顯著優化,服務模式更加多元,服務渠道更為暢通,群眾辦事滿意度顯著提升。

——“一號”申請。充分發揮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程式碼作用,以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唯一標識,建成電子證照庫,實現群眾辦事“一號”申請,避免重複提交辦事材料、證明和證件等。

——“一窗”受理。整合構建綜合政務服務視窗,建立統一的資料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受理,就近能辦、同城通辦、異地可辦。

——“一網”通辦。建成網上統一身份認證體系,推進群眾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多點互聯”,實現多渠道服務的“一網”通辦,大幅提高政務服務的便捷性。

三、主要任務

(一)“一號”申請,簡化優化群眾辦事流程。

依託統一的資料共享交換平臺,以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唯一標識,構建電子證照庫,實現涉及政務服務事項的證件資料、相關證明資訊等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互認共享。在群眾辦事過程中,通過公民身份號碼,直接查詢所需的電子證照和相關資訊,作為群眾辦事的依據,避免重複提交,實現以“一號”為標識,為居民“記錄一生,管理一生,服務一生”的目標。

1.建立居民電子證照目錄。結合編制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工作,全面梳理涉及群眾辦事的政務服務事項,逐項梳理基本流程和辦事依據,簡化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推行群眾辦事相關證件、證照、證明等電子化,形成居民個人電子證照目錄。

2.建設電子證照庫。按照分散集中相結合原則,以電子證照目錄為基礎,啟動電子證照庫建設,在城區、街道、社群統一應用,並逐步向農村延伸,實現基礎證照資訊的多元採集、互通共享、多方利用。推進位制證系統、業務辦理系統與電子證照庫對接聯通,做到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同步簽發。以電子證照庫支撐各部門辦事過程中相關資訊“一次生成、多方複用,一庫管理、互認共享”。

3.建立跨區域電子證照互認共享機制。為方便群眾跨區域業務辦理,依託統一的資料共享交換平臺,推進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電子證照互認共享,逐步實現在全國範圍內異地業務辦理。

4.研究制定電子證照法規與相關標準。積極開展電子證照相關政策的研究和試點工作,為制定電子證照相關法規和政策提供實踐依據。健全完善電子證照關鍵技術標準和跨地區互認共享標準,推動相關標準在資訊惠民國家試點城市及所在省(區、市)的實施應用。

(二)“一窗”受理,改革創新政務服務模式。

前端整合構建綜合政務服務視窗和統一的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後端建設完善統一的分層管理的資料共享交換平臺體系,推動涉及政務服務事項的資訊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互通共享、校驗核對,建立高效便民的新型“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體系,推進網上網下一體化管理,實現“一視窗受理、一平臺共享、一站式服務”。

1.建立政務服務事項優化管理機制。按照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全面梳理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對延伸到基層特別是鄉鎮(街道)、村(社群)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統一規範,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探索建立涉及多部門的政務服務事項協同辦理機制。

2.升級政務服務大廳功能,整合構建綜合服務視窗。加快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和城鄉社群綜合服務機構功能升級,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分級進駐,採取“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實現一站式服務。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促進政務服務規範化、標準化、便捷化。

3.整合構建統一的資料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資訊系統。統籌整合建設覆蓋全國的資料共享交換平臺體系,統一管理政務資訊資源目錄,實現與人口、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社會信用等基礎資訊庫和業務資訊庫的聯通,逐步推進各級共享交換平臺對接,支撐政務資訊資源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互通和協同共享。

依託統一的資料共享交換平臺及社群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等已有資訊平臺,構建統一的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完成與各部門業務系統對接,實現相關審批資料、結果同步推送和業務協同辦理。推進與電子監察系統對接,確保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審批辦理的流程、結果資訊即時可查可用,做到辦事過程公開,方便群眾監督。

4.構建網上網下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圍繞便民服務,通過綜合政務服務視窗和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實現對各級政務服務事項從受理、審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監督管理,促進政務服務規範運作。拓展自助服務、社群代辦、郵政快遞等服務渠道,構建跨區域、跨層級、網上網下一體化的政務服務體系。

(三)“一網”通辦,暢通政務服務方式渠道。

以建設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為抓手,逐步構建多渠道多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便民服務“一張網”,實現群眾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多點互聯、“一網”通辦。運用“網際網路+”思維和大資料手段,做好政務服務個性化精準推送,為公眾提供多渠道、無差別、全業務、全過程的便捷服務。

1.構建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結合實名制,探索運用生物特徵及網路身份識別等技術,聯通整合實體政務服務大廳、政府網站、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不同渠道的使用者認證,形成基於公民身份號碼的線上線下互認的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實現群眾辦事多渠道的一次認證、多點互聯、無縫切換。

2.構建便民服務“一張網”。梳理整合教育、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群服務、婚姻登記、殯葬服務、社會工作、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住房保障、住房公積金、公共安全等民生服務領域的網上服務資源,藉助統一身份認證體系,聯通各個網上辦事渠道,構建便民服務“一張網”。結合不同接入渠道和受眾特點,優化服務介面,提升服務渠道的便捷性和辦事效率。

3.以大資料創新網路服務模式。有效整合“一張網”中的群眾行為資料、電子證照庫、資料共享交換平臺數據庫等資源,形成為群眾服務的大資料資源體系。運用大資料技術,開展跨領域、跨渠道的綜合分析,瞭解政務服務需求,不斷優化資源配置,豐富服務內容,做好個性化精準推送服務,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有效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和效率。

四、實施步驟

以覆蓋各省(區、市)的80個資訊惠民國家試點城市為試點單位,按照“兩年兩步走”的思路,統籌設計、穩步推進。

20xx年,各試點城市開展證照梳理、電子證照庫建設及相關標準體系建立等工作,研究形成與現有系統銜接過渡機制;基本建成電子證照庫,完成與制證系統和業務系統的對接,實現電子證照和紙質證照同步簽發;建成統一的綜合政務服務視窗、資料共享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完成自有政務服務流程的梳理、簡化和標準化,形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建成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實現政務服務多渠道的統一認證。在試點城市內部基本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

20xx年,跨省電子證照流轉交換與網上身份認證體系全面投入應用,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基本建成資料共享交換平臺、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和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體系。基於資訊資源互通共享,初步實現各試點城市間政務服務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基本公共服務事項80%以上可在網上辦理。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相關部門要認真總結試點工作,完善“一號一窗一網”服務模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逐步向全國推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積極指導、支援試點實施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政務資訊資源共享管理制度,推進統一的資料共享交換平臺建設。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要加強對有關業務管理模式創新、業務流程優化、強化社群應用等方面的業務指導,加大政策支援。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要研究加快推進“多號合一”資訊共享,並適時推動“多卡合一”改革工作。促進大資料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統籌推動跨地區、跨部門資訊共享。

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把試點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確工作步驟,認真研究部署,統籌做好政務服務目錄梳理與流程優化、跨部門資訊共享與業務協同、“多號合一”改革等工作。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省市兩級共享交換平臺對接、跨地市電子證照互認共享等工作,確保“一號一窗一網”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二)創新體制機制,健全標準規範。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對現行管理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中與“一號一窗一網”服務模式不相適應的規定進行修改,加快推動制定電子證照、資料共享、網上身份認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抓緊出臺資訊資源共享管理辦法,制定完善資訊資源目錄體系規範、資料共享交換等相關配套標準,開展網上辦事、諮詢服務流程和標準研究,加快推動“一號一窗一網”的改革與應用。要切實從群眾利益出發,積極利用政府網站、移動客戶端等渠道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溯源、可核查。國家標準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和試點城市,制定電子證照資料格式、跨區域互通技術規範。

(三)加大財政支援,倡導政企合作。國務院有關部門繼續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對“一號一窗一網”相關重點工程給予必要支援。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支援力度,結合財力情況及“一號一窗一網”建設進度,通過本級財政對人員配備、資訊化建設、日常運維等必要經費予以合理安排。引導市場主體行為,引入社會力量,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政企合作等新模式,合理開放利用資料資源。

(四)完善考核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建立健全效能評估和監督考核制度,開展績效評估考核指標體系研究,以惠民效果和群眾反響來檢驗考核資訊惠民工作。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提高“一號一窗一網”工作的社會認知度、認可度。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受理、處理和反饋制度,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迴應社會關切。

(五)加強資訊保安,保護公民隱私。落實國家資訊保安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資料安全管理,完善資訊共享、業務協同的身份認證和授權管理機制,強化“一號一窗一網”資訊化支撐的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採取必要的管理和技術手段,切實保護國家資訊保安及公民個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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