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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精選13篇)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精選13篇)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1

在每年發生的中國小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農村中國小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中國小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歷年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國小生(幼兒園)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為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學校以班為單位與各位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學校和家長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精選13篇)

一、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下課休息時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在下課期間外出校園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鎮政府)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四、學生在我校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本責任書由家長和學校各存壹份。

年級班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初級中學

20xx年5月26日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學生溺水事故頻發,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杜絕溺水事故的發生,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的防溺水安全簽訂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大力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在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不聽,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有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雲縣後箐中學

20xx年8月31日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裡,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絡。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絡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區×××學校(蓋章)

三年級二班學生:×××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4

尊敬的學生家長: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部署安排,X年國慶節假期定於9月30日——10月7日,10月8日開學。假期中,我們把孩子完全交給你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敬請各位家長在暑假期間督促、教育好子女遵紀守法,注意安全,使學生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長,確保萬無一失。現提醒家長教育孩子注意以下幾點:

1、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遊玩,不準在水邊戲水、捉魚、划船等。

2、不準騎自行車上路,禁止駕駛機動車輛,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準乘坐“三無”車輛。

3、不準玩火、不準私自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4、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嚴禁未成年人蔘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擺闊氣亂花錢。

5、嚴禁國小生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6、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未經家長同意,學生不準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擔負著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在假期中確保學生安全,讓您的孩子,我們的學生從小成為文明、守紀的好公民。

本責任書有效期自X年9月30日起至X年10月7日止。

X年XX月XX日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5

一、學生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二、家長接送子女在道路上走路時要靠右邊走;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不要闖紅燈;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在機動車道內左穿右插、逆向行駛、競技行駛。

三、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四、嚴禁搭乘無證順路車、超載車。

五、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六、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永安洲鎮初級中學

20xx年9月19日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6

甲方:遂川縣泉江國小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國小生年齡小,是非辨別能力差,無論在學業還是身心健康方面的發展都需要家校之間的密切配合,以達到教育的最優化,讓學生更好地健康成長和成才。本著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讓他們個個成仁成才的出發點,學校特與在校外託管中心(班)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儘可能地為全體師生營造優良的教學氛圍,優化學校的育人環境。

二、甲方不主張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託管在外,強烈反對乙方把孩子託管在衛生、安全、教育環境不達標的託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確實因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監護人放在校外託管的,請務必實地察看此託管中心的辦學環境,確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監護人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學習。實地察看包括周邊環境、從事人員的健康證、消防部門頒發的消防合格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許可證和執教人員的教師資格證。

四、乙方要到甲方瞭解學生上學和放學的作息時間,以便乙方與託管中心簽訂相關託管協議。甲方早上7:30開校門,中午開校門時間冬春季節為1:50,夏秋季節為2:10;上午放學時間是11:40。下午放學時間分冬春季節和夏秋兩個季節不同,冬春季節為下午4:40,夏秋季節為下午:5:00。一年級和二年級學生上午放學時間為11:20,下午冬春季節為3:30,夏秋季節為下午:3:50(星期四下午一、二年級學生也需要上三節課,這天一、二年級學生的放學時刻是冬春季節為4:20,夏秋季節為下午:4:40)。甲方未開校門期間不允許學生到校,更不允許學生在校門口聚集、擁堵,請乙方必須把你的孩子或被監護人的相關作息時間告訴託管中心(班)的工作人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時間,以防止學生進遊戲廳或網咖。學校每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夏秋季節作息時間表,10月1日長假後執行冬春季節作息時間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託管在外,託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與學校無關,請乙方務必與相關從業人員簽訂託管安全協議,確保自己的孩子或監護人的安全。

六、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學生脫離託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請各自遵照執行。

甲方(簽字或蓋章):遂川縣泉江國小

乙方(簽字):

年級 班 同學的家長(或監護人)

20xx年9月 日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家長,您好!為了孩子安全,保證孩子在南極星籃球訓練營度過一個平安、有意義的假期,我們需要共同攜手加強對孩子的監督和管理。我們特簽訂暑期安全責任書。責任期限:籃球訓練期間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增強訓練營學生安全意識,規範訓練營的教學活動,保障學生的合法利益,特制訂此安全責任須知。

1、學生應認真閱讀此安全責任須知並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身體情況,選擇、參與訓練營課程。

2、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哮喘、心肌炎、氣胸、氣管炎、支氣管炎、嚴重的低血糖低血壓等心肺方面、呼吸系統方面疾病或不適宜進行較劇烈活動的學生,不得參加訓練營活動。

3、學生故意隱瞞健康狀況或不顧醫生或教師建議而執意選擇參與訓練營的,應自己承擔運動對其健康造成的影響及後果。

4、學生參與訓練營活動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穿輕便運動鞋、著運動服。

(2)聽從教師安排與要求,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嚴禁嬉鬧爭鬥等和具有危險性的行為。

(3)按訓練營課堂常規要求應充分做好準備活動,使身體各個關節都充分活動開。

(4)遵守運動場地及器材設施使用制度,嚴禁違規使用場地器材。

(5)嚴禁做與訓練營無關的其他練習。

(6)學生上課前,若感覺身體不適,不能參加活動,可向任課教師提出隨班見習申請;在活動中,若感覺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練習,舉手示意,以便及時處理。

(7)學生在上訓練課前,必須吃早點(易消化食物為宜)。

(8)請家長準時接孩子送到場地,並於訓練結束準時接回,注意路上安全。

5、學生若無視課堂紀律,違反以上安全管理條例,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傷害,將由學生自己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南極星籃球訓練營組委會

20xx年6月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了提高我班學生學習成績,經學生自願申請,家長和學校一致同意,擬定從年秋期起,每週週一至週五下午,新增一節無償的課外輔導課,時間從15:30:——16:10。科目分別設定為英語、歷史、物理、化學、語文和數學(週一兩科)。為確保學生在此期間的人身安全,現結合實際情況,明確責任劃分,特制訂此安全責任書:

1、家長、學生和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

2、學生在學校補課期間應遵守紀律,服從任課教師管理,如有違紀,取消被輔導資格。

3、輔導老師每次集中放學並清點學生人數;家長儘可能接學生回家,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獨自回家的學生不準乘坐超員、非載人車輛和騎摩托車回家,更不能與社會人員接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4、學生在輔導結束後應及時回家,家長如果發現孩子未按時到家,應立即尋找並第一時間與班主任聯絡。否則,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5、學生應嚴格遵守各種安全制度,如有違反規定造成的其他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6、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特別宣告:此次活動為教師義務給學生輔導,不收任何費用。

責任人:_

日期:_年_月_日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保證留校學生安全度過假期,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進出校園、宿舍須攜帶出入證和學生證或身份證以備檢查,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嚴禁進入異性宿舍。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

三、不在宿舍內藏匿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具,不使用其它爐具在宿舍做飯、燒水和私自接拉電源,不在樓內燃放煙花爆竹和焚燒物品。

四、妥善保管好個人的貴重物品、現金、存摺,不隨手亂放,以防丟失。

五、嚴格遵守假期公寓作息時間,不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遵守門禁制度。

六、大宗物品出門必須在值班室憑本人出入證登記,否則不能帶出。

七、離開宿舍自覺關水、關燈,電腦、充電器要斷開電源,關窗鎖門;在宿舍不得敞門睡覺。

八、不參與賭博、打架鬥毆等違法違紀活動。

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蕪湖或不在學校居住主動向輔導員老師請假並說明去向,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返校後須及時銷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期間,有違反學生公寓住宿規定,經批評教育不聽勸阻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凡留校住宿學生須自覺履行安全責任書要求的事項,主動承擔安全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對於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存學院,一份本人持有。

學院(章):

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10

夏季,氣溫炎熱,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暑假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園後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672),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並且時刻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要全部承擔學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責任。

九、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後,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級 班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xx中學國中部

20xx.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11

學校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大。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部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學校與你簽訂本責任書。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的工作安全負責,依法實施各項安全措施,具體職責如下:

1、班主任應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給學生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督促學生認真遵守《學校安全守則》。

2、班主任放學後應及時督促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離校,按時回家。學生未離校前,班主任不能提前離校。班主任應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路上安全,杜絕國小生騎車上學。

3、 班主任應教育學生在課間文明休息,不準追逐打鬧,在教室內進行任何的體育活動。

4、 經常巡視檢視教室電器、門窗等,發現有一切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學生行為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制止和教育。

5、班主任應教育學生不準帶任何管制刀具、火源到校,發現帶有管制刀具、火源的應立即收繳,情節嚴重的應及時制止和教育並及時通知家長。

6、 班級中出現偶發事件、突發生病應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並及時送到醫院就醫。

7、 教育學生不私自修理燈管、電氣裝置,以免觸電。

8、 學生未按時到校,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瞭解學生情況。出現學生出走、打架等突發安全事件,班主任應及時報告學校,並一起進行妥善處理。

9、 班主任若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先上報學校同意後,制定好安全措施,方能外出。

10、 學生進行大掃除時,班主任應到現場指揮,督促學生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11、 教育學生在體育運動時聽從指揮、注意安全、遵守運動規則。

12、班主任要認真參加學校安全值班,切實旅行職責。

13、 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不得歧視學生,不得諷刺挖苦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停學生的課,以免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

14、 弱班級學生出現安全事件,班主任、相關教師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疏導、安排救治,處理相關事宜。若因班主任教育不當或管理不力、處理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在上班時間出現安全事故、偶發事件,而班主任不到現場及時處理的,按班主任失職處理,並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以上各條,作為學校對班主任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考核依據。如因班主任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和追究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校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蓋章)

――――年級 班主任簽字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12

暑假將至,為了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度過一個健康、平安、和諧的假期,特制定《第二中學暑假安全責任書》,望同學們認真遵守、監護人切實教育監督。

1、禁止駕駛機動車輛;走路不闖紅燈,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或結伴到河流、池塘、水庫、水渠、大井等危險地方玩耍、游泳,不得在水邊戲水、划船、釣魚等,以防溺水。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樓房欄杆,不得翻越圍檣。

5、不準攜帶火種,嚴禁在家中私自點蠟燭、點蚊香,不得私自外出遊玩,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私接電源。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9、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1、不準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高溫天氣要採取降溫措施,防止中暑。

12、加強自我防護意識,不與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資訊透露給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給的食品,不讓外人進入家中,不與社會閒散人員或者不三不四的人來往,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不攜帶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

13、不準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任何同學在暑假期間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4、玩耍時不做有危險性的動作,不起鬨,不追逐打鬧或搞惡作劇,不在狹窄人多的地方急速奔跑,不持有管制刀具類凶器,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

15、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要妥善解決。嚴禁採用不當手段,如採用毆打、謾罵等方式解決問題,更不得勾結社會青年滋事。

家長要在假期期間嚴格履行監護人的職責,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確保孩子的安全。同時還要提醒、幫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學習,要求孩子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

孩子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請家長一定要高度重視,確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嚴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惡性事件的發生。教育子女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做文明守紀的中學生。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級_____班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中學

教育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農村中國小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學校、學生家長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責任:

1、學校保證按教育部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做到教材、教師、課時三落實,讓學生了解交通規則等基本安全常識。

2、學校必須定期召開安全教育形勢報告會,有條件的學校要聘請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報告,培養學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學校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立《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欄。

4、學校定期召開學生家長會議,讓學生家長及時掌握上級關於學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勢、新要求。

5、學校教育學生堅決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要搭乘其他農用車輛。

6、學校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接送學生。

7、學校檢查人員發現非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二、學生家長的責任:

1、家長必須制止自己未滿12週歲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家長要對未滿12週歲的孩子上學、下學全程負責。

2、家長教育並保證自己的孩子上學、下學認真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不違章違規。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緊密配合,堅決執行學校制定的關於學生乘車安全等有關規定。保證孩子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車輛。

3.家長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

4.家長私自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孩子,如在途中發生意外傷亡事故或其他群體性安全事件,學校和教師不負任何責任,由家長全部負責。

5、家長髮現有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或超員現象,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6、家長在為孩子選擇乘坐車輛時,一定要幫助孩子識別車輛的合法性,凡承擔接送學生任務的車輛都應具有交通部門簽發的營運合格證,並有行駛證,年檢合格證,車牌營運標識等。凡不具備上述條件的都將視為非法車輛,家長要注意識別、叮囑孩子堅決不乘此類黑車。

7、對於專門乘坐接送學生的車輛的,家長應與車主簽訂有關協議,並教育孩子不乘坐擁擠車,不乘坐超速車,同時注意遵守乘車協議,在過程中不要隨意技術打鬧,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車。

8、凡因乘坐不合格車輛造成學生傷亡的,後果由學生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該經常性地詢問孩子上下學的安全情況等,並及時解決困難。

三、學校校長、學生家長雙方對以上責任無異議後,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二份。

學校(公章)

校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20xx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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