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展覽業務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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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雙方互助宣傳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 甲方免費將其為乙方製作的展會logo(88*31)連結放在甲方網站的“展會資訊”頻道主頁面,進行主要宣傳,吸引客戶進行瀏覽。
2、 甲方免費把乙方的展會相關詳細資訊加入甲方網站的展會資訊頻道中的“展覽,會議”欄目。
3、 甲方免費把乙方的展會資訊(包括展會名稱、時間、地點以及組委會聯絡方式)以文字的形式刊登在《xxx·網路快遞》雜誌“展會專輯”版面中,同時將《xxxx》雜誌免費郵寄給甲方所有在冊會員單位和相關焊接行業單位,以更大範圍為乙方做宣傳。
4、 甲方免費把乙方展會的相關動態資訊釋出在甲方網站“行業資訊”欄目,資料由乙方以電子文件的形式發到甲方指定的郵箱。
5、 甲方免費把乙方的門票邀請函等印刷品通過技術處理後釋出在甲方網站“行業資訊”欄目,印刷品資料由乙方寄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6、 甲方免費把乙方的展會資訊,包括參展邀請函、參觀邀請函、論壇邀請函、展會通知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甲方會員進行發放,推薦。
7、 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乙方的品牌和形象從事與協議無關或有損乙方聲譽的業務,並不得單方面釋出未經乙方授權的宣傳廣告資料。
8、 甲方在接到客戶對乙方展覽會諮詢資訊後,應耐心解答,並及時將其反饋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免費為甲方在展覽會會刊上寫上“網站協辦(支援)單位:xxx網()”字樣。
2、 乙方免費為甲方在展覽會會刊上寫上“媒體協辦(支援)單位:《xxx·網路快遞》雜誌”字樣。
3、 乙方在其所有宣傳資料、門票、請柬中寫上“網站協辦(支援)單位:xxx網()”字樣。(點選檢視樣式)
4、 乙方在其所有宣傳資料、門票、請柬中寫上“媒體協辦(支援)單位:《xxx·網路快遞》雜誌”字樣。
5、 乙方免費給甲方提供展覽會會刊內版尺度為210×285mm彩頁廣告,用於甲方網站宣傳,資料由乙方到甲方網站指定位置下載。
6、 乙方免費給甲方提供展覽會會刊內版尺度為210×285mm彩頁廣告,用於《xxx·網路快遞》雜誌宣傳,資料由乙方到甲方網站指定位置下載。
7、乙方免費給甲方提供展覽會會刊內版企業文字介紹一頁,資料由乙方到甲方網站指定位置下載。
8、 乙方必須在展會結束後七天內將免費贈送給甲方的展會會刊2本郵寄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9、 如展覽期間甲方能親臨會場參與展會,乙方應安排一個標準展臺用於甲方在展會期間進行一些與網站業務相關的工作。
10、 如展覽期間乙方需要甲方派記者前往現場報道,則乙方承擔甲方記者前往的相關旅差吃住等費用。
11、 乙方有義務保護甲方的品牌和形象,不得利用甲方的品牌和形象從事與協議無關或有損甲方聲譽的業務,並不得單方面釋出未經甲方授權的宣傳廣告資料。
第三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最後一個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不可抗力
對於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戰爭、政策等)引起的失誤或延誤,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向非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
1、關於本協議的解釋,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等與本協議有關事宜,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以及國家有關的法令法規。
2、本協議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具體仲裁事項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編:郵編:
e-mail:e-mail: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蓋章: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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