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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精選17篇)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精選17篇)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1

在(甲方)維護社會秩序主要靠法律還是(乙方)維護社會秩序主要靠道德的論辯比賽中,雙方展開了這樣一段論辯: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精選17篇)

乙方:我方認為社會秩序的維護主要靠道德,因為道德作為行為規範和價值評判的總和,支配著人們最基本的觀念和立場,從而也支配了人類最基本的行為。如果沒有道德的約束,法制再嚴,法律再健全,社會也會陷於混亂。道德直面每個人的內心,訴求人的良知,因此是維護社會秩序最本質的動力。

甲方:我想請教對方辯友一個問題,一天您回家,發現家裡被“樑上君子”光顧了,丟了很多貴重的東西,請問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呢?

乙方:我當然是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向公安部門報警了。

甲方:那麼,請問對方辯友,您為什麼不坐下來等著那個小偷良心發現,受到自己道德的約束,主動送回偷盜的東西呢?(笑聲、掌聲)偷盜行為破壞社會秩序,報警就是依靠法律了,所以您的做法恰好驗證了我方的觀點,謝謝!(掌聲)

在這一回合的論辯中,甲方就使用了“圍魏救趙”的論辯術。當乙方闡明自己的觀點時,甲方沒有直接辯駁,而是提出問題,問對方如果發現家裡被盜,第一反應是什麼,這一問是“圍魏”。對方按照常規思維回答“報警”,甲方立即指出,按照對方的觀點,應該是坐下來等待小偷良心發現,而報警的做法實際上是驗證了“維護社會秩序主要靠法律”的觀點,這一擊則是“救趙”,從而獲得論辯的勝利。

“圍魏救趙”的論辯術,其關鍵在於先隱藏或擱置自己要達到的論辯目標,向另一個目標展開攻擊,誘使對方接招應對,露出破綻,然後再對其破綻展開攻擊,最終使對方低頭認輸。有興趣的朋友,不妨一試!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2

律師張豐接手了一個案子:蔡某多次盜竊電動車,一次,在他騎贓車逛街時被失主發現,將其告上法庭,但蔡某卻堅持說電動車是自己購買的二手車。法院經過對案情的瞭解,發現蔡某所說的購買時間與事實不符。張豐想,如果直接予以揭露,蔡某可能會辯解是記憶錯誤,這樣就無法認定他是盜竊,至多是購買贓物。為揭開蔡某的面紗,張豐和蔡某在法庭上展開了辯論——

張豐:原告控告你所騎的電動車是盜竊他的,你是否承認?

蔡某:不可能!這車是我購買的,只是口頭交易,沒有發票。

張豐:你是什麼時候從什麼人手裡購買的?

蔡某:三個月前,人我不認識。

張豐:你對購車時間確定嗎?

蔡某:確定,大約三個月前。

張豐:為什麼這麼確定?

蔡某:因為3月13日是我姑姑的生日,我買電動車就是為了去城裡給姑姑過生日方便。電動車就是在姑姑生日前兩天買的,所以記得清楚。

張豐:但請你看看,這是這輛電動車的銷售發票,原告是4月23日才購買的新車,你怎麼可能3月11日就買了呢?

蔡某:啊?這­……

蔡某在鐵證面前,不能自圓其說,只好乖乖承認了盜竊的罪行。

在這場法庭論辯中,律師張豐詢問確定蔡某的“購車時間”是“圍魏”,而用發票證明其所說是謊言,車是盜竊所得是“救趙”。這樣一來,蔡某為救“購車時間”之急,忽略了偷車的真正時間,情急之下露出破綻,只得承認了盜竊的罪行。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3

把握四辯優勢,觀察場上動態

作為最後一個發言的辯手,從理論而言,留給他觀察場上形勢的時間也就是最多的。這是四辯的客觀優勢。但是,倘若不具備良好的大局觀,沒有能力對全場比賽或者至少對本方的表現有一個透徹明白的瞭解,也就無從發揮這樣的優勢。大局觀從何而來?訓練的時候,教練可能能夠從一些歸納比賽的技巧方面給你一些提高,但這種技巧型的歸納很多時候卻並不能夠達到很好的效果。在瞬息萬變的場上形勢中,要能夠把握住最關鍵的戰場糾葛,最要害的對方弱點,最明顯的我方漏洞,很可能需要依靠一種超然物外的視點和跳出來的思維體系。而這種視點和思維的培養不是一段時間的訓練就可以達到的。可能更需要你在生活中,對人,對事物都持著這樣一種尺度去衡量,然後把這種尺度內化以後,就成為你真正大局觀的源泉。換言之,也許只有你在生活本身中已經習慣於把一棵樹和整個森林聯絡起來,你才能夠在辯論中自然的把對手的一句話和整個辨題的關係有一個自然而迅速的剖析。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4

幾位裝修工人為了多趕點活,晚上十一點了還在加班加點。樓下的住戶受不住,跑了上去: 喲,幾位大哥,還在幹活呢,也不休息? 這幾位一看就知道他來幹什麼的,有位工人故意抱怨道: 我們掙錢不容易呀:房東挑三揀四,工頭說長道短,頭上祖宗太多呀。要是沒人限制,我們可就能多幹點活,多掙點錢,早就能過上小康生活。

住戶聽懂了他的言外之意,於是笑著說: 誰說不是,沒人限制多好。像我們單位就不錯,辦公室裡有5張床。白天,大家一上班,5個漢子齊刷刷躺下,美美地睡上一覺,呼嚕聲一片,也沒人管。 這位工人聽後沒好氣地說: 大哥,原來你是拿我們尋開心來的。哪有你們這樣,晚上不睡白天跑單位睡的? 住戶一本正經地說: 怎麼沒有?要不是你們總喜歡加班加點,半夜了還在那工作,我們晚上能睡不著嗎?

這位工人頓時羞得滿臉通紅,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面對工人話中有話的抱怨,住戶沒有馬上與其爭論,而是先認可了他的說法,再用 單位同事白天睡覺 這一荒謬話,誘使工人反駁 哪有晚上不睡白天跑單位睡的 :已落入圈套,可那工人懵然不知還在那大言不慚,必須給予有力的回擊才能讓他幡然醒悟。最後,住戶通過反問,批評了他們 裝修擾民還大言不慚 的錯誤。以謬制謬的反擊,更顯對方觀點的荒唐;而反問句式的選擇,也增強了批駁的效果。有力的回擊讓那位工人啞口無言。

技巧四:魚兒入鉤,可能仍要垂死掙扎;野獸入阱,也許尚作困獸猶鬥。當對方落入我們圈套卻還不知醒悟,甚至還在大放厥詞時,我們最後還要給予一語點破的有力回擊。

綜上所述,釣魚不能讓魚察覺餌在鉤上,捕獸不能讓獸發現浮土下的陷阱,要想圈套有奇效,我們就得學會誘得巧妙、套得牢固、駁得有力 。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5

抗戰期間,一名東北軍連長要求手下的一名排長,將部隊裡的一頭豬送到家裡給父親作壽。排長對連長這種損公肥私的行為十分反感,便婉言拒絕。誰想到連長聽後大為惱火,煞有介事地訓道:你應該明白,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接受命令者對發出命令的人有權爭議,但對命令本身,卻沒有半句爭議權、緩期權。

排長見連長用命令來壓人,怔了一下,然後笑問道: 連長,你說得有道理,不過我可以提個問題嗎? 講吧! 假如在戰場上,有人命令我們向敵人繳槍投降,你看我們能不能執行這個命令? 當然不能執行。 是的,由此可見,軍人執行命令,絕對服從命令,首先是這命令必須代表國家利益,是和軍事行為有關的事情。對於上級那些錯誤的命令,下屬還是有爭議權,甚至否定權的。您剛才命令我們向您家裡送公家的東西,既違背國家利益,又和軍事行為無關,我不但不能盲目執行,還要表示堅決反對。 那位連長聽罷,頓時傻了眼,只得揮手作罷。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這是軍人必須遵循的準則。這名東北軍連長以此為由,強壓排長執行損公肥私的 任務 , 聽 似無可辯駁,實則強詞奪理。但作為下屬的排長,如果直接拒絕,會招惹到不必要的麻煩。聰明的排長於是使用了巧設條件的論辯方法,通過向連長髮問,借連長之口,為這一準則設定了使用條件 代表國家利益,是和軍事行為有關的事情 ,將連長損公肥私的行為排除在外,最終駁回了連長的不合理要求。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6

庭審辯論時間是十分寶貴的。當相互辯論接近尾聲時,律師作為辯論一方必須具有控制收場的能力。通常做法是:

1.提出問題。以提出問題為結尾,進一步深化自己的辯論主題,讓審判人員去甄別和思考。

2.概括主題。用簡潔明瞭的語氣將自己辯論的全部內容概括成幾句話,易加深審判人員對自方辯論觀點的印象。

3.提出要求。當對方在整個辯論中已受到了辯論的影響,此時提出合理的要求,對方容易接受,也易為法庭認可,以促成雙方和解結案。

當然,在法庭辯論最後階段,如發現對方糾纏不休、死不認賬等情況,律師作為一方辯者還應掌握善於拒絕無味辯論的技巧。所謂拒絕無味的辯論,一是不重複說;二是當對方抓住一些無礙案件處理的枝節問題不放時,則應採取“對這個問題不予辯論”或“發言到此結束”的辦法。這種近似於沉默不辯,不僅在一定時機和法庭上有著巨大的震動力,而且在辯論技巧上嘎然而止,乾脆有力,聽上去似乎退了一步,實質上卻是進了兩步。

庭審辯論技巧,不僅是一門口才辯論藝術,更是律師參與訴訟活動的基本技能之一。人們在訴訟活動中期望能請到一位高明的律師作為自己的代理人,律師的辯論技巧應成為其高明之處的一個重要表現。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7

文竹隨著一個旅遊團到韓國旅遊。但是韓國崔導遊總是將他們領到免稅商店去,動員他們購物,文竹他們發現,這些商品,一點也不便宜,所以大多數人都只看不買。

幾次三番後,崔導很不高興地對他們說:“你們如果真的喜愛韓國、尊重韓國的話,就應多買韓國貨回去送給朋友,如果只看不買,喜愛韓國又何從說起呢?”

文竹立刻反駁道:“崔導,話不是這麼說!我們國家領導人來訪問,學術團體來學術交流,運動員來友好比賽,難道不算是喜愛韓國嗎?我作為外國人,來到陌生的國度瞭解這個國家的歷史,感受這個國家的文化,體驗這個國家的風俗人情,這才是喜愛吧!購物,只是喜愛這個國家的商品,是淺層次的喜愛。我們是從深層次喜愛。再說,如果你隨時隨地都慫恿我們購物,我們的朋友怎麼敢再到韓國來旅遊呢?”

文竹的一席話,說得這位導遊連連稱是,再也不敢慫恿遊客購物了。

[解析]:文竹先用例證反駁法,列舉國家領導人的訪問、學術交流等事例,否定了只有多購物才是喜愛韓國這一謬論。然後,老樹新花,從新的角度靈活地解析學術交流、解韓國曆史、認識韓國文化、體驗韓國風俗人情等才是深層次喜愛韓國的表現。從而使論證更有深度,反駁也更有強度!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8

中散大夫嵇康對趙景真說:“你的眼睛黑白分明,有大將軍白起那樣的風度。遺憾的是眼睛狹小了些。”

趙景真說:“一尺長的表尺就能審定渾天儀的度數,一寸長的竹管就能測量出樂音的高低。何必在乎大不大呢?你只問見識怎麼樣就行了。”

[解析]:嵇康說趙景真眼睛黑白分明,是表面的奉承話,他的真實意圖是說對方眼睛很小,譏諷對方視野狹窄、目光短淺。趙景真是聰明人,聽出了對方的弦外之音。但他如果直接反駁,說眼小的好處,那就太直露了。趙景真於是用例證反駁法,用“表尺”“竹管”來回答對方:大有大的盲區,小有小的精明,再另闢蹊徑,提出對方應該注意的是別人的見識如何,巧妙地回擊了對方。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9

有位民政局退休局長,家人想競爭某單位的領導崗位,而負責這場公開招聘恰好是他昔日的下屬。這天,他找到下屬,希望對方能幫幫忙。下屬一向正直,但考慮對方是自己的老領導,直言相拒必定破壞彼此的感情,於是說: 我現在能夠走上領導崗位,多虧您當年的教育和提攜。 老局長謙虛地說: 哪裡,你有能力,有魄力,應當的。

下屬接著說: 我的成長離不開您的教育呀。記得您當年在民政局工作時,總不忘告誡我們 如果不把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還叫什麼民政幹部呢 ?特別是那次水災,在暴雨中您不顧危險,親臨第一線,至今都讓我難忘。 老局長高興地說: 我們當幹部的不為老百姓著想,老百姓會戳我們脊樑骨的。在其位,要謀其政嘛。

下屬贊同地說: 是啊,一直以來我都牢記您當年的告誡,不管在哪裡工作,我都會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公平做事、公正待人,就是希望不被老百姓戳脊梁骨呀!

老局長只好點頭稱是,原本設計好的說辭再也說不出口了。

囿於老領導的情面,身為負責人的下屬自然不便大擺道理。他以 謝恩 為話題,讓急於拉籠感情的領導和他聊起了往事,誘得巧。然後,再大談當年老領導的正直與負責是如何影響自己做人處事的態度,讓興奮的局長說出 不為老百姓著想,就會被百姓戳脊梁骨 ,不知不覺自戴枷鎖:這 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 可是自己剛說的,總不能馬上出爾反爾?牢固的圈套,束縛住他的手腳,使其張不開說情的口。

技巧一:魚鉤太小,上鉤的魚兒也會掙脫;陷阱太淺,掉下的野獸就會躍出。要想封實對方的口,讓他無法辯解,我們還要把圈套設好、設牢。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10

1、深入淺出,生動形象

法庭辯論是一場關於事實、法律和理論的爭論,常常會涉及到一些複雜、疑難的理論問題。同時,由於辯論的對手不同,有時候簡單的問題也會變得複雜化。在這種情況下,在有限的時間內能夠有針對性地使一個複雜的理論問題深入淺出,往往會收到明顯的效果。

2、把握主攻方向,切忌偏離主題

在法庭辯論時,還要注意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就是一定要把握住自己的思路和主攻方向,不要讓對方牽著走,以免誤入歧途而不能自拔。有時候,對方會有意識地避實就虛,轉移話題,然後攻其一點,不及其餘,達到改變辯論主題的目的,這時候一定要反應敏捷,切勿上當。

3、贏得法庭辯論的理論基礎和工作基礎

技巧歸技巧,它畢竟只是贏得法庭辯論的因素之一,而並不是贏得法庭辯論的基礎。那麼,贏得法庭辯論的基礎是什麼?首先,要有紮實的理論功底,你沒有理論功底,你就要犯錯誤,你再有技巧也沒用,只是譁眾取寵,只是嘴上功夫。其次,要有紮實的工作基礎,就是說要充分地調查取證。

4、法庭辯論中的應變能力

在法庭辯論中,常常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對於這情況如何應付?這確實是對律師應變能力的考驗。在法庭上,有些情況是不可能提前做好準備的,所以,應變能力對於律師來說非常重要。《三國演義》中孔明說郭嘉:“坐說立議,無人可及,臨機應變,百無一能。”就是說郭嘉沒有應變能力。可見,缺乏應變能力的只能做謀士,不適合做律師。

5、良好的心理素質是贏得法庭辯論的重要因素

心理素質方面包含的因素很多,就我個人的體會而言,最突出的一點就是自信。自信心可以使你保持一種良好的心理狀態,這樣你就能充分發揮你的應變水平,善於應付各種環境和場面。由於我國的司法環境並不盡如人意,所以,有些案子該輸的不一定輸,該贏的不一定贏,特別是當這種跡象在法庭上顯露出來的時候,就可能影響你的情緒。在這種情況下,自信心會幫助你解脫困境。

6、語言表達要注重方式

在法庭辯論中,還要注意語言本身的表達藝術,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讓人家聽得進,聽得懂,給人家留下反應和理解的餘地。大家都知道,語言的連貫性是很重要的,做律師的不能結結巴巴,張口結舌,要連貫地表達一種意思。但反過來切不要忘了另一條:要給人留下理解和琢磨的餘地。律師的口才在法庭上是需要充分表現的,但滔滔不絕、連珠炮似的發言並非是貫穿始終的惟一方式,這一點我的體會非常深。

7、辯論要抓住要害突出重點

抓住要害,突出重點,這不僅在法庭辯論中十分重要,在法庭調查和庭前準備中也同樣重要。有些比較複雜的案件,內容很多也很亂,這時候一定要抓住要害,突出重點,不宜面面俱到,避免沖淡了主題。有些案件很複雜,甚至涉及到十幾項、幾十項犯罪事實。這還不說,關鍵是有的案件涉及的證據內容及其它一些內容太多太亂,如果在有限的庭審時間內不能抓住要害,往往會被牽著鼻子走,陷入一種難以解脫的境地,不利於把重點問題說清楚。

8、說理也要講究策略

法庭辯論中,既要重說理又要講策略,在關鍵時刻要善於選擇最容易使人接受的理由和辯論方式。在辯論的時候我們可能有很多的道理,但是如何表達?選擇什麼樣的落腳點才會使對方易於接受?這一點非常重要。有時法庭辯論很激烈也很精彩,但水火不相容,雙方陷人僵局,又確有各自的道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僅僅是各執一詞,一味僵持下去,也並不見得總是上策。反過來,如果能夠不失時機地跳出圈外,找到一個有可能打破僵局的新的思路作為切人點,側面迂迴地發起新的攻勢,卻很可能取得成功。

9、善於抓住和利用矛盾

新刑訴法實施後,法庭調查質證中必然溶進辯論的內容,這時如何進行辯論,如何使辯論更有力度,這是個很值得研究、探討的問題。法庭調查中,主要是舉證和質證,事先一定要有一個舉證、質證的基本思路,在庭上則要不失時機地尋找對我方有利的線索和機會,一方面要善於發現對方舉證中的矛盾,另一方面一定要避免自相矛盾。有些情況下,在法庭調查中不宜過早地暴露自己的思路,以免使對方有所防備,使得一些重要證據無法核實。法庭調查當中這些技巧是很重要的,這不僅是在刑案的辯論中,在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也一樣,凡是涉及到法庭辯論的都有這樣的問題。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11

從前,有位叫拉比的伊斯蘭教徒與妻子去麥加朝聖,便把家裡值錢的東西,放進了一個鐵盒裡,在一棵樹下遞給好友恰魯,託他保管。半年後夫妻回來討要鐵盒,恰魯竟翻臉不認賬,於是兩人鬧到了法庭。法官說: 你們倆在樹下說話,旁證也沒有,那就請樹作證吧。 於是便派人去請樹。

等了好半天,法官不耐煩了: 樹大,難挖。你去幫幫忙吧。 恰魯飢餓難忍,不想動彈,他說: 樹小,主要路程太遠。 於是法官道: 只好再等一陣子了。我們先來看看這份錢財清單。嗯,金幣36,銀幣125 他隨口亂報,故意添加了許多財寶進去。恰魯忍不住插嘴道: 老爺,一隻小小的盒子,怎能裝得下這麼多?這下你該相信了吧:明擺是誣陷我呀!

法官哈哈大笑道: 我要的正是你這句話。你知道樹的大小和遠近,可見拉比在樹下將鐵盒交給你確有其事;你知道盒子的大小,說明你是見過這隻盒子的。現在你還想抵賴嗎? 恰魯羞愧不已,只好低頭認罪。

沒有旁證,自然空口無憑。面對一心抵賴的恰魯,法官想正面突破實屬不易。為了引對方上鉤,法官先和他耗起時間,待到恰魯飢餓難耐時讓他前去幫忙,誘使他說出 樹小、路遠 作推諉;然後煞有介事信口胡說,讓滿心歡喜的恰魯自以為抓住對方小辮子說出 盒小 的實情。巧妙地引誘,不知不覺把恰魯堅持的 不認賬 否定掉了,待到法官給他定罪時,已入彀中的他無法再作狡辯。

技巧三:魚餌對不上口味,魚兒就不會往鉤上咬;獵人驅趕的方向不對,野獸也不會徑奔陷阱。要想對方落入圈套,首先,我們引誘要巧妙。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12

週日,幾位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同學搞了個小型聚會。酒過三巡後,張森提議: 咱們老同學,雖在一個城市工作,但難得聚在一起,下午找個地方喝喝茶,晚上我請客,大家好好熱鬧一下,盡興而歸。

在民政局上班的楊昆聽後,為難地說: 我恐怕不行,我們局長讓我下午陪他下鄉慰問受災百姓。

張森撇撇嘴說: 做人可不能太唯唯諾諾。你呀,才能不凡,膽量不足。領導叫你幹啥,你就幹啥?今天可是星期天,就這麼害怕領導呀!

楊昆聽了,慢條斯理地反駁道: 你說的不錯。但是如果領導叫我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果慰問受災百姓不是我分內的工作,如果失信別人還能獲得理解的話,我完全沒必要唯唯諾諾。領導安排我慰問災區百姓是件好事;下鄉扶貧濟困是我的職責;我們和老百姓約好了今天去,不去就是失信。老同學你說說,假如為了原則、責任、誠信,我唯唯諾諾點有什麼不好?

張森聽後,笑著說道: 你啊,就是受累的命,還這麼多理由!好了,去吧!

張森批評楊昆 唯唯諾諾 ,是基於楊昆週日還要聽從領導安排這一事實。這一觀點看似正確,卻忽略了楊昆的職業特點和工作性質。可張森與楊昆是同學,並且此話的也是為了楊昆好,如果楊昆直接反駁,就會傷了同學間的情意。於是,楊昆在為自己辯護時,選擇了巧設條件法,為張森的觀點設定了三個條件 為了原則、責任、誠信 ,讓自己的 唯唯諾諾 在這些條件下變得合理起來,如此一來,既沒有全盤否定張森的話,又為自己的行為正了名。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13

辯論過程認真傾聽,做好總結

關於四辯提前就有自己作為總結的話,主要在辯論過程中根據他們的口誤及說法上的漏洞等等進行總結,其實你只要不緊張好好聽2、3辯是很重要的。四辯重在總結前面發言,闡述我們的觀點,揭發、反駁前面對手的漏洞和失誤以及觀點。這個問題基本上沒有什麼爭議,重在合適的度上,多了容易引起不良情緒,甚至生命危機,少了則表現自大自滿,稱為社會垃圾。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14

從前,有位叫拉比的伊斯蘭教徒與妻子去麥加朝聖,便把家裡值錢的東西,放進了一個鐵盒裡,在一棵樹下遞給好友恰魯,託他保管。半年後夫妻回來討要鐵盒,恰魯竟翻臉不認賬,於是兩人鬧到了法庭。法官說: 你們倆在樹下說話,旁證也沒有,那就請樹作證吧。 於是便派人去請樹。

等了好半天,法官不耐煩了: 樹大,難挖。你去幫幫忙吧。 恰魯飢餓難忍,不想動彈,他說: 樹小,主要路程太遠。 於是法官道: 只好再等一陣子了。我們先來看看這份錢財清單。嗯,金幣36,銀幣125 他隨口亂報,故意添加了許多財寶進去。恰魯忍不住插嘴道: 老爺,一隻小小的盒子,怎能裝得下這麼多?這下你該相信了吧:明擺是誣陷我呀!

法官哈哈大笑道: 我要的正是你這句話。你知道樹的大小和遠近,可見拉比在樹下將鐵盒交給你確有其事;你知道盒子的大小,說明你是見過這隻盒子的。現在你還想抵賴嗎? 恰魯羞愧不已,只好低頭認罪。

沒有旁證,自然空口無憑。面對一心抵賴的恰魯,法官想正面突破實屬不易。為了引對方上鉤,法官先和他耗起時間,待到恰魯飢餓難耐時讓他前去幫忙,誘使他說出 樹小、路遠 作推諉;然後煞有介事信口胡說,讓滿心歡喜的恰魯自以為抓住對方小辮子說出 盒小 的實情。巧妙地引誘,不知不覺把恰魯堅持的 不認賬 否定掉了,待到法官給他定罪時,已入彀中的他無法再作狡辯。

技巧二:魚餌對不上口味,魚兒就不會往鉤上咬;獵人驅趕的方向不對,野獸也不會徑奔陷阱。要想對方落入圈套,首先,我們引誘要巧妙。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15

蔡洪到洛陽後,洛陽人問他:“官府設定不久,眾公卿徵召人才,需要在平民百姓中尋求才華出眾的人才,在山林隱逸中尋訪才德高深之士。先生是南方人士,亡國逸民,有什麼特殊的才能,敢來接受這一選拔?”

蔡洪回答:“夜光之珠不一定都出自孟津一帶的河谷之中,拱手的璧玉不一定都從崑崙山開採出來。大禹出生在東夷,周文王出生在西羌。聖賢出生地為什麼非要在某個固定的地方呢?從前周武王打敗了殷紂王,把殷代的頑民遷移到洛邑,莫非諸位先生就是那些人的後代嗎?”

[解析]:洛陽人因為蔡洪是“南方人士,亡國逸民”,就認為他沒有“特殊的才能”。蔡洪舉出實證——所有的夜光珠不都是產自孟津,所有的美璧不都是產自崑崙山,進而由物由人:大禹生東夷,周文王生西羌,釜底抽薪,從根本上駁倒對方的論據,闡明瞭地域不是出產人才的唯一標準的觀點。然後他又反脣相譏,諷刺說話者是敗者殷紂王的後代,以彼之道還制彼身,讓人無法反駁。

例證反駁是在辯論中常用的方法,本文僅是拋磚引玉,希望廣大讀者能夠舉一反三,在論辯中取得勝利。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16

汶川地震後,江油接收了不少來自北川、平武的災民。兩月後,餘震逐漸減弱,有些災民想要回去重建家園。

一天上午,有個算命先生來到救災帳篷前,煞有介事地說:“根據我的測算,最近還有一次比汶川地震更大的餘震,發生地多半在原震區範圍內,請大家還是別急著回去,這是送死!”他的話立即引起災民的恐慌。

這時候,一位災民出面說話了:“大家不要聽信他的謠言!我從報上看到,大地震之後,餘震只會逐漸減弱。比如1933年日本北部三陸發生里氏8.1級的大地震,1946年日本西部地區發生里氏8.0級地震,1976年唐山發生了7.8級強烈地震,1999年中國臺灣發生7.6級大地震,都沒有再發生超過初發時的大餘震。世界歷次大地震發生後,都沒有更大的餘震出現。再說,如果這位先生能測算地震的話,為什麼汶川大地震前不預告呢?這時再來放馬後炮真是自作聰明!”

這位災民的話立即引起了大家的共鳴,算命先生灰溜溜地溜走了。

[解析]:這位災民巧用例證反駁法釜底抽薪,例舉出世界各次大地震後都沒更大餘震發生的史實,直接駁倒了對方的謬論。然後再反諷對方:“如果這位先生能測算地震的話,為什麼汶川大地震前不預告呢?”造謠者的嘴臉,昭然若揭!謠言也如氣球一戳即破!

法庭辯論技巧之圍魏救趙 篇17

一位國王想要刁難一位大臣,問他: 王宮前面的水池裡共有幾杯水?

要看是怎樣的杯子? 大臣不假思索地回答, 如果杯子和水池一般大,那就是一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一半大,那就是兩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三分之一大,那就是三杯,如果....

國王聽後,挑不出毛病,只得承認大臣的話是正確的。

國王突然心血來潮,要大臣猜測偌大的水池中有幾杯水,實在是荒唐透頂。面對這一難題,大臣沒有直接作答,而是先設定條件 杯子與水池的大小關係,再由此得出答案。這一回答,推理嚴密,讓國王只得承認他的話是正確的。

上例中,大臣的回答就使用了巧設條件法。這個方法也可以應用在論辯中 當對方提出一些難以用 是 或者 否 直接回答的問題時,我們就可以使用巧設條件法,通過設定某種條件,對對方的觀點作出限定,最終化害為利,取得論辯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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