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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業吊籃租賃合同(精選3篇)

高空作業吊籃租賃合同(精選3篇)

高空作業吊籃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高空作業吊籃租賃合同(精選3篇)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訂吊籃租賃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工程名稱:北河苑23#、24#、25#、26#樓 工程地點:寬城縣育才路北河沿施工現場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吊籃的型號、數量、日租金:電動吊籃 ,租金每臺每天 元。 暫定 臺(以使用臺數發生量為準)。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押金:裝置進場安裝除錯運轉良好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裝置押金 元。

四、付款方式、計費方式:

1、吊籃自進場安裝完畢、驗收成功之日起開始計算租賃費。

2、收費日期以雙方負責人簽署的進、退廠清單為準。

3、乙方不定期支付,按實際使用天數,工程完工年底結清。

五、租賃吊籃的交接方式

1、運輸吊籃進出場運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委託甲方代辦,往返運費 元 。在支付裝置押金時一起支付。

2、交接方式:吊籃進場和拆除退場時,由雙方指定人員共同驗收,並簽署交接檔案作為結算依據,乙方指定 為共同驗收人員。吊籃進場及歸還原則是一次進行,特殊情況可分次進行。

六、甲方承擔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吊籃裝置及相關技術資料。

2、正常磨損範圍內,負責裝置的維修及更換損件。

3、在吊籃交付使用前,甲方對乙方進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及日常保養工作的技術培訓,上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帶,不準穿拖鞋上班。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並認真做好班前交底工作。

七、(一)、乙方承擔責任:

1、乙方必須派工人在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裝置的搬運、安裝和拆卸。

2、乙方必須按裝置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乙方操作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不繫安全帶或不正確使用安全帶而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吊籃的日常保養工作,保持裝置清潔,甲方負責保養和檢修。

4、乙方經對吊籃驗收入場後使用期間而造成的吊籃損壞、人員傷亡事故,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負。如裝置發生質量故障由甲方負責。

5、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轉租、轉借第三方使用,不得變賣、改裝或作抵押他方。

6、不得在施工過程中任意加長 或改作業面寬度,否則裝置、人員出現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吊籃需在同一地點移動位置,但移動完,安裝好後,應雙方技術人員共同驗收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義務:

1、指定專人進行雙方工作銜接,並提供必要的現場協助:提供就近的電源,(電源應有漏電保護裝置)。協助解決進現場電梯運輸:根據需要協助解決存放物料的工作間;協助解決甲方工作人員及裝置的進出場手續。

2、吊籃進場後的保衛工作。如發生機件丟失或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以<配件單價表>的價格賠償,甲方裝置及零件數量由乙方籤認甲方提供的進場單。

3、吊籃在安裝、除錯、使用及拆卸過程中,不得有其它垂直交叉作業,否則甲方現場領班及安全員有權提出糾正,必要時有權勒令乙方停止。

4、須愛護吊籃裝置,要求工作人員不要將玻璃膠、塗料、電焊渣、水泥砂漿等廢料遺棄在吊籃上。特別注意鋼絲繩上不得粘有上述塗料、廢料。及其它有損鋼絲繩的物質,以保證吊籃作業安全,若出現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勒令乙方停工檢修,檢修費用及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5、提供現場安裝吊籃勞動力。如:裝卸車、垂直運輸、吊籃安裝拆卸等所需勞動力。

6、負責提供電源、主電箱以及甲方人員住宿。

八、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附件:《安全協議》《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按操作規程規定的方式工作。

2、乙方應對違規操作(違反《安全協議》及《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的相應條款)所引發事故後果自負。

3、在租賃期間內因乙方責任致使租賃物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按合同的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訴訟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一至九條的任一條規定即視作違規,違約方按實際應付租金總額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合同及《安全協議》同時生效。

備註:甲方出租方施工期間必須配備維修人員和裝置除錯,保證正常使用,如裝置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超過5小時不計租費。甲方人員在乙方工地生產作業,必須遵守乙方的各項規定,嚴禁酒後上崗,違規操作。否則乙方有權對違規當事人按著乙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罰款在甲方租賃費中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作業吊籃租賃合同 篇2

承租單位: (甲方)

出租單位: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電動吊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通州非常1+1住宅樓 施工地點:永順鎮楊莊路建築物高度:60米 裝修類別:石材鋁板 進場日期:約8月16日

二、規格型號:ZLD80/40 預計數量:52臺(以實際驗收單數量為準)

三、租用時間:約100天。

四、計費標準及收費方法:

裝置押金:(或預付款)

租用時間以甲、乙雙方驗收之日起至報停之日止,以連續計費方式收取租金。甲方報停應有書面報停通知單,乙方確認。吊籃租賃不滿15天的,按15天收取租金。甲方需要移籃的,移籃期間租金照收。移籃時,由乙方免費指導安裝。 甲方所需用的安全扣,由乙方提供,若有丟失,照價賠償。

五、付款方式:

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租金,完工10日內結清全部租金。吊籃裝置丟失、損壞按乙方“價格單”賠償,在付租金時一併付清。 甲方逾期支付租金、裝置損失賠償金的,應按逾期付款總金額每日0.5%的比例逾期付款違約金,自全部應付款付清為止。

六、安裝方式:

乙方免費派專業人員至現場指導安裝,並對吊籃除錯達到驗收使用標準。 甲方負責工地垂直運輸工具為保證吊籃安全使用,甲、乙雙方簽定安全協議書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指定專人對進場吊籃與乙方共同驗點,辦理雙方交接簽字手續,並負責進場裝置的安全保衛工作,若有遺失、損壞應照價賠償。

2、 負責解決乙方存放備件的工作間。

3、 按時支付吊籃租金。如不能按時支付租金(拖延超過10日)經雙方協商無效,乙方有權終止吊籃使用,並按應付金額每日加收0.5%作為利息補償。

4、 甲方負責吊籃安裝、移位、拆除過程中的垂直運輸工具

5、 在吊籃租用期間,甲方享有裝置的使用權,但不得轉借第三方使用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在吊籃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加負遷移地點。

6、 負責吊籃到現場後的卸車、地面至屋頂、屋頂到安裝地點的運輸及停用後的拆除到地面。

7、 甲方吊籃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持有“電動吊籃操作證”的允許上崗操作裝置。

8、 甲方吊籃使用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由於甲方施工環境、管理不善等因素而造成裝置及其它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 電動吊籃晚8點後禁止使用。

乙方責任:

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質量完好之電動吊籃,並及時運送到現場。 派專業人員指導,除錯驗收後交付使用,並雙方確認驗收單。 免費派一名維修人員駐場維護確保吊籃的正常使用,並負責對甲方的操 作人員進行操作培訓,培訓合格後發“電動吊籃操作證”。

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對違章操作所發生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乙方應對裝置質量問題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吊籃裝置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租賃吊籃的數量增加、型號變更、租賃期限延長,甲乙雙方應訂立補充合同。

十、施工吊籃租賃安全協議書(以下簡稱安全協議書)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全協議書、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方應當出具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接洽並明確該人的許可權,由該受委託人代表甲方簽署相關的書面檔案。

十二、本合同、安全協議書及補充合同自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並由雙方各自授權委託人簽字後當日生效。甲乙雙方各自全面履行完自己的合同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作業吊籃租賃合同 篇3

承租方: 福建省永泰建築工程公司遂寧車培龍專案部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房:四川兆峰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吊籃裝置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乙方租賃吊籃裝置的規格和數量:

甲方根據預交的方案向乙方租賃ZLP630備規格和數量以實際驗收使用臺數為準。

二、租賃期限、使用地點及租金費用

(1)預計吊籃使用期限60天,不足2個月按2個月計算,超出2個月按每天每臺40元計算,實際吊籃租期自吊籃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以雙方簽字的《吊籃使用單》為準)至吊籃裝置使用完畢甲方報停之日止(以雙方簽字的吊籃報停單位準),連續計算,含起止日期。

(2)所租吊籃的使用地點為:車配龍汽車百貨國際廣場8#地塊H樓。

(3)吊籃租金及相關費用: ①押金:人民幣叄萬元,小計:30000.00元;

②進出場費(含安拆費、維護費用):/臺,小計

③日租金:人民幣40元/臺/天(不含稅價格),平移籃費 190.00 元/臺。 ④入駐現場維修人員工資每月3000.00由甲方支付。

(4)租金計算按約定租期連續計租,中途不報停。若工程存在跨年施工,春節扣除15天,其它時間連續計租,但不排除雙方的其它責任。

三、吊籃裝置的管理:

(1)吊籃在租借期間管理由乙方負責,使用天數需甲方現場簽章確認,並嚴格遵照吊籃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交底書正確使用,並負責協調吊籃從進場至退場整個過程的工作。

(2)乙方負責正常情況下吊籃的維修和保養,現場派專人維護,進駐現場,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乙方時完好無損,數量無誤,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吊籃損壞丟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費用,因正常使用磨損除外。

(4)甲方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移機,單臺移機時間不超過6小時,多臺同時移機時間順延。

(5)吊籃裝置發生故障無法使用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4小時(電路故障2小時,電機故障8小時)每超過一天,應減免乙方該故障吊籃相應天數的租金。

四、施工現場的準備:

甲方應在吊籃進場前清理現場,完成相應的準備工作,確保吊籃的順利安裝,如因施工現場不具備安裝條件而導致吊籃交付延誤的,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吊籃的運輸和現場搬運:

(1)吊籃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現場垂直運輸。

(2)甲方負責及時提供吊籃進場時的堆放場所、垂直運輸設施,甲方負責及時在每個聯體樓提供一個足夠容量的二級配電箱,現場電費由甲方負責。

六、吊籃的安裝、拆卸和驗收:

(1)乙方負責吊籃進出場時的安裝和拆卸。

(2)吊籃安裝並經檢測合格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請求後一個工作日內組織人員驗收,若甲方沒有組織人員驗收,則乙方將在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租金。

七、吊籃的操作:

(1)乙方在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負責對甲方所有操作人員進行高處作業吊籃操作使用培訓,甲方必須監督所有操作人員參加,培訓完成後,甲方需在乙方提供的培訓交底錄上簽字確認。如未經過培訓而擅自操作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

(2)吊籃使用期間,如發現有違章操作使用情況下的,乙方人員有權要求裝置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後方可再次使用,其間正常計租。

八、賠償:

(1)如因甲方人員違章操作,使用不當,管理不善或人為造成吊籃裝置殘損或發生事故的,其責任和賠償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裝置原因造成殘損或發生事故,其責任和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裝置損壞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嚴禁事故:

(1)吊籃裝置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吊籃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或者作為財產抵押,也不得擅自遷移至其他工程地點使用。

(2)甲方不得擅自在吊籃上增加或者變更任何部件,否則由此遭受的後果由甲方自負。

十、風險責任:

(1)如因乙方裝置自身原因引發事故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者損傷的,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如因甲方原因引發事故造成乙方裝置、人員或者第三者損傷的,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乙方編制吊籃安全施工方案、負責報建備案、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一、付款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支票( )、銀行轉賬( )、現金(√)支付吊籃裝置租金及相關費用。

(2)預付押金叄萬元,合同簽訂一週內向乙方支付,押金在最後一月租金內扣除。

(3)每月15日,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上月80%吊籃租金,吊籃裝置工程結束3日內付清全部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付清吊籃裝置應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時,乙方有權採取包括裝置停用、裝置不退場等措施,付清款項後方可繼續使用,裝置退場,其間正常計租,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超期付款須按日加收本工程應付款額百分之一的滯納金。

(2)未經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都應向對方賠付本合同總租金額15%違約金。

十三、補充條款:

1、甲方與四川龍升建築機械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僅供乙方向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使用。

十四、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著互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在船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由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後失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現場施工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20xx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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