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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租賃意向協議(精選24篇)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精選24篇)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

目錄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精選24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姓名_____先生/小姐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著自願、平等、互利、有償的原則,經承租方與出租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簽定本租賃意向書:

一、承租物業

承租方自願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承租價

原價:¥__________/年,折後價年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元整,。

三、承租期限及用途

承租方承租該物業期限為__________年,用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辦法

1.租方須於簽署本意向書時付清定金¥_____元

2.經承租方與出租方協商,雙方約定承租方按_____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天支付一次

3.承租方須於簽署本意向書後_____天內向出租方支付_____個月租金¥_____元作為承租抵押金,另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_____元,並與出租方簽署《_____租賃合同》

五、雙方約定

1.租方須依上述付款方式依期如數繳付上述款項。

2.承租方須於簽訂本意向書_____日內,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攜本《意向書》、身份證或公司證明檔案及出租方要求出具的證件與相關款項到出租方指定地點______簽署由出租方擬定之《房屋租賃合同》及有關檔案

3.房屋租賃而發生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4.違約責任:如果出租方在保留有效期內,將承租方挑選的房屋租賃給第三者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雙倍返還定金如果承租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簽定《房屋租賃合同》,出租方定金不退,出租方有權將該房號租予第三者。

5.意向書於正式租賃合同簽署後失效。

六、備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用途:該物業只供________使用。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租賃期限: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年。

租金: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

押金:共_____個月租金,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費方式:每_____個月支付一次。

物業管理費:每月管理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免租期:_____天,由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特別條約:1.正式簽署租賃合同後,____方即時付給中介方_____%的房屋月租金作為中介________費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在確定以上租賃條款後,三方簽訂意向書,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各執一份。並同時向業主繳付租賃訂金____________元。並約定在簽署此意向書__________天內簽署正式租賃合同。租賃訂金將在簽署正式合同並收到押金和租金後退還於承租方(或將訂金抵充押金及租金)。在簽署意向書期間,如承租方違約則沒收訂金,如出租方違約則加倍返還訂金。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3

出租櫃檯方:_________________商店(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櫃檯方:_________(個體工商戶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物資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檯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檯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櫃檯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櫃檯的期限和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檯裝置,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檯裝置,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檯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檯或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不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檯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稅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_____________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4

供地產代理與業主用

本表格由地產代理監管局按《地產代理條例》訂明

一般注意事項請仔細閱讀本協議並按指示填寫。如你不明白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請要求代理解釋。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釋,則最佳的做法是在簽署本協議前諮詢你的律師。

備註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尾隨有括號的數字(例如(1)),請立即參閱本協議附表4內相同編號的註釋。凡本協議內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協議的某附表,亦請立即參閱該附表。

1. 代理的委任及本協議的有效期  本人/我們, (“業主”)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並在該等條款的規限下委任    (“代理”(2))為本人/我們的獨家(3)/非獨家(1)代理,為出租 (“物業”)進行推銷。本協議由 年 月 日起生效,並於 年 月 日屆滿(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有效期”)。

[注意如屬獨家代理的關係,則即使物業在有效期內並非經由代理租出,業主仍可能須向代理支付佣金,因此當業主與代理建立獨家代理關係時應謹慎考慮。代理以獨家代理身分行事時須履行的特別責任,可在第12條下以額外條款的形式指明。]

2. 代理關係及代理的責任

代理與業主同意 -

(a) 代理與業主之間的代理關係屬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3)(1)關係;

(b) 如屬雙邊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代理將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

(c) 如屬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關係,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係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該代理關係以及代理將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及

(d) 代理除須履行本協議或任何成文法則委予代理的責任外,亦須履行本協議附表1內所列的責任。

3. 放盤租金[注意:業主並沒有藉本條授權代理代業主接受任何要約。放盤租金只供放盤及作廣告宣傳之用。]

放盤租金為月租港幣 元(hk$ ),包括/不包括(1)差餉及管理費。放盤租金只在業主的書面指示下方可更改,而該等指示將構成本協議一部分。

4. 佣金  本協議適用於業主須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規定,列於本協議附表2及4內(4)。

5. 物業資料  代理須向業主提供《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並經代理填妥和簽署的出租資料表格。

6. 視察物業

(a) 業主同意容許代理/租客(1)於雙方議定的時間檢視物業。

同意 不同意 (8)

(b) 業主同意將物業的鎖匙交由代理妥為保管,以供檢視物業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c) 業主授權代理將鎖匙交予其它地產代理/人士(1),以供檢視物業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7. 分銷放盤

(a) 業主授權代理將物業分銷放盤,並將由業主提供的關於業主及物業的資料交予其它地產代理以供分銷放盤之用。

同意 不同意 (8)

(b) 如代理將物業交由另一地產代理(“分銷放盤代理”)分銷放盤,則代理須確保分銷放盤代理遵守《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中關於廣告宣傳的規定。

8. 廣告宣傳

(a) 業主授權代理髮出關於物業的廣告。

同意 不同意 (8)

(b) 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同意”的話,則除本協議另有指明外,廣告宣傳費將由代理承擔。

9. 代理須披露權益

(a) 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現披露他或其指明親屬(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親屬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僱員/大股東(6)/合夥人/董事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7)

有 沒有 (8)

(b) 如對以上問題的回答是“有”的話,則必須在本協議附表3述明有關權益的詳情。

(c) 代表代理簽署本協議的人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以書面向業主披露在有效期內產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權益。

10. 業主的確認

業主確認他已 -

(a) 閱讀並明白本協議的條款;及

(b) (8)收取本協議第5條規定提供的出租資料表格。

(8)同意於業主與一名租客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之前收取出租資料表格。

11. 附表  本協議的附表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12. 額外條款[注意這些額外條款不得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有所牴觸,亦不得限制本協議的其它條款。]:

業主的簽署      為代理及代代理簽署的地產代理/營業員的簽署

香港身分證號碼(如適用的話)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及牌照號碼

如業主是一間公司,請述明

簽署人的姓名或名稱       簽署人的職位

代理的營業詳情說明書號碼

業主的商業登記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日期              日期  [注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必須立即給予業主一份經簽署的本協議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代理的責任

代理須 -

(a) 代業主推銷物業;

(b) 為業主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

(c) 安排租客視察物業;

(d) 進行商議,並向業主提交所有關於物業的要約;及

(e) 協助業主與租客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

附表2

業主須支付的佣金

1. 除本附表第2條另有規定外,如業主在有效期內經由代理與租客就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業主須於:

(8)簽署租契時,

(8)租契指明的租賃期開始時,

向代理支付一筆數額$/成交租金的 %(1)作為代理的佣金。

2. 除本附表第3條另有規定外,如非因業主犯錯而令該具約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則業主沒有責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況下,如業主已支付佣金,則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儘快(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由起租日期起計的5個工作日)將佣金連同利息/不連同利息(1)退還予業主。

3. 如業主與租客非基於租契的條文而共同取消該具約束力的租契,則業主須於取消該租契時向代理支付佣金。

4. 如代理為出租物業而與其它地產代理合作,則業主無須向該等地產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附表3

對物業所擁有的權益  按照本協議第9條,就物業所擁有的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詳情如下

附表4

註釋

(1) 指刪去不適用者。所有刪除必須加以簡籤。

(2) 在本協議第1條內填上有關地產代理業務實體(即俗稱商號)的名稱。

(3) 獨家代理 - 指代理是唯一為業主行事的地產代理。如業主在有效期內經由另一地產代理與一名租客就物業訂立具約束力的租契,則代理有權向業主追討附表2第1條所指明的佣金。

單邊代理 - 指代理只為業主行事。

雙邊代理 - 指代理既為業主亦為物業的租客行事。

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為業主行事,但於稍後亦可能為物業的租客行事。

(4) 佣金的數額或收費率可由業主與代理商議。

(5) 指明親屬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 大股東 - 指在代理的股東大會上,有權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權的行使的人。

(7) 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包括

(a) 身為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團體的成員;

(b) 與對物業擁有金錢上的或其它實益的權益的人有合夥關係,或受僱於該人;或

(c) 屬於任何關乎物業的安排或協議(不論是否可強制執行)的一方。

(8) 請於適當的方格內劃上“ü”號。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街_____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____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坐落____市______區_______街____號的_______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層_______型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_____年。甲方須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專案。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金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不得分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裝置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專案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位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人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

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宣告,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給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現就乙方租賃甲方鋪面(辦公住房、倉庫、攤位)從事合法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地點、面積及經營專案:甲方為乙方提供 區 棟 號鋪面(辦公住房、倉庫),一層 間,租賃面積 平方米;二層 間,租賃面積 平方米;收費面積共計 平方米,用於經營。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三、費用的收取:租賃收費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收費標準為一層租金 元/㎡/月,管理費 元/㎡/月,二層租金 元/㎡/月,管理費 元/㎡/月,共計收費為租金 元/㎡/月,管理費 元/㎡/月。

四、費用交付方式:租賃費及管理費每 交納一次,到期前十天收取,收費標準合同期內不變。若乙方不按時交納租賃費及其它合同規定的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月租賃費總額的5‰加收滯納金,逾期20天未交納的視作自動放棄租賃權,甲方有權另行租賃他人。

五、保證金的收取:

1、合同簽訂時乙方一次性交保證金,如沒有違反合同及市場規章制度,退場後保證金一次性退還。

2、經營戶進場前須交質量承諾保證金,如發生糾紛市場有權進行先期賠付,再由經營戶按市場規定期限補足。經營戶

本合同第五款之規定交納的保證金或返還1倍保證金予以賠償解決。

九、其他規定:

1、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地方政府規劃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合同終止,甲方除退還剩餘租金及保證金外,不再作其它補償。

2、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30日內,乙方可優先續簽合同,逾期未辦理者視同自動放棄,甲方有權另行租賃。

3、合同的變更: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將租賃鋪面(辦公住房、倉庫)轉讓給第三者,或中途退出經營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財務稽核確定已繳清經營期內發生的各項稅、費用後,可辦理退租或過戶手續,甲方收取一定的費用。乙方若私自轉租或轉讓給他人,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其所租賃的物業,並按本合同第八款之規定處罰。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增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及附件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影印件或塗改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工商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碼:

財務(蓋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場地、廠房、轉讓機器裝置的事宜經自主自願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數量

甲方將位於_____租賃給乙方使用。廠區內未列入租賃物明細清單的甲方所有物品應由甲方妥善保管。

本租賃物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賃期限屆滿前30日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繼續承租的意向,乙方擁有優先權承租。

第三條、裝置轉讓

甲方現將與水晶、相框製作相關的機器裝置以及配套裝置及相關客戶資訊與乙方一次清算(包含兩個鐵架),轉讓給乙方所有,共計_____萬圓整人民幣,一次結清。

含清單列明的場地、倉庫、廠房。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將經營範圍內的工藝手藝傳授給乙方,幷包學會掌握,乙方經營期間並給一定的幫助。甲方將經營範圍和經營資訊轉讓給乙方,不得再次轉讓給他人或自己使用,另配一次函授學習。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相關配套設施、條件。

3、監督乙方對租賃物,場內附著物的正確使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期支付租金。

3、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內。

第六條、租賃場地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終止合同前,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日將租賃場地歸還給甲方。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年租金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1、未按約定使用場地經甲方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若因有關法律法規的修改、或國家政策的調整及不可抗力,導致承租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承租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的。

4、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拒不接受甲方監督糾正。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以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依法向本地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份,乙方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8

出租方姓名 /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 /名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願出租、乙方自願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途:住宅。

三、面積: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 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 _____個月押金, 後續房租每 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

水、電、煤、電話費由 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 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 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於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乙方須按上述規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約終止或期滿時,甲、乙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電話費等後的_____天工作日內,押金(不計利息)得憑原收據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規定的費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須繳付滯納金予甲方,租金滯納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___( _____%)計收,逾期超過十天,將視作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並獲取押金,如為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費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徵收滯納金。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裝置及間隔,乙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傢俱、電器、裝置及裝置,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 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執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於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稅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牆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後,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傢俱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後,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仲裁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 附註:傢俱清單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 《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九、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檔案。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9

出租方: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電話:

承租方: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成都市政府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雙方同意條款如下: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1、甲方是位之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的合法產權人。現同意將該物業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為_住宅_,物業建築面積為_130_平方米。

2、該物業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相關備註。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相關備註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物業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

該物業租賃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拾貳個月。交付使用期為年月日。

三、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該物業每月租金為,支付時間為每隔壹月支付一次,提前伍天支付,先付費後使用。

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壹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滯納金。若逾期拾伍天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並負擔違約責任。

3、租賃期內,物業由乙方使用管理;物業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物業管理/門禁/水/電/管道氣/清潔/有線電視訊道等實際使用費用及使用不當所造成的維修費用。

5、乙方定期自行向物業管理部門繳納物業管理/門禁/水//清潔等相關費用,並承擔逾期未繳所產生的滯納金或罰款等費用。乙方憑甲方出具的電/管道氣/有線電視訊道相關費用證明伍日內支付相關費用。

四、關於押金:

1、為保證乙方合理並善意地使用該物業及其配套設施,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人民幣整(¥)作為押金,本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在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全部退還給乙方。

2、乙方如在租賃期內單方終止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物業的出租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並保證有權自行決定租賃事宜。

2、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對租賃物業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

3、乙方負責租賃期內物業及內部設施的維護管理,並承擔因使用損耗所造成的維護維修費用。

4、如乙方因需要對出租物業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經物業或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出租物業情況進行檢查。

5、租賃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無論乙方是否續租,需在租賃期滿壹個月前告知甲方。

6、若在租賃期內發生火災、水災等人為直接或間接原因造成的物業及屋內物品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六、合同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物業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備註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物業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不得異議。

七、違約的處理:

1、甲方的違約處理:租賃期內若非乙方過失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需提前收回物業的,甲方應按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退還乙方已交押金及剩餘租金。

2、乙方違約的處理:

2.1 違約金:雙方同意以本合同押金作為乙方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下述行為視為違約:

a. 擅自將物業轉租、轉借他人,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並支付違約金;

b. 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利用該物業進行違法活動的,乙方負責在壹個月內恢復原狀,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並支付違約金;

c. 拖欠房租拾伍天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壹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d. 逾期交納管理費/水費/電費/氣費/電話費/清潔費/有線電視訊道費等有關費用達壹個月時,甲方有權用押金支付上述費用並向乙方追收有關費用,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e. 租賃期滿乙方應即時騰房並完成清理,如逾期騰房,每逾期壹天,乙方應按月租金的1%(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免責條款:

1、物業及其附屬設施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由於政府政策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九、合同的效力及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在充分理解並認同的基礎上簽名捺印確認。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內未盡之事項,甲、乙雙方可在備註中列明。如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則均同意交由當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出租方:承租方:年月日: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 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的_________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_____層_________型__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_________年。甲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專案。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憑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裝置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專案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位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_________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_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

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宣告,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_________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給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1

出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願出租、乙方自願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途:住宅。

三、面積: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_____個月押金,後續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

水、電、煤、電話費由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乙方須按上述規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約終止或期滿時,甲、乙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電話費等後的_____天工作日內,押金(不計利息)得憑原收據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規定的費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須繳付滯納金予甲方,租金滯納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___(_____%)計收,逾期超過十天,將視作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並獲取押金,如為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費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徵收滯納金。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裝置及間隔,乙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傢俱、電器、裝置及裝置,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執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於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稅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牆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後,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傢俱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後,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仲裁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附註:傢俱清單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九、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檔案。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2

出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願出租、乙方自願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途:住宅。

三、面積: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_____個月押金,後續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

水、電、煤、電話費由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乙方須按上述規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約終止或期滿時,甲、乙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電話費等後的_____天工作日內,押金(不計利息)得憑原收據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規定的費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須繳付滯納金予甲方,租金滯納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___(_____%)計收,逾期超過十天,將視作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並獲取押金,如為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費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徵收滯納金。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裝置及間隔,乙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傢俱、電器、裝置及裝置,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執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於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稅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牆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後,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傢俱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後,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仲裁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附註:傢俱清單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九、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檔案。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3

出租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標的

現甲方願意出租及乙方願意承租位於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物業及其設施作________用途,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__________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的憑證。及合同期滿,甲方收回房屋時的驗收依據。甲、乙雙方簽訂及終止本租約時,應對本租約提及的設施的完整性進行清點、核查。

二、租賃期

1.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交出書面申請。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三、租金

1.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已包含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

2.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予交付一次,乙方需在支付月____日前支付下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付,須按日加租金_________的滯納金,超過_________天未付視作自動退租。

3.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

四、押金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之內,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租賃押金計___________人民幣;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甲方應將押金退還(不計利息)。

2.乙方如在租賃期內終止租約,押金不予退還。如提前解約的,應另加_________個月租金。

3.乙方若於租賃期內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載規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發生費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關費用時,乙方需按接到甲方付款通知書後_________天內補足。

4.乙方若於租賃內按期付足租金,甲方需於合同期滿及乙方退出租賃標的後_________天內將押金返還乙方,該押金數將不含任何利息。

五、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________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按物業或銀行每月出示的計費單據由物業代繳或去銀行自繳。

2.乙方所有電話按電訊局收費標準,由乙方向電訊局按單繳付。

3.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按銀行或物業要求時間及物業或銀行每月出示的計費單據由物業代繳或去銀行自繳。

六、房屋修繕責任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件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2.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拆除添置的裝置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修。

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因乙方阻擾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他人,或同時轉租給_________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3.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雙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間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短期一次超過______________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_________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是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十一條)第

(1),第

(4)第

(5)款可以發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_______天以上的;

(5) 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________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______支付滯納金。逾期達____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待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付原日租金________倍的違約金。

十、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限_______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被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一、 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衣物、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予以解決:

(1) 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該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起訴。

(注:二者取一後,應將另一種方法劃去)。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 充 條 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件 一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4

茲經雙方同意訂立一切條件分列於後各願遵守:

(一) 業主將_____街/道_____號即_____大廈/樓_____座_____樓租與租客,雙方訂定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正(收租時另給收據為憑)及訂明租用_____年,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規定租客在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二) 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佔用其他地方。租約期滿,住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壹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業主。如業主需要收回樓宇,亦須要一個月前通知租客。

(三) 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租客未按租約定的日期交租金,業主有權對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間按日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過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業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業主有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四) 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續,業主所屬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鑰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在租客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權利論。業主有權不經公安部門及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所賣之款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五) 該樓之管理費由租客支付,(今後如管理費降低或調高仍全部由租客支付)。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賃登記費由業主支付。

(六) 本樓只作之用。

(七) 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幹一切觸犯中國政府法律之事,倘經發現,即報有關當局究辦。租客不得有喧譁或擾亂鄰居安寧之舉動,倘經別戶投訴,租客仍喧擾如前,業主有權令租客遷出。

(八) 租客未經業主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租客不得在該屋宇外裝置晒衣架、花架、霓虹燈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約遵守,業主得僱人拆除之,一切費用租客必須負責。

(九) 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裝置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業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十) 該樓一切門窗,廚房及浴室之裝置如潔具、水龍頭、水管等如有損壞,租客須免費負責修理或賠償。如租客因疏忽而毀壞本樓之裝置,損及別人之傢俱衣物或傷害他人等,租客須自投風災、水、盜竊及意外保險,租客如有任何損失,業主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 租客不得在該樓宇飼養貓、狗及使人厭惡之鳥類及動物。

(十二) 租客不得拒絕業主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業主在不干擾原則下,租客須准許持有業主書面證明書之人士,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十三) 租客搬進該樓宇時,該樓宇內之電器裝置包括。

(十四) 該樓宇之電錶及水錶均屬業主名下登記,租客依照水電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過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電費等,業主有權拒絕供應電力給租客。

(十五) 租客收到業主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鑰匙共  把,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業主,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十六) 《物品清單》。租客退房時以上物品應完好歸還回業主,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裝置可被控告並負責賠償。

如有損壞或丟失租客應賠償。

(十七) 本租約一式三份,業主、租客及見證人各持一份存證。

立租約人:

出租人(業主):      承租單位名稱(租客)(蓋章):    見證人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品清單/establishment list

一、電器/electric appliances

品牌/brand 數量/quantity

空調/ air-conditioner

彩電 /colour tv

冰箱/refrigerator

錄相機/ vcr

vcd /vcd

音響 /music sound

電話/telephone set

洗衣機/washing machine

微波爐/micro-wave oven

烤箱/oven

抽油煙機/kitchen ventilator

電熱水器/electric water heater

燃氣熱水器/gas water heater

燃氣灶/gas stove

其它/other:

二、 傢俱/furniture 件數/quantity 傢俱/furniture 件數/quantity

單人床/ single bed         餐桌/dinning table

雙人床/ double bed         餐椅/dinning chair

兒童床/children’s bed       床墊/mattress

寫字桌/secretaire         廚房組櫃/kitchen wall units

沙發/sofa             臥室組櫃/bedroom wall units

衣櫃/dress closet         客廳組櫃/hall wall units

床頭櫃/night stand         茶几/coffee table

電視櫃/tv cabinet

其它/other:

三、鑰匙共 把/key number

其中:防盜門  把/burglarproof door:

兒童室  把/children’s room:

大門   把/gate:

衛生間  把/bathroom:

臥室   把/bedroom:

廚房   把/kitchen:

書房   把/study:

四、水錶數/water meter reading:

電錶數/ammeter reading:

熱水錶數/hot water meter reading:

煤氣表數/gas meter reading: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標的

現甲方願意出租及乙方願意承租位於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物業及其設施作________用途,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__________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的憑證。及合同期滿,甲方收回房屋時的驗收依據。甲、乙雙方簽訂及終止本租約時,應對本租約提及的設施的完整性進行清點、核查。

二、租賃期

1、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交出書面申請。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三、租金

1、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已包含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

2、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予交付一次,乙方需在支付月______日前支付下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付,須按日加租金_________的滯納金,超過_________天未付視作自動退租。

3、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

四、押金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租賃押金計___________人民幣;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甲方應將押金退還(不計利息)。

2、乙方如在租賃期內終止租約,押金不予退還。如提前解約的,應另加_________個月租金。

3、乙方若於租賃期內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載規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發生費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關費用時,乙方需按接到甲方付款通知書後_________天內補足。

4、乙方若於租賃內按期付足租金,甲方需於合同期滿及乙方退出租賃標的後_________天內將押金返還乙方,該押金數將不含任何利息。

五、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________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按物業或銀行每月出示的計費單據由物業代繳或去銀行自繳。

2、乙方所有電話按電訊局_____標準,由乙方向電訊局按單繳付。

六、房屋修繕責任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件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2、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拆除添置的裝置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修。

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因乙方阻擾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他人,或同時轉租給_________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3、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雙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間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短期一次超過________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_________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_____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是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十一條)第(1),第(4)第(5)款可以發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_______天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待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付原日租金________倍的違約金。

十、甲方的違約責任

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被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衣物、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予以解決:

(1)向北京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該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注:二者取一後,應將另一種方法劃去)。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條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6

出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名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願出租、乙方自願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途:住宅。

三、面積: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_____個月押金,後續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

水、電、煤、電話費由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乙方須按上述規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約終止或期滿時,甲、乙雙方不再續約,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電話費等後的_____天工作日內,押金(不計利息)得憑原收據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規定的費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須繳付滯納金予甲方,租金滯納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___(_____%)計收,逾期超過十天,將視作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並獲取押金,如為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費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徵收滯納金。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裝置及間隔,乙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傢俱、電器、裝置及備,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執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於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稅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牆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後,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傢俱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後,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仲裁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附註:傢俱清單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九、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檔案。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_____頁, 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7

物業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市區街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地址:市區街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坐落市區街號的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層型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年。甲方須於年月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專案。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裝置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專案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位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宣告,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籤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物業租賃合同(2)

出租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標的

現甲方願意出租及乙方願意承租位於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物業及其設施作________用途,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__________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的憑證。及合同期滿,甲方收回房屋時的驗收依據。甲、乙雙方簽訂及終止本租約時,應對本租約提及的設施的完整性進行清點、核查。

二、租賃期

1.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交出書面申請。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三、租金

1.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已包含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

2.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予交付一次,乙方需在支付月______日前支付下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付,須按日加租金_________的滯納金,超過_________天未付視作自動退租。

3.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

四、押金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租賃押金計___________人民幣;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甲方應將押金退還(不計利息)。

2.乙方如在租賃期內終止租約,押金不予退還。如提前解約的,應另加_________個月租金。

3.乙方若於租賃期內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載規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發生費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關費用時,乙方需按接到甲方付款通知書後_________天內補足。

4.乙方若於租賃內按期付足租金,甲方需於合同期滿及乙方退出租賃標的後_________天內將押金返還乙方,該押金數將不含任何利息。

五、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________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按物業或銀行每月出示的計費單據由物業代繳或去銀行自繳。

2.乙方所有電話按電訊局收費標準,由乙方向電訊局按單繳付。

3.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按銀行或物業要求時間及物業或銀行每月出示的計費單據由物業代繳或去銀行自繳。

六、房屋修繕責任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件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2.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拆除添置的裝置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修。

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因乙方阻擾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他人,或同時轉租給_________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3.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雙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間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短期一次超過______________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_________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是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十一條)第(1),第(4)第(5)款可以發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_______天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________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______支付滯納金。逾期達____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待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付原日租金________倍的違約金。

十、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限_______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被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與鉛印文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衣物、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予以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該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注:二者取一後,應將另一種方法劃去)。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條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單

裝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電器清單

□床□桌椅□沙發□茶几□衣櫃

□各種櫃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視□空調□洗衣機□冰箱□電話□熱水器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就物業的有關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

1、甲方同意將座落於 的一部分出租給乙方,作水療沐足使用。

2、租賃物業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一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二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三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四樓出租面積約 平方米。

3、乙方對該出租物業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按現狀承租。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物業管理費

1、一樓租金每平方米 元,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 元; 二至四樓租金每平方米 元,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 元; 以上每月租金總額為 元,每月物業管理費總額為 元。

2、租金每5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10%。具體租金如下:

3、乙方應在每月5號前支付當月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以現金方式支付。

4、以上租金和物業管理費均不含稅,租賃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費用

1、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繳交上月水電費。甲方協助乙方到鎮供水、電部門開設獨立的水錶和電錶;水、電費由乙方按水、電錶使用度數準時到供水、電局繳交;在未開設獨立用水、電戶之前,乙方所用的水、電費按照讀表數由乙方向甲方交納,甲方在收取水、電費的同時需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2、甲方按乙方的實際需求提供足夠的配電給乙方使用,即提供 千瓦的電力變壓器給乙方使用。乙方負責租賃物內的一切電器裝置及其他配套設施和費用。

3、甲方免費提供負一樓給乙方作停車場使用,租賃的物業和裝置及免費提供使用的停車場由乙方負責清潔、保養、維修、管理及門前三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均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等於3個月租金即 元作為定金,並預付人民幣 萬元作為用電保證金。

2、以上定金和用電保證金共計 元,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支付給甲方。定金和用電保證金在租賃期滿結清所有費用後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廣告位約定

租賃物的外立面廣告位的分配如下:(待定)

第七條 房屋裝修

1、乙方裝修房屋,裝修工程設計資料、施工圖紙及工程發包和裝修公司的資質等相關資料必須提交甲方審批和備案。

2、裝修不得影響建築物主體結構安全。因裝修而造成的任何損害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合同期滿後,房屋裝修及其他不能移動的物品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房屋維護和維修

1、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的日常維護和維修及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但租賃物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建築結構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內,乙方應當謹慎檢查房屋安全狀況,發現建築結構安全隱患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 房屋使用

1、乙方必須領取營業執照,不得無照經營;必須守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乙方辦理經營證照需甲方協助的,甲方給予協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資。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乙方員工工資表給甲方備案。乙方需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所有員工的人生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物業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不得設定租賃權抵押。

4、乙方租賃使用房屋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風險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 物業管理

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大廈物業管理處有關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服從物業管理處的管理,配合管理處的工作,做好治安防範、防火安全、清潔衛生等工作,否則須由乙方負完全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消防安全

1、乙方負責安裝租賃房屋室內消防設施,並負責辦理消防驗收。

2、乙方必須配齊消防器材,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簽訂並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責任保證書》,確保消防安全。

3、如租賃房屋範圍內失火或消防設施不合格,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保險條款

1、在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按照租賃物的建築成本價值足額購買租賃物主體的火種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2、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自己裝修投資購建的設施裝置和財物的保險,受益人為乙方。

3、乙方如未足額購買上述保險,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或第三人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及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和終止

1、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租賃期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戰爭造成的損失,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該房地產時,雙方均不存在賠償責任(如政府徵用,租賃物和原有設施的補償全部歸屬甲方所有,租賃物內乙方裝修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3、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雙方租賃關係終止後,乙方應當及時將租賃房屋以完好狀態歸還甲方。房屋及裝修如有損壞,乙方應當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如遲延清退租賃房屋,自延遲之日起加倍計收租金,乙方並同意甲方不經訴訟程式直接收回租賃房物;乙方延期超過三天不搬走的物品可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或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每日加付欠費金額5‰的滯納金;如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如有擅自變更租賃物用途,或擅自轉租,或拖欠工人工資等行為之一,或有任何其他違約行為,經甲方催告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乙方違約致合同解除,或乙方要求提前退租的,甲方收回租賃房屋,乙方所付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十個月免租期的租金,並追償乙方清退房屋前所欠一切租金、水電費和其他費用。

4、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須收回租賃物的,必須雙倍退回定金給乙方,還需賠償3個月租金給乙方。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訂且乙方支付約定的租賃押金後即籤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1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市區街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地址:?市區街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坐落?市?區?街?號的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層?型?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年。甲方須於?年?月?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_____、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_____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_____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_____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_____,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裝置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專案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位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宣告,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2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街_____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區 ______街____ 號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________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坐落____市______區_______街____號的_______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層_______ 型 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 _______ 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_____ 年。甲方須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專案。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金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裝置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專案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位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人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

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宣告,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給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21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 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的_________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_____層_________型__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_________年。甲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專案。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憑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2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在本市浦東新區上南路3855號(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出租實測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房屋型別為 ,結構為 。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房地產權證 ;證書編號: 。

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3)甲方按照該房屋的現狀向乙方出租,乙方經實地視察已充分了解,確認該房屋的結構,面積以及附屬設施,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全部現狀均無異議,認可該房屋符合乙方的承租要求,並在簽署租賃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確認檔案。

二. 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若租賃用途與該房屋房地產權證規定的用途不一致,由乙方負責辦理與租賃用途相符合的一切證照和許可,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責任,後果及風險。對此,甲方應積極配合,但不承擔費用和責任。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 幣) 元。月租金總計為( 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該房屋租金叄年內不變。自第肆年起,雙方商定對租金進行遞增,今後每三年遞增一次,遞增率為6%,初始遞增基準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天。

4—2 甲乙雙方約定,從租賃合同規定的起租日起五個月為裝修期。在此期間租金為人民幣0.03元/平米/天。

4—3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足額支付一個月的租房押金和三個月的租金。同時一次性付清裝修期的租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每三個月為一期,每期使用租賃房屋前拾天為付款基準日,乙方應全額支付甲方下一期租金,以此類推,甲方出具相應票據。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滯納金。若逾期支付租金超過30天的,視作乙方根本性違約。

五.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房屋租賃保證金為一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

5—2 房租押金作為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在租賃合同終止時,待乙方付清租賃期間應付的各種全部費用,按期完整的交還租賃房屋後,並在乙方無任何違約的情況下,由甲方將押金不計息退還。 5—3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費用和治安,消防,安全,環保,衛生等行政管理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應按時繳清,同時將已繳付的付款憑證送甲方確認。

六.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負責對租賃物業及其附屬設施的改建裝修和日常修繕維護,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責任和風險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嚴格作好租賃物業的安全,消防,環保,治安,衛生,財產保險等各項工作。在簽署租賃合同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租賃物業的治安,消防及安全生產經營等責任書。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獨立承擔所產生的經濟和民事法律責任。

七.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拾五天內返還該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一元/平方米/天向甲方支付佔用費。

7—2 乙方逾期撤場所滯留物品,視為乙方自願放棄,甲方有權將租賃物業和所有物品收回處理,由此產生的物品糾紛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7—3 租期屆滿後,乙方撤離時不得損壞房屋原有結構和設施,不得拆除依附與房屋上的固定性裝修設施。乙方應將裝修使用後的房屋無條件歸還甲方,甲方不向乙方作任何補償。

八. 轉租和轉讓

8—1 租賃期間,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租賃物業整體轉租給第三方,不得擅自改變約定租賃用途,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開展經營或其他經濟活動,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民事法律責任。

8—2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轉讓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物業,乙方的押金作為違約金不在退還。

(一) 乙方在租賃期間,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利用所承租的物業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

(二) 乙方對租賃物業改建裝修,搭建增擴,事先未向甲方備案的。

(三) 乙方不遵守租賃合同規定,超過30天仍未足額交付租金和其他費用的。

9—2 在租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情形,政府規劃,市政建設等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即告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3 在租賃期間,如租賃物業遇到動拆遷情況,拆遷費應歸甲方所有(其中裝修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乙方可在裝修補償方面和甲方一起參與談判。

十. 違約責任

10—1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租賃保證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租賃保證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交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和甲方收到乙方首筆付款後即刻生效。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11—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供房產顧問機構備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郵編電話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簽約日期簽約地點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營業商鋪,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面積:________________個平方

乙方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1、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本著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由乙方在每半年第_____個月的前______日內交付給甲方。

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元計算,由乙方與租金________同交付給甲方。

4、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一、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實承擔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費。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物業租賃合同樣版(三)

出租方姓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願出租、乙方自願承租物業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物業正式租賃合約。

一、租賃物業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途:_________。

三、面積: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四、租約期限

租賃期限: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五、租金

租賃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納_____個月租金共計_____元。

其中_____個月房租,?_____個月押金,?後續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權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獲取下一次應交租金。

七、公用事業費

水、電、煤、電話費由?每月按帳單支付。

八、管理費

月度管理費用,取暖費(包括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相關合理的調整)由?_____方支付。

九、押金

簽訂本正式租賃合同當日內,乙方須付甲方押金,相當於?_____個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十、交房日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義務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物業轉租第三者,或與第二者合租、分租。

該物業內之一切原來裝置及間隔,乙方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乙方不得在該物業內,收藏違禁政府之物品,舉凡軍械、火藥、璜硝、汽油及揮發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險物品,均不許存放該物業內外任何地方。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乙方須正確維護使用該物業內甲方所提供之傢俱、電器、裝置及裝置,甲乙雙方已應定期核查資產狀況,?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租賃期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則將沒收乙方押金。

租約期滿,乙方如需延長租約,須在租約期滿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若出現不可抗力危害的情況,如遭遇地震、風暴、洪水、水災等自然災害襲擊,而使該物業內任何設施非正常執行,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若乙方由於該物業的正常使用受到損害累計十四天,乙方有權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無償終止本協議,而甲方應立即歸還乙方全部的保證金和由乙方預付給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義務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約,否則甲方須雙倍退還乙方押金。

甲方須承擔該物業的所有稅項。

甲方須負責該物業各種結構之維修費用,如屋頂、天花、牆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檢修,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承擔修理,如不能及時修理時,經通知甲方_____個工作日後,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擔其費用。

十三、租約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出售給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傢俱清單,成為本租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甲、乙雙方簽章訂立後,雙方均應遵守本租約規定的各項條款。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完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_____機構解決。

十六、本租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十七、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員的詳細身份資料給甲方備案。

告之:合同一經簽定,甲方應當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和?《出租房屋安全許可證》。

十八、甲方保證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相應購房合同等證明檔案。

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傢俱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租賃意向協議 篇24

大廈物業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_________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的_________結構大廈。

乙方承租該大廈第_________層_________型_____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

該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裝置(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_________年。甲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專案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檔案;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若因不可抗力、_____、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2.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憑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裝置。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_____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_____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_____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_____,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裝置,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裝置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專案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保護該物業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位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_________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_________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_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交還該物業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裝置,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宣告,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_________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通知

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給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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