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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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1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預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區/縣)____路__(弄/新村)__(號/幢)___室(部位)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房屋型別為____,結構為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幣)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個月的租金,即(___幣)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擔。
5-3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元/平方米(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村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村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2
無錫市房屋租賃(商品房預租)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型別為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3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造,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為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於出租行為或預租行為。本合同作為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採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為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符號的條款作為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於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徵後,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生效後該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無錫市工商管理局根據《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字(試行)。其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示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並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於商品房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後,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扣,當發生重複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後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檔案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字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為示範文字,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頁簽字、蓋章。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預出租方(甲方):
[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
根據《_____》、《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預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區/縣)____路__(弄/新村)__(號/幢)___室(部位)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房屋型別為____,結構為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證書編號: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幣)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幣)___元。(大寫: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個月的租金,即(___幣)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等費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元/平方米(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號/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型別為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型別為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造,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為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於出租行為或預租行為。本合同作為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採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為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符號的條款作為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於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徵後,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生效後該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無錫市工商管理局根據《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字(試行)。其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示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並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於商品房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後,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扣,當發生重複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後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檔案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字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為示範文字,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頁簽字、蓋章。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型別為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甲方:乙方:日期: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7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無錫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錫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錫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無錫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8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的_______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_____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該房屋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型別為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元。。[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內不變。自第______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承擔。
5.3_________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月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投資建造,並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為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於出租行為或預租行為。本合同作為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採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為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符號的條款作為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於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徵後,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生效後該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無錫市工商管理局根據《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範文字。其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的示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並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於商品房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後,再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扣,當發生重複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後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檔案辦理登記備案。
九、房屋租賃保證金是一種履約保證的措施。房屋出租時,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數額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租賃關係終止時,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字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購取。雙方當事人使用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認真瞭解各條款內容。
十一、本合同為示範文字,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由經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後頁簽字、蓋章。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型別為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
(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
)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 (小區) 號樓 層 號,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提供的設施情況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有: 乙方從承租期開始計電錶: ;水錶: ;煤氣: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即承擔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幣)每月 千元整。
乙方付甲方押金 元(大寫: )。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租金按季結算,由乙方於每季度的第 個月的 日前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第七條 維護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寬頻使用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等乙方租賃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應將屋內設施完好無損交給甲方,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 日內向乙方正式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 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 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的;
4. 拖欠租金累積達 日;
5.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 對承租房屋造成損壞的;
第十二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 個月通知對方。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 %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雙方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共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11
出租人: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證件型別及編號:
居間人:備案證明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街道辦事處,建築面積**平方米。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房屋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最多不超過**人。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
支付方式:,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押金:人民幣**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房屋租賃稅費衛生費上網費車位費室內設施維修費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居間服務
丙方應當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即人民幣**元整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即人民幣**元整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合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本合同簽訂後,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係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佣金。
第七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丙方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承租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居間人簽章: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聯絡方式: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達成如下協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位於間,房屋結構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場地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場地用途。該房屋用途為倉儲用房。
第三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
第四條 租金及付款方式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責任。
1、水電費:按水電管理部門的規定價格徵收。按徵收部門規定 的日期繳納,逾期按實欠金額日1%收取滯納金。
2、採暖有乙方自己承擔。
3、衛生費:按城建標準自行繳納。
4、衛生區劃分,門前長 米 ,冬季必須 將積雪鏟除垃運,未及時清運的罰款200元。
5、乙方須向甲方交500元的衛生等押金。乙方遵守公司衛生管理制度,室內外環境優美、乾淨整潔,優質 服務,如出現衛生髒、亂、差、服務質量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 方經營期間的有線電視收視費及各種稅費(營業稅、治安聯防費,各 種證照審驗費及其他費用)自理,接受工商、稅務、城建、消防、安全、公安、安全、衛生等單位監督檢查,其相應的社會性攤派均由乙 方承擔。
第五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因下列情形的,甲方 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責任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場地轉租的。
2、擅自將房屋、場地轉借他人,調換使用的。
3、用租賃房屋、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4、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經營業務範圍內的專案。
第六條 政府命令、城市規劃、公司搬遷、企業改制等政策性變 動,合同自行終止。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 商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 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在甲方同 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 本合同規定,按年度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目,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3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乙方逾期一個月,來交滿年租金的視為違約,甲方將把與乙方簽訂的合同立即終止,解除合同。
第八條甲乙雙方約定其他
1、安全問題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因安全問題發生,影響甲方的效益州,合同自行解除。
2、物品有乙方自己保管,丟失損壞有乙方自己承擔。甲方概不 負任何經濟責任。房屋租賃期間,房屋水電暖裝置由乙方負責維修,費用自理,乙 方在裝修改造中不得損壞甲方房屋的安全結構,如因乙方在裝修改造中損壞了甲方的房屋安全結構,而造成的一切安全問題均有乙方承擔 全部責任。乙方在裝修設施在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和破壞,將其裝修 後的房屋無償交付甲方。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向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承擔全部責任,服從甲方監督檢查。租賃期間發生任何傷害人身安全的經濟賠償責任一切有乙方自己負責承擔,於甲方無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 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倉儲改造的,因此造成出 租房屋毀壞和人員傷亡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 不負任何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甲方2份,乙方 1份,具有同等效力,雙 方簽字後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13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碼): 聯絡方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房屋基本情況:
1、租賃房屋坐落於 ;門牌號為 。
2、租賃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租賃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如水錶、電錶、燃氣表現數)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該附件是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4、房屋權屬:甲方持有 ,房屋產權證號為: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租賃用途、期限
1、甲方同意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房屋租期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按約定將租賃房屋實際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2、租賃期間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為 元/(月/ 季/ 半年/ 年), 租金總計: 人民幣 元整(¥: )。
2、租金以每 個月為一期支付。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交付首期 個月的租金 元及保證金 元給甲方。此後乙方按每期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3、支付方式: (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
(1)現金方式,交付地點為: 。
(2)銀行轉賬方式,乙方轉至以下賬號: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4、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租賃期間有關費用的負擔 1、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其他費用
2、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一方墊付了應由對方支付的費用,應付方應根據墊付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墊付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2、在租賃期內,甲方提出進行維修的,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應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賠償。
4、乙方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且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屆滿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形成附合部分的房屋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因甲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物的殘值損失。
第六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如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已交的房租和保證金,甲方可以不予退還。
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佔用範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3)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災失或被鑑定為危房的;
(4)其他情形
3、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不予賠償。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6)利用房屋存放危險物品、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 ‰ 的違約金;逾期 日,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因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及保證金不退;若預付租金及保證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的違約金。
5、租賃期滿或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並以甲方驗收合格為退房標準。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百分之 的違約金。
6、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並雙倍返還乙方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如當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要求辦理租賃登記,乙方應提供配合。乙方原因未能辦理登記導致被處罰或發生其他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2、本合同生效後,如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需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解除、終止登記手續的,乙方應提供配合。
3、雙方聯絡方式為合同抬頭處所填寫,如有變更,則及時需書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有任何通知,僅需按此地址傳送郵件或電話通知即可。
乙方緊急聯絡人: ,聯絡方式: ;
5、租賃期滿後,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1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甲方同意後,雙方可以協商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或將本租賃合同順延。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終止後,乙方應及時將承租的房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自上述時間後三天仍未搬走的,視為乙方已經放棄該留置物品,可由甲方自由處置。
7、租賃期間甲方出售租賃房屋的,甲方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對租賃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如下方式處理:
(1)通過仲裁程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 仲裁委員會作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2)向 租賃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交租賃管理部門備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款項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1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依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_____個月,_____¥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後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四條?其它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及有線電視、物業費由乙方承擔,並按帳單如期繳納。
第五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_____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八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協議/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無正文)
出租人(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
承租人(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商品房預租) 篇15
上海本地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範本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型別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裝置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____鎮政發(90)第34號檔案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
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
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地址: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更多本相關文章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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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地址:
甲方將座落於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同意後,協議如下:
一、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另交人民幣 元做為承租保證金。
二、付款方式:房租一次性付清。
三、承租人在承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四、乙方若要在室內裝修時,不允許改變主體結構並必須提前徵得甲方同意。
五、承租期內如發生水災、火災殃及他人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將室內恢復原樣(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允許轉租他人。
七、無論乙方到期是否續租,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續租的話提前一個月將續租租金一次性付清並重新簽訂租房協議);甲方若想收回房屋,也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八、現所出租房屋室內設施一切完好,到期時乙方應保證其完好無損;若有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
九、承租期滿時,若乙方並未拖欠本房屋的任何相關費用且屋內設施完好,甲方須將保證金如數返還乙方。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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