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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9篇)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9篇)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9篇)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定本協議,雙方應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位於南寧市_______________城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號的場地出租給乙方,總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憑期滿,甲方有權由回出租場地,乙方應如期交還。

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協議,都需在協議到期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租金:

1、租金每平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合計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每叄年按______________上調一次。

四、租金付款方式和交納期限:

1、付款方式以_________________為準。

?現金支付?銀行支付

2、租金按季度交納,即在租金期滿前一個月_________號交下一季度租金。

3、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賬後,三天內開具合法有效的租賃票據給乙方。

五、押金:乙方在簽定本協議時須交納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

本協議終止時,乙方無拖欠租金及其它費用的,甲方應及時返還給乙方。

六、水電費的收取標準:代市供電局收限電費,電費收費標準_______元/度,水費收費標準_______元/度。

七、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的權力:如乙方將承租場地從事非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維護水電供給暢通,無失職責任造成停水停電。

(2)如因規劃、拆遷等原因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時應自約定之日起提前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搬遷,甲方必須歸還乙方保證金及剩餘租金(租金按天計算)。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權力(1)租賃期滿後,甲方仍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

(2)協議到期乙方需要續租的,乙方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得到甲方同意後另行簽字協議。

(3)存在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非法干預乙方正常經營的。

?由於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因數,造成無法正常經營。

2、乙方義務(1)乙方可對倉庫自行整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違約責任

1、合同期間,如甲方中途毀約不再將場地租給乙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3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同時甲方還需賠償乙方因場地裝修及搬遷所帶來的損失。

2、合同期間,如乙方中途退租,乙方需向甲方支付3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3、乙方不得無故逾期交納租金,如乙方惡意拖欠租金,甲方在書面通知15個工作日後仍無改善的可終止協議。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履約中發生爭議,雙主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一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十三、雙方協商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支付合同簽訂時間:___年月日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__。

庫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___。

(詳見雙方核對的圖紙)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2.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甲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使用權。

第三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

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幣),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

每期支付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本協議生效後乙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先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幣)的租金,自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支付第_________期租金,以此類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稅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第五條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受益人為_________,保費由_________方負擔。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受益人為_________,保費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動。

5.其他。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租賃期間因場地使用產生的所有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

9.其他。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其他。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交付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後_________天內仍未交付的。

(2)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動,嚴重影響乙方致使乙方無法正常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

5.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6.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作為對甲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

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甲方不予以補償。

7.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

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8.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取證費、等費用。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生涯花費品、出產材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劃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定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處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規模為準;庫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庫房地位為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履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尺度為_________;租金支付方法為(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光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二次房錢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第四條 保障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相關事宜見《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保證金合同》。

第五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疇為: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權利責任

1.依法制定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軌制並負責監視實行。

2.幫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背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導、整理。

3.應按商定為乙方供給場地及相干配套設施跟經營前提,保障乙方畸形經營。

4.除有明白約定外,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經營運動。

5.應答市場進行貿易管理,保護並改良市場的整體形象,包含:對商品種類的計劃和把持、功效區域的劃分、商品品位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品質管理;營銷治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聯和諧;糾紛調停;職員培訓;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平安防備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造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頤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備、管道、線路、設施及體系的管理、維修及保養;乾淨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保險;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途徑、泊車場的管理;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揚,並保證每年廣告宣傳用度不低於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8.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權力任務

1.有權監督甲方實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正當的經營資歷,並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發遵照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遵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定期支付租金並承當因經營發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惜並公道應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修改應先徵得甲方批准,造成破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抵償義務。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著公正合理、老實信譽的準則依法經營,不得侵害國度好處及其餘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並承擔因守法經營造成的所有成果。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市場登記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協議 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 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或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協議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執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使用者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 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 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是甲方開發的商住房地產專案,“”竣工驗收符合交付條件之後,乙方承租“”負一、負二樓,就承租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場地:

1、“”負一、負二樓建築面積約壹萬平方米(詳見附圖中雙方確認的界線範圍內部分),具體面積以竣工驗收後雙方實測為準;

2、負二樓的租賃場地之外靠停車庫方向,毗鄰乙方承租場地處劃出四十個車位及乙方承租的負二樓前面廣場(具體面積)免費供乙方配套使用。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1、自甲方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之日起十五年六個月;

2、乙方承租後用於商業經營。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

1、自甲方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之日起六個月為裝修期,甲方免收租金;

2、免租期屆滿後,第一、第二、第三年度內,租金按每平方米25元/月計;

3、第四、第五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0元/月計;

4、第六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3元/月計;

5、第七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4元/月計;

6、第八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5元/月計;

7、第九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6元/月計;

8、第十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38元/月計;

9、第十一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0元/月計;

10、第十二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2元/月計;

11、第十三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4元/月計;

12、第十四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7元/月計;

13、第十五年度租金按每平方米49元/月計。

14、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先付後使用,每次提前一個月付清,租金轉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四、定金及抵減租金:

1、本合同定金叄百萬元(¥:3000000.00元),分三次支付:簽訂本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壹佰萬元(¥:1000000.00元),從第一次付款起一個月內支付壹佰萬元(¥:1000000.00元),從第二次付款起一個月內支付壹佰萬元(¥:1000000.00元);

2、乙方進場裝修之日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六個月租金,乙方商場開業之日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另六個月租金,乙方所交定金自甲方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滿十八個月起,在三個年度內抵減租金,具體為,第二個交租金年度內抵減伍拾萬元(¥:500000.00元),第三個交租金年度內抵減壹佰萬元(¥:1000000.00元),第四個交租金年度內抵減壹佰萬元(¥:1000000.00元),餘下伍拾萬元(¥:500000.00元)轉為合同押金,待租賃關係終結之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租賃場地的交付:

1、甲方應當在20xx年8月31日之前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

2、租賃場地交付時,負一樓前面的廣場及租賃場地周邊區域的地面應當已經硬化完善;

3、甲方必須按照乙方要求完善租賃場地內自動扶梯及貨梯的安裝預留位置;

4、甲方負責另行安排機房給乙方安裝租賃場地所使用的空調機組、冷卻塔、發電機組。

六、租賃場地的裝修及裝置安裝:

1、甲方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之後,該場地的所有裝修及空調、電動扶梯、貨梯等裝置由乙方自行負責安裝及維修管;

2、甲方應當負責將租賃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前的一切消防工程施工(包括消防工程噴淋、報警系統、煙感、消防排煙排風系統、消防栓、消防通道、防火門、防火分割槽、樓梯口分隔捲簾門等),並取得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許可,因甲方原因致使不能通過消防驗收情況的,由甲方負責整改;

3、乙方負責租賃場地的二次消防稽核驗收。

4、乙方在裝修期間,如需改動房屋結構,須經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合同期滿後,乙方須予以修復。

七、租賃場地的用電、用水:

甲方負責提供800千瓦用電量並將電源接到租賃場地,甲方負責將自來水管線接到租賃場地,租賃場地內的用電、用水線管由乙方自行安裝,獨立安裝電錶、水錶,乙方直接向供電、供水單位交費;

八、租賃場地內的保安、清潔衛生由乙方自行管理,需使用固定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的由乙方自行申請並負責費用。

九、租賃期限屆滿或因合同解除,乙方應當在 個工作日內退場,消防設施不得拆除,乙方安裝的其他可移動的設施可拆除(包括空調、冷鏈系統、電梯、貨梯),但拆除將損害建築物部分不得拆除。

十、租賃期間乙方有權自主招商經營。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與甲方無關。

十一、乙方在商業經營期間可部分轉租租賃房屋,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整體轉租。

十二、租賃期間甲方將租賃場地產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保證本租賃合同對第三人有約束力,本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租賃場地由乙方承租後,如另行設立公司進行商業經營的,該公司與乙方連帶享有本合同承租人權利,連帶承擔本合同承租人義務。

十四、違約責任

1、“”竣工驗收符合交付條件後,甲方不將租賃場地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2、甲方不能按時交付的,從逾期之日起,對乙方所交叄佰萬元甲方應按月息1%支付利息給乙方至交付場地之日止;

3、租賃期間,乙方未按時交納租金達10日以上,乙方拖欠房屋每一日,甲方有權加收月租金的5%的違約金。乙方不按約定足額支付租金逾期達一個月,並經甲方催告後仍未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押金不退。

4、租賃期間,乙方因商業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對甲方提供場地造成嚴重損失,乙方需承擔所有對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解除租賃關係(時限為兩個月)。

5、“”竣工驗收符合交付條件後,乙方不接收租賃場地的,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還;

6、除不可抗拒力量及下述條款(第十五條)以外,雙方均不能理解合同。單方提出終止合同,賠償剩餘年限總租金的20%做為違約金。

十五、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本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市政政拆遷,在政府有補償的情況下,雙方協商分配。

十六、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如果以人手傳遞,以送達時視已接受;如果以函件形式傳遞,以郵局憑證視為已送達。

十七、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續租申請,甲方如將房產繼續對外出租,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其它意向潛在租戶的租賃方案(包括租金和條件)。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書面續租申請後,30日內給予乙方書面答覆,逾期未予答覆,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續租要求。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應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在重新續簽合同前,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按原合同執行。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間提出續租要求的,本合同自期滿之日起終止。

十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九、本合同從雙方法人或法人代表、法人委託人簽約之是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6

展場經營單位(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主體

1、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法人。

2、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________,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________(展會全稱)。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其中:進場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覽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離場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_________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後_________小時內撤離展館。

3、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  展覽服務

1、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範圍內基本服務:

(1)照明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潔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證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保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有支付款項匯至如下帳戶:

(1)監控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諮詢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裝置,應與甲方協商,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第六條  租賃費用

1、租金的計算如下:

2、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以人民幣支付: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批准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後如有剩餘租金,應返還乙方。

第七條  場地、設施使用

1、乙方應在租賃期開始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經雙方共同選擇約定的下列檔案:

(1)一式_________份的設計平面圖,該平面圖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電力及照明的用量,每個區域容量的佈置圖及分佈供應點位置;

②電話位置分佈圖;

③用水區域或用水點;

④壓縮空氣的要求和位置;

⑤衛星電視/INTERNET設定圖;

⑥甲方展館內部及其周圍紅線範圍內的其他佈置設計。

(2)一份與展覽有關的活動的時間表,包括展覽會、開幕儀式、進館、撤館、貨運以及裝置使用等的時間。

(3)一份參展企業名錄和工作人員數,並請註明國內和國外參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設施的內容,包括裝置、傢俱、禮儀設施、貴賓室和其他服務。

(5)貨運單位和裝修單位名錄及營業執照影印件。

(6)所有參展的展品清單,特別需要註明的是有關大型裝置、大電流操作的展品及會產生震動、噪聲的展品清單。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為展覽進行搭建、安裝、拆卸、運輸及善後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得影響其他承租人、展覽者在公共區域的活動。

3、乙方不得變動或修改甲方的展館的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或對其他影響上述事項的任何部分進行變動或修改。在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館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等建築物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須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許可。

4、租賃期間,雙方應保持租賃場地和公共區域的清潔和暢通。乙方負責對其自身財產進行保管。

5、甲方有權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場地中沒有租借給乙方的場地,但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6、乙方對租賃期限內由乙方造成的對租賃場地、設施和公共區域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7、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展覽同期舉辦,登記大廳、廣告陣地、貨運通道等公共區域將由有關各方根據實際的租賃場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條  保證與承諾

1、甲方保證與承諾:

(1)確保乙方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2)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3)在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租賃場地時,保證進入人員持有甲方出具的現行有效證件,並在進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協調乙方與同期舉辦的其他展覽單位之間對公共區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關部門維護展會秩序。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保證與承諾:

(1)在租賃期前_________天取得舉辦展會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門的批准檔案並交甲方備案。

(2)在進場日期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份展位平面圖。

(3)不阻礙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現行有效證件進入乙方租賃場地。

(4)租賃期限屆滿,在撤離場地日期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返還向甲方租賃的物品並使其保持租賃前的狀況。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築物內進行廣告發布。釋出廣告如果涉及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的,則負責申請辦理相關審批並承擔相關費用。若不能獲得政府部門批准而導致展覽無法如期舉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6)對乙方僱員或其參展者在租賃期內對甲方實施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責任保證

1、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參展商之間的爭議。在乙方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爭議雙方可共同提請甲方出面進行調解。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主持調解。調解期間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調解,甲方應立即終止調解。甲方的調解非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式。調解不成的,調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諾與保證均不作為確認爭議事實的證據。在調解中,甲方應維護展會秩序,乙方應配合甲方維護展會秩序。

2、乙方應於租賃期開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租金總額的30%向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支付責任保證金,以保證乙方在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並出現下列情況時承擔相應責任:

(1)爭議雙方經和解達成協議,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2)經審判或仲裁機關調解,爭議雙方達成調解,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審判或仲裁機關對爭議作出終審或終局裁決,乙方被裁決構成對參展商合法權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支付責任保證金後三天內應向甲方提供責任保證付款憑證。

第十條  智慧財產權

乙方為推動其展覽進行對甲方名稱、商標和標識的使用,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有違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第十一條  保險

1、乙方應在進場日期之前向保險公司投保展館建築物責任險、工作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將甲方列為受益人之一,並向甲方提供保險單影印件。

2、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12.4條向甲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1條提供基本服務,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1(5)條維護展會秩序,致使展會因秩序混亂而無法繼續進行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付至實際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3、乙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12.4條向乙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場地租金、裝置租賃、額外服務及超時場地使用等各項應付費用,經甲方催告後______天內仍未支付的;

(2)國際性展會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變更展題,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3)未按8.2(1)條規定向甲方提供辦展所需的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檔案,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4)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或標識,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5)未按本合同9.2條支付責任保證金,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12.1、12.3條規定的違約金:

租賃期限前_____個月至租賃期屆滿,已付租金的_____%。

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就超額部分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5、守約方根據12.1、12.3條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在違約行為發生後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違約方,否則視為守約方放棄合同解除權,但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和賠償責任。

6、甲方違約的,應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返還乙方已付租金,並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的,甲方應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已扣除乙方應付違約金後的剩餘租金返還乙方

7、除本合同12.1、12.3條約定外的其他違約行為造成守約方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變更與解除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與解除。

2、國際性展會變更展題,須取得政府審批機關的批准,並向甲方提供。

3、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方應提前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相對方應於收到通知後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答覆變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定提出協商變更或解除的,相對方有權拒絕。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於一方向另一方書面提出請求後立即舉行。如在提出請求後三十天內無法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2、本合同15.1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範圍: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寒流、火山爆發、大雪、火災、冰災、暴風雨等;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檔案。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覆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4、在展會尚未開始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5、展會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按_________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6、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雙方對遲延履行無法達成一致,應按15.4、15.5條規定解決。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第十七條  附件及效力

雙方同意作為合同附件的檔案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時生效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資訊披露

甲方可以網頁等形式對外公佈本合同約定的展覽會名稱、館號和展覽日期等相關資訊。乙方若調整展會名稱、展覽日期等內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對外公佈的展會名稱、展覽日期與乙方調整後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保密

雙方對基於本合同獲取的相對方的辦展資料、客戶資源等商業資訊均有保守祕密的義務。除非相對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該等資訊。

第二十條  通知

本合同規定和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聯絡均應按照收件的一方於本合同確定之地址或傳真發出。上述聯絡如直接交付(包括通過郵件遞送公司遞交),則在交付時視為收訖;如通過傳真發出,則在傳真發出即時視為收訖,但必須有收件人隨後的書面確認為證;如通過預付郵資的掛號郵件寄出,則寄出七天後視為收訖。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場地坐落:_________________

瀋陽市,廠地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為年零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終止合同,收回場地:_________________

1、承租方擅自將場地轉租、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三個月的;

合同期滿,承租方拒不搬遷的,應向租方賠償由此帶來的損失。

合同期滿,如出租方繼續出租場地,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1、出租方不履行場地維修責任的;

2、出租方無理要求或干擾、妨礙承租方正常經營活動的。

第三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為人民幣元,按年(或月)一次(或分次)付清。

交納時間。

第四條租賃期間場地修繕

修繕場地是出租方的義務。出租方應對期出租的場地及其裝置,每隔個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方場地的和正常使用。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一方將場地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新的場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賣場地,需在三個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3、隨訪需要與第三從互換場地時,應事先徵得出租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場地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出租方因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場地,給承租方造成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場地轉給他人使用的,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場地毀壞的,還應負賠償責任。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場地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證件型別及編號: 69341543-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場地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基本情況

(一)坐落於 新疆 省 塔城 市 沙灣 (縣)區 。房屋 2 間,

計 平方米.

(二)租賃物權屬狀況:甲方對上述房屋及場地擁有合法處臵權。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 20_年 8 月 日至 20 年 8 月 日,共計 壹 年。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如乙方繼續承租,應提前 15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同等

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人民幣 (: )。

壹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 ■ 銀行匯款),第一年租金於本合同簽訂後 5 日內支付,

以後每年租金於前一租賃年度屆滿前支付。

(二)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時,應向乙方出具有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收款收據及當地稅務機關監製的等額租賃業發票。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租賃期限內的下列費用中, 水、電、暖、通訊費用均 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保障租

賃物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房屋使用期間,出現的維修事宜由甲方承擔。

2.甲方確保水、電、暖入戶暢通,變壓器正常使用。

(二)乙方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租賃物所在地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第六條 其他約定

租賃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的主體結構;租賃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後,乙方所投入的有關設施、裝置等動產及建築物、構築物等不動產仍歸乙方所有。如甲方欲取得不動產的所有權,雙方可協商作價轉讓;如乙方自行放棄不動產的所有權,甲方不要求乙方將租賃物恢復原狀。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終止本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2、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1、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而造成乙方不能繼續使用租賃物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退還未滿租期的剩餘租金,並按年租金的3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租賃期內,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在甲方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剩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按年租金的30%支付違約金。

(三)合同期限內,如遇到國家規劃佔地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除退還乙方已付剩餘的租金外,乙方享有國家所賠償的一切經營損失。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簽訂地:河北省灤縣。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

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位於 部分房舍及院子,現轉租給乙方辦幼兒園使用,經雙方協議,共達成以下共識:

1、乙方每年 月 日付給甲方年租 元,租期為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合同期內租金不變。

2、在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有權對房舍和院子進行裝修改造,甲方不得給予干涉,乙方在裝修改造期間,對甲方放置在房尾和院子裡的所有物品的安全概不負責。

3、甲方房屋出現漏雨裂縫、頂損等現象時,甲方應及時給予維修處理,否則因以上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如:無法正常招生、正常上課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4、因無法抗拒因素(如:政府及職能部門的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造成乙方無法正常運作時,乙方可終止與甲方制訂的合同,不屬違約。

5、在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以任何理由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人民幣 元整,乙方以任何理由終止合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 元整。

6、合同終止後,甲方不得以房屋復原等理由向乙方提出不合理條件,若乙方需續簽合同,則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7、合同期間,水電費用及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本合向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中間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房屋及場地出租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及場地的基本情況

本協議出租的房屋及場地位於蘭州市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1、房屋及場地的租賃期限自           至 ,共計           年。

2、租金標準為第一年總計80000.00元(大寫捌萬元整)。

三、租金的支付方式

1、租金支付日期為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當年的全部租金。

2、由甲方出具收到轉讓款項的相關收款憑證。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出租的房屋及場地擁有處分權,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也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瑕疵。

2、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期內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並保證在租賃期限內不將該房屋及場地出租給第三人。

3、甲方保證出租前房屋及場地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全部結清。

4、乙方生產經營中需在租賃物附近土地通行,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如村民干涉,由甲方協助乙方解決,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約支付轉讓費。

6、自甲方房屋及場地交付乙方後,使用該房屋及場地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7、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房屋及場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歸甲方所有。

8、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9、承租期內因乙方使用房屋及場地造成乙方人員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1、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房屋及場地主張權利的,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2、在承租期內甲方將本協議所指的房屋及場地出租給第三人的,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當年全部租金,並承擔當年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3、乙方利用房屋及場地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生產、生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當年所收租金不予退還,並承擔當年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4、乙方擅自將房屋及場地出租給第三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當年所收租金不予退還,並承擔當年租金總額30%的違約金。

5、乙方欠付租金超過二十日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及場地。

六、特別約定

在承租期內房屋及場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有的,該土地上所建建築物及該土地所得的補償金由甲方所有,乙方無權主張補償金。但乙方投資部分的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七、其他條款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屋及場地分佈圖

附件二

當事人雙方身份證影印件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場地進行促銷宣傳活動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推廣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活動期間場地的清潔及保安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電量、電源線及接線裝置。

2.活動期間,乙方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願者____名,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願者進行培訓,乙方要派____名志願者幫助甲方佈置和清理活動現場,並且乙方誌願者要幫助甲方做問卷調查等推廣活動。

3.活動期間,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規劃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擴張面積或轉租。

4.乙方要服從甲方對活動的安排及管理,活動中如有未經甲方許可事宜,且經甲方勸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需在活動前五天簽署合同並將全部合同費用及活動方案交於乙方,如甲方簽署_____合同後,活動舉辦前___個工作日內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動前必須進行活動宣傳,張掛條幅、升空氣球、飛艇、彩虹門等和散發氣球、宣傳資料等同類產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7.合同一經簽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銷活動之要求(除惡劣天氣因素),甲方須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全部活動費用的__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動要求(除學校及上級單位的強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全部活動費用的____%。

三、活動中如發生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簽約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賃小區停車位,與甲方協商一致後達成乙方租賃停車位的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院________停車場,停車位號碼:_______,用於停放車型: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__。二、用期限及車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須於每月30日前交付下個月的車位租金。

三、甲方收取的停車費只限於該停車位場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租賃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該車輛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購買。

四、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十五天到服務中心辦理租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該車位轉租他人時不再另行通知。(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五、租約到期後仍未辦理續租手續的車主,該車輛進出時一律按《成都市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收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車位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小區停放。

六、乙方承諾並遵守甲方《停車場管理規定》,不得亂停亂放,佔用道路或他人車位,凡進出小區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秩序維護員的指揮;並憑業主證、住戶證刷卡出入,否則秩序維護員有權不予放行。若乙方業主證、住戶證遺失請及時到客戶服務中心報失,在乙方報失前發生車輛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異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人:______省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現就租賃______省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於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商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裝置處理、租金、定金交納

1.甲方將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商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租賃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原與_______簽訂的租賃合同終止。

2.乙方第________年向甲方付租金人民幣______萬元,以後每年租金在上年標準上遞增______.每年租金分_____次預付。按照先付款後租用的原則,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和以後每______個月期滿前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個月租金。

3.屋內原有可移動的裝置另按有關協議處理。

4.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應交甲方定金_____元,合同終止,如乙方無違反合同行為,甲方應如數將定金退還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將定金抵作乙方所欠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場地來確定經營專案。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但裝修應符合_______等國家標準。

2.乙方不論經營什麼專案,不得以“________”命名。有關經營的營業證照由乙方辦理。乙方證照必須具獨立法人資格,不得掛靠有關的費用。做到合法經營,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應按期、按數向甲方交納租金。合同期內,乙方將場地轉包轉租,須經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對外簽訂合同,不得以承租的房屋對外作抵押。

4.乙方承擔自己在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

5.合同終止,乙方對場內、外的裝飾,不得拆除。

6.乙方應加強消防、防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凡因乙方發生火災等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7.乙方應遵守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招聘非本地戶口人員應到甲方辦理《流動人口證》,到公安部門辦理“暫住證”。

8.合同期內,乙方負責聘用甲方職工_______人。甲方職工如違反乙方規定不適宜上崗的,乙方有權對其作多餘人員安排,但乙方應負擔不少於其本人基本工資的______%為職工生活費。

9.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租賃的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對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要對外協商關係時,經乙方請求,給予必要的協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責對房屋屋面的正常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及時維修對乙方造成損失時,甲主應負責賠償。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所出現的經濟或其它民事糾紛責任。合同期內,遇天災、水患等對乙方經營造成影響和損失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一方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

2、由於政策規定或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致使甲方不能出租房屋或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執行。其善後工作由雙方協商處理。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或擅自轉租房屋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終止合同執行。除乙方賠償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終止合同執行。除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元外,所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2.甲方違約,如甲方終止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內容時,甲方除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__元外,對乙方原收購的裝置、設施,甲方應按賣價,按實際經營時間折價付給乙方,對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六、其他規定:

1.商場外東向場地從商場北牆起至南牆止,為甲、乙雙方共同場地。原則上由乙方作客庫停車使用,但雙方不得在此地段從事經營性停車業務,乙方不得超出所承擔場地經營。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

一、租賃場地

1、甲方同意將位於(以下簡稱租賃場地)以現狀出租給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將租賃場地做的宣傳推廣活動用途。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天。甲方允許乙方提前4天進場布展,租賃期限結束後1天內撤展離場。

三、租金及費用

1、場地租金合計人民幣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支付給甲方合同保證金元(簽訂當天預先繳納元協議定金,餘款在協議簽訂後日內付清)。展銷會開始前3天乙方需付清全部租金給甲方。

2、乙方在展銷會開始前3天內需向甲方繳納水電安全保證金人民幣元。甲方於協議到期後3天內,扣除租賃期內實際發生水電費用後,將剩餘的部分退還給乙方。水電費按實收取。(水費:元/噸,電費:元/度)

3、場地衛生清潔費用由乙方自理。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確保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正覺使用所租賃的場地。甲方如不能履行本協議,不能按時交付場地給乙方使用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退還乙方所交款項。

2、甲方負責負責提供基本照明用電的接線口,保證正常供電。

3、稽核乙方提交的宣傳推廣活動方案,對於違反法律法規,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方案,甲方有權不同意其實施。

4、甲方負責協助乙方申報城管、消防、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的有關手續,因此次活動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5、開放使用時間為早上9:00—晚上21:00。

6、如遇租賃場地有活動等,甲方需提前5天知會乙方,經雙方協商,活動時間可提前或推遲。

7、對乙方使用租賃場地的情況和展銷的產品進行監督,如乙方產品出現投訴的,經甲方核實無誤後更換,同一產品質量連貫出現二次投訴者,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8、甲方與乙方簽訂場地租賃協議後,60天內不得與同類型的公司簽訂同等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的規定,提供展銷會資料(含方案、規模等),按時交納水電費、保證金和租金。

2、展銷會所設攤位設施由乙方負責,甲方予以配合管理。

3、乙方需要在甲方場地進行裝修、鑽孔、張貼、增設電源的,需事先得到甲方的許可。

4、乙方需注意展銷期間的安全工作,不得在租賃場地記憶體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以及廢物、垃圾,並自行負責場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5、乙方僱員或其參展商在租賃期間內需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排程,不得損壞甲方的場地、綠化以及附屬設施,注意音響的音量控制,否則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租賃期屆滿,乙方需在撤離場地日期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撤場需清除遺留垃圾。

7、乙方在展銷會期間自行負責場地、參展商、展銷商品的管理。

8、在展銷會期間所產生的事故、債務、債權均由乙方承擔。

9、乙方如在時間上變動,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手提前或推遲履約。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提供資料場地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應告訴租賃時間或安排其他場地代替,甲方的責任以此為限。

2、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不同意乙方進場並沒收押金;如乙方已進場的,沒逾期1日,應按就會而未付租金的0.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超過1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立即撤離租賃場地,並按協議第三條第1款規定的租金的同等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均不負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一致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對所爭議事宜事項作出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

一、租賃場地

1、甲方同意將位於 以現狀出租給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將租賃場地做的宣傳推廣活動用途。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 天。甲方允許乙方提前4天進場布展,租賃期限結束後1天內撤展離場。

三、 租金及費用

1、場地租金合計人民幣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支付給甲方合同保證金_____元(簽訂當天預先繳納_____元協議定金,餘款在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付清)。展銷會開始前3天乙方需付清全部租金給甲方。

2、乙方在展銷會開始前3天內需向甲方繳納水電安全保證金人民幣_____元。甲方於協議到期後3天內,扣除租賃期內實際發生水電費用後,將剩餘的部分退還給乙方。

水電費按實收取。(水費:_____元/噸,電費:_____元/度)

3、場地衛生清潔費用由乙方自理。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確保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正覺使用所租賃的場地。甲方如不能履行本協議,不能按時交付場地給乙方使用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退還乙方所交款項,本協議自行解除。

2、甲方負責負責提供基本照明用電的接線口,保證正常供電。

3、稽核乙方提交的宣傳推廣活動方案,對於違反法律法規,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方案,甲方有權不同意其實施。

4、甲方負責協助乙方申報城管、消防、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的有關手續,因此次活動所產生的相關政府費用由乙方支付。

5、開放使用時間為早上9:00—晚上21:00。

6、如遇租賃場地有政府活動等,甲方需提前5天知會乙方,經雙方協商,活動時間可提前或推遲。

7、對乙方使用租賃場地的情況和展銷的產品進行監督,如乙方產品出現投訴的,經甲方核實無誤後更換,同一產品質量連貫出現二次投訴者,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每次處罰 元。甲方有權糾正或制止乙方及基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章或違約行為。

8、甲方與乙方簽訂場地租賃協議後,60天內不得與同類型的公司簽訂同等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的規定,提供展銷會資料(含方案、規模等),按時交納水電費、保證金和租金。

2、展銷會所設攤位設施由乙方負責,甲方予以配合管理。

3、乙方需要在甲方場地進行裝修、鑽孔、張貼、增設電源的,需事先得到甲方的許可。

4、乙方需注意展銷期間的安全工作,不得在租賃場地記憶體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以及廢物、垃圾,並自行負責場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5、乙方僱員或其參展商在租賃期間內需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排程,不得損壞甲方的場地、綠化以及附屬設施,注意音響的音量控制,否則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租賃期屆滿,乙方需在撤離場地日期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撤場需清除遺留垃圾。

7、乙方在展銷會期間自行負責場地、參展商、展銷商品的管理。

8、在展銷會期間所產生的事故、債務、債權均由乙方承擔。

9、乙方如在時間上變動,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手提前或推遲履約。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提供資料場地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應告訴租賃時間或安排其他場地代替,甲方的責任以此為限。

2、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不同意乙方進場並沒收押金;如乙方已進場的,沒逾期1日,應按就會而未付租金的0.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超過1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立即撤離租賃場地,並按協議第三條第1款規定的租金的同等金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均不負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一致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對所爭議事宜事項作出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屬物,乙方用於商業經營用途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本合同租賃物為 號 共計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附屬裝置設施和附屬場地。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上述權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賃物的房屋共計 層,其中一層面積 平方米、負一層面積 平方米(以雙方共同測量資料為準)。詳見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該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裝置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有線電視線路、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2臺)、貨梯(一臺,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裝置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場地包括租賃物部份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停車位,以及門前場地、員工通道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租賃物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時應簽訂交接清單,註明本合同租賃物的詳細狀態。甲方保證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為利於乙方的裝修等開業籌備工作,甲方提供 月裝修期,裝修期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並且保證水電等的供應,乙方承擔裝修期相應的水電及其它一切費用。

2.3 優先租賃權。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或租賃物繼受人是否繼續租賃該商場。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續租的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

2.4 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或租賃物的繼受人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裝置設施出售,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5 撤離期。合同到期或雙方根據合同約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約定的撤離日後15日內撤出。在撤離期內,乙方將所有權屬於乙方的裝置設施及貨物清除出租賃房屋。在撤離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

第三條 附屬裝置設施及甲乙雙方維護保養責任

3.1 有關水電方面

3.1.1 甲方應於交付租賃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不少於210KV的電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並將電源接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按裝計量表,由乙方獨立控制。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裝置、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裝置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裝置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1.2 甲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裝置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表後”:指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裝置設施)供水、供電裝置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後”供水、供電裝置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若因甲方維保不當或欠費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裝修及消防報審過程中發現原有消防系統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並負責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如甲方未能及時修復,乙方為不影響經營,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確認後先行墊資對不完善的消防系統按照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乙方墊付的費用,經協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賃費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項時須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清單和相應的合法發票。

3.2.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乙方應對其租賃物內的消防裝置設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若因甲方或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甲方或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 有關自動扶梯、貨梯

3.3.1 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2臺。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進行維修保養,承擔全部費用,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完好並且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若因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3 甲乙雙方共用貨梯一臺,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使用及維護保養費用各半承擔。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啟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裝置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裝置,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第四條 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賃費用 本條所定義的租賃費用,包括租賃房屋、附屬裝置設施等費用(本條另有約定的費用除外)。租賃費用為 萬元/年(其中房屋租賃費為 萬元,裝置設施費租賃費為 萬元),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於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繳納下半年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支付的金額向乙方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甲方如延遲出具發票,乙方有權相應順延下期租賃費用的支付。

4.2 水電費 甲方為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按月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單價以同期供水供電部門公佈的用水用電單價為準,線損按實際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甲方應提供同期供水供電部門的水電費單價表及乙方使用水電明細表。甲方在收取電費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甲方如延遲提供發票,乙方有權相應延遲交納水電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水電費發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費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就水電費給予甲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同樣享受。

4.3 中央空調使用費 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裝置的水耗、電耗、燃料、水處理費、送新風費及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按月結算,先用後付。甲方在收取製冷費用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

4.4 商場停車位及周邊場地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場外物業管理費萬元整,乙方經營涉及政府部門的費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負責。

4.5 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定金 萬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定金轉為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退還(不計息)。

4.6 租賃期內,除本條明示的收費專案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費專案向乙方收取本條約定專案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均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2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內不得另行出租給第三方,保證不因租賃房屋發生的產權糾紛、產權變動以及與他人的糾紛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經營使用。甲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做出有礙乙方營業的行為。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3 租賃期內,租賃物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並協調好租賃物繼受人與乙方的關係,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需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

5.4 甲方應努力承擔作為出租方的義務,在乙方相關手續及事務辦理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儘可能的協助。租賃期內,甲方負責處理因租賃物的相鄰關係,乙方有協助的義務;租賃物如因政府規劃等原因需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拆遷方面的權益。

5.5 甲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應對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5.6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所在大廈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於自營,或租賃、出售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類似的專案或廣告宣傳。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7 甲方應保證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賃期內能安全、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由於房屋本身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負責修復,若乙方因此受到間接或直接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甲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經協商乙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裝置設施在相應的質量保證期內安全、正常地使用,並將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承租租賃物的用途為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能按時繳納,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3 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櫃檯佈置、經營格局等作合理調整,並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乙方如確需對房屋結構、裝置設施進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須將方案交甲方審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築結構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新增其他裝置設施或其它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後,由乙方對自行安裝的裝置設施進行拆除並恢復該租賃物原狀。

6.4 承租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租賃物部分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有權將商場的專櫃展臺等租賃給廠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②本合同發生終止時,分租合同也相應終止。乙方保證作為承租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甲方不因該轉租行為而使本合同項下的利益受到影響,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5 乙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賠償。甲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6.6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於自營或租賃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甲方現有經營範圍相同的或類似的專案及宣傳(如:餐飲、服飾、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房屋及設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中第1.5款,延遲交付租賃物,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中第3.2.1款,延遲提供消防驗收證明,應免除乙方延遲期間的租賃費用。延遲提供達7天以上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4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按年租賃費用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7.5 乙方違反本合同、6.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萬元。

7.6 乙方違反本合同4.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8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條款外,任何一方單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為嚴重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對方一年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7.9除本協議違約責任有特別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洩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洩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須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甲乙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條款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 (縣)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雙方各執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十五日內,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關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 期: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

辦公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辦公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為了順利舉辦體育比賽,合理利用體育場館,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 體育場館租賃協議. 本協議中,甲方是體育場館權利的所有者,即出租人,乙方是體育賽事運作機構,即承租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乙方租賃的體育場館名稱是 ,場館的地址是 .租賃的內容包括包括場館的主體建築和附屬建築,租賃物的用途用於體育賽事的舉辦.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第三條 租金與支付期限和方式

3.1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租金支付方式為 (現金/支票/匯票/ );本合同租金分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金額為___ 元人民幣,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支付金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

3.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計 元的作為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

第四條 甲方權利

4.1甲方有權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安全,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甲方有權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4.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的場館.乙方在使用場館過程中,根據需要對場館進行修繕,增設設施,應將修改的方案提前 天提交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才能進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修繕,增設場館造成場館的磨損,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後將場館恢復原狀.

4.3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甲方如因滿足乙方的租賃要求,損害了原有的廣告商,贊助商利益,根據損害利益的實際大小,乙方應該給予全部補償.

4.5甲方可以依據合同條款的規定,不影響乙方的廣告權益情況下,開發與賽事有關的廣告資源,廣告收益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分配.

第五條 甲方義務

5.1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體育場館交付乙方使用,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比賽條件,保障乙方正常進行比賽.

5.2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賽事活動.

5.3甲方應對場館進行管理,維護並改善場館所具有的賽事功能.

5.4甲方負責場內的安全防範和體育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置體育裝置和器材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場內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5.5甲方應當在租賃期限內拆除租賃場館內外所有的廣告牌,在比賽期限內,甲方還應當拆除體育場館周圍,廣場的廣告牌,不能使甲方場館的廣告與賽事產生任何聯絡,影響乙方的廣告權益.

第六條 乙方權利

6.1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6.2乙方擁有比賽期間場館內部及其周圍一定範圍內的所有廣告收益的權利.如果甲方在不影響乙方原有廣告收益的前提下,開發廣告資源,須得到乙方的同意,並約定好雙方的廣告收益分配方案.

6.3乙方有權安排甲方廣告資源開發的範圍.甲方開發的廣告業務,都應報請一方批准,包括但不限於賽場內外廣告牌的位置,廣告內容,廣告的設計樣品等內容.

6.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比賽期間,提供停車位 個,以及其他因比賽慣例必須由甲方提供的服務和幫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7.1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賽事資格,並按照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專案比賽.

7.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法人的備案資料.

7.3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體育比賽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7.4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賽事所產生的各項稅費.

7.5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6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使用場地,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7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使用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

第八章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等財產保險險種.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賽事公眾責任險,觀眾意外傷害險,賽事財產險,賽事取消,延期保險.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乙方承租期間,甲方應保證沒有第三方主張權利,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舉辦比賽,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並支付乙方租金總價款的 %違約金.

9.2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場所內的比賽設施裝置,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比賽的,應免除相應的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9.3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9.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0.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嚴重的違約責任

10.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10.3.1不具有合法比賽資格的,包括因違法比賽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命令停賽;

10.3.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利用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0.3.4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10.3.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場地的;

10.3.6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10.3.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10.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10.4.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拆除場館內外的原有廣告;

10.4.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廣告資源;

10.4.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致使比賽不能正常舉行;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8.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許可權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8.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它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8.3以上陳述,保證和承諾不僅在文首日期真實,而且也在本合同期限內都是真實.雙方確認以上的每一條陳述,保證和承諾都是關鍵性的.

第九條 有效期和終止

9.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它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9.2.1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 天內未能糾正;或

9.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9.3 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仍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競賽組織費.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應將已收取的本合同約定的競賽組織費返還給乙方.

9.4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生效日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響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業商貿團體的守則,規定,法規或指示(統稱"法律"),那麼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到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0.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二章 其它

12.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2.2本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12.3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關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簽字蓋章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12.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掛號信(需要有回執)發出後三天後作為正式生效.

12.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它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2.3乙方和甲方確認,在它們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 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2.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2.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做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它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2.6本合同中標題是隻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2.7本合同一式兩份或多份簽署,每一份都是原件.所有這些文字構成同一份檔案.

12.8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不成立或無法由具有有效管轄權的法院執行,餘下的其它條款將繼續有效,而前述不成立或無法執行的條款應當依據最大可能執行的法院執行.

12.9雙方是獨立承辦機構.在任何情況下本合同不構成雙方之間的代理,合夥,合營或僱傭關係,雙方確認並同意各自沒有也不會表現為它有法律授權以任何方法對另一方產生約束或保證.

12.10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2.11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份, 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 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2.1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2.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寧城區場地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停車場一事,簽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東湖風景區凝海沙灘浴場對面的綠蔭停車場指定的部分場地提供給乙方使用(合計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細劃定區域見附表。甲方按每 收取乙方場地使用費合共人民幣:¥ 元。

二、場地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合同 年一簽,租賃時間為 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給予乙方提前一個月進駐規劃場地,如超出規定進場時間,則按超出天數繳納租賃費用。場地使用費按月繳納,實行先付款後使用,且在每月月底繳納場地使用費和其它相關費用。合同自然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的權力。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場地進行管理,乙方需予配合。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場地用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車場地內設施、綠化苗木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復或賠償。如乙方多次不服從甲方管理並違規不予改正並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乙方需取得其施工專案的合法手續,如非法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全額賠償。租賃場地期間一切臨時搭建由乙方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負責所承租地段的清潔衛生工作,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甲方可提供

4、乙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的面積合理使用租賃場地,如乙方在租賃期間需擴大租賃場地範圍,需提前與甲方協商,不得擅自佔用, 甲方有權監督。

5、乙方的物資需集中堆放並派專人自行看管,甲方不承擔看管責任。乙方必須加強駐守人員的安全生產施工意識,如出現生產事故,與甲方無關。

6、如遇市政建設、甲方土地開發規劃時,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需無條件退場,雙方互不補償。

7、甲方擁有該使用場地的合法使用權,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週期內正常使用,場地內除乙方以外的一切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8、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應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四、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即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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