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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精選3篇)

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精選3篇)

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

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精選3篇)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

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號: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出租人甲方和承租人乙方之間就房屋租賃、中介報酬等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該房屋位於,房屋型別:_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_,樓層: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附帶車庫平方米,閣樓平方米。

2.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____出讓/劃撥/其它,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該房屋在訂立本合同前【已】【未】設定抵押。

3.該房屋所有人:_____________,現使用人:_____________,裝飾裝修情況為:_____________。

4.附隨該房屋一併出租的設施、裝置包括:_____________(名稱、品牌、型號、數量)。

第二條房屋用途

房屋租賃用途為居住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並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並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居住房屋租賃和使用、物業管理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

第三條房屋改善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月。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租金及押金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元)(此租金不含稅金、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水電和寬頻費用,僅包括房屋使用費)。

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2.押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3日內,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3.甲方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1.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2.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由方承擔。

第七條居間服務

1.丙方應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中介居間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2.本合同簽訂之日(或日內),

甲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作為佣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作為佣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後,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係的,不影響對丙方支付所約定的佣金。

第八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1.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2.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3.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4.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九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裝置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或委託乙方進行維修。甲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託乙方進行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後的處置,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無約定的,對於乙方裝修、改善和增設的,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3.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愛惜屋內牆面、地面及水、電、氣管道設施,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入住該房屋應做好防電、防火、防盜、防水等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等問題,甲方無需對乙方負責。如因乙方責任造成房屋損失則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租賃期間,甲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應在檢查養護前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6.房屋因不可抗拒原因導致和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轉租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一條所有權變動

1.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2.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擅自將房屋另行出租予他人的。

(6)其他:_____________。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人民幣元或天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或存放危險品,影響公共安全和環境衛生。

(7)其他: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3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4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6.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給乙方,乙方按支付違約金。

7.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8.丙方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篇2

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

乙方家庭成員: 。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保障性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保障房基本情況

保障房坐落於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二、保障物件型別

□ □

□ □

□ □

□ □

三、租金標準、費用繳納及租賃期限

1、租金標準:保障房按照建築面積收取租金。乙方家庭人口為 人,所承租保障房的建築面積為 ㎡,其中:享受的保障面積為 ㎡,租金標準為 元/月?平方米;保障外面積為 ㎡,租金標準為 元/月?平方米, ,該房屋月租金合計 元。

2、租金繳納:租金以 為週期進行繳納,每期租金合計 元。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繳納當期租金,每期最後7日前向甲方繳納下期租金。逾期未繳納租金的,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承擔違約金。

3、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前3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申請複核,複核包括保障資格稽核和租金核算,稽核通過者合同(附件2)加蓋一次審批專用章,合同自動延續一個租賃期,稽核未通過者合同自動終止。

4、簽訂合同時,乙方須繳納押金。押金按套繳納,每套 元。乙方騰退房屋時,若不存在違約欠租欠費事項,並提供相應繳納押金憑證,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返還(不計算利息)。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乙方應簽訂相關物業管理協議後方可入住。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拆改房屋的結構;不得改動房屋的設施;不得擅自進行裝修;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3、為保證保障性住房的合理、有效使用,甲方有權入戶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應予以配合。

4、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金。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採暖費、通訊費、寬頻費、有線電視費、垃圾處置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退房時,應結清上述的相關費用,向甲方出示繳費憑證,雙方辦理退房手續。乙方拖欠上述費用,甲方可從押金中直接扣除。

5、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家庭保障型別、家庭人口數等發生變化,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批通過後,甲乙雙方需按照乙方變更後的保障型別填寫租賃合同稽核表(附件2),保障物件的保障型別和租金標準應以當期已加蓋審批專用章的合同稽核表(附件2)內容為準。

五、房屋安全及維修

1、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養護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小區房屋、附屬設施裝置、相鄰居民財物的,由乙方原樣修復或賠償實際損失。

2、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或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裝置等。甲方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並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六、合同解除、終止條件及退房事宜

1、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因家庭狀況發生變化不再具有保障資格,或因違反管理規定而被保障房管理部門取消保障資格的,租賃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在接到退出通知後30日內退出保障房。乙方暫時無法騰退房屋的,則給予3個月的搬遷過渡期,過渡期按市場租金標準收取租金。過渡期間,若乙方自願按市場租金繼續承租保障房,則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續租申請,經甲方批准,可重新簽訂房屋續租協議;未申請續租或續租申請未經甲方批的,則應在過渡期結束前騰退房屋,逾期乙方除租金外須另行按照第七條第二款承擔違約金。

2、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下達書面退出通知。

(1)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保障房居住的;

(2)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3)不再具備租賃保障性住房條件,經催告拒絕退出的;

(4)有關資訊發生變動超過規定條件不告知的;

(5)轉租、出借保障性住房的;

(6)損毀、破壞保障性住房,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結構和配套設施,或者不當使用造成重大損失的;

(7)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違反住房保障管理規定的情形;

(9) 。

(10) 。

(11) 。

3、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願退出保障性住房時,須提前30日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據實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

4、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保障性住房的,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規執行。

5、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在30日內騰空該房屋,並通知甲方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後7日內,安排時間與乙方共同驗房。經檢查發現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有損壞或丟失的,其維修費用從乙方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後5日內結清租賃期間所產生的租金、水、電、有線(數字)電視、煤氣、物業管理、垃圾清運等費用。甲方驗收合格後為乙方辦理退房手續。

6、乙方在騰退房屋時,對經甲方同意,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不得拆除,無償歸甲方;對未形成附合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新增的裝飾裝修物,由乙方負責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乙方逾期不移除或拆除的房屋內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有權處理。

七、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甲方足額繳納租金,每逾期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2、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未按規定的期限退房,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3、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住房保障政策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空退還房屋的,視房屋內物品為遺棄物,甲方有權單方收回房屋並清點、騰空乙方在房內的物品。

4、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結構、裝修或改動房屋設施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恢復原狀,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違約金 元/次。

八、其他條款

1、乙方承諾:本合同中填寫的名稱、聯絡方式、證件資訊準確無誤,為與甲方聯絡的唯一方式。聯絡方式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據上述聯絡方式向乙方傳送的各項通知,發出即視為送達。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牴觸的部分,以調整後的法規政策為準。

4、租賃期間,如因戰爭、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保障房及其附屬設施嚴重損壞無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終止,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6、其他約定事項: 。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絡電話:

經辦人: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乙方(簽名簽章):

緊急聯絡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

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家庭成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保障性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保障房基本情況:

保障房坐落於__小區,__號樓__單元__室,建築面積為__平方米。

二、保障物件型別

三、租金標準、費用繳納及租賃期限:

1、租金標準:保障房按照建築面積收取租金。乙方家庭人口為__人,所承租保障房的建築面積為㎡,其中:享受的保障面積為㎡,租金標準為元/月?平方米;保障外面積為㎡,租金標準為元/月?平方米,該房屋月租金合計__元。

2、租金繳納:租金以為週期進行繳納,每期租金合計元。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繳納當期租金,每期最後7日前向甲方繳納下期租金。逾期未繳納租金的,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承擔違約金。

3、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 日止。到期前30日內,由乙方向甲方申請複核,複核包括保障資格稽核和租金核算,稽核通過者合同加蓋一次審批專用章,合同自動延續一個租賃期,稽核未通過者合同自動終止。

4、簽訂合同時,乙方須繳納押金。押金按套繳納,每套元。乙方騰退房屋時,若不存在違約欠租欠費事項,並提供相應繳納押金憑證,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返還(不計算利息)。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乙方應簽訂相關物業管理協議後方可入住。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拆改房屋的結構;不得改動房屋的設施;不得擅自進行裝修;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3、為保證保障性住房的合理、有效使用,甲方有權入戶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應予以配合。

4、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金。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採暖費、通訊費、寬頻費、有線電視費、垃圾處置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退房時,應結清上述的相關費用,向甲方出示繳費憑證,雙方辦理退房手續。乙方拖欠上述費用,甲方可從押金中直接扣除。

5、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家庭保障型別、家庭人口數等發生變化,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批通過後,甲乙雙方需按照乙方變更後的保障型別填寫租賃合同稽核表,保障物件的保障型別和租金標準應以當期已加蓋審批專用章的合同稽核表內容為準。

五、房屋安全及維修:

1、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養護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小區房屋、附屬設施裝置、相鄰居民財物的,由乙方原樣修復或賠償實際損失。

2、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或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裝置等。甲方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並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六、合同解除、終止條件及退房事宜:

1、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因家庭狀況發生變化不再具有保障資格,或因違反管理規定而被保障房管理部門取消保障資格的,租賃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在接到退出通知後30日內退出保障房。乙方暫時無法騰退房屋的,則給予3個月的搬遷過渡期,過渡期按市場租金標準收取租金。過渡期間,若乙方自願按市場租金繼續承租保障房,則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續租申請,經甲方批准,可重新簽訂房屋續租協議;未申請續租或續租申請未經甲方批的,則應在過渡期結束前騰退房屋,逾期乙方除租金外須另行按照第七條第二款承擔違約金。

2、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下達書面退出通知。

(1)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保障房居住的;

(2)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3)不再具備租賃保障性住房條件,經催告拒絕退出的;

(4)有關資訊發生變動超過規定條件不告知的;

(5)轉租、出借保障性住房的;

(6)損毀、破壞保障性住房,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結構和配套設施,或者不當使用造成重大損失的;

(7)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8)其他違反住房保障管理規定的情形;

3、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願退出保障性住房時,須提前30日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據實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4、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遷保障性住房的,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規執行。

5、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在30日內騰空該房屋,並通知甲方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後7日內,安排時間與乙方共同驗房。經檢查發現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有損壞或丟失的,其維修費用從乙方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後5日內結清租賃期間所產生的租金、水、電、有線(數字)電視、煤氣、物業管理、垃圾清運等費用。甲方驗收合格後為乙方辦理退房手續。

6、乙方在騰退房屋時,對經甲方同意,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不得拆除,無償歸甲方;對未形成附合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新增的裝飾裝修物,由乙方負責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乙方逾期不移除或拆除的房屋內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有權處理。

七、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甲方足額繳納租金,每逾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2、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未按規定的期限退房,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3、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住房保障政策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空退還房屋的,視房屋內物品為遺棄物,甲方有權單方收回房屋並清點、騰空乙方在房內的物品。

4、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結構、裝修或改動房屋設施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恢復原狀,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違約金__元/次。

八、其他條款:

1、乙方承諾:本合同中填寫的名稱、聯絡方式、證件資訊準確無誤,為與甲方聯絡的唯一方式。聯絡方式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據上述聯絡方式向乙方傳送的各項通知,發出即視為送達。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牴觸的部分,以調整後的法規政策為準。

4、租賃期間,如因戰爭、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保障房及其附屬設施嚴重損壞無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終止,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6、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

經辦人: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乙方(簽名簽章):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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