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租房合同 >

不動產房屋出租合同(精選3篇)

不動產房屋出租合同(精選3篇)

不動產房屋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

不動產房屋出租合同(精選3篇)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乙方承租甲方合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雙方合法性保證

第一條 合同雙方保證均為符合法律、法規的有效法人企業(或合法公民),並保證遵守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約定。

第二條 合同雙方均應有訂立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利、許可權,並具有充分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每一項義務的能力。

第三條 合同雙方認可本方代表已獲授權,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其權利,本方代表簽署的合同或其他檔案對本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合同雙方保證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檔案及資料均具有真實性和法律效力。

第五條 乙方承諾租賃甲方房屋的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章 合同主題描述

第六條 合同主題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

第七條 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用途為開辦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確認本合同專案的租賃房屋符合乙方租賃之根本目的。

第八條 租賃房屋位置

租賃房屋位於 ,除租賃房屋外,乙方與其他業主共用公共通道和疏散通道等設施。

第九條 租賃房屋產籍號及建築面積

租賃房屋產籍號為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雙方同意租金按 平方米計算。

第十條 租賃期限

(一)乙方租賃甲方房屋期限為 年。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 個月為裝修免租期,第 個月開始計算租期和租金。租期以年度為計算單位。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應提前9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房屋續租合同。

第十一條 房屋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一)租金標準

租金以年度計算,在前一年度每平方米每月租金基礎上,每年每月每平方米增加 元租金。

(二)租賃保證金標準及用途

租賃保證金 元(大寫: 元整)。

租賃保證金用途是:1.乙方違約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可將租賃保證金用於抵扣租金。2.乙方損壞房屋,如乙方不予維修,甲方用租賃保證金維修乙方損壞的房屋。3.甲方可利用租賃保證金支付乙方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不足部分乙方應補足。如果乙方沒有違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全額退還該項保證金。

(三)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齊租賃保證金和第一年度的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作為 個月使用(其中前 個月為免租期,後12個月為租賃期)。保證金和租金支付後,乙方可進入租賃房屋裝修。

2.在每年租賃期滿前 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齊下一年租賃期的租金。

(四)稅金的承擔

在租賃期內,與租用相關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房屋的改造和裝修

(一)在租賃期內,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危及房屋的主體結構、房屋質量、房屋安全及不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和經營的前提下,可根據企業形象和經營需要對承租房屋及相關區域進行裝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屬裝置、設施。但改造方案應事先與延邊華陽實業集團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協商,並按照物業公司書面同意的方案進行改造和裝修。改造和裝修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經物業公司書面同意或不按雙方確認的改造、裝修方案擅自施工,乙方必須自行拆除且承擔拆除費用(如乙方拒絕拆除,甲方有權拆除,且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在租賃房屋內隔斷、裝修和添置設施裝置時,須符合消防等方面的行政法規要求。

(三)牌匾安裝位置、規格要與物業公司協商一致後報建設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安裝。如牌匾安裝位置和規格未經物業公司同意,乙方須自拆除已安裝的牌匾並承擔拆除費用(如乙方拒絕拆除,甲方有權拆除,且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租賃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乙雙方已對租賃房屋進行了充分了解,並認可了租賃房屋的現狀。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即視為甲方向乙方交付了房屋。如需增添或變更房屋設施、裝置等時,所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

1.本合同期內,乙方增添的附屬設施、裝置歸乙方所有。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5天內,乙方將乙方投入的非附合物的設施、裝置取走,附合物無償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5日後乙方仍沒有取走或無法移除的由乙方投資的附屬裝置、設施將無償歸屬甲方所有。

2.租賃期滿,甲方只收回房屋,不接受承租人“出兌”室內移動性設施和附合設施。同時,乙方對房屋的基本設施即牆面、地磚、衛生間便器、廚房工作臺、乙方附加的門窗等非移動性物品不得破壞、亂拆。

第十四條 轉租和出兌

(一)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其經營需要將此房轉租給第三方,乙方的轉租戶在權利和義務上對乙方負責,無論乙方的轉租戶經營狀況如何,都不能影響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乙方對轉租行為負有連帶法律及經濟責任。轉租給第三方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內甲乙雙方的租賃期。

(二)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進行各種形式的抵押。

(三)乙方出兌租賃房屋時要在租賃期內完成出兌,出兌時要事先與甲方協商,並與新的承租人一同與甲方落實租賃合同變更等相關事宜,在甲方與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與乙方簽訂解除合同的協議,出兌行為方可生效。否則乙方的出兌行為無效,乙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按照有關違約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應遵守的相關約定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的約束

(一)甲方承諾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已竣工驗收完畢,且房屋建設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二)非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主體、外牆損壞時,甲方負責對租賃房屋的主體、外牆的維修,並承擔相關費用。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將租賃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中的部分或全部出售任何第三方。在出售前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將房屋出售給任何第三人時,應告知第三人已經將房屋出租給乙方的事實,並在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或抵押合同中約定,該第三人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中所約定的原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對乙方的約束

(一)乙方應按約定妥善使用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更改租賃房屋的用途,如變更用途,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視為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解除。因乙方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相應義務而給甲方、乙方自身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二)在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損壞租賃房屋主體結構、租賃房屋質量、房屋安全,乙方應妥善使用租賃房屋及原有的相關設施、裝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及原有的相關設施、裝置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修復的費用。

(三)乙方為達到正常營業之目的而報請工商、消防等部門的審批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租金。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及經營活動不得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經營、生活,且乙方必須遵守業主委員會及物業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乙方負有對租賃房屋防火、防盜的義務和對出入租賃房屋人員生命安全、財產安全保護的義務。

(六)在合同有效期內,與乙方經營相關的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網路費、取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公用電梯使用費、自來水二次加壓費、衛生費等,並按時繳納相關費用。

(七)乙方在經營期間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八)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期滿之前三個月,如甲、乙雙方未對繼續租賃房屋事宜達成一致時,甲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到期前三個月對外實施招租廣告,且擬租客戶預到租賃房屋檢視時,乙方必須予以配合。

(九)在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結算完畢其在經營期內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網路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用電梯使用費、自來水二次加壓費、衛生費等。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承擔以下責任

(一)如合同簽訂後,甲方無正當理由反悔不履行合同或單方解除合同,視甲方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給甲方的租金及裝修款,其中,裝修款按使用年限折舊後計算其價值。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第三人對乙方租賃的房屋實施維權而導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時,視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房屋本身之缺陷,使乙方人員(包括乙方的顧客或其他進入的人員)或財產受到損失時,甲方應對乙方負有完全的責任,並賠償乙方所受的一切損失。否則,視甲方違約,並承擔所有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

(一)如合同簽訂後,乙方無正當理由反悔不履行合同或單方解除合同,視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給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和租賃保證金,且乙方應按年租金的雙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及相關設施、裝置丟失或損壞,給甲方資產造成損失時,乙方必須全額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如乙方原因造成火災等災害而給甲方的財產及其它業主財產造成嚴重損壞的,除乙方應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外,乙方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及其它業主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且甲方視乙方嚴重違約,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逾期不交納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應繳租金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如乙方逾期交納租金超過10天,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賃房屋開辦的營業場所採取鎖門、停電等措施,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如果乙方逾期交納租金超過20天,屬乙方為根本違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為賠償壹年租金。同時,乙方在10日內撤離租賃房屋,租賃房屋內附合物歸甲方無償所有。

(四)如因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因受到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取消經營資格處罰而無法繼續經營時,除乙方應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擔相關經濟責任。經濟責任的計算辦法為賠償壹年租金。同時,乙方在10日內撤離租賃房屋,租賃房屋附合物歸甲方無償所有。

(五)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租賃房屋整體出租或出借、出售給他人的,視乙方違約,且乙方的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與乙方有關的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的經營給周圍業主產生不良影響的所有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乙方擅自變動房屋主體結構或因乙方擅自變動房屋主體結構而給甲方的租賃房屋及其它業主造成損失的,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一切經濟損失。

(八)在本合同終止時,如乙方尚有電費、水費、電話費、網路費、取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公用電梯使用費、自來水二次加壓費、衛生費等未結算完畢的,乙方必須在3日內結算,否則視乙方違約,且由乙方由此造成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五章 合同變更或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達成書面協議終止本合同。如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房屋繼續租賃給乙方,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按現狀交付甲方房屋及附屬裝置設施,乙方應保證返還交付的房屋、原甲方提供的裝置設施完好,能夠正常執行。經甲方對乙方返還交付的租賃房屋進行驗收合格後,不向乙方主張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屬裝置設施所造成的合理損耗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如合同單方違約而造成合同終止的,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給守違方及他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通告送達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二條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及相關檔案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描述,可採取直接送達、傳真送達、郵寄送達方式。如直接送達,於文書交付對方時視為已送達;如傳真送達,則以傳真接收人確認收到傳真時視為已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則以取得郵寄憑證視為送達。

第二十三條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對某一或某些條款發生爭議,除爭議條款外,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七章 保密

第二十四條 在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對所取得的關於合作專案的專有資料、未對外公開的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包括房屋資料、租金、租期以及對方的轉讓、抵押、經營活動等商業祕密)透露給第三方。除為履行職責而需要獲得上述資料的董事、高階管理務,未經他方許可,不得洩露他方的商業祕密,並需返還對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包括影印件)。

第二十六條 任何人不得利用上述資料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事項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七條 如雙方未達成合作目的,各方當事人仍有保密義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造成資料洩露的,應當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

第八章 合同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手印後生效。

第三十條 合同期內,如有轉讓行為時,甲方應在轉讓合同簽訂後的7日內,向乙方出具受讓人同意出租本合同房屋,並承擔合同項下一切義務的書面承諾函,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才有效。

第三十二條 乙方辦理 經營手續結束乙方須向甲方提供 營業執照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在本合同加蓋 印章, 經營者在本合同上簽字。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章 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也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不排除合同中未載明而甲乙雙方或第三方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附件為:

(一)《租賃房屋位置圖》

(二) 承租人身份證影印件。

(三) 營業執照影印件(乙方辦理完畢營業執照後,立即將影印件提供給甲方備案)

第十章 合同雙方蓋章及簽字確認

出租方(甲方):

甲方代表(簽字):

甲方聯絡電話:

承租方(乙方):

乙方代表(簽字):

乙方聯絡電話:

本合同簽訂時間為: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為:

不動產房屋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住所: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年月日

承租方代理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不動產房屋出租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物件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專案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電話:_________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戶主: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tw/hetong/zufang/r3gk7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