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租房合同 >

大樓租賃合同(通用7篇)

大樓租賃合同(通用7篇)

大樓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號

大樓租賃合同(通用7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證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合同法》及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商鋪的範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座落在市區(以下簡稱“該商鋪”),該商鋪出租(計價)面積為平方米,該商鋪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該商鋪夾層出租(計價)面積為/平方米。

2、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狀況、出租(計價)面積、位臵等現狀已作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該商鋪,簽訂合同後不得對此再提出異議。

二、租賃商鋪的用途:

1、乙方租賃該商鋪經營用途(不能用作生產工場),改變用途應經甲方書面同意。

三、租賃期限及交場時間

1、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月日前甲方應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逾期五日不前來辦理交接手續的,視為甲方已按約定將商鋪交付給乙方,乙方對此不再有任何異議。

2、簽約後甲方給予乙方個月免租期,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內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政府部門要求應繳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付。

四、租金標準:

1、第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⑴商鋪每月租金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為¥元;⑵夾層每月租金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為¥元。

2、第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⑴商鋪每月租金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為¥元;⑵夾層每月租金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為¥元。

3、第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⑴商鋪每月租金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為¥元;

⑵夾層每月租金為:每平方米¥元,即月租金為¥元。

五、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公共水電分攤費用及其他費用:

(1)物業管理費按/㎡/月標準計收(租賃期內根據政府物價管理部門審批備案的收費標準調整而相應調整)。

(2)水費按實際使用量以供水部門的計費標準計收。

(3)電費按實際使用量以供電部門的計費標準計收;如因經營過程中用電產生的用電線損及變損費用,須由乙方與其他租戶按用電量比例分擔。

(4)公共水電分攤費暫定為:/㎡/月(租賃期內根據物管公司的收費標準調整而相應調整)

六、保證金

1、租賃保證金(三個月租金),金額為¥元。

2、水電費保證金¥元。

3、物業管理費保證金(三個月管理費),金額為¥元(由乙方直接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交付)。

4、上述

1、

2、3項的保證金於簽署本合同當天由乙方全額支付。

5、上述保證金不能用作抵銷商鋪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欠費之用。租賃期滿如乙方無欠費等違約行為,則無息退還全部保證金給乙方。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必須在每月5號前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結清當月租金給甲方。

2、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公共水電分攤費按月度收取,乙方必須在每月5號前到甲方委託的該物業的物業管理公司以現金方式結清當月的物業管理費、公共水電分攤費和上一個月的水費、電費等費用。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因乙方嚴重違約行為,甲方可按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是否依法經營,制止乙方的違法經營行為,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對乙方違法經營行為及時採取制止措施。

3、甲方有權審查批准乙方對商鋪裝修、改造、轉租事宜以及在合同期滿後收回商鋪。

4、甲方對因供水、供電、通訊部門關閉設施或其他非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甲方在例行維護、維修和緊急情況下可與維修人員攜帶所需工具、儀器、機械及物料進入該商鋪對公共部分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修繕工程(但儘量不影響乙方的正常營業)。

6、甲方有權在對外發布的宣傳廣告時,免費登載包括乙方的名稱、商標、店面等在內的資訊。

7、甲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6個月,有權進入商鋪作相關檢視。有權在該商鋪範圍外張貼有關該商鋪的招租廣告。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將該租賃商鋪定為法定註冊地址,但必須自行完善有關經營手續和相關證照方可經營,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

2、乙方在租賃期內的債權、債務以及乙方所經營的商品或者服務質量或者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經營過程中的噪音、油煙、氣味、廢水等汙染侵權)引起的糾紛、投訴、訴訟等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將該商鋪內的經營設施、場地和商品設臵擔保抵押,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必須將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交給甲方備案,並按工商管理部門所核定的經營範圍依法經營,依法繳納一切稅費,如有違反,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其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乙方須遵守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所制定的各項物業管理規定及業主公約規定,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及服務,並承擔該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及所產生的水電費、公攤部分的水電費等費用。如發生違反物業管理規定或業主公約的行為,乙方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乙方如需對商鋪門面、招牌骨架進行裝修時,須徵得甲方同意,並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審查,如因乙方裝修及安裝質量導致他人傷害或所反映的內容與法律、法規有牴觸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租賃期屆滿或乙方離場撤離時,必須恢復原樣。

6、乙方如需對商鋪進行裝修或擴增裝置時,須徵得甲方同意,並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審查,還須辦妥消防等報建手續後方可實施。裝修後的設施(如天花、地面、閣樓、水管、電線、牆、間牆板、門窗、門閘等),在乙方租賃期屆滿或乙方離場撤離時,不得損壞和拆走,應無償歸甲方所有,否則作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7、乙方如需在該商鋪內安裝夾層,不能利用牆體作承重牆,且乙方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出圖,有關施工圖紙及方案須報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及交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備案後方可實施。

8、乙方如需在設有煙道的商鋪進行裝修,不能遮蓋和損壞煙道標識牌,不得對煙道進行拆除、挖洞、鑽孔等破壞性工程,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乙方如需裝修必須對裝修材料做好防治白蟻的工作,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0、乙方對所承租的該商鋪不得拆除、改裝現有的水錶、電錶,如需要拆除、改裝的必須獲得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再申請有關部門進行施工。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租賃期滿或中途離場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商鋪原有水電設施。

11、租賃期間,乙方作為商鋪的環保、消防責任人,若因乙方原因發生環保、消防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2、租賃期內,該商鋪不得作居住之用。乙方負責商鋪設施、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卷閘門、窗、間隔牆、照明裝置、消防裝置等)的日常維修和維護,並承擔所需費用。

13、乙方如需用電增容,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期滿或中途離場新報

的用電增容無償歸甲方所有)。

14、乙方如將商鋪轉名給他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須交納合同變更手續費¥元/間。

15、商鋪門面招牌安裝按佛山市規劃局及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門面裝修費用由乙方負責),並且商鋪門前不能安裝射燈。

16、乙方在騎樓內嚴禁停放一切車輛及擺放任何物品,否則作違約處理。

17、乙方須在租賃期內購買財產險和一切責任險,並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風險和責任,如導致甲方受損,乙方應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8、為保持商業氣氛,維護各商鋪利益,乙方原則上確保每天開業,如確需停業的,須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申請,連續停業時間不能超過七天。

十、特別約定

1、租賃單元外牆面之權屬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要利用租賃單元外牆廣告牌面作宣傳廣告,則須另行租用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2、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將該商鋪續租給乙方使用。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叄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期滿續租優先權。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協商訂立租賃合同。

3、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當天,乙方應與甲方辦理離場手續後搬離物品、退還商鋪,否則,乙方留在該商鋪內的物品,視為乙方放棄該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將該物品搬離該商鋪並對該物品進行處理,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及產生的費用(如物品搬運費等)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抵押,無需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保證對此不持異議,並保證按約定繼續履行本租賃合同。

5、如甲方將商鋪轉讓給甲方的關聯企業(關聯企業是指與甲方存在直接或間接控股關係的企業,或者與甲方被同一家企業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股的企業),乙方同意放棄優先購買權。

6、本合同內之條款均為保密條款,雙方一致同意不向合同以外的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應繳費用,每逾期一天,由甲方按欠交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計收違約金,超過三十天乙方仍未交清款項,甲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合同,收回該商鋪,乙方已繳交的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保證金和水電費保證金不予退還,如乙方拒不退場及退還商鋪的,甲方有權自行開鎖進入該鋪處臵鋪內裝修和物品而無須負任何法律責任,甲方並保留追訴乙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2、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已繳交的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保證金和水電費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乙方已繳交的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保證金和水電費保證金不予退還。

⑴乙方擅自將此商鋪轉租、轉讓、轉借或改變用途而未經甲方同意的;

⑵乙方利用此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

⑶乙方拖欠租金、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共水電分攤費等中任一項累計達壹個月的;

⑷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連續停業超過十五天的;

⑸租賃期內,如乙方拖欠租金、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共水電分攤費等超期10天以上累計達三次的;⑹乙方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破產或者商鋪內的物品被行政司法機關查封的。

4、乙方租賃期滿撤場,須於租賃期屆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妥以該商鋪為法定註冊地址的工商營業執照登出或遷出手續,並憑登出或遷出回執原件辦理退保證金手續,否則乙方已繳交的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保證金和水電費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如因此導致甲方受損,乙方應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免責條款

商鋪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導致損毀和造成雙方損失的,其損失各自負責,雙方互不承擔對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十三、送達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的送達地址以本合同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準,寄往該地址的有關通知、函件均視為有效送達。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變更一方承擔。

十四、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即生效。

十七、合同附件:商鋪交鋪標準和有關設施及其他費用標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大樓租賃合同 篇2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於天天購物三樓中部南側,總面積為 m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九鹿王”品牌服飾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租賃時間為20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標準:

1、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賃期內乙方足額向甲方繳納 元。

2、租金交付辦法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繳納一次,繳納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並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裝置。

2、甲方負責乙方營業人員的招聘,培訓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內,甲方負責為乙方做好商品宣傳工作。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4、合同期內,甲方豐潤區境內不得經營或與其它商家簽訂同類商品的購銷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保證商品貨真價實,手續齊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執行標準,有良好的售後服務保證。不允許有假冒偽劣行為。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4、乙方負責支付員工工資並與員工簽訂勞動協議,每月月末員工工資從結算款中扣除.

5、乙方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不能按期繳納租金,逾期10日後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從銷售額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於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此合同自20__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大樓租賃合同 篇3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於天天購物三樓中部南側,總面積為m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九鹿王”品牌服飾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租賃時間為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標準:

1、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賃期內乙方足額向甲方繳納元。

2、租金交付辦法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繳納一次,繳納時間分別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並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裝置。

2、甲方負責乙方營業人員的招聘,培訓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內,甲方負責為乙方做好商品宣傳工作。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4、合同期內,甲方豐潤區境內不得經營或與其它商家簽訂同類商品的購銷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保證商品貨真價實,手續齊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執行標準,有良好的售後服務保證。不允許有假冒偽劣行為。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4、乙方負責支付員工工資並與員工簽訂勞動協議,每月月末員工工資從結算款中扣除.5、乙方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不能按期繳納租金,逾期10日後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從銷售額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於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此合同自20__年月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

場地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專案

3、租賃時間為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場地租金每年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裝置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體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範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後,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後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20__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

年月日

大樓租賃合同 篇4

甲方(業主):

乙方(租戶): 乙方自願進駐懷集商業步行街二期威州名城經營,鑑於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於20__年02月13日就懷集商業步行街二期威州名城所訂立的租賃合同(租期:由20__年02月13日起至20__年02月13日止。)存在未盡事宜,參照現時周邊商鋪的租金水平及經營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增加租金的補充協議:

一、增加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本合同補充協議簽署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8500.00元,大寫:捌仟伍佰元整。(注:為便於商鋪日常的營運管理,該履約保證金由懷集縣悅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代為管理。)

二、每月新增加租金:

1.懷集商業步行街二期威州名城e29共計壹卡的月租金(按首層計租面積32.16平方米計),自20__年02月13日起至20__年02月13日止在就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基礎上重新增加租金。新增加租金具體如下:

新增加的租金:第一年從20__年02月13日起至20__年02月13日止在約定租金為¥1600.00元/月的基礎上重新增加¥2581.00元(即¥130.00元/㎡/月),每月租金總額為¥4181.00元/月;大寫肆仟壹佰捌拾壹元整。(注:此項月租金不包括物業管理費在內,下同)

第二年從20__年02月13日起至20__年02月13日止在約定租金為¥1600.00元/月的基礎上重新增加¥2790.00元(即¥136.50元/㎡/月),每月租金總額為¥4390.00元/月;大寫肆仟叄佰玖拾元整。

第三年從20__年02月13日起至20__年02月13日止在約定租金為¥1600.00元/月的基礎上重新增加¥3010.00元(即¥143.33元/㎡/月),每月租金總額為¥4610.00元/月;大寫肆仟陸佰壹拾元整。

2.新增加租金的交付方式:本著先交租後使用的原則,乙方向甲方繳交租金。租金按月度交納,於每月的13號前以現金或匯款方式向甲方繳交當月租金。

3.乙方如拖欠租金,每拖欠一天,按拖欠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30天時,甲方可即時解除本合同補充協議,有權保留追究乙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違約責任,同時並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的履約保證金。

4.與該物業出租相關的稅款(包括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營業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及所得稅全部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未能及時向地方稅務局繳納以上稅款,而造成稅局向甲方追繳稅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回所有相關稅費。

三、若乙方因裝修需要需拆改所租賃範圍內圍牆的,要交納牆體恢復費¥250元/㎡ 或乙方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必須按甲方要求恢復原有牆體。

四、甲方有權追究乙方一切違約責任和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對於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補充協議,同時並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的履約保證金。

五、優先續租及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二)合同期滿後,租賃雙方及時結清相關事項和費用。承租方如需繼續承租,需提前 貳 個月向出租方書面提出續租申請,若房屋(鋪面)未銷售,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六、合同解除、終止、失效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二)合同期滿未續租的,本合同自然終止。

(三)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在乙方遵守協議的前提下,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20% 違約金。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其他約定事項

(一)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互毆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正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了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懷集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的處理方式

本合同補充協議期滿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乙方必須把經營場地清理交還甲方。若乙方無故在合同補充協議期滿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兩天內不按時交還本e29卡商鋪給回甲方,則甲方有權採用法律途徑收回本出租的商鋪,對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同時,乙方在租賃範圍內不動產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損毀,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將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的履約保證金,並向乙方追究一切違約責任。如乙方沒有違約行為,則甲方在接收乙方經營區域起30天內把保證金無息返還給乙方。

九、本協議為該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該合同中與本補充協議有相異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共叄貳頁,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懷集縣恆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壹份。互相監督執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再共同協商解決,寫上條款同該合同、本協議同時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依時繳交履約保證金及新增加的租金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地址: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署地:簽訂日期:20__年月日

大樓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

電話:有效通訊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

電話:有效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

號商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第二條: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第三條:租賃標的商位的期限為三年,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標準租金按年遞增方法。

A.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月租金為¥

元B.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月租金為¥

元C.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月租金為¥

元乙方租用該商位經營範圍為:文體用品,玩具。

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費等應交繳的一功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第四條: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租憑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

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早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汙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裝置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按建築面積核算管理費用,每平方米人民幣15元/月,合計人民幣252元/月。按建築面積計算,公共區域水電費按實際發生額度進行公攤核算(根據目前實際情況暫按每平方1.5元/收取)。

按建築面積計算,中央公調電費每平方米人民幣9元/月,合計每月人民幣151元,按實際中央空調執行時間計算,執行時間約為4月1日至11月15日。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面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麼拉亂接電線,不準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條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該保證金的3%o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o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返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

三、

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乙方同意遵守深圳沙井義烏商貿城一切市場管理規定。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大樓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鋪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期限

1、甲方將座落在翠屏區號商鋪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2、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為元/月,乙方每月付租金共計元(大寫元整)。

3、合同期租金按季付款,首期(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共計元(大寫元整)。

4、租金的遞增,從簽訂合同第二年,按市場價雙方協商再定租金。

5、乙方須在每期租期到期前15日內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未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乙方須按本合同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6、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交付甲方保證金元(大寫元整),合同期後期滿後提前5日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約行為,並結清相關費用 1

(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衛生、物業管理等費用)後,甲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

第二條:商鋪管理

1、乙方應保證在租賃商鋪內經營專案的安全與環保,若因經營專案造成商鋪汙染及顧客安全問題的,由乙方單方面承擔全部責任;若事態嚴重,乙方須按本合同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造成甲方的商鋪設施裝置損壞,導致甲方或相鄰方生產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與修復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商鋪裝修上必須嚴格按照消防要求對商鋪進行裝修,在乙方經營期內出現的消防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4、如需改變房屋結構。撤除樓板每平方米交納保證金元(大寫元整);撤除牆體每平方米交納保證金元(大寫元整)。

5、乙方經營專案須符合國家相關要求,油煙、噪音、汙水排放等應符合國家標準。商鋪一切設施誰使用誰負責維護管理。

6、租賃期間使用的水、電、衛生;物業管理等雜費和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經營期內,若需轉讓該商鋪,應即時通知甲方結清費用後,甲方須協助辦理相關轉讓手續,轉讓費歸乙方所有。

8、租賃期內如因國家或單位建設徵用,房屋賠償歸甲方所有,裝修經營賠償歸乙方所有,該合同自動解除。

第三條:違約責任

1、若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商鋪全部或部分轉讓他人,應事先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和第三方須重新約定的經營類別和使用功能,但租賃條件不得低於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期內的租賃標準,經甲乙雙方及即將經營的第三方到場協商方可轉讓。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按《合同方》相關規定賠償。

2、因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預見性因素(如政府政策、自然災害、政府水電部門停水、停電等)而使承租的商鋪及其裝置損壞或使經營商鋪無法經營,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稅費保險費

1、乙方經營所需向政府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它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合同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3、甲方租給乙方商鋪的租金是稅後價格,如國家要收商鋪稅收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終止

1、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進行變更,以補充協議形式確認後方可執行。

2、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任意終止合同。應提前30日內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並結清租金、水、電、

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後,方可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租賃期滿

1、乙方應在租賃期屆滿十日內清償其所欠甲方租金及各種費用。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商鋪,如租賃期滿5日內乙方不交還甲方商鋪,商鋪內所有物品視乙方無償贈與甲方。

2、乙方對商鋪所有裝修裝置不得拆除(共用牆除外)。如甲方需要不撤除共用牆裝修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如需撤除共用牆裝修乙方應恢復該共用牆原貌。

第七條:合同生效條件等。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由乙方交付保證金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年月日年月日

大樓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營業執照/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營業執照/身份證號:

鑑於:

__________

號鋪(下稱“該商鋪”)的合法產權人。

2、甲方擬出租、乙方擬承租該商鋪。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該商鋪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商鋪概況

1、位置:廣場室外步行街號。

2、建築面積:平方米。該面積數為該商鋪租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計算基數。

3、租賃用途:經營商品類別為;品牌為。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前述經營商品類別及品牌。

二、租期和開業

租期自20__年5月1日起至年4月30日止。

甲方同意在20__年3月1日前(下稱“進場日”)將該商鋪按屆時現狀移交給乙方,乙方同意在進場日開始對該商鋪進行開業籌備,屆時雙方簽署交接確認書。

自進場日至【20__】年【4】月【30】日為裝修免租期。乙方應在裝修期內完成該商鋪裝修,並通過甲方及政府部門驗收,達到開業所需條件。

三、租金及房屋租賃保證金

1、該商鋪租金

(1)20__年5月1日至20__年4月30日,租金標準為元/月·㎡,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

(2)20__年5月1日至20__年4月30日,租金標準為元/

1、甲方是位於合肥市天鵝湖萬達廣場(下稱“廣場”)室外步行街月·㎡,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3)20__年5月1日至20__年4月30日,租金標準為元/月·㎡,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4)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標準為元/月·㎡,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5)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標準為元/月·㎡,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4)備註:

轉賬賬號:賬戶姓名:開戶行:租金均不含物業服務費、能源費及稅收。本合同項下租金等費用均為人民幣。

2、租金支付

自計租日起,每3個月為一個交租期。乙方應在20__年3月1日前支付第一個交租期租金,之後應在每個交租期屆滿15日前支付下一個交租期租金。

乙方以現金或雙方另行商定方式支付租金。乙方付款日以甲方收到款項之日為準。

四、相關費用

甲方只收取乙方房屋租賃費用、物業費和房屋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與租賃該物業有關的相關費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擔。如:裝修費用、水電費、垃圾清運費、保險費、應繳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保證遵守萬達廣場《經營管理公約》,遵守《經營承諾書》、《經營管理手冊》、《消防安全責任書》,及與物業服務公司達成《物業管理協議》等檔案規定。

2、乙方承擔並直接向甲方交納該商鋪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標準為7.05元/月·㎡,月物業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

物業服務公司有權根據政府有權部門批准調整物業服務費標準,乙方同意執行調整後物業服務費標準。

自計租日期起,每3個月為一個物業服務費交費期。第一個交費期物業服務費應與第一個交租期租金同時支付,之後乙方應在每個交費期屆滿15日前支付下一個交費期物業服務費。

3、乙方應承擔該商鋪發生的水、電等能源費用(分戶計量)。

4、如乙方拒絕或拖延支付物業服務費等費用超過7日,物業服務公司有權選擇暫停該商鋪部分或全部物業服務,乙方承擔全部後果。

(二)保證金

1、作為乙方按期足額交納租金、履行承租人義務的擔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相當於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即人民幣(大寫):(元)。

如乙方未能如約交納租金,或違反本合同項下承租人承諾、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從租金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欠租或損失賠償金,不足部分仍有權向乙方追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7日內補足租金保證金;逾期未補足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作為乙方按期足額交納能源費的擔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根據要求向物業服務公(元)。

如乙方未能如約交納能源費,物業服務公司有權(非義務)從物業服務費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乙方應付費用,不足部分仍有權向乙方追索。乙方應當在接到物業服務公司通知後7日內補足物業服務費保證金;逾期未補足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向物業服務公司承擔逾期付款責任。

3、作為乙方合法經營的擔保,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物業服務公司一次性交納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叄仟圓(?

3000

元)。

如乙方在經營期間因商品質量問題而引起顧客投訴,物業服務公司查明屬實的,有權按實際情況從經營質量保證金中扣款並先行賠付。乙方應當在接到物業服務公司通知後7日內補足經營質量保證金;逾期未補足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向物業服務公司承擔逾期付款責任。

4、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約定,甲方或物業服務公司應在合同終止、乙方辦理完撤場手續後30日內,將相關保證金餘額無息返還給乙方,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證金收據為退款憑據。如發生丟失、毀損,乙方自負後果。

五、商鋪使用

1、乙方應事先將該商鋪裝修方案提甲方和物業服務公司審查同意方可實施裝修。並嚴格按照報審通過的方案進行商鋪裝修,甲方和物業服務公司前述審查同意不代表產生甲方或物業服務公司的裝修責任,不減免乙方的裝修責任。

2、乙方應執行《裝修管理協議》、《裝修管理手冊》和廣場裝修管理制度等規定,服從該商鋪所在整體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積極配合竣工驗收。物業服務公司有權制止乙方不當裝修行為,乙方應立即予以糾正。

3、乙方應服從該商鋪所在整體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積極配合竣工驗收,不得因裝修影響廣場及步行街整體工程的施工及消防驗收、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辦理。

4、乙方在裝修期和經營期間應在該商鋪內妥善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如涉及),配

3司一次性交納相當於2個月物業服務費的物業服務費保證金,即人民幣(大寫):齊消防裝置,接受物業服務公司的消防管理和檢查,並按要求及時整改。嚴格遵守廣場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及防火、防盜、用電等規定,否則責任自負,並應賠償由此造成損失。

5、乙方應積極辦理該商鋪經營等手續,確保裝修期屆滿開業日前完成工商、稅務、消防等開業所需審批。甲方同意給予積極配合。

6、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廣場各項設施裝置,保持該商鋪良好使用狀態。如造成損壞或故障,乙方應及時修復或賠償。乙方應為該商鋪內其自有物品、裝置等財產辦理保險,並投保該商鋪經營的公眾責任險,並保持前述保險在租賃期限內持續有效。

7、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或分租該商鋪。乙方如違反本條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並收回房屋

8、乙方保證合法經營,不損害他方合法權利。否則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乙方均應自行全部賠償。

9、甲、乙雙方認可【大連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作為廣場物業服務公司,並授權物業服務公司對該商鋪所在步行街進行統一商業規劃和調整(包括合併經營區域等),乙方知曉並接受此安排。

六、遲延履行違約金

1、如乙方裝修延期竣工或延期開業,乙方應立即糾正,且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租期內租金總額(不考慮租金減免扶持)1%的逾期違約金。

2、如乙方逾期交納租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或物業服務公司支付應付未付金額0.3%的遲延履行違約金。

七、商鋪交還

1、本合同終止前日內,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到進場日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損耗、拆除將導致該商鋪牆面、地面、天花受損的裝修部分除外),以清潔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應在交還該商鋪前結清租金、物業服務費、能源費等全部費用,否則甲方或物業服務公司有權阻止乙方撤離其物品;由此導致損失和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未能按約定交還該商鋪,每延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終止時日租金兩倍的佔有使用費,且甲方有權採取封門、自行清離鋪內物品等強制措施,因此導致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優先租賃權

甲方在租賃期限結束後公開租賃該商鋪,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對該商鋪租賃條件通知後3日內做出書面答覆,並在日內與甲方簽署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租賃權。

4

九、合同終止與解除

1、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

2、租期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需返回乙方未使用租金及相關費用。並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屆時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如合同在計租日前解除,則以第一個交租期租金作為違約金)。

4、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物業服務費等按實際發生租期結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屆時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5、發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1)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擅自提出解除合同(包括擅自撤場行為)的;(2)乙方遲延支付租金、物業服務費、能源費等費用超過15日的;

(3)乙方擅自對該商鋪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嚴重破壞行為;或擅自改變經營商品類別、品牌;或擅自轉租、分租;或實施張貼非經營性文字或圖片等嚴重損害廣場形象、聲譽行為;或發生嚴重違反廣場管理制度行為且未按物業服務公司要求限期糾正;或從事違反消防、環保、經營等法律法規行為和損害公共利益的。

如甲方按照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在甲方解除通知送達後15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無異議認可該解除通知,本合同於甲方書面解除通知確定日期終止。

十、特別約定

1、如乙方同時承租該商鋪相鄰商鋪,乙方應另行與該相鄰商鋪所有人簽訂租賃合同。甲方同意乙方將商鋪間隔牆拆除以合併經營區域,但乙方應在該商鋪交還前恢復間隔牆。

2、甲方授權物業服務公司該商鋪所在步行街進行統一商業規劃和調整(包括合併經營區域等),乙方知曉並接受此安排。

十一、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協商不成的,應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十

二、物業服務公司地位和身份

甲、乙雙方同意物業服務公司作為廣場物業服務提供方,有權援引本合同有關條款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但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租賃主體地位和權利義務約定。

十三、通知

甲、乙雙方按照下列內容向對方發出通知或檔案,視為有效送達對方:甲方聯絡地址:郵編:

乙方住址:郵編:

5任何一方變更以上內容,應當及時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聯絡電話:簽約時間:

聯絡電話:

簽約時間: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tw/hetong/zufang/gmynz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