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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範例

廠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範例

廠房屋租賃合同是很常見的,你知道廠房屋租賃合同怎麼寫嗎?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廠房屋租賃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廠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範例
廠房屋租賃合同範文1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部分廠房、房屋及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廠房、房屋、場地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廠房、房屋、場地是屬於甲方的財產。

第二條 房屋、場地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在 ,廠房租賃面積 平方米,每平方 元/月;辦公室租賃 間,共計 元/月;其他空地面積 平方米,每平方 元/月;共計 平方米, 元。

2、該房屋現有裝修和裝置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土地證或土地使用證影印件,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 廠房裝修日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裝修期間不再算租賃價格。

2、廠房租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 年。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工業生產使用。

第五條 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當天內將第一年的租金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收到全年租金後本合同生效,以後應在每年租賃期到期前一個月內將租金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2、甲方收款後應提供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乙方要求開具發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滿足乙方道路、供電、供水、排汙及其他,為使乙方能夠正常生產,甲方必須保證以下幾點:

1、有實際負荷100KW以上三相電供生產使用。

2、有正常水供生產生活使用。

3、排汙管道能正常通暢。

4、由於廠房土地權問題引起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甲方應按年租金50%向乙方賠償。

5、甲方所出租廠房門前空地第一年為乙方免費使用,後兩年按本合同第二條計收,前期乙方為其所租賃廠房內硬化、裝飾及門前綠化帶部分免費施工。

第七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廠房和房屋建設費用和土地的徵用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乙方應按時交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應該繳納的有關稅。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甲方需要進行維修時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責修繕義務。

5、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6、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然後方可施工。

7、乙方有權在所承租的廠房、場地內按照工藝要求安裝、構制、修建必要的生產裝置和生產設施。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鑑於乙方在所租廠房、場地內安裝有相當規模的工業裝置,投資較大,中途如因故搬遷必將損失慘重。因此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原則上甲方不得將所租廠房、房屋、土地轉讓或出售。甲方必須做轉讓、出售處理時,應優先由乙方購買。轉讓或出售給第三方時,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對新的房屋、場地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確保本合同履行的連續性、有效性。否則視為違規。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廠房、房屋及土地或所提供廠房、房屋及土地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繳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租金。

4、 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租時,應在承租期滿六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於檢測判斷的,應於7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二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廠房、房屋及場地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合同年租金總額50%的違約金。

2、 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的滯納金。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承租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場所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租金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年租金總額的1%支付甲方滯納金。

3、本合同有效期內,在甲方守約的前提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中途無故退租的,乙方應按照合同年租金5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退出除外)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年租金的1%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生產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以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原因造成或有關部門關閉企業,甲方不負責,造成甲方損失時,按年租金50%向甲方賠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首付租金到賬後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房屋租賃合同範文2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標的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葛佰村四隊的廠房和部分輔助房屋全部租給乙方徐斌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兩年,從20xx年7月25日起到20xx年7月25日止。

第三條 租金交納和房屋維修

1、 經雙方協商同意全年租金60000元(六萬元整),租金按年交納,一次付清。第一次交納從簽訂合同之日,交納50%,兩個月內交清剩餘的50%。

2、 甲方對出租的房屋保證不漏雨、不水淹、實現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並向乙方提供不少於40千瓦動力電源。

3、 出現不是人為造成的房屋破損要及時修繕,乙方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四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 如甲方按法定程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 乙方需要與第三人更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按年租金 %,

2、甲方未履行第三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按年租金 %,以日疊加計算,交付違約金給乙方。

3、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按所欠租金的 %,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5、乙方如不續租,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如要續租,乙方有優先權。租金每年提前一個月交清。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拆遷的訊息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減少損失的各項準備。

3、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以書面通知為準),多退少補。

第七 條 爭議解決和協議補充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房屋租賃合同範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以下簡稱出租房屋或房屋);出租房屋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最終以產權證為準),共 層;乙方實際向甲方租賃房屋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包括院落、停車位等。(房屋的土地宗地圖、房屋平面圖和租用院落/停車位平面圖如本合同附件)

1.2 出租房屋土地證編號: 房產證編號: 字第 號,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混合;(土地證和房產證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為該房屋的合法出租人與乙方建立房屋租賃關係。

1.3 甲方有權抵押或擔保,但應在本合同簽訂七天前書面告知乙方,並且保證引起的債務糾紛不影響乙方。因甲方未書面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被查封、出租權有瑕疵或存在債務糾紛等其他情況影響乙方正常營業,乙方依影響而損失程度有權向甲方請求賠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違約金及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包括裝修改造、酒店配套設施裝置用品購置、籌建費等費用),雙方有權依照約定解除合同。

1.4 乙方租賃該房屋合法使用(包括酒店住宿、餐飲、小商品零售、商務辦公等)。

1.5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的距本合同出租房屋500米以內的任何物業(含本出租房屋)出租給其他第三方經營酒店住宿業。

二、租期和交房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交房前甲方應達到10.5條之交房條件,否則乙方有權不接收房屋)。該房屋租賃期20xx年,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雙方協商調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賃期間也相應調整。交房日至起租日期間為免租裝修期,免租裝修期為7個月,乙方無需支付租金等任何費用(乙方裝修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2.2 甲方應按約定時間將全部租賃房屋交給乙方,並由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區域性交房或交房存在主體結構安全或市政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的均不視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書作為交房時現狀記錄;交房日自完全交房開始計算)。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並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於產權瑕疵、房屋抵押等問題應承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2.3 自交房日開始,房屋內的設施裝置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置,甲方不得干涉,在保證該房屋主體結構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以滿足乙方使用要求。因乙方不合理改裝造成主體結構安全、消防、電梯、排汙、水管、電路、外牆的損害,乙方應承擔所有責任,甲方有權阻止,並要求乙方整改。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雙方約定:自起租日起乙方租用範圍(含房屋、院落、設施裝置等)之租金為: 元/年,每3年遞增5%,租期內租金明細如下表,乙方無需支付本合同租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逾期一天應當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違約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金(乙方有權從日後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

付款期間

第1-3年元元

第4-6年元元

第7-9年元元

第10-20xx年元元

第13-20xx年元元

3.2押金為壹個月租金,即押金為 萬元。首期租金在本合同簽訂7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每季度提前5天支付季度租金。乙方無故拖欠租金的,應按拖欠租金的0.05%/日支付滯納金。

甲方收取租金賬戶資訊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四、配套設施及相關約定

4.1公用配套設施:

4.1.1 水:甲方同意將自來水進水管(性質商用,管徑dn110)接至房屋內乙方指定位置並安裝獨立水錶計量(如為總表分戶的,損耗按用水量分攤),並用水額度不低於3000噸/月。

4.1.2 電:甲方提供800kva裝接容量、安裝獨立電錶計量(如總表分戶的,損耗按用電量分攤。)、商業用電性質的三相電給乙方獨立使用並用滿足乙方使用要求的電纜接入房屋內部乙方指定位置。

4.1.3 氣:甲方負責按乙方要求接入並開通管道煤氣(或天然氣)到乙方指定位置。

4.1.4 有線電視:甲方負責按乙方要求接入並開通到每樓層指定一個點,乙方承擔月租費。

4.1.5 市政:甲方負責按乙方要求接入並開通,乙方承擔使用費。

4.1.6 排汙:甲方承諾出租房屋排汙已接入市政汙水管網,並向乙方提供有效期內的排汙證或相關檔案,以及提供配套規模的化糞池供乙方使用。

如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辦理完畢接入及開通手續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開戶費、開通費、工程費、表費和設施裝置費等)。

與出租房屋有關的包括水、電、氣、供暖、有線電視、排汙等市政配套設施的歷史欠費,甲方應交房前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結清。如果因歷史欠費給乙方造成影響或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也有權直接從需支付的租金等費用中扣除。

4.2 其他相關約定

4.2.1 電梯:2部客梯,客梯應為一線品牌。最大承重、最大載人數應確定清楚。

4.2.2 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須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併為乙方提供:

(1)原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如驗收意見書中需整改的,由甲方負責整改並承擔相關費用);

(2)兩路消防供水(管徑dn110)或滿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於2個消防疏散通道且滿足消防要求;

(4)與其他建築物的消防間距滿足消防要求;

(5)如果現狀與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諾在交房後30天內完成並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如果因甲方未滿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4.2.3 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裝空調(可使用分體式空調在外牆懸掛空調室外機)。

4.2.4 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自行安裝及維護水泵、水箱、水池、鍋爐等設施裝置;須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的要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上述設施裝置的安裝位置,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甲方指定範圍內自行調整位置。

4.2.5 甲方出租給乙方之院落和停車位供乙方免費使用。停車位不少於40個。

4.2.6 乙方租賃房屋及院落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房產證中註明及未註明的所有建築)由乙方免費使用,根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院落或建築物內外搭建輔助用房,無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費用。乙方承擔安全、消防、環保、衛生等責任。

4.2.7 乙方租賃範圍內房屋及院落所有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有,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甲方同意乙方可將承租範圍內的外牆面裝飾為乙方自行確定的顏色。

4.3 配套設施及相關費用負擔:

4.3.1 租賃期間,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有線電視、通訊、供暖、排汙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

4.3.2 在乙方租用房屋範圍內且由乙方獨立使用之設施裝置的維護及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另有約定除外)。

4.3.3 租賃期間與出租房地產有關的手續由甲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

4.3.4 除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之費用外,房屋租賃期間由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公用配套設施如水、電、氣的維護費、改造費和增容費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4.4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要求提供與乙方工程相關的建築物圖紙和相關資料以保證乙方設計、裝修和改造等工作順利進行。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甲方交房時應保證出租房屋結構安全及可正常使用,如甲方出租房屋主體結構存在安全隱患或經房屋鑑定專業機構鑑定不能滿足乙方改造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據自身使用要求對租用房屋進行加固和改造,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5.2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非乙方原因損壞或發生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收乙方通知後的叄日內進行維修並於貳拾日內修復或在合理的時間內修復。逾期不維修不修復,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從房租中直接扣除,乙方提交抬頭甲方的正規發票。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上述維護責任,造成乙方或任何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3 租賃期間,因乙方不合理裝修改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造成的任何財產或人身損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乙方承擔費用,乙方仍承擔使用過程產生的責任。

六、續租及返還

6.1 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日6個月前,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五年。

6.2 如合同租期屆滿不再續租的,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的第15個工作日內返還該房屋;返還時雙方應結算費用。如果租期屆滿15個工作日內乙方仍未歸還房屋的,甲方也有權要求強制退租。超過期間租金按日租金2倍支付,每10天支付一次。其他乙方發生的費用仍由乙方承擔。

6.3 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狀態,所做裝修無需復原;乙方裝修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裝置和器具等有權自行處置,但不能破壞牆體。

七、轉租、抵押和轉讓

7.1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部分房屋或院落,同意乙方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與乙方有直接或間接股權關係之關聯公司;如乙方要求變更承租方為該關聯公司的,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公司的租賃手續。所有的相關的稅費由乙方與第三方承擔,協議正本一份送甲方備案,如協議中有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提出異議;租期不超過本合同期限,所以改裝等規定不超過本合同框架內。

7.2 租賃期間甲方抵押該房屋的,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7.3 租賃期間甲方如出售出租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如房屋產權變更,甲方保證本合同繼續履行。甲方三個月沒收到乙方優先購買權行使書,視同放棄優先購買權。

7.4 出租房屋進行抵押、質押、出售、轉讓或變更前,甲方有義務將本租賃關係如實告知相關關係人。

八、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在租賃期內,如不可抗力導致出租房屋毀損滅失,乙方認為無法繼續經營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2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但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裝修殘值(含裝修改造、酒店配套設施裝置用品等費用支出)及乙方的經營損失,乙方應在政府向乙方賠償的範圍內得到合理賠償,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政府賠償份額中的權益。

8.2.1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被政府徵用;

8.2.2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8.3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當月租金的貳倍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8.3.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 出租房屋存在產權瑕疵、債務糾紛等等情況,乙方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

8.3.3 出租房屋存在主體結構缺陷或安全隱患,影響乙方使用的。

8.4 乙方有權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裝修(不可離牆、存壞牆體部分)歸甲方所有。

8.5 房屋交付後,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或承諾或因其他非乙方原因出現阻礙事由,致使乙方無法正常裝修施工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目的正常對外經營的,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在阻礙事由存續期間,甲方每天應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並免收乙方租金(如為免租期或開業準備期則該期間順延)。遇上述情況,自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之日起滿10日,甲方仍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款項,以及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6 本合同生效後,如果在約定期限內,甲方仍未達成10.5條所述交房條件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費用(如有),並承擔違約責任。

8.7 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的上述情況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下若一方必須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或退還房屋的,違約方應按提前收回或退還天數租金的貳倍向非違約方支付損失賠償金;如不足彌補給非違約方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還應予以賠償。甲、乙雙方需就違約事宜及損失賠償另行簽訂終止協議並實際履行到位;該終止協議實際履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並執行。

九、財產保險

9.1 甲方自行負責辦理出租房屋物業及公用設施裝置的財產保險並承擔費用(乙方作為被保險人之一,甲方作為受益人),如果甲方未按約定投保,甲方同意自行承擔責任。

投保的險種應為財產一切險。

財產險投保總額應等於或高於建築物資產賬面原值,並在保單中約定賠付時按照資產重置價值賠付。

保單的保障範圍必須包括常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暴雨、水災等自然災害。

乙方作為被保險人之一(保單中應約定保險公司放棄對於被保險人及其關聯公司的代位求償權)。

9.2 乙方負責辦理自行裝修及添置的設施裝置等財產保險並承擔費用。

9.3 如發生保險事故,甲乙雙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險公司索賠,雙方互相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十、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爭議或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履行,甲乙方各自與第三方的爭議和對方無關。

10.2 本合同生效的30日內,甲方負責按規定向當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並承擔費用;如雙方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登出備案登記。

10.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此前雙方簽訂的預約合同與本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約定為準;不衝突部分構成相互補充,亦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10.4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5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蓋章後生效;但如果在生效後30日內,甲方仍未達成如下交房條件的,乙方有權不接收房屋並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費用並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① 本合同及此前雙方簽訂的預約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完成的各項出租房屋改造工作;

② 本合同及此前雙方簽訂的預約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完成的各項手續批准;

③ 本合同及此前雙方簽訂的預約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完成的各項配套及公用設施提供到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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